3.2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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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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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药店经营管理资料-财务配送质管薪酬绩效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经营 管理 综合 其它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编 号ARLBB090405版 次05 通用 衔接 部门 临时编 制曾明慧复 核梁伟明审 批高佑成签 发高佑成日 期2009.4日 期2009.4日 期2009.4日 期2009.04阅 文 范 围 全体员工 店长级 部长级 经理室执行日期一、目的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约束公司、员工双方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范围员工离职是指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主要包括开除、除名、辞退、劝退、辞职等。三、离职类型的界定及处理3.1 开除3.1.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开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2、的;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的;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秘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污辱、诋毁公司形象,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3.1.2 对开除人员的处理:对开除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等不发放;追究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系统不再录用。3.2 除名3.2.1 公司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旷工超过6天(含)的予以除名。3.2.2 对除名人员的处理绩效工资、奖金等不予发放;处以三天三倍日工资的罚款;追究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全系统不再录用。3.3 辞退3.3.1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3、辞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指挥的;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作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绩效考核中规定辞退情形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3.2 被辞退员工的处理:有上述前4项行为之一的,绩效工资、奖金等不予发放,并追究相关责任。3.4 劝退3.4.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劝退:工作期间无明显业绩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4、无其他适合岗位安排的。3.4.2 被劝退员工的处理:经劝退后本人提出辞职,按辞职办法处理;经劝退后本人不提出辞职,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或调换岗位或予以辞退,不接受岗位调整或两次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辞退,员工被辞退的按辞退办法处理,调换岗位者薪随岗变。3.5 员工辞职的处理3.5.1 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普通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管理人员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同意员工辞职的,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3.5.2 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需自行支付公司为其垫付的培训费用,支付标准按所签协议执行。3.5.3 按要求正式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按规定交接的人员,其考核工资按所工5、作的期限六折发放。3.5.4 强行要求办理辞职手续或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先自行离岗的,考核工资/奖金不予发放,同时追究给公司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四、离职程序4.1 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工作程序4.1.1 一般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申请报送于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书面申请需注明原由。特殊情况,由于该员工严重违规违纪或其他行为,可由越级职权管理者提出。4.1.2 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对该员工表现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交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4.1.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对其表现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经理室审批。4.1.4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提前通知本人。4.1.5 员工按益丰大药房6、员工离职交接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交接人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4.1.6 员工按程序交接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4.1.7 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备案,同时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4.2 员工辞职程序4.2.1 公司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请求,即填报益丰大药房员工辞职申请表。4.2.2 上级主管与部门辞职人员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员6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谈,对公司优秀员工进行积极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工作方法的可能性。挽留不成功者,上级主管在益丰大药房员工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4.2.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辞职员工2个工作日内(管理7、人员4个工作日内)再次进行离职面谈,分析辞职原因,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挽留不成功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长在益丰大药房员工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交由总经理室审批(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在5个工作日内面谈了解辞职原因)。4.2.4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前15天通知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在其离职前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4.2.5 员工不按程序办理的,视同除名处理。4.2.6 同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工作程序4.1.5、4.1.6、4.1.7。五、离职面谈5.1 员工辞职时,该员工上级主管与辞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应完成下列内容:了解辞职人辞职的真实原因8、;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记录辞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递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5.2 员工辞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应完成下列内容:审查员工的入司来的工作业绩;回答员工可能存在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签字后存档。5.3 管理人员离职须总经理亲自谈话,并将离职面谈表交人力资源本部备案。5.4 离职员工不能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员工因故不能来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并作电话记录。六、离职交接手续6.1 离职交接手续一般固定为每周星期一,特殊处理除外。6.2 离职交接手续办理涉及工作9、文件、物品交接。6.2.1 工作交接包括:职位所从事工作及流程(含备用金);目前工作的进展状况。6.2.2 文件交接包括: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资料;公司的管理文件;职位所涉及文件资料和公司各种证件;6.2.3 物品交接包括:公司办公用品;公司工作牌、名片、钥匙、书籍等;公司分配使用的电脑、U盘、软盘等;职位所涉及的公司物品等;所借图书等。6.3 相关部门签字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文件、物品交接审核,财务部门需做好领借款手续。离职人员若与公司签订有专项协议,需严格按照签订的文件条款履行。办理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经批准后,10、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部门专人代签。员工离职交接,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而出现问题,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赔偿。6.4 转调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6.5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七、工资福利结算7.1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由原部门提供考勤依据,工作天数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7.2 工资结算项目包括:结算公司应付工资;结算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结算公司垫付的费用:如服装费等;离职的员工,需自行支付公司为其垫付的培训费用,支付标准按所签协议执行;本部门其他款项。员工在本部门的应扣款项应由其上级主管在该员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前一日报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在工资中扣除,如应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办理手续。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