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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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208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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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目的明确员工招聘、入职、劳动合同、试用及转正、离职、人事档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员工入离职管理。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入离职管理。三、职责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订亦如此。四、员工招聘1、 年度及月度招聘计划(1)、行政部于每年12月份应对公司人力资源现状进行年度盘点,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及三定方案,结合员工流失率,制订年度招聘计划;(2)、每月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的用工计划报至行政部,行政部于25日至月底根据上报2、的用工需求,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及三定方案做出当月人力资源分析,制订月度招聘计划。2、用工申请及审批权限(1)、编制内因工作需要招聘员工,须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2)、属编制内的补员申请,主管以下员工由行政部审核后直接招聘,主管(含)以上员工由行政部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3)、属编制外的增人申请,均须董事长批准。3、招聘组织、面试及录用(1)、员工的招聘录用,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行政部主要负责对应聘者的基本任职条件、团队意识和相关证书的审查与面试考核,用人部门主要负责对应聘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的面试考核。(2)、部长级员工招聘由行政部初试,总经理复试合格后,由董事长核准是3、否录用。(3)、主管级员工,由行政部初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复试,总经理核准是否录用。(4)、主管级以下员工的招聘,由行政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4、本公司员工聘用须符合以下条件:(1)、日班制员工、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视岗位需要而定;、学历:部长级以上岗位须大专或以上,其他岗位须中专或高中以上;、经验:视各岗位需要而定。、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2)、轮班制员工、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须高中、中专、技校以上;、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2)、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3)、吸食毒品或4、有其它不良嗜好者;(4)、在本公司辞职两次或擅自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者;(5)、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6)、使用虚假资料或冒用他人名义者;(7)、道德败坏者;(8)、体检不合格者;(9)、不符合前款第4项规定者;(10)、不符合其它录用条件者。6、公司实行管理回避制度,管理岗位人员之亲友不得在其所直接管辖的机构内任职。夫妻不可同在公司工作,父母、子女不可在同一部门内工作。7、所有员工入职前,均须经指定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五、入职培训内容1、员工入职后,应给予以下引导及培训(1)、公司基本情况,由行政部培训、公司企业文化;、着装规定;、工作时间及办公电话;、宿舍手5、续办理;、就餐地点及餐票办理;、通勤班车发车时间及所经路线;、车辆出入工厂规定;、相关部门员工的军训安排。(2)、本部门及工作岗位基本情况,由用人部门培训、本部门架构、本部门职责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部门员工具体情况;、本部门日常工作流程及所用工具;、本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本岗位工作的对接部门及工作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公司基本制度及政策,由行政部培训;、考勤管理制度2、所有员工接受入职培训后须经过考核后才能上岗。五、劳动合同1、员工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关键技术岗位需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合同及协议期一般为13年。2、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愿意则可续订合同;6、如任何一方不愿意续订,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六、试用及转正1、试用及考核(1)、所有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特优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2)、 员工试用期满,由行政部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后呈报行政部审核,合格者方可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作辞退处理;延长试用期期限一般为一个月。(3)、 员工转正,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必须经过规定的试用期(表现特优,经批准缩短试用期者除外);、 必须接受完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 试用期内须无重大违纪现象;、 试用期内须无旷工记录。(4)、试用期内缺勤达10天以上者,7、须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予以辞退。2、转正审批程序(1)、部长级员工转正,经总经理进行考核合格,董事长批准。(2)、主管级(含)以上、部长级(不含)以下员工转正,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3)、主管级以下岗位转正,由用人部门直接上级考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及备案。七、离职1、 离职通知期(1)、所有正式员工辞职(包括合同期满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2)、试用期内,任意级别的员工如提出辞职,需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3)、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要求,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辞退转正后员工,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2、离职审批权限(18、)、辞职、部长级以上员工辞职,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行政部备案。、主管级(含)以上部长级(含)以下员工辞职,由所在部门及行政部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主管级以下员工辞职,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备案。(2)、辞退、辞退部长级以上员工,由总经理书面提出,董事长批准。、辞退主管级以上、部长级以下员工,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行政部和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辞退其他员工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3)、自动离职、部长级以上及主管级技术人员自动离职,由总经理书面提出,董事长核准,行政部发布人事通告执行。、其他人员自动离职,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行政部部审核,总经理核准,9、行政部发布人事通告执行。3、离职面谈(1)、行政部在审核本人提出辞职而离职的审批资料时,应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辞职具体情形及原因,征询其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2)、行政部应形成离职面谈记录,并每月对离职面谈意见汇总一次。(3)、对于系个人原因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行政部应专门建档,并定期与其保持联系,以充分掌握人才资源。4、劳保福利用品费用扣除标准(1)、劳保福利用品是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工作安全,维护产品品质,树立公司形象而发放的专用品。劳保福利用品包括:长、短袖工作服、领带、各岗位工鞋、水鞋等。(2)、员工离职时,领用的劳保福利用品需全部交回;未按规定交回者,领用时间在6个月之内者,10、按实际单价扣除费用;7-12个月内者,扣除一半费用;12个月以上者不再扣除费用。5、离职处理(1)、凡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公司所发物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凡擅自离职或未做完工作交接、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不予结算工资,并暂停办理个人的保险基金、档案关系的转移手续。(3)、总经理或从事关键性经济业务工作岗位的人员,离职时须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八、人事档案1、档案的建立(1)、新员工入职,行政部应于员工入职三天内建立其人事档案。(2)、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应包括:应聘登记表、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特种岗位上岗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2、档案记录(1)、行政部须跟踪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任职及表现情况,及时更新有关资料。(2)、人事档案记录内容应包括:异动记录、奖惩记录、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薪资记录等。(3)、员工离职后,行政部须于一周内抽出离职人员档案另行管理;(4)、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电子表格永久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两年。九、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发布并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