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员工请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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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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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药店经营管理资料-财务配送质管薪酬绩效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经营 管理 综合 其它员工请假管理办法编 号ARLBB090404版 次01 通用 衔接 部门 临时编 制曾明慧高佑成梁伟明审 批高佑成签 发高佑成日 期2009.4日 期2009.4日 期2009.4日 期2009.04阅 文 范 围 全体员工 店长级 部长级 经理室执行日期一、目的规范请假流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二、请假规定2.1 员工因事、因病要求请假者,必须事先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请假申请表,按流程签字批准后,将请假申请表留存至部门/门店备案后方可离岗;请长假者须将经批准的请假申请表留存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2.2 员工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2、上班前电话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2.1 员工请长假应按规定日期提前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2.4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或患传染病患者,在病愈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递交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2.5 为不影响公司工作,凡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含)的,公司将安排其他人员代替或接替其职务,上班后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他工作。2.6 欲辞职人员,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前,不得请假。2.7 假期不满一日者以小时累积计算。2.8 请假审批权限见下表:门店人员请假(含正常休假)审批权限:权限 审批人职级总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门店管理部负责人3、/区域总经理门店经理门店第一负责人4天以上1天以上,4天(含)以内备案1天(含)以内-客服管理员商管管理员中药管理员6天以上4天以上,6天(含)以内备案1天以上4天(含)以内1天(含)以内门店员工1个月以上-备案4天及以上1个月(含)以内4天(含)以内分(子)公司部门人员请(休)假审批权限:权限 审批人职级总裁室总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第一负责人主管任直接上级总经理核批备案-副总经理核批-备案-部门第一负责人4天以上1天以上,4天(含)以内备案-部长助理4天以上1天以上,4天(含)以内备案1天(含)以内-主管、主办、干事6天以上4天以上,6天(含)以内备案1天以上4天(含)以内1天(4、含)以内员工1个月以上-备案4天及以上1个月(含)以内4天(含)以内全国管理机构请(休)假审批权限:权限 审批人职级总裁常务副总裁分管总监人力资源本部部门第一负责人主管任直接上级常务副总裁核批备案-总监、副总监核批-备案-部门第一负责人4天以上1天以上,4天(含)以内备案-部长助理4天以上1天以上,4天(含)以内备案1天(含)以内-主管、主办、干事6天以上4天以上,6天(含)以内备案1天以上4天(含)以内1天(含)以内员工1个月以上-备案4天及以上1个月(含)以内4天(含)以内三、续假规定3.1 若员工假期结束仍不能到岗需继续休假的,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经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3.2 办理书面续5、假手续确有困难的,事先以电话向各级批假人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事后补办续假手续。3.3 员工经批准的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不得继续休假。四、销假规定员工经批准的假期已满,应按时到岗,并于到岗当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到并销假;休长假者应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并销假。五、员工给假类别及各类假期规定5.1 每月休假5.1.1门店周六和周日为正常工作日,但根据各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员工休息日由门店负责人排班确定。其它休假规定以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规定为准。5.1.2 总部人员的休假实行固定日,部门第一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休周日,其他人员一般休周六或周日。5.2 法定休假5.2.1 员工每年应享有6、以下法定休假日:元旦节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1天 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5.2.2 公司因经营需要,可要求员工于法定休假日照常工作,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5.3 事假5.3.1 事假每次不得超过15天,年度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5.3.2 试用员工请事假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5.4 病假5.4.1 员工请病假应于住院或就诊当日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交部门负责人,经批准后签字生效。5.4.2 员工如果反复请病假或时间过长,公司可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决定其工作安排。5.5 婚假5.5.1 婚假须至少提前一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5.7、5.2 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带薪婚假。5.6 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带薪丧假。5.7 产假5.7.1已婚适育女性员工依法享受产假,产假须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5.7.2 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六、处罚规定6.1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6.1.1 未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而擅自离岗休假的;6.1.2 虽经批准休假,但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延长假期不到岗的;6.2 每旷工一天,将予以本人日工资三倍罚款。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超过6天(含)的作除名处理。6.3 员工假期已满,到岗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向本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销假的,一次罚款50元。6.4 请假理由不真实者,每次罚款 100 元。6.5 部门负责人越权批假,一次罚越权审批人50元。七、附件:员工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申请表姓名部门/门店职位入司时间员工编号第一联:部门或门店第二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请假类别假期起止 (年/月/日/时间)假期起止 (年/月/日/时间)总计(天)请假事由请假类别:A、公休B、病假 C、婚假 D、丧假E、产假F、事假G、其他(请注明)部门(门店)审批(含工作安排):门管部/区域总经理审批:分管副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总经理审批: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