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办字011员工培训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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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名:中储股份西安东兴分公司员工培训实施细则 文件号:东兴办字011编制:综合办公室审核: 批准:受控状态:发布:2009.12.25修改:骆发玉分发号: 1.0总则1.1目的为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求,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规范分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提供企业人员任职参考,制定本细则。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在岗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1.3原则分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应坚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学以致用,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并重,全员培训与重点培养兼顾,培训、考核、使用紧密结合的原则。2.0职责2.1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和地区事业部2、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本企业的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或地区事业部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本企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见附表中储股份人字021-001);组织实施本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填写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2.2分公司各部室负责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上报综合办公室;执行企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事项,填写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根据本企业的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具体工作。3.0培训分类与管理3.1员工入职与转岗培训3.1.1员工入职与转岗按照上岗要求和业务规范等对其进行岗前培训。新聘用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协调相关3、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员工岗位调整后,应由调入部门负责具体岗位培训工作,并指定专人进行辅导。3.1.2新聘用或转岗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企业文化、主要业务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规范、岗位技能、操作要求等。3.1.3新员工入职培训须填写中储股份新员工岗前培训表(见附表中储股份人字021-004);培训结束,综合办公室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填入表内。员工参加转岗培训情况及效果应填入个人当年的培训档案(见附表中储股份人字021-003)。3.2在岗员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3.2.1对在岗员工,分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适时组织4、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企业内、外部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3.2.2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职业素养培训及考试;各操作岗位、各工种员工的技能培训及等级考试;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安全、保密知识与意识培训等。其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机构、公司以及分公司自行组织的各种学习、研修、讲座、调研、研讨等。3.2.3管理岗位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专业培训;操作岗位员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技能培训。凡国家规定需持执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必须参加国家专业机构组织的培训及考试,取得相应证书,经所在5、单位认可后方可上岗。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的员工,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条件,培训内容与工作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专业技能必须相关。3.2.4员工拟参加外部培训,应填写中储股份员工外部培训申请表(见附表中储股份人字021-005)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对于批准的培训项目,培训情况及结果应填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3.2.5 员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必须在填写完中储股份员工外部培训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由财务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照本细则第4.4.1项的规定办理。3.3在岗员工学历(学位)教育3.3.1学历(学位)教育即员工参加的经全国统一考试,并由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备6、案,承认学历或学位的教育学习。包括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历学位统考、成人教育统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3.3.2严格管理并积极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历(学位),在切实提高员工素质水平的同时,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学历(学位)教育应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坚持专业对口,并严格控制脱产学习。 3.3.3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应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且工作业绩突出,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该类人员应按单位指定或同意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变更应事先报请单位批准,否则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对于该类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单位可视工作安排,适当给予不多于五天的复习时间。 3.3.4 凡属下列情况7、之一者,单位不得选派或批准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自行参加教育学习的,单位不安排复习时间、不予报销任何费用:3.3.4.1按照本办法参加在职培训,未达到要求的;3.3.4.2申请学习内容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单位另有安排的除外);3.3.4.3不能胜任工作或业绩较差,当年考核成绩不合格的;3.3.4.4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当年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3.3.4.5因本人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较大影响的;3.3.4.6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3.3.4.7出现不应选派或批准学习的其他情形的。3.3.5 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除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外,须签订中储8、股份员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协议书(见附表007),按如下标准延长为本单位服务的年限,并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相应约定:接受大学专科学历教育的,学习期满后应延长服务期3年;接受大学本科或第二学历教育的,应延长服务期5年;接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的,应延长服务期8年。3.3.6 员工拟进行学历(学位)教育应填写中储股份员工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见附表006),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本单位综合办公室备案。对于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的学历(学位)教育,学习教育情况及结果应填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毕业后,学籍档案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应报本单位综合办公室备案。3.3.7 员工持批复9、后的中储股份员工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在财务部门报销学历(学位)教育有关费用,具体办法按照本细则第4.4.2项的规定办理。 3.4国外、境外培训根据企业发展及专项工作需要,员工赴国外、境外参加教育培训,须向分公司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4.0培训经费管理4.1培训经费预算管理员工培训经费是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的专项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于每年初根据培训计划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出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发生的教育培训费用支出,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确认,报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并列入当期本企业人工成本。4.2培训经费使用范围教育培训经费可10、用于支付员工入职培训,经批准的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学历(学位)教育,以及赴国外、境外参加培训等的有关支出;对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成就的工作人员(取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称号人员)的奖励开支;经批准列支的其他教育培训支出。4.3 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从系统外聘请教师应依据当地市场价格和具体培训项目情况,本着“低投入、高收效”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课酬标准。在系统内聘请人员讲授与其所从事工作相关的课程,原则上不支付课酬;确需额外准备的,可视其备课工作量适当给予少量报酬。 4.4 各类外部培训报销标准4.4.1 员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考试)费用的报销专业技术人员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技术工11、人为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等,经单位批准参加的国家(地方)专业机构组织的正规培训及考试,可凭有效发票报销考试报名费、考务费、资料费(培训规定必须使用的资料)、一期培训费以及对应产生的差旅费等培训相关费用。每名员工同系列、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考试原则上仅报销一次。员工未经单位批准自行参加的技术、技能培训及考试,其全部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4.4.2 员工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报销4.4.2.1 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先由本人支付相关费用,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可报销学费的70%;学习期满成绩不合格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报销50%的学12、费;凡因本人原因中途终止学习,或在学习期间个人提出辞职,或学习期间因不能胜任本岗工作而待岗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予报销学费。4.4.2.2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未遵守校方(培训方)的规定与要求,出现考试作弊等行为,或因其他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培训方)处分的,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的,单位不予报销学费。4.4.2.3非经单位选派或批准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单位不安排复习时间,自行学习发生的全部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4.4.2.4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未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须退还单位为其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其中,该员工根据培训服务13、期限约定实际延长服务不足一年的,应退还单位为其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实际延长服务一年以上,但未达到约定期限的,应退还单位负担的培训费用额按未履行服务年数与应延长服务年数比例进行折算(未履行服务年数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4.4.3员工其他短期外部培训费用的报销凡单位组织或批准参加的短期培训项目(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其全部费用由单位负担。但对于培训结束未取得相应合格证(结业证)或由于个人原因中途停止学习的人员,单位应从其个人工资中扣还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凡个人自行参加的外部培训项目,其全部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4.4.4 员工国外、境外培训费用的报销系统员工国外、境外培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14、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管理,其费用报销按培训项目具体情况办理。 对4.4.1、4.4.2、4.4.3规定报销比例,分公司可视企业经济效益等情况予以调整。 50培训考核与相关待遇5.1培训效果验证员工培训结束后,若未产生能够证明受训员工是否合格的书面文档,则应由综合办公室或由其委托对应业务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验证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笔试、抽查、询问、工作成果评价等多种形式。验证结果由综合办公室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5.2培训考核5.2.1对于按照本办法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在职培训,或连续两年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不得提职、提薪,情节严重的不得留任原岗位。5.2.2对参加岗位培训(包括15、入职、转岗培训)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工作绩效考核。凡考核不称职者,应重新安排培训及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留任原岗位。5.3相关待遇5.3.1 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不脱产的,其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不变;脱产的,经考试合格,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年终奖金按其所在部门的平均数计发;考试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其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发放学习期间的奖金,已发部分从其工资中扣还。5.3.2 单位选派或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学习期间辞职、待岗或被开除、辞退的,从学习开始至辞职(待岗、开除、辞退)之日,不发放岗位工资、福利补贴和奖金16、,已发部分从其工资中扣还,且不享受任何非货币化福利,差额部分责其退还;其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视具体情况而定。对5.3.1、5.3.2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可根据单位的员工薪酬福利实施细则和实际情况予以调整。5.3.3单位选派或批准进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学习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年休假。因病或因私事缺课的,分别按病假、事假处理;无正当理由旷课的,按旷工处理。5.3.4员工自行参加外部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其上课、复习、考试等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应凭有效证明请事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5.3.5 为体现激励原则,凡在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的,或5 年内被评为公司17、及以上级别先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6.0培训工作流程6.1培训需求调查流程分公司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各部室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批并汇总总经理审批 综合办公室上报公司培训需求调查表6.2 员工申请培训流程主管人力资源工作领导意见个人填写申请表主管该部门领导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意见部门领导意见部门领导意见部门领导意见财务结算相关学费学历教育研修接受教育培训签订相关协议培训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相关学费培训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接受教育培训外部培训6.3 培训工作管理流程(见下页)分公司按管理权限调研培训需求(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培训需18、求汇总分析确定(综合办公室)按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总经理、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按管理权限、管理组织培训项目(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跟踪调查培训效果(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反馈与调整(综合办公室)7.0 相关文件7.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人字021 7.2分公司各部门员工服务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东兴办字0037.3分公司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东兴办字0027.4分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和服务用语规范东兴办字0108.0 质量记录8.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调查(计划)表人字021-0018.2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记录表人字021-0028.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档案人字021-0038.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表人字021-0048.5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外部培训申请表人字021-0058.6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人字021-0068.7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协议书人字021-0078.8员工相关证书复印件8.9分公司各项内部培训对应大纲8.10历年培训统计表及总结 版本/修改状态:A/1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