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类型及法律责任知识培训课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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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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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础知识员工录用离职薪酬福利合同签订人事HR学习实操课程
1、专业、专注、专精十年劳资关系法律服务专注细分时效定制DevotionSubdivisionEffectivenessCustom-made十年专修2 劳动合同类型 一般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特别规定: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或区域性集体合同)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 十年专修3 集体合同仲裁案件张三为某公司员工,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公司与其企业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书,该合同约定公司每年应当参照“所在市政府公布的员工平均工资和行业工资水平、行业和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工资增长指导线、物价因素及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等因素2、”,与工会集体协商确定本年度公司职工工资整体调整的平均幅度。该集体合同的附件中明确约定每年度职工工资平均该集体合同的附件中明确约定每年度职工工资平均增长比例。增长比例。张三因自己的工资自签订集体合同书以来一直没有增长而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公司没有按照集体合同书约定的比例给自己增长工资因而构成拖欠工资,要求公司支付该所谓的“拖欠工资”。十年专修4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的制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集体合同草案的通过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3、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订立的主体工会或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订立后的报送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首席代表签字、10日内、一式三份)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的公示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重新签订和续订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等的标准单个劳动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集体合同纠纷工会可以依法申4、请仲裁、提起诉讼十年专修5 集体合同(2018)沪沪02民终民终2337号号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是基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行业的特殊性,经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修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对出租汽车行业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且作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的附件,肖培荣、晟隆公司理应遵从。十年专修6 集体合同天津市实施天津市实施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办法办法 2005.3.1第六条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自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同时填写集体合同报审表(附件1)一式二份: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5、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一份(副本供劳动保障部门审修使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包括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派协商代表及委托首席代表的证明(附件2);企业方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依法成立工会的证明(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件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工会选派职工代表的证明(工会委员会选派代表的决议);工会主席委托代理首席代表的证明(附件3)和代理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主席空缺的,应提供上级工会出具的工会主要负责人证明;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民主推荐协商代表的证明,职工在协商代表中民主推荐首席代表的证明(职工大会6、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十一)如果协商代表来自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应出具首席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十二)集体协商过程的原始记录;(十三)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决议。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重新签订、续订以及按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变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报审。十年专修7 集体合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2015年修正)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7、合同条例 (2014修订)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由工会或者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由企业自订立集体合同之日起七日内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2010修订)修订)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专项集体合同与综合性集体合同不一致的,以专项集体合同为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8、案,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劳动者一方应当提出修改方案,重新协商。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讨论和表决。十年专修8 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合同类型一般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特别劳动合同特别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订立的方式书面书面书面9、书面书面或口头期限可约定无期限可约定期满的条件2年以上固定期限可约定试用期分情况最高6个月不得约定可约定不得约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只承担工伤险终止的情况法定法定法定法定可随时终止到期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视情况支付支付支付不支付签订无固定合同条款的适用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加班费、年休假、医疗期相关规定适用适用适用适用一般不适用十年专修9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Q1:什么情况下可什么情况下可签订?签订?Q2:如何确认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如何确认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Q3:是否突破了不可约定终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是否突破了不可约定终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Q4:用10、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Q5:是否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条款?是否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条款?十年专修10 Q1:(2016)浙浙0782民初民初3839号号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10日,被告郑守镯经原告义乌市东方缝纫设备有限公司招聘任总经理助理兼清账组组长,主要负责原告在全国范围内的贷款催付事宜,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被告的工资为10000元/月加提成,由被告应聘清账组人员4人,工资每月4000元,清账组5人每天伙食住宿补贴规定500元。对于被告完成的清账业绩采用统一捆绑式计算,按25%的总到款额提成,客户退货原11、包装产品按出厂价格计算总金额15%提成,出差期间车辆道路费、通行费、汽油费凭凭证发票到公司报销,手机费由原告负责卡充值,被告的车辆由原告支付6500元/月费用。另外,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被告完成清账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清账时间暂定2个月,自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合同签订后,原告为被告出具委托书一份,确认被告系原告公司清账组组长,负责原告在全国范围内的货款催收事宜,委托期限为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十年专修11 Q5:(2017)渝渝01民终民终1309号号一审法院认为,陈*分别在2006年6月18日、2007年1月1日与公司订立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12、限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与公司订立了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陈*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在2010年1月4日与广汇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陈*仅与公司订立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故陈*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6日期间因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1080000元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十年专修12 劳务派遣Q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13、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Q2: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需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要承担的责任?十年专修13 Q1:(2017)鄂)鄂02民终民终372号号2009年10月20日,邹*被公司录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09年10月22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后将邹*派往项目部工作至项目完成。2014年1月1日,邹*与公司再次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14年7月1日,邹*与公司继续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被派往另一公司的某项目部从事小车司机工作。201614、年5月29日,邹*返回黄石。2016年6月2日,另一公司书面通知公司工作任务完成,将邹*退回公司。2016年6月3日、7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邹*,有月工资3000元的工作岗位,但邹*拒绝该岗位。2016年6月24日,公司以合同到期邹*拒绝续签合同为由,终止与邹*的劳动合同,后双方就劳动争议问题发生纠纷。劳务派遣十年专修14 劳务派遣Q2:(2017)吉吉0282民初民初1215号号 本案中劳务公司已经向用工单位连续派遣劳动者达10年之久,双方每年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但没有约定劳动者的派遣期限。最近两年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了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因此本案应属于长期的派遣期限,只要用工单位15、退回劳动者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的管理性规定,其违法行为虽不会导致劳务派遣合同无效,但其违法行为虽不会导致劳务派遣合同无效,但应当依照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劳动者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劳动者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十年专修15 非全日制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5.1第四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16、式。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第四章工资争议案件的实务问题(五)非全日制用工加班工准则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据此规定,非全日制不能简单以工作时间来判断是否属于加班,现时应当将工作时间看作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的重要判断标准。因此,经协商一致,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无论是法定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均不认定是加班。对于每周超过对于每周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而是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不成立,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而是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不成立,认定为全日制用工,按全日制用工适用认定为全日制用工,按全日制用工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有关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