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书写技巧、冲突管理)知识培训课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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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9903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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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础知识员工录用离职薪酬福利合同签订人事HR学习实操课程
1、专业、专注、专精十年劳资关系法律服务专注细分时效定制DevotionSubdivisionEffectivenessCustom-made十年专修2 OFFER 我们通常说的我们通常说的“offer”是指是指“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录用信录用信”等。在录取信等。在录取信函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向被录用者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工作岗位、薪函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向被录用者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信息。被录用者收到该录用信函后,如果表示同意,则需要在酬待遇等信息。被录用者收到该录用信函后,如果表示同意,则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用人单位答复或是向用人单位报到。自此,双方就劳指定的时间内给予2、用人单位答复或是向用人单位报到。自此,双方就劳动合同的订立达成合意。动合同的订立达成合意。十年专修3 因因OFFEROFFER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程序前置,守约一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程序前置,守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权益保护。所以在司法实务中,因为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权益保护。所以在司法实务中,因为OFFEROFFER而产生的而产生的争议,一般认为是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争议,一般认为是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国合同法的调整,因此,OFFEROFFER的性质属于是用人单位希望与被录用者的性质属于是用人单位3、希望与被录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如果因为录用通知书发生的争议是否需要进行仲裁前置呢?十年专修4 十年专修5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一:某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土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某劳动争议一案案例一 案号:(2017)京01民终7816号 裁判日期:2017.11.01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十年专修6 案例一01劳动者诉求02 一审认定的事实03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依法改判某某公司无需支付刘某2016年10月19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5 402.3元2016年9月19日,刘某入职某某公司工作,4、岗位为产品经理,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月工资为15 000元,自2016年11月1日起,工资为20 000元。2017年1月13日,刘某以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离职。经核实,某某公司已足额支付刘鹏2016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未支付刘鹏2016年11月的工资差额5000元、2016年12月1日至1月13日的工资29 195.4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十年专修7 案例一案例一案例一:西安某数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雍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陕0113民初6448号裁判日期:5、2017.01.09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十年专修8 对书面劳动合同是这样认定的:虽然未订立名称为劳动合同的文本,但订立的其他书面文件已经包含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明确了双方主要劳动权利义务,具备劳动合同本质特征的,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呢以后咱们在判定是否需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时候不能单纯的看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的名称,应该看他们约定的实质内容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十年专修9 通常通常情况下,情况下,OFFEROFFER中会包含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比中会包含6、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比如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资待遇等,两者在内容上往往如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资待遇等,两者在内容上往往会有重叠。但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或冲突时,就会产生会有重叠。但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或冲突时,就会产生“以谁以谁为准为准”的问题的问题冲突管理冲突管理十年专修10 Offer的效力直接决定了该部分内容的效力。Offer是依法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Offer的效力依然存在;如若Offer本身明确了有效期限或双方约定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则未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Offer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得以此主张7、权利offer约定的内容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的内容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十年专修11 冲 突 管 理案例三 :江苏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孙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苏0505民初1040号裁判日期:2017.03.13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十年专修12 冲 突 管 理诉求二审判决双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14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2014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止;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主办会计工作;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的工8、资报酬按下述方式执行: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6000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offer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根据双方在面试时的协定,现聘请被告为主办会计,培养方向为财务总监;被告每年获得12个月的基本薪金,试用期为2个月,其余待遇均参照原告相关规定,年薪为税前10万元整,每月的薪金为税前6000元,剩余年底作为绩效发放;每年对被告的薪酬水平进行一次回顾和调整十年专修13 冲突管理劳动者诉求: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09、日离职前的工资1931.03元(6000元/月21.75天/月7天=1931.03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不续签合约而应当支付的一个月代通知金6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签订劳动意向协议时承诺的年度绩效奖金28000元(双方约定年薪10万元,扣除每月6000元12个月=72000元,剩余28000元)法院判决:江苏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孙某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0日期间的工资1931.03元二、江苏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孙君年度绩效工资28000元。十年专修14 冲 突 管 理法院认为:首先,10、从被告庭审中提交的Offer可以看出,原告向被告允诺的工资为年薪税前10万元整,且该Offer上有原告人事负责人丁澄的签字,原告虽对该Offer不予认可,但确认丁澄确系原告的人事负责人,其作为用人单位,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来否定该签字并非丁澄本人所签,故该Offer中的约定应视为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次,从双方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中关于被告工资的约定可以看出,被告工资分两部分,包括基本工资6000元和绩效工资,该约定与上述Offer中的约定存在一致性,至于原告所辩称的该劳动合同系社保部门提供的范本,所有员工均一起选择了该种工资计算方式的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且不具合理性。再次,双方在Of11、fer中约定的年薪为税前10万元整,如根据被告所述,应以合同约定的6000元/月报酬为准,则双方在签订了Offer之后,又在很短的时间内签订了劳动合同,而薪酬待遇却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于理不合。综合以上分析,本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约定被告税前年薪为10万元这一事实客观存在十年专修15 冲 突 管 理案例四 :林X与X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审理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2)闸民四(民)初字第159号裁判日期:2012.08.07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十年专修16 冲 突 管 理劳动合同应聘者录用通知书未对双薪进行约定13个月的双薪录用通知12、书1,岗位-采购经理 请参考附在本录用通知书后面的岗位职责,你将向亚洲运营总监HX汇报3,基本工资-你的基本工资是每月40000人民币,这将在每个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你将在每年1月底收到13个月的双薪,不满一年将按期限合理折算。8,劳动合同-在你首个工作日你将有两份劳动合同,连同此录取通知书一切构成X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合同。你也要求遵守所有X亚洲政策”等内容劳动合同2010年10月1日起进入被告处担任采购经理一职,与被告签订期限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报酬40000元/月,每月15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发放上月工资十年专修17 冲 突 管 理劳13、动合同应聘者录用通知书未对双薪进行约定13个月的双薪诉讼请求一、要求撤销被告2012年1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恢复双方自2012年1月30日的劳动合同;二、要求被告支付2011年12月工资40000元;三、要求被告支付2011年年末双薪40000元;四、要求被告支付2011年11月22日至12月19日出差报销款4426元和原告2011年12月手机费296元,合计4722元。判决2010年10月1日起进入被告处担任采购经理一职,与被告签订期限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报酬40000元/月,每月15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发放上月工资十年专修18 冲 突 14、管 理法院认为:录用通知书系用人单位向特定劳动者发出的目的在于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缔结劳动合同的要约,一经劳动者承诺用人单位即接受该意思表示,而其中的各项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的内容均系要约的组成部分。本案中在被告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达成合意,则该通知书中载有年终双薪的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且该通知书第8条的内容同样确定了其与劳动合同相当的效力。据此,被告以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故不存在年终双薪的辩称本院不予采纳十年专修19 OFFEROFFER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颗定心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运用不当会有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颗定心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运用不当会有一定的风险,那么用人单位如何应对一定的风险,那么用人单位如何应对OFFEROFFER所带来的风险?下面是我所带来的风险?下面是我的一点建议:的一点建议:(一)重视对(一)重视对OFFEROFFER的内容设计的内容设计 (二)有选择地发出(二)有选择地发出OFFEROFFER (三)有理由地取消(三)有理由地取消OFFER 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