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国土空间规划方案(2021-2035年)(2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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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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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035 年)花石镇国土空间规划湘潭县湘潭县人民政府2024 年 4 月目录contents01/发展定位与目标02/国土空间规划格局03/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04/国土空间开发05/镇政府驻地规划06/规划实施传导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落实湘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花石镇国土空间规划格局,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特编制湘潭县花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范围与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制作并下发的乡镇底图底数范围保持2、一致,为花石镇行政辖区全域,包括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空间层次。花石镇行政管辖区域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99.57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在和平村、花石村、马垅村、红中村、新加村交界处,总面积 156.72 公顷。本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景展望到 2050 年。前言3发展目标与定位/011、上位规划定位湘潭县副中心,综合型乡镇。2、乡镇主体功能花石镇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与特别振兴区。3、形象口号“一花一石总关情”。4、产业引导农 业水稻、湘莲、黄牛等现代化种养植业制造业湘莲加工+水泵旅游业湘莲观光+休闲农业1 战略定位3、2三条空间管制控制线全面落地湘莲产业示范基地基本建成湘潭县“副中心”湘莲特色小镇基本形成国家级湘莲文化示范区国家级湘莲农旅特色小镇202520502035高标准农田全面建成湘莲产业园基本完成环花石水库乡村振兴带建设完成2 发展目标3国土空间规划格局/02总体构建“一心、一环、双轴、双屏”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心两屏四点三轴一心:指花石镇镇区。一环:指花石水库生态发展环,为镇域生态旅游发展环线。双轴:指 S219 与 S331 发展轴。双屏:指“天马山、紫荆山“生态保护屏障。51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国土空间 总体格局/03 耕地保护目标:花石镇耕地保护目标保护不低于5324.11公顷;永久基本农4、田:永久基本农田保不低于4948.1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建设用地不突破156.35公顷,集中布置在乡政府驻地;生态红线:生态红线151.09公顷,主要分布在琵琶村、日华村、天石村 3 村。72 镇域重要管控空间 生态保护区总面积 151.09 公顷;生态控制区总面积 3905.99 公顷。农田保护区总面积 4948.14 公顷;城镇发展区总面积 156.35 公顷。乡村发展区总面积 9954.9 公顷其中村庄建设区 2483.85 公顷、一般农业区1565.08 公顷、林业发展区面积 5905.97 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总面积 200.40 公顷。82 镇域规划分区国土空间开发/04以行5、政村为单位,对全域8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引导村庄分类发展。规划形成“中心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镇等级体系。中心镇区:5 个,新加村、和平村、红中村、花石村、马垅村。中心村:7 个,盐埠村、涓江村、中华村、中心村、见楼村、日华村、百和村。基层村:共 19 个,是最基本的村民集中组团。101 村庄规划指引与引导对外交通:省道 219、省道 331、省道 536、省道 216、县道 023、县道 018、乡道 034 为镇域主要对外交通干道,组成了“三横两纵”的对外交通运输网络。道路等级 序号 道路名称 起始点 性质 省道 1 省道 219 许广高速回龙桥至花石路段 改扩建 2 先锋桥至岭坡公路 改扩6、建 3 土桥至花石 改扩建 4 省道 331 白石至花石公路 新增 5 花石至晓南公路 改扩建 6 省道 216 石坝至茶恩寺公路 改扩建 7 省道 536 下摄司经易俗河至土桥 新增 县道 1 县道 023 金枫村至和平村 保留 2 县道 018 镇区环线 改扩建 乡道 1 乡道 034 琵琶村至百和村 改扩建 综合交通规划112 综合交通规划 给水设施:新建湘潭县第四水厂,位于花石村。道路沿线与回龙山村以及位于城镇周边 1-2km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纳入城镇水厂集中供水区域。污水设施:规划扩建和平村污水处理厂、保留马垅村 2 处、新加村 1 处污水处理厂。电力设施:保留现有 110KV 变电7、站,新增花石风电场,位于天马山村。通信设施:移动通信与邮报箱建设全覆盖,县域网络双向互动业务改造率达 95%燃气设施:保留 2 处液化气配送网点,远期规划 1 座 LNG 储存气化站、位于和平村。环卫设施:垃圾转运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四级联动机制。防洪规划:规划涓水按 50 年一遇;镇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消防规划:规划配置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 处,位于乡镇政府驻地,配备消防车位 3 个以上。消防通道间距不宜超过 160 米,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 米,转弯半径不小于 12 米,道路宽度确实不足 4 米的,应配置消防8、摩托。123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 行政办公设施:保留现有镇政府、法庭、便民中心、派出所等行政办公设施。教育设施:中学:扩建花石中学,保留 4 所(、留中、龙中、日中、石中),撤销盐埠中学。小学:撤销小学 6 所(双溪、桐梓、九如、潭溪、涓江、盐埠小学)、保留 2 所(花小、河头),扩建 4 所(龙小、盐片小、日华中心小学、石坝中心小学)。文体设施:保留现有花石镇综合文化站,在镇区规划 1 处湘莲文化展示中心。中心行政村增设图书室、文化活动设施和体育设施;基层村增设体育设施和文化活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保留花石镇卫生院以及排头乡卫生院,提升其医疗水平。村庄医疗设施原则上以基层村为单位设施9、卫生室,对现有卫生室、医疗点进行保留,提升其医疗服务水平,建筑面积按照 200 平方米控制。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保留花石镇敬老院。鼓励社会资本围绕天马山、花石水库等自然资源优势地区发展康养行业。133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实施传导/055 镇政府驻地规划1、规划范围本次镇政府驻地为涓水两岸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为 154.27 公顷。2.人口规模至 2035 年,预计花石镇镇政府驻地常住人口 2.13 万人。3、用地结构调整规划镇区内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152.47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 92.66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4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20公顷,10、工矿用地19.75公顷,仓储用地 1.76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9.86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1.07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9 公顷。镇政府驻地用地规划图155 镇政府驻地规划4、道路网规划规划(1)道路路网:规划驻地形成“一横两纵”的主要干路骨架:“一横”:县道 X018-X023;“两横”:X-025、X018、S219。(2)道路宽度:主干路:干路是连接各功能组团的交通性道路,以行驶机动车为主。规划区总共有主干道 3 条,分别为 X018、X025、X023,干路红线宽 16-24 米,断面形式采用一块板形式。次干道:交通便捷度的重要因素,镇区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10-14米11、,断面型式为一块板。支路:支路是在现有旧城道路基础上加以提质改善,规划红线宽度 6-10 米,断面型式为一块板。巷道:路幅 5-7 米,保障消防通道的通畅。镇政府驻地道路规划图165 镇政府驻地规划5、要素管控1.绿线绿线是指镇区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范围的控制线。镇区绿线主要是镇区主要生态公园、街头公园等公园绿地以及工业与仓储防护绿地等,主要管控对象为湘莲文化广场、工业园广场以及桥头绿地。2.黄线黄线是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镇区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12、设施、燃气设施、防灾设施以及其它设施等八大类设施用地控制范围,主要管控对象为湘潭县第四水厂、红中村污水处理厂、马垅村污水处理厂。镇政府驻地管控要素图175行政办公设施:保留现有镇政府、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法庭等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保留现有综合文化站、新增一处湘莲文化展示馆,位于马垅村。教育设施:扩建花石中学、保留中心小学。体育设施:保留现有户外体育设施场地,新增体育设施结合公园与广场建设。医疗设施:保留花石镇卫生院。福利设施:各社区新增“一老一小”服务中心。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镇政府驻地规划18规划实施传导/06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推进“放管服”改革监督规划实施201 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