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勘探开发公司计划管理办法(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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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勘探开发公司财务人事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规定手册资料合集
1、塔 里 木 油 田 分 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文件塔油西南发2004 12号关于印发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四年一月九日主题词:计划 管理 办法 通知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存档。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办公室 2004年1月19日印发录入:周建芬 校对:周建芬 共印:12份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西南公司)计划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油计字200337号文件要求,结合塔西南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计2、划管理采取“集中决策、适度授权”方式。第三条 计划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计划管理工作体系。2、计划指标既要积极可靠,又要留有余地;既要保证重点,又要照顾一般;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相结合。3、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论证,后决策;先立项,后计划;先计划,后施工”的工作程序。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塔西南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为加强对预算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塔西南公司成立预算计划委员会,所属各单位成立预算计划执行委员会。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计划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会计师担3、任。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计划财务部主任兼任。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预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的职责:1、组织和领导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2、审查年度、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3、审定自筹资金的投资项目和限上维修项目计划;4、审定季度设备购置计划和设备大修计划;5、审定各单位上报的立项项目;6、监督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实现塔西南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油田分公司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第七条 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1、编制塔西南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和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2、负责组织编制塔西南公司年度、季度生产及投资建议计划;3、4、负责向预算计划委员会报告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针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预算计划委员会审议;4、负责对各责任主体上报的计划进行平衡,提出意见,报预算计划委员会批准后监督执行;5、监督计划的实施过程,分析执行情况,对各项原因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有关措施方案的落实和结果的反馈;6、推广计划管理先进经验,根据需要组织计划执行情况调研,帮助指导各单位计划管理工作;7、确定需要上报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审定的事项。第三章 计划的内容第八条 计划的内容包括:投资计划、维修项目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第九条 投资计划管理,是指塔西南公司投资计划的编制、报批,计划的下达,实施过程的监督检5、查,实施结果的考核等。主要内容包括:开发井、油田地面建设、炼油化工建设、非安装设备购置、计算机软硬件购置、数字信息系统建设、科研先导及专项研究、生产辅助配套、公用工程等项目。第十条 维修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修理及恢复、房屋、建筑物修理修缮等(不改变原有结构和提高使用标准)。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原油、天然气、液化气、主要炼化产品产量及销售量、原油加工、资源平衡等。生产经营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第四章 计划的编制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于每年6月30日前编制下一年度投资项目建议计划(立项报告及项目建议书),上报给计划财务部或规划中心,并按要求编制,内容要详细具6、体,字迹清楚。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汇总投资项目建议计划,提交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审定,于7月31日前上报油田分公司。第十三条 塔西南公司维修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维修项目建议计划,可以在当年执行过程中提前一个月补报。涉及HSE的项目同时报质量安全环保部,由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总编制建议计划,于每季初10日前上报计划财务部。1、主营业务单位(石化厂、化肥厂、柯克亚作业区、销售公司)费用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其他单位费用在8万元(含8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塔西南公司计划管理范围;主营业务单位费用在15万元以下的、其他单位费用在8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7、2、勘探公司的维修项目由其自行管理。 3、 昆仑实业有限公司、新海公司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上的基建、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公司计划管理范围,3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其自行管理。第十四条 塔西南公司自筹资金的投资项目和维修项目,经批准立项、完成前期工作后,按轻重缓急进行编制。所属各单位自行管理的限额以下的项目,必须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本年已完成项目明细表。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零星非安装设备购置计划上报给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设备的必要性、数量、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后,汇总编制设备购置建议计划,于每季初10日前报计划财务部。非安装设备购置单台设备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8、,必须上报项目建议书(格式:原设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使用年限、购置必要性、规格型号及性能、用途、效益及投资估算);20万元以下的设备必须说明购置理由、规格型号、数量、投资估算。第十六条 各单位的设备大修计划按照工程技术部的要求编制上报,由工程技术部汇总编制设备大修建议计划,于每季初10日前报计划财务部。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年度、季度计划由主营业务单位于每季末上报塔西南公司计划财务部。1、年度、季度计划由塔西南公司计划财务部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上报。季度计划于每季初5日前上报油田分公司。年度计划于7月31日前上报油田分公司。2、年度、月度计划由塔西南公司生产运行部编制下达,月度计划由生产运行部于每月39、日前编制下达。并负责月度、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第十八条 所有计划由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编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平衡,于每季初10日前提交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审定。第十九条 公司主营业务单位及工程项目管理部必须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将季度生产计划及工程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上报计划财务部,上报时必须对上一季度生产经营、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内容要详细具体(经验及措施、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打算),符合上报管理程序。第二十条 各单位编制上报的各类报告及建议计划必须由本单位计划财务部门汇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采用B4纸打印,并发电子邮件:10、cuixl)。 第五章 计划的下达与实施第二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根据油田分公司的批复计划,结合塔西南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下达年度投资实施计划。第二十二条 纳入塔西南公司计划管理范围的投资及维修项目(含设备购置),经预算计划委员会审定后,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预算情况及前期工作阶段性结果按月(季)下达实施计划。第二十三条 供应公司接到塔西南公司下达的设备购置计划后,应当尽快组织采购,采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计划的,招标时或签订合同前应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执行;购置的设备其规格、型号及有关参数必须与计划相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第二十四条 设备修理项目,由工11、程技术部、使用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设备技术性能和完好程度做鉴定,是否需要委外修理,由工程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纳入塔西南公司计划管理的投资(维修)项目一经开工,不允许增加工作量。在不突破投资的前提下,项目变更在1万元/次以下的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其项目经理、监理等签字,形成完整的经济签证资料作为结算的依据,但不能突破工程概算所列预备费用;项目变更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变更审批程序进行操作。第二十六条 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单须经塔西南公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工程项目管理部按该设计变更资料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自行立项和管理12、的限额以下项目(需论证、评价的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初步设计或方案必须报公司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等单位要参与方案评审。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运作。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生产情况,项目经理部及有关单位可向计划财务部上报当年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调整意见,计划财务部根据项目经理部及有关单位上报的调整计划,及时去现场核实,并与有关单位沟通提出意见,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作为计划调整依据。属油田分公司下达的投资项目计划和生产计划,如需调整的原则上每个项目、生产计划指标在实施过程中只作一次调整。第二十九条 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必须依据国家、石油行业及其它行业颁布的概算定额、费用13、定额进行审查、审定。1、总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定额费用标准修订、外汇汇率调整、设备材料调价等因素可以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初步设计概算值不得超过立项批准控制额的10%,超过时必须修改初步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工程结算书须经造价中心、审计监察部、计划财务部审定后,可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2、结算不允许超过概算,若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其变更部分超过塔西南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变更审批表程序进行操作。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不得变更,如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不得结算。第三十条 各部门(中心)、各相关单位、项目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要划清工作界面,又要协调14、一致,严格按管理程序运作。第三十一条 审计监察部门应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对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部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做出严肃处理。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为确保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采取月度保季度、季度保年度方式。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保证工程项目按工期完工、质量合格、投资不突破。第三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将定期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定期对投资(维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计划外项目、超计划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设计是否相符,施工管理是否严格等。第三十四条 各单15、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办法运作,坚决杜绝计划外项目,对于超计划项目和计划外项目,造价中心不予审核,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计划财务部不予付款。第七章 罚则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1擅自追加工程量、擅自变更工程内容的; 2所购设备的规格型号及相关参数、与下达计划不符的,采购价超出计划价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该单位(部门)年终业绩兑现奖金2万10万元,同时对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向预算计划委员会提出调整其当年或以后年度相关预算指标的建议: 1、未按规定制定、执行本单位计划管16、理方面制度的,责令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2、对限额管理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不按程序办理的;3、未严格执行下达的实施计划,工程竣工实际结算超过下达实施计划30的,或对公司整体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 4、未下达计划的投资(维修)项目、设备购置计划,擅自实施、购置进单位成本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该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时编制上报年度、季度投资(维修)项目建议计划的; 2、上报的计划不符合编制要求,责令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3、未按时上报年度、季度执行情况分析资料的;第三十八条 塔西南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在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查、考核过程中,数据不真实、依据不充分,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或在执行过程中监督不力、反馈不及时的,由塔西南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做出对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的处罚。以上罚款由塔西南公司预算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罚款通知单,塔西南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发放季度兑现奖金时扣除。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