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人事招聘录用及员工离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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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公司人事招聘录用及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部门的全体从业人员。二、招聘和录用1. 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用人申请,经人事部审核、总经办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2. 人事部招聘并面试新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复试确认(主管级(含)以上员工需总经理确认),人事部核定编制、确定岗位,通知入职。32、. 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4. 新员工入职七天内为观察期,观察期内离职或被辞退者,不计薪资,观察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含观察期和培训期),培训期内离职或被辞退者,按80%发放;试用期内(不包含观察期和培训期)离职或被辞退者,按90%发放薪资。5. 观察期内由人事部组织入职培训、考试合格后,下发派遣通知书到各部门,按派遣通知书上日期核定员工考勤,员工到指定(部门)岗位报到、实习,并由部门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更新花名册、员工通讯录。6. 观察期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1)毕业3、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7. 部门负责人(含)以上员工入职应进行背景核实,如发现有虚假现象,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人事部对新员工所提供的上述资料仔细核对,如发现有虚假现象,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转正1. 转正流程: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部门(店面)负责人评议部门汇总试用期考勤情况与人事部进行转正沟通人事部评议总经办审批管理部备案;2. 试用期员工转正须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其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工作流程学习的程度、工作流程中应加强掌握的部分、所属岗位试用4、期内工作业绩、企业文化感受等等,严禁空乏,与试用期工作实践缺乏联系。3. 在试用期间员工工作不完全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前书面提交延长/终止试用期申请及情况说明,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评议人事部复核评议报总经办。但应包括:必须包含对本岗位的工作任职要求、试用期内工作业绩等考核数据说明;延长试用期需注明建议延长时间,终止试用期需注明建议中止时间。情况说明中必须写明该员工在试用期的各项表现,并及时与员工本人进行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4. 在试用期内如果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四、员工离职1.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5、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3未完善手续、擅自离职者(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工资及不退还其它费用。4员工离职前必须先做好移交工作,先移交本部门的工作及财产、用品。五、调职1.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2. 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总经办的书面批准。3.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部门(岗位)报到。六、 辞退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并给予相应处罚:1、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6、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7、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七、工资发放 员工(当月在职员工)当月工资在下月10号发放;员工离职/辞退当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在下月15号统一计发,如工作未交接完毕,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发薪资。对个人借支款项未还清的,财务直接从应发金额中扣除。八、保密1. 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2.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3.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4.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九、 监督小组由每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督小组,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监督小组给予相应处罚。 本规定自年5月1号起执行,试行一个月。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