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2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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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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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2021-2025 年)年)(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公开发布)易易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二二二三年三月二三年三月目目录录总则.1第一章现状与形势.2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2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3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5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7第一节 指导思想.7第二节 基本原则.7第三节 规划目标.8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1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11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2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4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17第一节 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2、.17第二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17第三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18第四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19第五章矿业绿色发展.21第一节 绿色勘查.21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21第三节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22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24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24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4第四节 提升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25附则.26-1-总则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实现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保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易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3、景目标纲要等法律及规划,结合易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及相关矿业管理政策,编制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安排部署,统筹布置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相关工作。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全县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易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目标年为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2-第一章现状与形势易县位于保定市西北部,太行山北端东麓,地4、势西高东低,有山地、丘陵、平原三大地貌单元,东与定兴、涞水相邻,西与涞源接壤,北与涞水为界,南与徐水、满城、顺平县相接,辖 28 个乡镇(处),469 个行政村,总面积 2534 平方公里。2020 年常住人口 60万,全县生产总值 118.32 亿元,矿业产值 4.03 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 3.41%。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一、一、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概况易县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甘河净、桥家河、紫荆关一带,花岗石材主要分布在易县西北部南城司、富岗、紫荆关一带,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八里庄-大雁桥一带,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分布在高村、大龙华一带。截至 2025、0 年底,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 42 种,列入2020 年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5 种,分别为金矿、铁矿、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上表矿产地共 10 处,其中大型 1 处、中型 3 处、小型 6 处。主要上表矿种保有资源量:金金属量 2345.18 千克、铁矿 19721.46 千吨、水泥用灰岩 127277.20 千吨、高岭土 332.3 千吨、饰面用花岗岩 7343.7 千立方米。二、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截至 2020 年底,全县有探矿权 22 个,均为固体矿产探矿权,勘查矿种 4 种:8 个金及金多金属矿勘查探矿权、12 个铁矿勘查探矿-3-权、1 个铜铅锌6、矿勘查探矿权、1 个高岭土矿勘查探矿权。其中详查14 个,普查 8 个,勘查总面积 130.77 平方公里。截至 2020 年底,全县有采矿权 88 个,均为固体矿产采矿权,其中:金属矿山 11 个、非金属矿山 77 个;生产规模达到大型 42 个,中型 18 个,小型 28 个。矿山设计产能 4157.612 万吨/年,2020 年全县实际生产矿山 22 个,实际生产矿石量 2187.241 万吨。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自易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基础性地质调查、优化资源开发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矿业转型升级、矿业绿色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有效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使7、全县矿产资源活动合理有序进行。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新的进展。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新的进展。上轮规划期间,全县基础性地质调查程度不断加强,地球化学调查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完成 15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 1 幅、15 万区域地质调查 2 幅、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3 个,新增高岭土上表矿产地 1 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提供资源保障和环境技术支撑。矿业结构调整更加合理矿业结构调整更加合理。合理调整矿业布局,对矿山采取关闭取缔、整合重组、规范管控等措施,矿山总数大幅减少。全县矿山数量由 2015 年末的 101 个减为 2020 年末的 88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40.59%提高到8、 68.18%。生产矿山 22 个,生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100%。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成效显著。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全县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期内,全县共建成绿色矿山 9 家,-4-其中 4 家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5 家矿山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储备库,形成绿色矿业发展良好态势。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开展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计划和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共投入总资金 5031.80 万元,完成 53 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9、任务,恢复治理面积 111 公顷。新建、在建矿山地质环境实现全面治理,生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闭坑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的环境得以有效治理恢复。专栏专栏 1 1上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上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名称单位规划指标期末完成属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开采总量固体矿石量万吨1387.42187.241预期性主要矿种开采总量黑色金属矿石万吨/年824.68预期性贵金属矿石万吨/年0.40饰面石材矿石万吨/年1015.75建筑材料(石灰岩、白云岩)矿石万吨/年12001624.421瓷土矿类矿石万吨/年10水泥及配料矿石万吨/年160522.39其他非金属矿石万吨/年10、80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固体矿山数量个7188预期性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2068.18预期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90约束性绿色矿山数量个129预期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50100约束性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公顷10完成约束性-5-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质勘查市场活力不足;二是因市场的不可预见性,上轮规划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制定时未能考虑雄安新区建设对铁、水泥及配料、建筑材料(石灰岩、白云岩)等矿产的市场需求,导致规划期末开采总量超过预期指标;三是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依然突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难度大。第三节形势与要求11、“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易县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最关键的五年,是精心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之城、实力魅力强县的五年。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带来的承接京津疏解机遇和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带来的辐射带动机遇,全县矿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资源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加快矿业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矿业。实现矿业12、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绿色保护型转变,建设绿色和谐易州,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资源、生态、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山智能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稳定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6-节能减排,延长产业链,提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保障资源持续稳定供应。现代化矿产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现代化矿产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放管服”改革。改革。当前易县矿业发展13、正面临生态环境保护日趋严格、矿产勘查开发空间逐步被压缩等形势,要求我县严格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及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矿产资源监管服务方式,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矿业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要求集中有序开发建筑石料矿产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要求集中有序开发建筑石料矿产资源。资源。易县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明显,随着京津冀协调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及易县城市规划建设将大大推动对建筑石料的需求,砂石资源供应保障面临严峻形势与挑战,需加强砂石资源供应保障工作以满足社会发展和重要项目建设的需求。-7-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14、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稳定矿产资源供给为目标,以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易县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15、山”的理念,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完善矿业绿色发展保障制度。坚持科学调控,稳定供给。坚持科学调控,稳定供给。依据资源禀赋条件、经济社会需求、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调控铁矿、建筑石料类、水泥用灰岩类矿产开采总量。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找矿突破,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供给风险应对能力。坚持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坚持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要求,加快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8-平,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16、形成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管理。不断深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制度创新,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三节规划目标到 2025 年,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新格局。基础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有序推进有序推进。完成 1:5 万地球化学测量 4 幅,实现山区 1:5 万区域地质调查与地球化学测量全覆盖。开发利17、用布局与结构更加合理。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更加合理。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向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集聚,形成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开发布局,实现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利用。固体矿山关闭、整合重组力度加大,小矿山数量减少,矿山结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规划期末,全县固体矿山数量减少到 80 个左右,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提高到 70%左右。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采选先进适用技术得到推广,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达标。矿山开发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和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升。-9-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开采总量18、得到有效调控。合理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防止优势矿产资源过度开采,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规划期末,铁精粉产量控制在 30 万吨左右,水泥用灰岩产量控制在 130 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产量控制在 4000 万吨左右。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矿业开发与自然生态相协调。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持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消除存量、遏制增量。规划期末,生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矿山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政策性关闭矿19、山明确治理主体,有序推进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全部完成修复治理,治理面积518.08 公顷。专栏专栏 2 2易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易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2021-20252021-2025 年)年)类别指标名称单位规划指标属性基础地质调查1:5 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幅4预期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数量个80预期性年开采总量铁矿铁精粉 万吨30预期性水泥用灰岩矿石 万吨130预期性建筑石料类矿产矿石 万吨4000预期性矿山生态修复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70预期性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公顷518.08预期性注:规划指标栏中,带数据表示规划期内总量,其他数据表示期末量。到 2035 年,基础地质工作迈上20、新台阶,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和供给能力稳定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10-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合理,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集中、集聚,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山环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绿色矿业开发模式全面实现,矿政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11-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级矿产规划布局,统筹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利用空间布局,加强区域空间管控,安排和引导勘查投入,推动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稳定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使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第一节矿21、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一、勘查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一、勘查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将成矿条件有利的铁、金等传统矿产,山区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确定为重点勘查矿种,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勘查工作,发现新的矿产地,增加资源储量;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破坏耕地资源的矿产确定为禁止勘查矿种,不再安排勘查工作。专栏专栏 3 3重点、禁止勘查矿种重点、禁止勘查矿种重点勘查矿种:铁矿、金矿、银矿、铅矿、锌矿、铜矿、饰面石材、山区地热等。禁止勘查矿种:高硫高灰煤、砂金、砖瓦用粘土。二、明确矿产资源勘查重点方向二、明确矿产资源勘查重点方向聚焦重点勘查矿种,围绕重点勘查区、国家规划矿区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加大重要矿产22、探矿权投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多元化勘查投入机制,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加快富岗、龙华、井尔峪三个省级重点开采区的勘查工作,保障矿产资源持续稳定供应;保障民生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资源勘查,提升热储研究程度。-12-三、开采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三、开采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重要矿产、清洁能源矿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需求的矿产确定为重点开采矿种,重点开采矿种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开发强度适度有序投放采矿权。将超贫磁铁矿、馆陶组地热确定为限制开采矿种,设置采矿权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对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将高硫高灰煤、砂金、砖瓦用粘土、23、明化镇组地热确定为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新设采矿权。专栏专栏 4 4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重点开采矿种:铁矿、金矿、银矿、铜矿、平原区基岩地热和山区地热、建筑石料矿产等。限制开采矿种:超贫磁铁矿、馆陶组地热。禁止开采矿种:高硫高灰煤、砂金、砖瓦用粘土、明化镇组地热。四、明确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方向四、明确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方向根据重点开采矿种资源分布,通过矿业权设置、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总量调控等措施,确定开发重点方向。铁矿重点在张公铺、五回岭等地开发,提高矿产开发集中度,提升铁矿保障能力,实现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金矿重点在栾木厂、孔格庄等地区开发,优先配置资24、源,实施规模化开发;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岩等大宗非金属矿产重点在省级重点开采区内开发,提升资源供给能力。优先开发基岩热储地热资源,限制开发馆陶组地热资源,禁止开采作为后备饮用水源地的明化镇组地热资源。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依据全县矿产资源成矿地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环境承载能力,全县布局 2 个矿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管-13-控,构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张公铺铁矿张公铺铁矿重点发展重点发展区。区。包括甘河净乡、桥家河乡、坡仓乡大部分区域,依托岩金、铁矿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稳定的开发基础,成为易县黄金、钢铁产业发展的原材料供应区。该区有上表矿区 5 个,占全县上表矿25、区的 50%。有铁矿探矿权 6 个,金矿探矿权 3 个。有铁矿采矿权 5 个,生产规模 62 万吨/年。该区矿业发展历史悠久,配套设施完善,采矿工艺成熟,有良好的矿业环境适合规模化开采。加快张公铺铁矿转采工作,加强矿区深部及外围找矿工作,新增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高度重视区域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龙华龙华-井尔峪井尔峪建材资源重点发展区。建材资源重点发展区。此区位于易县中部,包括裴山镇、大龙华乡、梁格庄镇、高村镇的部分区域,区内非金属建材矿产资源和采矿权相对集中、开发条件优越,包含已有采矿权 24 个,生产规模 2267.7 万吨/年,主26、要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等。形成了易县龙华、井尔峪 2 个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区内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和区位优势明显,后备资源丰富、矿石质量好、运输半径合理,适合规模化开采。以服务、支撑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为依托,围绕“雄安质量”加强砂石骨料绿色开发。按照“突出优势、差别竞争、错位发展”的原则,推动产业集聚,高标准规划打造集聚发展的建材产业布局,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围绕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定位,加长绿色建材产业链,努力建设京津雄绿色建材供应基地,实现以高品质建材产业推动易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矿产开发同时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太行山生态涵养区生态27、环境影响。-14-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加强规划功能区建设及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大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开采区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投放矿业权。一、国家规划矿区一、国家规划矿区落实国家规划矿区 1 处。区内实行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高规划准入门槛,推进矿山规模结构优化和优质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使其成为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资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区和接替区。二、重点勘查区二、重点勘查区落实省规划定的重点勘查区 1 处。优先在重点勘查区及成矿28、条件有利地区部署重点勘查任务,安排重要勘查项目,深挖找矿潜力。金属重点勘查区大多存在多种共伴生矿产富集特点,对主要矿产进行勘查评价的同时,须对其他矿产一并进行勘查评价,提交可开采利用的地质勘查资料。三、重点开采区三、重点开采区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基本需求,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全县落实省规划重点开采区 3 处。涉及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片麻岩、水泥用灰岩等建材矿种。-15-加大重点开采区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优先投放矿业权,强化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位于省级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除外。严格重点开采区开采准29、入,强化开采秩序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四、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四、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依据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等因素,推进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全县落实市级规划 2 处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涉及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调控、有序出让”的原则,在集中开采区内优先设置采矿权。集中开采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在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要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生产规模要达到大型。遵循集约节约开采原则,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砂石土类矿产的采矿权30、投放,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五、勘查规划区块五、勘查规划区块全县落实市级勘查规划区块 7 个,涉及 3 个勘查矿种。其中地热3 个、饰面用片麻岩 3 个、饰面用正长岩 1 个,分布于富岗乡、乔家河乡、牛岗乡、西山北乡、独乐乡 5 个乡镇。原则上一个勘查区块只设一个勘查主体。鼓励采用先进的找矿理论、找矿方法进行勘查工作。在符合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在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省级重点开采区投放探矿权。规-16-划期内,在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探矿权,须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六、开采规划区块六、开采规划区块依据勘查程度及探明的资源储量分布情况,按照优化布局和规31、模开发的要求,全县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5 个,涉及铁、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辉长岩、高岭土 4 个矿种,分布于富岗乡、坡仓乡、塘湖镇、凌云册乡等乡镇。其中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规划 2 个,落实市级规划开采规划区块 3 个。严格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发主体。在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保障经济发展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国家规划矿区、省级重点开采区适度有序投放采矿权,其它区域根据国家及本省政策、供需情况择优适时投放。规划期内,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采矿权需经过严格论证。-17-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保障,结合易县矿业产业发展实际,32、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与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稳定资源供给,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推进矿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第一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基础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继续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规划期内开展 1:5万地球化学测量 4 幅。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地质找矿、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提供基础地质支撑。专栏专栏 5 5基础地质调查工程基础地质调查工程1:51:5 万地球化学测量万地球化学测量河北省 15 万南管头幅地球化学测量河北省 15 万易县幅、塘湖幅、良岗幅地球化学测量重要矿产资源勘查。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以实现增储为目标,不33、断挖掘资源潜力,围绕国家战略性矿种或本县优势的铁、金、山区地热等为主攻矿种,有序开展矿产勘查工作。第二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矿产资源开发需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实行矿山开发总量控制、减量化管理,促进矿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合理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障矿产资源持续稳定供应,满足经济发展基本需求。加强大中型铁矿山建设,规划期末,全县铁精粉年产量保持在 30 万吨左右。强化建材非金属(石灰岩、白云岩-18-为主)矿产开发管理,推进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满足易县县及周边经济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对建材非金属矿的需求。建筑石料类矿产年产量34、控制在 4000 万吨左右,同时加强矿山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保障非金属矿产供给。合理控制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保持总量平衡,水泥用灰岩年产量控制在 130 万吨左右。第三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河北省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新建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与其资源储量规模不适应的,通过技术改造、整合等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适度控制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 30 万吨(不含)以下地下开采铁矿山。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 300 吨35、(不含)以下的露天开采项目、100 吨(不含)以下的地下开采项目。新建建筑石料类矿产开采规模应达到 100 万吨/年。合理控制矿山数量。合理控制矿山数量。继续加大固体矿山关闭、整合重组力度,不断减少小矿山数量,提升矿山规模,促进矿山合理布局和集约化、规模化生产,逐步实现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优化。规划期末全县固体矿山数量保持在 80 个左右,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提升到 70%左右。持续提升集约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集约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矿山“三率”指标要求,适时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加强节约与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重点加强难选矿、复杂共伴生矿采选技术攻关,加强-19-选矿装备36、与技术工艺研发,优化选矿工艺流程。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全面推广应用符合全县矿情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固体矿产废石、废渣、尾矿等综合利用效率。着力推动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整合培育带动性强的矿业企业,加大投入关键技术研究攻关,从根本上提升矿业企业实力,推动淘汰落后低效污染的矿业企业,引导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实力,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延长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全力推进矿业高质量37、发展。第四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绿色勘查准入。绿色勘查准入。积极落实绿色勘查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技术标准、规范,把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立项、设计、施工的全过程,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影响,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准入。开采规模准入。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要求,切实提高新设采矿权准入门槛。新建矿山开采规模须与矿区的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且不得低于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开发利用水平准入。开发利用水平准入。新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三率”指标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矿山“三率”指标达到开发利用方案中设计标准,不断提升固体矿产废石、废渣、尾矿等综合利38、用效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开发利用水平。-20-绿色矿山准入。绿色矿山准入。新建、改扩建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矿山应当按照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严格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方式,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及在建矿山,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及时修复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1-第五章矿业绿色发展以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技术、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39、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集约化发展、绿色矿山点状建设与绿色矿业全面推进的关系,促进矿业转型,加快矿业绿色发展。第一节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绿色勘查。项目部署应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水源涵养的影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恢复和验收全过程。加强管理制度创新,鼓励矿业权人和地勘队伍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逐步替代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以砂石土类集中开采40、区为基础,充分借鉴优秀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因矿制宜、由点到面,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落实资源、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规划期末,全县大中型固体生产矿-22-山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小型固体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有序推进。第三节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与目标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与目标新建矿山,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从源头上进行41、管控。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范,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贯穿于新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做到采前有关规划,过程能控制,采后可修复。生产矿山,严格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矿山企业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自觉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降低矿山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历史遗留矿山,持续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42、度,明确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加大治理资金投入,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因矿施策,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期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全部完成,政策性关闭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逐步解决,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3-专栏专栏 6 6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通过工程治理、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不同治理措施,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预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 518.08 公顷。二、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措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措施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43、复监督机制。健全矿山生态保护源头预防、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建立系统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对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动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鼓励利用矿山废弃地建设矿山公园,探索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旅游、养老、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44、加强生态护坡、免养护治理、环境美学及物种多样性等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创新治理技术模式,并推广应用。-24-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目标考核和实施评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升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推进规划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规划中出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45、活动,应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建立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规划重要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措施的跟踪分析与动态评估,及时掌控规划实施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高规划实施成效。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论证材料、调整方案等,依规定程序审批。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规划项目任务的实施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发现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25-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四节提升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做好县级规划与省、市规划衔接,将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等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将编制规划成果纳入行政审批平台,做好规划的符合性审查,提升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26-附则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划经易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由易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