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2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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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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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2021-2025 年)年)(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公开发布)阜平县人民政府阜平县人民政府二二二三年三月二三年三月目目录录总则.1第一章现状与形势.2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3第三节形势与要求.5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7第一节指导思想.7第二节基本原则.7第三节规划目标.8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0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10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1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3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15第一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15第二节2、合理确定开发强度.15第三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16第四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18第五章矿业绿色发展.20第一节绿色勘查.20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20第三节矿山生态修复.21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24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24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4第四节规划管理信息化.24附则.26-1-总则“十四五”时期,是阜平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是大有可为、充满挑战的重要机遇期。为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在阜平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保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3、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及规划,结合阜平县矿产资源特点和勘查开发保护现状,编制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相关目标任务,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进行了部署。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全县矿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全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目标年为 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2-第一章现状与形势阜平县位于保定市西部,太行4、山北部东麓,地处河北山西两省交界处,总面积 2493.98 平方公里,辖 8 镇 5 乡 1 个社区,209 个行政村,693 个自然村,2020 年底常住人口 19.40 万人。境内保阜、西阜两条高速贯穿,国道 207 横贯于阜平南北,交通十分便利。2020 年,全县生产总值 50.1 亿元。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一)矿产资源概况(一)矿产资源概况阜平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种类以建材类为主,辉绿岩、花岗岩资源储量大、质量好,资源优势明显,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易于开发利用。截至 2020 年底,全县发现矿产 32 种,涉及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四个大类。主要矿种有煤炭、铁5、金、辉绿岩、建筑用花岗岩、片麻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地热、矿泉水等。阜平县列入2020 年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种有 7 种,为煤炭、铁矿、金矿、银矿、饰面用辉绿岩、白云母、长石。主要上表矿产保有资源量:铁矿石 1703.81 万吨(含超贫磁铁矿)、金金属量 7685.23 千克、银金属量 28.06 吨、煤炭 787.22 万吨。(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2020 年阜平县上表矿产地共 12 处(矿区 12 个),其中大型 1 处、中型 1 处、小型 10 处;停采 2 处、未利用 6 处、正在开采 4 处。达到普查程度的矿产地 11 处,占 91.67%;达到详查程度的6、矿产地 1 处,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整体偏低。-3-截至 2020 年底,全县有探矿权 23 个,勘查总面积 167.18 平方公里,勘查矿种 6 个,以金矿、铁矿为主。其中金属矿产探矿权 22 个,能源矿产 1 个;达到普查程度 12 个,详查程度 10 个,勘探程度 1 个。(三)矿产资源开采现状(三)矿产资源开采现状截至 2020 年底,全县有采矿权 62 个,其中:能源矿山 1 个、金属矿山 4 个、非金属矿山 57 个;大型矿山 3 个、中型矿山 9 个、小型矿山 50 个。矿山设计产能 770.54 万吨/年。2020 年阜平县实际生产矿山 2 个,从业人员 488 人,矿业产值 597、16 万元。开采矿种为煤炭、片麻岩,开采矿石总量为 30.45 万吨(煤炭 7.35 万吨,片麻岩 23.10万吨)。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自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发布实施以来,全县积极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业结构优化、矿山综合治理等工作,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强。“十三五”期间完成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 7 幅、地质遗迹调查 2 项、水文地质调查 1 项、地质科研项目 7 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阜平县建设8、及矿产资源勘查等提供基础地质支撑。地质勘查成果显著。地质勘查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实施地质勘查项目12 项,新增上表矿产地 2 处,其中金矿 1 处、饰面用辉绿岩 1 处。新增资源储量金金属量 2492 千克,煤炭矿石量 966 万吨。开采总量得到控制开采总量得到控制。2020 年全县饰面石材矿产(片麻岩)开采总-4-量矿石量为 23.10 万吨,小于年开采总量指标 100 万吨,矿产开采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矿业结构得到优化。矿业结构得到优化。“十三五”期间,关闭了主要交通干线两侧1000 米范围内规模小、开采条件差、生产技术落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9、规范。全县矿山数由 2015年末的 85 个减为 2020 年末的 62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 1.71 个百分点,矿产资源开发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生态修复效果显著矿山生态修复效果显著。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通过工程治理、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措施,完成相关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和矿山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治理任务,矿山环境得到明显好转,截至 2020年底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466 处,面积 1124.53 公顷。总的来说,上轮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但建筑石料类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够,矿山结构不合理,供需矛盾仍旧突出。山区地热资源丰富10、,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程度低,资源情况不明,需加大勘查力度。-5-专栏专栏 1 12016-20202016-2020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名称单位预期目标期末完成属性矿业经济发展矿业产值亿元1.860.5916预期性矿产勘查新发现矿产地处11预期性新增资源储量铁矿矿石万吨1000金矿金属千克462492主要矿种开采总量黑色金属矿石万吨/年500预期性贵金属矿石万吨/年0.10建筑碎石及饰面石材白云岩石灰岩建筑用碎石矿石万吨/年200饰面石材矿石万吨/年10023.10其他非金属矿石万吨/年80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固体矿山数量个6262预期性大中型11、固体矿山比例%2019.36预期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90约束性绿色矿山数量个70预期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50100约束性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公顷6完成第三节形势与要求阜平县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阶段,特别是雄安新区和雄忻高铁的建设,将阜平纳入“雄安半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显著提升,全县矿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走绿色道路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走绿色道路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对矿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坚持绿色生态屏障定位,巩固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2、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矿业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6-生态矿业。实现矿业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绿色保护型转变,守护畿西生态屏障功能,助力绿色阜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新的要求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新的要求。以“三区三线”为主体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更加严格,全县可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较为有限,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山智能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13、境协调稳定发展。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围绕尾矿、废石、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打造完整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全县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要求砂石土资源保障供给经济社会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要求砂石土资源保障供给。近年来,随着全县砂石需求逐年攀升,砂石的开采量已经难以满足实际的需求,大部分需要外调,一度面临砂石资源短缺的危机。“十四五”期间,阜平县规划了“两环九射、九联六延”县域交通路网格局、重点水源建设工程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砂石供应将面临严峻形势与挑战,亟需找寻一批可供开采的建筑石料类矿产地,建设集中开采区,以保障砂石资源供应。城市供热和乡村振兴要求加强地14、热勘查。城市供热和乡村振兴要求加强地热勘查。地热开发利用具有供能持续稳定、高效循环利用、可再生的特点,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在未来清洁能源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县域内有多口自涌温泉出水口,前期只做了基础调查,需进一步进行地热资源勘查,将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进行部署。-7-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15、,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激发矿产资源开发新活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矿山转型升级,推进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加速推进保定市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全力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开创新时代阜平跨越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绿色勘查、绿色开发,加快健全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16、制,实现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阜平、美丽阜平。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充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实行矿山开发总量控制,防止和解决开发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损害、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8-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理念,优化矿产开发结构,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方法、装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加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尾矿的综合利用力度。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强化企业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17、管理水平,促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第三节规划目标到 2025 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勘查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矿产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矿业绿色发展达到新水平。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15 万地球化学调查工作程度大幅提升,重要成矿区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取得新进展,提交一批地质找矿靶区,满足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基础地质的需求。战略性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战略性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十四五”期间,战略性矿产勘查持续加强,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程度得到提高,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规划期内,金矿资源储量有所增加。18、开发利用结构更加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更加优化。加大固体矿山关闭、整合重组力度,小矿山数量不断减少,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规划期末全县小型固体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不断提高。矿山开采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技术方法更加先进,主要矿产供给结构、质量、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严格执行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要求。矿山开发形成的-9-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和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开展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存量、遏制增19、量,历史遗留矿山全部修复治理。生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矿山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矿业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矿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全县矿山绿色发展效应更加凸显。专栏专栏 2 22021-20252021-2025阜平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阜平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类别指标名称单位规划指标属性基础地质调查1: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幅6预期性矿产资源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处1预期性新增金资源量金 吨1预期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固体矿山数量个40预期性年开采总量铁矿(62%)铁精粉万吨20预期性建筑石料类矿产20、矿石 万吨550预期性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36%预期性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公顷414.13预期性注:规划指标栏中,带数据表示规划期内总量,其他数据表示期末量。20352035 年展望目标年展望目标。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进一步增长,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协调,绿色矿业格局进一步完善;建材非金属、地热、矿泉水等矿种转入深度开发,成为全县矿业经济增长点;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进一步提高,矿业在阜平县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更为突出;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科学有序、健康持续发展的良性局面。-121、0-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利用空间布局,加强区域空间管控,安排和引导勘查投入,推动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稳定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使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一)勘查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一)勘查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将成矿条件有利的铁、金等传统矿产,山区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确定为重要勘查矿种,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勘查工作,发现新的矿产地,增加资源储量;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破坏耕地资源的矿产确定为禁止勘查矿种,不再安排勘查工作。专栏专栏 3 3重点、禁止勘查矿种重点、禁止22、勘查矿种重点勘查矿种:铁矿、金矿、银矿、铜矿、钼矿、山区地热等。禁止勘查矿种:高硫高灰煤、砖瓦用粘土。(二)明确矿产资源勘查重点方向(二)明确矿产资源勘查重点方向围绕重点勘查矿种,在重点勘查区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在阜平白石台、阜平赤瓦屋等地大中型铁矿、金矿、银矿矿山的深部及外围及其他成矿条件有利地区部署勘查工作,加大重要矿产探矿权投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多元化勘查投入机制,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按照民生需求和环保要求,推进山区地热勘查,重点在吴王口、城南庄、法华、金龙洞等一带开展地热预可行性勘查,增加资源储量,推动地热资源在供暖、-11-医疗康养、生23、态农业等方面的应用。(三)开采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三)开采矿种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重要矿产、清洁能源矿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需求的矿产确定为重点开采矿种,重点开采矿种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开发强度适度有序投放采矿权。将超贫磁铁矿确定为限制开采矿种,设置采矿权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对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将高硫高灰煤、砖瓦用粘土确定为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新设采矿权,已有采矿权依法有序逐步退出。专栏专栏 4 4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重点开采矿种:铁矿、金矿、银矿、铜矿、山区地热、建筑石料矿产等。限制开采矿种:超贫磁铁矿。禁止开采矿种:高硫高灰煤、24、砖瓦用粘土。(四)明确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方向(四)明确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方向根据重点开采矿种资源分布,通过矿业权设置、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总量调控等措施,确定开发重点方向。铁矿重点在草垛沟、盘龙台等地开发,提升铁矿保障能力,实现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金矿重点在横岭里、王林口等地区开发,优先配置资源,实施规模化开发;建筑石料类矿产等大宗非金属矿产重点在砂窝、吴王口一带开发,提升资源供给能力。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县域内建材类矿产种类多、门类全、分布广,依托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协调发展,全县划定 6 个矿业重点发展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管控,25、营-12-造良好的矿业发展环境,矿业开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并向周边辐射,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为相关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发挥矿产资源开发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与作用。阜平县砂窝阜平县砂窝-吴王口辉绿岩矿业重点发展区。吴王口辉绿岩矿业重点发展区。发展区位于吴王口乡、砂窝镇一带。2020 年底发展区内有辉绿岩采矿权 41 个,占全县矿山总数的 66.13%,生产规模 260.44 万吨/年,占非金属矿山生产总规模 46.09%。辉绿岩资源分布集中,生态环境承载力强,交通便利,适合规模化开采。阜平县赤瓦屋阜平县赤瓦屋-麻棚麻棚-南台一带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片南台一带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片麻岩26、矿业重点发展区。麻岩矿业重点发展区。发展区位于阜平镇、夏庄乡、城南庄镇一带。2020 年底发展区内有采矿权 9 个,其中建筑用闪长岩 3 个、花岗岩 5个、片麻岩 1 个。生产规模 43 万立方米/年。区内闪长岩、花岗岩、片麻岩储量大,质量优,交通便利,产业区位优势明显。阜平县大台乡金龙洞一带建筑石料用灰岩阜平县大台乡金龙洞一带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矿业重点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发展区位于大台乡金龙洞一带,2020 年底发展区内有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3 个,生产规模 149.90 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禀赋优势明显,矿石质量好,交通运输方便,发展前景看好,利于缓解全县建筑石料类矿产供需矛盾。27、阜平县大台乡炭灰铺一带煤炭矿业重点发展区。阜平县大台乡炭灰铺一带煤炭矿业重点发展区。发展区位于大台乡炭灰铺一带,2020 年底有煤炭采矿权 1 个,探矿权 1 个。生产规模45 万吨/年,规模达中型,具备生产条件。探矿权已达到勘探程度,具备转采条件。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提升煤炭供应质量。地热地热+地质旅游重点发展区地质旅游重点发展区。县域内地热资源分布广泛,包括吴王-13-口、草地安、法华、金龙洞等地。为解决秋冬季节游客较少的难题,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充分融入“游山、玩水、泡温泉”的旅游发展格局中,摆脱气候瓶颈制约。创新地热+地质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温泉28、旅游产业,把振兴乡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依法开发、循环利用,把地热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发展效益,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发展。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加强规划分区管理。加强规划功能区建设及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除省级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外,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一一)重点勘查区重点勘查区经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预测,结合成矿地质条件和以往勘查成果信息,划定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及重要成矿带的深部和外围区域,划定为重点勘查区。全县共落实重29、点勘查区 5 个(省级 2个,市级 3 个),重点勘查区内加强统筹部署,重点加强铁、金、铜、地热等矿产的勘查,安排重要勘查项目,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跟进,明确社会资金在商业性勘查中的投资主体地位,支持以矿权、资本、技术等形式进行合作。优先向重点勘查区投放探矿权,不断挖掘找矿潜力。(二二)重点开采区)重点开采区根据市规划安排和阜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经济发展需要、-14-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全县落实市级规划重点开采区 1 个。严格重点开采区开采准入,强化开采秩序管理,推进绿色开发,提升开采技术水平,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三三)勘查规划区块)勘查规划30、区块全县设置勘查规划区块 10 个,全部落实市级规划,涉及地热、矿泉水 2 个勘查矿种。其中地热勘查规划区块 6 个、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 4 个,分布于吴王口乡、大台乡、砂窝镇、阜平镇、城南庄镇等 7个乡镇。原则上一个勘查区块只设一个勘查主体。鼓励采用先进的找矿理论、找矿方法进行勘查工作。为了保证勘查规划区块设置的科学性及可行性,将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区域新设勘查规划区块。在符合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在重点勘查区投放探矿权。规划期内,在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探矿权,须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四四)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依据勘查程度及探明的资源储量分布情况,按照优化布局31、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全县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全部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涉及铁矿、金矿 2 个矿种,分布于砂窝镇、王林口镇两个镇。严格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发主体。在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保障经济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适度有序投放采矿权。规划期内,在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区域,确需投放采矿权,须经过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15-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一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一)加强基础地质调查继续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规划期内在县域内继续开展 1:5 万地球化学测量 6 幅,为阜平幅、城南庄幅、马庄幅、北庄幅、走马驿幅、稻园幅32、。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地质找矿、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提供基础地质支撑。(二)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二)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围绕本县优势矿产,不断挖掘资源潜力,实现找矿增储。有序开展山区地热勘查,提高勘查精度,增加资源储量,为地热资源保护开发与管理提供地质科学依据。阜平县战略性矿产勘查。阜平县战略性矿产勘查。县域内战略性矿产成矿条件好、找矿潜力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业绿色发展,落实绿色勘查政策,着力加强大中型铁矿、金矿深部及周边矿产勘查,稳步推进铁、金等矿产勘查工作,实现铁矿、金矿增储,进一步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阜平县山区地热勘查。阜平县山区地热勘查。根据山33、区成矿条件、区位优势,重点选取吴王口、金龙洞、法华等地热异常区进行重点勘查,不断挖掘潜力,不断提高山区地热勘查程度。规划期内,预计提交大中型矿产地 1 处,新增金金属量 1 吨。第二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合理调控开发利用强度,调控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障矿产-16-资源持续稳定供应,满足经济发展基本需求。加强大中型铁矿山建设,规划期末,全县铁精粉年产量保持在 20 万吨左右。强化建材非金属(石灰岩、白云岩为主)矿产开发管理,满足阜平县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对建材非金属的需求,建筑石料类矿产年产量控制在 550 万吨左右,同时加强矿山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保障非金属矿产供给。第三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34、(一)合理控制矿山数量(一)合理控制矿山数量持续推进砂窝一带辉绿岩等非金属矿山整合重组,压减总体露天开采面积,整合重组后的露天开采矿山达到大中型矿山标准,地下开采矿山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大幅减少小型固体矿山数量,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矿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规划期内固体矿山数量实行减量化调控,逐步实现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优化。预计到 2025 年全县固体矿山数量减少到 40 个左右,大中型固体矿山比例提升到 36%左右。地热:推进区域开发,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村镇建成区原则上只能设立 1 个采矿权;县城规划建设区,新增采矿权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3 个。(二)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35、模标准(二)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河北省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新建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与其资源储量规模不适应的,通过技术改造、整合等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适度控制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 30 万吨(不-17-含)以下地下开采铁矿山;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 300 吨(不含)以下的露天开采项目、100 吨(不含)以下的地下开采项目。(三)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以市场配置资源,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36、,淘汰或整合落后产能,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延长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全力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支持区内矿山企业与大型央企、国企实施整合,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发挥龙头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实力。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实力。鼓励企业产学研结合,研发或者采用已有的新技术,高精加工开发高附加值、节能环保的新型建材产品,提升建筑材料领域的技术37、和产品档次,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传统产业,逐步形成一批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矿业企业。(四)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高水平(四)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高水平强化矿山企业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矿山开展相关技术学习与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主要矿产资源“三率”水平,加强对废石、废渣、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18-第四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一)绿色勘查准入(一)绿色勘查准入探矿权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技术标准、规范,将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勘38、查活动的全过程。严把立项关、设计关、施工关、恢复治理关,从严审查勘查项目设计,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做出预评价;选用高效技术和便捷设备,从源头上减轻地质环境扰动,精心组织施工并及时完成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二)开采规模准入(二)开采规模准入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生产规模同时应达到本规划确定的相应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三)绿色矿山准入条件(三)绿色矿山准入条件按照省、市级规划对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四)开发利用水平准入(四)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矿产开39、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矿山开发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主要矿产供给结构、质量、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五)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准入(五)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准入新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19-按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生产及在建矿山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及时修复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0-第五章矿业绿色发展围绕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依据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加快绿色矿业发展。落实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40、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第一节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勘查理念,营造绿色勘查环境,减少探矿工程对环境的扰动,减少施工过程中“三废”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完成后的生态恢复治理,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全过程,最大程度地减小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完善绿色勘查管理制度。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证矿业高质量发展。从理念、制度、技术、监管四个方面推动资源绿色开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引导和督促企业采41、用环境友好、资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排放少的开采方式、工艺和设备,将资源开发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21-规划期末,全县大中型固体生产矿山绿色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小型固体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有序推进。第三节矿山生态修复(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严格矿山准入条件,提高开发准入门槛,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矿42、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方案实施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矿山的环境保护、生产安全、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缴存治理恢复基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年度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按照国家税收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等规定,规范基金的提取和使用。(二)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二)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矿山企业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矿山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43、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开采矿产资源、加工矿产品,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及时治理恢复被破坏的环境,依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山体修复、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提高矿山修复治理水平。矿山企业的生态修复义务不因矿业权的灭失而免除。-22-(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经济合理”的原则,突出安全和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功能,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工程治理、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不同治理措施,开展历史遗留矿44、山生态修复,预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 414.13 公顷。(四)(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措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措施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健全矿山生态保护源头预防、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建立系统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对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采矿权人,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不予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严格实45、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制度。采矿权人应当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采矿权人编制基金年度提取和使用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并将方案执行情况、基金提取与使用情况录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23-复的动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鼓励利用矿山废46、弃地建设矿山公园,探索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旅游、养老、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护坡、免养护治理、环境美学及物种多样性等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创新治理技术模式,并推广应用。-24-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督促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与调整机制,加强规划重要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措施的跟踪分析与动态评估,及时掌控规47、划实施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高规划实施成效。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论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规划项目任务的实施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发现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四节规划管理信息化依据数据建设指南建立标准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将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部纳入数据库。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25-信息系统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及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26-附则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划经阜平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由阜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