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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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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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公开版)和 县 人 民 政 府目 录总 则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第二节 矿产资源现状 3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5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规划目标 8第一节 指导思想8第二节 基本原则8第三节 规划目标9第四节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10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3第一节 资源开发重点发展区域13第二节 开发利用调控14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14第四章 矿业高质量发展 18第一节 绿色勘查 18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 18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19第四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20第五章 重点项目 22第六章 保障措施 2、23附 则 26总 则“ 十四五” 时期是和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奋力谱写“ 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落实 国家能源资源安全要求,统筹部署和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与保护工作,提高对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 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文件,按照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马 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和县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3、目标纲要和县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规划部署,编制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和县“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 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省、市矿产资源战略与部署, 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 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规划适用于和县所辖行政区范围。规划以 2020 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到2035 年。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一、 自然地理条件和县隶属4、安徽省马鞍山市,地处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北岸, 地理位置为东经 1180429 1182952,北纬 3126 18 320339 。全县总面积 1319 平方千米,辖 9 个镇,户籍人口约 54 万。和县滨临长江,拥有 41.6 千米的长江岸线和万吨级深水港郑蒲港,合芜、合宁、宁马三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已经建成的公铁两用桥-芜湖长江大桥引桥落脚在和县南端,全县交通条件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二、社会经济概况2020 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66.75 亿元,年均增长率达 4.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28.36 亿元,增长 2. 1%;第二 产业实现增加值 97.00 亿元,增长 6.8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 141.39 亿元,增长 3.2%。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6.49 万元, 财政收入达 41. 10 亿元。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民生福祉持续 改善,社会事业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三、矿业经济发展概况2020 年全县矿业从业人员 256 人,年开采矿石量 1093.8 万吨,全县矿业总产值为 21.65 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 8. 1%,矿2业产值规模比重显著提高。其中水泥用灰岩矿总产值为 18. 19 亿 元,是全县乃至全市矿业支柱产业之一。石杨镇花山、横山等水 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大型开采基地已形成规模,在带动全县配套经6、济发展和群众致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节 矿产资源现状一、矿产资源概况和县已发现各类矿产 16 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 9 种,主要 为煤、地热、铊矿、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 用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及矿泉水。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与建筑用白云岩属于县级出让登记权限矿种。全县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地热等为优势矿产资源,是全县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的主体,资源潜力大。铊矿、石膏是全县特色矿产,开发利用前景好。全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高,已查明各类矿产地 25 处,大型 矿床少,中小型矿床占 84%,其中在采及未利用矿产地 12 处7、。截至 2020 年底,全县仅分布 1 宗石膏和 1 宗铊矿有效探矿权。全县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地热、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用 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建筑用白云岩共 5 种。截至 2020 年底,全县共有登记在册矿山 12 家(大型 8 家,中型 4 家)。二、 “十三五”成效及不足( 一) “十三五”取得成效3“十三五”期间,全县矿业产值稳步增长,主要矿产资源供 给保障能力稳定,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提出的各项任务。地质调查进展顺利,矿产勘查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 各级财政积极投入各类地质调查,完成了全县 1:5 万土地质量地 球化学调查、8、1:5 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配合实施了巢湖-和县- 无为地区页岩气远景区资源评价、苏皖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综 合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调查进展顺利;实施以建筑用白云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为目标的矿产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 产地 2 处,新增建筑用白云岩资源储量 3.25 亿吨,新增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 1488. 1 万吨,资源储备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利用得到优化,矿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十三五”期 间全县坚持实行总量调控、结构优化、规模准入等措施,矿产资 源开采总量得到合理调控;新增横山、大山 2 宗建筑石料采矿权, 矿业权市场稳步运行;关闭、整合了大量小型矿山,矿山规模结 构得到优化;9、大中型矿山比例有效提升,矿业布局更趋合理;矿 山开采回采率基本保持在 97%以上,资源实现高效利用;和县石 杨花山石灰岩矿(茹山湖矿段)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实现矿山绿色生产,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 和县科学统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落实省、市“矿山复绿”行动方案及“三4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等重大工程,开展各类关闭 矿山、工矿废弃用地及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工作,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至 2020 年底,全县共完成矿山生态治理修复面积 140 公顷。( 二) “十10、三五”规划实施不足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滞后。和县地热资源分布广泛,“十 三五”期间全县仅香泉地热 1 处开采井,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程度低,资源优势未能得到有效释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仍需加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在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和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但由于历史遗留以及在采矿山破坏,治理任务繁重,还有部分矿山未完成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一、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 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亲 临马鞍11、山考察,提出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 新发展定位,为马鞍山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作为 马鞍山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是和县现代化建 设新阶段的新使命新要求。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和县矿业发5展面临的新形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稳定矿产资源供给。长江经济带、长三角 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 动以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维持在高位。要 统筹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稳定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等优势矿产资源供给,保障发展。美丽和县要求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和县地热资源12、 成矿条件优越,资源分布广泛、潜力巨大。作为历史文化名城、 生态休闲胜地、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和县需要加强推进地热资 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形成地热特色产业推动全县文旅产业的兴旺 与繁荣,满足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特色小镇文旅产业发展对资源 的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新的起点。同时地 热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具有开发利用污染少的特征,对助力实现“双碳” 目标具有示范意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理 念,科学优化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发挥绿色矿山示范作用,引 导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政府职能转变要求13、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深化 “放管服” 改革要求,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创新,突出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调控和监督作用,以不 断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转变,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充分激发市场活6力,积极推进“ 净矿” 出让,提升资源开发时效,落实自然资源“ 两统一” 职责。二、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分析全县煤、冶金用白云岩、溶剂用灰岩短缺;地热、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及石膏等矿产丰富。煤矿规模小品位差,已退出开发序列,后备资源潜力小,资 源保障程度低;地热开发需求旺盛,全县地热资源广泛分布在香泉镇-鸡笼山、14、石杨-施庄一带,资源潜力大,保障程度高。金属矿产贫乏,仅查明一处中型独立铊矿,位于和县北部香泉地区,累计查明铊金属量 326 吨。非金属矿产资源保障程度高,长期供应长三角地区,市场需 求旺盛。其中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量 1.40 亿吨,资源储备可满 足矿山长期生产所需;建筑用白云岩矿产资源丰富,保有资源储 量 3.25 亿吨,能长期稳定供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深部及外 围资源储量潜力大,保有资源储量 6845.6 万吨,可满足现有矿 山长期生产所需;水泥配料用砂岩保有资源量 437 万吨,可保障 市场需求;石膏已查明资源储量 129. 18 亿吨,该矿产未开发利用,资源储备能力强。矿泉水市场需求15、旺盛,资源分布广泛,全县仅香泉老山矿泉水 1 处已查明小型矿产地,矿泉水开发利用潜力有待提升。7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规划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 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 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 线,强化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矿业绿色 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设“ 山水和州、江北新城”现代化16、滨江生态产业新城,奋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美丽新和州提供有力支撑。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局面。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理念,优化矿产开发结构,推广 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三、需求导向、服务保障8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立足地方矿产资源禀赋条件, 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夯实资源保障基础;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落实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17、制改革,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 理机制,规范矿业权出让制度,发挥改革创新引领作用,促进资 源保护与利用方式转变,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管理、资源 节约高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修复保护等制度建设,构建管理新机制。第三节 规划目标一、2025 年目标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合理调控开发强度及落实资源保护措 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划目标。预期至 2025 年全县矿业经济稳健 增长,找矿成果取得新进展,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加大地质矿产勘查投入,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 个,新增一批资源储量。(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8、稳定资源供给,全县年开采总量保持在 2000 万吨以内,矿 山总数预期在 9 家以内;差别化调控各矿产开发强度,提高大型建筑石料矿山矿产资源供应能力。9(三)矿业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勘查,绿色开采。二、2035 年展望实现全县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全覆盖,能源矿产、 金属矿产勘查工作程度显著提高,非金属主要矿产资源供给保障 能力稳定;矿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矿山规模结构优化合理,资 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改善;实现绿色管 控理念贯穿矿业发展全领域,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矿业高质量发19、展新模式。第四节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保护和合理利 用建筑石料等优势矿产资源,加强地热勘查开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落实上级规划关于长江中下游成矿带综合地质调查评价在和县的工作部署,探索本地区深部找矿资源潜力。二、矿产资源勘查落实国土空间生态管控要求,明确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严格依法依规限制矿产勘查。围绕本区优势矿产、潜在矿产,落实省、市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勘查规划区块,强化页岩气、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夯10实资源保障基础。( 一)重点勘查区落实省、市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以地热20、页岩气为主攻矿种,统筹部署找矿工作,力争有所突破。( 二)勘查规划区块根据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结合县 矿产资源禀赋、勘查程度、资源潜力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影响, 落实市级规划在重点勘查区和找矿远景区等找矿有利区域设置勘查规划区块,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资源开发利用奠定基础。三、矿产资源开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为 重点开采矿种,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严格准入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平。( 一)重点开采区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矿为主,落实市级规划在和县划定 的重点开采区,加强区内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协调开发,规范开采秩21、序。( 二)砂石集中开采区以实际需求为导向,落实市级规划在和县关于砂石土类矿产 集中开采区的统筹部署,鼓励引导砂石矿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积极推动建筑石料开采基地建设。(三)开采规划区块1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建筑石料矿为开发重点,依据矿业权 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和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全县设置县级发证砂石 开采规划区块,引导矿业权有序投放,明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 则上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采矿权投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12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一节 资源开发重点发展区域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持续推进水泥、建材开发加工基地建设,围绕主导优势产业, 充分延伸主体矿产品链,强化22、优势矿产精深加工,扩大矿产资源 应用领域,扩展矿产品市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资源 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引导相邻矿山进行整合重组,加强矿 山深部及外围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实现资源集约开发,高效利用。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山水湖林、温泉旅游等特色品 牌,鼓励推进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 平为目标,引导在采地热矿山实现资源综合梯级开发利用,为清 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示范,发挥清洁能源利用对实现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二、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区域化布置,集群化协调发展的产业集群战略,针对重 点和优势矿产资源,以原矿产地为中心建立矿产资源产业基地,23、 围绕重点企业形成完整的矿产资源产业链,引导资源往绿色、高效、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打造高质量矿产资源开发加工产业。积极推广技术研发。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开采、选矿、 精深加工或新产品等利用技术研发,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开发效益,实现产业结构的现代化。13鼓励引导资源枯竭、关闭矿山往废弃矿区种植、水面养殖等相关产业改造转型。第二节 开发利用调控明确开发矿种调控方向。鼓励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用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等矿产供给能力;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限制高硫煤资源开发。合理调控开发强度。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集中连片开 发规模,合理投放大型砂石矿山,引导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模 24、化生产。预期到 2025 年,全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持在 2000 万 吨以内,总数量保持在 9 家以内。稳定水泥用灰岩产能,年开采 量保持在 700 万吨以内;通过新增大型开采矿山和矿山大宗固体 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有序释放建筑石料产能,建筑石料的年开采总量保持在 1200 万吨以内,矿山总数保持在 4 家以内。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一、明确限制禁止开采区域严格矿山准入要求,落实国土空间生态管控要求,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内禁止从事采矿活动。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管理要求,各类自然保护地、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水源地、 古人类遗迹、风景名胜区、文物重点25、保护单位等区域,以及铁路、公路、沿江水库近岸规定范围内的区域禁止开采固体矿产资源。14二、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一)开采规模准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规定,坚持矿 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原 则,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落实市级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准入要求,原则上固体矿产不得新建小型生产规模矿山,建筑石料新建矿山应达大型生产规模。( 二)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禁止采用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选矿淘汰技术, 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鼓 励、限制、淘汰、禁止等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应保障科技创新的26、资金投入。(三)绿色矿区建设准入落实环评审批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明确将绿色矿 山创建工作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绿 色矿山建设要求,未按约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将按程序列入异常名录,限制其采矿权延续、后续资源配置等。三、加强资源开发与保护( 一)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准入按照自然资源部定期发布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 适用技术目录,做好技术政策引导,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纳入开采准入条件,严格禁止高耗能、强污染、重浪费资15源的综合利用设计立项。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二)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按照集约高效的27、原则鼓励引导矿山规模化开采,鼓励建筑石 料矿等开发利用整合,合理控制矿山数量,禁止建设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矿山。到 2025 年,全县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 100%目标。(三)集约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鼓励开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地热开发 利用的规模化发展,引导与供暖、康养、旅游、种养殖及工业等相结合的地热综合梯级开发利用模式。鼓励水泥用灰岩的精深加工,开发系列化产品,积极推动各种类型特种水泥系列品牌,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引导建筑石料矿集约化开采,扩大矿山规模,减少矿山数量。 鼓励矿产资源按品质优劣分开使用,优质优用,推进优质矿产深加工28、,原材料资源高端化应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低品位矿进行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鼓励矿山废石的综合利用。加大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白云岩、灰岩资源高端化应用,推动地热梯级综合开发,矿泉水产品多样化利用。(四)加强政策支持保障鼓励矿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生产力布局、16基础设施建设、用矿用地用林、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 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优先向资源高效利用、节约集约、技术 先进的矿山企业配置后续资源和提供用地、资金等方面便利;支 持采矿权指标优先投放,优化相关开采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保障优先项目顺利落地29、,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17第四章 矿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绿色勘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调整优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 布局。把生态保护理念贯穿于勘查立项、设计、实施、恢复和验收全过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坚持技术创新,探索、总结和推广应用绿色勘查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加强管理创新,通过规划源头管控、项目设计编审把关、项 目实施监管、安全管理等措施,将绿色勘查理念、要求和责任落 实到具体工作中,使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控、可恢复的范围。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依据国家、省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 准和规范,按照“ 资源型、环保型、效益型、安全型”30、 的现代化矿 山要求,实施绿色矿山创建。规划至 2025 年,落实省、市级规 划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县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已建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严格规范管理。推动露采非金属生产矿山改造升级。以石杨花山石灰岩绿色 矿山为示范,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和鼓励全县其他生产矿山企业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局面。引导新建矿山实行绿色矿山标准建矿。落实国家、省、市对18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引导新建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 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模式。强化绿色矿山建31、设管理。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措施和监督 管理方法,落实绿色矿山申报、验收、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严 格执行绿色矿山考评的资格审查、标准考核、鼓励政策,确定目标任务和完成考核标准,实行年审制度。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激励机制。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 种手段和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 激励,探索优先用地、用矿、周边资源整合开发等保障绿色矿山资源需求,积极引导绿色矿山建设。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落实上级重点勘查区管理,以市场 需求为导向,鼓励财政先行,资本跟进的勘查模式,积极引入各 类资本投入勘查工作;规范财政出资与社会出资勘查项目管理, 从探矿权设置32、项目信息管理、资料汇交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 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管 理制度,做好本级审批发证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强化空间准入底线管理,严控与周边生态环境不相符的勘查活动。落实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19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和矿业权使用费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管理。稳步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 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的“ 净矿” 出让 工作机制,开展砂石土等直33、接出让采矿权的“ 净矿” 出让,积极推 进其他矿种的“ 净矿” 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 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 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计划,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避让生态 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体系。建立勘查投入合同管 理制度,督促勘查项目加大有效投入,杜绝“ 圈而不探” 等情况, 实施绿色勘查,降低生态扰动;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健全矿 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第四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矿山地质34、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加强全县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管理,探索建立“ 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 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强化和规范基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管,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资金保障;遵循20“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鼓励社会多元化资金融入矿 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构建“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 的新模式。实行新建矿山源头管理。矿山地质环境由末端治理转向设 计、开采、利用等全过程的预防、控制、保护、治理及重建。严 格新建矿山开发空间准入,制定与生态矿业发展相协调的新建矿 山准入条35、件,对不符合环境准入原则的,不得进行开采活动,禁 止新建矿山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新建、改建、 扩建矿山逐步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 三同时” 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在采矿山事中监管。生产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的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 策的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责令其 限期整改,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坚持新技术、新 方法、新工艺,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加强 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科学开采、环保优36、先的要求。21第五章 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建筑石料的开发力度,满足市场需求,将我县建筑石料矿的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在规划部署的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按照“调控数量,释放 产能”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 作用,科学有序投放大型砂石采矿权,积极支持绿色环保砂石生 产基地建设,形成数个年生产规模在 500 万吨以上的建筑石料开采基地,稳定砂石资源供给。22第六章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管理,推动规划实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十四五”规划组 织实施各领域全过程,构建政府领导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 头,发改、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37、,明确职责,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二、强化监督,确保规划管控到位严格矿业活动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等 项目立项以及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发证,不得批准用地。创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方式,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 权人信用约束。坚持安全第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矿 产勘查开发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 现矿产勘查、开发和保护不符合规划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三、完善机制,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制度,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管控作38、用。加强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规划年度实施制度。对开发强度调控、结构调整、绿色矿山建设等目标任务提出规划年度实施安排;编制矿业权年度出23让计划,有序推进矿业权投放。完善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 评估,掌握开发强度调控、布局结构优化、绿色矿山建设等主要 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析相关新形势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规划管理决策、调整修订提供重要依据。严格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的应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规划调整。四、深化改革,提高资源管理能力深化“放管服” 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39、 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制度,简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流程,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制度。创新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建立促进绿色矿业 发展的长效机制、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修复矿区生态法定义务的 约束机制。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管。加强地质资料管理,推动地质资料社会化共享应用服务。五、加强创新,提升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水平加强绿色勘查、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新技术、新方法、 新工艺研究,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勘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的技术方法体系。六、拓展渠道,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坚持以市场为导24向,积极引导40、社会资金投入重点开采区相关矿产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构建矿区生态保护的新途径、新机制,按照谁治理、 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撑规划科学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 数据库,强化规划信息与数据融合,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规划管理信息数据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与矿产 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 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25附 则一、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和数据库等组成,具有同等效力。经批准后由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二、规划由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