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IMS核心网维护管理规定及故障处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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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23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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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公司IMS核心网维护管理规定及故障处理流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概述3第二章 维护组织4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4第二节 与其他网络/系统间的责任划分5第三章 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7第四章 故障管理10第五章 质量管理11修订历史13附录:IMS核心网故障处理流程14第一章 概述第一条 IMS核心网是基于IP承载的、以SIP为核心控制协议的、与接入无关的IP多媒体业务控制能力的核心网络,它支持多种固定及接入方式、支持IP多媒体业务。第二条 IMS核心网是由各省公司管辖范围下的SBC(包2、括SBC、I-SBC和PSBC)、P-CSCF、I/S/E-CSCF/BGCF、IMS HSS、IMS SLF、MGCF、IM-MGW、VIG、MRFC、MRFP、ENUM/DNS、AGCF(TDM中继接入网关)、TG、IMS CG、防火墙及相关网络数通设备等网元设备构成,与信令网、长途汇接网、短信网关、关口局、CMNET、IP承载网以及BOSS、网管系统等相连。第三条 为了规范IMS核心网的维护管理,合理、可靠、安全、高效地组织和管理IMS核心网系统,提高IMS核心网系统的服务质量,提高维护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作为维护、管理IMS核心网的依据。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IMS3、核心网网络各网元及相关配套系统等。本管理规定不适用于政企客户分公司负责的双跨IMS网络。第五条 本管理规定按照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框架编制,未详尽描述部分参照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执行。第六条 各级维护管理部门应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各省公司应在本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维护实施细则,以确保IMS核心网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第七条 本维护管理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第二章 维护组织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IMS核心网的维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总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省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IMS核心网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第九条 总4、部网络部职责:1. 负责制定IMS核心网的维护管理规定,监督各省公司落实维护管理规定的情况,对各省的维护工作给予指导。2. 负责制定IMS核心网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分析IMS核心网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负责管理IMS核心网重大故障和重大安全事件。4. 为IMS核心网的设备维护、优化和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援。5. 负责制定IMS核心网的网络组织、路由原则、局数据设置原则和全网性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6. 负责组织IMS核心网全网统一开放的新功能、新业务的测试和开放。7. 负责IMS核心网设备、软件、资源管理等工作。8. 制定全网的安全策略,负责全网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9. 分5、析全网IMS核心网的运行情况,指导全网IMS核心网的优化调整工作。10. 组织制定IMS核心网的应急通信保障原则,指导各省公司制定省内IMS核心网的应急方案。11. 负责监控全网IMS核心网的运行情况,并对各省重大故障的处理进行督办。12. 负责组织各级维护人员的技术、业务交流与培训。13. 负责一级ENUM/DNS的724小时实时监控、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资源调度、软件装载、局数据制作、质量分析、运行安全、通信保障、应急演练、工程验收及测试等工作。第十条 各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职责:1. 贯彻总部IMS核心网维护管理规定,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 落实总部制定的IMS核心网的6、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和质量监督体系。3. 负责省内IMS核心网安全工作。组织制定省内IMS核心网的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并定期演练。4. 负责制定本省IMS核心网网络结构、路由原则和省内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5. 在总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省IMS核心网的设备、软件、局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6. 负责定期分析省内IMS核心网的网络运行状况,做好网络预警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造、优化措施。7. 负责724小时实时监控本省IMS核心网的运行状况,负责设备的维护作业、故障处理、软件装载、局数据制作、资源调度等工作。重大故障需向总部网络部报告,并组织解决省内IMS核心网运行维护中的问题。7、8. 牵头完成新入网设备的调测工作。9. 负责本省IMS核心网设备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随工和验收测试工作。10. 定期组织本省维护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第十一条 地市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职责:1. 贯彻落实省公司制定的IMS核心网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 承担属地设备的现场维护职责。3. 配合省公司进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演练与实施。4. 完成省公司委派的其它各项任务。第二节 与其他网络/系统间的责任划分第十二条 与IP承载网络的界面在通过IP专用承载网承载话音或信令时,IMS核心网接入IP专用承载网接入CE之内的设备均由IMS核心网维护人员负责维护。CE及CE之外的设备原则上由IP专用承载网维护人员8、负责维护。第十三条 与CMNET网络的界面IMS核心网与CMNET网的维护分工界面是IMS核心网设备到CMNET交换机的接口,接口交换机之内的设备归属IMS核心网,接口交换机以及之外的设备归属CMNET网。第十四条 与GPRS/EPC网络的界面IMS核心网与GPRS/EPC网的维护分工界面是IMS核心网设备到GPRS/EPC交换机的接口,接口交换机之内的设备归属IMS核心网,接口交换机以及之外的设备归属GPRS/EPC网络。第十五条 与TD网络的界面IMS与TD网络互通通过IP承载网疏通,其维护界面参考IP承载网。第十六条 与GSM网络的界面IMS与GSM网络互通通过IP承载网疏通,其维护界面9、参考IP承载网。第十七条 与传输系统(含同步网)的界面IMS核心网维护人员最小维护范围应至IMS设备连接到外界传输网络的第一个连接端子(ODF、DDF端子等),第一个端子以内的线路和设备属于IMS核心网维护范畴。第十八条 与动力、环境系统的界面以进入IMS电源设备的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以外部分属于动力环境维护范畴,以内部分属于IMS设备维护范畴。第十九条 与其他网元之间的界面IMS核心网网元与其他网元之间(如短信网关、BOSS等)的维护分工界面是:IMS核心网网元到与其他系统/网元互连的第一个网络交换机之间的所有设备由IMS核心网维护部门负责维护,其他相关网元由相关网元归属部门负责维护。第二十10、条 IMS核心网在增加节点、进行重大局数据修改或实施软件版本升级计划前,必须事先通报相关部门,必要时,需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上述工作。第二十一条 IMS核心网维护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成与IMS增值业务平台、计费系统、网管系统等有关的网络调整工作,并配合进行相关测试。第三章 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二十二条 维护作业计划的编制1. 各省公司都应按照总部网络部要求进行IMS核心网维护相关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2. 各省参照本规定中的测试项目、周期和要求,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第二十三条 IMS核心网日常维护测试项目和测试周期参考下表。测试项目可根据各省网络的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测试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1、,但频度不得低于下表所列。维护类别维护项目周期备注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检查告警实时所有网元检查网口状态每天所有网元检查配电框的运行状况每周公共检查风扇盒的运行状况每周公共检查硬件运行状态每天所有网元检查软件应用状态每天所有网元检查主机资源使用情况每天所有网元检查设备指示灯状态每天公共网络连通性检查每天所有网元检查配电框的声光告警指示每月公共检查CG双机状态每天CG数据通讯设备资源使用情况检查每天数据通讯设备(含防火墙)性能统计分析检查CPU占用率每天所有网元检查内存占用率每天所有网元检查话单磁盘剩余空间每天所有网元检查CSCF话统每天CSCF检查HSS话统每天HSS检查VIG话统每天VIG检查SB12、C话统每天SBC检查MGCF话统每天MGCF检查AGCF话统每天AGCF备份检查CG话单备份的正确性每周CG备份OMS数据库和文件每周公共用户数据备份每天备份CG话单文件每周CG应用系统备份每周所有网元操作系统备份半年操作日志检查查询并保存日志每周公共倒换测试主备系统倒换测试季度所有网元维护管理检查系统时间每周公共检查用户权限季度公共维护操作员口令季度公共检查OMU与主机数据的一致性每天公共(仅针对有前后台数据架构的设备)检查时区每月公共备件检查备品备件每季公共机房环境检查机房环境每天公共维护接地系统每季公共设备除尘每季公共检查电源每年公共检查线缆每年公共安全事件处理演练根据省公司安排,进行各13、种安全演练,按计划顺利完成。年公共系统软硬件升级时间安全审查系统软硬件升级根据实际系统软硬件升级时间操作安排在夜间0点至5点业务闲时进行设备割接时间安全审查系统软硬件升级或割接核查根据实际系统割接时间操作安排在夜间0点至5点业务闲时进行数据配置时间安全审查数据配置根据实际数据配置时间根据数据配置要求,操作安排在业务闲时进行防火墙安全策略检查检查防火墙安全策略每月防火墙口令修改口令修改季度根据sox要求局数据核查局数据核查季度KPI分析KPI分析每月安全审计配合上级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根据集团对IMS系统的定级来定义周期公共第四章 故障管理第二十四条 故障处理中的职责划14、分:1. 总部负责重大故障管理,协调省际疑难故障的处理,通报重大故障和全网性设备硬件或软件版本缺陷问题。2. 对于总部负责的IMS核心网设备(如一级ENUM/DNS),总部负责故障处理,属地省公司配合。3. 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负责处理IMS核心网故障,必要时可商请总部网络部和其它省公司进行配合,对于重大故障和全网性设备硬件或软件版本缺陷问题须向总部网络部上报。4. 地市公司网络维护部门现场配合省公司处理IMS核心网故障。第二十五条 故障分类1. 业务故障:由于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局数据设置错误、互联互通故障、人为差错等各种原因,造成某项或若干项业务质量下降甚至中断。2. 设备故障:IMS核心网内15、的主备用设备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对业务正常运行造成隐患,但尚未影响业务。3. 在业务故障和设备故障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定义为业务故障。第二十六条 故障级别分为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和一般故障三类。第二十七条 IMS核心网重大故障1定义:IMS核心网设备阻断,设备阻断包括脱网和宕机;2上报要求:重大故障一经确认,故障发现省应在30分钟内上报总部网络部。3故障通报:若重大故障涉及省际、国际业务,总部网络部应通报业务受影响的省。注:重大故障定义以总部下发的全网重大通信故障定义为准。第二十八条 IMS核心网严重故障1、定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以下情况发生任意一种即为严重故障:(1)不超过10万用户*小时16、话音通信中断,或不超过20万用户*小时单向通信中断(不能主叫或被叫)。 (2)接通率指标较正常值下降30以上;2、 除上述情况外,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严重故障定义进行补充。第二十九条 IMS核心网一般故障定义:除重大故障和严重故障外的其他故障为一般故障。第三十条 故障处理流程见附录。第五章 质量管理第三十一条 为完善对IMS核心网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应建立各级检查体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到位,把好质量关。1. 总部网络部负责组织建立IMS核心网质量分析制度,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全网IMS核心网的运行情况,监督并指导各省分析工作。2. 各省网络维护部门负责定期汇总、分析本省17、IMS核心网运行情况,并上报总部网络部。第三十二条 IMS核心网主要运行质量指标:SBC:1、SBC接通率2、SBC应答话务量3、SBC注册成功率4、SBC注册用户数5、SBC接口上行占用带宽6、SBC接口下行占用带宽7、SBC CAPS8、SBC主叫会话平均建立时长9、SBC被叫会话平均建立时长 I- SBC:1、 SBC接通率2、 SBC应答话务量3、 平均在线会话数4、 当前呼叫总数5、 入中继接通率6、 出中继接通率 PSBC:1、 注册用户数2、 初始注册成功率3、 SBC平均在线会话数4、 SBC接通率5、 SBC切换成功率6、 SBC占用话务量7、 Rx接口发送AAR响应率P-C18、SCF:1、P-CSCF接通率2、P-CSCF应答话务量3、P-CSCF注册成功率(初始/重注册/注销)4、P-CSCF注册用户数I-CSCF:1、I-CSCF 查询用户注册状态成功率2、I-CSCF 用户位置查询成功率S-CSCF:1、S-CSCF固定接入接通率2、S-CSCF 应答话务量3、S-CSCF 固定接入注册用户数4、S-CSCF 固定接入初始注册成功率5、S-CSCF 重注册成功率6、S-CSCF LTE接入接通率7、S-CSCF LTE接入试呼次数8、S-CSCF LTE接入接通率9、S-CSCF LTE接入初始注册成功率10、S-CSCF第三方注册成功率11、S-CSCF L19、TE接入注册用户数IMS HSS:1、HSS中存储的IMS用户数ENUM/DNS:1、ENUM本局查询成功率2、DNS全局查询成功率VIG:1、VIG IMS始发可视电话接通率2、VIG CS始发可视电话接通率3、VIG IMS始发可视电话应答话务量4、VIG CS始发可视电话应答话务量MGCF:1、CS始发VoBB终结接通率2、VoBB始发CS终结接通率3、CS始发VoBB终结应答话务量4、VoBB始发CS终结应答话务量5、CS始发VoLTE终结接通率6、VoLTE始发CS终结接通率7、CS始发VoLTE终结应答话务量8、VoLTE始发CS终结应答话务量AGCF:1、 初始注册成功率2、 注册用户数3、 初始注册成功率4、 接通率5、 应答话务量 TG:1、 TG TC占用成功率2、 命令处理成功率第三十三条 对各项运行维护指标的考核标准以运行维护考评体系的规定为准。编制历史版本号更新时间主要内容或重大修改编制人2011版2011年制定IMS核心网维护管理规定2015版2015-10-311、 新增VoLTE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故障管理、质量管理要求;2、 删除南方基地IMS相关维护管理要求。3、 修改重大故障定义、上报要求等。张忠起、安凯附录:IMS核心网故障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