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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163页)
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16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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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52940 2024-07-29 163页 143.22MB
1、 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钟灵乡人民政府钟灵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2、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 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3、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 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4、15 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2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2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2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 附 表.23 图 件.29 附 件.36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5、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7、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8、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9、(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10、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1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12、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13、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高寨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678.7045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 18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14、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高寨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据上位规划对本村庄的发展定位,立足本村庄实际,依托本村庄优良的山、水、林、田、草等自然资源条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和村民发展意愿,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大力集聚提升,将高寨村打造为以粮菜高效以粮菜高效种植和牲畜绿色养殖为主导、木材加工集约经营为辅助的产业兴旺、生活种植和牲畜绿色养殖为主导、木材加工集约经营为辅助的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宜居宜业示范村。富裕、宜居宜业示范村。15、4 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16、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82 2032 150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41 476 3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1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8.0473 118.047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7.0626 127.0626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8.0264 21.7918-6.2346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6.4848 18.4794 1.9946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60%85%2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0%40%40%预期性 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441 户 1882 人,规划期内18、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高寨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932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032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5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5.9932 公顷,全部纳入本次规划范围。根据年龄结构,结合入户调查和一户多宅等情况,确定高寨村 89 户新增分户需求19、。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513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高寨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27.0626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高寨村20、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27.1976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9028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010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 127.1976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66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78 工矿用地 0.1714 交通运输用地 0.0633 合计 0.902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010 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增加 1.7079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31621、.5154 目标年耕地 127.9017 永久基本农田 118.0473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22、“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18.0473 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高寨村村域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23、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678.7045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127.901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62%,较基期年增加 0.7041 公顷,增加部分来源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2.192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3%,与基期年基本相当。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24、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453.752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6.60%,较基期年增加 4.3341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2.436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5%,与基期年一致。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0.317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面积与基期年一致。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0.347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61%,较基期年面积有所增加,增加具体用地类型为乡村道路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8.6609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71%,较基25、期年减少 6.4109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村庄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1.791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30%,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6.2346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1.8045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90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维持不变,新增工矿用地 0.1454 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 0.5310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388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3598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3042 公顷。7 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26、积为 3.843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23%。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3.0259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8%。(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3.097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17%,较基期年增加 0.6440 公顷。(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高寨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1.7918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035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27、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27.1976 7.58%127.9017 7.62%0.7041 园地 2.1587 0.13%2.1922 0.13%0.0335 林地 1449.4181 86.34%1453.7522 86.60%4.3341 草地 2.4363 0.15%2.4363 0.15%0.0000 湿地 0.3171 0.02%0.3171 0.02%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9.3924 0.56%10.0876 0.60%0.695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78 0.00%0.0078 0.00%0.0000 畜禽养殖28、设施建设用地 0.2517 0.01%0.2517 0.01%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9932 0.95%17.7977 1.06%1.8045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916 0.03%0.6817 0.04%0.19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2845 0.02%0.2845 0.02%0.0000 工矿用地 0.8132 0.05%0.9586 0.06%0.1454 交通运输用地 0.0900 0.00%0.6210 0.03%0.5310 公用设施用地 0.0497 0.00%0.0885 0.01%0.0388 留白用地29、 0.0000 0.00%1.3598 0.08%1.3598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3042 0.61%0.0000 0.00%-10.3042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0264 1.67%21.7918 1.30%-6.234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4.0194 0.24%3.8433 0.23%-0.1761 其他建设用地 3.0259 0.18%3.0259 0.18%0.000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5.0718 2.09%28.630、609 1.71%-6.4109 陆地水域 17.6544 1.05%17.9188 1.07%0.2644 其他土地 34.7986 2.07%35.1782 2.10%0.3796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678.7045 100.00%1678.7045 100.00%0.0000 注:机动指标 0.203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31、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3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47.240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8.77%。2.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 8 面积 149.5559 公32、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8.91%。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及居民点周边等区域。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1.791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2%。(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67.603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7.93%。(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92.512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3.17%。(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33、则1.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2.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34、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 0.2035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35、,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035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9 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36、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24.284 千米,37、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在高寨和坪寨规划新增桥梁 2 座 90 米,改扩建桥梁 1 座 40 米,联通钟灵河对岸桔子冲等村组。在全村规划新增 4 个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高寨村优38、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2022)。参 照 镇 规 划 标 准(GB50188-2007)、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用水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725-2019)相关要求,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2032 人,总用水量为 162.56m3/天。在现状 2 个水库和 5 个高位水池的基础上,于干冲规划新建 2 个高位水池,于坪寨规划新建 1 个高位水池,以满足村民用水需求。高寨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39、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10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30.048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的下游位置修建 1 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用地规模 328 平方米,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40、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高寨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41、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保留现状 3 个活动广场、1 个文化活动室、1 个农家书屋、1 处特色民俗活动点和 6 座凉亭,在高寨规划新增 1 个戏台,在坪寨42、和干冲各规划新增 1 个凉亭,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高寨、坪寨、干冲分别规划新增 2 个、2 个、1 个合约食堂,占地面积合计 1862 平方米,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三)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小学和幼儿园,满足适龄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四)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 2 个卫生室,满足村民的日常生病就医需要。(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六)殡葬服务设施 11 在高寨和坪寨规划留白用地 9 块,适时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43、表 序序号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公规模(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道路交通设施 桥梁 130m 规划新增 现状提升 联通钟灵河对岸桔子冲等村组 高寨 16 组 坪寨 18 组 2 消防路 170m 规划新增 保障消防安全 坪寨 18 组 3 停车场 0.2478 规划新增 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 干冲 14 组 高寨 16 组 坪寨 18 组 4 基础设施 高位水池 0.0060 规划新增 用于人饮和消防 干冲 14 组 坪寨 18 组 5 污水处理池 0.0328 规划新增 处理生活污水 干冲 14 组 6 防洪堤 6.677km 规划44、新增 防洪 高寨 16 组 7 路灯 50 盏 规划新增 照明 全村 8 公共服务设施 合约食堂 0.1862 规划新增 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干冲 14 组 高寨 16 组 坪寨 18 组 9 凉亭 0.0114 规划新增 作为村民休憩、议事等活动场所。干冲 14 组 坪寨 18 组 10 戏台 0.0406 规划新增 用于群众文化生活 高寨 16 组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45、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 1 座消防水池,以满足村内消防用水需求。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246、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47、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 12 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48、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在高寨钟灵河两岸地势较低的农田沿线规划新建 5 段防洪堤,长度合计 6.677 公里,保障农田和粮食汛期安全。2.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3.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4.着力修好农田范围内的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农田防洪和抗旱能力。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49、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灾害避难空间布置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综合利用既有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和新增 170 米消防路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50、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13 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51、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52、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高寨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钟灵河和长溪水库约 17 公顷水域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和水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53、,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 147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对村内 107.6018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75 条,宽 3.5米,总长 29.114 公里,新增沟渠 1 条,宽 1 米,总长 431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54、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 14 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对全村 316.5154 公顷的农用地进行开发,将部分园地、林地开发为耕地,大大提升本村的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有效弥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55、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地方和民族特色建筑 1 处风雨长廊和 6 处凉亭 2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56、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57、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 15 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58、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高寨村现有 3 个集中的自然村,18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高寨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1.7918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59、,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高寨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1.7918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8.4794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845 公顷,工矿用地 0.95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0.621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885 公顷,留白用地1.3598 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60、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9932 17.7977 1.8045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916 0.6817 0.1901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2845 0.2845 0.0000 不变 工矿用地 0.8132 0.9586 0.1454 增加 交通运输用地 0.0900 0.6210 0.5310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0497 0.0885 0.0388 增加 留白用地 0.0000 1.3598 1.3598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3042 0.0000-10.61、3042 减少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0264 21.7918-6.2346 减少减少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干冲 14 组居民点 干冲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6382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4758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16 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新增 1 座合约食堂 189 平方米、1 座凉亭 24 平方米、1 个停车场 857 平方米、2 个高位水池 40 平方米、1 个污水处理池 328平方米;保留现状卫生室、活动广场、高位水池、凉亭、变压器、垃圾收集点等设施。2.高寨&坪寨 18 组居民点 高寨&坪62、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7.1536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762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新增 4 座合约食堂 1673 平方米、1 座凉亭 90 平方米、1 座戏台 406 平方米、2 座桥梁 90 米、3 个停车场 1621 平方米、1个高位水池 20 平方米;改扩建 1 座现状桥梁 40 米、保留现状小学、卫生室、活动广场、高位水池、凉亭、基站、变压器、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63、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64、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65、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17 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66、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9586 公顷,具体用地分类为工业用地。表表9.2 主要主要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67、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0.9586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68、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69、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18 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70、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高寨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71、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72、(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3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类型项目共 18 个,总投资规模约 1974 万元。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73、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75 条,宽 3.5 米,总长 29.114 公里,新增沟渠 1 条,宽 1 米,总长 431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07.6018 38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74、316.5154 8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 新增农村宅基地 89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2.2384 社会资金 4 基础设施项目 桥梁 新增桥梁 2 座 90 米,改扩建桥梁 1 座 40 米,联通钟灵河对岸桔子冲等村组。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130m 450 财政资金 5 消防路 新增消防通道 170 米,保障消防安全。县农业农村局 170m 5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新增停车场 4 座,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县农业农村局 0.2478 10 财政资金 7 高位水池 新增高位水池 3 个,其中 2 个用于人饮和消防,1 个用于消防。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75、0.0060 30 财政资金 8 污水处理池 新增污水处理池 1 个。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0.0328 20 财政资金 9 防洪堤 新增防洪堤 5 条,总长 6.677 公里。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6.677km 200 财政资金 10 路灯 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改善村内照明情况。县农业农村局 50 盏 财政资金 11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5 座,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1862 70 财政资金 12 凉亭 新增凉亭 2 座,作为村民休憩、议事等活动场所。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114 3 财政资金 20 序76、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3 戏台 新增戏台 1 座,用于群众文化生活。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406 4 财政资金 14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新增 2 个木材加工厂,扩展 2 处现状木材加工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2292 社会资金 15 禽畜养殖场 新增 2 处禽畜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3365 社会资金 16 防灾减灾项目 地灾治理 为防治崩塌而修建护墙、护坡、挡石墙、落石平台、明硐等各种治理性和防护性的77、工程 县自然资源局 1.9799 2 财政资金 17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庭院绿化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名木保护 防雷防火、定期巡视、动态监测等。县林业局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1974 21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78、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钟灵乡人民政府指导高寨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79、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高寨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80、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高寨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81、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2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同遵同倡;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得触碰;建设边界,不可突破;违法建设,后果难当;村民建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道路水系,保持退距;家户房屋,保证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建筑风貌,协调统82、一;顺应自然,砖木皆宜;安全隐患,时刻警惕;落实责任,加强设防;家禽家畜,禁止放养;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公共设施,共同爱护;古树名木,禁止毁伤;凝心聚力,蒸蒸日上;乡村振兴,胜利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钟灵乡高寨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83、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3 附 表 附表 1 规划指标84、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4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82 2032 150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41 476 3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8.0473 118.047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7.0626 127.0626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8.0264 21.7918-6.2346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85、)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6.4848 18.4794 1.9946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60%85%2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0%40%40%预期性 25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27.1976 7.58%127.9017 7.62%0.7041 增加 园地 2.1587 0.13%2.1922 0.13%0.0335 增加 林地 1449.4181 886、6.34%1453.7522 86.60%4.3341 增加 草地 2.4363 0.15%2.4363 0.15%0.0000 不变 湿地 0.3171 0.02%0.3171 0.02%0.0000 不变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9.3924 0.56%10.0876 0.60%0.6952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78 0.00%0.0078 0.00%0.0000 不变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2517 0.01%0.2517 0.01%0.0000 不变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9932 0.95%17.7977 1.06%1.8045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87、设施用地 0.4916 0.03%0.6817 0.04%0.1901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2845 0.02%0.2845 0.02%0.0000 不变 工矿用地 0.8132 0.05%0.9586 0.06%0.1454 增加 交通运输用地 0.0900 0.00%0.6210 0.03%0.5310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0497 0.00%0.0885 0.01%0.0388 增加 留白用地 0.0000 0.00%1.3598 0.08%1.3598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3042 0.61%0.0000 0.00%-188、0.3042 减少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0264 1.67%21.7918 1.30%-6.2346 减少减少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4.0194 0.24%3.8433 0.23%-0.1761 减少 其他建设用地 3.0259 0.18%3.0259 0.18%0.0000 不变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5.0718 2.09%28.6609 1.71%-6.4109 减少减少 陆地水域 17.6544 1.05%17.9188 1.07%0.2644 增加 其他土地 34.7986 2.07%35.1782 2.10%0.3796 增加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678.70489、5 100.00%1678.7045 100.00%0.0000 不变不变 26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75 条,宽 3.5 米,总长 29.114 公里,新增沟渠 1 条,宽 1 米,总长 431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07.6018 2021-2035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90、,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316.5154 2021-2035 3 生态修复项目 水生态环境修复 河流、水库等水系的清淤疏浚,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 17 2021-2035 4 森林生态修复 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修复 147 2021-2035 27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75 条,91、宽3.5 米,总长 29.114 公里,新增沟渠 1 条,宽 1 米,总长 431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07.6018 38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316.5154 8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 新增农村宅基地 89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2.2384 社会资金 4 基础设施项目 桥梁 新增桥梁 2 座 90 米,改扩建桥梁 1 座 40 米,联通钟灵河对岸桔子冲等村组。县交通运92、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130m 450 财政资金 5 消防路 新增消防通道 170 米,保障消防安全。县农业农村局 170m 5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新增停车场 4 座,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县农业农村局 0.2478 10 财政资金 7 高位水池 新增高位水池 3 个,其中 2 个用于人饮和消防,1 个用于消防。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0.0060 30 财政资金 8 污水处理池 新增污水处理池 1 个。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0.0328 20 财政资金 9 防洪堤 新增防洪堤 5 条,总长 6.677 公里。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6.677km 200 财政资金 1093、 路灯 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改善村内照明情况。县农业农村局 50 盏 财政资金 11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5 座,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1862 70 财政资金 12 凉亭 新增凉亭 1 座,作为村民休憩、议事等活动场所。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090 2.4 财政资金 新增凉亭 1 座,作为村民休憩、议事等活动场所。0.0024 0.6 13 戏台 新增戏台 1 座,用于群众文化生活。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406 4 财政资金 14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新增 2 个木材加工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29294、 社会资金 扩展 2 处现状木材加工厂。0.2000 15 禽畜养殖场 新增 1 处禽畜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0.0126 社会资金 28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新增 1 处禽畜养殖场。村振兴局 0.3239 16 防灾减灾项目 地灾治理 为防治崩塌而修建护墙、护坡、挡石墙、落石平台、明硐等各种治理性和防护性的工程 县自然资源局 1.9799 2 财政资金 17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庭院绿化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95、”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名木保护 防雷防火、定期巡视、动态监测等。县林业局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1974 29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示意图 附图 5 干冲 1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6 高寨&坪寨 18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31 32 33 锦96、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钟灵乡人民政府钟灵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97、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 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 98、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 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99、 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17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2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 表.24 图 件.30 附 件.40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100、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101、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标准规范标准规范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102、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103、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104、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105、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106、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107、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108、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阳艾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496.5403公顷,下辖 5 个自然寨 14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村庄规划编109、制技术指南(试行),对村庄自然生态条件、人口规模大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交通通达性及村庄内部道路、村庄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历史文化、未来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上位规划,确定阳艾村为集聚提升集聚提升类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据上位规划对本村庄的发展定位,立足本村庄实际,依托本村庄优良的山、水、林、田、草等方面自然资源禀赋、古树名木等景观风貌条件以及通畅便捷的交通优势,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和村民发展意愿,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大力集聚提升,将阳艾村打造为以粮菜高效种植和牲畜绿色以粮菜高效种植和牲畜绿色 4 养殖为主导、岩矿集约开采和泛木制品规模加工为辅助的产业兴旺、生110、活养殖为主导、岩矿集约开采和泛木制品规模加工为辅助的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示范村。富裕、环境优美的宜居宜业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特色村落保护得当、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少数民族特色村落。第第9条条 发展111、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112、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639 2804 16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637 676 39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78.8253 178.825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83.7670 183.767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8.3337 26.2939 -2.0398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0.6220 22.3440 1.7220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60%85%25%113、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0%40%40%预期性 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637 户 2639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阳艾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694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 5 总人口 2804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114、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0.1919 公顷,户均宅基地 317 平方米。根据年龄结构及入户调查分析,结合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阳艾村有分户需求的共 80 户。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36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115、“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阳艾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83.7670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阳艾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83.8757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2787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034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 183.8757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942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686 公116、用设施用地 0.2678 留白用地 0.0002 合计 1.2787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034 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增加 2.2651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潜力区 402.0717 目标年耕地 184.7587 永久基本农田 178.8253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117、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6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78.8253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主要为平坦水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118、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阳艾村村域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826.0969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184.758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1119、2%,面积较基期增加 0.8830 公顷。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4.053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22%,面积较基期无变化。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537.864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4.22%,面积较基期增加 0.9737 公顷,调整方向主要将 203 中的非建恢复为林地。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0.733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4%,面积较基期减少 0.3588 公顷。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1.064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6%,面积较基期减少 0.0655 公顷。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20、 14.304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78%,面积较基期增加 0.2038 公顷,调整方向为增加乡村道路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2.321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77%,面积较基期减少 2.1021 公顷。减少途径主要是把 203 范围内的非建调整出村庄建设边界;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6.293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44%,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2.0398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新增 1.4785 公顷,农村 7121、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新增 0.2437 公顷,工矿用地新增 0.2335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新增 0.2996 公顷,留白用地增加 0.5718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减少 4.8671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5.696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1%,面积较基期减少 0.0412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331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面积较基期减少 0.0211 公顷。(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0.995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79%,122、较基期年增加 0.4657 公顷。(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阳艾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6.2939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414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83.8757 10.07%184.7587 10.12%0.8830 园地 4.0534 0.22%4.0534 0.22%0.0000 林地 1536.8906 84.16%1537.8643 84.22%0.97123、37 草地 1.0925 0.06%0.7337 0.04%-0.3588 湿地 1.1303 0.06%1.0648 0.06%-0.0655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2.6270 0.69%12.8314 0.70%0.2044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3400 0.02%0.3400 0.02%0.0000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1.1339 0.06%1.1333 0.06%-0.0006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0.1919 1.11%21.6704 1.19%1.4785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301 0.02%0.6738 0.04%0.2437 规划分类规划124、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工矿用地 2.0115 0.11%2.2450 0.12%0.2335 交通运输用地 0.4348 0.01%0.7344 0.03%0.2996 公用设施用地 0.2336 0.01%0.2336 0.01%0.0000 留白用地 0.0000 0.00%0.5718 0.03%0.5718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0319 0.28%0.1648 0.01%-4.8671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3337 1.55%26.2939 1.44%-2.0398 区125、域基础设施用地 5.7375 0.31%5.6963 0.31%-0.0412 其他建设用地 0.3522 0.02%0.3311 0.02%-0.0211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4.4234 1.89%32.3213 1.77%-2.1021 陆地水域 19.6278 1.07%19.6138 1.07%-0.0140 其他土地 30.9024 1.69%31.3821 1.72%0.4797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826.0969 100.00%1826.0969 100.00%0.0000 注:机动指标 0.1414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126、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3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127、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366.1145 8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0.05%。2.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79.4504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9.83%。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及居民点周边等区域。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6.2939 公 顷,占 村 域 面 积 的1.49%。(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128、1.809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48%。(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171.747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4.17%。(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2.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129、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130、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1414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414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 9 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131、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修复现状通组路 134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132、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根据村庄发展需要,新建部分组内道路,以完善路网。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机耕道):规划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 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规划新建产业路 1.0 千米,硬化改造现有土质产业路 2.5 千米。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13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硬化现状停车场 1 处,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阳艾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2022)。参 照 镇 规 划 标 准(GB50188-2007)、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用水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725-2019)相关要求,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2804 人,总用水量为 224134、.32m3/天,现状供水水池基本满足村民使用。阳艾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10 (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79.46m3/天。污水通过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200 平方米每处。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135、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阳艾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为应对村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促进产业发展,还需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覆盖全村,基本满足村民需求。在村域内新增太136、阳能路灯 5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教育设施 现状小学和幼儿园满足需求137、。(二)医疗卫生设施 现状卫生室满足需求。(三)文化活动设施 在阳艾大寨规划新增 1 处健身广场,包括篮球场和健身器材;硬化 1处现状篮球场。(四)社会福利设施 在阳艾大寨规划新增 1 所合约食堂,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配置老年活动设施,兼作老年活动室。(五)行政办公设施 在阳艾大寨规划新增 1 座行政办公楼,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和村民集 11 体活动条件。(六)殡葬服务设施 在阳艾大寨和洋午平规划留白用地 3 块,适时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序号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要素名称名138、称 规模(公规模(公顷)顷)建设建设方式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道路交通设施 通组路 134m 现状修复 修复现状通组路 134 米,保障阳艾大寨与雪冲等村组之间交通顺畅。雪冲 11、12 组 2 消防路 811m 规划新增 新增消防路 811 米,保障消防安全。阳艾大寨 710组,洋午平 13、14组 3 停车场 0.0211 现状硬化 硬化现状停车场 1 处,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新寨 13 组 4 基础设施 小型水库 0.1500 规划新增 新增小型水库 1 座,用于灌溉。雪冲 11、12 组 5 路灯 50 盏 规划新增 新增 50 盏,改善村内照明情况。全村 6 公共服139、务设施 行政办公楼 0.0350 规划新增 新增行政办公楼 1 座,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和村民集体活动条件。阳艾大寨 710 组 7 合约食堂 0.0257 规划新增 新增合约食堂 1 所,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配置老年活动设施,兼作老年活动室。阳艾大寨 710 组 8 健身广场 0.1830 规划新增 新增健身广场 1 处,包括篮球场和健身器材;硬化现状篮球场 1 处。阳艾大寨 710 组 小寨 46 组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140、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修缮消防水池一口,以满足村内消防用水需求。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141、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2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142、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 12 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143、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144、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综合利用既有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和新增 811 米消防路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145、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13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146、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147、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阳艾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钟灵河流域生态修复 对村内钟灵河约 5.5 公里岸线进行修复提升,提升河流水质,修复受损岸线,打造滨江岸线景观、边坡治理、生态环境品质的保护与修复。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 366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148、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对村内 136.9392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48 条,宽 3.5米,总长 15.113 公里,硬化拓宽现状机耕道 5 条,总长 1.515 公里,修复现状沟渠 1 条,总长 180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149、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积极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湿环境,全面推动特色山地农业、绿色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14 (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对全村 402.0717 公顷的农用地进行开发,将部分园地、林地开发为耕地,大大提升本村的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有效弥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国家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150、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大类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地方和民族特色建筑 风雨长廊、凉亭 2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3 非物质文化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151、(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152、。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 15 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153、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阳艾村现有 5 个集中的自然村,14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促进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保护民族特色文化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阳艾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6.2939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154、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阳艾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6.2939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2.3440 公顷,工矿用地 2.2450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0.7344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4178 公顷,留白用地 0.5720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5379 公顷。表表 9.1 155、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0.1919 21.6704 1.4785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301 0.6738 0.2437 增加 工矿用地 2.0115 2.2450 0.2335 增加 交通运输用地 0.4348 0.7344 0.2996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2336 0.2336 0.0000 不变 留白用地 0.0000 0.5718 0.5718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0319 0.1648-4.8671156、 减少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3337 26.2939-2.0398 减少减少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新寨(1-3 组)居民点 新寨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798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412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硬化 1 处现状停车场。2.小寨(4-6 组)组居民点 小寨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8012 公顷,16 规划新增宅基地 788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硬化现状篮球场 1 处。3.阳艾大寨(阳艾 7-10 组)组居民点 阳艾大寨157、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6132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451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消防路 1 段、行政办公楼、合约食堂、健身广场各 1 处。4.雪冲(11-12 组)居民点 雪冲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8965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5993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修复 1 段现状通组路,新增 1 座小型水库。5.洋午平(13-14 组)组居民点 洋午平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184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254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消防路158、 1 段。(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159、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160、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17 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161、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2.2450 162、公顷,具体用地分类为工业用地。表表9.2 主要主要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建筑限高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2.2450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163、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传统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风貌依然要控制其体量,在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求的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地形进行布局设计,突显山地特色自然村落风貌,避免大体量的混凝土建筑破坏村庄的生态机理。建筑形式上更要突出地域特点,提取村庄的民族文化、地域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民居建设中去,使其住房风貌、村容村貌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协调共生。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164、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 18 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谨慎选择现代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165、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阳艾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166、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167、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19 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168、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3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类型项目共 18 个,总投资规模约 1585 万元。表表 11.1 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169、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48 条,宽 3.5 米,总长 15.113 公里,硬化拓宽现状机耕道 5 条,总长 1.515 公里,修复现状沟渠 1 条,总长 180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36.9392 45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402.0717 9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 新增农村宅基地 8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9710 社会资金 4 基础设施项目 通组路 修复现170、状通组路 134 米,保障阳艾大寨与雪冲等村组之间交通顺畅。县农业农村局 134m 4 财政资金 5 消防路 新增消防路 811 米,保障消防安全。县农业农村局 811m 20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硬化现状停车场 1 处,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县农业农村局 0.0211 1 财政资金 7 小型水库 新增小型水库 1 座,用于灌溉。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0.1500 40 财政资金 8 路灯 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改善村内照明情况。县农业农村局 50 盏 财政资金 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行政办公楼 新增行政办公楼 1 座,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和村民集体活动条件。乡政府、县农业农村171、局 0.0350 150 财政资金 10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1 所,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配置老年活动设施,兼作老年活动室。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257 10 财政资金 11 健身广场 新增健身广场 1 处,包括篮球场和健身器材;硬化现状篮球场 1 处。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1830 5 财政资金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2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产业晒坝 新增 1 个产业晒坝,用于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作停车场。县农172、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1333 3 财政资金 13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新增 1 个木材加工厂,扩展 1 处现状木材加工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4315 社会资金 14 禽畜养殖场 新增 3 处禽畜养殖场,扩展 3 处现状禽畜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3731 社会资金 15 采矿场 新增 1 处八角岩饰面用板岩矿采矿场。县自然资源局 120.8605 社会资金 16 防灾减灾项目 地灾治理 为防治崩塌而修建护墙、护坡、挡石墙、落石平台、明硐等各种治理性和防护性的工程 县自然资源局 2.2674 2 财政资金 17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庭院绿化 1、庭院绿化173、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名木保护 防雷防火、定期巡视、动态监测等。县林业局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1585 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174、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钟灵乡人民政府指导阳艾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175、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阳艾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176、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阳艾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3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177、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基本农田,不得侵占;违法建房,后果难当;保护耕地,子孙隆昌;生态底线,不可触碰;建设边界,不可突破;新建房屋,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河湖道路,保持退距;户户间距,保障消防;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传统为村;民族特色,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乱倒垃圾,大178、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钟灵乡阳艾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179、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4 附 表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180、实施重点项目表 25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639 2804 16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637 676 39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78.8253 178.825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83.7670 183.767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8.3337 26.2939 -2.0398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0.6220 22.3440 1.7220 预期性 新增宅181、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60%85%2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0%40%40%预期性 26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83.8757 10.07%184.7587 10.12%0.8830 增加 园地 4.0534 0.22%4.0534 0.22%0.0000 不变 林地 1536.8906 84.16%1537.8643 84.22%0.9737 增加 草地 1.0925 0.06182、%0.7337 0.04%-0.3588 减少 湿地 1.1303 0.06%1.0648 0.06%-0.0655 减少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2.6270 0.69%12.8314 0.70%0.2044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3400 0.02%0.3400 0.02%0.0000 不变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1.1339 0.06%1.1333 0.06%-0.0006 减少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0.1919 1.11%21.6704 1.19%1.4785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301 0.02%0.6738 0.04%0.2437 增加 工矿183、用地 2.0115 0.11%2.2450 0.12%0.2335 增加 交通运输用地 0.4348 0.01%0.7344 0.03%0.2996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2336 0.01%0.2336 0.01%0.0000 不变 留白用地 0.0000 0.00%0.5718 0.03%0.5718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0319 0.28%0.1648 0.01%-4.8671 减少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8.3337 1.55%26.2939 1.44%-2.0398 减少减少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5.7375 0.31%5.6963 0.31%-0.041184、2 减少 其他建设用地 0.3522 0.02%0.3311 0.02%-0.0211 减少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4.4234 1.89%32.3213 1.77%-2.1021 减少减少 陆地水域 19.6278 1.07%19.6138 1.07%-0.0140 减少 其他土地 30.9024 1.69%31.3821 1.72%0.4797 增加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826.0969 100.00%1826.0969 100.00%0.0000 不变不变 27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185、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48 条,宽 3.5 米,总长 15.113 公里,硬化拓宽现状机耕道 5 条,总长 1.515 公里,修复现状沟渠 1 条,总长 180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36.9392 2021-2035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402.0717 2021-2035 3 生态修复项目 钟灵河流域生态修复 边坡治理、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 186、5.5km 2021-2035 4 森林生态修复 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更新改造 366 2021-2035 28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农业生产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新增机耕道 48 条,宽 3.5 米,总长 15.113 公里,硬化拓宽现状机耕道 5 条,总长 1.515 公里,修复现状沟渠 1 条,总长 180 米),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187、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36.9392 45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通过开垦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以新增耕地,并配套路、沟、渠等相应农田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402.0717 9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 新增农村宅基地 8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9710 社会资金 4 基础设施项目 通组路 修复现状通组路 134 米,保障阳艾大寨与雪冲等村组之间交通顺畅。县农业农村局 134m 4 财政资金 5 消防路 新增消防路 811 米,保障消防安全。县农业农村局 811m 20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硬化188、现状停车场 1 处,方便村民集中停放车辆。县农业农村局 0.0211 1 财政资金 7 小型水库 新增小型水库 1 座,用于灌溉。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0.1500 40 财政资金 8 路灯 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改善村内照明情况。县农业农村局 50 盏 财政资金 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行政办公楼 新增行政办公楼 1 座,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和村民集体活动条件。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350 150 财政资金 10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1 所,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配置老年活动设施,兼作老年活动室。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0257 10 财政资金 11 健身广189、场 新增健身广场 1 处,包括篮球场和健身器材;硬化现状篮球场 1 处。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0.1830 5 财政资金 12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产业晒坝 新增 1 个产业晒坝,用于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作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1333 3 财政资金 13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新增 1 个木材加工厂,扩展 1 处现状木材加工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4315 社会资金 14 禽畜养殖场 新增 3 处禽畜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1201 社会资金 扩展 3 处现状禽畜养殖场。0.2530 15 采矿场 新增 1 处八角岩饰面用板岩矿采矿场。县自然190、资源局 120.8605 社会资金 29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6 防灾减灾项目 地灾治理 为防治崩塌而修建护墙、护坡、挡石墙、落石平台、明硐等各种治理性和防护性的工程 县自然资源局 2.2674 2 财政资金 17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庭院绿化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191、,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名木保护 防雷防火、定期巡视、动态监测等。县林业局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1585 30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示意图 附图 5 新寨 13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6 小寨 46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阳艾大寨 710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雪冲 11、12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9 洋午平 13、1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31 32 33 34 192、锦屏县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钟灵乡钟灵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钟灵乡钟灵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钟灵乡钟灵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193、.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194、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5第 29 条 保护目标.15第 30 条 保护措施.15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195、引.18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2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8 条 规划成果.23第 39 条 规划解释.23第 40 条 规划实施.23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表.25图件.31附件.32附件 1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3附件 2钟灵乡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5附件 3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7附件 4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9附件 5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196、2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197、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198、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199、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200、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201、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202、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203、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204、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钟灵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062.1805公顷,下辖 4 个自然寨 14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5、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钟灵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现有农产品,发展有机农业,大力开发生态养殖和康养旅游产业。以“毓秀钟灵生态田园”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合产业,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206、融合示范村。4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207、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钟钟灵村灵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53 户 1476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208、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钟灵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476158110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533822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33.7764133.7764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27.7332127.733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9.83109.831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31.5594131.55940约209、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0.458810.50420.0454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94791.22490.277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5.55616.70151.145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50%80%30%预期性5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512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581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5.3674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钟灵村 210、29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493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钟灵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31.5594 公顷。2.耕211、地变化情况钟灵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31.5666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7351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0838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31.5666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5515公用设施用地0.013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0.1706合计合计0.735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0838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28.2015目标年耕地面积130.3740永久基212、本农田保护面积127.7332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13、127.7332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钟灵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33.77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214、4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062.1805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215、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减少 1.1926 公顷,耕地面积为 130.374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32%。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652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与基期年保持一致。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845.993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9.52%,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1.6914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218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6%,与基期年保持一致。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0.0602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一致。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216、地面积为 13.9429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853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4.5184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19%,较基期年减少 0.1558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7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0.504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51%,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0.0454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0.6743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711 公顷、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不变、新217、增公用设施用地0.0667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0.2238公顷,增加工矿用地0.0532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4990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0553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27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1%。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1.912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9%。(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5.42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20%。(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钟灵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0.5042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218、机动指标 5%,即 0.1857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钟灵村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钟灵村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31.56666.38130.37406.32-1.1926园地0.65280.030.65280.030.0000林地1844.301989.431845.993389.521.6914草地1.2180.061.21800.060.0000湿地0.06020.000.06020.0219、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3.69980.6613.78510.670.0853设施农用地0.15780.010.15780.01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991.65711991.657196.581992.24121992.241296.610.58410.5841城镇用地城镇用地9.83109.83100.489.83109.83100.48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36740.266.04170.290.674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8870.010.65980.030.47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24480.01220、0.31150.020.0667机关团体用地0.01660.000.01660.000.000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2480.000.0248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22380.010.2238工业用地0.72290.040.77610.040.0532采矿用地0.22500.010.22500.010.0000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66860.182.16960.11-1.4990留白用地0.00000.000.05530.000.0553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458810.45880.5110.504210.50420.510.045221、40.0454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52790.122.27040.11-0.2575其他建设用地1.85650.091.91280.090.056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24.674224.67421.2024.518424.51841.19-0.1558陆地水域15.55290.7515.53360.75-0.0193其他土地30.29631.4729.88731.45-0.4090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062.18052062.1805100.002062.18052062.1805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857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222、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8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223、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33.776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49%,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87.8351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26%。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55.7046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7.55%。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城镇发展区:村域范围内划定了一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9.8310 公顷,占224、村域面积的 0.48%。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0.504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51%。(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81.623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3.66%。(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382.905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7.06%。(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225、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226、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9(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227、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1857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857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228、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229、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 米或 3.5 米,总长度 9.3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10规划利用活动广场设置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230、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钟灵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581 人,总用水量为 126.48m3/天,现状供水水池不能满足村民使用,故在新司寨新建 1 座 100m高位水池,稿炳寨新建 1 座 80m消防水池,1 座 80m高位水池作为补充。并新增和改造全村给水管网,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钟灵村今后应逐231、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01.18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修建 1 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667 平方米。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23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钟灵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7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233、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稿炳寨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11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234、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村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2206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村域内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600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保留现状小学和幼儿园。(四)健康管理设施有改扩建村卫生室需求,由上一级县级规划统一规划。(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235、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便民服务1凉亭和风雨长廊0.0090规划新增避暑乘凉,供村民休息等稿炳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2休闲步道规划新增方便村民出行,边上设有凉亭可供行人游玩后休息。钟灵1-4 组、稿炳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0600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稿炳4活动广场0.2206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钟灵5-8 组、寨足5合约食堂0.0671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稿炳市政及其他6高位水池规划新增提供消防用水钟灵1-4 组、稿炳7污水处理工程0.667规划236、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稿炳8公共厕所0.0030规划新增在地埋式污水处理工程上建设,方便村民。稿炳9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7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0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1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12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3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14防洪堤规划新增预防洪涝灾害钟灵1-8 组、稿炳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237、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2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采用集镇给水管网、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在稿炳增设 1 个消防水池。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238、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239、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240、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241、,提高防洪抗旱功能。4.沿着河岸在部分低洼处修建防洪堤,进一步加强汛期行洪安全。13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242、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24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244、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钟灵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14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15.5336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245、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1382.9059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123.4905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新建 3m 宽机耕道 8 条,长 4.61km;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5条,长 4.73km;新建农田灌溉水渠 1.12km,新建提灌站 4 个246、。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128247、.2015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261.8046 平方米。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248、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15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宗祠、古农协会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一)保护为主(一)保护为主对现有历史文化要素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保护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249、关系。(二)合理利用(二)合理利用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第第 29 条条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挖掘钟灵村历史文化资源的核心价值,加强对历史山水、各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使其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第第 30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250、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钟灵村现有 4 个集中的自然村,14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2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钟灵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0.5042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251、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16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钟灵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0.5042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6.7015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3281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2238 公顷,工矿252、用地 1.0011 公顷,留白用地 0.0553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用地村庄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36746.04170.674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8870.65980.47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24480.31150.0667机关团体用地0.01660.01660.000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2480.0248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22380.2238工业用地0.72290.77610253、.0532采矿用地0.22500.22500.0000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66862.1696-1.4990留白用地0.00000.05530.0553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458810.458810.504210.50420.04540.0454(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钟灵居民点钟灵居民点是集镇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529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189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建 1 座 100m人饮消防高位水池,1 处休闲步道,2处水井修复,1 处桥梁建设,1 处水渠,254、4 个提灌站,3 处防洪堤,1 处广场,1 处燃气或充电桩项目,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2.稿炳寨、寨足寨居民点稿炳寨、寨足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7.958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550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文化活动室占地 600 平方米,新增活动广场 889平方米,新增合约食堂占地 671 平方米;新建 1 座 80m人饮高位水池,新建 1 座 80m消防高位水池;新增 1 处风雨长廊和 3 个观景亭,1 处休闲步道;新建 1 座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规划在活动广场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新255、增 1 处防洪堤;1 处水井修复,新增1 处留白用地,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256、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257、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258、/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59、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1.2249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18表表9 9.2 2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用地名称及代码码面积(面积(公顷公顷)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商业用地(0901)0.22382.024 米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工业用地(1001)0.7761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采矿用地(1004)0.2250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3 条条 建筑和聚260、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261、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262、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4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钟灵村的村容村貌。19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263、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264、。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265、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5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6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项目类型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实施年限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266、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123.4905 公顷。新建 3m 宽机耕道 8 条,长 4.61km;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5 条,长 4.73km;新建农田灌溉水渠 1.12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3.4905240.81财政资金2021-202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128.2015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128.2015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12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2808社267、会资金2021-202504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合约食堂及文化活动室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0.0288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5文化广场建设广场 2 处,并添置相应的室外健身设施县文广局0.220670.00财政资金2021-202506产业晒坝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0.098315.00财政资金2021-202507凉亭和风雨长廊建设凉亭 3 处和风雨长廊 1 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09035.00财政资金2021-202268、508休闲步道建设 2 条登山休闲步道,宽 1.5m,长 0.89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9公共厕所规划在地埋式农村污水场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03010.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基础设施项目钟灵乡供水工程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新建 1 座 100m高位水池,1 座 80m高位水池。县水务局86.00财政资金2021-202511水井修复项目对原有水井 2 处进行修复,并在上面修建凉亭。县水务局16.00财政资金2021-202512桥梁项目建设桥 1 座,宽 10m,长 0269、.09km,方便村民出行,车辆来往。县交通局0.0900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113防洪堤修筑防洪堤 4 处,长 1.97km,预防洪涝灾害。县水务局21.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提灌站新建提灌站 4 个,含机房,提灌设备、灌溉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40.00财政资金2021-202515消防工程新建 1 座 80m消防水池,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2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0.270、00财政资金2021-202516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7燃气或充电桩项目建设燃气或充电桩项目,方便车辆补给县工商局、县安全监督执法局、县住建局0.82405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 1 座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乡村振兴局0.0667120.00财政资金2021-202519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0“微四园”工程利用房271、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1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2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3.钟灵街上风险斜坡防治工程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3三272、区三线重点项目启蒙风电场充分利用当地风力资源,建设风力发电场县能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4锦屏钟灵 35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一个 35kV 变电站,满足生活、生产、工业用电需求县供电局财政资金2021-202525锦屏县钟灵乡打岩冲岩场利用本地优势,建设打岩冲岩场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6G242 公路用地项目G242 锦屏大同至黎平高屯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2078.812078.812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6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273、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钟灵乡人民政府指导钟灵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274、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钟灵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275、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钟灵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3严格、保护有力的河276、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7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277、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8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9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278、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40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1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4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279、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6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476158110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533822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33.7764133.7764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27.7332127.733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9.83109.831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280、公顷)131.5594131.5594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0.458810.50420.0454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94791.22490.277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5.55616.70151.145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50%80%30%预期性27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31.56666.281、38130.37406.32-1.1926园地0.65280.030.65280.030.0000林地1844.301989.431845.993389.521.6914草地1.2180.061.21800.060.0000湿地0.06020.000.0602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3.69980.6613.78510.670.0853设施农用地0.15780.010.15780.01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991.65711991.657196.581992.24121992.241296.610.5841城镇用地城镇用地9.83109.83100.489.8282、3109.83100.48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36740.266.04170.290.674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8870.010.65980.030.47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24480.010.31150.020.0667机关团体用地0.01660.000.01660.000.000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2480.000.0248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22380.010.2238工业用地0.72290.040.77610.040.0532采矿用地0.22500.010.22500.010.0000村庄范围283、(203)内的其他用地3.66860.182.16960.11-1.4990留白用地0.00000.000.05530.000.0553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458810.45880.5110.504210.50420.510.0454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52790.122.27040.11-0.2575其他建设用地1.85650.091.91280.090.056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24.674224.67421.2024.518424.51841.19-0.1558陆地水域15.55290.7515.53360.75-0.0193其他土地30.29631.4729.88731284、.45-0.4090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062.18052062.1805100.002062.18052062.1805100.000.00000.000028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23.4905 公顷。新建3m 宽机耕道 8 条,长 4.61km;新建 3.5285、m 宽机耕道 15 条,长4.73km;新建农田灌溉水渠 1.1km。123.4905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15.5336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1382.90592023-203529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项目类型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286、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123.4905 公顷。新建 3m 宽机耕道 8 条,长 4.61km;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5 条,长 4.73km;新建农田灌溉水渠 1.12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3.4905240.81财政资金2021-202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128.2015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128.2015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12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2808社会资287、金2021-202504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合约食堂及文化活动室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0.0288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5文化广场建设广场 2 处,并添置相应的室外健身设施县文广局0.220670.00财政资金2021-202506产业晒坝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0.098315.00财政资金2021-202507凉亭和风雨长廊建设凉亭 3 处和风雨长廊 1 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09035.00财政资金2021-20250288、8休闲步道建设 2 条登山休闲步道,宽 1.5m,长 0.89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9公共厕所规划在地埋式农村污水场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03010.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基础设施项目钟灵乡供水工程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新建 1 座 100m高位水池,1 座 80m高位水池。县水务局86.00财政资金2021-202511水井修复项目对原有水井 2 处进行修复,并在上面修建凉亭。县水务局16.00财政资金2021-202512桥梁项目建设桥 1 座,宽 10m,长 0.0289、9km,方便村民出行,车辆来往。县交通局0.0900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3防洪堤修筑防洪堤 4 处,长 1.97km,预防洪涝灾害。县水务局21.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提灌站新建提灌站 4 个,含机房,提灌设备、灌溉设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40.00财政资金2021-202515消防工程新建 1 座 80m消防水池,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2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290、资金2021-202516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0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7燃气或充电桩项目建设燃气或充电桩项目,方便车辆补给县工商局、县安全监督执法局、县住建局0.82405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 1 座县环保局0.0667120.00财政资金2021-202519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020“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291、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1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2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3.钟灵街上风险斜坡防治工程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3三区三线重点项目启蒙风电场充分利用当地风力资源292、,建设风力发电场县能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4锦屏钟灵 35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一个 35kV 变电站,满足生活、生产、工业用电需求县供电局财政资金2021-202525锦屏县钟灵乡打岩冲岩场利用本地优势,建设打岩冲岩场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6G242 公路用地项目G242 锦屏大同至黎平高屯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2078.812078.8131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钟灵村 1-8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293、 7 稿炳-寨足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锦屏县锦屏县钟灵乡寨稿村钟灵乡寨稿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钟灵乡钟灵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钟灵乡寨稿村钟灵乡寨稿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294、.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8 8第 295、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1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2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2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313第 27 条 保护对象.13第 28 条 保护措296、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414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4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616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6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19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121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7 条 规划成果.22第 38 条 规划解释.22297、第 39 条 规划实施.22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附附表表.2424图图件件.2929附附件件.3030附件1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0附件2钟灵乡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0附件3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0附件4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0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298、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钟灵乡寨稿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钟灵乡寨稿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299、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300、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301、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302、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303、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304、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305、,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306、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寨稿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286.3910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 16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寨稿村为集聚307、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寨稿村紧扣“毓秀钟灵、生态田园”战略定位,立足村情实际,依托区位优势和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新路径,通过“村党支部+N”(“村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以现代农业、种植业为主导产业,建设成为以稻田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于一体的“农4+旅”融合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308、)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309、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寨稿村寨稿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8702038168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41346148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07733.0773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2.187782.1877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14.826214.8262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86.703486.7034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310、顷)21.819422.22780.4084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3.08143.84270.7613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0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413 户 1870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寨稿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311、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926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038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6.8804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13.7990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3.0814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寨稿村 48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312、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4288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寨稿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86.7034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寨稿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86.8387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4411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表表313、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86.8387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3337农村社区服务用地0.0705广场用地0.0369合计0.4411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44.3577目标年耕地面积86.397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2.1877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314、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2.1877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6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315、)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寨稿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077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7%。(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316、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4.8859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部分主要用于村民建房、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广场建设,耕地面积为 86.397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48%。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252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面积没有变化。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78.494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17、 82.2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0270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146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826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6.0929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238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2.2350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70%,较基期年增加 0.4156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318、地面积为 4.893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5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0401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0.9490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948 公顷、新增商业用地 0.0576 公顷、新增消防用地 0.0080 公顷、新增广场用地 0.0736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1245 公顷。规划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减少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0391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1245 公顷。7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463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0520公顷,占村域319、面积的0.00%。(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30.871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74%。(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寨稿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4.8931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0654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 积比 例面 积比 例耕地0.25290.000.25290.000.0000园地678.52170.82678.49470.82-0.0270林地0.06430.000.320、14690.000.0826草地5.70480.015.72870.010.023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10130.000.10130.000.000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26280.000.26280.000.0000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771.74660.94771.38490.94-0.3617农用地合计14.82620.0214.82620.020.0000城镇用地3.08140.004.03040.000.949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0.00000.000.09480.000.094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5080.000.10840.000.0576商业服务业321、用地0.33990.000.33990.000.0000工业用地0.08750.000.0875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环卫用地0.00000.000.00800.000.0080消防用地0.00000.000.07360.000.07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0.02600.000.02600.000.0000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0.03910.000.00000.00-0.0391乡村道路用地1.30850.000.00000.00-1.3085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0.00000.000.12450.000.1245留白用地4.93320.014.89310.0322、1-0.0401村庄用地合计2.00790.002.46370.000.455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05200.000.05200.000.0000其他建设用地21.81940.0322.23500.030.4156建设用地合计13.52790.0213.52630.02-0.0016陆地水域17.40220.0217.34990.02-0.0523其他土地824.49601.00824.49601.000.0000村域总面积0.25290.000.2529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0654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323、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324、 3.0773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0.37%,主要分布在村域西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8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2.8743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56%。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98.0069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1.89%。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325、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5.1326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62%。(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4.958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81%。(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75.620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81.94%。(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326、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327、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328、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329、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10.02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3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寨稿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330、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4427 人,总用水量为 159.44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水厂,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寨稿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283.331、33m3/天。小官村自然寨建有污水处理厂,对整个村域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满足相关要求,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10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332、,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寨稿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已建太阳能路灯 170 盏,主要分布在沿河边路,无新增路灯需求,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无新增需求。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333、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小官村自然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735.78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在集镇内存在现状文化活动广场,规划新增健身器材。(三)终身教育设施寨稿村不独立设置幼儿园及小学,适龄儿童在钟灵乡镇区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钟灵乡卫生院。(五)行政管理设施在大官州寨和寨稿寨之间新建村委会综合楼,方便村委会走访两个自然寨,占地面积 948.66 平方米。(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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