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平秋镇富库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1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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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屏县锦屏县平秋镇富库村平秋镇富库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平秋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 11 1 月月 锦屏县锦屏县平秋镇富库村平秋镇富库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规划背景.1第 2 条规划依据.1第 3 条规划原则.2、3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规划目标.4第 9 条发展目标.4第 10 条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3、7 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18 条消防规划.12第 19 条防洪排涝规划.13第 20 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抗震规划.13第 24 条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生态修复.14第 26 条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第 27 条保护对象.15第 28 条保护措施.15第 29 条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第 30 条自4、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4 条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3第 35 条实施保障措施.23第 36 条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7 条规划成果.24第 38 条规划解释.24第 39 条规划实施.24第 40 条规划后期管理.24附附 表表.26图图 件件.32附附 件件.41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5、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平秋镇富库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平秋6、镇富库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7、);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8、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9、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1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11、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12、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13、,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富库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019.7061 公顷,由原富库村、万丰村、岑巩村、圭叶村、孟伯村合并而来。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14、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富库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富库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重点发展种养殖业,以“生态农业富库之地”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传统农产品为主体,集15、蔬菜种养殖、林下中药材种植、民族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发展民 4 族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16、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 2.1 富库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 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985 2244 259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725 580-1417、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5.3236 105.3236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4.8488 84.8488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0.0000 0.000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04.4187 104.418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7.8662 14.6973-3.1689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2562 0.3463 0.0901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5777 13.3122 1.734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0%100%18、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10%60%5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473 户 1985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富库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 5 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071 人,至 2035 年末19、,全村户籍总人口 2244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1.0323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富库村 20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富库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87.9497 公顷。2.耕地占补情况 富库村20、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85.8285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4137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 3.1 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85.8285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215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491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1488 合计 0.4137 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 合计 0.7924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21、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4.8488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6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22、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富库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5.32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15%。(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23、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037.5723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87.94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50%。2.园地。规划目标24、年园地面积为 2.012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9%,较基期年面积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837.408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0.96%,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1520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263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面积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3.6182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3846 公顷,主要增加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5.7714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52%,较基25、期年增加 2.0932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场站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4.697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42%,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3.1689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1023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322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735 公 7 顷、增加工业用地 0.0901 公顷、增加交通场站用地 0.3711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329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1090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26、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780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8%。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293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3%。(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62.467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13%。(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富库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4.6973 公顷。规划预留不超过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 5%为机动指标,即 0.7349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耕地 85.828527、 8.42%87.9497 8.63%2.1212 园地 2.0126 0.20%2.0126 0.20%0.0000 林地 837.5609 82.14%837.4089 82.12%-0.1520 草地 0.2631 0.03%0.2631 0.03%0.0000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2.9034 1.27%13.3054 1.30%0.4020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3302 0.03%0.3128 0.03%-0.0174 农用地合计 938.8986 92.08%941.2524 9228、.31%2.3539 城镇(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0323 1.08%12.1346 1.19%1.102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455 0.05%1.1777 0.12%0.632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021 0.01%0.0286 0.00%-0.0735 工业用地 0.2562 0.03%0.3463 0.03%0.0901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00%0.3711 0.04%0.3711 公用设施用地 0.2356 0.02%0.2685 0.0329、%0.0329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3706 0.04%0.3706 0.04%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5.3240 0.52%0.2151 0.02%-5.1090 村庄用地 17.8662 1.75%14.6973 1.44%-3.168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7803 0.08%0.7803 0.08%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0.3557 0.03%0.2937 0.03%-0.0619 8 陆地水域 32.6381 3.20%32.7594 3.21%0.1214 其他土地 29.1673 2.86%29.7078 2.91%0.5405 村域总面积 1030、19.7061 100.00%1019.7061 100.00%0.0000 注:机动指标 0.7349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31、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05.323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0.33%,主要分布在平敖居民点四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76.2083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7.47%。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84.8488 公顷(32、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8.32%。主要村寨周边农田田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6.017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5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9.036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81%。(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 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49.472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83.31%。(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33、按照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 9 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34、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35、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 5%为机动指标,既 0.7349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7349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36、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3.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37、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部分道路未硬化,后期对未硬化道路实施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 10 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5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38、。(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 1 处独立停车场,6 处联合设置停车场,缓解村内及旺季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富库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244 人,总用水量为 179.52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富库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39、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43.62m3/天。规划在居民点集中处共修建 6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40、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富库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41、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 11 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满足村域内垃圾收集使用。在村寨集中周边规划六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在村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6249 平方米。(二42、)社会福利设施 在村寨规划 5 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3265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 保留富库村现有幼儿园,小学由平秋镇镇区提供教育服务。(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富库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占地面积共 1127 平方米。(六)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6.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要素分项 序号 要素名称 规模(公顷)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 位置 为老服务 1 老年活动室 0.0498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老年人43、交流、文娱活动等 富库 2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富库 文化活动 3 文化活动室 0.3071 规划新增 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 万丰、岑巩 4 活动广场 0.6251 规划新增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 万丰、岑巩、富库 5 合约食堂 0.265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操办红白喜事 万丰、岑巩、市政及其他 8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村域 9 污水处理池 0.0222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村域 12 10 农业设施建设 0.1130 规划新增 为富库村生产服务的44、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养殖产业等。万丰、岑巩、富库 11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00盏 村域 公共安全设施 12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3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 14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5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45、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1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46、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9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47、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 13 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48、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49、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50、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14 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51、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富库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25.5146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52、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183.1832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84.8488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2 条,宽 3.5 米,总长 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53、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56.7879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54、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 15 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0.0490 公顷。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55、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56、部有多棵古树名木,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57、。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16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富库村现有 5 个集中的自然村,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58、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富库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4.6973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富库村规划村庄建59、设用地面积为 14.6973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3.3122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286 公顷,工业用地 0.346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3711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685 公顷。表 10.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庄建设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面积增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0323 12.1346 1.102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455 1.1777 0.632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021 0.0286-0.0735 工业用地 0.2562 0.3463 0.0901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60、3711 0.3711 公用设施用地 0.2356 0.2685 0.0329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3706 0.3706 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5.3240 0.2151-5.1090 村庄用地 17.8662 14.6973-3.1689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富库小组居民点 富库小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7.0851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102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活动广场,占地 3179 平方米;2 处停车场,占地约 426 平方米;1 处老年活动中心61、,占地约 498 平方米;2 处污水处理设施,1 座公共厕所,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17 2.万丰小组居民点 万丰小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013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6757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村委会兼合约食堂用地,面积 367 平方米;新增1 处停车场,占地 304 平方米;新增 2 处活动广场,占地 1225 平方米;新增文化活动室兼合约食堂 2 处,占地 2182 平方米;3 处污水处理设施,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3.岑巩小组居民点 岑巩小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62、.9828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5086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文化活动室,占地 420 平方米;新增 4 处活动广场,占地 1847 平方米;新增 1 处文化活动室兼合约食堂,占地 469 平方米;新增 4 处停车场,占地 2059 平方米;2 处污水处理设施,1 处公厕,3 处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63、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64、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 18 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65、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66、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67、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富库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68、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19 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69、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70、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37 个项目。表表 12.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 投资规模投资规模 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71、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土地平整等宜耕后备土地复垦开发为耕地 农业农村局 0.7286 10 财政资金 2 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闲置农房、空置破损农房摸排梳理盘活 农业农村局 0.7351 30 财政资金 3 生态修复 项目 山塘、沟渠生态提升 水体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 林业局 25.5146 150 财政资金 4 森林质量提升 包括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 林业局 183.1832 350 财政资金 5 产业发展 项目 圭叶山庄 圭叶山庄内乌桕林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民宿区、游行步道、凉亭、垃圾桶等游乐设施 工信局 2.3525 10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6 民族72、手工艺品加工重点实施项目 规划手工艺品 DIY 作坊、手工艺品售卖点 文广局 4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7 圭叶休闲农庄项目 规划休闲农业体验园区,包括鱼塘、蔬菜大棚,实施鱼塘抓鱼、大棚采摘等游乐项目 工信局 1.4839 5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8 休闲旅游重点建设实施项目 规划旅游服务中心、游客活动中心、民俗风情节、文广局 3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9 湿地游乐区 在圭叶村河流一侧规划湿地游乐区,重点打造圭叶溪漂流等游乐项目 工信局 0.8683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0 制香工厂扩建项目 扩建原有制香工厂,面积由原来 700 扩大到 1252 工信局 0.1252 50 财73、政资金+社会资本 21 11 中药材种植基地 规划种植中药材(木姜树)套种林下中草药,面积共 105 亩 农业农村局 7.0000 15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2 生猪养殖场建设 规划在富库小村规划一处生猪养殖场,面积 583 农业农村局 0.0583 1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3 生猪养殖场建设 规划在万丰小村规划一处生猪养殖场,面积 1046 农业农村局 0.1046 15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4 产业路建设项目 规划在富库村新建 5 公里产业路 农业农村局 1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5 农房项目 村民建房安置 规划新增农村建房点 农业农村局 1.0594 300 财政资金 1674、 公共服务和 公用设施项目 教育设施 幼儿园 教育局 0.0286 财政资金 17 集中式小学 教育局 财政资金 18 便民服务 便民商店 30 财政资金 19 路灯补充完善 交通局 80 财政资金 20 文化活动 文化活动室 民宗局 0.2790 100 财政资金 21 社会福利 新建老年/儿童活动室 卫生健康局 0.4980 30 财政资金 22 娱乐休闲 活动广场 交通局 0.5761 50 财政资金 23 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建设 卫生健康局 0.0441 15 财政资金 24 垃圾收集点建设 卫生健康局 50 财政资金 25 改造供水系统 水务局 0.0443 80 财政资金 26 改75、造电力系统 供电局 0.1064 50 财政资金 27 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水务局 0.1357 300 财政资金 28 增设照明设施 供电局 40 财政资金 29 新建停车场 交通局 0.2789 200 财政资金 22 30 防灾安全保障 安全标识 新增安全标识 应急管理部门 10 财政资金 31 改造避难场所 应急管理部门 0.8796 15 财政资金 32 消防安全 新建消防栓 应急管理部门 6 财政资金 33 新建消防水池 应急管理部门 0.0317 20 财政资金 34 新建消防管网 应急管理部门 60 财政资金 35 消防器材室 应急管理部门 2 财政资金 36 人居环境整治76、项目 民居改造 传统民居室内改造和外立面整治示范 乡村振兴局 180 财政资金 37 庭院改造 实施庭院绿化工程 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4 4673673 2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77、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平秋镇人民政府指导富库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富库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78、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 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村名。(五五)制度79、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4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80、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81、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平秋镇富库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82、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 25 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7 附表 1 规划83、指标表 指标 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985 2244 259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725 580-14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5.3236 105.3236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4.8488 84.8488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0.0000 0.000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04.4187 104.418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7.8662 14.6973-3.1689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2562 0.3463 0.0901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5777 84、13.3122 1.734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10%60%50%预期性 28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耕地 85.8285 8.42%87.9497 8.63%2.1212 园地 2.0126 0.20%2.0126 0.20%0.0000 林地 837.5609 82.14%837.4089 82.12%-0.1520 草地 0.2631 0.03%0.2631 0.03%0.000085、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2.9034 1.27%13.3054 1.30%0.4020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3302 0.03%0.3128 0.03%-0.0174 农用地合计 938.8986 92.08%941.2524 92.31%2.3539 城镇(202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0323 1.08%12.1346 1.19%1.102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455 0.05%1.86、1777 0.12%0.632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021 0.01%0.0286 0.00%-0.0735 工业用地 0.2562 0.03%0.3463 0.03%0.0901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00%0.3711 0.04%0.3711 公用设施用地 0.2356 0.02%0.2685 0.03%0.0329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3706 0.04%0.3706 0.04%0.0000 29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5.3240 0.52%0.2151 0.02%-5.1090 村庄用地 17.8662 1.75%14.6973 1.44%-3.1687、8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7803 0.08%0.7803 0.08%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0.3557 0.03%0.2937 0.03%-0.0619 陆地水域 32.6381 3.20%32.7594 3.21%0.1214 其他土地 29.1673 2.86%29.7078 2.91%0.5405 村域总面积 1019.7061 100.00%1019.7061 100.00%0.0000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公顷)建设时序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土地平整等宜耕后备土地复垦开发88、为耕地 0.7286 2021-2035 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闲置农房、空置破损农房摸排梳理盘活 0.7351 2021-2035 生态修复 山塘、沟渠生态提升 水体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 25.5146 2021-2035 森林质量提升 包括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 183.1832 2021-2035 30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 投资规模投资规模 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土地平整等宜耕后备土地复垦开发为耕地 89、农业农村局 0.7286 10 财政资金 2 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闲置农房、空置破损农房摸排梳理盘活 农业农村局 0.7351 30 财政资金 3 生态修复 项目 山塘、沟渠生态提升 水体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 林业局 25.5146 150 财政资金 4 森林质量提升 包括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 林业局 183.1832 350 财政资金 5 产业发展 项目 圭叶山庄 圭叶山庄内乌桕林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民宿区、游行步道、凉亭、垃圾桶等游乐设施 工信局 2.3525 10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6 民族手工艺品加工重点实施项目 规划手工艺品 DIY 作坊、手工艺品售卖点 文广局 40 9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7 圭叶休闲农庄项目 规划休闲农业体验园区,包括鱼塘、蔬菜大棚,实施鱼塘抓鱼、大棚采摘等游乐项目 工信局 1.4839 5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8 休闲旅游重点建设实施项目 规划旅游服务中心、游客活动中心、民俗风情节、文广局 3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9 湿地游乐区 在圭叶村河流一侧规划湿地游乐区,重点打造圭叶溪漂流等游乐项目 工信局 0.8683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0 制香工厂扩建项目 扩建原有制香工厂,面积由原来 700 扩大到 1252 工信局 0.1252 5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1 中药材种植基地 规划种植中药材(木姜树)套种林下中草药,面积91、共 105 亩 农业农村局 7.0000 15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2 生猪养殖场建设 规划在富库小村规划一处生猪养殖场,面积 583 农业农村局 0.0583 1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3 生猪养殖场建设 规划在万丰小村规划一处生猪养殖场,面积 1046 农业农村局 0.1046 15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4 产业路建设项目 规划在富库村新建 5 公里产业路 农业农村局 100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15 农房项目 村民建房安置 规划新增农村建房点 农业农村局 1.0594 300 财政资金 16 公共服务和 公用设施项目 教育设施 幼儿园 教育局 0.0286 财政资金 17 集中式92、小学 教育局 财政资金 31 18 便民服务 便民商店 30 财政资金 19 路灯补充完善 交通局 80 财政资金 20 文化活动 文化活动室 民宗局 0.2790 100 财政资金 21 社会福利 新建老年/儿童活动室 卫生健康局 0.4980 30 财政资金 22 娱乐休闲 活动广场 交通局 0.5761 50 财政资金 23 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建设 卫生健康局 0.0441 15 财政资金 24 垃圾收集点建设 卫生健康局 50 财政资金 25 改造供水系统 水务局 0.0443 80 财政资金 26 改造电力系统 供电局 0.1064 50 财政资金 27 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水务93、局 0.1357 300 财政资金 28 增设照明设施 供电局 40 财政资金 29 新建停车场 交通局 0.2789 200 财政资金 30 防灾安全保障 安全标识 新增安全标识 应急管理部门 10 财政资金 31 改造避难场所 应急管理部门 0.8796 15 财政资金 32 消防安全 新建消防栓 应急管理部门 6 财政资金 33 新建消防水池 应急管理部门 0.0317 20 财政资金 34 新建消防管网 应急管理部门 60 财政资金 35 消防器材室 应急管理部门 2 财政资金 36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民居改造 传统民居室内改造和外立面整治示范 乡村振兴局 180 财政资金 37 庭院94、改造 实施庭院绿化工程 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4 4673673 32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5 富库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6 万丰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岑巩一、二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岑良三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95、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 录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96、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5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97、划.11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2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2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3第 27 条 保护对象.13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4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4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4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4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98、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7 条 规划成果.22第 38 条 规划解释.22第 39 条 规划实施.22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附表.24图件.30附件.40附表.24图件.30附件.40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第 1 条规划背景条规划背景99、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庄规划(2021100、-2035 年)。第第 2 条规划依据条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101、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102、(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103、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104、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105、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106、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107、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魁胆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725.4361公顷,下辖 7 个自然寨,分别为魁胆、便大、平翁大寨、豪麻应、培力、凸寨、孟寨。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规划期限条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108、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条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魁胆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条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魁胆村优质良田资源优势,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种植示范区,依托村域集中连片的罗汉果,4复合种109、植蔬菜,结合地形特色分区种植杨梅,同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推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山地高效农业种植示范村。第第 8 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目标(二)远期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发展目标条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110、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魁胆村规划指标表魁胆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8453283438预期性户111、籍户数规模(户)68078510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939.9352939.93520.0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3.9346113.93460.000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21.9694121.96940.0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1.242834.5100-6.7328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17571.1672-0.0085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4.158126.67432.5162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90%100%1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75%9112、5%2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680 户 2845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魁胆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991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3283 人113、。(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4.1581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5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魁胆村 10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魁胆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21.9694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魁胆村规划基期114、年耕地面积为 122.1632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4637 公顷。表表 3.1 耕地一览表耕地一览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22.1632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2635公用设施用地0.010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901合计0.4637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3102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115、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 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13.9346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116、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魁胆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939.935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4.49%。6(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117、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725.4361 公顷。(一)农用地(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耕地面积为 126.677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65%。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4.450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6%,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2205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2452.09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9.97%,11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1303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36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1%,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9326。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2.2024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2024 公顷。(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49.6418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82%,较基期年减少 7.94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34.5119、10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7%,较基期年村庄用地减少 6.7328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2.5162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1288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2.2981 公顷、减少机关团体用地 0.2679 公顷、减少工业用地 0.0085 公顷、减少交通场站用地 0.2802公顷、减少公用设施用地 0.0040 公顷、减少特殊用地 0.366 公顷、减少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0015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0773 公顷,教育用地保持不变。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10.716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9%,较基期年120、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4.415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6%,较基期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减少 0.5965 公顷。(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70.009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57%。7(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预留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 5%为机动指标,即 0.3172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 积面 积比 例比 例面 积面 积比 例比 例121、耕地122.16324.48%126.67794.65%4.5148园地4.23010.16%4.45060.16%0.2205林地2451.960289.97%2452.090489.97%0.1303草地1.29610.05%0.36360.01%-0.9326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8.76770.69%20.36800.75%1.6003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23230.05%1.83440.07%0.6021城镇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24122、.15810.89%26.67430.98%2.516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5160.01%2.48040.09%2.128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26790.01%0.00000.00%-0.2679教育用地(0804)0.65830.02%0.65830.02%0.0000工业用地1.17570.04%1.16720.04%-0.0085公用设施用地0.33850.01%0.33450.01%-0.0040交通场站用地0.55560.02%0.27540.01%-0.2802留白用地0.00000.00%2.29810.08%2.2981特殊用地0.03660.00%123、0.00000.00%-0.0366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62320.02%0.62180.02%-0.0015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07730.48%0.00000.00%-13.0773村庄用地41.24281.51%34.51001.27%-6.732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0.71670.39%10.71670.39%0.0000其他建设用地5.01170.18%4.41510.16%-0.5965陆地水域24.44760.90%24.36860.89%-0.0790其他土地44.36771.63%45.64081.67%1.2730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725.4124、361100.00%2725.4361100.00%注:机动指标 0.3172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125、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939.935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4.49%,主要分布在村域西部和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78.8511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89%。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53.8247 公126、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5.64%。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矿产能源发展区: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矿产储量区等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067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0.15%。8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总面积 46.175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69%。(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9.238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44%。(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127、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463.344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3.69%。(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128、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矿产能源发展区:严格各类矿产、能源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与矿区土地复垦,鼓励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需做压覆评估,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审批。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129、”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3172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130、用地需求,9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172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131、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村域内 1 条破损道路进行修复,长度约 100 米。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132、.5-4.5 米,总长度26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附属设施规划(二)附属设施规划规划新增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魁胆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133、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3283 人,总用水量为 262.64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魁胆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10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排水工程设施(二)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210.112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134、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便大、平翁大寨、凸寨、培力各修建一处,共建四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135、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电力电信设施(三)电力电信设施魁胆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维修现状 115 盏损坏路灯,新增太阳能路灯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环境卫生设施(四)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第第 1136、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继续完善孟寨和平翁大寨一处在建活动广场,规划在平翁大寨、魁胆分别新增 1 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1430 平方米。在魁胆、便大、平翁大寨、凸寨、孟寨各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在魁胆新增一处合约食堂,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结合魁胆规划、平翁大寨闲置合约食堂综合设置红137、白喜事厅。(二)社会福利设施在平翁大寨结合村级事务办公点、魁胆结合老村委会分别综合设置一处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将平翁大寨闲置小学升级改造作为11儿童之家。(三)终身教育设施魁胆村保留现状魁胆一处幼儿园及小学,解决部分村内儿童就学问题,其余部分适龄儿童在锦屏县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孟寨、魁胆、平翁大寨共 3 处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规划在魁胆新增一处魁胆村村委会综合楼,将凸寨、平翁大寨现状村委会改造作为村级事务办公点。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 消防规划条 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村级事138、务办公点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及村级事务办公点各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应的拆破工具。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139、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6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140、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条 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2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141、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魁胆村现存 2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影响范围内无村民居住;规划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监测点,严格按照地灾治理方案采取群测群防、自动化监测、工程治理等方式进行整治。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142、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143、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 抗震规划条 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4、条 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13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 生态修复条 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魁胆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第第 26 条国土综合整治(一145、)高标准农田建设条国土综合整治(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104.8999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项146、目恢复宜耕后备土地复垦开发为耕地,共 1.2682公顷。(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286.9009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四)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四)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工业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宅基地等建设。对现状废147、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工业用地及闲置采矿用地共 2.8710 公顷。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保护对象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14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148、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籖师碑、王佑求纪念亭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条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149、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150、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条 自然村(组)分类魁胆村现有 7 个自然寨,根据村域实际情况,魁胆、平翁大寨、凸寨、孟寨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便大、151、豪麻应、培力建设类型为待定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村庄建设边界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村庄建设边界15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魁胆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34.5100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152、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魁胆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4.5100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9.1548 公顷,工业用地 1.1672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754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3345 公顷,留白用地 2.2981 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6218 公顷。表9.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表9.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153、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24.158126.67432.516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5162.48042.128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26790.0000-0.2679教育用地(0804)0.65830.65830.0000工业用地1.17571.1672-0.0085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公用设施用地0.33850.3345-0.0040交通场站用地0.55560.2754-0.2802留白用地0.00002.29812.2981特殊用地0.03660.154、0000-0.0366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62320.6218-0.0015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07730.0000-13.0773村庄用地村庄用地41.242834.5100-6.7328(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魁胆居民点魁胆居民点是村委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2.046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847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一处停车场,占地约 575 平方米;一处活动广场,一座公共厕所,一处合约食堂,一处文化活动室,一处养老服务站,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155、。2.平翁大寨居民点平翁大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1.373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673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一处活动广场,占地约 2500 平方米;一座公共厕所,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结合村级事务办公点设置文化活动室,保留原有休憩凉亭以及电压器等其他设施。3.凸寨居民点凸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1165 公顷,16规划新增宅基地 0.321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一座公共厕所,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结合村级事务办公点设置文化活动室,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孟寨居156、民点孟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4263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738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完善现状在建活动广场,结合在建活动广场设置文化活动室,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5.便大居民点便大属于待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9156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6.豪麻应居民点豪麻应属于待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5351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7.培力居民点培力属于待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157、设边界 2.0963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一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建设管控要求(四)建设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158、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17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159、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160、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161、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条 人居环境162、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18改善魁胆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163、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164、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165、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36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104.8999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04.8999209.80财166、政资金2021-20252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面积 1.2682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68231.71财政资金2021-20253建设用地整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土地复绿、土地平整,面积 2.8710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71043.07财政资金2021-20254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35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7387社会资金2021-20255基础设施项目村民集中停车场规划在魁胆新增停车场 1 处,占地面积为 575。县交通局0.0575014.38财政资金2021-20256照明路灯对现状 115 盏进行维修更换,167、新增路灯 2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78.75财政资金2021-20257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文化活动室规划结合平翁大寨、凸寨现状村委会联合设置一处文化活动室,结合孟寨现状需硬化活动广场联合设置一处文化活动室;将魁胆老村委会、便大闲置乡镇府改造提升为文化活动室,占地面积分别为 150、1560;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支持举办各种农民文化集体室内活动等。县文广局0.171044.00财政资金2021-20258合约食堂规划结合魁胆新村委会设置。县民宗局2.00财政资金2021-20259养老服务站规划结合魁胆规划文化活动室综合设置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 3168、00,结合平翁大寨村委会广场新建养老服务站,占地面积 200,用于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县文广局0.222.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儿童之家规划将平翁大寨闲置小学升级改造为儿童之家以及图书室,用于儿童交流、学习活动等。县文广局4.00财政资金2021-202511活动广场继续完善孟寨和平翁大寨一处在建活动广场,规划在平翁大寨新增、魁胆分别新增 1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分别为 630、800;举办各种农民文化集体室外活动。县文广局0.313078.25财政资金2021-202512金融电信服务点规划结合魁胆、平翁大寨村委会联合设置金融电信服务点 1 处,用于金融知识宣传农村金融服务、咨169、询代理金融业务、农户信用采集等。县乡村振兴局4.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3村委会规划新增 1 处村委会,占地面积约为 500 县乡村振兴局0.05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村级事务办公点将现状平翁大寨、凸寨村委会改造为村级事务办公点。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15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与规划村委会及规划村级事务办公点各综合设置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50-100,提供各类党建服务、党群服务。县乡村振兴局0.30财政资金2021-20252016垃圾收集点结合村民组用地布局在魁胆新增选址 2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1.00财政资金202170、1-202517公共厕所规划在魁胆、平翁大寨、凸寨各新增一处公厕,建筑面积 40。县乡村振兴局0.00403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小型排污设施规划在便大、平翁大寨(2 处)、凸寨、培力分别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 座。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乡村振兴局75.00财政资金2021-202519防灾减灾消防工程规划在便大、平翁大寨、凸寨(2 处)、孟寨(2 处)各新增消防水池 1 处,按需新增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 6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5.00财政资金2021-202520微型消防站在魁胆、凸寨结合村委会及办公点各综合设置微型消防站 1 处,建筑面积 30171、-80,用于储备消防物资,作为村民消防队伍的联络点、集结点;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防火公约、消防宣传,开展经常性和常态化的知识科普和技能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1应急避难场所在各自然村(组)结合乡村绿地、活动广场、空闲地等开阔地带设置避难疏散场地,并以主要道路作为避难疏散通道,设置明显标志。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1.80财政资金2021-202522应急指挥中心在规划村委会和规划村级事务办公点综合设置应急指挥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50,作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0.30财政资金2021-20172、2523应急医疗中心在魁胆、平翁大寨、孟寨结合现状卫生室各综合设置应急医疗中心 1 处,建筑面积50-100,配备相关医疗急救设施,作为应急医疗急救点。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厕所改造完成剩下 25 户改厕;按照应该敬爱、应建尽建,全面消除农村旱厕户,开展动态排查,农村无害化厕所基本普及率达 100%。县农业农村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5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570.00财政资金2021-202526“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173、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76.00财政资金2021-202527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种植区结合现状已经打造的高标准农田及连片区域,通过按需新增 4.5 米宽的机耕道及增设初加工用房、存储用房等,完善产业配套,拓宽产业链,提高产业效率;通过油菜、水稻等轮作方式,提升产量;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8林下经济发展区发展林下种植项目,对村域内林下种植条件进行研判后,选择适宜的种植品种进行栽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174、2021-202529罗汉果种植区保留现状村域罗汉果种植约 160 亩,规划扩大种植规模约 250 亩。县农业农村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0精品水果种植区保留现状村域杨梅种植约 25 亩,规划扩大种植规模约 10 亩。县农业农村局8.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1生态养殖示范点发展生态养猪项目,规模约 0.4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20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2便大采石场县工信局社会资金2021-202533灌溉水渠建设在村域范围内新建灌溉水渠若干,长度约 10 公里县农业农村局350.00财政资金2021-202534产业路建设在村域范围175、内硬化现状产业路 6 条,路宽 4 米,长度共计约 14 公里;在村域范围内新建、硬化产业路 10 条,路宽 4 米,长度共计约 12 公里。县交通局378.00财政资金2021-202535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古树名木保护为村域内古树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打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2.50财政资金2021-202536文保单位保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县文广局6.00财政资金2021-2025总计2608.3521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条 实施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土地政策。176、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组织保障(二)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平秋镇人民政府指导魁胆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177、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魁胆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资金保障(三)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人才保障(四)人才保障鼓178、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村民。(五)制度保障(五)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179、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2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180、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 规划成果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 规划解释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181、执行,是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 规划实施条 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条 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3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182、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4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5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84532834382845户籍户数规模(户)68078510568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939.9352939.93520.0000939.935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3.934611183、3.93460.0000113.9346城镇开发面积(公顷)耕地保有量(公顷)121.9694121.96940.0000121.9694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1.242834.5100-6.732841.2428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17571.1672-0.00851.1757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4.158126.67432.516224.1581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生活垃圾处理率90%100%10%90%污水处理率75%95%20%75%26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184、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 积面 积比 例比 例面 积面 积比 例比 例耕地122.16324.48%126.67794.65%4.5148园地4.23010.16%4.45060.16%0.2205林地2451.960289.97%2452.090489.97%0.1303草地1.29610.05%0.36360.01%-0.9326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8.76770.69%20.36800.75%1.6003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23230.05%1.83440.07%0.602185、1城镇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24.15810.89%26.67430.98%2.516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5160.01%2.48040.09%2.128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26790.01%0.00000.00%-0.2679教育用地(0804)0.65830.02%0.65830.02%0.0000工业用地1.17570.04%1.16720.04%-0.0085公用设施用地0.33850.01%0.33450.01%-0.0040交通场站用地0.55560.02%0.27540.01%-0.280186、2留白用地0.00000.00%2.29810.08%2.2981特殊用地0.03660.00%0.00000.00%-0.0366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62320.02%0.62180.02%-0.0015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07730.48%0.00000.00%-13.0773村庄用地41.24281.51%34.51001.27%-6.732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0.71670.39%10.71670.39%0.0000其他建设用地5.01170.18%4.41510.16%-0.5965陆地水域24.44760.90%24.36860.89%-0.0790其他187、土地44.36771.63%45.64081.67%1.2730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725.4361100.00%2725.4361100.00%27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04.8999 公顷。104.89992023-2025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综合整188、治,面积 1.2682 公顷。1.26822023-2025建设用地整理闲置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复绿为林地,复绿面积 2.8710 公顷。2.87102023-202528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万元)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04.8189、999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04.8999209.80财政资金2021-20252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面积 1.2682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68231.71财政资金2021-20253建设用地整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土地复绿、土地平整,面积 2.8710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71043.07财政资金2021-20254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35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7387社会资金2021-20255基础设施项目村民集中停车场规划在魁胆新增停车场 1 处,占地面积为 575。县交通局0.0575014.3190、8财政资金2021-20256照明路灯对现状 115 盏进行维修更换,新增路灯 2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78.75财政资金2021-20257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文化活动室规划结合平翁大寨、凸寨现状村委会联合设置一处文化活动室,结合孟寨现状需硬化活动广场联合设置一处文化活动室;将魁胆老村委会、便大闲置乡镇府改造提升为文化活动室,占地面积分别为 150、1560;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支持举办各种农民文化集体室内活动等。县文广局0.171044.00财政资金2021-20258合约食堂规划结合魁胆新村委会设置。县民宗局2.00财政资金2021-2025191、9养老服务站规划结合魁胆规划文化活动室综合设置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 300,结合平翁大寨村委会广场新建养老服务站,占地面积 200,用于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县文广局0.222.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儿童之家规划将平翁大寨闲置小学升级改造为儿童之家以及图书室,用于儿童交流、学习活动等。县文广局4.00财政资金2021-202511活动广场继续完善孟寨和平翁大寨一处在建活动广场,规划在平翁大寨新增、魁胆分别新增1 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分别为 630、800;举办各种农民文化集体室外活动。县文广局0.313078.25财政资金2021-202512金融电信服务点规划结合魁胆、平翁大寨192、村委会联合设置金融电信服务点 1 处,用于金融知识宣传农村金融服务、咨询代理金融业务、农户信用采集等。县乡村振兴局4.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3村委会规划新增 1 处村委会,占地面积约为 500 县乡村振兴局0.05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村级事务办公点将现状平翁大寨、凸寨村委会改造为村级事务办公点。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15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与规划村委会及规划村级事务办公点各综合设置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50-100,提供各类党建服务、党群服务。县乡村振兴局0.30财政资金2021-202516垃圾收集点结合村民组用地布局193、在魁胆新增选址 2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1.00财政资金2021-202517公共厕所规划在魁胆、平翁大寨、凸寨各新增一处公厕,建筑面积 40。县乡村振兴局0.00403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小型排污设施规划在便大、平翁大寨(2 处)、凸寨、培力分别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乡村振兴局75.00财政资金2021-20252919防灾减灾消防工程规划在便大、平翁大寨、凸寨(2 处)、孟寨(2 处)各新增消防水池 1 处,按需新增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 6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5.00财政资金2021-202520微型消防站在194、魁胆、凸寨结合村委会及办公点各综合设置微型消防站 1 处,建筑面积 30-80,用于储备消防物资,作为村民消防队伍的联络点、集结点;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防火公约、消防宣传,开展经常性和常态化的知识科普和技能培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1应急避难场所在各自然村(组)结合乡村绿地、活动广场、空闲地等开阔地带设置避难疏散场地,并以主要道路作为避难疏散通道,设置明显标志。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1.80财政资金2021-202522应急指挥中心在规划村委会和规划村级事务办公点综合设置应急指挥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50,作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公共突195、发事件应急方案。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0.30财政资金2021-202523应急医疗中心在魁胆、平翁大寨、孟寨结合现状卫生室各综合设置应急医疗中心 1 处,建筑面积50-100,配备相关医疗急救设施,作为应急医疗急救点。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厕所改造完成剩下 25 户改厕;按照应该敬爱、应建尽建,全面消除农村旱厕户,开展动态排查,农村无害化厕所基本普及率达 100%。县农业农村局7.50财政资金2021-202525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570.00财政资金2021-202526“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196、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76.00财政资金2021-202527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种植区结合现状已经打造的高标准农田及连片区域,通过按需新增 4.5 米宽的机耕道及增设初加工用房、存储用房等,完善产业配套,拓宽产业链,提高产业效率;通过油菜、水稻等轮作方式,提升产量;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8林下经济发展区发展林下种植项目,对村域内林下种植197、条件进行研判后,选择适宜的种植品种进行栽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9罗汉果种植区保留现状村域罗汉果种植约 160 亩,规划扩大种植规模约 250 亩。县农业农村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0精品水果种植区保留现状村域杨梅种植约 25 亩,规划扩大种植规模约 10 亩。县农业农村局8.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1生态养殖示范点发展生态养猪项目,规模约 0.4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20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32便大采石场县工信局社会资金2021-202533灌溉水渠建设在村域范围内新建灌溉水渠若干,长度约 10 公里县198、农业农村局350.00财政资金2021-202534产业路建设在村域范围内硬化现状产业路 6 条,路宽 4 米,长度共计约 14 公里;在村域范围内新建、硬化产业路 10 条,路宽 4 米,长度共计约 12 公里。县交通局378.00财政资金2021-202535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古树名木保护为村域内古树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打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2.50财政资金2021-202536文保单位保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县文广局6.00财政资金2021-2025总计2608.3530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199、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5 魁胆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6 便大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7 平翁大寨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8 凸寨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9 孟寨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平秋镇锦屏县平秋镇平秋平秋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人民政府平秋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 11 1 月月 锦屏县平秋镇锦200、屏县平秋镇平秋平秋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201、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202、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 第 25 条 面源污染防治.14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 第 26 条 生态修复.14 第 27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 第 28 条 保护对象.15 第 29 条 保护措施.15 第 30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 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 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203、18 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 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2 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 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8 条 规划成果.23 第 39 条 规划解释.23 第 40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 表.25 图 件.31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204、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平秋镇平秋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平秋镇平秋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205、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206、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 2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20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208、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209、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210、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211、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212、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平秋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181.0371 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分别为大坪、大豪、归足。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213、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平秋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规划平秋村在保持农村主体的前提下,结合平秋镇集镇发展需求,承接部分集镇外溢功能,以“北侗腹地文旅平秋”为村庄名片,建设以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为基础,以锥栗和茶叶特色种植、竹木加工、北侗刺绣及文化旅游产 4 业为主导,与镇区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综合服务型村庄,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 近期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美丽乡村建设取得214、实质性进展,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远期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优化村庄建设用地结构;引导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215、,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规划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底线管控为基础,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如下:表表 2.1 平秋平秋村规划指标表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725 2940 21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801 866 65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1425 1780 35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49.5532 349.5532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7.5585 107.5585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216、界面积(公顷)24.1038 24.1038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2.3918 122.3918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2.4844 13.6783 1.1939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 0 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7454 8.4864 1.7410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65%100%3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85%100%15%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217、有 801 户 2725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平秋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77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940 人。5 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2.3200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5.5854 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6.7346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218、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平秋村 6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考虑集中建房区各户之间的安全间距、道路、公共空间的预留,本着集约利用土地原则,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3983 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平秋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22.3918 公顷。2.耕地占补情况 平219、秋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22.4134 公顷,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占用耕地 1.0240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占用 0.0795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规划拟占用规划拟占用耕地一览表耕地一览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22.4134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6519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132 交通场站用地 0.1141 公用设施用地 0.1079 留白用地 0.0370 合计 1.0240 农业设施建设占用 0.0795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220、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07.5585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221、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49.553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9.60%。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222、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181.0371 公顷。农用地农用地 农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村域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农用地面积 1066.06223、1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0.26%,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9716 公顷。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不考虑补充耕地情况,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121.97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33%。实施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后,耕地面积为 123.075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42%。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257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936.510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9.30%,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7210 公顷。4.草地。规划目224、标年草地面积为 0.329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6.9928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1912 公顷。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45.8125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88%,较基期年增加 1.1462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7 1.城镇用地。规划目标年城镇用地面积为 24.152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05%,较基期年保持不变。2.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225、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3.678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6%,较基期年村庄用地增加 1.1939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1.3983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427 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 0.2556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0.5203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2911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1636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9758 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保持不变、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7534 公顷。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为 3.905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3%,较基期年226、保持不变。4.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4.076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5%,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0477 公顷。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69.163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86%,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1746 公顷。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预留不超过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5%为机动指标,即0.2000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227、例 耕地 122.4134 10.36%121.9716 10.33%-0.4418 园地 0.2575 0.02%0.2575 0.02%0.0000 林地 937.2313 79.36%936.5102 79.30%-0.7210 草地 0.3291 0.03%0.3291 0.03%0.0000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6.7561 0.57%6.7419 0.57%-0.0142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456 0.00%0.2509 0.02%0.2053 城镇(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228、地 24.1527 2.05%24.1527 2.05%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6.7346 0.57%8.1329 0.69%1.398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108 0.00%0.3535 0.03%0.3427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564 0.01%0.4120 0.03%0.2556 工业用地 0.9721 0.08%1.4924 0.13%0.5203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00%0.2911 0.02%0.2911 公用设施用地 0.6036 0.05%0.7671 0.06%0.1636 留白用地 0.0000 0.00%1.9758 0229、.17%1.9758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393 0.02%0.2393 0.02%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3.7676 0.32%0.0142 0.00%-3.7534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9054 0.33%3.9054 0.33%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4.1238 0.35%4.0761 0.35%-0.0477 陆地水域 29.6912 2.51%29.6912 2.51%0.0000 其他土地 39.6468 3.36%39.4722 3.34%-0.1746 总计总计 1181.0371 100.00%1181.0371 100.00%注:机动指标230、 0.2000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8 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6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231、。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349.553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9.60%,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和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46.433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93%,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部。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42.207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2.0232、4%,主要为集镇周边大坝区域。4.城镇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及以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为主导功能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4.152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05%,主要为平秋集镇。5.矿产能源发展区: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矿产储量区等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35.615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02%,主要为村域东南部锦屏县金厂溪-壁泽金矿矿权范围。6.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总面积 17.218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46%。(2)一般农业区:233、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2.753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93%。(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543.103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5.99%。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234、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 9 提下,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区内应另行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5.矿产能源发展区:严格各类矿产、能源开发准入条件,强235、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与矿区土地复垦,鼓励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需做压覆评估,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审批。6.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236、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机动指标的管控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2000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000 公顷(不超过 5%的村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237、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改造提升县道 X852 及平高线为省道S311,在村域东部新建省道 S502 向北连接天柱县,统一纳入县域项目进行 10 统筹。2.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38、。3.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4.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5.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4.5 米,总长度10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239、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新增 2 处、扩建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因地制宜,结合村庄道路及村组布局,结合集镇客运站设置公交停靠招呼站。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 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平秋村大坪组、大豪组优先采用集镇水厂统一供水,归足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940 240、人,总用水量为 235.20m3/天。规划拟新建 3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用于满足村民使用需求。平秋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188.16m3/天。集镇已建有污水处理厂,现状多数农户污水已统一收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针对剩余 7080 户分布较241、为分散、低洼地段的农房,规划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实现全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 100%。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 11 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应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242、通。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平秋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远期对现有农村电网提档升级。平秋村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规划新增铺设路灯 15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目前已设置 8 个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规划新增垃圾收集箱 5 个,大坪组 3 个、大豪组 2 个,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在小学、民歌台旁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 60。第第17条条243、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与集镇共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村组生活圈。文化活动设施文化活动设施 保留现状刺绣活动广场、镇政府旁小型健身广场以及归足组篮球场;规划新建 3 处活动广场,分别位于大坪组气象站、大坪组现状小学、大豪组玉泉庵周边,总占地面积 5100 平方米。规划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使用;大豪组玉泉庵南侧综合设置为红白喜事场地。将大坪组244、现状村委会及大豪组闲置老村委会进行改造盘活,规划文化活动室 2 处,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在刺绣楼对面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保留现状刺绣楼、博物馆、斗牛场;规划在大坪组气象站东部新建 1处大型斗牛场,占地面积 3400 平方米,提供商业、体育、文化、旅游等服务;在大豪组斗牛场南侧新建 1 处民歌台,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用于举办各类特色民俗活动、集体活动。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设施 在变电站对面新建服务整个乡镇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 245、300 平方米,对自理、介助和介护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综合服务。终身教育设施终身教育设施 12 保留现状幼儿园及小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健康管理设施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平秋镇卫生院,增补配套设施。行政管理设施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远期改造为文化活动室及儿童之家。在刺绣楼对面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200300 平方米,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超市、信用社、邮政营业网点、农村快递配送点、加油站;对现状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提供农副246、产品、日用消费品交易功能,拓展物流配送、电商服务、农技推广等功能。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应的拆破工具。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集镇给水管网、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规划在归足组增设 1 个消防水池。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1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247、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248、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将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主要应急疏散通道及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次要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 1249、3 牌。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本村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250、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规划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在各自然村(组)结合乡村绿地、活动广场、停车场、空闲地等开阔地带设置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9 处。避灾场所按规范配置临时用水、排污、供电照明、明显标志设施,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251、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252、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 14 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村民自建房及各类农业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第25条条 面源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 规划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业化肥、农药使用,限制分散式家禽家畜养殖规模。种253、植基地限制使用化肥、农药减量化或采用生物农药,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保护土壤和生态环境,保障生产环境优质和村民人居环境安全。在养殖基地实行标准化养殖,禽畜粪便加工有机肥,实行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不污染周边环境。推行环保材料、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做到物尽其用,进行垃圾、污水有效处理。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6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平秋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对全村 29.6912 公顷254、的河流、水库、坑塘水域实施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等工程。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水系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低质低效公益林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人工造林、抚育间伐、森林提质培优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 101.6162 公顷。第第27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137.7643 公顷(图斑面积)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255、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 15 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256、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214.8048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规划盘活大坪组南部闲置老砖厂等工业用地 0.8728 公顷,盘活大豪组闲置老村委会及闲置卫生室 0.0404 公顷。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8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257、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南狱庙、玉泉庵、九寨北侗民族文化博物馆、平秋地域碑、刺绣楼、斗牛场 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地 2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3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侗族刺绣、侗组服饰、侗组大歌、婚嫁习俗、斗牛民俗 4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258、等 第第29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30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16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259、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260、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平秋村现有 3 个自然寨,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将大坪组、大豪组划分为 2 个集聚提升类村寨,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将归足组划分为 1 个待定类村寨,以现状保留及基础设施配套为主。第第32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 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261、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平秋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3.6783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平秋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3.678262、3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8.4864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4120 公顷,工业用地 1.4924 公顷,17 交通场站用地 0.2911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7671 公顷,留白用地 1.9758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393 公顷,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0.0142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庄村庄建设建设用地用地 一级类一级类 二级类二级类 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6.7346 8.1329 1.398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108 0.263、3535 0.3427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564 0.4120 0.2556 工业用地 0.9721 1.4924 0.5203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2911 0.2911 公用设施用地 0.6036 0.7671 0.1636 留白用地 0.0000 1.9758 1.9758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393 0.2393 0.0000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7676 0.0142-3.7534 村庄用地 12.4844 13.6783 1.1939 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大坪、大豪居民点 大坪、大豪居民点是集镇所在地,也是村委264、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2.789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3983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新建 1 处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1 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 处合约食堂、1 处民歌台、1 处斗牛场、3 处活动广场、2 处停车场、2 处公厕、5 处垃圾收集转运箱、1 处入口门楼、1 处荷花池、1 处楠竹加工厂、1 处养殖场;改造和扩建 2处文化活动室、1 处集贸市场、1 处停车场;结合现状打造集镇北侗刺绣一条街;规划预留 3 处留白用地,主要用于保障镇村产业发展;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路灯及标识标牌建设265、。2.归足居民点 归足居民点属于待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8885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新增 1 个消防水池,配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管网、路灯、标识标牌建设。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266、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 18 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267、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3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268、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269、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19 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270、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4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平秋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271、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272、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73、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5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农房建设、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 8 类共计 34 个项目,详见下表。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274、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县农业农村局 137.7643 275.50 财政资金 2022-2025 2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县水务局 29.6912 35.5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 农房建设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集中布局新增农村宅基地,拟解决近期 15 户农村居民建房需求。县自然资源局 0.33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 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在刺绣楼对面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200300,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微型消防站、应急指挥275、中心等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县农业农村局 0.1586 6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5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在变电站对面新建服务整个乡镇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300,对自理、介助和介护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综合服务。县民宗局 0.0881 8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6 合约食堂 在刺绣楼对面结合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建筑面积 200,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 4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7 文化活动室 将现状村委会及老村委会进行改造盘活276、,规划文化活动室 2 处,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县文广局 0.0514 1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8 民歌台非遗传习基地 在大豪组斗牛场南侧新建 1 处民歌台,建筑面积 600,用于举办各类特色民俗活动、集体活动。县文广局 0.2420 1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9 活动广场 规划新建 3 处活动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使用;大豪组玉泉庵南侧综合设置为红白喜事场地。县文广局 0.5101 12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0 集贸市场 对现状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277、提供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交易功能,拓展物流配送、电商服务、农技推广等功能。县乡村振兴局 0.1968 7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1 公厕 规划在小学、民歌台旁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 60。县乡村振兴局 0.0316 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2 基础设施 省道 S311、S502 省道 S311 提升改造扩建工程,省道 S502 建设工程,统一纳入县278、域项目进行统筹。县交通局 财政资金 2023-2025 13 产业路 村域范围内新建、硬化产业路 5 条,路宽 3.5 米,长度共计约 10 公里。县乡村振兴局 30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4 停车场 规划新增停车场 2 处,扩建停车场 1 处,提供独立停车服务。县交通局 0.3780 9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5 高位水池 规划拟新建 3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用于满足村民使用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3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6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为 7080 户分布较为分散的农房、局部低洼地段,配备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279、县乡村振兴局 6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7 路灯照明 对已损坏的约 170 盏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新增铺设路灯约 150 盏。县乡村振兴局 37.5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8 消防设施 在归足自然寨增设 1 个消防水池,配套 0.8 公里消防管网,5 个消防栓。县乡村振兴局 36.5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9 垃圾转运设施 新增勾臂式垃圾收集转运箱 5 个,大坪组 3 个、大豪组 2 个。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20 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厕所改造 按照应改尽改、应建尽建,改造余下 10 户农村厕所。县农业农村局 3.00 财280、政资金 2021-2025 21 宜居农房建设 完成全村宜居农房改造,对既有农房实施“一分、三净、五改”、“两化、四拆”工程;提升农房的宜居性、舒适性,突出宜居农房特色。县住建局 48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22 庭院绿化改造 完成全村庭院环境整治,对庭院实施“两清”、“微四园”建设工程,与周边环境协调,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县乡村振兴局 16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3 入口门楼 在加油站旁新建 1 处村庄入口门楼。县文广局 1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24 荷花池 在刺绣楼对面结合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新建荷花池 1 处。县文广局281、 3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25 标识标牌 在村庄主要道路交叉口、活动广场、重要节点设置宣传栏、标识标牌。县乡村振兴局 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6 产业发展 锥栗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部集中打造 2 处集中连片的高品质锥栗种植基地,共计 130 亩。县农业农村局 8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7 茶叶种植基地 在村域东部集中打造 1 处集中连片的绿色茶叶种植基地,共计 300 亩。县农业农村局 18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8 老街养殖场 在大豪组斗牛场南侧新建 1 处集中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 0.1127 60.00 社会资金 20282、21-2025 29 楠竹加工厂 规划新建 1 处楠竹加工厂。县工信局 0.2962 社会资金 2021-2025 30 金厂溪-壁泽金矿 按照上位规划要求,保留及预留金厂溪-壁泽金矿采矿用地。县工信局 4.0045 社会资金 2021-2025 31 北侗刺绣一条街 改造现状客运站至刺绣楼沿街商铺,打造北侗刺绣商业街。县住建局 20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32 商业斗牛场 新建 1 处大型斗牛场,提供商业、体育、文化、旅游等服务。县文广局 0.3482 10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33 历史文化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283、,打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 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34 物质文化要素保护 对南狱庙、玉泉庵、平秋地域碑、九寨北侗民族文化博物馆等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利用。县文广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合计合计 2735.00 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6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284、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平秋镇人民政府指导平秋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庄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平秋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285、。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锥栗、茶叶等种植技术及养殖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286、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平秋人。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23 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287、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7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288、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8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9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平秋镇平秋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平秋镇人民政府负责协289、调与解释。第第40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1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 24 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 附 表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290、调整表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6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725 2940 21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801 866 65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1425 1780 35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49.5532 349.5532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7.5585 107.5585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24.1038 24.1038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2.3918 122291、.3918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2.4844 13.6783 1.1939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 0 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7454 8.4864 1.7410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65%100%3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85%100%15%预期性 27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耕地 122.4134 1292、0.36%121.9716 10.33%-0.4418 园地 0.2575 0.02%0.2575 0.02%0.0000 林地 937.2313 79.36%936.5102 79.30%-0.7210 草地 0.3291 0.03%0.3291 0.03%0.0000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6.7561 0.57%6.7419 0.57%-0.0142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0456 0.00%0.2509 0.02%0.2053 城镇(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24.1527 2.05%293、24.1527 2.05%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6.7346 0.57%8.1329 0.69%1.398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108 0.00%0.3535 0.03%0.3427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564 0.01%0.4120 0.03%0.2556 工业用地 0.9721 0.08%1.4924 0.13%0.5203 交通场站用地 0.0000 0.00%0.2911 0.02%0.2911 公用设施用地 0.6036 0.05%0.7671 0.06%0.1636 留白用地 0.0000 0.00%1.9758 0.17%1.9758 乡村道路294、用地(060102)0.2393 0.02%0.2393 0.02%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3.7676 0.32%0.0142 0.00%-3.7534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9054 0.33%3.9054 0.33%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4.1238 0.35%4.0761 0.35%-0.0477 陆地水域 29.6912 2.51%29.6912 2.51%0.0000 其他土地 39.6468 3.36%39.4722 3.34%-0.1746 总计总计 1181.0371 100.00%1181.0371 100.00%注:机动指标 0.2000 公顷暂不计入村295、庄建设用地规模。28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137.7643 2022-2025 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规划盘活大坪组南部闲置老砖厂等工业用地 0.8728 公顷,盘活大豪组闲置老村委会及闲置卫生室 0.0404 公顷。0.913296、2 2023-2035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29.6912 2023-2025 森林生态修复 对郁闭度小于 0.5 的低质低效公益林地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提质培优等。101.6162 2023-2035 29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筹措方式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297、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县农业农村局 137.7643 275.50 财政资金 2022-2025 2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县水务局 29.6912 35.5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 农房建设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集中布局新增农村宅基地,拟解决近期 15 户农村居民建房需求。县自然资源局 0.33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 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在刺绣楼对面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200300,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微型消防站、应急指挥中心298、等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县农业农村局 0.1586 6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5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在变电站对面新建服务整个乡镇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建筑面积 300,对自理、介助和介护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综合服务。县民宗局 0.0881 8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6 合约食堂 在刺绣楼对面结合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建筑面积 200,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 4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7 文化活动室 将现状村委会及老村委会进行改造盘活,规299、划文化活动室 2 处,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县文广局 0.0514 1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8 民歌台非遗传习基地 在大豪组斗牛场南侧新建 1 处民歌台,建筑面积 600,用于举办各类特色民俗活动、集体活动。县文广局 0.2420 1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9 活动广场 规划新建 3 处活动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使用;大豪组玉泉庵南侧综合设置为红白喜事场地。县文广局 0.5101 12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0 集贸市场 对现状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提供300、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交易功能,拓展物流配送、电商服务、农技推广等功能。县乡村振兴局 0.1968 7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1 公厕 规划在小学、民歌台旁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 60。县乡村振兴局 0.0316 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2 基础设施 省道 S311、S502 省道 S311 提升改造扩建工程,省道 S502 建设工程,统一纳入县域项目进行统筹。县交通局 财政资金 2023-2025 13 产业路 村域范围内新建、硬化产业路 5 条,路宽 3.5 米,长度共计约 10 公里。县乡村振兴局 30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301、 14 停车场 规划新增停车场 2 处,扩建停车场 1 处,提供独立停车服务。县交通局 0.3780 9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5 高位水池 规划拟新建 3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用于满足村民使用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3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0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筹措方式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6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为 7080 户分布较为分散的农房、局部低洼地段,配备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县乡302、村振兴局 6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7 路灯照明 对已损坏的约 170 盏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新增铺设路灯约 150 盏。县乡村振兴局 37.5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8 消防设施 在归足自然寨增设 1 个消防水池,配套 0.8 公里消防管网,5 个消防栓。县乡村振兴局 36.5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9 垃圾转运设施 新增勾臂式垃圾收集转运箱 5 个,大坪组 3 个、大豪组 2 个。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20 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厕所改造 按照应改尽改、应建尽建,改造余下 10 户农村厕所。县农业农村局 3.00 财政资303、金 2021-2025 21 宜居农房建设 完成全村宜居农房改造,对既有农房实施“一分、三净、五改”、“两化、四拆”工程;提升农房的宜居性、舒适性,突出宜居农房特色。县住建局 48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22 庭院绿化改造 完成全村庭院环境整治,对庭院实施“两清”、“微四园”建设工程,与周边环境协调,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县乡村振兴局 16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3 入口门楼 在加油站旁新建 1 处村庄入口门楼。县文广局 1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24 荷花池 在刺绣楼对面结合新建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新建荷花池 1 处。县文广局 3304、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25 标识标牌 在村庄主要道路交叉口、活动广场、重要节点设置宣传栏、标识标牌。县乡村振兴局 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6 产业发展 锥栗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部集中打造 2 处集中连片的高品质锥栗种植基地,共计 130 亩。县农业农村局 8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7 茶叶种植基地 在村域东部集中打造 1 处集中连片的绿色茶叶种植基地,共计 300 亩。县农业农村局 18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8 老街养殖场 在大豪组斗牛场南侧新建 1 处集中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 0.1127 60.00 社会资金 2021305、-2025 29 楠竹加工厂 规划新建 1 处楠竹加工厂。县工信局 0.2962 社会资金 2021-2025 30 金厂溪-壁泽金矿 按照上位规划要求,保留及预留金厂溪-壁泽金矿采矿用地。县工信局 4.0045 社会资金 2021-2025 31 北侗刺绣一条街 改造现状客运站至刺绣楼沿街商铺,打造北侗刺绣商业街。县住建局 20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32 商业斗牛场 新建 1 处大型斗牛场,提供商业、体育、文化、旅游等服务。县文广局 0.3482 100.00 社会资金 2023-2025 33 历史文化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打306、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 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34 物质文化要素保护 对南狱庙、玉泉庵、平秋地域碑、九寨北侗民族文化博物馆等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利用。县文广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合计合计 2735.00 31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5 大坪、大豪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人民政府编制单307、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1 月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平秋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1 月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2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3第 308、9 条 规划指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产业发展规划.9第 15 条 产业发展定位.9第 16 条 产业空间布局.9第六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7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8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9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七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20 条 消防规划.12第 21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2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309、第 23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4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5 条 抗震规划.13第 26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八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7 条 生态修复.13第 28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九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9 条 保护对象.14第 30 条 保护原则.14第 31 条 保护目标.15第 32 条 保护措施.15第十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3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4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一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17第 35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6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8第 37 条 农业景观提310、升.19第 38 条 重要节点景观风貌规划.19第 39 条 环境设施小品设计.19第 40 条 道路景观.19第 41 条 景观要素设计指引.19第 42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二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第 43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24第 44 条 实施保障措施.24第 45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5第 46 条 规划成果.25第 47 条 规划解释.25第 48 条 规划实施.25第 49 条 规划后期管理.25附表.27图件.34附件.43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规划背景第 1 条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311、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 2 条规划依据(一)法312、律法规第 2 条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标准规范(二)标准规范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313、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三)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314、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315、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316、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317、021-2035 年);24.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5.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第 3 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第 3 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3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318、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319、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桥问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599.3561公顷,下辖 22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 5 条规划期限第 5 条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村庄自然生态条件、人口规模大小、公共服务设施配320、套情况、交通通达性及村庄内部道路、村庄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历史文化、未来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桥问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以“产业兴旺人居和谐”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现代农产品种植及加工为主的高效农业示范村。第 8 条规划目标打造以现代农产品种植及加工为主的高效农业示范村。第 8 条规划目标4(一)近期目标(一)近期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321、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 12000 元/年。(二)远期目标(二)远期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 35000 元/年。第 9 条规划指标第 9 条规划指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村庄发展目标322、,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研究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 2.1 桥问村规划指标表表 2.1 桥问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值变化值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846309524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662.6436662.6436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45.0330145.033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61.1468161.14680.0000约束性指标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值变化值属性属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71.643339.9900-31.6533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37691.74270.3658323、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6.416728.74452.3278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约束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1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28463095249预期性注:1.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2.据实现状数据为 2021 年变更调查数据据实调整后数据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旅游业促进产业兴村。第 10 324、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第 10 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747 户 3095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桥问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5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19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3095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分户需求:现状适龄未婚及规划期325、内达到法定适婚年龄(22 岁)的男性默认为具有分户需求的对象,其中一户仅有一个儿子不计入分户需求。分户需求=现状适婚但未婚男性人数(22 岁以上未婚)+规划期内达到适婚年龄男性人数(7-21 岁男性)-一户一儿的人数。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6.4167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0 公顷。根据年龄结构及入户调查分析,结合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桥问村有分户需求的共计 60 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8627 平方米。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326、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桥问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61.1468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桥问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62.1725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7573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 3.1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表表 3.1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62.1725村庄建设占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327、用地0.2223农村宅基地0.198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137交通场站用地0.0303公用设施用地0.0226留白用地0.0178合计0.5049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328、。(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45.0330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6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329、)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桥问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662.64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5.50%。(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330、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598.59 公顷。(一)农用地(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165.689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38%。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31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5%。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2304.983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8.70%,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2.6490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594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31、.06%,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1011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6.8278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4.4595 公顷,主要增加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9.9900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54%,较基期年减少 31.6533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6.6533 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 8.3763 公顷。至规划期末,较基期年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5.332、0470 公顷,新增居住用地 4.3026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459 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 0.2800 公顷,减少工矿用地 0.16107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1045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2604 公顷,减少乡村道路用地(060102)21.9161 公顷,规划新增留白用地 0.9394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54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0%。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3426 公顷。(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8.1333、957 公顷。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耕地162.17256.24%165.68946.38%3.5169园地1.33580.05%1.31160.05%-0.0243林地2302.334388.60%2304.983288.70%2.6490草地1.49360.06%1.59470.06%0.101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36830.05%23.12970.89%21.7614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0000.00%3.69810.14%3.6981村庄居住农村宅基地26.41671.02%28.74451.11%2.3278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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