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17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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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欧阳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新化乡人民政府新化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欧阳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2、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3、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4、 28 条 保护措施.15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2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5、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 表.25 图 件.31 附 件.32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村稳步推进乡6、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7、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年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8、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9、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0、);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11、);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12、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13、。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欧阳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644.6962 公顷,下辖 5 个自然寨14、 8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欧阳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以村庄实际为出发点,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关键要素整合,旨在打造生态与人文和谐,尽显农村15、自然之美、文化之美、生产生活之美。挖掘欧阳村优良的光、温、水、土等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悠久的古宗祠建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发挥资源优势,以乡村生态旅游为体验,打造集绿色生态农业种植、乡村旅游兴旺、农副产品高效产销、工业形态健 4 康发展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和美乡村,将欧阳村建设成“生活美、环境优、设施全、产业兴”的集聚提升类示范村。巩固提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成果,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16、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17、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欧阳欧阳村规划指标表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11 2143 332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24 526 102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98.4474 98.4474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04.6963 104.6963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18、0.4251 30.5178 0.092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2.6499 14.6730 2.0231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424 户 1811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欧阳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19、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86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143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5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2.4037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欧阳村 102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20、基地规模约为 1734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欧阳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04.6963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欧阳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04.7541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2349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21、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04.7541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1.320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639 公路用地 0.0289 公用设施用地 0.0049 合计合计 1.41.418418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1.6102 复垦项目增加耕地 0.243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271.0121 目标年耕地面积 104.754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8.4474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22、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98.4474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6 和国土地管23、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欧阳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24、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644.6962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土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373.389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7.92%,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6825、.6352 公顷。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95.864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4.87%,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274.8705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89.802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3.93%,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11.0181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75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27%,面积与基期年一致。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9.276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54%,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17.4394 公顷,调整方向为增加畜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26、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1.3330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86%,较基期年增加 0.0927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体育用地等。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30.517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43%,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0.0927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9274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957 公顷、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846 7 公顷、新增物流仓储用地 0.0292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0359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8.75427、3 公顷、新增公路用地 0.0289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0.0369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1330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1.8332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387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6%。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427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7%。(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23.273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61%。(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欧阳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0.5178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28、5%,即 0.6089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调整方向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04.7541 16.25%373.3893 57.92%268.6352 增加 园地 370.7350 57.51%95.8645 14.87%-274.8705 减少 林地 100.8202 15.64%89.8021 13.93%-11.0181 减少 草地 1.7570 0.27%1.7570 0.27%0 不变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29、道路 6.8918 1.07%8.2264 1.28%1.3346 增加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4.7331 0.73%20.6346 3.20%15.9015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2125 0.03%0.3856 0.06%0.1731 增加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0302 0.00%0.0302 增加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589.9037 91.50%590.0897 91.53%0.1860 增加增加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调整方向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用地30、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4037 1.92%14.3311 2.22%1.9274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462 0.04%0.3419 0.05%0.0957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1996 0.03%0.1996 0.03%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247 0.00%0.0247 0.00%0.0000 不变 体育用地 0 0.00%0.8846 0.14%0.8846 增加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29 0.04%0.2729 0.04%0.0000 不变 物流仓储用地 0 0.00%0.0292 0.00%0.029231、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0.0359 0.01%0.0359 增加 工业用地 4.8688 0.76%13.6231 2.11%8.7543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1689 0.03%0.2058 0.03%0.0369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81 0.06%0.3981 0.06%0.0000 不变 公路用地 0 0.00%0.0289 0.00%0.0289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1.8422 1.84%0.009 0.00%-11.8332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0.1330 0.02%0.1330 增加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30.432、251 4.72%30.5178 4.73%0.0927 增加增加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3874 0.06%0.3874 0.06%0.0000 不变 其他建设用地 0.4278 0.07%0.4278 0.07%0.0000 不变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1.2403 4.85%31.3330 4.86%0.0927 增加增加 陆地水域 10.5918 1.64%10.5730 1.64%-0.0188 减少 其他土地 12.9604 2.01%12.7005 1.97%-0.2599 减少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644.6962 100.00%644.6962 100.00%0.0033、00 不变不变 注:机动指标 0.6089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3 8 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34、.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2.584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95%。2.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10.9104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7.20%。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及居民点周边等区域。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30.5178 公顷35、,占村域面积的4.73%。(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52.759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4.7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37.924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1.39%。(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36、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37、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 9 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 0.6089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38、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6089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39、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0.96 千米,用40、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在原居住区范围内的空地上规划一处停车场,规划 1 处产业晒坝,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 10 (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欧阳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41、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143 人,总用水量为 171.440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水厂,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欧阳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37.152m3/天。规划在人口相42、对集中区域修建 1 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200 平方米每处。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43、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欧阳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还需改迁200KVA 变压器 1 台,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64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 8 组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44、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在欧阳屯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639 平方米。11 (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新司寨规划一处养老服务站,占地面积 317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 欧阳村不独立设置幼儿园及小学,适龄儿童在新化乡镇区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新化乡卫生院和欧45、阳村卫生服务站。(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规划留白用地64125 平方米。(六)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序号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公规模(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文化活动 文化活动广场 0.0639 规划新增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欧阳1.2.3.4.5.6.7 组 2 露天体育馆 0.8846 规划新增 在村委会旁规划一处运动场地,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方便村民46、运动和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欧阳1.2.3.4.5.6.7 组 3 养老服务站 0.0317 规划新增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欧阳1.2.3.4.5.6.7 组 4 市政及其他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 5 污水处理池 0.0049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欧阳 8 组 6 高位水池 0.007 规划新增 提供饮用水。欧阳1.2.3.4.5.6.7 组 序序号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公规模(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7 农业设施建设 0.0823 结合现状建设 为欧阳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47、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地下保鲜储存场所等。欧阳 8 组 8 硬化停车场 0.0359 结合现状建设 全老司寨原有空地上硬化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需要时配充电桩。欧阳1.2.3.4.5.6.7 组 9 移动基站 规划新增 为村民提供网络服务。全村 10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64 盏 全村 11 公共安全设施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2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 13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48、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4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12 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49、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50、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51、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52、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13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53、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54、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55、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欧阳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10.1486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56、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14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 2.4358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98.4474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3 条,宽 3.5 米,总长 1.49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57、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农用地开发农用地开发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271.0121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58、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0.2433 公顷。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59、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欧阳修公祠、欧阳宗祠、新化抗扶役碑 共 3 处单体活动场馆 2 三帽岩 景观属于地文景观中地质地貌过程形迹中的石林。3 潘尔和墓 墓座北朝南,全用料石砌筑,均成“凸”状,皆为潘尔和儿子的墓碑。4 欧阳村古钟 该景观属于乡村旅游中乡村人文旅游资源中的乡村历史遗迹和遗址。5 欧阳村石猫 该点为一个有底座的猫形石雕,故名“石猫”。15 序号序号 60、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6 沙坝洲子 为泥沙沉积及地质作用所形成的河心洲。7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8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 9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61、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62、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欧阳村现有 5 个集中的自然村,63、8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欧阳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30.5178 公顷。管控要求:16 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64、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欧阳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0.5178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4.67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89公顷,工业用地13.6231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0292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058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0359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81 公顷,公路用地 0.0289 公顷,留白用地 0.1330 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65、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调整方向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4037 1.92%14.3311 2.22%1.9274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462 0.04%0.3419 0.05%0.0957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1996 0.03%0.1996 0.03%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247 0.00%0.0247 0.00%0.0000 不变 体育用地 0 0.00%0.8846 0.14%0.8846 增加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66、729 0.04%0.2729 0.04%0.0000 不变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调整方向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物流仓储用地 0 0.00%0.0292 0.00%0.0292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0.0359 0.01%0.0359 增加 工业用地 4.8688 0.76%13.6231 2.11%8.7543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1689 0.03%0.2058 0.03%0.0369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81 0.06%0.3981 0.06%0.0000 不变 公路用67、地 0 0.00%0.0289 0.00%0.0289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1.8422 1.84%0.009 0.00%-11.8332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0.1330 0.02%0.1330 增加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30.4251 4.72%30.5178 4.73%0.0927 增加增加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欧阳 1-7 组居民点 老司寨、新司寨、欧阳屯、马鞍山寨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6.2133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6452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文68、化活动广场 639 平方米,养老服务站 317 平方米,硬化停车场 359 平方米,露天体育馆 8846 平方米,新增一座引桥 289 平方米。新增 2 个垃圾收集点,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2.欧阳 8 组居民点 马家庄寨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4.304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824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规划后工业用地11.8956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建产业晒坝 823 平方米,一个地窖 504 平方米。新 17 建一个污水处理池,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69、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70、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71、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72、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18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5.7863 公顷,包括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表表9.2 主要主要经营73、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87543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物流仓储用地(1101)292 0.8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74、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75、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76、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 19 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欧阳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77、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78、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79、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4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3 条,宽 3.5米,总长 1.49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98.4472 45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对园地、林地进行土80、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271.0121 8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0.9748 社会资金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文化活动广场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 0.064 20 财政资金 5 养老服务站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县民政局 0.0317 60 财政资金 6 体育场 在村委会旁规划一处运动场地,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方便村民运动和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县乡村振兴局 0.8846 100 财政资金 7 硬81、化停车场 老司寨原有空地上硬化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需要时配充电桩。县交通局 0.0359 8 财政资金 8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晒谷场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1 财政资金 9 基础设施项目 引桥 欧阳屯组规划一个引桥。县交通局 0.0289 20 财政资金 10 给水工程 新修一座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50 财政资金 11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局 25 财政资金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82、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2 电力工程 新增变压器 1 台,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64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100 财政资金 13 通信工程 新增移动基站一个,为本村村民和映寨村村民提供网络服务。县工信商务局 45 财政资金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15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 1 个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83、集中净化处理工程。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 130 财政资金 16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30 财政资金 17 生态修复保护 宅基地复垦 对村内四处宅基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复绿工程。县自然资源局 0.2433 40 财政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84、村局 35 财政资金 19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3 条产业路,总长度 0.96km。县乡村振兴局 0.96km 40 财政资金 20 产业晒坝 在马家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823 10 财政资金 21 地窖 在马家庄北面规划一处硬化地表,地面晾晒粮食,开挖地窖,储存粮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504 20 财政资金 22 产业发展项目 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厂 建设工厂对农特产业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7275 社会资金 23 养鹅厂 建设大规85、模集中养殖业。县农业农村局 15.8489 社会资金 24 烟花爆竹制造厂 在与密寨村交界的地方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制造厂,并完善手续。县乡村振兴局 8.2596 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22342234 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86、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新化乡人民政府指导欧阳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欧阳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87、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88、融入的欧阳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3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89、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90、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新化乡欧阳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91、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 24 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92、目表 26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11 2143 332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24 526 102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98.4474 98.4474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04.6963 104.6963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0.4251 30.5178 0.092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2.6499 14.6730 2.0231 预期性 新增宅93、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27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04.7541 16.25%373.3893 57.92%268.6352 增加 园地 370.7350 57.51%95.8645 14.87%-274.8705 减少 林地 100.8202 15.64%89.8021 13.93%-94、11.0181 减少 草地 1.7570 0.27%1.7570 0.27%0 不变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6.8918 1.07%8.2264 1.28%1.3346 增加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4.7331 0.73%20.6346 3.20%15.9015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2125 0.03%0.3856 0.06%0.1731 增加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0302 0.00%0.0302 增加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589.9037 91.50%590.0897 91.53%0.1860 增加增加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4095、37 1.92%14.3311 2.22%1.9274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462 0.04%0.3419 0.05%0.0957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3)0.1996 0.03%0.1996 0.03%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247 0.00%0.0247 0.00%0.0000 不变 体育用地 0 0.00%0.8846 0.14%0.8846 增加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29 0.04%0.2729 0.04%0.0000 不变 物流仓储用地 0 0.00%0.0292 0.00%0.0292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96、%0.0359 0.01%0.0359 增加 工业用地 4.8688 0.76%13.6231 2.11%8.7543 增加 公用设施用地 0.1689 0.03%0.2058 0.03%0.0369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81 0.06%0.3981 0.06%0.0000 不变 公路用地 0 0.00%0.0289 0.00%0.0289 增加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1.8422 1.84%0.009 0.00%-11.8332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0.1330 0.02%0.1330 增加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30.4251 4.72%30.5178 97、4.73%0.0927 增加增加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3874 0.06%0.3874 0.06%0.0000 不变 其他建设用地 0.4278 0.07%0.4278 0.07%0.0000 不变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1.2403 4.85%31.3330 4.86%0.0927 增加增加 陆地水域 10.5918 1.64%10.5730 1.64%-0.0188 减少 其他土地 12.9604 2.01%12.7005 1.97%-0.2599 减少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644.6962 100.00%644.6962 100.00%0.0000 不变不变 28 附表附表 398、 国土空间综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序序号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1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3 条,宽 3.5 米,总长 1.49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98.4474 2021-2025 2 土地整治开发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271.0121 2099、21-2025 3 生态修复 农村宅基地复垦 对村内四处宅基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复绿工程。0.2433 2021-2025 4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10.1486 2021-2025 5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2.4358 2021-2025 29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3 条,宽 3.5米,总长100、 1.49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98.4472 45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对园地、林地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271.0121 8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0.9748 社会资金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文化活动广场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 0.064 20 财政资金 5 养老服务站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县民政局 0.03101、17 60 财政资金 6 体育场 在村委会旁规划一处运动场地,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方便村民运动和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县乡村振兴局 0.8846 100 财政资金 7 硬化停车场 老司寨原有空地上硬化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需要时配充电桩。县交通局 0.0359 8 财政资金 8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晒谷场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1 财政资金 9 基础设施项目 引桥 欧阳屯组规划一个引桥。县交通局 0.0289 20 财政资金 10 给水工程 新修一座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50 财政资金 11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102、局 25 财政资金 12 电力工程 新增变压器 1 台,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64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100 财政资金 13 通信工程 新增移动基站一个,为本村村民和映寨村村民提供网络服务。县工信商务局 45 财政资金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15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 1 个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103、工程。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 130 财政资金 30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6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30 财政资金 17 生态修复保护 宅基地复垦 104、对村内四处宅基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复绿工程。县自然资源局 0.2433 40 财政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村局 35 财政资金 19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3 条产业路,总长度 0.96km。县乡村振兴局 0.96km 40 财政资金 20 产业晒坝 在马家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823 10 财政资金 21 地窖 在马家庄北面规划一处硬化地表,地面晾晒粮食,开挖地窖,储存粮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504 20 财政资105、金 22 产业发展项目 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厂 建设工厂对农特产业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7275 社会资金 23 养鹅厂 建设大规模集中养殖业。县农业农村局 15.8489 社会资金 24 烟花爆竹制造厂 在与密寨村交界的地方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制造厂,并完善手续。县乡村振兴局 8.2596 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22342234 31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欧阳 1.2.3.4.5.6.7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106、7 欧阳 8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委托单位:锦屏县锦屏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 新化乡新化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107、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08、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5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附件5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8附件109、4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5附件3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4附件2新化乡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2附件1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9附件.39附图 8 新化司 1,2,3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7附图 7 密寨 2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6附图 6 密寨 1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5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34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33附图 3 产业规划图.32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31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30图件.30附表.25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第110、 38 条 规划解释.24第 37 条 规划成果.24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3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18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111、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112、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标准规范标准规范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13、;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年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14、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5、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116、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117、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118、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119、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化司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121.5338公顷,下辖 4 个自然寨 6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自然生态条件、人口规模大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交通通达性及村庄内部道路、村庄内部120、资源和外部环境、历史文化、未来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上位规划,确定新化司村为聚集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据上位规划的发展思路,依托村庄丰富资源优势,以山、水、田、林、园为基底,生态粮油业为基础,精品果业为亮点,特色种养相协同,将新化司村打造为:集传统粮油产业与特色农业为一体的产业兴旺示范村。4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特色村落保护得当、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 16000 元/年。(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121、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少数民族特色村落,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 32000 元/年。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122、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新化司村新化司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24813656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0233533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3.935233.9352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8.3277118.3277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0.296120.2961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23.55123、51123.5551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171924.8437-9.328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2.138412.86160.7232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70%100%3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40%80%4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02 户 1248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新化司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124、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286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365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1.7909 公顷,户均宅基地 390 平方米。根据年龄结构及入户调查分析,结合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新化司村有分户需求的共33户,无房户建房需求 5 户,异地搬迁户 7 户,共计建房需求户45 户。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125、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8772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新化司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23.5551 公顷。2.耕地后备资源情况根据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数据成果,村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有54.4876 公顷。通过现场调126、查,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有,按先易后难的开发原则,规划期内拟安排 12.0400 公顷开发为耕地。3.耕地变化情况新化司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23.8609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8709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3629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23.8609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6729文化用地0.0729交通场站用地0.0707小计0.8165工矿用地建设占用0.127、6729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0729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54.4876目标年耕地面积137.927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8.32774.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6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1 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128、(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18.3277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主要为平坦水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129、)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新化司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3.935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03%。(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130、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121.5338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增加 14.0665 公顷,耕地面积为137.927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29%。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66.268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91%,面积较基期减少 8.8868 公顷,调整方向主要将低效园地恢复为耕地。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814.680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2.64%,面积较基期减少 2.0541 公顷,调整方向主要将低效林地恢复为耕地。131、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30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面积较基期减少 0.0818 公顷,调整方向为增加村民宅基地。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4.5771 公7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1.2897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30%,调整方向为增加乡村道路用地和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6.263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02%,面积较基期减少 8.4073 公顷。减少途径主要是把 203 范围内的非建调整出村庄建设边界;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132、服务用地和采矿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4.843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22%,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9.3282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新增 0.6101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新增 0.1131 公顷、教育用地增加 0.0534 公顷、文化用地新增 0.1956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新增 0.1295 公顷、工业用地新增 1.659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新增 0.0422 公顷、留白用地增加 2.3412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减少 14.4266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9133、.168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6%,面积较基期减少 0.6710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2.250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20%,面积较基期增加 1.5919 公顷。(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31.517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81%,较基期年增加 4.0829 公顷。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增减量增减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23.860911.04%137.927412.30%14.0665园地75.15496.70%6134、6.26815.91%-8.8868林地816.734672.82%814.680572.64%-2.0541草地0.39150.03%0.30970.03%-0.081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1.9261.06%13.14761.17%1.2216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0.1040.01%0.1040.01%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1.25740.11%1.32550.12%0.0681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1.79091.05%12.4011.11%0.610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4750.03%0.46060.04%0.11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135、00.05340.00%0.0534文化用地000.19560.02%0.1956交通场站用地0.45040.04%0.57990.05%0.1295工业用地6.65760.59%8.31710.74%1.6595公用设施用地0.04110.00%0.08330.01%0.0422特殊用地0.07080.01%0.07080.01%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35510.03%0.30670.03%-0.0484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4.45851.29%0.03410.00%-14.4244留白用地002.34120.21%2.3412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34.17193136、.05%24.84372.22%-9.328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9.83982.66%29.16882.60%-0.671其他建设用地0.65860.06%2.25050.20%1.5919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4.67035.77%56.26305.02%-8.4073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825 公顷。规划新化司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4.8437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8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增减量增减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陆地水域13.137、24881.18%17.23821.54%3.9894其他土地14.18541.26%14.26981.27%0.0844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121.5338100.00%1121.5338100.00%0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84%。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31.3745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1.71%。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及居民点周边等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4.843713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13%。(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82.667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3.04%。(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84.7195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4.30%。5.城镇发展区:村域范围内划定了一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20.926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87%。用途为松从高速公路服务区。(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139、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3.0619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寨片西部等区域。积 33.940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03%,主要分布在新化司片北部、密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40、。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城镇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注:机动指标 0.282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9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141、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142、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改扩建工程 0.29 千米,路基宽度不小于 4.5现有道路上留143、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一)道路交通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设施规划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144、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825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实行以下管控措施: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 0.2825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10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根据村庄发展需要,新建部分组内道路,以完善路网。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机耕道):规划村庄145、产业道路宽度为 3.5 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规划新建产业路 5.85 千米,硬化改造现有土质产业路 0.85 千米。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专门停车场 2 处,因地制宜规划产业晒坝 1 处,节假时兼做停车场使用。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146、给水工程设施新化司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参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用水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725-2019)相关要求,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1365 人,总用水量为 109.20m3/天,现状供水水池基本满足村民使用,但为满足人口增长和产业发展需求,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规划在新化司、密寨各新建高位水池一口,并配套给水管网 8 千米,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147、耐久。新化司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87.36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修建两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200 平方米每处。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148、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11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新化司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为应对村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促进产业发展,还需新增 220KVA 变压器 1 台,并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覆盖149、全村,基本满足村民需求。村域内新增路灯 100 盏(太阳能),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150、。(一)教育设施根据村内学龄前儿童上学需要,恢复幼儿园一座,占地面积 545 平方米。(二)医疗卫生设施现有卫生室满足需求。(三)文化活动设施在村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文化广场,面积约 1956 平方米,规划建设文化活动室一座,建筑面积约 300 平方米。规划建设红白喜事活动场所 1 处,面积 1028 平方米,修建合约食堂一处,建筑面积约 100 平方米。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分项要素分项序号序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终身教育1村幼儿园0.0534恢复保教 3 周岁-6 周岁151、的学龄前儿童密寨 1 组文化活动2文化活动中心0.1956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民俗文化展览等场所。新化司1.2.3 组3活动广场+合约食堂0.1028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健身活动、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新化司1.2.3 组4老年活动中心0.0102规划新增利用闲置村卫生室改建,为村内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密寨 1 组市政及其他5垃圾收集点结合现状建设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6高位水池规划新增提供生活用水密寨 1 组、新化司1.2.3 组7污水处理池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全村12要素分项要素分项序号序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152、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8农业设施建设0.0681结合现状建设为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密寨 3 组9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00 盏密寨 1,2组公共安全设施10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1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2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153、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154、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155、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13156、(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157、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158、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159、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14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160、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新化司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矿山生态修复对村内 1.4248 公顷采矿用地进行生态修复。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修复。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473.2049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161、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农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5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统筹安排农、林、牧162、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积极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湿环境,全面推动特色山地农业、绿色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根据全省建设用地起底大调查数据成果,通过实地踏勘、结合村民的发展意愿,规划对新化司村 1 处农村低效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15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163、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国家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历史建筑挂牌历史建筑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164、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165、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166、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新化司村现有 4 个集中的自然村,6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新化司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4.8437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167、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新化司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4.8437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2.8500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49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422 公顷,留白用地 2.3412 公顷,村庄范围(203168、)内的其他用地 0.0319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基期年(公顷(公顷)目标年目标年(公顷(公顷)增减量增减量(公顷(公顷)调整方向调整方向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1.790912.4010.6101增加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4750.46060.1131增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0.05340.0534增加文化用地00.19560.1956增加交通场站用地0.45040.57990.1295增加工业用地6.65768.31711.6595增加公用设施用地0.04110.08330.0422增加特殊用地0.07169、080.07080不变城镇村道路用地0.35510.3067-0.0484不变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4.45850.0341-14.4244减少留白用地02.34122.3412增加村庄用地合计34.171924.8437-9.3282减少(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新化司寨(新化司 1-3 组)居民点新化司寨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8.746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7805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文化活动中心 1956 平方米,活动广场+合约食堂 1029平方米,产业路改造 700 米,新增停车场 1 处,170、新增变压器 1 台,新增高位水池 1 口,新增垃圾收集点 1 处,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1 处。保留卫生室、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172.密寨(密寨 1 组)组居民点密寨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 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2.819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68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老年活动中心 102 平方米,停车场 436 平方米,溪沟整治 1.97 千米,消防水塘整治 1 口,新增高位水池 1 口,新增垃圾收集点1 处,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1 处。保留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卫生室等设施。3.陈家榜寨(密寨 2 组)组居民点陈家榜寨属于聚集提升类村寨,至171、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7657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408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通组路维修 290 米,产业路改造 350 米,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1 处。保留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卫生室等设施。4.观星台寨(密寨 3 组)居民点观星台寨属于搬迁撤并类村寨,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5122 公顷,无规划新增宅基地。设施建设方面,新建产业晒坝 1 处。(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172、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73、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8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174、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175、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1.6595 公顷,全部为工业用地。表表9 9.2 2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工业用地(1001)165951.012 176、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传统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风貌依然要控制其体量,在满足村民生活177、生产需求的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地形进行布局设计,突显山地特色自然村落风貌,避免大体量的混凝土建筑破坏村庄的生态机理。建筑形式上更要突出地域特点,提取村庄的民族文化、地域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民居建设中去,使其住房风貌、村容村貌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协调共生。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19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178、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谨慎选择现代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179、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新化司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180、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181、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20“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182、21 个项目。表表 11.1 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拟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5 公里。县自然资源局123.8873720财政资金2023-20252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7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0.4875社183、会资金2023-20253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幼儿园恢复幼儿园办学,提共学前教育县教育局0.05345财政资金2023-20254文化活动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民俗文化展览等场所。县文广局0.195680财政资金2021-20235活动广场+合约食堂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健身活动、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县文广局0.102960财政资金2021-20236老年活动中心利用闲置村卫生室改建,为村内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县民政局0.010215财政资金2023-20257垃圾收集点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宅基地分布设置 2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2财政资金2023-20258基础184、设施项目通组路维修维修密寨陈家榜附近一段通组路,对损坏的路面重新硬化。县乡村振兴局0.29km12财政资金2021-20259产业路改造工程改善断头路和不通路现状,产业路改造涉及硬化现有 3.5 米宽土路 2 条,长度 0.85km;新建 3 条产业路,宽 3.5 米,砼路面,长 1.85 公里。县乡村振兴局2.7km110财政资金2021-202510给水工程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设计供水能力为 120m/d,新化司、密寨各新建高位水池一口、配套相应供水主次管道 8 千米。县水务局120财政资金2023-202511电力工程新增变压器(220KVA)1 台,改造部分185、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 10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30财政资金2023-202512消防工程修缮消防水塘一个,解决漏水问题。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50财政资金2023-202522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3公路桥+停车场新建公路桥,平整场地、硬化停车场县交通局0.0832200财政资金2023-202614停车场平整场地、硬化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0.04365财政资金2023-202186、515农田水利项目溪沟整治整治溪沟 1.97km,清淤、加固修缮沟壁县水务局1.97km80财政资金2023-202516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林业局20财政资金2023-202517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罗汉果)精深加工项目新建罗汉果精深加工车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55793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3-202518产业晒坝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6818财政资金2023-202519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砂石开采项目扩建砂石开采厂县自然资源局0.805800社会资金2021-20187、2320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105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3-202521排污系统建造在新化司、密寨、陈家榜各新建一处污水处理池,并配套相应的排污管网。县生态环境分局250财政资金2023-2025合计297229722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188、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新化乡人民政府指导新化司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189、,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新化司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190、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新化司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191、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4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基本农田,不得侵占;违法建房,后果难当;保护耕地,子孙隆昌;生态底线,不可触碰;建设边界,不可突破;新建房屋,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192、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传统为村;民族特色,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新化乡新化司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193、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194、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6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24813656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0233533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3.935233.9352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18.3277118.3277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0.296120.2961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23.5551123.5551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171924.8437-9195、.328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2.138412.86160.7232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70%100%3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40%80%40%预期性27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增减量增减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23.860911.04%137.927412.30%14.0665园地75.15496.70%66.26815.91%-8.8868林地816.734672.82%814196、.680572.64%-2.0541草地0.39150.03%0.30970.03%-0.081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1.9261.06%13.14761.17%1.2216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0.1040.01%0.1040.01%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1.25740.11%1.32550.12%0.0681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1.79091.05%12.4011.11%0.610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4750.03%0.46060.04%0.11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00.05340.00%0.0534文化用地000.19560.02%0.197、1956交通场站用地0.45040.04%0.57990.05%0.1295工业用地6.65760.59%8.31710.74%1.6595公用设施用地0.04110.00%0.08330.01%0.0422特殊用地0.07080.01%0.07080.01%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35510.03%0.30670.03%-0.0484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4.45851.29%0.03410.00%-14.4244留白用地002.34120.21%2.3412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34.17193.05%24.84372.22%-9.328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9.839198、82.66%29.16882.60%-0.671其他建设用地0.65860.06%2.25050.20%1.5919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4.67035.77%56.26305.02%-8.4073陆地水域13.24881.18%17.23821.54%3.9894其他土地14.18541.26%14.26981.27%0.0844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121.5338100.00%1121.5338100.00%028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单位:公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时序1国土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土地开发、199、土地整理,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拟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5 公里。123.88732023-20352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边坡治理、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1.42482023-20353林地生态修复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更新改造473.20492023-203529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投资规模(万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200、目进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拟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5 公里。县自然资源局123.8873720财政资金2023-20252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7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0.4875社会资金2023-20253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幼儿园恢复幼儿园办学,提共学前教育县教育局0.05345财政资金2023-20254文化活动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民俗文化展览等场所。县文广局0.195680财政资金2021-20235活动广场+合约食堂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201、民俗活动、健身活动、节庆活动、红白喜事等。县文广局0.102960财政资金2021-20236老年活动中心利用闲置村卫生室改建,为村内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县民政局0.010215财政资金2023-20257垃圾收集点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宅基地分布设置 2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2财政资金2023-20258基础设施项目通组路维修维修密寨陈家榜附近一段通组路,对损坏的路面重新硬化。县乡村振兴局0.29km12财政资金2021-20259产业路改造工程改善断头路和不通路现状,产业路改造涉及硬化现有 3.5 米宽土路 2 条,长度 0.85km;新建 3 条产业路,宽 3.5 米,砼路面,长 1.202、85 公里。县乡村振兴局2.7km110财政资金2021-202510给水工程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设计供水能力为 120m/d,新化司、密寨各新建高位水池一口、配套相应供水主次管道 8 千米。县水务局120财政资金2023-202511电力工程新增变压器(220KVA)1 台,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 10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30财政资金2023-202512消防工程修缮消防水塘一个,解决漏水问题。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50财政资金2023-202513公路桥+停车场新建公路桥,平整场地、硬化停车场县交通局0.0832200203、财政资金2023-202614停车场平整场地、硬化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0.04365财政资金2023-202515农田水利项目溪沟整治整治溪沟 1.97km,清淤、加固修缮沟壁县水务局1.97km80财政资金2023-202516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林业局20财政资金2023-202517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罗汉果)精深加工项目新建罗汉果精深加工车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55793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3-202518产业晒坝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6818财政资金2023204、-202519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砂石开采项目扩建砂石开采厂县自然资源局0.805800社会资金2021-202320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105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3-202521排污系统建造在新化司、密寨、陈家榜各新建一处污水处理池,并配套相应的排污管网。县生态环境分局205、250财政资金2023-2025合计2972297230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产业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密寨 1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7 密寨 2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8 新化司 1,2,3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132333435363738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新化所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新化乡人民政府新化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206、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新化所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207、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208、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209、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7 条 规划成果.24第 38 条 规划解释.24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附附表表.26图图件件.32附附件件.33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210、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11、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12、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213、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214、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5、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16、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217、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218、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化所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457.8881公顷,下辖 6 个自然寨 24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219、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新化所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将新化所村、集镇结合为统一整体,以“水稻公园田园新化”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稻田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4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220、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221、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新化所村新化所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41864427241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11381265127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88.082688.0826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59.1445259.144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3222、8.241738.2417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270.4069270.4069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3.897717.84853.9508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5.88089.07213.1913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1138 户 4186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223、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新化所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4253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4427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8.6110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22.7302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5.880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新化所村224、 64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1088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新化所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270.4069 公顷。225、2.耕地变化情况新化所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271.7145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6361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271.7145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2198商业用地0.7088交通场站用地0.1919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730水工设施用地1.4427合计合计2.636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550.3639目标年耕地面积270.222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9.1445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2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59.1445 公6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2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新化所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88.082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04%。(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228、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457.8881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270.222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8.54%。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346.620229、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78%,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1.4809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84.374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6.94%,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8.1722 公顷。减少部分主要用于村民建房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3.5842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24%,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6825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3.7002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9146 公顷,主要增加产业路、种植设施建设和畜禽养殖设施建设。(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230、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69.987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80%,较基期年增加 7.7971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7.848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2%,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3.9508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2.4052 公顷,农村7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860 公顷,商业用地 0.7088 公顷,采矿用地 0.0082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3985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1.9611 公顷;减少机关团体用231、地 0.0246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3271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2.1866 公顷;教育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保持不变。规划留白用地 0.1832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9.185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63%。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4.711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2%。(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9.440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08%。(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新化所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7.8485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232、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3264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271.714518.64270.222618.54-1.4919园地348.101523.88346.620623.78-1.4809林地692.546547.50684.374346.94-8.1722草地2.86020.203.54270.240.682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7.18851.1818.92891.301.7404设施农用地233、3.59700.254.77130.331.1743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336.008391.641328.460491.12-7.5479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城镇用地城镇用地38.24172.6238.24172.62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88080.408.28600.572.405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78600.050.786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246000-0.0246教育用地(080404)00000商业用地0.062800.7716234、0.050.7088工业用地4.84340.334.88160.330采矿用地000.008200.0082物流仓储用地0.11870.010.11870.010城镇村道路用地0.41400.030.08690.01-0.3271交通场站用地000.39850.030.3985公用设施用地0.30290.022.26400.161.9611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2.25040.150.06380-2.1866留白用地000.18320.010.1832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3.89770.9517.84851.223.950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8.95670.619.18560.630.22235、89其他建设用地1.09390.084.71140.323.6175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2.19004.2769.98724.807.7971陆地水域37.42522.5736.82342.53-0.6018其他土地22.26461.5322.61711.550.352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457.8881100.001457.8881100.000注:机动指标 0.3264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236、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8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88.082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04%,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237、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37.763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59%。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80.039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9.21%。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城镇发展区:将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纳入城镇发展区,划定分区面积 38.241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2.62%。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238、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7.848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22%。(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31.033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2.71%。(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64.878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5.61%。(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239、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240、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9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241、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3264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264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242、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243、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16.4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10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新建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244、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新化所村集镇区域采用自来水厂集中统一供水,其余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4427 人,总用水量为 354.16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水厂,各自然寨已建有高位水池,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新化所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245、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283.33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新园寨文化活动广场下修建 1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246、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新化所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247、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新园寨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11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集镇处和新园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248、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5883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新园寨规划 1 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新化所村集镇区域内已建有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进行保留。不独立设置幼儿园及小学,适龄儿童在新化乡镇区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新化乡卫生院。(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规划留白用地1832 平方米。(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249、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0.1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新园寨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1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新园寨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1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新园寨4活动广场0.5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新园寨、集镇5合约食堂0.1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操办红白喜事新园寨商业服务6集贸市场改扩建工程0.9规划改建为当地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各种商品的贸易交流平台集镇市政及其他7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250、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8污水处理池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新园寨9农业设施建设0.2规划新增为新化所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集镇10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6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1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2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3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4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251、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集镇市政给水管网、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在晚娄增设 1 个森林消防水池,锦额增设 2 个消防水池。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252、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253、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254、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7.防火隔离:本村存在部分房屋为木结构房屋,火灾风险等级较大。规划在不影响村落传统格局肌理的前提下,开辟防火隔离带,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大于 3000 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2 米。防火隔离应充分利用原有河道、山体、耐火等级高的建构筑物等地形、地物,结合常年255、风向综合采取下列措施:(1)结合现有道路,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危房等措施开辟防火隔离带;(2)建筑呈阶梯布局的宜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带;(3)防火隔离带两侧房屋外墙应为不燃墙体或进行阻燃处理。13开辟防火隔离带确有困难的村寨,应采取砌筑与风貌协调的高出建筑物 5 米以上的防火墙、安装防火分隔水幕、实施阻燃处理等阻火措施,并在木结构房屋相邻面的屋檐设置简易灭火设施。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256、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257、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58、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14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259、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新化所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26.5179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260、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57.7026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280.1370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16 条,宽 3.5 米,总长 16.4261、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262、力规模 550.3639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15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无闲置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263、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闵氏宗祠、李氏宗祠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264、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265、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16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266、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新化所村现有 3 个集中的自然村,24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新化所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7.8485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267、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新化所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7.848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9.0721 公顷,商业用地 0.7716 公顷,工业用地 4.8816 公顷,采矿用地用地 0.0082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1187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0869公268、顷,交通场站用地0.398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2640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0638 公顷,留白用地 0.1832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村庄庄建建设设用用地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88088.28602.405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78600.786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2460-0.0246教育用地(080404)000商业用地0.06280.77160.7088工业用地4.84344.881269、60.0382采矿用地00.00820.0082物流仓储用地0.11870.11870城镇村道路用地0.41400.0869-0.3271交通场站用地00.39850.3985公用设施用地0.30292.26401.9611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2.25040.0638-2.1866留白用地00.18320.1832合计合计13.897717.84853.9508(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新化所居民点17新化所居民点是集镇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257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936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270、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集贸市场,占地 8617 平方米;1 个高效粮蔬种植农业设施,场地占地面积 28742 平方米;1 处停车场,占地约 2000 平方米;1 处留白用地,1 处广场,1 处晒坝,1 座公共厕所,1 个垃圾收集点,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新园寨/赵家院居民点新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7.2390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056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文化活动室占地 1000 平方米,新增活动广场 1603平方米,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合约食堂,结合活动广场新建 1 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271、,保留原有景观长廊、休憩凉亭、1 座公共厕所以及电压器等其他设施。3.新化岔路口居民点新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351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406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垃圾收集点,保留垃圾中转站,加油站,物流仓储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272、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要求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273、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18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274、。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275、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5.7719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表表9 9.2 2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指标管控表建设用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商业用地(0901)0.77162.024 米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工业用地(1001)4.88161.01276、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物流仓储用地(1101)0.11870.8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277、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19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278、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279、,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新化所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280、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20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281、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3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282、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280.1370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6 条,长 16.4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0.1370546.27财政资金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8255 亩县自然资源局550.3639财283、政资金3产业发展项目亮江河旅游航道为满足新化水上旅游产业发展需求,改善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品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亮江河 4.50km 旅游航道建设,借助“航道+”,实现“旅游+”。县交通局450.00财政资金4七洞秧砂石场县工信局3.7249社会资金5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38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3025社会资金6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集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对新化乡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扩建工程往原市场河流空地方向延展,主要优化环境,引进新品牌、新品类,拓展市场服务功能。建设内容包括市场管理用房、彩钢瓦大棚、货架、展台、内部货运停车场、垃圾池、公共厕所284、等项目。县乡村振兴局0.8617850.00财政资金7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1000200.00财政资金8活动广场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0.5883100.00财政资金9合约食堂规划结合闵氏宗祠设置合约食堂,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20.00财政资金10公共厕所规划在晒坝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0310.00财政资金11高效粮蔬种植农业设施建设工程烘干晾晒、分拣包装、冷链保鲜存储等设施县农业农村局2.8752200.00财政资金12停车场规划在相对集中的地块285、新建停车场 1 处,占地 1975。县乡村振兴局0.197535.00财政资金13垃圾收集点结合新化所、新园寨、岔路口空地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0.75财政资金14基础设施项目S403 锦屏敦寨至黎平高屯公路S403 锦屏敦寨至黎平高屯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化所村境内长约 2.4km,宽 12m。县交通局2.8800财政资金15X8H2 锦屏新化至新化互通公路X8H2 锦屏新化至新化互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化所村境内长约 3km,宽 8.5m,设置桥梁 1 座。县交通局2.5500财政资金16新化所村通组路改扩建工程通组路改扩建长 664m、宽 4.5。县交通局108.50财政资金17锦286、屏县新化乡凤形溪水库工程水库及小水电县水务局财政资金22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8亮江河防洪堤建设新建生态提防、对亮江河清淤疏浚、推进“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改善沿河两岸生态环境。县水务局180.00财政资金19污水治理项目新建全村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在新园寨活动广场处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县环保局320.00财政资金20锦屏新化 35kV 变电站新建工程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锦屏新化 35kV 变电站工程县供电局0.6511财政资金21287、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20.00财政资金22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7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6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23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新化所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288、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合计合计3660.522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新化乡人民政府指导新化289、所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新化所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290、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新化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291、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4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292、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293、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新化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294、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5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7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4186442295、7241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11381265127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88.082688.0826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59.1445259.144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38.241738.2417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270.4069270.4069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3.897717.84853.9508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5.88089.07213.1913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296、期性28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271.714518.64270.222618.54-1.4919园地348.101523.88346.620623.78-1.4809林地692.546547.50684.374346.94-8.1722草地2.86020.203.54270.240.682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7.18851.1818.92891.301.7404设施农用地3.59700.254.77130.33297、1.1743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336.008391.641328.460491.12-7.5479城镇用地城镇用地38.24172.6238.24172.62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5.88080.408.28600.572.405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78600.050.786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246000-0.0246教育用地(080404)00000商业用地0.062800.77160.050.7088工业用地4.84340.334.88160.330采矿用地000.008200.0082物流仓储用地0.11870.010.11870.010城镇村298、道路用地0.41400.030.08690.01-0.3271交通场站用地000.39850.030.3985公用设施用地0.30290.022.26400.161.9611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2.25040.150.06380-2.1866留白用地000.18320.010.1832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3.89770.9517.84851.223.950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8.95670.619.18560.630.2289其他建设用地1.09390.084.71140.323.6175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2.19004.2769.98724.807.7971陆地水域37.425299、22.5736.82342.53-0.6018其他土地22.26461.5322.61711.550.352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457.8881100.001457.8881100.00029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280.1370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300、6 条,长 16.4km。280.1370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26.5179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257.70262023-203530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280.1301、370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6 条,长 16.4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0.1370546.27财政资金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8255 亩县自然资源局550.3639财政资金3产业发展项目亮江河旅游航道为满足新化水上旅游产业发展需求,改善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品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亮江河 4.50km 旅游航道建设,借助“航道+”,实现“旅游+”。县交通局450.00财政资金4七洞秧砂石场县工信局3.7249社会资金5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302、增农村宅基地 38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3025社会资金6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集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对新化乡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扩建工程往原市场河流空地方向延展,主要优化环境,引进新品牌、新品类,拓展市场服务功能。建设内容包括市场管理用房、彩钢瓦大棚、货架、展台、内部货运停车场、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项目。县乡村振兴局0.8617850.00财政资金7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1000200.00财政资金8活动广场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0.5883100.00财政资金9合约食堂规划结合闵氏宗祠设置合约食堂,303、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20.00财政资金10公共厕所规划在晒坝处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0310.00财政资金11高效粮蔬种植农业设施建设工程烘干晾晒、分拣包装、冷链保鲜存储等设施县农业农村局2.8752200.00财政资金12停车场规划在相对集中的地块新建停车场 1 处,占地 1975。县乡村振兴局0.197535.00财政资金13垃圾收集点结合新化所、新园寨、岔路口空地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0.75财政资金14基础设施项目S403 锦屏敦寨至黎平高屯公路S403 锦屏敦寨至黎平高屯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化所村境内长约 2.4304、km,宽 12m。县交通局2.8800财政资金15X8H2 锦屏新化至新化互通公路X8H2 锦屏新化至新化互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化所村境内长约 3km,宽 8.5m,设置桥梁 1 座。县交通局2.5500财政资金16新化所村通组路改扩建工程通组路改扩建长 664m、宽 4.5。县交通局108.50财政资金17锦屏县新化乡凤形溪水库工程水库及小水电县水务局财政资金18亮江河防洪堤建设新建生态提防、对亮江河清淤疏浚、推进“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改善沿河两岸生态环境。县水务局180.00财政资金19污水治理项目新建全村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在新园寨活动广场处新建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县305、环保局320.00财政资金20锦屏新化 35kV 变电站新建工程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锦屏新化 35kV 变电站工程县供电局0.6511财政资金21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20.00财政资金22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7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6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31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306、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23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新化所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合计合计3660.5232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产业规划图附图 4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5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6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7 新化所自然寨建设用地307、详细布局图附图 8 新化岔路口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9 新园寨-赵家院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映寨村映寨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新化乡人民政府新化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新化乡锦屏县新化乡映寨村映寨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308、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3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309、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1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310、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5第 29 条 保护目标.15第 30 条 保护措施.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2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8 条 规划成果.311、23第 39 条 规划解释.23第 40 条 规划实施.23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附表表.25图图件件.31附附件件.32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新化乡映寨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312、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新化乡映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313、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314、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315、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316、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317、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318、,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319、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映寨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782.7138 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 7 个村民小组。规320、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映寨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映寨的田、水、路、林、村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基础,交通条件为补充,重塑产业活力,发展农文321、旅于一体的复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合产业合产业,将映寨村建成农特产品供应基地及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基地的将映寨村建成农特产品供应基地及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基地的集聚集聚提升类示范村。提升类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4(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322、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映寨村映寨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323、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347142477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243654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341.8301341.8301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3.959683.9596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91.171591.1715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5.479911.8789-3.6010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810110.9580-0.8521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324、%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24 户 1347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映寨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369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424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325、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1.8101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映寨村 5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935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326、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映寨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91.1715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映寨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91.2529 公顷。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占用1.7411 公顷,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 2.3419 公顷。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91.2529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1.2236公用设施用地0.0189留白用地0.4985合计合计1.741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83.6052目标年耕地面积91.171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3.9596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327、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3.959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主要为大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328、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映寨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41.830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3.67%。(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329、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782.7138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增加 2.3330、419 公顷,增加部分来源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耕地面积为 93.6020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96%。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31.146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98%,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4019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01.295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6.82%,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2132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691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9%,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0605 公顷。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1.240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6%,与基期年331、保持一致。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6.9481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2535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4.354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83%,较基期年减少 2.9760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1.878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2%,较基期7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3.6010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708公顷、新增公共332、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406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0.1861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4985 公顷;减少农村宅基地 1.5228 公顷、减少城镇村道路用地 0.3282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2459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034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26%。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4412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6%。(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33.43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27%。(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映寨村村庄建设用地333、规模为 11.8789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373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91.252911.6693.602011.962.3491园地30.74433.9331.14633.980.4019林地601.508576.85601.295376.82-0.2132草地0.75200.100.69150.09-0.0605湿地1.24010.161.24010.160农业设施建设农村道路5.04940.655.67470.730.6253设施农用地1.64510.211.27340.16-0.3718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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