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16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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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 录目 录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则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2、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第二二章章 村村庄庄发发展展定定位位与与目目标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第三三章章 底底线线管管控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第四四章章 国国土土空空间间布布局局及及用用途途管管制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第第五五章章 基基础础设设施施和和公公共共服服务务设设施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3、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第六六章章 安安全全和和防防灾灾减减灾灾.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第七七章章 生生态态修修复复和和国国土土综综合合整整治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第八八章章 历历史史文文化化保保护护.14第 27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第第九九章章 村村庄庄建建设设规规划划.14第 28 条 自然村(4、组)分类.14第 29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4第第十十章章 乡乡村村特特色色风风貌貌指指引引及及人人居居环环境境整整治治.16第 30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1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第第十十一一章章 近近期期实实施施项项目目安安排排.19第 32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规规划划实实施施保保障障.20第 33 条 实施保障措施.20第 34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1第 35 条 规划成果.21第 36 条 规划解释.21第 37 条 规划实施.21第 38 条 规划后期管理.21 附表.23 图件.28 附件.36 1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则则第第 5、1 条条规规划划背背景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固本乡6、八一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规划划依依据据(一一)法法律律法法规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技术术标标准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7、;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政策策文文件件及及相相关关规规划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8、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9、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0、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11、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规划划原原则则(一一)坚坚持持保保护护优优先先,强强化化底底线线管管控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坚持持统统筹筹协协调调,集集约约节节约约布布局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12、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坚持持文文化化传传承承,突突出出地地域域特特色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13、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坚持持村村民民参参与与,体体现现民民生生民民意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规划划范范围围与与层层次次规划范围:八一村村域范围,面积为 967.4525 公顷,下辖 13 个自然寨,分别为 113 组,其中 2-9 组相对聚集,形成较大居民点。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规划划期期限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14、2026-2035 年。第第二二章章 村村庄庄发发展展定定位位与与目目标标第第 6 条条村村庄庄发发展展分分类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八一村为集集聚聚提提升升类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村庄庄发发展展定定位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夯实的农业种养殖为主导产业,继续做大做精,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发展经济林、林下菌药、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完善便民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15、宜业的和美乡村。4第第 8 条条规规划划目目标标(一一)近近期期目目标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二)远远期期目目标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多元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村容村貌和美的生态宜居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发展展目目标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多元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16、村容村貌和美的生态宜居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八八一一村村规规划划指指标标表表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85520409.97%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4284709.81%预期性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53917、.7004539.7004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9.8638109.86360.0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000.0000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13.3554113.3554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0.664518.8742-8.67%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03320.8065-21.9%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5.147916.746410.55%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2000.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第第 10 条 规模18、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规划范围现状有 428 户 1855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八一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95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040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5.1479 公顷,结19、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规划范围内 42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5新增宅基地面积每户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考虑新增居民点的公共空间、内部道路、建筑间距,每户预留宅基地按照 250 平方米计算,至 2035 年,需新增宅基地规模为 1.0500 公顷。第第三三章章 底底线线管管控控第第 11 条条 耕耕地地及及永永久久基基本本农农田田保保护护(一一)耕耕地地保保护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八一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20、113.3554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八一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13.8131 公顷,规划期内村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4998 公顷,主要是变更调查调整占用耕地 1.2338 公顷,通过村庄范围内其他用地补充耕地 1.8722 公顷,村庄建设占耕能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但因区域基础设施占用耕地 0.8004 公顷,规划后耕地减少 0.6485 公顷,需要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耕地地调调整整表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13.8131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0314教育用地0.1643交通场站用地0.21、0703变更调查调整1.2338合计1.499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220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占用0.8004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即可恢复5.1486工程恢复7.9477合计13.0963目标年耕地面积113.164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9.8636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22、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09.863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6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3、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生态态保保护护红红线线(一一)生生态态保保护护红红线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八一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39.70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5.79%。(二二)生生态态保保护护红红线线管管控控要要求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第四四章章 国国土土空空间间布布局局及及用用途途管管制制第第 13 条条 国国土土空空间间用用地地结结构构优优化化调调整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24、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406.2928 公顷。(一一)农农用用地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是区域基础设施占用耕地 0.8004 公顷,变更调查调整占用 1.2338 公顷,需要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补充耕地 0.6485 公顷,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5.575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58%,25、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25.26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4.63%,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1.7341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267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面积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7.8473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1100 公顷,主要增加乡村道路用地和集中养殖点。(二二)建建设设用用地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7.9727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89%,较基期年增加 0.8599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26、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7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8.874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95%,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7903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5985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666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1335 公顷、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643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8258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9.0802 公顷,较基期年新增 2.6319 公顷,新增主要是变更调查新增道路用地。3.其他建27、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0183 公顷,较基期年新增 0.0183公顷,新增主要是变更调查新增。(三三)自自然然保保护护与与保保留留地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187.361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9.37%。(四四)机机动动指指标标规划预留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 5%为机动指标,即 0.1018 公顷。表表 4.1 村村域域国国土土空空间间结结构构调调整整表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耕地113.813111.76%113.164628、11.70%-0.6485园地5.57560.58%5.57560.58%0.0000林地626.997764.81%625.263664.63%-1.7341草地0.26770.03%0.26770.03%0.0000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 村 道 路 用 地(060101)5.51290.57%6.39720.66%0.8843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22440.02%1.45010.15%1.2257农用地合计752.391477.77%752.118877.74%-0.2726城镇用地0.00000.00%0.00000.00%029、.0000农用地合计752.391477.77%752.118877.74%-0.2726城镇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5.14791.57%16.74641.73%1.598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9850.02%0.56510.06%0.36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80403 中小学用地0.25240.03%0.41670.04%0.1643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1.03320.11%0.80650.08%-0.2267仓储用地0.00000.00%0.030、0000.00%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7940.01%0.21290.02%0.1335公用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12730.01%0.12660.01%-0.0007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3.82580.40%0.00000.00%-3.8258村庄用地合计20.66452.14%18.87421.95%-1.7903村庄用地合计20.66452.14%18.87421.95%-1.7903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6.44830.67%9.0831、020.94%2.6319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1830.00%0.0183陆地水域130.380413.48%130.331819.37%-0.0486其他土地57.56795.95%57.02925.89%-0.5387村域总面村域总面积967.4525100.00%967.4525100.00%0.0000积967.4525100.00%967.45251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018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8第第 14 条条 国国土土空空间间规规划划分分区区与与用用途途管管制制(一一)国国土土空空间间规规划划分分区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32、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539.700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55.79%,主要分布在村域北33、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34.691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3.92%。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64.5860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7.01%。主要沿村寨周边农田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7.9727 公顷,占34、村域面积的0.6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3.690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4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6.811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8.97%。(二二)国国土土空空间间用用途途管管制制规规则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35、: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9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36、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0967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37、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0967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第五五章章 基基础础设设施施和和公公共共服服务务设设施施第第 15 条条 道道路路交交通通设设施施规规划划(一一)道道路路交交通通规规划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38、,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7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39、业发展所求。建建筑筑后后退退公公路路管管控控10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附属属设设施施规规划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4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基础础设设施施规规划划(一一)给给水水工工程程设设施施八一村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40、规划期末(2035年)全村总人口为 2040 人,总用水量为 163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排水水工工程程设设施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30.4m3/天。自然寨现状无污水处理设施,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修建 3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可利用机动指标满足用地需求,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41、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电力力电电信信设设施施八一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42、阳能路灯 1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环境境卫卫生生设设施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第第 17 条条 公公共共服服务务设设施施规规划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11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43、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规划扩建八一大寨活动广场,新增 1 处活动广场,活动广场共占地 3666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八一村委综合楼内设有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等社会福利设施,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三)终身教育设施规划扩建小学以满足就学建设需求,扩建小学占地面积 1644。(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和村委综合楼。(六)为老服务保留现状村委综合楼内的老年活动中心。(七)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6.1 村村/组组层层级级社社区区生生44、活活圈圈服服务务要要素素配配置置表表要素分序要素名规模建设方式服务内容位置要素分序要素名规模建设方式服务内容位置项号称项号称教育设施1小学扩建1644规划扩建扩建小学满足八一及周边村的教育需求大寨文化设施2活动广场2 处、3666规划新增/扩建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日常健身等活动全村基础设施3产业路2.5 公里规划新增/硬化农业种植生产农业生产区4停车场4 处规划新增提供村民日常停车全村5垃圾收集点4 个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6污水处理池3 个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全村7亮化工程100 盏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0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45、施8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9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0消防栓8规划新增村内消防需求全村11微型消防站*30-80 结合村委会联合设置村内消防需求村委会12应急避难场所8结合活动广场、学校广场联合设置村内应急避难场所全村13应急指挥中心*50 结合村委会联合设置村内应急指挥场所村委会14应急平安屋*25 结合村委会联合设置村内应急避难场所村委会15森林瞭望塔3设于森林密集处村内监测森林火灾避点全村12第第六六章章 安安全全和和防防灾灾减减灾灾第第 18 条条 消消防防规规划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46、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应的拆破工具。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47、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8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48、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条 防防洪洪排排涝涝规规划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49、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地质质灾灾害害防防治治规规划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灾害害避避难难空空间间布布置置13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50、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公共共突突发发事事件件应应急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51、3 条条 抗抗震震规规划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气象象灾灾害害防防治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52、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第七七章章 生生态态修修复复和和国国土土综综合合整整治治第第 25 条条 生生态态修修复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八一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1.31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53、.森林生态修复14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国土土综综合合整整治治(一一)耕耕地地后后备备资资源源开开发发利利用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13.0963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二二)建建设设用用地地整整理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54、力的闲置养殖场进行盘活利用,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盘活闲置高速公路用地 0.3770 公顷,盘活闲置堆场 0.0162 公顷。第第八八章章 历历史史文文化化保保护护第第 27 条条 古古树树名名木木保保护护与与利利用用村庄内部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55、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第九九章章 村村庄庄建建设设规规划划第第 2856、 条条 自自然然村村(组组)分分类类八一村现有 13 个的自然村,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各村民组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29 条条 自自然然村村(组组)空空间间布布局局15(一一)村村庄庄建建设设边边界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八一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8.8742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57、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居民民点点建建设设用用地地规规划划至 2035 年,八一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8.8742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用地 16.7464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65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167 公顷,工业用地 0.8065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129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1266 公顷。表表1 10 0.1 1村村庄庄建建设设用用地地统统计计表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58、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5.147973.30%16.746488.73%1.598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9850.96%0.56512.99%0.36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80403 中小学用地0.25241.22%0.41672.21%0.1643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1.03325.00%0.80654.27%-0.2267仓储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场站用地0.59、07940.38%0.21291.13%0.1335公用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12730.62%0.12660.67%-0.0007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3.825818.51%0.00000.00%-3.8258村庄用地合计20.664510村庄用地合计20.6645100%18.8742100%-1.79030%18.8742100%-1.7903(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八一大寨居民点八一大寨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60、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6.8233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321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 2 处停车场;新增 1 处活动广场,扩建 1 处活动广场,活动广场与停车场、晾晒场可联合建设,占地约 3666 平方米;新增 2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 1 各电信基站;新增 2个公厕,新增 1 个观景平台。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1 组居民点1 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1568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889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16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1处,面积334平方米,61、新增产业路860m,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 1 个公厕,新增路灯 25 盏,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10 组居民点10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6565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 1 处,面积 703 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1 个,硬化产业路 1000m,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 1 个公厕,新增路灯 25 盏,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建设设管管控控要要求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62、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63、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64、第第十十章章 乡乡村村特特色色风风貌貌指指引引及及人人居居环环境境整整治治17第第 30 条条 建建筑筑和和聚聚落落风风貌貌指指引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65、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66、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1 条条 人人居居环环境境整整治治提提升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实施施“两两清清”整整治治工工程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八一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67、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18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68、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实施施“庭庭院院三三化化”工工程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69、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2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近期建设项目共 19 个项目。表表 12.1 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1生态修复项目河道生态治理县水务局坑塘水系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治理工程1.31 公顷5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旅游70、项目县文旅局村庄滨河良好的山河景观及气候,打造滨河餐饮、驿站;在八一大寨新增 2 个观景平台。5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3闲置用地盘活县乡村振兴局通过招商引资或村民自筹,盘活闲置的 1 处高速公路堆场,做为村庄集体经营性用地3711 3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4新增集中养殖点县乡村振兴局新增 3 处集中养殖场,做为村庄集体经营性用地7947 5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5传统农业发展区县乡村振兴局在现状农业发展基础上,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化山地农业种植示范区50财政资金7林下产业发展区县乡村振兴局利用村庄南部良好的林地基础,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菌药、林71、业养殖等项目50社会资金+财政资金8农房项目集中建房点县农业农村局村庄集中建房15985 村民自筹9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产业路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2 条产业路 1.5 公里,硬化产业路 1 条 1 公里2.5 公里75村民自筹+财政资金10活动广场县文广局规划在新增 1 处活动广场,扩建 1 处活动广场,面积 3666 3666 40财政资金11新增公厕县乡村振兴局在新增的活动广场、停车场上配建公厕2 个2012污水处理设施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3 个污水处理设施及铺设管网3 个10013小学扩建教育局规划扩建现状小学1644 10014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新增 4 个,其中 1 个与新增活72、动广场联合设置4 个,13353015路灯县农业农村局规划新增太阳能路灯 100 盏100 盏2515信号基站县农业农村局新增信号基站 1 处1 个516移动式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4 个移动式垃圾收集点4 个0.081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厕所改造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厕所旱改水50 户15村民自筹+财政资金18庭院绿化改造县乡村振兴局庭院绿化、硬化200 户4019“微四园”工程县乡村振兴局“微四园”改造提升200 户4020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规规划划实实施施保保障障第第 33 条条 实实施施保保障障措措施施(一一)政政策策保保障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73、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组织织保保障障成立领导小组。固本乡人民政府指导八一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74、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八一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资金金保保障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人才才保保障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75、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五五)制制度度保保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村民。障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1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76、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4 条条 村村庄庄规规划划管管理理公公约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77、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5 条条 规规划划成成果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6 条条 规规划划解解释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78、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7 条条 规规划划实实施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38 条条 规规划划后后期期管管理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2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79、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3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4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85520409.97%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4284709.8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539.7004539.7004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9.8638109.86360.0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00%约束性耕地保有80、量(公顷)113.3554113.3554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0.664518.8742-8.67%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03320.8065-21.9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5.147916.746410.55%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2000.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25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耕地113.81、813111.76%113.164611.70%-0.6485园地5.57560.58%5.57560.58%0.0000林地626.997764.81%625.263664.63%-1.7341草地0.26770.03%0.26770.03%0.0000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5.51290.57%6.39720.66%0.8843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22440.02%1.45010.15%1.2257农用地合计752.391477.77%752.118877.74%-0.2726城镇用地0.00000.0082、%0.00000.00%0.0000农用地合计752.391477.77%752.118877.74%-0.2726城镇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5.14791.57%16.74641.73%1.598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9850.02%0.56510.06%0.36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80403 中小学用地0.25240.03%0.41670.04%0.1643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1.03320.11%0.80650.08%-0.2267仓储用地083、.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7940.01%0.21290.02%0.1335公用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12730.01%0.12660.01%-0.0007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3.82580.40%0.00000.00%-3.8258村庄用地合计20.66452.14%18.87421.95%-1.7903村庄用地合计20.66452.14%18.87421.95%-1.7903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6.84、44830.67%9.08020.94%2.6319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1830.00%0.0183陆地水域130.380413.48%130.331819.37%-0.0486其他土地57.56795.95%57.02925.89%-0.5387村域总面积967.4525100.00%967.4525100.00%0.0000村域总面积967.4525100.00%967.4525100.00%0.000026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任务建设规模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85、设时序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1.312023-203527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万元)筹措方式1生态修复项目河道生态治理县水务局坑塘水系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治理工程1.31 公顷5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旅游项目县文旅局村庄滨河良好的山河景观及气候,打造滨河餐饮、驿站;在八一大寨新增 2 个观景平台。5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3闲置用地盘活县乡村振兴局通过招商引资或村民自筹,盘活闲置的 1 处高速公路堆场,做为村庄集体经营性用地3711 3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4新增集中养殖点县乡村振兴局新增 3 处集86、中养殖场,做为村庄集体经营性用地7947 50社会资金+村民自筹5传统农业发展区县乡村振兴局在现状农业发展基础上,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化山地农业种植示范区50财政资金7林下产业发展区县乡村振兴局利用村庄南部良好的林地基础,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菌药、林业养殖等项目50社会资金+财政资金8农房项目集中建房点县农业农村局村庄集中建房15985 村民自筹9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产业路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2 条产业路 1.5 公里,硬化产业路 1 条 1 公里2.5 公里75村民自筹+财政资金10活动广场县文广局规划在新增 1 处活动广场,扩建 87、1 处活动广场,面积 3666 3666 40财政资金11新增公厕县乡村振兴局在新增的活动广场、停车场上配建公厕2 个2012污水处理设施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3 个污水处理设施及铺设管网3 个10013小学扩建教育局规划扩建现状小学1644 10014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新增 4 个,其中 1 个与新增活动广场联合设置4 个,13353015路灯县农业农村局规划新增太阳能路灯 100 盏100 盏2515信号基站县农业农村局新增信号基站 1 处1 个516移动式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规划新增 4 个移动式垃圾收集点4 个0.081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厕所改造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厕所旱改水50 户88、15村民自筹+财政资金18庭院绿化改造县乡村振兴局庭院绿化、硬化200 户4019“微四园”工程县乡村振兴局“微四园”改造提升200 户4028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5 大寨居民点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6 1 组居民点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6 10 组居民点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29303132333435 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固本乡人民政府固本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89、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90、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91、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 25 条 面源污染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 第 26 条 生态修复.14 第 27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8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9 条 保护措施.15 第 30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2 92、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 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3 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 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 第 38 条 规划成果.24 第 39 条 规划解释.24 第 40 条 规划实施.24 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 附 表.26 图 件.33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93、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固本乡南河94、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95、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 2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96、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97、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98、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99、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100、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101、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河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762.9870 公顷,下辖 4 个集中居民点,分别为南河 13 组、南河 4 组、晚娄、锦额。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102、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南河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规划南河村在保持农村主体的前提下,结合固本乡集镇发展需求,承接部分集镇外溢功能,建设以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发展吴茱萸及茶油特色种植、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为主导,木石精深加工、商贸物流103、为辅助,与镇区 4 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综合服务型村庄。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 近期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远期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04、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优化村庄建设用地结构;引导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规划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底线管控为基础,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如下:表表 2.1 南河村规划指标表南河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 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67 2020 153 预期性 户籍人口规模(户)406 476 70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1112 1290 178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1.3689 10105、1.3689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20.2496 120.2496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12.7441 12.7441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8.3697 128.3697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7.1730 18.2352 1.062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1804 1.5103 0.3299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3.0378 15.3923 2.354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5%100%1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35106、%100%65%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406 户 1867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为主,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集镇集聚效应和乡村振兴政策,未来南河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90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020 人。5107、 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7.7909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5.0313 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12.7596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南河村 70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考虑集中建房区各户之间的安全间距、道路、公共空间的预留,本着集约利用土地原则,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6283 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108、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南河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28.3697 公顷。2.耕地占补情况 南河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28.4231 公顷,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占用耕地 0.8080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占用 0.0238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规划拟占用耕地一览表规划拟占用耕地一览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28.4231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292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109、用地 0.1996 物流仓储用地 0.0451 留白用地 0.2704 合计 0.8080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0238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10、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20.249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6 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111、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1.3689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762.9870 公顷。农用地农用112、地 农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村域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农用地面积 589.525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7.27%,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1169 公顷。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不考虑补充耕地情况,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127.931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77%。实施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后,耕地面积不低于128.3697 公顷。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424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6%,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45113、5.918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9.75%,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5184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23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5.0202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903 公顷。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6.5409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79%,较基期年增加 0.2083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城镇用地。114、规划目标年城镇用地面积为 12.744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67%,较基期年保持不变。7 2.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8.235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增加 1.0622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1.6283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262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332 公顷、减少商业服务业用地 0.1205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0.1394 公顷、新增物流仓储用地0.3110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0.1573公顷、减少公用设施用地0.0165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115、6690 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保持不变、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2.3989 公顷。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为 5.530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72%,较基期年保持不变。4.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0.031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0%,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8539 公顷。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136.920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7.95%,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3252 公顷。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预留不超过村庄新增建设用地116、的5%为机动指标,即0.1500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耕地 128.4231 16.83%127.9313 16.77%-0.4918 园地 0.4248 0.06%0.4248 0.06%0.0000 林地 455.4004 59.69%455.9188 59.75%0.5184 草地 0.2304 0.03%0.2304 0.03%0.0000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4.170117、0 0.55%4.1700 0.55%0.0000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7599 0.10%0.8502 0.11%0.0903 城镇(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12.7441 1.67%12.7441 1.67%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7596 1.67%14.3879 1.89%1.628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782 0.04%1.0044 0.13%0.726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332 0.00%0.0000 0.00%-0.033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205 0.02%0.0000 0.00%-0.1205 工业用地 118、1.0599 0.14%1.1992 0.16%0.1394 物流仓储用地 0.0000 0.00%0.3110 0.04%0.3110 交通场站用地 0.1252 0.02%0.2825 0.04%0.1573 公用设施用地 0.1679 0.02%0.1514 0.02%-0.0165 留白用地 0.0000 0.00%0.6690 0.09%0.6690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296 0.03%0.2296 0.03%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2.3989 0.31%0.0000 0.00%-2.398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5.5302 0.72%5.5302 0.119、72%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0.8852 0.12%0.0313 0.00%-0.8539 陆地水域 54.5989 7.16%54.5989 7.16%0.0000 其他土地 82.6469 10.83%82.3217 10.79%-0.3252 总计总计 762.9870 762.9870 100.00%100.00%762.9870 762.9870 100.00%100.00%注:以上面积均为椭球面积,耕地面积为净耕地面积;机动指标 0.1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120、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 8 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01.3689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121、的 13.29%,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和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73.347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9.61%,主要分布在村域南部。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97.1204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25.84%,主要为集镇周边大坝区域和晚娄区域。4.城镇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及以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为主导功能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2.7441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122、 1.67%,主要为固本集镇。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总面积 23.785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12%。(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7.783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33%。(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36.836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4.1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123、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124、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区内应另行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 9 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125、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机动指标的管控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1500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500 公顷(不超过 5%的村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126、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实施剑黎高速延伸线提升改造扩建工程,纳入县域项目进行统筹。2.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3.通组道路:规划通组127、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4.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5.产业道路:村域范围内新建、扩宽、硬化产业路共 8 条,路宽 3.5 米,10 长度共计约 9.5 公里,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128、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在南河 13 组新增小型停车场 1 处,提供独立停车服务。因地制宜,在现状及规划停车场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结合村庄道路及村组布局,设置公交停靠招呼站 4 处。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 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南河村 13 组优先采用集镇水厂统一供水,其余村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129、020 人,总用水量为 161.60m3/天,规划在南河、锦额各新建 1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南河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129.28m3/天。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终端建设,南河 13 组纳入镇区管网统一收集至镇区污水厂;规划在南河 4 组、锦额、晚娄各增设 1 处集中污水处130、理设施,铺设污水收集管网;较为分散的农房、局部低洼地段,规划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实现全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 100%。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应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131、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南河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远期对现有农村电网提档升级。南河村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规划新增铺设路灯 1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11 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目前已设置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规划新增垃圾收集箱 6 个,南河、晚娄、锦额各 2 个,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结合锦额新建活动广场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132、 60。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与集镇共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村组生活圈。文化活动设施文化活动设施 保留现状活动广场和南河文化活动室;规划在南河卫生院南侧、锦额村委会西部道路转弯处、南河小学北侧各新建 1 处活动广场,在现状和新建活动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红白喜事场地使用。将南河村 4 组闲置集体用房改造盘活为 1 处文化活133、动室,并在锦额现状活动广场东部新建 1 处文化活动室;每处建筑面积 200,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在锦额现状村委会旁、晚娄现状篮球场北部、南河卫生院南侧各选址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共 3 处;每处建筑面积 200,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终身教育设施终身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幼儿园及小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健康管理设施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卫生室,增补配套设施。行政管理设施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结合南河村村委会打造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建筑面积 400,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微型消防站、应急134、指挥中心等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超市、信用社、邮政营业网点、农村快递配送点等,与集镇共建共享,拓展物流配送、电商服务、农技推广等功能。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 12 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应的拆破工具。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集镇给水管网、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规划在晚娄增135、设 1 个森林消防水池,锦额增设 2 个消防水池。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1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136、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将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137、划作为主要应急疏散通道及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次要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138、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在 9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监测点,制定地灾治理方案,因地制宜修筑护坡、挡墙等防护工程。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规划全 13 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在各自然村(组)结合乡村绿地、活动广场、停车场、空闲地等开阔地带设置紧急避难疏散场所处。避灾场所按规范配139、置临时用水、排污、供电照明、明显标志设施,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140、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村民自建房及各类农业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141、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第25条条 面源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 规划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业化肥、农药使用,限制分散式家禽家畜养殖规模。种植基地限制使用化肥、农药减量化或采用生物农药,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保护土壤和生态环境,保障生产环境优质和村民人居环境安全。在养殖基地实行标准化养殖,禽畜粪便加工有机肥,实行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不污染周边环境。推行环保材料、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做到物尽其用,进行垃圾、污水有效处理。14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6条条 生态修142、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南河村实际情况,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对全村 54.5989 公顷的河流、水库、坑塘水域实施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等工程。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水系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低质低效公益林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人工造林、抚育间伐、森林提质培优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 54.2132143、 公顷。第第27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43.0925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建设建设用地整理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对 0.8539 公顷闲置废弃采矿用地实施复绿工程,采用人工辅助修复措施,植树造林。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144、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8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望星阁县级文保单位、崖壁瀑布旅游资源点等 遗145、址遗迹/宗教场所/民俗文化活动场地 2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15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3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传统民俗 4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9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146、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30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147、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南河村现有 4 个自然寨,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均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寨,以增148、补配套设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2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 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南河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8.2352 公顷。管控要求:16 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149、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南河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8.2352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5.3923 公顷,工业用地 1.1992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3110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825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1514 公顷,留白用地 0.6690 公顷,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296 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庄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7596 14.3879 1.628150、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782 1.0044 0.726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332 0.0000 -0.033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205 0.0000 -0.1205 工业用地 1.0599 1.1992 0.1394 物流仓储用地 0.0000 0.3110 0.3110 交通场站用地 0.1252 0.2825 0.1573 公用设施用地 0.1679 0.1514 -0.0165 留白用地 0.0000 0.6690 0.6690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296 0.2296 0.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2.3989 0.0000 -2.39151、89 合计合计 17.1730 18.2352 1.0622 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南河 13 组居民点 南河 13 组居民点是集镇所在地,也是村委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194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0023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结合南河村村委会打造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新建 1 处公交招呼站、1 处合约食堂、2处活动广场、1 处停车场、1 处垃圾收集转运箱、1 处高位水池、1 处冷链物流仓储中心、1 处特色农产品加工厂;规划预留 2 处留白用地,主要用于保障镇村产业发152、展;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路灯及标识标牌建设;做好望星阁县级文保单位保护。2.南河 4 组居民点 南河 4 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3.775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255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将闲置集体用 17 房改造为 1 处文化活动室,新建 1 处公交招呼站、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 处垃圾收集转运箱;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路灯及标识标牌建设。3.锦额居民点 锦额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0022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622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153、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新建 1 处公交招呼站、1 处合约食堂、1 处文化活动室、1 处活动广场、1 处公厕、2 处垃圾收集转运箱、1 处高位水池、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 处消防水池;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路灯及标识标牌建设。4.晚娄居民点 晚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2624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088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新建 1 处公交招呼站、1 处合约食堂、2 处垃圾收集转运箱、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处森林消防水池;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路灯及标识154、标牌建设。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155、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156、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18 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3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157、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158、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4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159、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南河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 19 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160、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161、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5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农房建设、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162、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 8 类共计 30 个项目,详见下表。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工矿废弃地复绿 闲置废弃采矿用地复绿工程,采用人工辅助修复措施,植树造林。县林业局 0.8539 13.00 财政资金 2022-2025 2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县水务局 54.5163、989 66.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 农房建设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集中布局新增农村宅基地,拟解决近期 25 户农村居民建房需求。县自然资源局 0.55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 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结合南河村村委会打造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建筑面积 400,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微型消防站、应急指挥中心等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县农业农村局 8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5 合约食堂 在锦额现状村委会旁、晚娄现状篮球场北部、南河卫生院南侧各选址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共 3 处;每处建筑164、面积 200,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 0.1612 13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6 文化活动室 将南河村 4 组闲置集体用房改造盘活为 1 处文化活动室,并在锦额现状活动广场东部新建 1 处文化活动室;每处建筑面积 200,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县文广局 0.0471 4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7 活动广场 在南河卫生院南侧、锦额村委会西部道路转弯处、南河小学北侧各新建 1 处活动广场,在现状和新建活动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红白喜事场地使用。县文广局 0.42165、70 11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8 公厕 规划结合锦额新建活动广场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 60。县乡村振兴局 0.0079 1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9 基础设施 剑黎高速延伸线 剑黎高速延伸线提升改造扩建工程,统一纳入县域项目进行统筹。县交通局 财政资金 2023-2025 10 产业路 村域范围内新建、扩宽、硬化产业路共 8 条,路宽 3.5 米,长166、度共计约 9.5公里。县乡村振兴局 28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1 停车场 规划在南河 13 组新增小型停车场 1 处,提供独立停车服务。县交通局 0.0757 2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2 给水供水设施 在南河、锦额各新建 1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县乡村振兴局 16.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3 污水处理设施 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终端建设,南河 13 组纳入镇区管网统一收集至镇区污水厂;规划在南河 4 组、锦额、晚娄各增设 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污水收集管网;较为分散的农房、局部低洼地段,配备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县乡村167、振兴局 2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4 路灯照明 对已损坏的约 80 盏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新增铺设路灯约 100 盏。县乡村振兴局 2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5 消防设施 在晚娄增设 1 个森林消防水池,锦额增设 2 个消防水池,完善各村消防管网及消防栓,结合村委会设置微型消防站。县乡村振兴局 3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6 地灾综合防治 在 9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监测点,制定地灾治理方案,因地制宜修筑护坡、挡墙等防护工程。县自然资源局 18.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7 垃圾转运设施 新增勾臂式垃圾收集转运箱 6 个,南河、168、晚娄、锦额各 2 个。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8 公交招呼站 因地制宜,结合村庄道路及村组布局,设置公交停靠招呼站 4 处。县乡村振兴局 4.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9 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厕所改造 按照应改尽改、应建尽建,改造余下约 40 户农村旱厕。县农业农村局 12.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0 宜居农房建设 完成全村宜居农房改造,对既有农房实施“一分、三净、五改”、“两化、四拆”工程;提升农房的宜居性、舒适性,突出宜居农房特色。县住建局 45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21 庭院环境整治 完成全村庭院环境整治169、,对庭院实施“两清”、“微四园”建设工程,与周边环境协调,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县乡村振兴局 6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22 标识标牌宣传栏 在村庄主要道路交叉口、活动广场、重要节点设置宣传栏、标识标牌。县乡村振兴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3 产业发展 吴茱萸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北部晚娄集中连片打造高品质吴茱萸种植基地,共计 60 亩。县农业农村局 48.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4 茶油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南部南河 4 组集中连片打造茶油种植基地,共计 15 亩。县农业农村局 12.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2 序号序号 项170、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25 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拟在村域范围内重点扶持 3 个 100 亩以上规模化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和防逃设施建设,改善种养生产条件,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县农业农村局 24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6 集中养殖场 盘活南河集镇西侧木材加工厂周边 2 处闲置养殖场,在望星阁北侧新建 1 处集中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 0.2953 15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171、27 特色农产品加工 盘活南河集镇西侧 1 处闲置砂厂,规划新建 1 处特色农产品加工厂。县工信局 0.0306 6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8 冷链物流仓储中心 在南河集镇现状小学西侧,结合现状已建仓储设施,扩大规模,打造服务整个乡镇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县工信局 0.3110 12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9 历史文化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打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 2.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30 物质文化要素保护 对望星阁县级文保单位、崖壁瀑布旅游资源点等物质文化要素进行保护172、利用。县文广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合计 2258.00 2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6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固本乡人民政府指导南河村成立推进规划实173、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庄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南河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174、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锥栗、茶叶等种植技术及养殖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乡村人。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175、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24 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7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176、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8条177、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9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固本乡南河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40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1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178、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 25 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 附 表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7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 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67 2020179、 153 预期性 户籍人口规模(户)406 476 70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1112 1290 178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1.3689 101.3689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20.2496 120.2496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12.7441 12.7441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28.3697 128.3697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7.1730 18.2352 1.062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1.1804 1.5103 0.3299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3.0378 15180、.3923 2.354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5%100%15%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35%100%65%预期性 28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耕地 128.4231 16.83%127.9313 16.77%-0.4918 园地 0.4248 0.06%0.4248 0.06%0.0000 林地 455.4004 59.69%455.9188 59.75%0.5184 草地 0.2304 0.03%0.181、2304 0.03%0.0000 湿地 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乡村道路用地(060101)4.1700 0.55%4.1700 0.55%0.0000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7599 0.10%0.8502 0.11%0.0903 城镇(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12.7441 1.67%12.7441 1.67%0.0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2.7596 1.67%14.3879 1.89%1.628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782 0.04%1.0044 0.13%0.726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182、地 0.0332 0.00%0.0000 0.00%-0.033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205 0.02%0.0000 0.00%-0.1205 工业用地 1.0599 0.14%1.1992 0.16%0.1394 物流仓储用地 0.0000 0.00%0.3110 0.04%0.3110 交通场站用地 0.1252 0.02%0.2825 0.04%0.1573 公用设施用地 0.1679 0.02%0.1514 0.02%-0.0165 留白用地 0.0000 0.00%0.6690 0.09%0.6690 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296 0.03%0.2296 0.03%0183、.0000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2.3989 0.31%0.0000 0.00%-2.398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5.5302 0.72%5.5302 0.72%0.0000 其他建设用地 0.8852 0.12%0.0313 0.00%-0.8539 陆地水域 54.5989 7.16%54.5989 7.16%0.0000 其他土地 82.6469 10.83%82.3217 10.79%-0.3252 总计总计 762.9870 100.00%762.9870 100.00%注:以上面积均为椭球面积,耕地面积为净耕地面积;机动指标 0.1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9 附表附表184、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工矿废弃地复绿 闲置废弃采矿用地复绿工程,采用人工辅助修复措施,植树造林。0.8539 2022-2025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54.5989 2023-2025 森林生态修复 对郁闭度小于 0.5 的低质低效公益林地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提质培优等。54.2132 2023-2035 30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185、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工矿废弃地复绿 闲置废弃采矿用地复绿工程,采用人工辅助修复措施,植树造林。县林业局 0.8539 13.00 财政资金 2022-2025 2 生态修复 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村域范围内河流,水库、坑塘水域清淤、水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县水务局 54.5989 66.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 农房建设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集中布局新增农村宅基地,拟解决近期 2186、5 户农村居民建房需求。县自然资源局 0.55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 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结合南河村村委会打造农村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建筑面积 400,通过复合共享的形式配套微型消防站、应急指挥中心等多种功能,打造邻近可达、使用便捷的一站式家门口服务综合体。县农业农村局 8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5 合约食堂 在锦额现状村委会旁、晚娄现状篮球场北部、南河卫生院南侧各选址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共 3 处;每处建筑面积 200,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 0.1612 13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6 187、文化活动室 将南河村 4 组闲置集体用房改造盘活为 1 处文化活动室,并在锦额现状活动广场东部新建 1 处文化活动室;每处建筑面积 200,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县文广局 0.0471 4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7 活动广场 在南河卫生院南侧、锦额村委会西部道路转弯处、南河小学北侧各新建 1处活动广场,在现状和新建活动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和休憩长廊、宣传栏等,兼做停车场、红白喜事场地使用。县文广局 0.4270 11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8 公厕 规划结合锦额新建活动广场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建筑面积约 60188、。县乡村振兴局 0.0079 1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9 基础设施 剑黎高速延伸线 剑黎高速延伸线提升改造扩建工程,统一纳入县域项目进行统筹。县交通局 财政资金 2023-2025 10 产业路 村域范围内新建、扩宽、硬化产业路共 8 条,路宽 3.5 米,长度共计约 9.5公里。县乡村振兴局 28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1 停车场 规划在南河 13 组新增小型停车场 1 处,提供独立停车服务。县交通局 0.0757 2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2 给水供水设施 在南河、锦额各新建 1 处高位水池,配套建设净水设施。县乡村振兴局 16.00 189、财政资金 2023-2025 13 污水处理设施 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终端建设,南河 13 组纳入镇区管网统一收集至镇区污水厂;规划在南河 4 组、锦额、晚娄各增设 1 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铺县乡村振兴局 220.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3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设污水收集管网;较为分散的农房、局部低洼地段,配备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分散处理。14 路灯照明 对已损坏的约 80 盏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新增铺设路灯190、约 100 盏。县乡村振兴局 25.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5 消防设施 在晚娄增设 1 个森林消防水池,锦额增设 2 个消防水池,完善各村消防管网及消防栓,结合村委会设置微型消防站。县乡村振兴局 35.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6 地灾综合防治 在 9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监测点,制定地灾治理方案,因地制宜修筑护坡、挡墙等防护工程。县自然资源局 18.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17 垃圾转运设施 新增勾臂式垃圾收集转运箱 6 个,南河、晚娄、锦额各 2 个。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8 公交招呼站 因地制宜,结合村庄道路及村组191、布局,设置公交停靠招呼站 4 处。县乡村振兴局 4.00 财政资金 2023-2025 19 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厕所改造 按照应改尽改、应建尽建,改造余下约 40 户农村旱厕。县农业农村局 12.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0 宜居农房建设 完成全村宜居农房改造,对既有农房实施“一分、三净、五改”、“两化、四拆”工程;提升农房的宜居性、舒适性,突出宜居农房特色。县住建局 45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21-2025 21 庭院环境整治 完成全村庭院环境整治,对庭院实施“两清”、“微四园”建设工程,与周边环境协调,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县乡村振兴局 60.00 财政资金 社会资192、金 2021-2025 22 标识标牌宣传栏 在村庄主要道路交叉口、活动广场、重要节点设置宣传栏、标识标牌。县乡村振兴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23 产业发展 吴茱萸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北部晚娄集中连片打造高品质吴茱萸种植基地,共计 60 亩。县农业农村局 48.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4 茶油种植基地 在村域西南部南河 4 组集中连片打造茶油种植基地,共计 15 亩。县农业农村局 12.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5 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拟在村域范围内重点扶持 3 个 100 亩以上规模化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和防逃设193、施建设,改善种养生产条件,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县农业农村局 24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6 集中养殖场 盘活南河集镇西侧木材加工厂周边 2 处闲置养殖场,在望星阁北侧新建 1处集中养殖场。县农业农村局 0.2953 15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7 特色农产品加工 盘活南河集镇西侧 1 处闲置砂厂,规划新建 1 处特色农产品加工厂。县工信局 0.0306 60.00 社会资金 2021-2025 28 冷链物流仓储中心 在南河集镇现状小学西侧,结合现状已建仓储设施,扩大规模,打造服务整个乡镇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县工信局 0.3110 120.00 社会资金194、 2021-2025 32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29 历史文化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建立古树保护范围,设置相应的保护铭牌,打造生态景观节点,突出景观效果,彰显村庄魅力。县文广局 2.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30 物质文化要素保护 对望星阁县级文保单位、崖壁瀑布旅游资源点等物质文化要素进行保护利用。县文广局 10.00 财政资金 2021-2025 合计合计 2258.00 33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195、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5 南河 1、2、3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6 南河 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锦额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晚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锦屏县固本乡培亮196、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197、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3第 27 条 保护对象.13第 198、28 条 保护措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4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4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6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6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7 条 规划成果.22第 38 条 规划解释.22第 39 条 规划实施.22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附表.24图件.29附件.351第一章199、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第 1 条规划背景条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200、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规划依据条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201、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202、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203、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204、(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205、.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二)坚持统筹协206、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207、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培亮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860.3605 公顷,由大寨和小寨两个自然寨组成。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规划期限条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208、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条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培亮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条村庄发展定位依托培亮村田园风貌、林业等优质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等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以“培亮苗寨山间苗韵”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一产种养殖业为主体,以民俗观光为辅,打209、造生态宜居、民族风情浓郁的美丽乡村示范村。4第第 8 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目标(二)远期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发展目标条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210、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培亮村规划指标表培亮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203127774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26128322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211、面积(公顷)502.2195502.2159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3.469463.4694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68.760168.7601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5.304514.5749-0.7296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13490.1349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0.536313.48772.951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70%100%30%预期性第第 10 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212、测目前全村有 261 户 1203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培亮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222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277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10.4432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10.4432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213、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培亮村 30 户新增分户5需求和增长人口所需保障 62 户用地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培亮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68.7601 公顷。2.耕地占补情况培亮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68.7943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2898 公214、顷,其中村庄建设占用 0.1039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859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规划拟占用耕地一览表规划拟占用耕地一览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68.7943农村宅基地0.0391村庄建设占用工业用地0.0016公用设施用地0.0033交通场站用地0.054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55合计0.1039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1859合计0.2898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即可恢复0.0915工程恢复0.150818.2497合计18.492目标年215、耕地面积70.389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3.4694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216、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63.4694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6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培亮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02.2195 公顷217、,占村域面积的 58.37%。(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860.3605 公顷。(一)农用地(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218、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用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70.389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1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1.5953 公顷。2.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545.064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3.35%,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9918 公顷。3.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84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较基期年面积不变。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5.617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65%,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2756 公顷。(219、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0.2556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35%,较基期年增加 3.0076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4.574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7296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2.8305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209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0.0017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1609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1220、128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9564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5.465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64%,较基期年增加 1.9204 公顷。7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2150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2%,较基期年减少 0.1064 公顷。(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218.20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5.36%。(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培亮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4.5749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613 公顷221、。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耕地68.79438.00%70.38968.18%1.5953林地544.055163.24%545.046963.35%0.9918草地0.84970.10%0.84970.1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5.32920.62%5.58570.65%0.2565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1300.00%0.03210.00%0.0191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0.4222、4321.21%13.27371.54%2.830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9310.01%0.21400.02%0.120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4440.02%0.14440.02%0.0000工业用地0.13490.02%0.13660.02%0.0017公用设施用地0.33290.04%0.33290.04%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0.16090.02%0.1609留白用地0.00000.00%0.11280.01%0.11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95640.46%0.00000.00%-3.9564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0.199223、60.02%0.19960.02%0.0000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5.304515.30451.78%1.78%14.574914.57491.69%1.69%-0.7296-0.7296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38610.86%5.46570.64%-1.9204其他建设用地0.32140.04%0.21500.02%-0.1064其他土地47.22135.49%47.10855.48%-0.1128陆地水域171.085919.89%171.092419.89%0.006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860.3605860.3605100.00%100.00%860.3605860.360510224、0.00%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613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225、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502.219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58.37%,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6.592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93%。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06.2994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226、积的 12.36%。8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0.255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3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7.666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05%。(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97.327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2.93%。(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27、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228、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229、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1613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613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9(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230、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可以留出 6.5 米宽的错车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231、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1.1 千米,规划修复破损路面约 30m,宽度为 3.5m,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4.消防通道:规划于大寨新建一条消防通道穿过集中居民点,宽度为4m,用以满足消防要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232、道不少于 3 米。(二)附属设施规划(二)附属设施规划规划保留 2 处独立停车场,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2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培亮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277 人,总用水量为 102.16m3/天。现有高位水池供水可满足村民用水需求。培亮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233、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10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排水工程设施(二)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81.73m3/天。规划远期就新增两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沿主要道路新增污水管以及排水沟。大寨和小寨居民点污水分别通过排水管统一收集至生活污水处理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和就近排放。污水处理应 达 到 贵 州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234、(DB52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电力电信设施(三)电力电信设施培亮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12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235、路灯照明稳定。(四)环境卫生设施(四)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新园寨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236、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规划于大寨新建两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0.1209 公顷。(二)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于临近合约食堂处新增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 100,结合老年活动室增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三)终身教育设施保留现有小学及幼儿园。(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有村卫生室。11(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要素分项要素分项序号序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公顷)规模(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237、置位置医疗健康1村卫生室规划保留医疗、预防、康复等大寨为老服务2老年活动室规划新增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大寨3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大寨文化活动4文化活动室规划保留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大寨5农家书屋规划保留6活动广场0.1209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大寨7合约食堂0.014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大寨商业服务8便民农家店现状保留为当地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各种商品的贸易交流平台大寨9金融电信服务点规划新增结合村委会建设一处金融电信服务点,用于金融知识宣传农村金融服务、咨询代理金融业务、农户信用采集等。大寨行政管理10村务室规划保留村238、“两委”办公场所、会议室;就地办理计划生育、建房申请、外来人口登记、农技耕作、水电维修等与农民相关的事务大寨市政设施11消防水池规划新增提供消防用水大寨12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新增 2 处移动垃圾收集点。大寨13公共厕所0.012规划新增规划于新增活动广场旁新增2处公共厕所。大寨14污水处理池规划新增规划新增 2 处污水处理池,对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大寨、小寨15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285 盏大寨、小寨公共安全设施16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7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239、。全村18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9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 消防规划条 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中心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消防指挥中心。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240、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12规划新增消火栓 9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241、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242、第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条 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243、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244、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13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 抗震规划条 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245、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条 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 生态修复条 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培亮246、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171.0924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308.1492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 国土综合247、整治条 国土综合整治(一)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一)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18.492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 保护对象条 保护对象14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248、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历史建筑徽派建筑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 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条 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249、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250、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251、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条 自然村(组)分类15培亮村现有 3 个集中自然寨,11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村庄建设边界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培亮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4.5749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252、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培亮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4.5749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3.4877 公顷,工业用地 0.1366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1444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3329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1609 公顷,留白用地 0.11284 公顷,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0253、.1996 公顷。表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表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0.443213.27372.830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9310.21400.120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4440.14440.0000工业用地0.13490.13660.0017公用设施用地0.33290.3329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16090.1609留白用地0.00000.11280.11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254、用地3.95640.0000-3.9564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0.19960.19960.0000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5.304514.5749-0.7296(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大寨、小寨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4.574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830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0.1209 公顷;结合活动广场用地新增 2 处公共厕所;活动广场合并用作停车场及晒坝;结合活动广场及空闲用地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完善 1 处消防水池建设;利用闲置农房建设 1 处255、合约食堂,占地面积 0.014 公顷;于合约食堂旁新建 1 处老年活动室,合并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保留村委会、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等设施。(四)建设管控要求(四)建设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16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256、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257、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258、,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17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259、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260、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培亮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261、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262、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18“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263、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19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投资规模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产业发展项目养殖用房规划新增一处养殖用房,占地面积 190。县农业农村局0.0190财政资金2021-20252产业路(机耕道)建设规划硬化产业路,宽 3.5m,长约 1.1km.规划修复破损路面约 30m。县农业农村局1.1km33财政资金2021-20253农房项264、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8976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976 公顷社会资金2021-20254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合约食堂规划利用闲置用房置换为合约食堂,占地面积约 140。县民宗局0.014 公顷财政资金2021-20255活动广场规划新建 2 处活动广场,用地面积 0.1209 公顷。县文广局0.1209 公顷30.225财政资金2021-20256公共厕所规划结合活动广场新增两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各 60。县乡村振兴局0.012 公顷12.6财政资金2021-20257老年活动室规划临近合约食堂处新建一处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100。县民宗局0.01 公顷15财265、政资金2021-20258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结合老年活动室设置。县民宗局财政资金2021-20259晒坝结合活动广场使用建设晒坝。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10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停车场保留现有两处停车场,其他停车需求结合活动广场使用。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11消防水池规划持续完成在建消防水池建设。县水务局8财政资金2021-202512污水治理项目沿集中居民点新增排水管网约 1.7km。县环保局1.7km59.5财政资金2021-202513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2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36财政资金2021-266、202514消防工程结合给水管网作为消防管网使用,于集中居民点增设消防栓9 个。集镇同时配置干粉灭火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9财政资金2021-202515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规划于集中居民点处新增两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乡村振兴局20财政资金2021-202516垃圾治理工程保留现状村域内垃圾收集点,结合新增活动广场增设移动式垃圾收集点。县环保局2 个0.6财政资金2021-202517农村厕所改造对各村民组尚未整治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县农业农村局29.4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018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8财政267、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9“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52.2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305.425305.42521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条 实施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268、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组织保障(二)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固本乡人民政府指导培亮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269、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培亮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资金保障(三)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人才保障(四)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270、。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村民。(五)制度保障(五)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2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271、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272、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 规划成果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 规划解释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固本乡培亮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273、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固本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 规划实施条 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条 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3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274、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4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5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203127774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26128322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502.2195502.2159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3.469463.4694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68.760168.7601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75、公顷)15.304514.5749-0.7296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13490.1349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0.536313.48772.951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70%100%30%预期性26附表附表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耕地耕地68.79438.00%70.38968.18%1.5953林地林地544.055163276、.24%545.046963.35%0.9918草地草地0.84970.10%0.84970.1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乡村道路用地(060101)5.32920.62%5.58570.65%0.2565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1300.00%0.03210.00%0.0191村庄用地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10.44321.21%13.27371.54%2.830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9310.01%0.21400.02%0.120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77、用地0.14440.02%0.14440.02%0.0000工业用地工业用地0.13490.02%0.13660.02%0.0017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33290.04%0.33290.04%0.0000交通场站用地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0.16090.02%0.1609留白用地留白用地0.00000.00%0.11280.01%0.11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95640.46%0.00000.00%-3.9564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0.19960.02%0.19960.02%0.000278、0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5.30451.78%14.57491.69%-0.7296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38610.86%5.46570.64%-1.9204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0.32140.04%0.21500.02%-0.1064其他土地其他土地47.22135.49%47.10855.48%-0.1128陆地水域陆地水域171.085919.89%171.092419.89%0.006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860.3605100.00%860.3605100.00%0.0000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中落地指标 14.5749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0.1613 公顷279、。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中落地指标 14.5749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0.1613 公顷。27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171.0924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308.14922023-203528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投资规模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产业发展项280、目养殖用房规划新增一处养殖用房,占地面积 190。县农业农村局0.0190财政资金2021-20252产业路(机耕道)建设规划硬化产业路,宽 3.5m,长约 1.1km.规划修复破损路面约 30m。县农业农村局1.1km33财政资金2021-2025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8976 公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8976公顷社会资金2021-20254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合约食堂规划利用闲置用房置换为合约食堂,占地面积约 140。县乡村振兴局0.014 公顷财政资金2021-20255活动广场规划新建 2 处活动广场,用地面积 0.1209 公顷。县文广局0.1209公281、顷30.225财政资金2021-20256公共厕所规划结合活动广场新增两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各 60。县乡村振兴局0.012 公顷12.6财政资金2021-20257老年活动室规划临近合约食堂处新建一处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 100。县乡村振兴局0.01 公顷15财政资金2021-20258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结合老年活动室设置。财政资金2021-20259晒坝结合活动广场使用建设晒坝。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10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停车场保留现有两处停车场,其他停车需求结合活动广场使用。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11消防水池规划持续完成在建消防水池建设。县水务局8财政282、资金2021-202512污水治理项目沿集中居民点新增排水管网约 1.7km。县环保局1.7km59.5财政资金2021-202513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2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36财政资金2021-202514消防工程结合给水管网作为消防管网使用,于集中居民点增设消防栓 9 个。集镇同时配置干粉灭火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9财政资金2021-202515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规划于集中居民点处新增两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乡村振兴局20财政资金2021-202516垃圾治理工程保留现状村域内垃283、圾收集点,结合新增活动广场增设移动式垃圾收集点。县环保局2 个0.6财政资金2021-202517农村厕所改造对各村民组尚未整治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县农业农村局29.4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8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8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9“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52.2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合计3284、05.42529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4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5 大寨、小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031323334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固本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村庄规划(20285、21-2035 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286、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287、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2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表.25图件.31附件.40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第 1 条规划背景条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288、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固本乡瑶里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289、第第 2 条规划依据条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290、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291、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292、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293、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294、)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条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9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296、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瑶里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557.1128公顷,由美乐村、九桃村、瑶里村三个村合并而成,下辖 13 个自然寨,18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规划期限条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297、026-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条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瑶里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条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瑶里村田园风光、水域风光、林木风光等优质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以及现旅游资源条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以一产和二产发展齐头并进4的生态型旅游产业,将瑶298、里村打造为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 8 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目标(二)远期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发展目标条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299、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瑶里村规划指标表瑶里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1802314134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165300、715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69.3814469.3814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49.3355149.335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86410.8641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58.1287158.1287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4.886826.82501.938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39443.58503.1906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439320.98622.5469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5%100%15%预期性污水处理率70%100%30%预期性注:户籍301、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516 户 2180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瑶里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21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314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302、二)宅基地需求预测5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17.7741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17.7741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瑶里村 20 户新增分户需求和增长人口所需保障 55 户用地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275 公顷。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303、规划至 2035 年,瑶里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57.4016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瑶里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58.5133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4.4841 公顷,其中村庄建设占用 2.4319 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0569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占用 1.9953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58.5133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1839工业用地2.0691公用设施用地0.0033交通场站用地0.0274农村社区服务设304、施用地0.0055留白用地0.1326其他建设用地0.0101合计2.4319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0569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占用1.9953合计4.4841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即可恢复0.2638工程恢复0.292465.7698合计66.326目标年耕地面积157.401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9.3355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305、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49.3355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306、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条 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瑶里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69.381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5.4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条 国307、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557.1128 公顷。(一)农用地(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用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157.40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11%。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 2.489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6%,较基期年面积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09308、4.23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4.7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7.9930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717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1%,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0364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2.5347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4772 公顷。(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46.9706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02%,较基期年增加 10.0887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留白用地、仓储用地、交通场站用地以及在建的剑黎高速公路等区309、域基础设施用地调整。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7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6.82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72%,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1.9382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2.0338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131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2.8134 公顷、新增商业用地 0.2811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8324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1207 公顷,新增仓储用地 0.0961 公顷,新增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建设用地0.0277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4.6860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310、划目标年面积为 20.145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29%,较基期年增加 8.1501 公顷。(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240.895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47%。(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瑶里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6.825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3133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耕地158.311、513310.18%157.401610.11%-1.1117园地2.48920.16%2.48920.16%0.0000林地1102.232770.79%1094.239770.27%-7.9930草地1.75410.11%1.71770.11%-0.036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1.44360.73%11.96970.77%0.5261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1390.04%0.56500.04%-0.0489城镇用地0.86410.06%0.86410.06%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7.77411.14%19.80791.27%2.0338农村社312、区服务设施用地0.66520.04%1.17830.08%0.51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1050.02%0.21860.01%-0.0919商业用地0.23040.01%0.51150.03%0.2811工业用地0.16400.01%2.97740.19%2.8134公用设施用地0.29820.02%0.29820.02%0.0000仓储用地0.00000.00%0.09610.01%0.0961交通场站用地0.27450.02%0.39520.03%0.1207留白用地0.00000.00%0.83240.05%0.8324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313、.02770.00%0.0277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4.68600.30%0.00000.00%-4.6860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60102)0.48390.03%0.48170.03%-0.0022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24.886824.88681.60%1.60%26.825026.82501.72%1.72%1.93821.938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1.99550.77%20.14561.29%8.1501其他土地90.70305.83%89.27725.73%-1.4258陆地水域151.61669.74%151.61809.74%0.0014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557314、.11281557.1128100.00%100.00%1557.11281557.1128100.00%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3133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8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315、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69.381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0.14%,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205.4441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3.19%。316、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34.755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5.08%。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城镇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区域、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划定分区面积 21.009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35%。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26.82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72%。(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28.3513 公317、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8.24%。(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74.345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0.46%。(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318、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分类管控,通过城镇详细规划对建设活动进行有序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9(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319、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3133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320、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133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321、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 1234 组新建 2 条产业路,宽 3.5m,长约 1.5k322、m。硬化 4 条产业路,宽 3.5m,长 580m。规划 5678 组硬化产业路,宽 3.5m,长0.6km。规划硬化九桃通往东庄青山界旅游景点产业路,宽3.5m,长1.4km,规划新建晚娄至瑶里碑、赵荣高屋背至扣慢、上寨井至钩田、同组路末端至大对门、寨门至下对门、寨门至乌庵共 6 条产业路,宽 3.5m,长 16km。规划硬化运输木材的产业路,宽 3.5m,长 0.3km。规划美乐硬化一条产业路,宽 3.5m,长 3.5km。10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323、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附属设施规划(二)附属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有 7 处停车场,设置 4 处独立停车场,结合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设施瑶里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314 人,总用水量为 257.12m3/天。规划保留现有高位324、水池,于九桃新建 1 处高位水池,满足村民用水需求。瑶里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排水工程设施(二)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205.696m3/天。规划于九桃及瑶里 5678 组各选址新增 1 处生态污水处理池,保留其它村民组生态污水处理设施,沿集中居民点主要道路新增排污管道及排污沟渠,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325、。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电力电信设施(三)电力电信设施瑶里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326、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85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环境卫生设施(四)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5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11第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327、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规划于下寨沿河新建两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0.1254 公顷。在宰大溪新建 1 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0.04 公顷,于下寨集中居民点处新建一处合约食堂,预留用地面积 0.05 公顷。(二)体育健身设施规划于结合现有活动广场增设健身设施及器械。规划新增 1 处灯光球场。(三)社会福利设施保留瑶里、美乐的老年活动室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于九桃大寨新建 1 处老年活动室,合并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四)终身教育设施保留现状小学及幼儿园。(五)医疗健康设施保留九桃大寨、瑶里 3 组、美乐大寨村卫生室。(六)商业服务设施设施保留现有便民农家店及金328、融电信服务点。(七)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于瑶里 5 组新增一处村务办公点。(八)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6.1 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要素分项要素分项序号序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公顷)规模(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医疗健康1村卫生室规划保留医疗、预防、康复等九桃大寨、瑶里 3 组、美乐大寨为老服务2老年活动室规划新增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九桃大寨3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九桃大寨文化活动4文化活动室规划保留/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329、欣赏茶座等功能瑶里 3 组、九桃大寨、美乐大寨5活动广场0.0374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瑶里 5678 组6合约食堂0.09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瑶里 2 组、3组、九桃大寨、美乐大寨体育健身7健身广场联合设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全村8灯光球场0.04规划新增瑶里商业服务9便民农家店现状保留为当地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各种商品的贸易交流平台瑶里 3 组、九桃大寨、美乐大寨10金融电信服务点规划新增结合村委会建设一处金融电信服务点,用于金融知识宣传农村金融服务、咨询代理金融业务、农户信用采集等。瑶里 3 组、九桃大寨、美乐大寨行政管理11村务室规划保留/规330、划新增村“两委”办公场所、会议室;就地办理计划生育、建房申请、外来人口登记、农技耕作、水电维修等与农民瑶里 3 组、5组、九桃大寨、美乐大寨12相关的事务市政设施12高位水池0.0037规划新增兼具消防水池功能九桃13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新增 5 处移动垃圾收集点。瑶里 3 组、5组、美乐大寨14污水处理池2 处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九桃、瑶里15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23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6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7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8安全设施331、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9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 消防规划条 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中心规划:瑶里村委会、九桃村委会及美乐村委会各设置 1处消防指挥中心。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除镇区以外,结合瑶里村委会、九桃村委会及美乐村委会各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332、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26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333、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条 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13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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