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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29页)
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2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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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52930 2024-07-29 229页 174.60MB
1、 锦屏县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敦寨镇敦寨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敦寨镇敦寨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敦寨镇敦寨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2、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3、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9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9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5、4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4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 附 表.26 图 件.32 附 件.33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稳步推进6、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7、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8、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及相关规划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9、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0、);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11、);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12、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13、。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敦寨村村域面积为 3266.7990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敦寨村村域范围除去城镇用地14、范围,面积为 2709.7529 公顷,10 个自然寨 28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村庄发展分类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敦寨村为城郊融合城郊融合类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敦寨村属于敦寨新区及周边重点镇所在地15、,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与城区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强化其服务城市发展的作用。同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求,在形体上保留乡村风貌,巩固提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成果,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 4 篇章。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16、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17、2.1 敦寨敦寨村规划指标表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5881 6726 84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1509 1752 243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24.4716 224.4716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37.6856 237.6856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552.6359 552.6359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330.3582 330.3582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8.7019 32.5090 13.8071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18、用地规模(公顷)11.9494 18.2238 6.2744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50%8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1509户5881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敦寨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19、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6029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6726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5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8.5633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敦寨村 243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486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20、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敦寨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330.3582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敦寨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330.7507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5262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21、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330.7507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2.665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86 工业用地 0.1891 城镇村道路用地 0.1715 交通场站用地 0.2238 公用设施用地 0.1109 小计小计 3.3.36933693 其他建设用地占用 公路用地 0.1293 特殊用地 0.0276 合计合计 3.3.5262526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1.5648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678.923 目标年耕地面积 330.750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37.6856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22、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37.685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6 2.永久基本农23、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敦寨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24.47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87%。(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24、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除去城镇用地,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709.2207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不变,面积为 330.75025、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12%。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31.2119 占村域面积的 0.96%,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1.2448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2114.211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4.72%,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34.9802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7.0693,占村域面积的 0.22%,较基期年草地面积减少 5.1382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42.984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32%,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4.2885 公顷,调整方向主要为畜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二26、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67.4368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06%,较基期年增加 17.2983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32.509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0%,较基期 7 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13.8071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6.1673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07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变、增加工业用地 7.0288 公顷、增加采矿用地 0.1639 公顷27、增加商业用地 0.1088公顷、增加城镇村道路用地 4.6226 公顷、增加交通场站用地 0.26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999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2211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不变、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4.9724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32.633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00%。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2.294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7%。(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115.518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54%。(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28、标 规划敦寨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2.5090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9538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330.7507 10.12%330.7507 10.12%0.0000 园地 32.4567 0.99%31.2119 0.96%-1.2448 林地 2149.1915 65.79%2114.2113 64.72%-34.9802 草地 12.2075 0.37%7.069329、 0.22%-5.1382 农业设施农村道路 17.3162 0.53%23.5875 0.72%6.2713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1564 0.00%0.1564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建设用地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1.3800 0.04%19.2408 0.59%17.8608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2543.3026 77.85%2526.2279 77.33%-17.0747 城镇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552.6359 16.92%552.6359 1630、.92%0.0000 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居住用地 4.4102 0.14%4.9800 0.15%0.5698 城镇用地合计 557.0461 17.05%557.6159 17.07%0.5698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6448 0.36%17.8121 0.55%6.167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046 0.01%0.4117 0.01%0.107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261 0.00%0.0261 0.00%0.0000 商业用地 0.1080 0.00%0.2168 0.01%0.1088 工业用地 0.5156 0.02%7.544431、 0.23%7.0288 采矿用地 0 0.00%0.1639 0.01%0.1639 物流仓储用地 0.1378 0.00%0.1378 0.00%0.0000 公用设施用地 0.6914 0.02%0.7913 0.02%0.0999 城镇村道路用地 0.0405 0.00%4.6631 0.14%4.6226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0.26 0.01%0.2600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2331 0.16%0.2607 0.01%-4.9724 留白用地 0 0.00%0.2211 0.01%0.2211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18.7019 0.57%32.5032、90 1.00%13.8071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0.8507 0.94%32.6331 1.00%1.7824 其他建设用地 0.5859 0.02%2.2947 0.07%1.7088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50.1385 1.53%67.4368 2.06%17.2983 陆地水域 56.6582 1.73%56.2921 1.72%-0.3661 其他土地 59.6536 1.83%59.2263 1.81%-0.4273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3266.7990 100.00%3266.7990 100.00%0.0000 注:机动指标 0.9538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33、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 8 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除去城镇用地,划定 4 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34、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24.454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87%,主要分布在村域村庄建设区周边。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313.893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9.61%。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79.3329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8.55%。主要分布在居民点周边等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35、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32.509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00%。(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275.487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9.04%。(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583.5440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7.86%。(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36、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37、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 9 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38、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 0.9538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9538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39、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西环路:在开发区西部规划敦寨村西环路二期,完善路网。2.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3.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通组道路硬化 50%。维修村内通组路 2 段,共40、 1.01 千米。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4.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5.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9.25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 10 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在原居住区范围内的空地上规划硬化 3 41、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配备不少于 10%充电桩。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给水工程设施设施 敦寨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6726 人,总用水量为 538.00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水厂,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同时也需维修、改造全村给水管网,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敦寨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42、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因本村面积广袤且分散聚居,规划在村寨内部按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430.40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修建多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相对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100 平方米每处。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43、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敦寨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3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44、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11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赖寨规划一处篮球场,方面村民运动,共占地面积 1071 平方米。45、(二)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敦寨镇卫生院和敦寨村卫生室。(三)市政及其他设施 村域硬化 3 处停车场,面积约 2600 平方米。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号序号 要素分项要素分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文化活动 篮球场 0.1071 规划新增 在赖寨居民集中区旁新建篮球场,方便村民参加体育活动。赖寨 2 市政及其他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 3 停车场 0.26 结合现状建设 全村共规划 3 处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并配备不少于 46、10%充电桩。全村 4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全村 5 公共安全设施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全村 6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 7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序号序号 要素分项要素分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8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47、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48、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2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12 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49、 1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50、(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51、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52、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 13 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53、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54、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敦寨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49.0181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55、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31.5688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237.6856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18 条,宽 3.5 米,总长 4.64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 14 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56、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678.6803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57、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58、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大溪林园 属于生物类景观,为大面积天然林组成,沿途有景观休息亭,观赏价值较高。2 狮子岩洞、小冲脑鹰洞、满寨岩洞 位于一斜坡岩壁口,可溶性灰岩溶蚀作用下沿节理裂隙崩塌而成,呈原始自然状态。3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4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苗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5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59、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15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60、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61、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敦寨村现有 10 个集中的自然村,28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城郊融合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敦寨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32.5090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62、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敦寨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2.5090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8.2238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261 公顷,商业用地 0.216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1378 公顷,工业用地 7.5444 公顷,采矿用地 0.163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63、0.7913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4.6631 公顷,交通场站 16 用地 0.26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2607 公顷,留白用地 0.2211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设用地统计表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6448 0.36%17.8121 0.55%6.167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046 0.01%0.4117 0.01%0.107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261 0.00%0.064、261 0.00%0.0000 商业用地 0.1080 0.00%0.2168 0.01%0.1088 工业用地 0.5156 0.02%7.5444 0.23%7.0288 采矿用地 0 0.00%0.1639 0.01%0.1639 物流仓储用地 0.1378 0.00%0.1378 0.00%0.0000 公用设施用地 0.6914 0.02%0.7913 0.02%0.0999 城镇村道路用地 0.0405 0.00%4.6631 0.14%4.6226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0.26 0.01%0.2600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2331 0.16%0.2607 65、0.01%-4.9724 留白用地 0 0.00%0.2211 0.01%0.2211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18.7019 0.57%32.5090 1.00%13.8071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娃寨(笋屯 8、9 组)居民点 娃寨(笋屯 8、9 组)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813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438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高位水池一座 49 平方米,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维修消防栓 1 个,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266、.螃蟹甲(笋屯 10 组)居民点 螃蟹甲(笋屯 10 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845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308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建产业晒坝 1 处 546 平方米,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维修消防栓 1 个,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3.小冲寨(笋屯 7 组)居民点 小冲寨(笋屯 7 组)属于整治集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1095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5459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维修消防栓 167、 个,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4.满寨(笋屯 5、6 组)居民点 满寨(笋屯 5、6 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391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3634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维修消防栓 1 个,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5.笋屯大寨(1.2.3.4 组)居民点 笋屯大寨(1.2.3.4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9551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5368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规划产业68、晒坝 1 处 1017 平方米,新增消防栓 1 个,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17 6.赖寨(敦寨 6 组)居民点 赖寨(敦寨 6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0.5701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549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建篮球场 1 个 1071 平方米,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7.梨子坪(敦寨 11.12 组)居民点 梨子坪(敦寨 11.12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9234 公顷,69、规划新增宅基地 4735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及维护路灯 8 盏,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8.大拱桥(敦寨 5.8.10 组)居民点 大拱桥(敦寨 5.8.10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8.2671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4873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及维护路灯 15 盏,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9.培寨 1.2.3 组居民点 培寨1.2.3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2.8156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70、8468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规划 3 个停车场共 2600 平方米,新增及维护路灯 30盏,新增消防栓 3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10.培寨 4.6 组居民点 培寨 4.6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5716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689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规划一处农家乐 1088 平方米,新增及维护路灯 20 盏,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11.大车湾(培寨 1.3 组)居民点 大车湾(培寨 1.3 组)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71、村庄建设边界 1.5284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0376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及维护路灯 10 盏,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72、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 18 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73、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74、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75、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7.1576 公顷,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表表9.2 主要主要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70906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商业用地(0901)1088 0.8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19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76、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77、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78、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敦寨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79、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 20 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80、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81、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4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82、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18 条,宽 3.5 米,总长 4.64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37.6856 90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678.923 25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49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3.8155 社会资金 4 生态修复保护 宅基地复垦 通过工程方式将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恢复为林地、草地、耕地,从而修复生态平衡83、,保护生态环境。县自然资源局 0.0352 10 财政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篮球场 在赖寨大寨旁修建一个篮球场,方面村民参与体育活动。县乡村振兴局 0.1071 40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全村共规划 3 处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并配备不少于 10%充电桩。县交通局 0.26 100 财政资金 7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停车场新增 9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4.5 财政资金 8 基础设施项目 维修通组路 维修笋屯大寨至满寨通组道路、修复螃蟹甲组旁高速高架桥下一段损毁道路。县交通局 1.01km 60 财政资金 9 新建、硬化入户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0 条入户路,84、总长度 2.77km。县乡村振兴局 2.77km 100 财政资金 10 西环路二期 敦寨村西环路二期,总长度 1.64km,宽 30 米。县交通局 4.6226 500 财政资金 11 给水工程 修建高位水池一座,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350 财政资金 12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局 220 财政资金 13 电力工程 梨子坪变至铜鼓变 35kV 线路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1190 财政资金 22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85、)(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300 财政资金 15 水利工程项目 锦屏县代冲溪水库 黔东南州清水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修建代冲溪水库及配套设施。县水务局 26 500 财政资金 16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86、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财政资金 17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村局 110 财政资金 18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7 条产业路,总长度 9.25km。县乡村振兴局 9.25km 400 财政资金 19 产业晒坝 全村新增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1564 20 财政资金 287、0 产业发展项目 农家乐 在里镇距离适中地方建一座农家乐,促进村民增收。县乡村振兴局 0.1088 社会资金 21 养殖厂 建设养殖厂,主要包括养牛和养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村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 17.8267 社会资金 22 敦寨镇工业扩大 在敦寨村工业园区北部和南部,分别规划一处工业用地,发展当地经济。县乡村振兴局 7.0288 社会资金 23 页岩矿开采 锦屏县敦寨镇江家桥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县自然资源局 1.2405 社会资金 24 修建敦寨镇弃土场 梨子坪寨北部修建一个弃土场,以完善敦寨镇工业结构。县自然资源局 社会资金 2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88、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敦寨镇人民政府指导敦寨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89、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敦寨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90、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敦寨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91、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4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规模,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92、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村寨古物,自觉爱护;古树林木,禁止砍伐;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信经营,门前三包;养护公路,及时清填;偷牛盗马,张榜通报,电鱼毒鱼,道歉赔偿;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监督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93、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 25 估后确需调整94、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7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5881 6726 845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1509 1752 243 预期性 生95、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24.4716 224.4716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37.6856 237.6856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552.6359 552.6359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330.3582 330.3582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8.7019 32.5090 13.8071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9494 18.2238 6.2744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50%8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28 附96、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330.7507 10.12%330.7507 10.12%0.0000 园地 32.4567 0.99%31.2119 0.96%-1.2448 林地 2149.1915 65.79%2114.2113 64.72%-34.9802 草地 12.2075 0.37%7.0693 0.22%-5.138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7.3162 0.53%23.5875 0.72%6.27197、3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1564 0.00%0.1564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1.3800 0.04%19.2408 0.59%17.8608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2543.3026 77.85%2526.2279 77.33%-17.0747 城镇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 552.6359 16.92%552.6359 16.92%0.0000 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居住用地 4.4102 0.14%4.9800 0.15%0.5698 城镇用地合计 557.0461 17.05%557.6159 17.07%0.5698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1.6498、48 0.36%17.8121 0.55%6.167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046 0.01%0.4117 0.01%0.107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261 0.00%0.0261 0.00%0.0000 商业用地 0.1080 0.00%0.2168 0.01%0.1088 工业用地 0.5156 0.02%7.5444 0.23%7.0288 采矿用地 0 0.00%0.1639 0.01%0.1639 物流仓储用地 0.1378 0.00%0.1378 0.00%0.0000 公用设施用地 0.6914 0.02%0.7913 0.02%0.0999 城99、镇村道路用地 0.0405 0.00%4.6631 0.14%4.6226 交通场站用地 0 0.00%0.26 0.01%0.2600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2331 0.16%0.2607 0.01%-4.9724 留白用地 0 0.00%0.2211 0.01%0.2211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18.7019 0.57%32.5090 1.00%13.8071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0.8507 0.94%32.6331 1.00%1.7824 其他建设用地 0.5859 0.02%2.2947 0.07%1.7088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50.1385 1.53100、%67.4368 2.06%17.2983 陆地水域 56.6582 1.73%56.2921 1.72%-0.3661 其他土地 59.6536 1.83%59.2263 1.81%-0.4273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3266.7990 100.00%3266.7990 100.00%0.0000 29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1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101、等措施。修建 18 条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4.64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37.6856 2021-2025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678.6803 2021-2025 3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49.0181 2021-2035 4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31.5688 2021-2035 30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102、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18 条,宽 3.5 米,总长 4.64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37.6856 90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678.923 25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49 户。县农业农村103、局、自然资源局 3.8155 社会资金 4 生态修复保护 宅基地复垦 通过工程方式将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恢复为林地、草地、耕地,从而修复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县自然资源局 0.0352 10 财政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篮球场 在赖寨大寨旁修建一个篮球场,方面村民参与体育活动。县乡村振兴局 0.1071 40 财政资金 6 停车场 全村共规划 3 处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并配备不少于 10%充电桩。县交通局 0.26 100 财政资金 7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停车场新增 9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4.5 财政资金 8 基础设施项目 维修通组路 维修笋屯大寨至满寨通组道104、路、修复螃蟹甲组旁高速高架桥下一段损毁道路。县交通局 1.01km 60 财政资金 9 新建、硬化入户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0 条入户路,总长度 2.77km。县乡村振兴局 2.77km 100 财政资金 10 西环路二期 敦寨村西环路二期,总长度 1.64km,宽 30 米。县交通局 4.6226 500 财政资金 11 给水工程 修建高位水池一座,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350 财政资金 12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局 220 财政资金 13 电力工程 梨子坪变至铜鼓变 35kV 线路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105、 1190 财政资金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300 财政资金 15 水利工程项目 锦屏县代冲溪水库 黔东南州清水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修建代冲溪水库及配套设施。县水务局 26 500 财政资金 16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106、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财政资金 17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村局 110 财政资金 3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8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7 条产业路,总长度 9.25km。县乡村振兴局 9.25km 400 财政资金107、 19 产业晒坝 全村新增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1564 20 财政资金 20 产业发展项目 农家乐 在里镇距离适中地方建一座农家乐,促进村民增收。县乡村振兴局 0.1088 社会资金 21 养殖厂 建设养殖厂,主要包括养牛和养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村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 17.8267 社会资金 22 敦寨镇工业扩大 在敦寨村工业园区北部和南部,分别规划一处工业用地,发展当地经济。县乡村振兴局 7.0288 社会资金 23 页岩矿开采 锦屏县敦寨镇江家桥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县自然资源局 1.2405 社会资金 24 修建敦寨镇弃108、土场 梨子坪寨北部修建一个弃土场,以完善敦寨镇工业结构。县自然资源局 社会资金 32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娃寨(笋屯 8、9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螃蟹甲(笋屯 10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小冲寨(笋屯 7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9 满寨(笋屯 5、6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0 笋屯大寨(1.2.3.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1 赖寨(敦寨 6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2 梨子坪(敦寨109、 11.12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3 大拱桥(敦寨 5.8.10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4 培寨 1.2.3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5 培寨 4.6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6 大车湾(培寨 1.3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村庄规划(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110、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111、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 第七章第七章 生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112、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9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9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4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4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5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5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5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5 第 40113、 条 规划后期管理.25 附 表.27 图 件.34 附 件.46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114、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1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116、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117、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8、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119、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120、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121、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由于辖区内原雷屯村已通过“特田“项目进行规划,不参与本次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雷屯村(原帮寨村、三合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992.5033 公顷,下辖 6 个自然寨122、 11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雷屯村为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123、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将由原雷屯村、帮寨村、三合村合并组成的雷屯大村,发展为更加紧密的整体,以“秀丽田园和美雷屯”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 4 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稻田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原始森林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124、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125、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雷屯村规划指标表雷屯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312 2684 372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549 668 150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25.5021 225.5021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3.6115 3.6115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270.7491 270.7491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8.5875 37.5985-0.9890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126、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6.5187 29.4834 2.9647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60%100%4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549 户 2312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雷屯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127、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40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684 人。5 (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6.0590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雷屯村 119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2128、023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雷屯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225.5021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雷屯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232.5511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4683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129、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230.9258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0.2276 交通运输用地 0.077 公共设施用地 0.0063 留白 0.1253 合计 0.436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3.0321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447.4485 目标年耕地面积 232.579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5.5021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130、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25.5021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6 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131、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雷屯村村域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132、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992.5033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用地土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232.565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43%。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321.0040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2.34%,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2.2757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133、目标年林地面积为307.567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0.9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6.6682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751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8%,较基期年面积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43.3779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7.9068 公顷,主要增加农村道路和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42.4767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28%,较基期年减少 0.9890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134、施用地、留白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37.598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7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9890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2.4137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510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162 公 7 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 0.0950 公顷,减少交通场站用地 0.0267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393 公顷,新增特殊用地 0.0288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1.4517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544135、3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4.811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48%。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066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1%。(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1.148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15%。(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雷屯村 203 范围内非建保留 6.7835 公顷,203 范围外新增 2.8948公顷,合计 9.6783 公顷。故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4839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136、: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230.9258 23.27%232.5657 23.43%1.6399 园地 323.2797 32.57%321.0040 32.34%-2.2757 林地 314.2352 31.66%307.5670 30.99%-6.6682 草地 0.7519 0.08%0.7519 0.08%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22.3404 2.25%23.7461 2.39%1.4057 设施农用地 13.1307 1.32%19.631137、8 1.98%6.5011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904.6637 91.15%905.4523 91.23%0.7886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3.6115 0.36%3.6115 0.36%0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6.059 2.63%28.4727 2.87%2.413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597 0.05%1.0107 0.10%0.55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549 0.01%0.0387 0.00138、%-0.016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475 0.01%0.2425 0.02%0.095 工业用地 0.3992 0.04%0.3992 0.04%0 仓储用地 0.1468 0.01%0.1655 0.02%0.0187 交通场站用地 0.3243 0.03%0.2976 0.03%-0.0267 公用设施用地 0.1717 0.02%0.211 0.02%0.0393 特殊用地 0.1572 0.02%0.186 0.02%0.0288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6672 1.07%5.1229 0.52%-5.5443 留白用地 0 0.00%1.4517 0.15%1.139、4517 村庄用地村庄用地 38.5875 3.89%37.5985 3.79%-0.989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4.8118 0.48%4.8118 0.48%0 其他建设用地 0.0664 0.01%0.0664 0.01%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43.4657 4.38%42.4767 4.28%-0.9890 陆地水域 25.2962 2.55%25.8678 2.61%0.5716 其他土地 15.4662 1.56%15.2808 1.54%-0.1854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992.5033 100.00%992.5033 100.00%0 注:机动指标 0.4839 公140、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 8 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141、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0%。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1.5389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19%。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40.549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24.24%。主要分布在村寨中部和东部平原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142、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37.598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79%。(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85.1675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8.88%。(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87.648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8.91%。(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948 号)、自然资源143、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144、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 9 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145、控 规划预留 0.4839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4839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146、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147、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规划硬化村庄未硬化的宅间路。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约 3.5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3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此外,也可利用新规划产业晒坝和活148、动广场等7处,作为临时停车点。10 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雷屯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684 人,总用水量为 214.72m3/天,各自然村寨均有高位水池沉淀过滤山泉水,供村民日常生活使用,现状供水能够基本满足村民使用。雷屯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149、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71.776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全村维修污水管道,连接污水处理池,完善全村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150、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雷屯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基本覆盖;在村域内更新损坏太阳能路灯 200盏,对老旧电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151、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目前,全村的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已能满足村民需求。在三合村看寨组、帮寨组组聚居地各规划修建 1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11 (一)文化活动设施 在雷屯村委会设置戏台及活动广场,152、为村民文娱活动提供空间,占地面积 1603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雷屯村委会综合楼内,已设置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此外,在上帮寨(帮寨村 2组)新修 1 处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三)终身教育设施 雷屯村内的小学均以废弃闲置。(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内各卫生室。在架寨(三合村 5-7 组)改建原村委会为卫生室,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号序153、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行政管理 新修村委会 0.0340 结合现状建设 为村民提供养老等资讯以及 上帮寨 序号序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2 文化活动 合约食堂 0.1609 结合现状建设 承办酒席,道德讲堂,民主议事 帮寨、螺丝田、看寨、江口屯、架寨 3 老年活动室 0.0330 结合现状建设 为村中老人提供活动、休闲场所 螺丝田、看寨 4 观景平台 0.0288 规划新增 为村民及游客提供安全的观赏风景的场所 架寨 154、5 文化广场 0.2768 规划新增 为村民提供休闲、健身的场所 看寨、江口屯、架寨 6 凉亭、长廊 0.0289 规划新增 提供议事、休闲、纳凉等场所 螺丝田、看寨 7 商业服务 石斛销售点 0.0950 规划新增 为村民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 架寨 8 市政及其他 卫生室 0.0090 结合现状建设 改建原村委会为卫生室,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架寨 9 停车场 0.1501 规划新增 为雷屯村提供停车服务 看寨、江口屯、架寨 10 洗衣台 0.0080 结合现状建设 为村民生活提供便利 帮寨 11 公共厕所 0.0031 规划新增 满足村民环境卫生需求 帮寨 12 高位水池 0.0199 规155、划新增 为村民生活提供充足水源 螺丝田、架寨 13 污水处理池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看寨、江口屯、架寨 14 农业设施建设 6.2886 规划新增 为雷屯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螺丝田、架寨 15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维护路灯 200盏 全村 16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2 序号序号 要素分要素分项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7 公共安全设施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156、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 18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9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157、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5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158、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159、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13 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160、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161、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162、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163、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14 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雷屯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164、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23.6503公顷的河流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6.9654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150.6279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165、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新修水渠、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拟对全村 447.4485 公顷的农用地进行开发,将部分园地、林地开发未耕地,大大提升本村的耕地面积,增加粮166、食产量,有效弥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15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167、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2 非物质 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特色民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 3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168、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169、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16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170、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雷屯村现有 6 个集中的自然村,11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雷屯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37.5985 公顷 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171、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雷屯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7.598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9.4834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387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2425 公顷,工业用地 0.3992 公顷,仓储用地 0.1655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976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110 公顷,特殊用地 0.1860 公顷,留白用地 1.4517 公顷。表表172、 9 9.1.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规划基期年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积增减 面面 积积 面面 积积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6.059 28.4727 2.413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597 1.0107 0.55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549 0.0387-0.016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475 0.2425 0.095 工业用地 0.3992 0.3992 0 仓储用地 0.1468 0.1655 0.0187 交通场站用地 0.3243 0.2976-0.0267 173、公用设施用地 0.1717 0.211 0.0393 特殊用地 0.1572 0.186 0.0288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6672 5.1229-5.5443 留白用地 0 1.4517 1.4517 村庄用地村庄用地 38.5875 37.5985-0.9890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帮寨居民点 帮寨居民点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9453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8316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 152 平方米;1 座公共厕所,占地 31 平方米,将实际为洗衣台174、的特殊用地,占地 80 平方米,调整为农 17 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留白用地 1967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上帮寨居民点 上帮寨属于特色保护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3.2638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62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村委会,共占地 340 平方米,规划留白用地3370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3.螺丝田居民点 螺丝田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5447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69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老年活动室,占地 90 平175、方米;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 211 平方米;新增 1 座高位水池,占地 100 平方米;规划留白用地 3106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看寨居民点 看寨居民点是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6.370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470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 163 平方米;新增 1 处文化广场,占地 822 平方米;新增 1 处老年活动室,占地 240 平方米;新建 2处长廊,共占地 260 平方米;新增 1 处停车场,占地 590 平方米;新增 1座污水处理池,占地 88 平方米,完善居民点生活176、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规划留白用地 1096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5.江口屯居民点 江口屯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7.075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154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文化广场,占地 621 平方米;新增 1 座合约食堂,占地 1011 平方米;新增 1 处停车场,占地 293 平方米;新增 1 座污水处理池,占地 29 平方米,完善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固化留白用地 1006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6.架寨居民点 架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77、9.2393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0978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间卫生室,占地 90 平方米;新增 1 处文化广场,占地 1325 平方米;新增 1 座合约食堂,占地 71 平方米;新增 1 处观景平台,占地 288 平方米,新增 1 处石斛推介销售区,占地 950 平方米;新增 1 座高位水池,占地 99 平方米;新增 1 座污水处理池,占地 73 平方米,完善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规划留白用地 3993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集中居民区外零散宅基地共 1.1587 公顷。(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178、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18 (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179、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180、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181、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19 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6658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表表 9.2 9.2 主要主要经营182、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 商业用地(0901)2666.14 2.0 24 米 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 工业用地(1001)3992.05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183、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184、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185、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雷屯村的村容村貌。20 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186、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187、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188、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7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6.76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25.5021 375 财政资金 2 农房项目 189、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0.9985 社会资金 3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卫生室 在架寨改建闲置小学为卫生室。县卫健局 0.0090 5 财政资金 4 村委会 上帮寨新增 1 处村委会办公场所。镇政府 0.0340 10 财政资金 5 合约食堂 为游客、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镇政府 0.0380 财政资金 6 老年活动室 新增 3 个老年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等活动。县文广局 0.0330 20 财政资金 7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50 平方米。县乡村振兴局 0.0031 5 财政资金 8 文化广场 新增190、 1 个文化公园,2 个文化广场,2 个健身广场 县文广局 0.2768 85 财政资金 9 观景台 架寨新增 1 个观景台 县文广局 0.0288 5 财政资金 10 停车场 新增 3 个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 0.1501 15 财政资金 22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1 长廊 看寨新增 2 个长廊,提供村民休闲,议事。镇政府 0.0260 15 财政资金 12 基础设施项目 给水工程 新增 2 个高位水池。县水务局 0.0199 20 财政资191、金 13 电力工程 迁改弱电线路,新增路灯 200 盏,维护路灯 195盏。县供电局 60 财政资金 14 产业路与通户路 新增产业路 3.1km,新增通户路 0.2km,维修道路0.2km。县乡村振兴局 3.5km 财政资金 15 防洪项目 建设防洪堤 10.1km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0.1km 财政资金 16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 5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45 财政资金 17 商业服务项目 农商项目 石斛产业推介 县乡村振兴局 0.0951 15 财政资金192、+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15 财政资金 19 产业发展 鱼苗基地项目 新增 1 个鱼苗繁育基地,扩建 1 处原有鱼苗基地,县乡村振兴局 0.3020 150 财政资金 20 蔬菜种植项目 新增 1 个蔬菜种植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5.0001 10 财政资金 21 水果种植项目 新增 1 个水果种植基地,新增 2 个水果种植配套设施用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0.7000 450 财政资金 22 石斛产业园项目 新增石斛种植产业园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8036 300 财政资金 23 农业设施193、配套项目 产业晒坝 新增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5238 100 财政资金 24 禽畜养殖项目 新增 1 个禽畜养殖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156 6 财政资金 25 仓库 果蔬种植存储仓库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188 5 财政资金 23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26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194、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132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7 排污系统改造 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220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20432043 24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195、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敦寨镇人民政府指导雷屯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196、。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雷屯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197、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雷屯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5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198、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最多三层;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199、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公山古树,禁止砍伐;风景林木,世代培护;村寨古物,共同保护;林木采伐,获批办证;预期未清,违约处罚;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精神文明,健康向上;迷信偷盗,司法处理;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200、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26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201、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7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312 2684 372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549 668 119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25.5021 225.5021202、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3.6115 3.6115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270.7491 270.7491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8.5875 37.5985-0.9890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6.5187 29.4834 2.9647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60%100%40%预期性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203、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230.9258 23.27%232.5657 23.43%1.6399 园地 323.2797 32.57%321.004 32.34%-2.2757 林地 314.2352 31.66%307.567 30.99%-6.6682 草地 0.7519 0.08%0.7519 0.08%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22.3404 2.25%23.7461 2.39%1.4057 设施农用地 13.1307 1.32%19.6318 1.98%6.5011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904.6637 91.15%9204、05.2665 91.21%0.6028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3.6115 0.36%3.6115 0.36%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6.059 2.63%28.4727 2.87%2.413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597 0.05%1.0107 0.10%0.55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549 0.01%0.0387 0.00%-0.016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1475 0.01%0.2425 0.02%0.095 工业用地 0.3992 0.04%0.3992 0.04%0 仓储用地 0.1468 0.01%0.1655 0.02%0.0187205、 交通场站用地 0.3243 0.03%0.2976 0.03%-0.0267 公用设施用地 0.1717 0.02%0.211 0.02%0.0393 特殊用地 0.1572 0.02%0.186 0.02%0.0288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6672 1.07%5.1229 0.52%-5.5443 留白用地 0 0.00%1.4517 0.15%1.4517 村庄用地村庄用地 38.5875 3.89%37.5985 3.79%-0.98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4.8118 0.48%4.8118 0.48%0 其他建设用地 0.0664 0.01%0.0664 0.01%206、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43.4657 4.38%42.4767 4.28%-0.989 陆地水域 25.2962 2.55%25.8678 2.61%0.5716 其他土地 15.4662 1.56%15.2808 1.54%-0.1854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992.5033 100.00%992.5033 100.00%0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207、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225.5021 公顷 225.5021 2023-2025 土地整治开放项目 拟对园地、林地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447.4485 2023-2025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23.6503 2023-2035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26.9654 2023-2035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208、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6.76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25.5021 375 财政资金 2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0.9985 社会资金 3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卫生室 在架寨改建闲置小学为卫生室。县卫健局 0.0090 5209、 财政资金 4 村委会 上帮寨新增 1 处村委会办公场所。镇政府 0.0340 10 财政资金 5 合约食堂 为游客、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镇政府 0.0380 财政资金 6 老年活动室 新增 3 个老年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等活动。县文广局 0.0330 20 财政资金 7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50 平方米。县乡村振兴局 0.0031 5 财政资金 8 文化广场 新增 1 个文化公园,2 个文化广场,2 个健身广场 县文广局 0.2768 85 财政资金 9 观景台 架寨新增 1 个观景台 县文广局 0.0288 5 财政资金 10 停车场 新增 210、3 个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 0.1501 15 财政资金 11 长廊 看寨新增 2 个长廊,提供村民休闲,议事。镇政府 0.0260 15 财政资金 12 基础设施项目 给水工程 新增 2 个高位水池。县水务局 0.0199 20 财政资金 13 电力工程 迁改弱电线路,新增路灯 200 盏,维护路灯 195盏。县供电局 60 财政资金 14 产业路与通户路 新增产业路 3.1km,新增通户路 0.2km,维修道路0.2km。县乡村振兴局 3.5km 财政资金 15 防洪项目 建设防洪堤 10.1km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0.1km 财政资金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211、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6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 5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45 财政资金 17 商业服务项目 农商项目 石斛产业推介 县乡村振兴局 0.0951 15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8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15 财政资金 19 产业发展 鱼苗基地项目 新增 1 个鱼苗繁育基地,扩建 1 处原有鱼苗基地212、,县乡村振兴局 0.3020 150 财政资金 20 蔬菜种植项目 新增 1 个蔬菜种植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5.0001 10 财政资金 21 水果种植项目 新增 1 个水果种植基地,新增 2 个水果种植配套设施用地。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0.7000 450 财政资金 22 石斛产业园项目 新增石斛种植产业园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8036 300 财政资金 23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产业晒坝 新增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5238 100 财政资金 24 禽畜养殖项目 新增 1 个禽畜养殖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县213、乡村振兴局 0.0156 6 财政资金 25 仓库 果蔬种植存储仓库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188 5 财政资金 26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132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7 排污系统改造 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220 财政资金 合计合计 2043214、2043 34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帮寨 1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帮寨 2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帮寨 3、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9 三合 1、2 组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0 三合 3、4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1 三合 5-7 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庄规划(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215、然资源局 敦寨镇人民政府敦寨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庄规划(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216、.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 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217、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 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 近期实218、施项目安排.20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2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 表.25 图 件.30 附 件.31 附件 1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2 附件 2 敦寨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意见.34 附件 3 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8 附件 4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9 附件 5 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4 1 第一219、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220、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221、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2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223、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224、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5、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226、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227、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龙池村(龙池村、罗丹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307.6477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龙池村(龙池村、罗丹村)全域国土空间去除城镇用地后的面积为 1305.5133 公顷,下辖 3 个自然村寨 10 个村民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228、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龙池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将龙池村、原罗丹村结合为统一229、整体,以“水果公园田园龙池”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水 4 果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230、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龙池村规划指标表龙池村231、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188 2661 473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550 685 13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4.9142 24.9142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65.0223 165.022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1.6284 2.1344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92.4081 192.4081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8.7407 37.387-1.353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3.6691 27.0398232、 3.3707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70%10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90%5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550 户 2188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龙池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233、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358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661 人。5 (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3.0004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龙池村 13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列(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2295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23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龙池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65.0223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龙池村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170.9025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7662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70.9025 村庄235、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1.144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138 公用设施用地 0.0099 工矿用地 0.0645 留白用地 0.5333 合计 1.766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046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589.1791 目标年耕地面积 170.9025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65.0223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236、)、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65.0223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6 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37、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龙池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4.9142 公顷,仅占村域面积的 1.91%,均为水冲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238、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307.647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保持不变,耕地面积为 170.902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3.07%。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502.226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8.41%,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3.5945 公顷。3.林地。严格239、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511.102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9.0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1.4095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保持不变,草地面积为 0.5856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4%。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1.2087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2.5703 公顷,主要增加为农村道路、农业设施附属和产业晒坝。(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59.237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53%,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240、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37.38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86%,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3537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3.3292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415 公顷、新增社会福利用地 0.3676 公顷、新增工矿 7 用地0.1447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0.3714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0.1954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5333 公顷、退出农村道路 0.6803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6.3103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18.515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42%。241、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3.334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25%。(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0.25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08%。(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龙池村 203 范围内非建保留 3.3552 公顷,203 范围外新增 2.8444公顷,合计 6.1987 公顷。故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31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242、积增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70.9025 13.07%170.9025 13.07%0 园地 505.8213 38.68%502.2268 38.41%-3.5945 林地 509.6926 38.98%511.1021 39.09%1.4095 草地 0.5856 0.04%0.5856 0.04%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5.91 1.22%16.2189 1.24%0.3089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1.798 0.14%1.9197 0.15%0.1217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9304 0.07%3.0701 0.23%2.1397 农243、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1205.6404 92.20%1206.0257 92.23%0.3853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 2.1344 0.16%2.1344 0.16%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3.0004 1.76%26.3296 2.01%3.3292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687 0.05%0.7102 0.05%0.04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226 0.02%0.226 0.02%0 教育用地 0.878244、 0.07%0.8515 0.07%-0.0265 社会福利用地 0 0.00%0.3676 0.03%0.3676 商业服务业用地 0.6047 0.05%0.6047 0.05%0 工矿用地 4.5525 0.35%4.6972 0.36%0.1447 仓储用地 0.2415 0.02%0.2415 0.02%0 交通运输用地 0.0755 0.01%0.4469 0.03%0.3714 公用设施用地 0.3578 0.03%0.5532 0.04%0.195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1248 0.01%0.1248 0.01%0 特殊用地 0.086 0.01%0.086 0.01%0245、 留白用地 0 0.00%0.5333 0.04%0.53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9248 0.61%1.6145 0.12%-6.3103 合计合计 38.7407 2.96%37.387 2.86%-1.353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8.5158 1.42%18.5158 1.42%0 其他建设用地 2.4239 0.19%3.3344 0.25%0.9105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59.6804 4.56%59.2372 4.53%-0.4432 陆地水域 16.4826 1.26%16.4539 1.26%-0.0287 其他土地 23.7099 1.81%23.246、7965 1.82%0.0866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307.6477 100.00%1307.6477 100.00%0 注:机动指标 0.31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247、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 8 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24.914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91%,主要分布在村域西北部的水冲溪水库附近。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54.943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1.87%。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248、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87.6005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4.37%。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37.38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86%。(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85.205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7.17%。(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15.462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1.82%。(249、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250、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251、。9 (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0.31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1 公顷;(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252、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253、。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3.96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254、晒坝规划 3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龙池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 1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661 人,总用水量为 212.88m3/天,村寨采用管网供水,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龙池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255、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70.304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仅在村委会路西 200 米处路口补充修建 1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256、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龙池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6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257、,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龙池大寨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保留龙池、罗丹现状活动258、广场。(二)社会福利设施 保留龙池村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 11 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三)终身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龙池小学。(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龙池村卫生室、罗丹寨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龙池村村委会综合楼,罗丹寨党群服务中心,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要要素素分分项项 序序号号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养老服务 1 老年活动室 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 龙池 2 老年人日间259、照料中心 0.3676 规划新增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龙池 文化活动 3 文化活动室 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 龙池 4 活动广场 0.6 结合村委会设置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 龙池、罗丹 5 合约食堂 0.04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操办红白喜事 罗丹、田坝头 市政及其他 7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 8 污水处理池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龙池 9 农业设施建设 0.2 规划新增 为龙池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260、保鲜储存场所等。全村 10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60 盏 全村 公共安全设施 11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2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 13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4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261、: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 2 座消防水池,以满足村内消防用水需求。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262、,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12 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6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263、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264、;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265、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266、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1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267、,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268、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龙池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13.9858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24.269、7951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165.0223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14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9 条,宽 3.5 米,总长 9.4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270、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271、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罗氏宗祠、刘氏宗祠 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 2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3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 4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272、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273、 15 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274、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龙池村现有 3 个集中的自然寨,10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龙池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37.387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275、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龙池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7.387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7.0398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451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6047 公顷,工矿用地 4.6972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2415 公顷,交通276、运输用地 0.4469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5532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248 公顷,特殊用地 0.086 公顷,留白用地 05333 公顷,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1.6145 公顷。16 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庄村庄建设建设用地用地 一级类一级类 二级类二级类 基期年基期年(公顷)(公顷)目标年(公目标年(公顷)顷)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积增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3.0004 26.3296 3.329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687 0.7102 0.04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226 0.226 0 277、教育用地 0.878 0.8515-0.0265 社会福利用地 0 0.3676 0.3676 商业服务业用地 0.6047 0.6047 0 工矿用地 4.5525 4.6972 0.1447 仓储用地 0.2415 0.2415 0 交通运输用地 0.0755 0.4469 0.3714 公用设施用地 0.3578 0.5532 0.195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1248 0.1248 0 特殊用地 0.086 0.086 0 留白用地 0 0.5333 0.53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9248 1.6145-6.3103 村庄用地村庄用地 38.740738.740278、7 37.3837.387 7-1.351.353 37 7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龙池居民点 龙池居民点是村委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1.0043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0579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占地约 3676 平方米;新建 1 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占地约 730 平方米;新建木材加工厂一处,占地约 1000 平方米;新增 1 座公共厕所,1 处公用设施用地,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罗丹居民点 罗丹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279、设边界 4.335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2232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约 245 平方米,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1 处产业晒坝,规划留白用地 863 平方米。保留原有罗丹卫生所、文化广场、休憩凉亭以及变压器等其他基础设施。3.田坝头居民点 田坝头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4.3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428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约 138 平方米,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新增 1 处变压器,保留原有休憩凉亭等其他基础设施。4.钟形坡居民点 钟形坡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28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7.696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6197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产业晒坝一处,占地约 1300 平方米;新建冷库一处约 500 平方米,新增 1 处公用设施用地,新增 1 处垃圾收集点,保留文化广场、物流仓储等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7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281、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282、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283、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284、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18 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1447 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表表 9.2 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1447.07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285、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286、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287、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 19 改善龙池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288、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289、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290、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0 个项目。表表 12.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291、土空间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9.4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65.0223 58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429.3422 411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5 户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1.1104 社会资金 4 农房风貌改建项目 统一改造292、村内农房风貌 县住建局 1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2 座,为游客、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敦寨镇政府 0.0415 160 财政资金 6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100 平方米/座。县乡村振兴局 0.0099 15 财政资金 7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提供全面、个性化的照料,减轻家庭照料者负担,让村里老人度过有品质的日间时光。县乡村振兴局 0.3676 380 财政资金 8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路修复 修复龙池组内硬化路面约 300 米。县乡村振兴局 10 财政资金 9 串户路改扩建工程 293、硬化龙池组内串户路;新修其他串户路。县乡村振兴局 80 财政资金 10 产业道路改扩建工程 硬化部分产业道路,满足村民出行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11 防洪工程 沿河两岸修建防洪堤,维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利局、敦寨镇政府 1600 财政资金 12 排水工程 维修原有排水管道,新修串户路旁排水管道及全村剩余未覆盖部分排水管道。县水务局 180 财政资金 13 电力工程 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约 60 盏及维护路灯约 18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180 财政资金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294、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70 财政资金 15 产业晒坝 新增 3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2876 120 财政资金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6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冷库 新增农产品冷库 1 个,供村民储藏粮食和农副产品。县乡村振兴局 0.0455 财政资金 17 养牛场 岩亮边采矿用地旁规划一处养牛场,助力乡村振兴。县乡村振兴局295、 2.1397 社会资金 18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 58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9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一座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10 20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建设木材加工厂,助力乡村振兴,提高村民收益。县农业296、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992 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9725 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敦寨镇人民政府指导龙池村成立推进规划实297、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龙池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298、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水果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龙池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299、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3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300、;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301、。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302、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 24 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6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1303、88 2661 473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550 685 13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4.9142 24.9142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65.0223 165.0223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1344 2.1344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92.4081 192.4081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8.7407 37.387-1.353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23.6691 27.0398 3.3707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70304、%10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40%90%50%预期性 27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70.9025 13.07%170.9025 13.07%0 园地 505.8213 38.68%502.2268 38.41%-3.5945 林地 509.6926 38.98%511.1021 39.09%1.4095 草地 0.5856 0.04%0.5856 0.04%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5.91 1.305、22%16.2189 1.24%0.3089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1.798 0.14%1.9197 0.15%0.1217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0.9304 0.07%3.0701 0.23%2.1397 农用地合计 1205.6404 92.20%1206.0257 92.23%0.3853 城镇用地 2.1344 0.16%2.1344 0.16%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3.0004 1.76%26.3296 2.01%3.329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687 0.05%0.7102 0.05%0.04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226 0.02306、%0.226 0.02%0 教育用地 0.878 0.07%0.8515 0.07%-0.0265 社会福利用地 0 0.00%0.3676 0.03%0.3676 商业服务业用地 0.6047 0.05%0.6047 0.05%0 工矿用地 4.5525 0.35%4.6972 0.36%0.1447 仓储用地 0.2415 0.02%0.2415 0.02%0 交通运输用地 0.0755 0.01%0.4469 0.03%0.3714 公用设施用地 0.3578 0.03%0.5532 0.04%0.195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1248 0.01%0.1248 0.01%0 特殊用地307、 0.086 0.01%0.086 0.01%0 留白用地 0 0.00%0.5333 0.04%0.53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9248 0.61%1.6145 0.12%-6.3103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38.7407 2.96%37.387 2.86%-1.353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8.5158 1.42%18.5158 1.42%0 其他建设用地 2.4239 0.19%3.3344 0.25%0.9105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59.6804 4.56%59.2372 4.53%-0.4432 陆地水域 16.4826 1.26%16.4539 1.308、26%-0.0287 其他土地 23.7099 1.81%23.7965 1.82%0.0866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307.6477 100.00%1307.6477 100.00%0 28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9.4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309、165.0223 2023-2035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232.8671 2023-2035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13.9858 2023-2035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224.7951 2023-2035 29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310、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9.4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65.0223 58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429.3422 411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45 户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1.1104 社会资金 4 农房风貌改建项目 统一改造村内农房风貌 县住建局 311、1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合约食堂 新增合约食堂 2 座,为游客、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敦寨镇政府 0.0415 160 财政资金 6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 100 平方米/座。县乡村振兴局 0.0099 15 财政资金 7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处,提供全面、个性化的照料,减轻家庭照料者负担,让村里老人度过有品质的日间时光。县乡村振兴局 0.3676 380 财政资金 8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路修复 修复龙池组内硬化路面约 300 米。县乡村振兴局 10 财政资金 9 串户路改扩建工程 硬化龙池组内串户路;新修312、其他串户路。县乡村振兴局 80 财政资金 10 产业道路改扩建工程 硬化部分产业道路,满足村民出行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11 防洪工程 沿河两岸修建防洪堤,维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利局、敦寨镇政府 1600 财政资金 12 排水工程 维修原有排水管道,新修串户路旁排水管道及全村剩余未覆盖部分排水管道。县水务局 180 财政资金 13 电力工程 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约 60 盏及维护路灯约 18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180 财政资金 14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313、m。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70 财政资金 15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产业晒坝 新增 3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2876 120 财政资金 16 冷库 新增农产品冷库 1 个,供村民储藏粮食和农副产品。县乡村振兴局 0.0455 财政资金 17 养牛场 岩亮边采矿用地旁规划一处养牛场,助力乡村振兴。县乡村振兴局 2.1397 社会资金 18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314、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 58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9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一座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10 20 产业发展项目 木材加工厂 建设木材加工厂,助力乡村振兴,提高村民收益。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992 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9725 30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315、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龙池北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龙池南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罗丹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9 田坝头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0 钟形坡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敦寨镇锦屏县敦寨镇平江平江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敦寨镇人民政府敦寨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敦寨镇锦屏县敦寨镇平江平江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316、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317、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318、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319、.20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 表.26 图 件.33 附 件.42 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第 1 条规划背景条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320、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敦寨镇平江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敦寨镇平江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规划依据条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321、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322、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323、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324、);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325、.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326、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327、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328、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平江村村域面积为 2068.4997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平江村村域范围除去城镇用地范围,面积为 2066.1546 公顷,3 个自然寨 7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329、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平江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以“亲水休闲田园平江”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围绕水库亲水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4验、休闲郊游、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330、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331、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平江平江村规划指标表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4491692243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644256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31.9824131.9824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34502.345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45.1209145.1209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332、规模(公顷)20.685220.69100.0058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4.276515.60901.332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40%70%3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20%60%4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64 户 1449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平江村的人口自然333、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5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526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692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4.2765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平江村 61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10370 平方米。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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