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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17页)
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1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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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52929 2024-07-29 217页 302.78MB
1、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大同乡人民政府大同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212 月月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2、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3、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15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4、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16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20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222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第 40 条 5、规划后期管理.23附表.25图件.31附件.39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6、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7、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2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9、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11、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3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12、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13、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平阳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746.2728 公顷,下辖 8 个自然寨 8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14、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平阳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历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平阳村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15、文优势、产业4优势,打造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于一体的现代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16、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平阳村规划指标表平阳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4911690199预期性户籍户数规17、模(户)3464055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4.429514.429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9.071229.071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7.41717.4171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37.804237.8042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36208.71210.3500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24237.32991.0876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城镇18、开发边界内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46 户 1491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平阳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558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690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19、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9.9747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3.7324 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6.2423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平阳村 41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697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20、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平阳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37.8042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平阳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37.8873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9589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330公顷。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37.8873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7448农村社区服务用地0.0089城镇村道路用地0.1185留白用地021、.0868合计0.9589区域设施建设用地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1330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60.2142目标年耕地面积37.804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0712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22、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9.0712 公6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23、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平阳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429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93%。(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24、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746.2728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部分主要用于村庄建设,耕地面积为 37.836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07%。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2.050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27%,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132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25.409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3.80%,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0824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2222 公25、顷,占村域面积的 0.03%,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0766 公顷。5.湿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110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1%,较基期年面积无变化。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6.5353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3070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1.020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82%,较基期年增加 0.3850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7规划目标年村庄用26、地面积为 8.712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7%,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0.3500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0876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174 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 0.0191 公顷,新增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19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2567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0908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4.81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65%。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0713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1%。(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27、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3.088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11%。(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平阳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8.7121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0803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 积比 例面 积比 例耕地37.88735.08%37.83605.07%-0.0513园地2.03690.27%2.05010.27%0.0132林地625.327483.79%625.409883.80%0.0824草地0.29880.04%0.22220.03%-0.0728、66湿地0.11080.01%0.11080.01%0.0000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 积比 例面 积比 例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6.19040.83%6.26390.84%0.0736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1870.08%0.23820.03%-0.3805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03320.00%0.03320.00%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672.503590.11%672.164290.07%-0.339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7.41710.99%7.41710.99%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24230.829、4%7.32990.98%1.087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1740.00%0.01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8500.01%0.08500.01%0.0000体育用地0.04090.00%0.04090.01%0.0000工业用地0.47480.06%0.47480.06%0.000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9280.00%0.09280.01%0.0000交通运输用地0.16950.02%0.18860.03%0.0191城镇村道路用地0.00000.00%0.39190.05%0.3919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25670.17%0030、.00%-1.2567留白用地0.00000.00%0.09080.01%0.0908村庄用地村庄用地8.36201.12%8.71211.17%0.3500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82300.65%4.81970.65%-0.0033其他建设用地0.03300.00%0.07130.01%0.038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20.63512.77%21.02022.82%0.3850陆地水域35.58564.77%35.63854.78%0.0528其他土地17.54852.35%17.44992.34%-0.0986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746.2728100.00%746.2728100.0031、%0.0000注:机动指标 0.0803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8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32、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4.429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93%。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区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35.7108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79%。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1.5473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5.57%。主要沿村寨周边良田区域。4.城镇发展33、区:城镇发展区是为了满足各类城镇发展需求、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为目的而划定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7.4171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0.99%,主要为集镇范围。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8.712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17%。(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0.185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0.74%。(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558.2707 公顷,占村域34、国土面积的 74.81%。(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35、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36、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0803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0803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37、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38、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10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39、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附属设施已满足现状需求。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平阳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622 人,总用水量为 129.76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平阳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40、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103.81m3/天。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41、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平阳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新增一处通信基站,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 1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42、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11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结合各村庄文化活动设施现状,使用现有文化活动设施并新增 1 处文化活动室。(二)社会福利设施保留现状社会福利设施。(三)终身教育设施平阳村不独立设置幼儿园及小学,适龄儿童在大同乡集镇或锦屏县城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43、车。(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平阳村卫生院。(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公顷)(公顷)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全村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全村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02结合现状+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全村4活动广场0.01结合现状+规划新增44、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全村市政及其他5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6污水处理池结合现状建设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全村7社会停车场0.02结合现状建设方便车辆停放全村8锦屏县危桥改造0.11规划新增方便村民通行全村9农业设施建设规划新增为隆里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全村10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5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1错车道结合现状建设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2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13安全设施45、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4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12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46、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47、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48、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7.防火隔离:本村存在部分房屋为木结构房屋,火灾风险等级较大。规划在不影响村落传统格局肌理的前提下,开辟防火隔离带,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大于 3000 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2 米。防49、火隔离应充分利用原有河道、山体、耐火等级高的建构筑物等地形、地物,结合常年风向综合采取下列措施:(1)结合现有道路,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危房等措施开辟防火隔离带;(2)建筑呈阶梯布局的宜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带;(3)防火隔离带两侧房屋外墙应为不燃墙体或进行阻燃13处理。开辟防火隔离带确有困难的村寨,应采取砌筑与风貌协调的高出建筑物 5 米以上的防火墙、安装防火分隔水幕、实施阻燃处理等阻火措施,并在木结构房屋相邻面的屋檐设置简易灭火设施。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50、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51、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52、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14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53、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平阳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35.554、246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16.8127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29.0712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55、科技推广等措施;其中改质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 0.0832 公顷。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56、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813.4437 平方米。15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古树名木挂57、牌古树及古树群2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民俗3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58、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59、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6.16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平阳村现有 8 个集中的自然村,8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特色保护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60、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平阳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8.7121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平61、阳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8.7121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7.3473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259 公顷,工业用地 0.474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0928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0.1886 公顷,留白用地 0.0908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3919 公顷。表表9.19.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24237.32991.087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1740.0174公共管理与62、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8500.08500.0000体育用地0.04090.04090.0000工业用地0.47480.47480.000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9280.09280.0000交通运输用地0.16950.18860.0191城镇村道路用地0.00000.39190.3919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25670-1.2567留白用地0.00000.09080.0908村庄用地村庄用地8.36208.71210.3500(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平阳 1.2.3.4 组居民点平阳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63、.891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8226 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活动广场占地 174 平方米、停车场 190 平方米、危桥改造 1078 平方米等,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锦所 1.2.3.4 组等居民点锦所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8202 公顷,17规划新增宅基地 0.286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保留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64、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65、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66、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67、不少于 3 米。18(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68、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69、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70、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平阳村的村容村貌。19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71、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72、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73、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18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96.17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4 条,长 4.2km;新建农田灌74、溉水渠 6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5.0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坊(榨油房、打米房)新建榨油房、打米房一处县农业农村局0.027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3油茶加工厂新建油茶加工厂 1 处县乡村振兴局0.036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4茶叶种植基地规划产业种植基地县乡村振兴局5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包括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设施。县文广局财政资金6农房项目村民建房新增农村宅基地 16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46社会资金7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02200.00财政资金8活动广场举办各种村民75、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0.015.00财政资金9社会停车场新增社会停车场 2 处,便于居民生产生活,并根据村民生活需求,对应配建充电桩设备县乡村振兴局0.02财政资金10锦屏县危桥改造新增一座危桥改造县交通局0.11财政资金11晒谷坝新建晒谷坝 3 处县民政局0.3960.00财政资金2112基础设施项目高位水池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在平阳村二组新建高位水池 1 座 200m,在平阳三组与四组之间新建高位水池一座 80m。县水务局0.04100.00财政资金13提水泵房在大同中心小学偏东临近亮江河偏东新建提水泵房一座,在平阳三组临近亮江河新76、建提水泵房一座。县水务局财政资金14移动通信基站规划新增 1 处移动通信基站县通信管理局0.0280.00财政资金15生态步道增加休闲步道县文广局90.00财政资金16串户路维修并补齐串户路县民政局2.00财政资金17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1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77、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财政资金合计合计792.002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78、导小组。大同乡人民政府指导平阳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平阳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79、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平阳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80、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3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81、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82、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大同乡平阳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83、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4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6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84、规模(人)14911690199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464055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4.429514.429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9.071229.071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7.41717.4171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37.804237.8042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36208.71210.3500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24237.32991.0876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85、20.00%预期性27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 积比 例面 积比 例耕地37.88735.08%37.83605.07%-0.0513园地2.03690.27%2.05010.27%0.0132林地625.327483.79%625.409883.80%0.0824草地0.29880.04%0.22220.03%-0.0766湿地0.11080.01%0.11080.01%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6.19040.83%6.26390.84%0.0736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1870.08%0.86、23820.03%-0.3805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03320.00%0.03320.00%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672.503590.11%672.164290.07%-0.339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7.41710.99%7.41710.99%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24230.84%7.32990.98%1.0876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1740.00%0.01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8500.01%0.08500.01%0.0000体育用地0.04090.00%0.04090.0187、%0.0000工业用地0.47480.06%0.47480.06%0.000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9280.00%0.09280.01%0.0000交通运输用地0.16950.02%0.18860.03%0.0191城镇村道路用地0.00000.00%0.39190.05%0.3919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25670.17%00.00%-1.2567留白用地0.00000.00%0.09080.01%0.0908村庄用地村庄用地8.36201.12%8.71211.17%0.3500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82300.65%4.81970.65%-0.0033其他建设用地0.03388、00.00%0.07130.01%0.038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20.63512.77%21.02022.82%0.3850陆地水域35.58564.77%35.63854.78%0.0528其他土地17.54852.35%17.44992.34%-0.0986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746.2728100.00%746.2728100.00%0.000028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89、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29.0712 公顷,其中改质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 0.0832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长 1.5km并新建农田灌溉水渠。29.0712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35.5246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216.81272023-203529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公顷建设规模(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90、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96.17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4 条,长 4.2km;新建农田灌溉水渠 6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5.0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坊(榨油房、打米房)新建榨油房、打米房一处县农业农村局0.027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3油茶加工厂新建油茶加工厂 1 处县乡村振兴局0.036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4茶叶种植基地规划产业种植基地县乡村振兴局5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包括住宿、餐91、饮、娱乐、购物等设施。县文广局财政资金6农房项目村民建房新增农村宅基地 16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46社会资金7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02200.00财政资金8活动广场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县文广局0.015.00财政资金9社会停车场新增社会停车场 2 处,便于居民生产生活,并根据村民生活需求,对应配建充电桩设备县乡村振兴局0.02财政资金10锦屏县危桥改造新增一座危桥改造县交通局0.11财政资金11晒谷坝新建晒谷坝 3 处县民政局0.3960.00财政资金12基础设施项目高位水池通过92、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在平阳村二组新建高位水池 1 座 200m,在平阳三组与四组之间新建高位水池一座 80m。县水务局0.04100.00财政资金13提水泵房在大同中心小学偏东临近亮江河偏东新建提水泵房一座,在平阳三组临近亮江河新建提水泵房一座。县水务局财政资金14移动通信基站规划新增 1 处移动通信基站县通信管理局0.0280.00财政资金15生态步道增加休闲步道县文广局90.00财政资金16串户路维修并补齐串户路县民政局2.00财政资金3017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93、局财政资金1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政府财政资金合计合计792.0031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平阳村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23334394、5363738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稳江村大同乡稳江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大同乡大同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稳江村大同乡稳江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95、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3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8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96、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97、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2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附表表.298、5图图件件.31附附件件.32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大同乡稳江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99、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大同乡稳江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100、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10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2、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103、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104、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105、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106、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稳江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465.2555公顷,下辖 6 个自然寨 15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107、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稳江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着力打造精品特色生态果园、生态鹅养殖园等示范点。聚焦农旅融合,发展“花果经济”。以产业为抓手,以项目为依托,实现产业特而强、旅游精而美,奋力打造“锦屏城郊乡村振兴一体化先行示范片”108、样板区。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4(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109、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稳江村稳江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350248513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5073118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3.46921110、03.469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7.8985107.898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19.8271119.8271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031327.9091-6.122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039023.63275.5937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550 户 2350 人,规划111、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稳江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407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555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7.830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稳江村(含普西片区)130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112、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221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稳江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19.8271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稳江村规划基期年耕地113、面积为 120.2913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7031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20.2913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1.5617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743教育用地0.3479公用设施用地0.0167公路用地0.0706留白用地0.4318合计合计2.703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267.6249目标年耕地面积121.673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7.8985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114、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07.8985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115、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稳江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3.469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06%。(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11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465.2555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耕地面积为121.513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29%。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2.7031 公顷,落实117、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11.5586 公顷,规划期内能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升。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220.01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02%,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2524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968.367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6.0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0200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734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5%,与基期年保持不变。5.湿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145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1%,与基期年保持不变。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118、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9.3011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4.7248 公顷,主要增加产业路和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7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55.8159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81%,较基期年减少 6.1600 公顷,减少部分主要为现状村庄建设用地(203 打开)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7.909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90%,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6.1222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4.7750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187 119、公顷,教育用地 0.5101 公顷,商业用地 0.1254公顷,公路用地 0.2201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2817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831 公顷;减少机关团体用地 0.1329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1526 公顷,特殊用地 0.0477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3.2852 公顷;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保持不变。规划新增留白用地 0.6456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7.759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89%。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147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1%。(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120、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79.357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42%。(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稳江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7.9091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3582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20.29138.21121.51378.291.2224园地220.272115.03220.019715.02-0.2524林地968.38716121、6.09968.367266.09-0.0200草地0.73430.050.73430.050湿地0.14580.010.14580.01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3.93540.9516.86811.152.9328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01.61960.111.6196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4090.040.81340.06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324.406990.391330.081890.775.6749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7.83081.2222.60581.544.775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0820.011.02690.070.818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122、关团体用地0.13290.0100.00-0.1329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22500.020.73500.050.5101商业用地0.07660.010.20200.010.1254工业用地1.51620.101.51620.100物流仓储用地0.20850.010.20850.010公路用地00.000.22010.020.2201城镇村道路用地0.20490.000.05240.00-0.1526交通场站用地0.07910.010.36080.020.2817公用设施用地0.12680.010.21000.010.0831广场用地0.08940.010.12590.0123、10.0365特殊用地0.04770.0000-0.0477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28520.9100-13.2852留白用地000.64560.040.6456村庄用地村庄用地34.03132.3227.90911.90-6.122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7.40141.8727.75911.890.3577其他建设用地0.54320.040.14770.01-0.3955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1.97594.2355.81593.81-6.1600陆地水域37.39132.5537.40112.550.0098其他土地41.48142.8341.95672.860.4753村124、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465.2555100.001465.2555100.000注:机动指标 0.3582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8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125、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03.469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7.06%,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37.538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56%。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41.8277 126、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9.68%。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7.909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90%。(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09.846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4.3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944.801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6.48%。(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127、: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128、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9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129、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3582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582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130、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131、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12.7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10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132、和晒坝设置 3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稳江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555 人,总用水量为 204.40m3/天,村庄内已建有 3 个高位水池,规划在稳江老寨分散新增 2 个高位水池满足村民使用。稳江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133、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63.52m3/天。分别在稳江大寨、普西大寨建设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规划新建排水管网约 5 公里,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134、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稳江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3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135、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稳江和普西分别规划 1 座污水处理池。此外,全村各自然寨规划消防高位水池共 6 座(50m/座),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11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136、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稳江大寨、普西大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4735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普西大寨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146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保留稳江小学、普西小学及幼儿园;新增稳江幼儿园 1 所(3-6 班),占地面积 2924 平方米。(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稳江村委会综合楼和普西管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137、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0.0146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稳江大寨、普西大寨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0146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稳江大寨、普西大寨终身教育3幼儿园0.2924规划新增保教 3 周岁6 周岁的学龄前儿童稳江大寨文化活动4文化活动室0.0146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稳江大寨、普西大寨5活动广场0.4735规划保留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稳江大寨、普西大寨、兴隆、孔洞6合约食堂0.3495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138、事稳江大寨商业服务7稳江精品水果采摘示范基地0.1254规划新增为当地居民提供各种商品的贸易交流平台稳江大寨市政及其他8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9污水处理池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稳江大寨、普西大寨10农业设施建设0.2434规划新增为村庄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稳江大寨、普西大寨11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2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3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1139、4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5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12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各自然寨采用容量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140、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8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141、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142、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143、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13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144、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145、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稳江村实际情况,按照“14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37.5386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14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935.5960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147、(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107.8985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10 条,宽 3.5 米,总长 12.7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开展耕地后148、备资源开发利用(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267.6249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149、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规划闲置农村宅基地整理 17.8307 公顷。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杨家祠堂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150、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15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151、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152、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稳江村现有 2 个集中的大寨,15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153、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稳江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7.9091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16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稳江村规划村庄154、建设用地面积为 27.9091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3.6327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350 公顷,商业用地 0.2020公顷,工业用地 1.5162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2085 公顷,公路用地 0.220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0524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用地 0.3608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100 公顷,广场用地 0.1259 公顷,留白用地 0.6456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居住155、用地农村宅基地17.830822.60584.775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0821.02690.818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13290-0.1329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22500.73500.5101商业用地0.07660.20200.1254工业用地1.51621.51620物流仓储用地0.20850.20850公路用地00.22010.2201城镇村道路用地0.20490.0524-0.1526交通场站用地0.07910.36080.2817村庄建村庄建设用地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156、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公用设施用地0.12680.21000.0831广场用地0.08940.12590.0365特殊用地0.04770-0.0477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28520-13.2852留白用地00.64560.6456合计合计34.031327.9091-6.1222(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稳江大寨居民点稳江大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8.6388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7712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1 所幼儿园、2 个凉亭、1 个戏台、1 处活动广场157、等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共占地 8078 平方米;新增稳江精品水果采摘示范基地商业用地 1 处,占地 1254 平方米;规划轮渡码头 2 处,占地 1462 平方米;新增 200 立方米高位水池 1 个;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座;改建公共厕所 2 座;风雨桥改造 1 座;新建稳江大桥 1 座;建设休闲观光步道 1 条,长 1 公里,宽 1.5 米;提质改造稳江消防通道,长 86 米,宽 10 米;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50 盏;新增消防栓 40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普西大寨居民点17普西大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158、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9.2703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5267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文化活动室占地 146 平方米,教育用地 314 平方米,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利用现状村庄建设用地(203 打开)非建设用地优化调整为停车场 2 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 1 处,新增寨门 1个,戏台 1 个,垃圾收集点 3 个,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150 盏,新增消防栓 40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159、”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160、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161、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1.9267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18表表9 9.2 2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商业用地(0901)2020.462.024 米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工业用地(1001)15161.56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物流仓储用地(1101)2084.6162、80.8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163、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164、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稳江村的村容村貌165、。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19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166、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167、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9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168、)(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07.8985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0 条,长 12.7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07.8985210.4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亮江河旅游航道为满足大同稳江水上旅游产业发展需求,改善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品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亮江河 4km 旅游航道建设,借助“航道+”,实现“旅游+”。县交通局400.00财政资金3稳江生态种植基地生态种植板栗169、油茶、杉树、黄桃、柑橘等,占地约 500 亩。县农业农村局33.333370.00财政资金4普西林下经济发展区发展林下经济约 100 亩县农业农村局6.666715.00财政资金5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7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3487社会资金6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稳江精品水果采摘示范基地占地面积 1254 平方米县农业农村局0.1254156.78财政资金7幼儿园稳江大寨规划独立占地幼儿园 1 所(3-6 班),占地面积 2924。县教育局0.2924480.00财政资金8文化活动室为普西片区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170、局0.014629.27财政资金9合约食堂规划在稳江大寨活动广场处设置合约食堂,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0.3495104.84财政资金10公共厕所规划在稳江大寨改建公共厕所 2 座,兴隆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26430.00财政资金11晒坝规划在稳江大寨相对集中的地块新建水稻、玉米等晒坝场 2 个,占地 2434。县乡村振兴局0.243445.00财政资金12凉亭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栽植花草树木、打造景观小品、搭建凉亭 2 个、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乡村振兴局0.037050.00财政资金13停车场规划在普西片区新增停车场 171、2 个县乡村振兴局0.151930.39财政资金14寨门规划新增寨门 3 个(稳江大寨 2 个,普西片区 1 个)县乡村振兴局55.00财政资金15戏台规划在稳江和普西各新增 1 个戏台县乡村振兴局30.00财政资金21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6垃圾收集点规划在稳江和普西各新增 3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6.00财政资金17基础设施项目稳江大桥县交通局财政资金18风雨桥改造工程县交通局200.00财政资金19防洪堤建设新建稳江片区生态提防 1.4km、对亮172、江河清淤疏浚、推进“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改善沿河两岸生态环境。县水务局140.00财政资金20排水沟建设普西排水沟长 4.2km县水务局126.00财政资金21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章山至普西高坡森林防火通道长 1.3km,宽 4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65.00财政资金22休闲观光步道建设新建休闲观光步道 1 条,长 1km,宽 1.5m。县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23稳江消防通道提质改造稳江消防通道提质改造,长 86 米,宽 10 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47718.00财政资金24稳江普西村供水工程标准化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173、力,在稳江老寨分散建设 2 座人饮高位水池 1 座(50m/座、100m/座),同时完善年久失修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3.7km。县水务局260.00财政资金25污水治理项目新建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在稳江大寨和普西片区处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2 座。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26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3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20.00财政资金27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6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在各自然寨新建消防高位水池共 6座(100m/座)174、,新增消防栓 8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28风险斜坡防治工程规划对半江自然寨风险斜坡进行治理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29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稳江普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合计合计3381.682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175、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大同乡人民政府指导稳江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176、,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稳江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177、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大同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178、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3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179、,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180、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大同乡稳江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181、规划可按法24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6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350248513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5073118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3.4692103.469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182、顷)107.8985107.898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19.8271119.8271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031327.9091-6.122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039023.63275.5937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27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183、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20.29138.21121.51378.291.2224园地220.272115.03220.019715.02-0.2524林地968.387166.09968.367266.09-0.0200草地0.73430.050.73430.050湿地0.14580.010.14580.01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3.93540.9516.86811.152.9328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01.61960.111.6196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4090.040.81340.06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324.406990.391330.08189184、0.775.6749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7.83081.2222.60581.544.775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0820.011.02690.070.818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13290.0100.00-0.1329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22500.020.73500.050.5101商业用地0.07660.010.20200.010.1254工业用地1.51620.101.51620.100物流仓储用地0.20850.010.20850.010公路用地00.000.22010.020.2201城镇村道路用地0.20490.000.052185、40.00-0.1526交通场站用地0.07910.010.36080.020.2817公用设施用地0.12680.010.21000.010.0831广场用地0.08940.010.12590.010.0365特殊用地0.04770.0000-0.0477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13.28520.9100-13.2852留白用地000.64560.040.6456村庄用地村庄用地34.03132.3227.90911.90-6.122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7.40141.8727.75911.890.3577其他建设用地0.54320.040.14770.01-0.3955建设用地合计建186、设用地合计61.97594.2355.81593.81-6.1600陆地水域37.39132.5537.40112.550.0098其他土地41.48142.8341.95672.860.4753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1465.2555100.001465.2555100.00028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187、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07.8985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0 条,长12.7km。107.8985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37.5386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935.59602023-203529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188、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07.8985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0 条,长 12.7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07.8985210.4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亮江河旅游航道为满足大同稳江水上旅游产业发展需求,改善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品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亮江河 4km 旅游航道建设,借助“航道+”,实现“旅游+”。县交通局400.00财政资金3稳江生态种植基地生态种植板栗、油茶、杉树、黄桃、柑橘等,占地约 500 亩。县农业农村局33.333370.00财政资金4普西林下经济发展区发展林下经济约 100 亩县农189、业农村局6.666715.00财政资金5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7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3487社会资金6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稳江精品水果采摘示范基地占地面积 1254 平方米县农业农村局0.1254156.78财政资金7幼儿园稳江大寨规划独立占地幼儿园 1 所(3-6 班),占地面积 2924。县教育局0.2924480.00财政资金8文化活动室为普西片区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014629.27财政资金9合约食堂规划在稳江大寨活动广场处设置合约食堂,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0.3495104.190、84财政资金10公共厕所规划在稳江大寨改建公共厕所 2 座,兴隆新增公共厕所 1 座,占地面积约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26430.00财政资金11晒坝规划在稳江大寨相对集中的地块新建水稻、玉米等晒坝场 2 个,占地 2434。县乡村振兴局0.243445.00财政资金12凉亭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栽植花草树木、打造景观小品、搭建凉亭 2 个、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乡村振兴局0.037050.00财政资金13停车场规划在普西片区新增停车场 2 个县乡村振兴局0.151930.39财政资金14寨门规划新增寨门 3 个(稳江大寨 2 个,普西片区 1 个)县乡村振兴局55.00财政资191、金15戏台规划在稳江和普西各新增 1 个戏台县乡村振兴局30.00财政资金16垃圾收集点规划在稳江和普西各新增 3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6.00财政资金17基础设施项目稳江大桥县交通局财政资金18风雨桥改造工程县交通局200.00财政资金19防洪堤建设新建稳江片区生态提防 1.4km、对亮江河清淤疏浚、推进“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改善沿河两岸生态环境。县水务局140.00财政资金20排水沟建设普西排水沟长 4.2km县水务局126.00财政资金21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章山至普西高坡森林防火通道长 1.3km,宽 4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65.00财政资金22休闲观光步道建设新建休闲观光步192、道 1 条,长 1km,宽 1.5m。县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30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23稳江消防通道提质改造稳江消防通道提质改造,长 86 米,宽 10 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47718.00财政资金24稳江普西村供水工程标准化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在稳江老寨分散建设 2 座人饮高位水池 1 座(50m/座、100m/座),同时完善年久失修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3.7km。县水务局260193、.00财政资金25污水治理项目新建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在稳江大寨和普西片区处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2 座。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26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30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20.00财政资金27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6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在各自然寨新建消防高位水池共 6座(100m/座),新增消防栓 8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28风险斜坡防治工程规划对半江自然寨风险斜坡进行治理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194、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29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稳江普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合计合计3381.6831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稳江-兴隆-孔洞自然寨用地布局规195、划图附图 7 普西-老寨-新寨-高坡自然寨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 8 高明自然寨用地布局规划图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兴合章山村大同乡兴合章山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大同乡大同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兴合章山村大同乡兴合章山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196、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197、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第 27 条 198、保护对象.15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9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7 条 规划成果.24第 38 199、条 规划解释.24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附附表表.26图图件件.32附附件件.33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大同乡兴合章山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200、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大同乡兴合章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201、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20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03、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204、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5、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206、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207、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兴合章山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977.6395公顷,下辖 6 个自然寨 12 个村民小组。规划208、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兴合章山村为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结合乡村民俗特色文化、传统建筑、堂皇古歌、田园风光、农业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建设集“学教、礼仪、展示、娱乐209、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村史馆、博物馆、非遗馆、乡贤馆、名人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利用村内闲置资产,着力发展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民宿体验、文化艺术、非遗技艺等特色文旅乡村。4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210、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兴合章山村兴合章山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21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672176896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864112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69.5522169.552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59.579259.579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1.659471.6594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5.197315.23650.039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11180.1118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191813.33492.1431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212、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386 户 1672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兴合章山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712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818 人。5(二)213、(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0.9036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兴合章山村 43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731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14、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兴合章山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71.6594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兴合章山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71.9419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2718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0697 公顷,需落实“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71.9419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418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0316教育用地0.8134公用设施用地0.0086合计合计2.271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0697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39.51215、45目标年耕地面积71.659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9.5792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216、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59.5792 公6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兴合章山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217、9.552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7.34%。(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977.6395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218、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耕地面积为 70.737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24%。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6.310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7%,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775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832.004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5.10%,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4959 公顷。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8.4202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5426 公顷,主要增加产业路和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219、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7.4371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78%,较基期年增加 0.0533 公顷,增加部分主要为村民建房、小学、幼儿园、活动广场等的建设。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5.236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6%,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0.0392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0.9533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1898 公顷,教育用地 0.8957 公顷,商业用地 0.111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0319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104 公顷;7减少220、机关团体用地0.046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3518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3141 公顷。规划新增留白用地 0.3588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200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23%。(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32.730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35%。(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兴合章山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5.2365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853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221、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71.94197.3670.73747.24-1.2045园地16.23251.6616.31001.670.0775林地831.508485.05832.004385.100.4959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7.70960.798.16850.840.4589设施农用地0.16800.020.25170.030.0838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927.560494.88927.471994.87-0.0885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0.90361.1211222、.85691.210.953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8820.031.47800.151.18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机关团体用地0.0466000-0.0466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17520.021.07100.110.8957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用地商业用地000.11180.010.1118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11770.010.14960.020.0319公用设施用地000.21040.020.2104城镇村道路用地0.35180.0400-0223、.351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31410.3400-3.3141留白用地000.35880.040.3588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5.19731.5515.23651.560.039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18650.222.20060.230.0142其他建设用地0000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17.38381.7817.43711.780.0533陆地水域6.17360.636.32520.650.1516其他土地26.52172.7126.40522.70-0.116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977.6395100.00977.6395100.000注:机动指标 0.1853 公顷224、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8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225、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69.555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7.34%,主要分布在村域东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6.3383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0.65%。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79.3696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8.12%。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226、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5.236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56%。(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28.966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3.4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78.189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8.91%。(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227、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228、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9(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229、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1853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853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230、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231、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4.0 米,总长度9.17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3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232、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10兴合章山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818 人,总用水量为145.44m3/天,村庄内已建有 2 座高位水池,规划新增 2 座高位水池满足村民使用。兴合章山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233、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16.35m3/天。规划分别在兴合九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章山十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规划新建排水管网约 5 公里,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234、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兴合章山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6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235、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6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兴合九公里处规划 1 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11在章山十公里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3659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结合村委会新址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236、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150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规划在兴合九公里建设章寨小学(设置小学 1-3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在章山十公里建设双溪小学(设置小学 1-2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兴合九公里现状卫生室,迁建章山十公里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兴合管委会综合楼,迁建章山十公里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237、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0.2269结合村委会新址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九公里、十公里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0200结合村委会新址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九公里、十公里终身教育3幼儿园0.8957结合小学新址设置保教 3 周岁6 周岁的学龄前儿童九公里、十公里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4小学0.8957规划新增小学教学点九公里、十公里文化活动5文化活动室0.2269结合村委会新址设置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九公里、十公里6活动广场0.3659238、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十公里7合约食堂0.2764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九公里、十公里商业服务8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0.1118规划改建为游客及提供包括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设施十公里市政及其他9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10污水处理池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九公里11农业设施建设0.0814规划新增为新化所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九公里12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60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3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4应急通道结合现状239、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5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6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2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采用村庄给水管网、消防水240、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在晚娄增设 1 个森林消防水池,锦额增设 2 个消防水池。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241、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242、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7.防火隔离:本村兴合章山村自然村(组)居民243、点为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火灾风险等级较大。规划在不影响村落传统格局肌理的前提下,开辟 1 条防火隔离带,划分 27 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大于3000 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 12 米,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图上增加防火分隔带及防火分区内容)防火隔离应充分利用原有河道、山体、耐火等级高的建构筑物等地形、地物,结合常年风向综合采取下列措施:(1)结合现有道路,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危房等措施开辟防火隔离带;(2)建筑呈阶梯布局的宜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带;(3)防火隔离带两侧房屋外墙应为不燃墙体或进行阻燃处理。13开辟防火隔离带确有困难的村寨,应采取砌筑与风貌协调的高出建244、筑物 5 米以上的防火墙、安装防火分隔水幕、实施阻燃处理等阻火措施,并在木结构房屋相邻面的屋檐设置简易灭火设施。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245、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246、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247、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14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248、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兴合章山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6.3383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132.3770 公顷249、。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59.5792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5 条,宽 3.5-4.0 米,总长 9.17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250、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139.5145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15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251、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规划闲置农村宅基地整理 0.0498 公顷。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252、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堂皇古歌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传统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4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堂皇古歌、四月八、乌米饭、苗侗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风民俗等5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253、”,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254、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16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兴合章山村现有 6 个集中的大寨,12 255、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兴合章山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5.2365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256、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兴合章山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5.2365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 11.8569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4780 公顷,教育用地1.0710 公顷,商业用地 0.1118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1496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2104 公顷。规划新增留白用地 0.3588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村庄建设建设用地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257、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0.903611.85690.953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8821.47801.18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4660-0.0466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17521.07100.8957商业用地00.11180.1118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11770.14960.0319公用设施用地00.21040.2104城镇村道路用地0.35180-0.351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31410-3.3141留白用地00.35880.3588村庄用地258、村庄用地15.197315.23650.0392(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71.兴合九公里大寨居民点兴合九公里属于特色保护类,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3794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81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合约食堂 1 处,占地 2764 平方米;章寨小学 1所,设置小学 1-3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凉亭 1 个,公共厕所1 座,晒坝 1 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基站 1 座,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0 盏,新增消防栓 10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259、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章山十公里大寨居民点章山十公里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7032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5734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整体搬迁村委会、村卫生室、新建文化活动室等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占地 2269 平方米;新增堂房文化活动广场(包含村史馆,戏台等)1 处,占地 3659 平方米;新建合约食堂 1 处,占地 2764 平方米;利用园村委会旧址建设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 1 处,占地 1118 平方米;建设欧氏宗祠 1 座;新建 200m消防高位水池 1 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 座,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0 盏,新增消防栓260、 10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3.兴合老寨居民点兴合老寨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1852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网络移动基站 1 座,50m人饮高位水池 1 座,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5 盏,新增消防栓 5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章山老寨居民点章山老寨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8485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5 盏,新增消防栓 5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261、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议事亭、高位水池、停车场等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5.上长街居民点上长街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1083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219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垃圾收集点 1 处,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5 盏,新增消防栓 5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公共厕所、停车场、活动广场等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6.下长街居民点下长街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9771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垃圾收集点 1 处,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5 盏,1262、8新增消防栓 5 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微四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高位水池、停车场、活动广场、污水处理设施、变压器等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263、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要求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264、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265、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19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266、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0.1118 公顷。表表9 9.2 2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指标管控表建设用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商业用地(0901)11182.024 米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267、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268、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269、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20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兴合章山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270、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271、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272、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7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59.5792 公顷。新273、建 3.5m-4.0m 宽机耕道 6 条,长10.67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59.5792140.0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中蜂养殖基地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发展蜂蜜养殖约 300 箱县农业农村局15.00社会资金3家禽养殖基地利用上长街原有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建设家禽养殖基地县农业农村局15.00社会资金4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9500社会资金5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村委会整体搬迁工程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交通便利,场地空旷地段实施村委会整体搬迁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村委会,村卫生室,村文化活动室。为章山片区提供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文274、化活动、社会福利等设施场所。乡人民政府0.2269345.00财政资金6章寨小学规划在兴合九公里自然寨建设章寨小学工程(设置小学 1-3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县教育局0.81341200.00财政资金7双溪小学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建设双溪小学工程(设置小学 1-2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县教育局0.0823220.00财政资金8堂皇文化活动广场充分利用兴合章山民族特色文化“唐皇歌场”,发展堂皇文化活动广场(包含村史馆,戏台等设施建设)县文广局0.3659550.00财政资金9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包括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设施,占地面积 1118。县文广局0.1275、1181300.00财政资金10篮球场在十公里寨入村空地处,规划篮球场 1 处。提供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及其他健身器材,满足章山附近村民体育健身服务。县文广局0.082345.00财政资金11合约食堂规划在兴合九公里自然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分别设置合约食堂 2 处。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0.2764240.00财政资金12欧氏宗祠规划欧氏宗祠 1 座,是村民举行祭祖活动的场所,又是从事家族事务活动的地方。县民宗局0.3604360.00财政资金13生态小游园结合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打造生态小游园 1处;栽植花草树木、铺设步行小道、打造景观小品、搭建凉276、亭、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文广局0.3096300.00财政资金22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4公共厕所规划在九公里、十公里新增公共厕所 2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22530.00财政资金15议事亭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栽植花草树木、打造景观小品、新增兴合议事亭 1 个,章山议事亭 2 个,并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乡村振兴局0.037075.00财政资金16晒坝规划在九公里集中的地块新建水稻、玉米等晒坝场 1 个,占地 277、814。县乡村振兴局0.081434.00财政资金17垃圾收集点规划在兴合和章山各自然寨分别新增 8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8.00财政资金18基础设施项目兴合章山村供水工程标准化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在兴合老寨新建 50m人饮高位水池 1 座,同时完善年久失修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4km。县水务局200.00财政资金19排水沟建设兴合章山排水沟长 3.5km县水务局100.00财政资金20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兴合章山森林防火通道长 1.5km,宽 4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75.00财政资金21污水治理项目全村新建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分278、别在兴合九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章山十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160.00财政资金22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6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0.00财政资金23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4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规划在兴合九公里和章山十公里处分别新建消防高位水池 2 座(200m/座)新增消防栓 4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80.00财政资金24车行桥车行桥(跨度 10m,宽 4m)县交通局25.00财政资金25基279、站新增移动基站 1 个,完善网络服务。县工信商务局45.00财政资金26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40.00财政资金2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兴合章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6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合计合计5982.002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280、保障保障第第 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大同乡人民政府指导兴合章山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281、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兴合章山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282、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大同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283、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4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284、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285、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大同乡兴合章山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大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286、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5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7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672176896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864112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69.5522169.55220约束性永287、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59.579259.579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1.659471.6594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5.197315.23650.0392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11180.1118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1.191813.33492.1431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28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288、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71.94197.3670.73747.24-1.2045园地16.23251.6616.31001.670.0775林地831.508485.05832.004385.100.4959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7.70960.798.16850.840.4589设施农用地0.16800.020.25170.030.0838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927.560494.88927.471994.87-0.0885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0.90361.1211.85691.210.953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88289、20.031.47800.151.18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466000-0.0466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17520.021.07100.110.8957商业用地000.11180.010.1118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11770.010.14960.020.0319公用设施用地000.21040.020.2104城镇村道路用地0.35180.0400-0.351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31410.3400-3.3141留白用地000.35880.040.3588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5.19731.5515.23651.560.0290、39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18650.222.20060.230.0142其他建设用地0000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17.38381.7817.43711.780.0533陆地水域6.17360.636.32520.650.1516其他土地26.52172.7126.40522.70-0.1165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977.6395100.00977.6395100.00029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291、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59.5792 公顷。新建 3.5m-4.0m 宽机耕道 5 条,长 9.17km。59.5792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6.3383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132.37702023-203530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1国土空间综292、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59.5792 公顷。新建 3.5m-4.0m 宽机耕道 6 条,长10.67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59.5792140.00财政资金2产业发展项目中蜂养殖基地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发展蜂蜜养殖约 300 箱县农业农村局15.00社会资金3家禽养殖基地利用上长街原有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建设家禽养殖基地县农业农村局15.00社会资金4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293、9500社会资金5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村委会整体搬迁工程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交通便利,场地空旷地段实施村委会整体搬迁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村委会,村卫生室,村文化活动室。为章山片区提供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文化活动、社会福利等设施场所。乡人民政府0.2269345.00财政资金6章寨小学规划在兴合九公里自然寨建设章寨小学工程(设置小学 1-3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县教育局0.81341200.00财政资金7双溪小学规划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建设双溪小学工程(设置小学 1-2 年级,幼儿园小、中、大 3 个班)。县教育局0.0823220.00财政资金8堂皇文化活动广场充分利用兴合章山294、民族特色文化“唐皇歌场”,发展堂皇文化活动广场(包含村史馆,戏台等设施建设)县文广局0.3659550.00财政资金9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包括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设施,占地面积 1118。县文广局0.11181300.00财政资金10篮球场在十公里寨入村空地处,规划篮球场 1 处。提供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及其他健身器材,满足章山附近村民体育健身服务。县文广局0.082345.00财政资金11合约食堂规划在兴合九公里自然寨,章山十公里自然寨分别设置合约食堂 2 处。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民宗局0.2764240.00财政资金12欧氏宗祠规划欧氏宗祠 1 座,是村民举行祭祖活动的295、场所,又是从事家族事务活动的地方。县民宗局0.3604360.00财政资金13生态小游园结合乡村旅游服务接待中心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打造生态小游园 1处;栽植花草树木、铺设步行小道、打造景观小品、搭建凉亭、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文广局0.3096300.00财政资金14公共厕所规划在九公里、十公里新增公共厕所 2 座,占地面积约 30/座。县乡村振兴局0.022530.00财政资金15议事亭因地制宜,挖掘村庄亮点,栽植花草树木、打造景观小品、新增兴合议事亭 1 个,章山议事亭 2 个,并配置休闲座椅等乡村游乐设施。县乡村振兴局0.037075.00财政资金16晒坝规划在九公里集中的296、地块新建水稻、玉米等晒坝场 1 个,占地 814。县乡村振兴局0.081434.00财政资金17垃圾收集点规划在兴合和章山各自然寨分别新增 8 个垃圾收集点县乡村振兴局8.00财政资金18基础设施项目兴合章山村供水工程标准化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新建标准化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在兴合老寨新建 50m人饮高位水池 1 座,同时完善年久失修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4km。县水务局200.00财政资金19排水沟建设兴合章山排水沟长 3.5km县水务局100.00财政资金20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兴合章山森林防火通道长 1.5km,宽 4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75.00财政资金31序序297、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21污水治理项目全村新建排水管网约 5km,规划分别在兴合九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章山十公里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 座。县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160.00财政资金22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6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0.00财政资金23消防工程新建消防管网约 4km,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规划在兴合298、九公里和章山十公里处分别新建消防高位水池 2 座(200m/座)新增消防栓 40 个。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80.00财政资金24车行桥车行桥(跨度 10m,宽 4m)县交通局25.00财政资金25基站新增移动基站 1 个,完善网络服务。县工信商务局45.00财政资金26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3、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4、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40.00财政资金26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兴合章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299、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16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合计合计5982.0032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九公里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7 十公里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8 兴合章山老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9 上长街、下长街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大同乡大同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300、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大同乡大同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111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大同乡大同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301、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3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26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30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4第 29 条 保护目标.14第 30 条 保护措施.14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303、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6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2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8 条 规划成果.23第 39 条 规划解释.23第 40 条 规划实施.23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304、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大同乡大同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305、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306、.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307、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308、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309、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310、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311、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312、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同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133.5432公顷,下辖 13 个自然寨 19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313、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大同村为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大同的田、水、路、林、村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基础,交通条件为补充,重塑产业活力,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合合产业,将大同村建成乡村产业基地及乡村旅游度假的产业,将大同村建成乡村产业基地及乡村旅游度假的特色保护类示范特色保护类示范村。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4(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314、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315、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大同村大同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30593235176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71874426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76.6266176.6266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45.1174145.11740约束性城镇开发316、面积(公顷)9.01029.0102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58.7285158.7285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7.476326.3563-1.1200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9.258822.51133.2525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718 户 3059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317、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大同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3108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3235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9.258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大同村 26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318、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52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大同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58.7285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大同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59.8271 公顷。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占用2.3732 公顷,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319、新增耕地 1.8365 公顷。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159.8271村庄建设占用林地1.911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915农村宅基地0.3084机关团体用地0.0989教育用地0.0145特殊用地0.0519合计合计2.47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2748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8365目标年耕地面积159.120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5.1174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320、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45.1174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主要为大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6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21、(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大同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76.626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28%。(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322、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107.1869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部分用于村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 158.12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46%。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8.770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41323、%,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2066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829.637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5.76%,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8443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801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4%,与基期年保持一致。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0.4488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一致。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2.7149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3346 公顷,增加部分主要为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1.7296 32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0.55%,较基期年增加 0.7072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6.356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4%,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1200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2.7635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4890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133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3274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3838 公顷、减少乡7村道路用地(060102)0.0913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6.325、4835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8.790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41%。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2.770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3%。(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83.96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94%。(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大同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6.3563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4717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326、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159.82717.49159.12097.46-0.7061园地8.56380.408.77040.410.2066林地1828.793385.721829.637585.760.8443草地0.80110.040.80110.040.0000湿地0.44880.020.44880.02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11.92080.5611.93300.560.0122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35520.020.78200.040.4268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10440.000.00000.327、00-0.1044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2010.814494.252011.493894.280.6793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9.25880.9022.02231.032.763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48900.020.489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24350.010.14460.01-0.0989教育用地0.20040.010.18590.01-0.0145医疗卫生用地0.01010.000.0101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71390.030.7139特殊用地0.50550.020.00000.00-0.505328、5工业用地0.10220.000.50920.020.4070交通运输用地0.18680.010.08820.00-0.0986公用设施用地0.21840.010.54580.030.3274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6730.010.17600.01-0.0913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6.48350.300.00000.00-6.483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00000.000.08760.000.0876留白用地0.00000.001.38380.061.3838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27.47631.2926.35631.24-1.1200区域基础设施用地329、8.97420.428.95910.42-0.0151其他建设用地2.04820.102.77050.130.722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11.02230.5211.72960.550.7072陆地水域29.69251.3929.95791.400.2654其他土地54.53732.5654.00572.53-0.5317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133.54321002133.54321000.0000注:机动指标 0.4717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330、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8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76.6266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8.28%,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331、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9.9589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40%。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92.3089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9.01%。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6.356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332、.24%。(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49.582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1.70%。(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458.709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8.37%。(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333、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9(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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