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铜鼓镇岔路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2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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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屏县锦屏县铜鼓镇岔路铜鼓镇岔路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铜鼓镇铜鼓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锦屏县铜鼓镇岔路铜鼓镇岔路村村庄规划(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2、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3、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 生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5、4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4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 附 表.26 图 件.32 附 件.33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铜鼓镇岔路村稳步推进6、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铜鼓镇岔路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7、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年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8、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9、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10、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11、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12、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13、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岔路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378.1247公顷,下辖 6 个自然14、寨 12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岔路村为集聚提升集聚提升类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以村庄实际为出发点,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关键要素整合,旨在打造生态与人文和谐,尽显15、农村自然之美、文化之美、生产生活之美。依托岔路村广阔的村域面积,优良的光热资源,丰富的森林资源以及秀美的自然风光,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以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为主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保留现有村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打造 4 集绿色生态农业种植、乡村旅游兴旺、农副产品高效产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和美乡村,将岔路村建设成“生活美、环境优、设施全、产业兴”的集聚提升类示范村。巩固提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成果,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16、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17、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岔路岔路村规划指标表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232 2939 707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556 753 197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49.7215 149.7215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19.6996 219.6996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18、耕地保有量(公顷)235.4613 235.4613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9.8276 28.2824-1.545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2511 23.1530 4.9019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50%8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556 户 2232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19、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岔路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335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 5 总人口 2939。(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8.2057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岔路村 198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20、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396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岔路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235.4613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岔路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235.6692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2388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土地21、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235.6692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1.1736 工业用地 0.031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26 交通场站用地 0.0309 合计合计 1.23891.2389 其他建设占用 采矿用地 0.8458 公路用地 0.9459 其他特殊用地 0.083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2.6426 水库项目占用 0.7138 合计合计 3.35643.3564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786.7338 目标年耕地面积 235.22、461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19.6996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6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23、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19.699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岔路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9.724、21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2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378.124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25、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不变,面积为 235.669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91%。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1.518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48%,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2753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932.775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1.27%,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70.1349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317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6%,较基期年草地面积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74.9232公顷26、,占村域面积的 3.15%,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55.0472 公顷,调整方向为增加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3.7463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42%,较基期年增加 0.3943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留白用地。7 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8.282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5452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4.6998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021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27、与公共服务用地 0.0593公顷、增加工业用地 1.4698 公顷、减少交通场站用地 0.0004 公顷、增加城镇村道路用地 0.1445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267 公顷、减少特殊用地0.0018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3848 公顷、减少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9.4114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4.294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8%。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1.1699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5%。(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88.1749 公顷,28、占村域面积的 3.71%。(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岔路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8.2824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4323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调整方向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235.6692 9.91%235.6692 9.91%0.0000 不变 园地 11.7935 0.50%11.5182 0.48%-0.2753 减少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29、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调整方向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林地 2002.9102 84.22%1932.7753 81.27%-70.1349 减少 草地 1.3176 0.06%1.3176 0.06%0.0000 不变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8.4850 0.78%22.2872 0.94%3.8022 增加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1.3910 0.06%52.5981 2.21%51.2071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0379 0.00%0.0379 增加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2271.5665 95.52%2256.30、2035 94.87%-15.3630 减少减少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8.2057 0.77%22.9055 0.96%4.6998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454 0.00%0.2475 0.01%0.2021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4)0.4482 0.02%0.4482 0.02%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838 0.00%0.0245 0.00%-0.0593 减少 工业用地 0 0.00%1.4698 0.06%1.4698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478 0.02%0.4776 0.02%-0.0004 减少 公用设31、施用地 0.0596 0.00%0.0863 0.00%0.0267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1719 0.01%0.3164 0.01%0.1445 增加 特殊用地 0.1433 0.01%0.1415 0.01%-0.0018 减少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1917 0.43%0.7803 0.03%-9.4114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1.3848 0.06%1.3848 增加 村庄用村庄用地合计地合计 29.8276 1.25%28.2824 1.19%-1.5452 减少减少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2377 0.14%4.294 0.18%1.0563 增加 32、其他建设用地 0.2867 0.01%1.1699 0.05%0.8832 增加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3.352 1.40%33.7463 1.42%0.3943 增加增加 陆地水域 20.8094 0.88%36.7009 1.54%15.8915 增加 其他土地 52.3968 2.20%51.4740 2.16%-0.9228 减少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2378.1247 100.00%2378.1247 100.00%0.0000 不变不变 注:机动指标 0.4323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33、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 8 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49.7234、1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30%,主要分布在村域村庄建设区周边。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224.651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9.45%。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66.7958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1.22%。主要分布在居民点周边等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35、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8.282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19%。(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276.102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3.66%。(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32.570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8.19%。(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36、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 9 于乡村发展。37、(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 0.4323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38、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4323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39、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改扩建县道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通组道路硬化 50%。村内道路还有部分未基本硬化,规划对未硬化的道路进行绿化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40、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7.21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 10 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在原居住区范围内的空地上规划硬化4处停车场,规划1处产业晒坝,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配备不少于 141、0%充电桩。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岔路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939 人,总用水量为 235.120m3/天,现状供水水池无法满足村民使用,饮用和灌溉缺口较大。特规划开凿输水隧道,将村庄东部山地的水源引入至本村,另外新建 2 处拦水坝,作为补充水源。同时也需维修、改造全村给水管网,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岔路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42、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因本村面积广袤且分散聚居,规划在村寨内部按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188.096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修建多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相对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为 100 平方米每处。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3、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岔路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3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44、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 11 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9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各组共规划 7 座凉亭和 3 个长廊,45、方面村民纳凉议事,共占地面积 764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高头寨规划一处民族团结进步食堂和老年活动室,占地面积 195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 岔路村不独立设置小学,适龄儿童在附近村镇就近入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目前幼儿园有 9 人在村内上学。(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铜鼓镇卫生院和岔路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 在原有村委会综合楼的旁边,扩建新的办公楼,以满足办公需求。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规划留白用地 13848 平方米。(六)市政及其他设施 在村域原有交通场站处,硬化 4 处停车场,面积约 2821 平方米。(七)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46、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号序号 要素分项要素分项 要素名要素名称称 规模(公规模(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行政管理 扩建村委会 0.0468 规划新增 在原村委会旁扩建村委会,以满足日常办公。岔路 2 组 2 文化活动 凉亭+长廊 0.0764 规划新增 在各组共修建7座凉亭和3座长廊,供村民纳凉、议事。各组 3 寨门 规划新增 在 9、10 组南入口处的修建一座长廊,兼做寨门,供村民休闲纳凉。岔路 9、10 组 4 民族团结进步食堂和老年活动室 0.0195 规划新增 一楼为47、民族团结进步食堂,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二楼为老年活动室,为村内老年人休闲活动提供场所。岔路 11、12 组 5 市政及其他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 6 硬化停车场 0.2821 结合现状建设 为岔路村村民停车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全村 7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全村 8 公共安全设施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全村 9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 10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48、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1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12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 2 座消防水池,以49、满足村内消防用水需求。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2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50、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51、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52、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村内易发生河水漫灌的地方修建河堤 5.3Km 左右,保护农田。2.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13 3.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4.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53、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灾害避难空间布置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54、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55、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14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岔路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56、,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23.5052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01.1437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207.2741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57、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拟修建机耕道 21 条,宽 3.5 米,总长 9.09 公里,新建沟渠12 条,总长 4.54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耕58、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786.7338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无闲置农村宅基地整59、理项目。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15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9.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序号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寺庙 村内两处历史较久远的寺庙兴隆庵和回龙庵,其中兴隆庵保存较好,可适当开发,吸引游客。2 炼铁厂遗址 在新中国成立初60、期,岔路村的炼铁厂规模较大,产量较高,后来遗址保存下来。3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4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苗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5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61、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62、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16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岔路村现有 6 个集中的自然村,12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63、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岔路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8.2824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64、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岔路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8.2824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23.1530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727 公顷,工业用地 1.469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863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4776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3164 公顷,特殊用地 0.1415 公顷,留白用地 1.3848 公顷。表表 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调整方向方向 面面 积65、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8.2057 0.77%22.9055 0.96%4.6998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454 0.00%0.2475 0.01%0.2021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4)0.4482 0.02%0.4482 0.02%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838 0.00%0.0245 0.00%-0.0593 减少 工业用地 0 0.00%1.4698 0.06%1.4698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478 0.02%0.4776 0.02%-0.0004 减少 公用设施用地 066、.0596 0.00%0.0863 0.00%0.0267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1719 0.01%0.3164 0.01%0.1445 增加 特殊用地 0.1433 0.01%0.1415 0.01%-0.0018 减少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1917 0.43%0.7803 0.03%-9.4114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1.3848 0.06%1.3848 增加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9.8276 1.25%28.2824 1.19%-1.5452 减少减少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岔路 1.2.5.6.11.12 组67、居民点 岔路 1.2.5.6.11.12 组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1.9838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7570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民族团结进步食堂和老年活动室 195 平方米。新增凉亭 2 座 240 平方米,新增 2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消防栓 1 个、新增消防水池 1 个、新修水井一口,方便村纳凉、解渴。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 17 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2.岔路 2.3.4 组居民点 岔路2.3.4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6.665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2034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68、设方面:扩建村委会 468 平方米,硬化停车场 1 处 833 平方米,新建凉亭和长廊 68 平方米,新增 4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消防栓 4 个、新增消防水池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3.岔路 5 组居民点 岔路 5 组属于整治集聚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3626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065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硬化停车场 446 平方米,新建一座凉亭 47 平方米,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4.岔路 7 组居民点 岔路 7 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69、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2493公顷,规划宅基地 93 方米,用于村民建房。设施建设方面:硬化停车场 230 平方米,新建一座凉亭 94 平方米,新增消防栓 2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5.岔路 8 组居民点 岔路 8 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2765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5350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在原土质停车场基础上修建凉亭 112 平方米,新增 1个垃圾收集点,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6.岔路 9、10 组居民点 岔路9、10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70、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3.7443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932 平方米,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硬化停车场 1312 平方米,新建凉亭一座 121 平方米,新建风雨长廊 79 平方米,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新增消防栓 1 个。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71、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18 (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72、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73、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74、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1.4698 公顷,包括工业用地。表表9.2 主要主要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14698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75、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19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76、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77、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岔路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78、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 20 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79、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80、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9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1、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21 条,宽 3.5 米,总长 9.09 公里;维修、新建沟渠 12 条,总长 4.54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7.2471 98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786.7338 30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1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2.7421 社会资金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扩建村委82、会 在原村委会旁扩建村委会,以满足日常办公。铜鼓镇镇政府 0.0468 90 财政资金 5 民族团结进步食堂和老年活动室 一楼为民族团结进步食堂,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二楼为老年活动室,为村内老年人休闲活动提供场所。铜鼓镇镇政府 0.0195 40 社会资金 6 凉亭+长廊 各组共修建 7 座凉亭和 3 座长廊,供来往村民纳凉、议事。铜鼓镇镇政府 0.0762 70 财政资金 7 硬化停车场 全村共硬化 4 处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并配备不少于 10%充电桩。县交通局 0.2821 20 财政资金 8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停车场新增 9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4.5 财83、政资金 9 基础设施项目 改扩建县道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改造工程。县交通局 5.2km 600 财政资金 10 新建、硬化入户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8 条入户路,总长度 0.98km 县乡村振兴局 0.98km 40 财政资金 11 桥梁 共修建 2 座桥梁,方便村民生产和出行。县乡村振兴局 0.0112km 55 财政资金 12 给水工程 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36 财政资金 13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局 36 财政资金 22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84、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4 电力工程 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县供电局、农业农村局 280 财政资金 15 消防工程 新建消防水池 2 座,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2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16 水利工程项目 水井 在十里坪新建凉亭附件新修一个水井,供村民及来往人员纳凉、解渴。铜鼓镇镇政府 5 财政资金 17 85、灌溉沟渠 在 9、10 组成片水田中间修建一条硬化沟渠,用于灌溉。县水利局 0.3km 10 财政资金 18 输水隧道 在 2、3 组山区内开凿输水隧道,缓解村民用水问题。县水利局 0.2km 200 财政资金 19 新修拦水坝 修筑拦水坝 3 处,蓄水供村民饮用和灌溉。县水利局 0.039km 30 财政资金 20 新修水库 5 组上游修建老洞水库,方便本村和邻村供水。县水利局 19.547 500 财政资金 21 新修河堤 村内易发生河水漫灌的地方修建河堤,保护农田。县水利局 5.3km 50 财政资金 22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排污系统改造 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86、。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23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24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村局 35 财政资金 25 入寨门和牌坊 在 1 组村口修建入寨门,在和湖南省交界的地方修建一个牌坊,体现村庄特色。铜鼓镇镇政府 10 87、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6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5 条产业路,总长度 7.21km 县乡村振兴局 7.21km 320 财政资金 27 产业晒坝 在 8 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379 10 财政资金 28 产业发展项目 农产品加工厂 在 2 组新建农产品加工厂,加工村内及周边村肉制品。县乡村振兴局 0.9552 社会资金 29 养殖厂 建设大规模集中养殖厂,主要包括养牛和养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村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 134.6327 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6921.56921.5 23 88、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铜鼓镇人民政府指导岔路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89、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岔路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90、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岔路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91、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4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规模,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92、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村寨古物,自觉爱护;古树林木,禁止砍伐;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信经营,门前三包;养护公路,及时清填;偷牛盗马,张榜通报,电鱼毒鱼,道歉赔偿;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监督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93、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铜鼓镇岔路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94、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 25 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 附 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7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232 2939 707 预期性 95、户籍户数规模(户)556 753 197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49.7215 149.7215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19.6996 219.6996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235.4613 235.4613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9.8276 28.2824-1.545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2511 23.1530 4.9019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50%8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96、期性 28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调整方向调整方向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235.6692 9.91%235.6692 9.91%0.0000 不变 园地 11.7935 0.50%11.5182 0.48%-0.2753 减少 林地 2002.9102 84.22%1932.7753 81.27%-70.1349 减少 草地 1.3176 0.06%1.3176 0.06%0.0000 不变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8.485097、 0.78%22.2872 0.94%3.8022 增加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1.3910 0.06%52.5981 2.21%51.2071 增加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0000 0.00%0.0379 0.00%0.0379 增加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2271.5665 95.52%2256.2035 94.87%-15.3630 减少减少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8.2057 0.77%22.9055 0.96%4.6998 增加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454 0.00%0.2475 0.01%0.2021 增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080404)0.498、482 0.02%0.4482 0.02%0.0000 不变 机关团体用地 0.0838 0.00%0.0245 0.00%-0.0593 减少 工业用地 0 0.00%1.4698 0.06%1.4698 增加 交通场站用地 0.478 0.02%0.4776 0.02%-0.0004 减少 公用设施用地 0.0596 0.00%0.0863 0.00%0.0267 增加 城镇村道路用地 0.1719 0.01%0.3164 0.01%0.1445 增加 特殊用地 0.1433 0.01%0.1415 0.01%-0.0018 减少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0.1917 0.43%99、0.7803 0.03%-9.4114 减少 留白用地 0 0.00%1.3848 0.06%1.3848 增加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9.8276 1.25%28.2824 1.19%-1.5452 减少减少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2377 0.14%4.294 0.18%1.0563 增加 其他建设用地 0.2867 0.01%1.1699 0.05%0.8832 增加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33.352 1.40%33.7463 1.42%0.3943 增加增加 陆地水域 20.8094 0.88%36.7009 1.54%15.8915 增加 其他土地 52.3968 2.2100、0%51.4740 2.16%-0.9228 减少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2378.1247 100.00%2378.1247 100.00%0.0000 不变不变 29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1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21 条,宽 3.5米,总长9.09公里;维修、新建沟渠 12 条,总长 4.54 公里,从而提高耕101、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7.2471 2021-2025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786.7338 2021-2025 3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23.5052 2021-2025 4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201.1437 2021-2025 30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投资规模(万模102、(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及修缮机耕道 21 条,宽 3.5 米,总长 9.09 公里;维修、新建沟渠 12 条,总长 4.54 公里;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7.2471 980 财政资金 2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县自然资源局 786.7338 3000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10 户。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2.742103、1 社会资金 4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扩建村委会 在原村委会旁扩建村委会,以满足日常办公。铜鼓镇镇政府 0.0468 90 财政资金 5 民族团结进步食堂和老年活动室 一楼为民族团结进步食堂,为村民节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二楼为老年活动室,为村内老年人休闲活动提供场所。铜鼓镇镇政府 0.0195 40 社会资金 6 凉亭+长廊 各组共修建 7 座凉亭和 3 座长廊,供来往村民纳凉、议事。铜鼓镇镇政府 0.0762 70 财政资金 7 硬化停车场 全村共硬化 4 处停车场,方便村民停车,并配备不少于 10%充电桩。县交通局 0.2821 20 财政资金 8 垃圾收集点 在村口处,结合活动广场及104、停车场新增 9 处垃圾收集点。县住建局 4.5 财政资金 9 基础设施项目 改扩建县道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改造工程。县交通局 5.2km 600 财政资金 10 新建、硬化入户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8 条入户路,总长度 0.98km 县乡村振兴局 0.98km 40 财政资金 11 桥梁 共修建 2 座桥梁,方便村民生产和出行。县乡村振兴局 0.0112km 55 财政资金 12 给水工程 维修给水管道,修缮水池。县水务局 36 财政资金 13 排水工程 维修排水管道,排水沟。县水务局 36 财政资金 14 电力工程 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300 盏105、。县供电局、农业农村局 280 财政资金 15 消防工程 新建消防水池 2 座,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20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 16 水利工程项目 水井 在十里坪新建凉亭附件新修一个水井,供村民及来往人员纳凉、解渴。铜鼓镇镇政府 5 财政资金 17 灌溉沟渠 在 9、10 组成片水田中间修建一条硬化沟渠,用于灌溉。县水利局 0.3km 10 财政资金 18 输水隧道 在 2、106、3 组山区内开凿输水隧道,缓解村民用水问题。县水利局 0.2km 200 财政资金 3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投资规模(万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9 新修拦水坝 修筑拦水坝 3 处,蓄水供村民饮用和灌溉。县水利局 0.039km 30 财政资金 20 新修水库 5 组上游修建老洞水库,方便本村和邻村供水。县水利局 19.547 500 财政资金 21 新修河堤 村内易发生河水漫灌的地方修建河堤,保护农田。县水利局 5.3km 50 财政资金 22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排污系统改造107、 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环保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23 锦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24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县农业农村局 35 财政资金 25 入寨门和牌坊 在 1 组村口修建入寨门,在和湖南省交界的地108、方修建一个牌坊,体现村庄特色。铜鼓镇镇政府 1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6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硬化产业路 村庄内硬化、新建 15 条产业路,总长度 7.21km 县乡村振兴局 7.21km 320 财政资金 27 产业晒坝 在 8 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379 10 财政资金 28 产业发展项目 农产品加工厂 在 2 组新建农产品加工厂,加工村内及周边村肉制品。县乡村振兴局 0.9552 社会资金 29 养殖厂 建设大规模集中养殖厂,主要包括养牛和养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村民增收。县农业农村局 134.6327 社109、会资金 合计合计 6921.56921.5 32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岔路 1.5.6.11.12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7 岔路 2.3.4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8 岔路 5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9 岔路 7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10 岔路 8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11 岔路 9、10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110、源局铜鼓镇人民政府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铜鼓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本 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111、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5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4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5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5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112、和防灾减灾.11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 第 30 条 自然113、村(组)分类.15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2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 附表.25 图件.31 附件.32 114、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115、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116、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117、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118、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119、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120、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121、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122、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花桥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808.0447 公顷,下辖 9 个村民组 4 个自然寨。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123、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花桥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将花桥村、集镇结合为统一整体,以“水稻公园田园花桥”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稻田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124、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 4 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125、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花桥村规划指标表花桥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252 2636 384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61126、5 716 101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62.1264 62.1264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30.0536 130.0536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37.1767 137.176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2.2368 21.4351-0.801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3852 0.5575 0.1723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4.0667 17.1261 3.0594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70%10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127、0%60%4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0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花桥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30.0536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花桥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37.2610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 5 耕地 3.7208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128、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37.261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2.475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17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381 工业用地 0.1544 交通场站用地 0.4381 公用设施用地 0.0486 留白用地 0.3485 合计合计 3.720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1016 合计合计 3.8224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2.6691 目标年耕地面积 137.26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30.0536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12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30.0536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130、.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1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花桥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62.12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6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131、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第12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615 户 2252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6 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花桥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367 132、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636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4.0667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花桥村 101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列(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7170 平方米。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133、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808.044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保持不变,耕地面积为 137.26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99%。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260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6%,较基期年面积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11.288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5.65%,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29134、38 公顷。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8.1954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3914 公顷,主要增加为农村道路及产业晒坝。(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4.4883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03%,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1.435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65%;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2.6504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71 公顷、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35、0.0239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0.1723 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 0.3962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733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0.3529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4.8417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622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 0.08%,较基期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2.430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0%。(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25.551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16%。(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花桥村 2136、03 范围内非建保留 2.4898 公顷,203 范围外新增 2.8911公顷,合计 5.3809 公顷。故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690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耕地 137.261 16.99%137.261 16.99%0 园地 1.2608 0.16%1.2608 0.16%0 林地 610.9943 75.61%611.2881 75.65%0.293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6.9023137、 0.85%7.1866 0.89%0.2843 设施农用地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1058 0.01%0.1755 0.02%0.0697 蓄禽养设施建设用地 0.774 0.10%0.8114 0.10%0.0374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0219 0.00%0.0219 0.00%0 农用地合计 757.3201 93.72%758.0053 93.81%0.6852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4.0667 1.74%16.7171 2.07%2.65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 0.00%0.3710 0.05%0.37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199138、1 0.02%0.1849 0.02%-0.0142 文化用地 0.0751 0.01%0.0751 0.01%0 教育用地 0.0331 0.00%0.0712 0.01%0.0381 医疗卫生用地 0.0169 0.00%0.0169 0.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73 0.03%0.2773 0.03%0 工矿用地 0.1079 0.01%0.2802 0.03%0.1723 交通运输用地 1.1175 0.14%1.5137 0.19%0.3962 公用设施用地 0.1606 0.02%0.2339 0.03%0.07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6.1826 0.77139、%1.3409 0.17%-4.8417 留白用地 0 0.00%0.3529 0.04%0.3529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2.2368 2.75%21.4351 2.65%-0.801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6225 0.08%0.6225 0.08%0 其他建设用地 2.4307 0.30%2.4307 0.30%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5.2901 3.13%24.4883 3.03%-0.8018 陆地水域 14.4995 1.79%14.6028 1.81%0.1033 其他土地 10.935 1.35%10.9483 1.35%0.0133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140、808.0447 100.00%808.0447 100.00%0 注:机动指标 0.2690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141、,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62.126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7.69%,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8 159.2589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9.71%。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39.9188 公顷(图斑142、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7.32%。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1.435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6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91.078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1.27%。(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34.226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1.36%。(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143、照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144、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145、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2690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9 (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690 公顷;(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146、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147、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4.67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新增及硬化 4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148、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花桥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636 人,总用水量为 210.88m3/天,现有供水能力并未达到村民需求,经常出现停水情况,需要寻找新的水源解决生活用水困难的问题。花桥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149、建节水型村寨。10 (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68.704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村庄东北部与嫩寨村共建 1 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150、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花桥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修复村北一处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5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15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花桥规划一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在花桥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兼做停车场,占地面积 152、2791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花桥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176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 花桥村已有幼儿园及小学,位于花桥村与嫩寨村交界处,可满足适龄儿童的就学需求,远期对于 5678 组的村民入学需求可结合公交站点配备 11 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铜鼓镇花桥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为预留未来发展的必要空间,规划留白用地0.389 公顷。(六)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圈服务要素配153、置表配置表 要素要素分项分项 序号序号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为老服务 1 老年活动室 0.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 花桥 2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 0.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花桥 文化活动 3 文化活动室 0.01 规划新增 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 花桥 4 活动广场 0.28 规划新增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 花桥 5 合约食堂 0.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操办红白喜事 花桥 商业服务 6 集贸市场改扩建工程 规划改建 为当地居民提供154、生活必需品和各种商品的贸易交流平台 花桥 市政及其他 7 垃圾收集点 规划新增 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 8 污水处理池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花桥 9 农业设施建设 0.1137 规划新增 为花桥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花桥 要素要素分项分项 序号序号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0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约 200盏 全村 公共安全设施 11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2 应急通道 结合155、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 13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4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156、: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12 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5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157、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158、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159、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160、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13 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61、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162、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花桥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163、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 14.112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坑塘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62.1265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14 通过对村内 125.3129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164、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 6 条,宽 3.5 米,总长约 4.67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165、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无闲置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166、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2 非物质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 3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167、”。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5 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现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168、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花桥村现有 3 个集中的自然村,9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169、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花桥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1.4351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170、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花桥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1.4351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7.088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3481 公顷,商业用地 0.2773公顷,工业用地 0.2802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5137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339 公顷,留白用地 0.3529 公顷。表表9.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村庄庄建建设设用用一级类一级类 二级类二级类 基期年(公基期年(公顷)顷)目标年(公目标年(公顷)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171、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4.0667 16.7171 2.65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 0.371 0.371 机关团体用地 0.1991 0.1849-0.0142 16 地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文化用地 0.0751 0.0751 0 教育用地 0.0331 0.0712 0.0381 医疗卫生用地 0.0169 0.0169 0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73 0.2773 0 工业用地 0.1079 0.2802 0.1723 交通运输用地 1.1175 1.5137 0.3962 公用设施用地 0.1606 0.2339 0.07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6172、.1826 1.3409-4.8417 留白用地 0 0.3529 0.3529 村庄用地村庄用地 22.2368 21.4351-0.8017(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花桥村居民点 花桥村居民点是村委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1.045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2.093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停车场,占地约 4177 平方米;新增文化活动室占地 176 平方米;新增 2 处留白用地,2 座公共厕所,1 个污水处理池,1 个垃圾收集点,1 处休闲凉亭,1 处变压器,1 处高位水池,1 处农业173、观光水车,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刘家山、曹家山居民点 该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4878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09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文化长廊、1 处休闲凉亭,新增 1 处停车场,新增 1 处留白用地,结合活动广场新建 1 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新增 1 个垃圾收集点,保留原有消防器材以及变压器等其他设施。3.太平冲、猫猫冲居民点 该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9014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11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垃圾收集点,174、新增 1 处休闲凉亭,硬化两座产业晒坝占地 0.1006 公顷,硬化一座原有停车场,结合停车场新建 1 个地埋式污水处理池,修复部分损坏产业路,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175、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 17 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176、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177、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178、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1723 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表表 9.2 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 工业用地(1001)1722.85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179、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 18 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180、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181、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花桥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182、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19 (二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183、”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184、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 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34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3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185、措施。修建及硬化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约 4.67 公里,并通过新建排洪沟、新建灌溉渠、维修防洪堤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25.3129 32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2351 亩。县自然资源局 156.7061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79 户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2.1343 社会资金 4 农房风貌改建项目 统一改造村内农房风貌 县住建局 1200 186、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文化活动室 装修改造原有活动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等场所。县文广局 0.0176 32 财政资金 6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2 座(村委会南 1 个,新建的停车场内一个),占地面积约 120 平方米/座。县乡村振兴局 0.0262 28 财政资金 7 停车场 新增 3 座停车场,满足村民及农贸市场的停车需求;硬化一座停车场,满足村民停车需求。兼做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 县乡村振兴局 0.5346 150 财政资金 8 门楼 新建宣传门楼一座 县乡村振兴局 0.0018 20 财政资金 9 休闲凉亭及长廊 新建凉亭 3 187、座,文化长廊 2 座,为村民和游客提供休憩场所,兼做各组议事亭。铜鼓镇政府 0.1664 175 财政资金 10 基础设施项目 通组路修复 修复太平冲组至猫猫冲组间硬化路面约 300 米。县乡村振兴局 5 财政资金 11 串户路改扩建工程 硬化上下街的两条步道串户路;新修其他串户路。县乡村振兴局 30 财政资金 12 机耕道改扩建工程 硬化部分机耕道,满足村民出行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30 财政资金 13 县道改造工程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改造工程横穿村庄北部。州交通运输局 0.7188 财政资金 14 给水工程 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新增一座188、高位水池,增强 1-4 组供水能力,实现 5-8 组管道供水。新修两座拦水坝,满足水田灌溉需求。县水务局 500 财政资金 21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5 基础设施项目 排水工程 维修原有排水管道,新修串户路旁排水管道及全村剩余未覆盖部分排水管道。县水务局 50 财政资金 16 电力工程 修复损坏的变压器 1 台,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约 50 盏及维护路灯约 150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200 财政资金 17 电网工程 梨子坪变189、至铜鼓变 35kV 线路工程 贵州电网 1.5705 财政资金 18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19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25 财政资金 20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农业旅游观光水车 新增 1 个农业水车,增加农业灌溉能力,开发农业旅游潜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5 财政资金 21 产业晒坝 硬化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190、局 0.0697 20 财政资金 22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锦屏县花桥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25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3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 1 个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0.0251 80 合计合计 3270 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191、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铜鼓镇人民政府指导花桥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192、,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花桥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193、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花桥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194、,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3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195、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铜鼓镇花桥村196、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197、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 24 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 附表 1-规划指标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6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2252 2636 384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615 716 101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62.1264 62.1264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30.0536 130.0536 约束性 198、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37.1767 137.176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2.2368 21.4351-0.8017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3852 0.5575 0.1723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4.0667 17.1261 3.0594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70%100%3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20%60%40%预期性 27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积面积 199、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耕地 137.261 16.99%137.261 16.99%0 园地 1.2608 0.16%1.2608 0.16%0 林地 610.9943 75.61%611.2881 75.65%0.293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6.9023 0.85%7.1866 0.89%0.2843 设施农用地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1058 0.01%0.1755 0.02%0.0697 蓄禽饲养设施建设用地 0.774 0.10%0.8114 0.10%0.0374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0219 0.00%0.0219 0.00%0 农用地合计 757.3201200、 93.72%758.0053 93.81%0.6852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4.0667 1.74%16.7171 2.07%2.65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 0.00%0.3710 0.05%0.37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1991 0.02%0.1849 0.02%-0.0142 文化用地 0.0751 0.01%0.0751 0.01%0 教育用地 0.0331 0.00%0.0712 0.01%0.0381 医疗卫生用地 0.0169 0.00%0.0169 0.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773 0.03%0.2773 0.03%0 工201、业用地 0.1079 0.01%0.2802 0.03%0.1723 交通运输用地 1.1175 0.14%1.5137 0.19%0.3962 公用设施用地 0.1606 0.02%0.2339 0.03%0.073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6.1826 0.77%1.3409 0.17%-4.8417 留白用地 0 0.00%0.3529 0.04%0.3529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2.2368 2.75%21.4351 2.65%-0.801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6225 0.08%0.6225 0.08%0 其他建设用地 2.4307 0.30%2.4307 0.202、30%0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5.2901 3.13%24.4883 3.03%-0.8018 陆地水域 14.4995 1.79%14.6028 1.81%0.1033 其他土地 10.935 1.35%10.9483 1.35%0.0133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808.0447 100.00%808.0447 100.00%0 28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 建设时序 1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宽 3.203、5 米,总长 5.98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25.3129 2023-2035 土地整理项目 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4.6646 2023-2035 2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14.112 2023-2035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62.1265 2023-2035 29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万投资规204、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国土空间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及硬化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约 4.67 公里,并通过新建排洪沟、新建灌溉渠、维修防洪堤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25.3129 320 财政资金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2351亩。县自然资源局 156.7061 财政资金 3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205、 新增农村宅基地 79 户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2.1343 社会资金 4 农房风貌改建项目 统一改造村内农房风貌 县住建局 1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文化活动室 装修改造原有活动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等场所。县文广局 0.0176 32 财政资金 6 公共厕所 新增公共厕所 2 座(村委会南 1 个,新建的停车场内一个),占地面积约 120 平方米/座。县乡村振兴局 0.0262 28 财政资金 7 停车场 新增 3 座停车场,满足村民及农贸市场的停车需求;硬化一座停车场,满足村民停车需求。兼做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县乡村振兴206、局 0.5346 150 财政资金 8 门楼 新建宣传门楼一座 县乡村振兴局 0.0018 20 财政资金 9 休闲凉亭及长廊 新建凉亭 3 座,文化长廊 2 座,为村民和游客提供休憩场所,兼做各组议事亭。铜鼓镇政府 0.1664 175 财政资金 10 基础设施项目 通组路修复 修复太平冲组至猫猫冲组间硬化路面约 300 米。县乡村振兴局 5 财政资金 11 串户路改扩建工程 硬化上下街的两条步道串户路;新修其他串户路。县乡村振兴局 30 财政资金 12 机耕道改扩建工程 硬化部分机耕道,满足村民出行需求。县乡村振兴局 30 财政资金 13 县道改造工程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207、至铜鼓段)改造工程横穿村庄北部。州交通运输局 0.7188 财政资金 14 给水工程 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水质净化能力,新增一座高位水池,增强 1-4 组供水能力,实现 5-8 组管道供水。新修两座拦水坝,满足水田灌溉需求。县水务局 500 财政资金 15 排水工程 维修原有排水管道,新修串户路旁排水管道及全村剩余未覆盖部分排水管道。县水务局 50 财政资金 16 电力工程 修复损坏的变压器 1 台,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新增路灯约 50 盏及维护路灯约 150 盏。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200 财政资金 17 电网工程 梨子坪变至铜鼓变 35kV 线路工程 贵州电网 1.57208、05 财政资金 18 消防工程 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 财政资金 30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万投资规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9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25 财政资金 20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农业旅游观光水车 新增 1 个农业水车,增加农业灌溉能力,开发农业旅游潜力。县农业农村局209、县乡村振兴局 5 财政资金 21 产业晒坝 硬化 2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697 20 财政资金 22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锦屏县花桥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25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3 排污系统改造 新增 1 个污水处理池,维修原有处理池、维修原有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210、工程。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0.0251 80 合计合计 3270 31 图件 附图附图 1 1 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附图 2 2 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附图 3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附图 4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附图 5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附图 6 6 花桥花桥 1.2.3.41.2.3.4 组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附图 7 7 花桥花桥 5.65.6 组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附图 8 8 花桥花桥 7.87.8 211、组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铜鼓镇人民政府铜鼓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 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庄规划(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规划背景.1 212、第 2 条 规划依据.1 第 3 条 规划原则.3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 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 第 8 条 规划目标.4 第 9 条 发展目标.4 第 10 条 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213、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 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 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 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 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 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 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 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 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 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 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 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214、护.15 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 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 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 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 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9 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1 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 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 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215、理公约.24 第 37 条 规划成果.24 第 38 条 规划解释.24 第 39 条 规划实施.24 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 附 表.29 图 件.37 附 件.48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216、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17、(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218、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219、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220、(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221、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222、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 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223、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由于辖区新寨片(原新寨村)已通过“特田“项目进行规划,224、不参与本次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嫩寨村(原嫩寨村、小塘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3589.0331 公顷,下辖 10 个自然寨 12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嫩寨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225、第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将由原嫩寨村、小塘村、新寨村,现称为嫩寨片、小塘片、新寨片,合并组成的嫩寨大村,发展为更加紧密的整体,以“山林秀丽新村嫩寨”为村庄名片,4 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稻田生态为主体,集农业生态、原始森林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村。第第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226、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目标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227、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嫩寨村规划指标表嫩寨村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13 2381 568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58 600 142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464.7273 2464.7273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50.6279 150.6279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228、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64.7767 164.776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6.5643 26.3305-0.2338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5.5245 19.2820 3.757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60%100%4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458 户 1813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229、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嫩寨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951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 5 总人口 2381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5.3583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嫩寨村 142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230、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2414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嫩寨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164.7767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嫩寨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164.7767 公顷,规划期231、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4312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164.7767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宅基地 2.2012 教育用地 0.1189 工业用地 0.0277 交通运输用地 0.0006 公路用地 0.0584 公共设施用地 0.0137 留白用地 0.0108 合计 2.4312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0459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 269.7181 目标年耕地面积 164.776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50.6279 3232、.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2020 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6 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50.6279 公233、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嫩寨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464.727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8.67%。(二)234、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3589.0331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235、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用地土地整理,耕地面积为 164.776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59%。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2.323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4%,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6823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3305.568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2.10%,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4.8422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259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4%,较基期年面积不增不减。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4.1593 公顷,较基期年236、面积增加5.9734公顷,主要增加农村道路用地和设施农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7.9825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0.78%,较基期年减少 0.1296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 7 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6.330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73%,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2338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3.4452 公顷,新增农村社237、区服务设施用地 0.3123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032 公顷,新增工业用地 0.043 公顷,新增交通场站用地 0.2431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044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3154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5.6336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018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1.6332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5%。(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3.963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48%。(四)(四238、)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规划嫩寨村 203 范围内非建保留 4.7381 公顷,203 范围外新增 2.7524公顷,合计 7.4905 公顷。故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3745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64.7767 4.59%164.7767 4.59%0 园地 13.0055 0.36%12.3232 0.34%-0.6823 林地 3310.4106 92.24%3305.5684 92239、.10%-4.8422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草地 1.2593 0.04%1.2593 0.04%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6.437 0.46%22.1711 0.62%5.7341 设施农用地 1.7489 0.05%1.9882 0.06%0.2393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3507.638 97.73%3508.0869 97.74%0.4489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3583 0.43%18.8035 0.52%3.445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66240、2 0.00%0.4785 0.01%0.312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3202 0.01%0.3202 0.01%0 教育用地(080403)1.2411 0.03%0.8837 0.02%-0.3574 教育用地(080404)0 0.00%0.3542 0.01%0.354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3648 0.01%0.3648 0.01%0 工业用地 0.3828 0.01%0.4258 0.01%0.043 交通场站用地 0.3717 1.32%0.6148 0.02%0.2431 公用设施用地 0.1084 0.00%0.1524 0.00%0.044 城镇村241、道路 0.7492 0.02%0.5265 0.01%-0.2227 留白用地 0 0.00%1.3154 0.04%1.3154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5016 0.21%2.0907 0.06%-5.4109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6.5643 0.74%26.3305 0.73%-0.2338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0202 0.00%0.0188 0.00%-0.0014 其他建设用地 1.5276 0.04%1.6332 0.05%0.1056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8.1121 0.78%27.9825 0.78%-0.1296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陆地水域242、 29.6663 0.83%29.4855 0.82%-0.1808 其他土地 23.6167 0.66%23.4782 0.65%-0.1385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3589.0331 100.00%3589.0331 100.00%0 注:机动指标 0.374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 8 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243、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2460.259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8.55%,主要分布在村域东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244、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61.387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50%。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711.4611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4.78%。主要分布在村寨中部平原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6.330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73%。(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60.9780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2.84%。(3)林业发245、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08.616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8.60%。(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 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246、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 9 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47、。(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3745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3745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248、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249、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规划硬化小塘片乔麦冲、黄牛山未硬化的通组路,总长约 1.5 千米。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规划硬化村庄未硬化的宅间路。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约 16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250、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10 (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 3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此外,也可利用新规划晒坝和楠竹加工厂原材料堆放场等 2 处,作为临时停车点。第第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嫩寨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51、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381 人,总用水量为 190.48m3/天,各自然村寨均有高位水池沉淀过滤山泉水,供村民日常生活使用,现状供水能够基本满足村民使用。由于村民用水需求,小塘片地崩组新增一处水源点,小塘组新增一处水井;嫩寨片嫩寨大寨新增一处高位水池。嫩寨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252、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52.384m3/天。集镇区内已建有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规划在全村维修污水管道,连接污水处理池,完善全村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253、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 嫩寨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划在小塘片地芒组、半坡组新增变压器两处,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基本覆盖,小塘片地崩组由于位于山林深处,信号不够稳定,规划新增一处基站;在村域内更新损坏太阳能路灯 200 盏,对老旧电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254、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目前,全村的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已能满足村民需求。11 在嫩寨片沙嘴组聚居地西侧规划修建 1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在嫩寨村委会前及小塘片地崩组均设置戏台及活255、动广场,为村民文娱活动提供空间,占地面积 1603 平方米。在嫩寨片新安组和福尔组各新建一个议事亭,供村民议事、休闲、纳凉,共占地 208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 在嫩寨村委会综合楼内,已设置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小塘片村委会综合楼内,已设置农村书屋,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小塘片地崩组设置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三)终身教育设施 嫩寨村内设置花桥幼儿园及花桥小学,为铜鼓镇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内各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256、服务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序序号号 要素分项要素分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 文化活动 合约食堂 0.1171 结合现状建设 承办酒席,道德讲堂,民主议事 嫩寨大寨 2 花桥小学 0.8841 结合现状建设 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 嫩寨大寨 3 花桥幼儿园 0.2353 结合现状建设 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 嫩寨大寨 4 花桥幼儿园实验基地 0.1189 规划新增 为幼儿园学生提供果蔬养殖的实验区域 嫩寨大寨 5 商业服务257、 电子商务服务站 0.0105 结合现状建设 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及物流服务 嫩寨大寨 6 市政及其他 停车场 0.2982 规划新增 为嫩寨村提供停车服务 嫩寨大寨、新安、福尔、沙嘴 7 议事亭 0.0208 结合现状建设 提供议事、休闲、纳凉等场所 新安、福尔 8 候车厅 0.0295 规划新增 为村民搭乘村村通公交提供便利 新安 9 公共厕所 0.0297 规划新增 满足村民环境卫生需求 嫩寨大寨、新安、福尔、沙嘴 12 序序号号 要素分项要素分项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10 污水处理池 规划新增 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258、沙嘴 11 农业设施建设 0.0599 规划新增 为嫩寨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新安 12 楠竹加工厂原材料堆放场 0.043 规划新增 将楠竹加工厂扩大,增加原材料堆放场,也可做停车使用 小塘 13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维护路灯 200 盏 全村 14 公共安全设施 错车道 规划新增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5 应急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 16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259、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7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规划: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260、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5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261、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262、等作为 13 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19条条 防防洪排涝规划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263、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264、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265、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 14 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266、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嫩寨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 对全村25.7173公顷的河流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267、,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 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67.7885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164.6319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新修水渠、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268、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拟对全村 269.7181 公顷的农用地进行开发,将部分园地、林地开发未耕地,大大提升本村的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有效弥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 15 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269、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 序号序号 大类大类 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 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 1 物质文化 吴氏宗祠、杨氏宗祠270、 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 2 天龙山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天龙山寺遗址遗迹/万亩楠竹林 3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4 非物质 文化 传统习俗文化 特色民族服饰、少数民族特色民俗 5 文献 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 第第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271、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272、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16 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 嫩寨村现有 10 个集中的自然村,12 个村民小273、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嫩寨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6.3305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274、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嫩寨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6.330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9.2820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581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3648 公顷,工业用地 0.4258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6148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1524 公顷,乡村道路用地 0.6411 公顷,留白用地 1.3154 公顷。表表 9 9.1.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村庄村庄建设建设用地用地 一级类一级类 二级类二级类 275、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增减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3583 18.8035 3.445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1662 0.4785 0.312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3202 0.3202 0 教育用地(080403)1.2411 0.8837-0.3574 教育用地(080404)0 0.3542 0.354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3648 0.3648 0 工业用地 0.3828 0.4258 0.043 交通场站用地 0.3717 0.6148 0.2431 公用设施用地 0.1084 0.276、1524 0.044 城镇村道路 0.5265 0.5265 0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7243 2.0907-5.6336 留白用地 0 1.3154 1.3154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6.5643 26.3305-0.2338 17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1.嫩寨大寨居民点 嫩寨大寨居民点是嫩寨村委会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1.0845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416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合约食堂,占地 1171 平方米;1 处停车场,占地约 1311 平方米;1 277、处商业服务超市,占地 105 平方米;2 处留白用地,共占地 1178 平方米;1 座公共厕所,占地 48 平方米,1 处幼儿园实验基地,占地 1189 平方米。原规划为花桥小学的用地,已建成花桥小学,占地3406 平方米;新建花桥幼儿园,占地 3542 平方米;将实际为吴氏宗祠的用地,占地 1344 平方米,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用地。将实际为农村宅基地的特殊用地,占地 202 平方米,调整为农村宅基地。规划留白用地 3512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新安、福尔居民点 新安、福尔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6.727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3278、416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座公共厕所,共占地 201 平方米;新增 2 处候车厅,共占地 295 平方米;新增 2 处议事亭,共占地 208 平方米;新增 1处停车场,占地 374 平方米;新增 1 处产业晒坝 599 平方米。规划留白用地 9004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3.沙嘴居民点 沙嘴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847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2723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座公共厕所,共占地 26 平方米;新增 1 处停车场,占地 588 平方米,新增 1 处污水处理池,占地 110279、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小塘、黄牛山居民点 小塘居民点是原小塘村委会所在地,小塘、黄牛山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8922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扩大楠竹加工厂,新增原材料堆放场,占地 430 平方米。新增 1 处水井,完善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5.地崩居民点 地崩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489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3219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移动基站,完善居民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规划留白用地 637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280、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6.乔麦冲居民点 乔麦冲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7560 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无其他设施建设,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 18 施。(四)建设管控要求 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281、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282、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283、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19 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284、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7906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表表 9.2 9.2 主要主要经营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 用地名称及代码 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限高 准入项目类型 商业用地(0901)3648.27 2.0 24 米 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 工业用地(1001)4257.85 1.0 12 米 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及人居环境整治境整治 第第32条条 建筑和聚落285、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286、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287、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0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两清”整治工程实施“两清”整治工程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嫩寨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288、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289、二)实施“庭院三化”工程实施“庭院三化”工程 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 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290、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5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 序序号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投资规模(万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三区三线重大项目 公路改造工程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291、鼓段)改造工程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财政资金 2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修建水渠,提高耕地耕种效率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6279 1150 财政资金 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8255 亩 县自然资源局 269.7181 财政资金 4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42 户 县292、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3.5878 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花桥幼儿园 为嫩寨村 3-6 周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学校 县教育局 0.2353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6 花桥小学 为嫩寨村 7-12 周岁的适龄儿童提供基础教育的学校 县教育局 0.8841 8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7 花桥幼儿园实验基地 为幼儿园学生提供果蔬养殖的实验区域 县教育局 0.1189 50 财政资金 8 公共厕所 在新增公共厕所 4 座 县乡村振兴局 0.0275 25 财政资金 9 电子商务服务站 在嫩寨片嫩寨大寨组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卫生室改造为电子商务服务站,兼物流配送点 铜鼓镇政293、府 0.0105 25 财政资金 10 合约食堂 在嫩寨片嫩寨组利用嫩寨闲置的村集体小学改造为合约食堂 铜鼓镇政府 0.1689 1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1 候车厅 在嫩寨片新安组新修候车厅两座 铜鼓镇政府、县交通局 0.0295 50 财政资金 12 议事亭 在嫩寨片新安组、福尔组各新修议事亭 1 处 铜鼓镇政府 0.0208 30 财政资金 22 序序号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投资规模(万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3 停车场 在嫩寨片新增停车场 3 处 铜鼓镇政府、县交通局 0.294、2431 60 财政资金 14 楠竹加工厂 小塘片小塘组楠竹加工厂扩大,新增原料物资堆放场,也可做停车使用 县乡村振兴局 0.043 2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5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路扩建工程 新修小塘片小塘至地忙楠竹产业路 1 条,地崩产业路两条,小塘产业路两条,黄牛山产业路两条;新修嫩寨片嫩寨大寨杨梅产业路两条,杉木林产业路一条,杨梅、板栗产业路一条,新安产业路一条 县乡村振兴局 16km 960 财政资金 16 通组路改造工程 小塘片乔麦冲通组路硬化,黄牛山通组路硬化 县乡村振兴局 1.5km 75 财政资金 17 给水工程 在小塘片地崩组新增水源地 1 个,小塘组新增水井一个;嫩寨片295、嫩寨大寨新增高位水池一个 县水务局 100 财政资金 18 电力工程 小塘片新增变压器 2 个;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200 盏 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200 财政资金 19 通信工程 小塘片地崩组新增移动基站一个 县工信商务局 30 财政资金 20 消防工程 小塘片新增森林防火通道一条;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县应急管理局 3.5km 65 财政资金 21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粮油合作社 在嫩寨片成立粮油加工合作社,可进行粮食粗加工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2106 100 财政资金 22 产业晒296、坝 在嫩寨片新安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599 4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3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50 财政资金 24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5 排污系统297、改造 在嫩寨片沙嘴组新增 1 个污水处理设施,修建每户排污管道,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 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3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46304630 2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298、,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铜鼓镇人民政府指导嫩寨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嫩寨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299、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嫩寨人。(五五300、)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4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301、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最多三层;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公山古树,禁止砍伐;风景林木,世代培护;村寨古物,共同保护;林木采302、伐,获批办证;预期未清,违约处罚;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精神文明,健康向上;迷信偷盗,司法处理;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铜鼓镇嫩寨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303、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铜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25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9 附 表 附304、表 1 规划指标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807 1965 158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466 600 134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464.7273 2464.7273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50.6279 150.6279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164.7767 164.7767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6.564305、3 26.3305-0.2338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5.5245 19.282 3.7575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60%100%40%预期性 附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整表 单位:公顷、%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增减量增减量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面面 积积 比比 例例 耕地 164.7767 4.59%164.7767 4.5306、9%0 园地 13.0055 0.36%12.3232 0.34%-0.6823 林地 3310.4106 92.24%3305.5684 92.10%-4.8422 草地 1.2593 0.04%1.2593 0.04%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6.437 0.46%22.1711 0.62%5.7341 设施农用地 1.7489 0.05%1.9882 0.06%0.2393 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 3507.638 97.73%3508.0869 97.74%0.4489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15.3583 0.43%18.8035 0.52%3.4452 农村社区服务307、设施用地 0.1662 0.00%0.4785 0.01%0.312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3202 0.01%0.3202 0.01%0 教育用地(080403)1.2411 0.03%0.8837 0.02%-0.3574 教育用地(080404)0 0.00%0.3542 0.01%0.3542 商业服务业用地 0.3648 0.01%0.3648 0.01%0 工业用地 0.3828 0.01%0.4258 0.01%0.043 交通场站用地 0.3717 1.32%0.6148 0.02%0.2431 公用设施用地 0.1084 0.00%0.1524 0.00308、%0.044 城镇村道路 0.5265 0.01%0.5265 0.01%0 留白用地 0 0.00%1.3154 0.04%1.3154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7243 0.22%2.0907 0.06%-5.6336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26.5643 0.74%26.3305 0.73%-0.2338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0202 0.00%0.0188 0.00%-0.0014 其他建设用地 1.5276 0.04%1.6332 0.05%0.1056 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 28.1121 0.78%27.9825 0.78%-0.1296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309、陆地水域 29.6663 0.83%29.4855 0.82%-0.1808 其他土地 23.6167 0.66%23.4782 0.65%-0.1385 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 3589.0331 100.00%3589.0331 100.00%0 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310、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164.6319 公顷 164.6319 2023-2025 土地整治开放项目 拟对园地、林地进行土地开发,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提高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269.7181 2023-2035 生态修复 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 水环境治理 25.7173 2023-2035 林地生态修复 林地修复 67.7885 2023-2035 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万投资规模(万元)311、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 1 三区三线重大项目 公路改造工程 X8H6 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改造工程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财政资金 2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修建机耕道,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修建水渠,提高耕地耕种效率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50.6279 1150 财政资金 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 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8255 亩 县自然312、资源局 269.7181 财政资金 4 农房项目 村民集中建房安置 新增农村宅基地 142 户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3.5878 社会资金 5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花桥幼儿园 为嫩寨村 3-6 周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学校 县教育局 0.2353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6 花桥小学 为嫩寨村 7-12 周岁的适龄儿童提供基础教育的学校 县教育局 0.8841 8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7 花桥幼儿园实验基地 为幼儿园学生提供果蔬养殖的实验区域 县教育局 0.1189 50 财政资金 8 公共厕所 在新增公共厕所 4 座 县乡村振兴局 0.0275 25 财政资金 9 电313、子商务服务站 在嫩寨片嫩寨大寨组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卫生室改造为电子商务服务站,兼物流配送点 铜鼓镇政府 0.0105 25 财政资金 10 合约食堂 在嫩寨片嫩寨组利用嫩寨闲置的村集体小学改造为合约食堂 铜鼓镇政府 0.1689 1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1 候车厅 在嫩寨片新安组新修候车厅两座 铜鼓镇政府、县交通局 0.0295 50 财政资金 12 议事亭 在嫩寨片新安组、福尔组各新修议事亭 1 处 铜鼓镇政府 0.0208 30 财政资金 13 停车场 在嫩寨片新增停车场 3 处 铜鼓镇政府、县交通局 0.2431 60 财政资金 14 楠竹加工厂 小塘片小塘组楠竹加工厂扩大,新增原料314、物资堆放场,也可做停车使用 县乡村振兴局 0.043 2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15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路扩建工程 新修小塘片小塘至地忙楠竹产业路 1 条,地崩产业路两条,小塘产业路两条,黄牛山产业路两条;新修嫩寨片嫩寨大寨杨梅产业路两条,杉木林产业路一条,杨梅、板栗产业路一条,新安产业路一条 县乡村振兴局 16km 960 财政资金 16 通组路改造工程 小塘片乔麦冲通组路硬化,黄牛山通组路硬化 县乡村振兴局 1.5km 75 财政资金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规模(公建设规模(公顷)顷)投资规模(万投资规模(万元)元)筹315、措方式筹措方式 17 给水工程 在小塘片地崩组新增水源地 1 个,小塘组新增水井一个;嫩寨片嫩寨大寨新增高位水池一个 县水务局 100 财政资金 18 电力工程 小塘片新增变压器 2 个;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路灯 200 盏 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 200 财政资金 19 通信工程 小塘片地崩组新增移动基站一个 县工信商务局 30 财政资金 20 消防工程 小塘片新增森林防火通道一条;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新增消防栓;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县应急管理局 3.5km 65 财政资金 21 农业设施配套项目 粮油合作社 在嫩寨片成立粮油加工合作社316、,可进行粮食粗加工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2106 100 财政资金 22 产业晒坝 在嫩寨片新安组新增 1 个产业晒坝,供村民晾晒粮食和农副产品,兼做停车场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0.0599 4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3 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 古树群保护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 县林业局 50 财政资金 24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全 1、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2、“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未菜(菌)317、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 2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25 排污系统改造 在嫩寨片沙嘴组新增 1 个污水处理设施,修建每户排污管道,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工程 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300 财政资金+社会资金 合计合计 46304630 37 图 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6 嫩寨大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7 新安-福尔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8 沙嘴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9 小塘-黄牛山自然寨建设用318、地详细布局图 附图 10 地崩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 锦屏县锦屏县铜鼓镇铜鼓村铜鼓镇铜鼓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铜鼓镇铜鼓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铜鼓镇铜鼓村铜鼓镇铜鼓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319、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4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4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4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3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320、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4第 2321、9 条 保护目标.15第 30 条 保护措施.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3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8 条 规划成果.24第 39 条 规划解释.24第 40 条322、 规划实施.24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附附表表.26图图件件.33附附件件.3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铜鼓镇铜鼓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323、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铜鼓镇铜鼓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324、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3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326、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327、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328、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329、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330、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铜鼓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172.3180公顷,下辖个自然寨 27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331、第 5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铜鼓村铜鼓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332、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8153015200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80883729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43.8010443.801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77.6117277.6117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315.4309315.4309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6.813029.92733.1148约束性4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6.767420.22203.4547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333、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90%100%1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6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铜鼓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8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铜鼓的田、水、路、林、村等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基础,交通条件为补充,重塑产业活力,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发展农文旅于一体的复合产业合产业,将铜鼓村建成农特产品供应基地及康养休闲旅游基地的将铜鼓村建成农特产品供应基地及康养休闲旅游基地的集聚提升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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