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三江镇风雨桥社区等8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32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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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卦治三江镇卦治村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三江镇三江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卦治村三江镇卦治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2、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 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3、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2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4、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15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717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19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121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7 条 规划成果.22第 38 条 规划解释.22第 39 条 规划实施.22第 40 条 5、规划后期管理.22附表.24图件.30附件.38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三江镇卦治、菜园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三江镇卦治、菜园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7、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8、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9、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0、);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11、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12、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13、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卦治、菜园村全域国土空间(包含行政范围内国营林场 1 与国营林场 2),面积为 2291.6797 公顷,下辖 16 个自然寨 17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14、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卦治村为集聚提升集聚提升类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历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15、卦治村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卦治村便团为重点发展以石斛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同时以卦4治村为重点,依托已建立的工业园区,带动木材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以休闲观光采摘体验为主的乡村旅游现代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16、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17、 2.1 卦卦治村治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5062784278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606256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33.14321033.143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4.809864.8098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4.179824.1798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5.579075.579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7.470723.7134-3.7573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6.686318.79472.1084预期18、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内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560 户 2506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卦治村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19、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622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5总人口 2784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20.3971 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3.7108 公顷,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16.6863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卦治村 73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 12410 平方米。第三章第20、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卦治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75.5790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卦治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75.7681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2094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6917 公顷,需要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21、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75.7681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6080农村社区服务用地0.6015合计1.2094区域设施建设用地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6917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82.2510目标年耕地面积75.5790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4.8098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22、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64.8098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3、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卦治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033.143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5.08%。(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24、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2291.679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部分主要为村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业设施建设,耕地面积为75.948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31%。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2.681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2%,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8703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25、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942.615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4.77%,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2.5772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3.493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5%,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0011 公顷。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25.1069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4.5827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60.4323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64%,较基期年减少 3.5941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留白用26、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7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3.713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3%,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3.7573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8358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2726 顷、新增医疗卫生用地 0.0736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1131 公顷、新增社会停车场用地 0.4886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0.5326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0819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11.932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52%。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27、.494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181.40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92%。(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卦治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3.7134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468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规划分划分类类规规划基期年划基期年规规划目划目标标年年规规划期划期内内面面积减积减增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75.76813.31%75.94883.31%0.180728、园地1.81160.08%2.68190.12%0.8703林地1945.193184.88%1942.615984.77%-2.5772草地3.49410.15%3.49300.15%-0.0011农业设施建设农村道路19.62650.86%23.54581.03%3.9192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89770.04%1.49460.07%0.5969规规划分划分类类规规划基期年划基期年规规划目划目标标年年规规划期划期内内面面积减积减增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0.00%0.06660.00%0.0666农农用地合用地合计计2046.791289.31%29、2049.846589.45%3.055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24.17981.06%24.17981.06%0.0000城镇开发边界外0.11190.00%0.1119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6.68630.73%18.52210.81%1.835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27260.01%0.272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0.03660.00%0.03660.00%0.0000医疗卫生用地0.41320.02%0.48680.02%0.0736工业用地1.14650.05%1.15490.05%0.0084广场用地0.067430、0.00%0.0674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47530.02%0.58830.03%0.1131社会停车场用地0.00000.00%0.48860.02%0.4886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8.64550.38%1.56360.07%-7.0819留白用地00.00%0.53260.02%0.5326村庄用地合村庄用地合计计27.47071.20%23.71341.03%-3.757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1.93240.52%11.93240.52%0.0000其他建设用地0.33160.01%0.49490.02%0.1633建建设设用地合用地合计计64.02642.7931、%60.43232.64%-3.5941陆地水域141.17726.16%141.94466.19%0.7674其他土地39.68481.73%39.45631.72%-0.2286村域村域总总面面积积2291.6797100.00%2291.67971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2468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8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32、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033.1433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5.08%。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33、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138.0518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6.02%。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96.2916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4.20%。主要沿村寨周边良田区域。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为了满足各类城镇发展需求、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为目的而划定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4.1798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06%。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3.34、713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03%。(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9.808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05%。(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906.490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9.56%。(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35、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9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36、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37、留 0.2469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469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38、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39、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10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附属设施已满足现状需求。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卦治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40、-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784 人,总用水量为 222.72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卦治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78.18m3/天。大部分自然寨现状污水已统一处理,并满足相关要求,处理后的污41、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卦治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42、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 13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11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43、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结合各村庄文化活动设施现状,使用现有文化活动设施,并补齐新增文体活动场、篮球场、合约食堂、老年活动室、老年日照中心。(二)社会福利设施保留现状社会福利设施。(三)终身教育设施卦治村现状设有小学,且适龄儿童可在锦屏县城就学,远期结合公交站点可配备专线校车。(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卫生院及菜园村精神医院。(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号序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44、容位置位置(公顷(公顷)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全村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全村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27结合现状+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全村4活动广场结合现状+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全村市政及其他7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8污水处理池结合现状建设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全村9农业设施建设规划新增为卦治、菜园村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全村10亮化工程规划45、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5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1错车道结合现状建设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2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全村13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4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12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46、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47、新增消火栓 5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48、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49、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13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50、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5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52、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卦治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141.1772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14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53、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834.4388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49.0865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54、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872.56 平方米。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55、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2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民俗等3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56、)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15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57、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58、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卦治村现有 16 个集中的自然村,17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卦治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23.7134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59、.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卦治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3.7134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18.7947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233 公顷,工业用地 1.1549公顷,广场用地 0.0674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5883 公顷,留白用地 0.532616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5636 公顷。表表9 60、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公顷基期年(公顷)目标年(公顷)目标年(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增减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6.686318.52211.835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27260.272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0.03660.03660.0000医疗卫生用地0.41320.48680.0736工业用地1.14651.15490.0084广场用地0.06740.06740.0000公用设施用地0.47530.58830.1131社会停车场用地0.00000.4886061、.4886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8.64551.5636-7.0819留白用地00.53260.5326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27.470723.7134-3.7573(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卦治村居民点卦治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608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465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厂房、基站等,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菜园村居民点菜园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9.1052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5406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62、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水池、文化活动设施、基站等,保留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63、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17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64、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0244 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厂房扩建。表表 9.29.2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用地名称及代码码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65、项目类型工业用地(1001)244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66、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67、,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18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68、”为抓手,持续改善卦治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69、;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70、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17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公顷71、)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新增机耕道 2.56 千米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49.0865110.44财政资金2021-20252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包含:文体活动场、篮球场、合约食堂、老年活动室、老年日照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2726218.11财政资金2021-20253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生活需求,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县乡72、村振兴局0.0928185.70财政资金2021-20254停车场新增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0.4886195.44财政资金2021-20255生活性码头为方便生产生活,新增生活性码头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0.082024.61财政资金2021-20256高位水池新增 200m兼顾消防水池 3 处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7基站新增基站 2 处县电信网络公司财政资金8公厕新增公厕两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9便民服务点(信用社)重建便民服务点(信用社),方便居民生活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10农房项目村民建房新增农村宅基地 3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3300社73、会资金2021-202511产业发展项目晒坝为满足种植需求,新增晒坝县农业农村局0.5675社会资金2021-202512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为满足生产需求,新增养殖设施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0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3渔业养殖为满足生产与发展需求,新增渔业养殖设施县农业农村局0.439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4旅游设施发展旅游业,新增民宿、农庄、钓台县乡村振兴局4.8186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74、02515厂房为满足木材厂生产需求,新增厂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0244社会资金16产业路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增加产业路,长 26.11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970.2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卦治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增加垃圾箱,整理环境2、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3、“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75、合计1704.512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三江镇人民政府指导卦治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76、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卦治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77、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卦治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78、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2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田土权属,所属集体;必须维护,不得侵占;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河道管护,严禁乱建;发现一次,处罚教育;违法建房,后果难当79、;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80、;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三江镇卦治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81、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23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4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5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50682、2784278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6062565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033.14321033.143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4.809864.8098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4.179824.1798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5.579075.579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7.470723.7134-3.7573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6.686318.79472.108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83、0%20.00%预期性26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规划分划分类类规规划基期年划基期年规规划目划目标标年年规规划期划期内内面面积减积减增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75.76813.31%75.94883.31%0.1807园地1.81160.08%2.68190.12%0.8703林地1945.193184.88%1942.615984.77%-2.5772草地3.49410.15%3.49300.15%-0.001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9.62650.86%23.54581.03%3.9192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89770.084、4%1.49460.07%0.5969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0.00%0.06660.00%0.0666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2046.791289.31%2049.846589.45%3.055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24.17981.06%24.17981.06%0.0000城镇开发边界外0.11190.00%0.1119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6.68630.73%18.52210.81%1.835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27260.01%0.272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0.03660.00%0.03660.00%0.00085、0医疗卫生用地0.41320.02%0.48680.02%0.0736工业用地1.14650.05%1.15490.05%0.0084广场用地0.06740.00%0.0674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47530.02%0.58830.03%0.1131社会停车场用地0.00000.00%0.48860.02%0.4886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8.64550.38%1.56360.07%-7.0819留白用地00.00%0.53260.02%0.5326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27.47071.20%23.71341.03%-3.757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1.93240.586、2%11.93240.52%0.0000其他建设用地0.33160.01%0.49490.02%0.1633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4.02642.79%60.43232.64%-3.5941陆地水域141.17726.16%141.94466.19%0.7674其他土地39.68481.73%39.45631.72%-0.2286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2291.6797100.00%2291.6797100.00%0.000027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87、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新增机耕道 2.56 千米49.0865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141.1772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834.43882023-203528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88、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新增机耕道 2.56 千米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49.0865110.44财政资金2021-20252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包含:文体活动场、篮球场、合约食堂、老年活动室、老年日照中心;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县文广局0.2726218.11财政资金2021-20253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生活需求,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县乡村振兴局0.0928185.70财政资金2021-20254停车场新增停车场县乡村振兴局0.48889、6195.44财政资金2021-20255生活性码头为方便生产生活,新增生活性码头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0.082024.61财政资金2021-20256高位水池新增 200m兼顾消防水池 3 处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7基站新增基站 2 处县电信网络公司财政资金8公厕新增公厕两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9便民服务点(信用社)重建便民服务点(信用社),方便居民生活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10农房项目村民建房新增农村宅基地 30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3300社会资金2021-202511产业发展项目晒坝为满足种植需求,新增晒坝县农业农村局0.5675社会资90、金2021-202512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为满足生产需求,新增养殖设施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3渔业养殖为满足生产与发展需求,新增渔业养殖设施县农业农村局0.439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4旅游设施发展旅游业,新增民宿、农庄、钓台县乡村振兴局4.8186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5厂房为满足木材厂生产需求,新增厂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0244社会资金16产业路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增加产业路,长 26.11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970.2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9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91、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1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锦屏县卦治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增加垃圾箱,整理环境2、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3、“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乡村振兴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1704.5130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92、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卦治、菜园村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7 菜园村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31323334353637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三江镇圭腮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三江镇三江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三江镇圭腮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93、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94、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5第 29 条 保护目标.15第 30 条 保护措施95、.15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2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8 条 规划成果.23第 39 条 规划解释.23第 40 条 规划实施.23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表.25图件.31附件.32附件 1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3附件 2 三江镇人民96、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6附件 3 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0附件 4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1附件 5 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97、)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98、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99、.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 2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100、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101、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102、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103、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104、。(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圭腮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9105、27.5627 公顷,下辖 10 个自然寨 9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圭腮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106、,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城郊蔬菜、中药材、林下养殖等产业,重点发展林下养蜂产业,将圭腮村打造成集绿色生态农业种植、乡村旅游兴旺、农副产品高效产销、工业形态健康发展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集聚提升类示范村。4第第 8 条条规规划划目目标标(一一)近近期期目目标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二)远远期期目目标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107、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发展展目目标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108、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圭圭腮腮村村规规划划指指标标表表第第 10 条条 规规模模预预测测(一一)人人口口规规模模预预测测目前全村有 303 户 1308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圭腮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指指标标现现状状规规划划目目标标变变化化量量属属性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308138375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033242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14.6975114.69109、7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43.421343.4213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40.548040.548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57.752057.752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0.533715.48904.9553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5.34295.34290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17617.49251.316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30%90%60%预期性5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110、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329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383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9.714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圭腮村 21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357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111、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圭腮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57.7520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圭腮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58.1146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5085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58.1146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3592商业服务业用地112、0.2732工业用地0.7023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0.0978留白用地0.0761合计合计1.5085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9.5152目标年耕地面积57.314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4213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113、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6(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43.4213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114、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圭腮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4.697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2.37%。(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115、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927.562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57.9270 公顷,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减少 0.187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25%。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0750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一致,占村域面积的 0.01%。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750.322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0.8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2.4478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3.926116、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42%,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0.3673 公顷。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0.0000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一致。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4.6778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50%,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125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70.4495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7.60%,较基期年增加 3.7699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7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117、庄用地面积为 15.489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7%,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4.9553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0.8118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046 公顷、新增公用设施用地 0.1370 公顷,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不变、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1.9999公顷,增加工矿用地3.2247公顷,增加物流仓储用地 0.0328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2.8035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1.0480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12.91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39%。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1.091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118、.12%。(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0.185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33%。(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圭腮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5.4890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4447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58.11466.2757.92706.25-0.1876园地0.07500.010.075119、00.010.0000林地752.769881.16750.322080.89-2.4478草地4.29330.463.92600.42-0.3673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4.23120.464.24360.460.0124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07720.010.07720.010.0000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35700.040.35700.04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819.9181819.918188.39816.9278816.927888.07-2.9903-2.990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0.38110.04120、0.40900.040.0279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40.54804.3740.54804.370.0000城镇用地合计城镇用地合计40.929140.92914.4140.957040.95704.420.02790.0279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17610.676.98790.750.811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50460.050.50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02860.000.16560.020.1370机关团体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30460.030.30460.030.000121、0商业服务业用地0.08550.012.08540.221.9999工业用地0.00000.003.22470.353.2247物流仓储用地0.00000.000.03280.000.03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93890.421.13540.12-2.8035留白用地0.00000.001.04800.111.0480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533710.53371.1415.489015.48901.674.95534.955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90431.3912.91211.390.0078其他建设用地2.31250.251.09140.12-1.2211建设用122、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6.679666.67967.1970.449570.44957.603.76993.7699陆地水域15.78581.7015.78101.70-0.0048其他土地25.17922.7124.40442.63-0.7748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927.5627927.5627100.00927.5627927.5627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4447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8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123、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14.697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2.37%,主要分布在村域西北部。2.生态控制124、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11.5464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2.03%。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58.5584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4.68%。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城镇发展区:村域范围内划定了一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40.5480 公顷(图斑面积),占村域面积的 4.37%。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125、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5.489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67%。(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3.215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8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523.508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6.44%。(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126、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9质量。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127、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128、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4447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4447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129、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130、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 米,总长度 14.1510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设置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131、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圭腮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561 人,总用水量为 110.64m3/天,现状供水水池不能满足村民使用,故在高田组新建 1 座 80m高位水池给圭腮组供水,圭腮组新建 1 座 80m消防水池作为补充。花街组规划接县城市政供水管,并新增和改造全村给水管网,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圭腮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132、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88.51m3/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修建 5 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133、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圭腮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4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134、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11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5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在全村范围内规划 5 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村135、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文化活动广场。(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村域内规划一处文化活动室和合约食堂,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三)终身教育设施圭腮村重点项目清单中有圭腮小学项目,由上一级规划来统一规划。(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便民服务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0.0090规划136、新增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花街组2老年活动室0.0983规划新增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花街组3谷仓0.0328规划新增供村民存放粮食和农副产品兴隆组4合约食堂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高田组文化活动5文化活动室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高田组6活动广场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高田组市政及其他7高位水池规划新增提供生活用水兼消防用水高田、圭腮组8污水处理工程0.870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全村9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240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0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1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137、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4 米。全村12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3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12第六章第六章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将村委会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3.消防水源:采用消防水池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138、,并配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消防机动泵。规划在圭腮增设 1 个消防水池。4.消防设施: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139、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规划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50 户以上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消防水池总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规划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5.消防通道及消防疏散:村内可用于疏散转移的主要道路规划作为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详见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充分考140、虑各类消防车辆的通行需要,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m,尽端式消防通道应设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串户路、路面较窄的通组路和机耕道等作为人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在主要路口及沿线每 3 公里设置标识标牌。引导将停车场、篮球场和活动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6.森林消防值守点:利用村内地势较高处、或在村委会旁建设消防值守点,监测村内森林安全。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141、。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13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4.沿着河岸在部分低洼处修建防洪提,进一步加强汛期行洪安全。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142、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143、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144、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圭腮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145、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15.6323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523.5082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43.00146、32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9 条,长 14.15km。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147、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19.5152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1.1936 公顷。148、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15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宗祠、古农协会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149、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一)保护为主(一)保护为主对现有历史文化要素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保护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二)合理利用(二)合理利用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第第 29 条条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挖掘圭腮村历史文化资源的核心价值,加强对历史山水、各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使其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第第 30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150、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圭腮村现有 10 个集中的自然村,9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2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151、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圭腮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5.4890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6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圭152、腮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5.4890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7.4925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656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046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2.0854 公顷,工业用地 3.2247 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0.0328 公顷,留白用地 1.0480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村庄用地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基期年(公顷公顷)目标年目标年(公顷公顷)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增减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17616.98790.811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50460.50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153、设施用地0.02860.16560.1370机关团体用地0.00000.00000.0000交通运输用地0.30460.3046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8552.08541.9999工业用地0.00003.22473.2247物流仓储用地0.00000.03280.03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93891.1354-2.8035留白用地0.00001.04801.0480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533710.533715.489015.48904.95534.9553(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高田、兴隆组居民点高田、兴隆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154、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9160.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216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建 1 座 80m人饮消防高位水池,1 处合约食堂综合建设项目,2 处污水处理设施,1 处谷仓,1 处停车场,1 个消防栓,2 处垃圾收集点,1 处产业加工厂。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2.圭腮组居民点圭腮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3.943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108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座 80m消防高位水池,1 处停车场,1 处污水处理设施,2 个消防栓,1 处垃圾收集点。保留原有垃圾收155、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3.花街、归布组居民点花街、归布组居民点是集镇所在地,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5459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4013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停车场,1 处污水处理设施,2 处工业用地,6 个消防栓,1 处汽车维修报废厂。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4.溪口、龙备、浒包组居民点溪口、龙备、浒包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17界 2.0831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860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留白用地,1 处停车场,1 处污水处理设施,1 处156、老年活动室,1 处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2 处工业用地,6 个消防栓,2 处垃圾收集点。保留原有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157、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既有农村村民住宅改造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消防技术指南(试行)(黔建村通202285 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农村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采用三、四耐火等级建筑时,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实体墙进行分隔。建筑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农村村158、民住宅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当村落中确需新建木结构建筑时,木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10 m,木结构建筑与其他结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8 m。鼓励农村村民住宅配置轻便水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农村村民住宅改造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租住等用途时,其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50016-2014(2018 版)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159、安全规范(DB 52/T 800-2013)相关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轻便水龙、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18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160、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仓储用地。表表9 9.2 2主主要要建建设设用用地地建建设设用用地地指指标标管管控控表表用用地地名名称称及及代代码码面面积积(公公顷顷)容容积积率率建建筑筑限限高高准准入入项项目目类类型型商业用地(0901)2.08542.024 米服务本地村民或外来游客的商业服务项目工业用地(1001)3.2247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物流仓储用地(1101)0.03280.8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第十十章章 乡乡村村特特色色风风貌貌指指引引及及人人居居环环境境整整治治第第 33 条条 建建筑筑和和聚聚落落风风貌貌指指引引根据村庄现有地161、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162、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5.3429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163、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19调、自然。第第 34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圭腮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164、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165、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166、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0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5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5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167、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43.0032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 19 条,长 14.15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43.003283.86财政资金2021-202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19.5152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19.5152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78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9443社会资金2021-168、202504产业发展加工厂利用当地优质资源,大力发展工业产业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8.943410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5谷仓建设谷仓 1 处,用于储存堆放粮食县农业农村局0.0328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6车辆维修报废项目新建 1 处车辆维修报废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99993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7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高田组合约食堂综合项目建设文化活动室+合约食堂+活动广场+停车场,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前面空地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0.249169、7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8老年活动室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县农业农村局0.098315.00财政资金2021-202509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县文广局0.009035.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停车场方便村民停放车辆,兼做晒坝。县农业农村局0.155420.00财政资金2021-202511垃圾收集点结合活动广场及空地设置 5 处垃圾收集点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5.00财政资金2021-20252112基础设施项目通组路改扩建工程通组路改扩建 3 条,长 695m县交通局30.00财政资金2021-202613供水工程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170、一步提高供水能力,新建 1 座 80m人饮高位水池,花街规划接县城市政供水管。县水务局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消防工程新建 1 座 80m消防高位水池,修建 1 条消防通道,长 154m,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3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5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4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2171、021-202516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5 处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0.08705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7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8“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9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172、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0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修建 1 条森林防火通道,长 2.78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1三区三线重点项目G242 公路用地项目G242 天柱新寨至锦屏大同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2S311 公路用地项目S311 锦屏茅坪至锦屏县城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3小学项目锦屏县三江镇圭腮小学县教育局财政资金2021-202524水库项目兴隆水库县水务局财政资金2021-202525殡葬项目锦屏县殡葬173、一体化项目县发改委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3373.863373.862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6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三江镇人民政府指导圭腮村成立174、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圭腮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175、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圭腮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176、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3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7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177、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178、望。第第 38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9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三江镇圭腮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40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1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179、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4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5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6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308138375预期性180、户籍户数规模(户)30332421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14.6975114.697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43.421343.4213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40.548040.548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57.752057.752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0.533715.48904.9553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17617.49251.316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30%90%60%预期性27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181、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58.11466.2757.92706.25-0.1876园地0.07500.010.07500.010.0000林地752.769881.16750.322080.89-2.4478草地4.29330.463.92600.42-0.3673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4.23120.464.24360.460.0124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07720.010.07720182、.010.0000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35700.040.35700.04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819.9181819.918188.39816.9278816.927888.07-2.9903-2.9903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0.38110.040.40900.040.0279城镇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40.54804.3740.54804.370.0000城镇用地合计城镇用地合计40.929140.92914.4140.957040.95704.420.02790.0279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17610.676.98790.750.811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83、0.00000.000.50460.050.50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02860.000.16560.020.1370机关团体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运输用地0.30460.030.30460.03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8550.012.08540.221.9999工业用地0.00000.003.22470.353.2247物流仓储用地0.00000.000.03280.000.032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93890.411.13540.12-2.8035留白用地0.00000.001.04800.111.0480184、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0.533710.53371.1415.489015.48901.674.95534.955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90441.3912.91211.390.0078其他建设用地2.31250.251.09140.12-1.2211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66.679666.67967.1970.449570.44957.603.76993.7699陆地水域15.78581.7015.78101.70-0.0048其他土地25.17922.7124.40442.63-0.7748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927.5627927.5627100.00927.5627927.5185、627100.000.00000.000028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43.0032 公顷。新建3.5m 宽机耕道 19 条,长 14.15km。43.0032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15.6323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5186、23.50822023-203529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建设规模规模(公(公顷)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43.0032 公顷。新建 3.5m 宽机耕道19 条,长 14.15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43.003283.86财政资金2021-202187、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19.5152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19.5152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78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9443社会资金2021-202504产业发展加工厂利用当地优质资源,大力发展工业产业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8.943410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5谷仓建设谷仓 1 处,用于储存堆放粮食县农业农村局0.032880.00财政资金2021-202506车辆维修报废项目新建 1 处车188、辆维修报废厂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99993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7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高田组合约食堂综合项目建设文化活动室+合约食堂+活动广场+停车场,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前面空地兼做停车场。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0.2497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08老年活动室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县农业农村局0.098315.00财政资金2021-202509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县文广局0.009035.00财政资金2021-202510停车场方便村民停放车辆,兼做晒坝189、。县农业农村局0.155420.00财政资金2021-202511垃圾收集点结合活动广场及空地设置 5 处垃圾收集点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5.00财政资金2021-202512基础设施项目通组路改扩建工程通组路改扩建 3 条,长 695m县交通局30.00财政资金2021-202613供水工程项目通过完善及补充水源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新建 1 座 80m人饮高位水池,花街规划接县城市政供水管。县水务局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3014消防工程新建 1 座 80m消防高位水池,修建 1 条消防通道,长 154m,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190、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3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5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24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240.00财政资金2021-202516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5 处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0.08705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7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8“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191、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19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0防灾减灾项目防灾减灾项目1.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与应急通道2.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修建 1 条森林防火通道,长 2.78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1三区三线重点192、项目G242 公路用地项目G242 天柱新寨至锦屏大同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2S311 公路用地项目S311 锦屏茅坪至锦屏县城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3小学项目锦屏县三江镇圭腮小学县教育局财政资金2021-202524水库项目兴隆水库县水务局财政资金2021-202525殡葬项目锦屏县殡葬一体化项目县发改委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3373.863373.86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圭腮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7193、 高田-兴隆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8 花街-归布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附图 9 溪口、龙备、浒包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三江镇潘寨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三江镇三江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三江镇潘寨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194、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95、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2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原则.14第 29 条 保护目标.14第 30 条 保护措施.15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196、(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8 条 规划成果.22第 39 条 规划解释.22第 40 条 规划实施.22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附表.24图件.30附件.31附件 1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32附件 2 三江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5附件 3 县自然资源局与197、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39附件 4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0附件 5 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3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稳步推进乡198、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199、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200、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 2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201、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202、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203、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204、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205、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潘寨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850.1719 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 9 个村民206、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潘寨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207、裕”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城中村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等加工产业发展。将潘寨建设成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及康养休闲基地的集聚提升类示范村。4第第 8 条条规规划划目目标标(一一)近近期期目目标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二)远远期期目目标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208、 条条发发展展目目标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第第 10 条条 规规模模预预表表 2.1 潘潘寨村规划指标表寨村209、规划指标表测测(一一)人人口口规规模模预预测测目前全村有 347 户 1648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潘寨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指指标标现现状状规规划划目目标标变变化化量量属属性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6481760112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4737932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55.5062155.506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4.765724.7657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7210、7.700077.70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37.329737.3297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213612.45554.2419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4.65505.09470.4398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3.29277.15743.8647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90%100%1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60%70%10%预期性5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68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7211、60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3.2927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潘寨村 32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544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212、”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潘寨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37.3297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潘寨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34.4340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4980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34.4340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474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239合计合计0.4980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32.6222目标年耕地面积33213、.9668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7657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214、久基本农田 24.7657 公6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潘寨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55.5062 公顷,占村域215、面积的 18.2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927.5627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216、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耕地面积为 33.966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00%,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减少 0.4672 公顷。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0.384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5%,与基期年保持一致。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53.019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6.81%,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3.1216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3.308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9%,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1.2427 公顷。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0.0000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一致。6、农业设施建217、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9.4842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2%,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1543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00.5058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1.82%,较基期年增加 6.1512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留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2.4555 顷,占村域面积的 1.47%,较基期年7村庄用地面积增加 4.2419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0.9641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218、服务设施用地 0.0774 公顷、机关团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变,增加工矿用地 0.4398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0464 公顷,新增留白用地 2.8069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9.533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12%。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817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0%。(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9.501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82%。(四)机动指标(四)机动指标规划潘寨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2.4555 219、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228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34.43404.0533.96684.00-0.4672园地0.38490.050.38490.050.0000林地656.140877.18653.019276.81-3.1216草地4.55100.543.30830.39-1.2427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7.08220、830.836.95340.82-0.135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1.04160.121.02230.12-0.0193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1.50850.181.50850.18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705.1491705.149182.94700.1633700.163382.36-4.9858-4.9858城镇用地城镇用地77.700077.70009.1477.700077.70009.14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3.29270.394.25680.500.964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7740.010.07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21、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3540.000.0354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01620.000.0162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业用地4.65500.554.65500.550.0000采矿用地0.00000.000.43980.050.439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0.21440.030.16800.02-0.0464留白用地0.00000.002.80690.332.8069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8.21368.21360.9712.455512.45551.474.24194.241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4222、0560.879.53391.122.1109其他建设用地1.03540.120.81740.10-0.218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94.354694.354611.10100.5058100.505811.826.15126.1512陆地水域34.71444.0833.96083.99-0.7536其他土地15.95381.8815.54101.83-0.4127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850.1719850.1719100.00850.1719850.1719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2228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223、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8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224、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55.506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8.29%,主要分布在村域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7.9483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5.64%。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4.7657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2.91%。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城镇发展区:村域范围内划定了一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77.7000(图斑面积)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225、14%。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2.455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47%。(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33.081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3.89%。(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498.714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58.66%。(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226、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227、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9(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228、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2228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2228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229、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230、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4.0 米,总长度23.26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231、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10规划利用活动广场设置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潘寨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 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1760 人,总用水量为 140.80m3/天,现状供水水池已满足村民使用,新增和改造全村给水管网,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潘寨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232、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12.64m3/天。规划在有需求区域修建 2 处化粪池工程,保障生活社区的环境卫生,处理后的污泥可用作为农用肥料。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233、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潘寨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9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234、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在全村范围内规划 2 处化粪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11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保留现状文化活动广场。(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村域内规划一处合约食堂,占地面积 140235、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保留现状中小学和幼儿园。(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卫生室和中医院。(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六)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便民服务1休闲步道规划新增方便村民出行老寨2凉亭规划新增供村民乘凉避暑老寨3停车场0.0312规划新增方便村民停放车辆,兼做晒坝。下瓦厂4合约食堂0.0140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下瓦厂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236、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市政及其他5基站规划新增完善信号覆盖,满足村民对于日常生活的需求寨卡8化粪池规划新增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寨卡9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9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0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1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4 米。全村12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3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237、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12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238、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4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239、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240、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4.沿着河岸在部分低洼处修建防洪提,进一步加强汛期行洪安全。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241、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13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242、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243、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潘寨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33.96244、08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498.714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24.7657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245、技14推广等措施改扩建 3.5m 宽机耕道 35 条,长 21.03km;4m 宽机耕道 1 条,长 2.23km。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246、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32.6222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发现没有闲置农村宅基地。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247、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宗祠、古农协会单体活动场馆/遗址遗迹2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3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族服饰、土布制作技艺、民俗4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一)保护为主(一)保护为主对现有历史248、文化要素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保护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二)合理利用(二)合理利用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第第 29 条条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挖掘潘寨村历史文化资源的核心价值,加强对历史山水、各少数民族15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使其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第第 30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249、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潘寨村现有 3 个集中的自然村,9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2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250、边界。潘寨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2.4555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潘寨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2.455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4.3342 公251、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517 公顷,工矿用地 5.0947公顷,乡村道路用地、留白用地 2.8069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1680 公顷。表表9 9.1.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村庄用地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基期年(公顷公顷)目标年目标年(公顷公顷)规划期内面积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增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3.29274.25680.964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7740.07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0.01620.01620.0000机关团体用地0.03540.03540.0000工业用地4.65504.6252、5500.0000采矿用地0.00000.43980.439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0.21320.1680-0.0464留白用地0.00002.80692.8069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8.21368.213612.455512.45554.24194.241916(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潘寨居民点潘寨村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2.4555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9641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建 4 处凉亭,1 处合约食堂,2 处化粪池,1 处停车场,1 处办公楼,新建 1 个基站,3 处灌溉水池,253、1 处风险斜坡防治工程,1 处老寨山洪沟治理工程(并在两边建设步道),15 个消防栓,建设 6 条休闲步道,宽 1.5m,长 2.02km。保留原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254、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255、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2.经营性建设用地17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 0.4398 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表表9 9.2 2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主要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表用地名称及代用地名称256、及代码码面积(面积(公顷公顷)容积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限高准入项目类型准入项目类型采矿用地(1002)0.43981.012 米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3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257、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 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258、,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4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259、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潘寨村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18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260、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261、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5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近期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至 2025 年末,主要实施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 28 个项目。表表 11.1 近期近期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262、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24.7657 公顷。改扩建 3.5m 宽机耕道 35 条,长 21.03km;4m 宽机耕道 1 条,长 2.23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4.765748.29财政资金2021-202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263、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32.6222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32.6222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14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3318社会资金2021-202504产业发展小鸡蘑菇项目根据原有设施农用地扩大范围,用来种植蘑菇和养殖小鸡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3361财政资金2021-202605茶山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不破坏耕作层,发展当地茶叶,打造特色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7.506050.00财政资金2021-202706红豆杉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种植红豆杉县264、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07山红蜜柚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种植山红蜜柚,打造特色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08种养殖项目发展种养殖产业二期和三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0.8170财政资金2021-202509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停车场方便村民停放车辆,兼做晒坝。县农业农村局0.031210.00财政资金2021-20252010休闲步道建设 6 条休闲步道,宽 1.5m,长 2.02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1凉亭建设凉亭 4 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265、512合约食堂修建 1 处合约食堂,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14080.00财政资金2021-202513办公楼建设 1 处村办公楼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32250.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潘寨村幸福码头利用地理优势,建设 1 处幸福码头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0.8943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5基础设施项目基站新建 1 个基站,完善信号覆盖,满足村民对于日常生活的需求县电信局80.00财政资金2021-202616灌溉水池修建 3 处灌溉水池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24.00财政资金2021-202517消防工程维修改266、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风险斜坡防治工程规划会对老寨风险斜坡进行治理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19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9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0老寨山洪沟治理工程对老寨山洪沟进行治理,长 2.3km,并在两边建设步道,县水务267、局、县农业农村局4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1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化粪池新建两个化粪池,2 个 30 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0.00603.00财政资金2021-202522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3“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4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268、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5三区三线重点项目S312 公路用地项目S312 锦屏平略至与县城公路、S312 锦屏星子界至锦屏段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6学校项目锦屏县第四中学、锦屏县城关五小、锦屏县城关六幼县教育局财政资金2021-202527砖厂项目锦屏县三江镇潘寨砖厂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8砂石场项目锦屏县三江镇下各洞砂石场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1782.291782.292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6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269、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三江镇人民政府指导潘寨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270、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潘寨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271、(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潘寨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272、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2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7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273、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8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9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274、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三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40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1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3定程序同步更新。在275、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4附表1-规划指标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5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6481760112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34737932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55.5062155.5062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4.765724.76570276、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77.700077.70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37.329737.3297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213612.45554.2419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4.65505.09470.4398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3.29277.15743.8647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90%100%1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60%70%10%预期性26附表附表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减增277、减增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耕地34.43404.0533.96684.00-0.4672园地0.38490.050.38490.050.0000林地656.140877.18653.019276.81-3.1216草地4.55100.543.30830.39-1.2427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7.08830.836.95340.82-0.135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1.04160.121.02230.12-0.0193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1.50850.181.50850.180.0000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705.149278、1705.149182.94700.1633700.163382.36-4.9858-4.9858城镇用地合计城镇用地合计77.700077.70009.1477.700077.70009.14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3.29270.394.25680.500.964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7740.01z0.077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3540.000.0354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01620.000.0162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业用地4.6279、5500.554.65500.550.0000采矿用地0.00000.000.43980.050.439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0.21440.030.16800.02-0.0464留白用地0.00000.002.80690.332.8069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8.21368.21360.9712.455512.45551.474.24194.241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40560.879.53391.122.1109其他建设用地1.03540.120.81740.10-0.218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94.354694.354611.10100.5058100.505811.280、826.15126.1512陆地水域34.71444.0833.96083.99-0.7536其他土地15.95381.8815.54101.83-0.4127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850.1719850.1719100.00850.1719850.1719100.000.00000.000027附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281、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24.7657 公顷。改扩建3.5m 宽机耕道 35 条,长 21.03km;4m 宽机耕道 1 条,长 2.23km。24.7657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33.96082023-203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498.71442023-203528附表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序号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实施年限0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282、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24.7657 公顷。改扩建 3.5m 宽机耕道 35 条,长 21.03km;4m 宽机耕道 1 条,长 2.23km。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4.765748.29财政资金2021-202502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符合条件的低效园地及灌木林,初步筛选可恢复耕地后备资源约 32.6222 公顷。县自然资源局32.6222财政资金2021-202503农房项目村民集中建房安置新增农村宅基地 283、14 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0.3318社会资金2021-202504产业发展小鸡蘑菇项目根据原有设施农用地扩大范围,用来种植蘑菇和养殖小鸡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3361财政资金2021-202605茶山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不破坏耕作层,发展当地茶叶,打造特色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7.506050.00财政资金2021-202706红豆杉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种植红豆杉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财政资金2021-202507山红蜜柚利用当地优质的自然资源,种植山红蜜柚,打造特色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08种养殖项目发展种养殖产业二期和三期284、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20.8170财政资金2021-202509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停车场方便村民停放车辆,兼做晒坝。县农业农村局0.031210.00财政资金2021-202510休闲步道建设 6 条休闲步道,宽 1.5m,长 2.02km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1凉亭建设凉亭 4 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12合约食堂修建 1 处合约食堂,可放置炊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014080.00财政资金2021-202513办公楼建设 1 处村办公楼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0.285、032250.00财政资金2021-202514潘寨村幸福码头利用地理优势,建设 1 处幸福码头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0.89432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915基础设施项目基站新建 1 个基站,完善信号覆盖,满足村民对于日常生活的需求县电信局80.00财政资金2021-202616灌溉水池修建 3 处灌溉水池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24.00财政资金2021-202517消防工程维修改建原消防管网,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新增消防栓 15 个。在村委会新增应急物资储备室,扩建村委会范围内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286、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18风险斜坡防治工程规划会对老寨风险斜坡进行治理建设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19电力工程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迁改弱电线路,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 90 盏。县供电局、县乡村振兴局1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0老寨山洪沟治理工程对老寨山洪沟进行治理,长 2.3km,并在两边建设步道,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400.00财政资金2021-202521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化粪池新建两个化粪池,2 个 30 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0.00603.00财政资金2021-202522庭院绿化工程全村自287、然寨集中区域县乡村振兴局15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3“微四园”工程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栽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微菜(菌)园、微果园、微花(药、茶)园、微乐园。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80.00财政资金+社会资金2021-202524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项目古树群保护在古树群范围内新增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设施设备县林业局35.00财政资金2021-202525三区三线重点项目S312 公路用地项目S312 锦屏平略至与县城公路、S312 锦屏星子界至288、锦屏段公路县交通局财政资金2021-202526学校项目锦屏县第四中学、锦屏县城关五小、锦屏县城关六幼县教育局财政资金2021-202527砖厂项目锦屏县三江镇潘寨砖厂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28砂石场项目锦屏县三江镇下各洞砂石场县自然资源局财政资金2021-2025合计合计1782.291782.29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4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5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6 潘寨自然寨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乌坡村三江镇乌坡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289、)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三江镇三江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三江镇乌坡村三江镇乌坡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290、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291、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 抗震规划.13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 生态修复.13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 保护对象.14第 28 条 保护措施.14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292、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0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2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2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3第 37 条 规划成果.23第 38 条 规划解释.23第 39 条 规划实施.23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3附附表表.25图图件件.29附附件件.31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93、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三江镇乌坡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三江镇乌坡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294、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295、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296、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297、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298、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299、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00、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301、。(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乌坡村、合冲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1615.2774 公顷,下辖 12 个自然寨,15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302、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乌坡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乌坡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围绕县城农产品保供、休闲观光体验等需求,以高效的农业产业为主导,以优越的城郊区位为机遇,保留现有村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打造集高效农业种植、乡村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后花园,逐步发展实现城乡功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城郊融合类村庄。4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303、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304、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乌坡村乌坡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21412264123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1056656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536.9997536.9997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1.554281305、.5542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1.46431.4643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99.519999.5199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6.277524.7909-1.4866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8.249421.47113.2216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510 户 2141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306、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乌坡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193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2264 人。5(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7.9967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乌坡村 5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307、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约为 935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乌坡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99.5199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乌坡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99.5774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5952 公308、顷,需落实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99.5774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986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054工业用地2.3378公用设施用地0.1058留白用地0.0600合计合计3.595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0.5144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区180.7816目标年耕地面积99.519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1.5542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309、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1.5542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310、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乌坡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36.999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4.93%。(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311、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615.2774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耕地面积为 97.2682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02%。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26.650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5%,较基期年面积减 0.3998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312、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1401.64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6.77%,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2.8404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2080 公顷,与基期年保持不变,占村域面积的 0.01%。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1.8578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4.0755 公顷,主要增加产业路和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2.8134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03%,较基期年减少 1.4757 公顷。1.城镇用地。乌坡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 1.4643 公顷,313、规划目标年与基期年保持不变。72.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24.79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3%,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4866 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宅基地 2.8415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801公顷,工业用地2.260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1979公顷;减少机关团体用地 0.1852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0388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7.1789 公顷;教育用地、交通场站用地(120803)保持不变。规划新增留白用地 0.2362 公顷。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6314、.339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9%。4.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0.2190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1%。(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4.833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78%。(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乌坡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4.7909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2866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增减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315、积比比 例例耕地99.57746.1697.26826.02-2.3091园地27.04991.6726.65011.65-0.3998林地1398.806086.601401.646486.772.8404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面积内面积增减增减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面面 积积比比 例例草地0.20800.010.20800.010湿地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9.47860.599.47860.591.9000设施农用地0.20370.012.37920.152.1755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1535.323595.05153316、7.630595.192.3070城镇用地城镇用地1.46430.091.46430.09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7.99671.1120.83821.292.8415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5280.020.63290.040.380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18520.0100.00-0.1852教育用地(080403/080404)0.36760.020.36760.020工业用地0.20780.012.46830.152.2605交通场站用地(120803)0.04980.000.04980.000公用设施用地00.000.19790.010.1979城镇村道路用317、地0.03880.0000.00-0.0388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7.17890.4400.00-7.1789留白用地00.000.23620.010.2362村庄用地村庄用地26.27751.6324.79091.53-1.4866区域基础设施用地6.33670.396.33920.390.0024其他建设用地0.21050.010.21900.010.0085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34.28912.1232.81342.03-1.4757陆地水域5.85250.365.89220.360.0397其他土地39.81232.4638.94132.41-0.8710村域总面积村域总318、面积1615.2774100.001615.2773100.000注:机动指标 0.2866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8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319、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536.9997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54.93%,主要分布在村域西南和东南方向。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28.1978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2.88%。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12.1320、413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1.47%。主要沿村寨周边区域。4.城镇发展区:将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纳入城镇发展区,划定分区面积 1.4643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0.09%。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24.790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53%。(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45.0227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4.83%。(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321、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766.6606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78.42%。(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322、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9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内应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管控要求,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进行管理。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323、,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2866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324、和不得超过 0.2866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325、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10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3.5-4.0 米,总长度38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326、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5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规划乌坡村供水接锦屏县中心城区市政统一供水,新建合冲村高位水池 1 座(100m),其余各组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32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人口为 2264 人,总用水量为 186.24m3/天。结合城区市政供水,村庄内已建有 3 座高位水池,规划新增 1 座高位水池满足村民使用。乌坡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148.99m3/328、天。规划乌坡村建设 3 处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合冲村 1处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规划乌坡合冲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12 公里。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329、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乌坡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及维护太阳能路灯乌坡 130 盏、合冲 12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11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2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7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330、状存在的不足。在乌坡合冲处规划 4 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新增 1 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434 平方米。(二)终身教育设施规划保留乌坡村现状小学、合冲村现状小学。(三)健康管理设施规划保留乌坡村现状卫生室,合冲村331、现状村卫生室。(四)行政管理设施规划保留现状乌坡村委会综合楼、合冲村村委会综合楼。(五)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5.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0.0434结合文化活动室新址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乌坡村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0434结合文化活动室新址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乌坡村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0434规划新增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乌坡村4合约食332、堂0.0620规划新增操办红白喜事乌坡村、合冲村市政及其他5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全村6污水处理池0.1306规划新增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乌坡村、合冲村7农业设施建设0.3571规划新增为村庄停车以及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分拣包装、保鲜储存场所等。乌坡村8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2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9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全村10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全村11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333、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12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2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2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