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23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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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屏县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偶里乡皆阳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偶里乡偶里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 10 0 月月 锦屏县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偶里乡皆阳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 文本文本 附表附表 图件图件 附件附件 文 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第 1 1 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1 第第 2 2 条条 2、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 第第 3 3 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3 第第 4 4 条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与层次.3 第第 5 5 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 第第 6 6 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3 第第 7 7 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3 第第 8 8 条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4 第第 9 9 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4 第第 10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4 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 第第 11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 第第 12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3、6 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 第第 13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 第第 14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 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1 第第 15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设施规划.11 第第 1616 条条 基础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11 第第 17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2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3 第第 18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3 第第 19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4、洪排涝规划.14 第第 2020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4 第第 21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4 第第 22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4 第第 23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14 第第 24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15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5 第第 25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15 第第 2626 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15 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 第第 2727 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15 第第 2828 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5、.16 第第 29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6 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 第第 30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16 第第 31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 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 第第 32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 第第 33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2 第第 34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2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6、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4 第第 35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24 第第 36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5 第第 37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25 第第 38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25 第第 39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25 第第 40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25 附 表.26 图 件.32 附 件.42 附件 1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42 附件 2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2 附件 3 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42 附件 4 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427、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 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8、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2 2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 1.国土空9、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10、);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11、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1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13、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 第第3 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14、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15、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 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皆阳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042.15 公顷,下辖 1 个自然寨 6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 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16、-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第6 6条条 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皆阳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村庄。第第7 7条条 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 基于乡村振兴时代大背景,依托皆阳村良好的自然资源、浓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田、水、路、林、村等优质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以现代农业种植为主导产业,扩大现有粮17、经种植规模,通过构建便利的耕作条件,营造优美的生态景观环境,建设美丽的田园乡村,将皆阳村打造为锦屏县生态宜居和美乡村。4 第第8 8条条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 (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 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初显成效、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田园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步提升。(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 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18、第9 9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2.1 皆阳村皆阳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19、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463 1550 87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343 368 2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23.60 423.60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4.63 84.63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0.03 20.03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88.10 88.10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38 7.46-0.9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 0 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4.85 5.44 0.59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170 170 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乡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1010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 (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 目前全村有 343 户 1463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皆阳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和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21、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49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 5 总人口 1550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 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4.85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皆阳村 25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70 平方米,至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4250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第第1111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 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22、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皆阳村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 88.10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 皆阳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88.21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12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 3.1.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 面积:公顷 基期年耕地面积 88.21 基期年耕地面积 88.21 村庄建设占用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6 工业用地 0.06 合计 0.12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图斑 0.15 目标年耕地面积 89.14 永久基本农田保23、护面积 84.63 3.耕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4.624、3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 6 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12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1.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23.6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0.65%,主要分布于村域南部、北部。25、2.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 第第1313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042.15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 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26、“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略有增加,主要来源于存量村庄建设用地(203)腾挪,面积为 89.1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55%。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65.8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5.91%,较基期年减少 0.08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710.4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8.1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06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5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5%,较基期年保持不变。5.湿地。规划目标年湿地面积为 1.7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7%,较基期年保持不变。6.2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4.68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01 公顷。(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33.46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21%,较基期年减少 0.91 公顷,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7.4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72%,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91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增加 0.51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 0.08 公顷、商业用地增加 0.1528、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增加 0.23 公顷,腾挪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86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3.9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8%。7 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2.0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19%。(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 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36.2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48%。(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 皆阳村村庄范围内(203)非建设用地规模为 1.86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09 公顷。表表 4.1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29、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农用地 耕地 88.21 8.46%89.14 8.55%0.93 园地 165.89 15.92%165.82 15.91%-0.08 林地 710.43 68.17%710.49 68.18%0.06 草地 0.57 0.05%0.57 0.05%0.00 湿地 1.77 0.17%1.77 0.17%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84 0.08%0.84 0.08%0.00 乡村道路用地 3.830、3 0.37%3.84 0.37%0.01 小计 4.67 0.45%4.68 0.45%0.01 合计 971.54 93.22%972.46 93.31%0.93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0.03 1.92%20.03 1.92%0.00 村庄用地 农村宅基地 4.85 0.47%5.36 0.51%0.51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0.08 0.01%0.08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9 0.01%0.24 0.02%0.15 工业用地 1.42 0.14%1.42 0.14%0.00 乡村道路用地 0.01 0.00%0.00 0.00%-0.01 交通场站用地 0.0731、 0.01%0.07 0.01%0.00 公用设施用地 0.07 0.01%0.30 0.03%0.23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1.86 0.18%0.00 0.00%-1.86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小计 8.38 0.80%7.46 0.72%-0.91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94 0.38%3.94 0.38%0.00 其他建设用地 2.03 0.19%2.03 0.19%0.00 合计 34.38 3.30%33.46 3.21%-0.91 陆地水域 9.26 0.89%932、.26 0.89%0.00 其他土地 26.98 2.59%26.96 2.59%-0.02 总计 1042.15 100.00%1042.15 100.00%0.00 注:机动指标 0.09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1414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 (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要求,基于皆阳村资源禀赋条件、空间底线管控和空间治理要求,划定5个一级规划分区和4个二级规划分区。一级规划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二级规划分区包括城镇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33、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表表 4.2 4.2 村域国土空间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分区表表 一级规划分区一级规划分区 二级规划分区二级规划分区 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 生态保护区 423.60 40.65%生态控制区 7.09 0.68%农田保护区 109.81 10.54%城镇发展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 20.03 1.92%乡村发展区 村庄建设区 7.36 0.71%林业发展区 281.9134、 26.80%8 一级规划分区一级规划分区 二级规划分区二级规划分区 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 一般农业区 192.34 18.46%小计 481.61 46.21%总计 1042.15 100.00%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包括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必须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划定规模 423.60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0.65%,主要分布在村域南部、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35、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国家公益林、生态较为重要和敏感的丘陵山地,以及其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划定规模 7.09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0.68%。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划定规模 109.81 公顷(图斑面积),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0.54%,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4.城镇发展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划定规模 20.03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92%,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36、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划定总规模 481.6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46.21%。村庄建设区: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7.3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71%。一般农业区: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192.3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8.46%。林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281.91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26.80%。(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区:按照 关于划定37、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生态保护区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理规则。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38、等活动及相关必要的设施修筑;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 9 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39、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据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为活动。生态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导用途,原则上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40、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功能。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各类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以及种植、养殖活动。经评估在不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度布局一定量的旅游配套、游憩保障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态控制区内特定区域的建设活动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41、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规则。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不得将其转变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污染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新建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已经在农田保护区 内种植林果、苗木、草皮的挖塘养鱼的,需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严格永久农田保护区的占用与补划。仅允许以下六类经依42、法批准、落实占补平衡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 (发改投资 2020688 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 10 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补划任务。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43、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4.城镇发展区严格执行城镇开发边界用途管制规则。城镇集中建设内区内应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方式进行管控,对城镇用地规模、综合容积率等指标进行严格管。应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道路控制线的协同管控,依据城市红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实现对底线要素的控制。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44、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适度允许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点状供地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生态旅游开发及特殊用地建设,提升村庄建设风貌特色和民族风情引导。其中:(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45、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 规划预留 0.09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09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46、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1 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第1515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 (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47、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 8.1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48、划 规划利用停车场和室外健身广场兼晒坝设置 1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1616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 (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 皆阳村现状用水管网已接入乡镇集中供水管网,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皆阳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 偶里乡已建有污水处理厂 1 处,皆阳村现状污水管网已接入乡镇污水集中排放管网,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能49、够满足村民使用。规划期内主要做好对现状排水管网的维护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 12 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电力电信设施信设施 皆阳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规50、划不予新增变压器;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规划在村域北部新建通信基站 1 处,解决村域北部通信信号弱的问题;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0 盏,对现状已损坏的 150 余盏路灯进行修缮维护,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规划在村寨人口集中处新增 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第第1717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 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51、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 规划新建一处休闲凉亭,用作村民日常休闲娱乐;扩建现状 1 处文化活动室,兼作老年人日间活动中心等用途。(二)体育健身设施 做好村域现状休闲场地维护,完善体育健身器材配置。(三)教育设施 皆阳村适龄儿童在偶里乡集镇学校就读,村级不独立设置幼儿园及小学。(四)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皆阳村卫生室,兼作应急医疗中心。(五)行政管理设施 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兼作防灾指挥中心、应急物资存放点、应急值守点、村级农业设施存放点等多功能用途。(六)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52、局的社会福利设施。表表 5 5.1.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 要要素素 分分项项 序序号号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 (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位置位置 为老服务 1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 0.1 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全村 文化活动 2 文化活动室 0.1 规划扩建 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 全村 3 活动广场 0.2 保留 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 全村 13 要要素素 分分项项 序序号号 要素名称要素名称 规模规模 (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 服务内容服53、务内容 位置位置 4 篮球场及室外健身广场 0.1 保留 结合广场,添置室外健身设施 1 套,兼作篮球场 全村 5 合约食堂 0.1 结合村委会设置 操办红白喜事、服务孤寡老人 全村 市政及其他 6 公共厕所 0.01 保留 全村 7 村卫生室 保留 在现状村卫生室的基础上进行改造 全村 8 农业设施建设 结合村委会配置 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和提供与有机水稻产业相关联的晒坝、保鲜储存场所等。全村 9 亮化工程 规划新增 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70 盏 全村 公共安全设施 10 错车道 结合现状改造 方便车辆会车 全村 11 消防通道 结合现状建设+规划新增 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54、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 米,新增消防通道 1 条,长 0.4km,宽6-8 米 全村 12 安全设施 结合现状建设 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 13 古树群保护 结合现状建设 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 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 第第1818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55、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结合村委会配置消防器材。3.消防水源规划:皆阳村消防管网已接入集镇消防主管网,村内现状高位水池可作为后备消防水源,水井、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做好现状34个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巡查,消火栓出口管径65mm,消火栓间距不56、大于 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规划将现状广场附近池塘改造为消防水池。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57、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 14 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1919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 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20条条 地58、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2121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 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59、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2222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2323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60、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15 第第2424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61、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第第2525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 结合上位规划及皆阳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水源修复工程:对村域现状 1 处水源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周边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水源地周边环境的清淤疏浚。第第2626条条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 (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对村内 84.63 公顷的永久基本62、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的则实施改造提升。修建机耕道 4 条,宽3.5 米,总长 4.6 公里;硬化机耕道 4 条,宽 3.5 米,总长 3.5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第八章第八63、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第第2727条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要素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 .1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要素一览表要素一览表 序号序号 类别类别 名称名称 保护内容、数量保护内容、数量 1 自然和历史环境要素 风雨桥 1 处 2 红军广场 保护红军广场及周边历史遗址遗迹、建构筑物和环境 3 红军纪念碑 4 红军树 5 红军亭 6 64、石刻 1 处 7 石桥 1 处 16 序号序号 类别类别 名称名称 保护内容、数量保护内容、数量 8 古井 2 处 9 古树名木 挂牌古树及古树群 10 传统建筑 龙氏宗祠 1 处 11 王家祠 1 处 12 吴家祠 1 处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 尝新节 民族传统节庆 第第2828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 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 采用“保护+活化”的遗65、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2929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 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66、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第第3030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67、 皆阳村现有 1 个集中的自然村,6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3131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 (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规划至 2035 年,全村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7.46 公顷(存在 0.10 公顷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17 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68、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 至 2035 年,全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7.46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 5.36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8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24 公顷,工业用地 1.42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0.07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30 公顷。表表 9 9.1.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 单位:公顷、%规69、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 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村庄用地 农村宅基地 4.85 0.47%5.36 0.51%0.51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0.08 0.01%0.08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9 0.01%0.24 0.02%0.15 工业用地 1.42 0.14%1.42 0.14%0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 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乡村道路用地 0.01 0.00%0.00 0.00%-0.01 交通场站用地 0.07 0.01%070、.07 0.01%0.00 公用设施用地 0.07 0.01%0.30 0.03%0.23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86 0.18%0.00 0.00%-1.86 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 8.38 8.38 0.80%0.80%7.46 0.72%-0.91 (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 皆阳村居民点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7.46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51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公共停车场,占地 700 平方米;扩建文化活动室;新增 1 处合约食堂,面积约 200 平方米;预留 2 处留白用地;新增71、3 处垃圾收集点;新增 1 处消防水池;新增 1 处休闲凉亭;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 1.建筑选址 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 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 18 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 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 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72、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 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 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 73、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 第第3232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 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74、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75、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19 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3333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76、居环境整治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道路沿线风貌(一)道路沿线风貌 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平整路面,适当拓宽通行不畅路段,因地制宜布设会车场地。通村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5 米,通组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 4.5 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村内 2.5-3.5 米的串户路路面可选用石板、卵石、青砖等材料铺设,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宜选用石材收边。产业路沿路布置果树等经济作物或景观树种,贯穿缓坡区域的生产型道路则用砂石或碎石拼嵌77、草坪。(二)公共空间整治(二)公共空间整治 公共空间整治要着重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思想,选址多位于村民组中心区域,空间形态和风貌要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严禁出现大广场、大喷泉等城市化特征,绿化植物、场地铺砖、设施小品要体现乡土气息。同时公共空间应配置健身、休闲等设施,充分考虑村民需求。(1 1)“两清四拆”)“两清四拆”两清:一是清除村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杂物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二是清理村域污水臭水,严禁污水乱排乱放,做好污水管网检修,塑造优美、整洁的村庄环境。四拆:一是拆除蓝皮瓦、彩钢棚,杜绝出现私搭乱建建筑,形成风貌一致的村庄格局;二是拆除室外简易厕所,拆除旱厕,保持78、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三是拆除危房,拆除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杜绝出现危险住房;四是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建筑,保证不得触犯基本农田保护线。(2 2)庭院整治)庭院整治 鼓励农民实施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三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村庄。围墙:对于村庄院落围墙采用种植以蔓藤植物攀爬,形成垂直绿化。拆棚:结合农户住房改造和改建,拆除农户在房前屋后临时搭建的各类破旧杂物棚,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20 建设“三园”:宜兼顾美观和经济,合理采用“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等形式。根据农户住房占地面积大小,对农家小菜园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废弃地79、合理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并用竹篱笆装饰,同时对村内的低洼地、废弃荒地进行改造。蔬菜果园可运用竹篱笆围合而成,庭院景观以经济、实用、美观为主要设计理念,除种植的作物外,蔬菜果园应适当增加重点与边角装饰,可运用具备田园风格元素的木、石、藤、竹、织物等天然材料,与种植果蔬结合,绿化树种可选用当地适宜树种。花池形式不做具体要求,围墙和堡坎统一采用不规则花岗岩堆砌,栅栏及花池栏杆采用木质材料,尺寸形式统一要求;地面铺装主体采用不规则青石板铺设,局部辅以鹅卵石装饰。(3 3)重要景观节点)重要景观节点 选用木材、石材、砖瓦等乡土材料制作,以反映村庄风貌和村庄特色为主题,结合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进行艺术创80、造,体现乡土气息。改造现状池塘,清理塘底淤泥和污水臭水;种植水生净水植物,如芦苇、香蒲等;清理池塘周边杂物垃圾、荒草杂草,种植绿化乔灌木;以石材修葺边缘,沿岸修建木质护栏,选用石板或木板作为铺地,同时增设休闲凉亭,将池塘及其沿岸空间打造为村组内部重要的景观节点。(三)农村“五治”(三)农村“五治”落实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的工作部署,以农村“五治”为抓手,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1 181、)治房)治房 开展农房摸底,排查危房,对危房进行整治提升,改造为生产用房,有效盘活闲置建筑,充分进行改造利用,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着重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风貌改造及庭院整治。(2 2)治水)治水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完善全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新建 6 处生态净化池,人口较少、分散较散的村寨可采用分散式处理模式,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82、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 100%。(3 3)治厕)治厕 构建“治厕”推进机制和分类奖补政策全面宣传发动农民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精准把握改造标准,按照一户一厕原则,规划对全村 21 剩余旱厕进行改造,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 100%,厕所结构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19379的相关规定。(4 4)治垃圾)治垃圾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自然村组结合现83、状垃圾收集设施分别增设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围绕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中转、分类处理四个重点环节,引导农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规范化。垃圾收集与转运:规划结合活动广场周边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改造为垃圾分类收集点,每组至少 1 处垃圾分类收集点,由垃圾转运车统一运输至县城进行处理,垃圾收集覆盖率100%。垃圾分类宣传:在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旁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用于指导宣传村民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村集体大会,提高群众分类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5 5)治风)治风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签订“两书”,建立健全“84、一约一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事理事会。签订“两书”: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 100%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承诺书;多渠道向村民全面发放摒弃婚丧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移风易俗倡议书。建立健全“一规一会一团”:修订完成皆阳村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并结合活动广场设置红白喜事厅;全村组建 1 队道德评议团。22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第第3434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 根据村庄发展需要,结合上位规划要求,规划拟安排近期实施重点项目 29 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 5 个、基础设施项目 13 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4 个、生态修复项目 1 个、国85、土综合整治项目 1 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 个、安全和防灾减灾项目 1 个、农房建设项目 1 个。表表 1 11 1.1.1 近期近期实施重点实施重点项目表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项目层级项目层级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 (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产业发展 红军树景点旅游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0.12 50 2023-2025 2 渔业养殖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50 2023-2025 3 产业路硬化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180 20286、3-2025 4 产业路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460 2023-2025 5 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3.07 200 2023-2025 6 基础设施 高洞坎水电站建设项目 皆阳村 县级 县水务局 0.07 2023-2025 7 水库加固项目 皆阳村 乡镇级 县水务局 0.2 100 2023-2025 8 农田沟渠水利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30 2023-2025 9 通组路修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40 2023-2025 10 消防管道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50 2023-2025 11 消防通道建设项目87、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40 2023-2025 12 消防栓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30 2023-2025 13 消防水池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0.01 20 2023-2025 14 停车场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0.02 10 2023-2025 15 路灯配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10 2023-2025 16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75 2023-2025 17 垃圾收集箱配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生态环境局 3 2023-2025 23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项88、目层级项目层级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 (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8 通信基站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工信局 0.01 30 2023-2025 19 公共服务设施 休闲凉亭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0.01 20 2023-2025 20 农村小超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10 2023-2025 21 合约食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20 2023-2025 22 文化活动室扩建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50 2023-2025 23 生态修复 水源修复工程 皆阳村 村级 89、县生态环境局 100 2023-2025 24 国土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84.63 2023-2025 25 人居环境 整治 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700 2023-2025 26 农村“三园”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700 2023-2025 27 农村“五治”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2023-2025 28 安全和防灾减灾 防洪沟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20 2023-2025 29 农房建设 农房风貌改造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1750 2023-2025 24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90、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 第第3535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 (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偶里乡人民政府指导皆阳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庄规划91、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皆阳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92、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皆阳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93、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 25 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636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村规民约,共同遵守;村庄治理,共同参与;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建房,合法审批;户均宅地,一百七十;建筑面积,三百二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94、道路沿线,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传统建筑,严格保护;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地灾遇险,安全优先;防灾减灾,意识要强;垃圾污水,合理处置;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第第3737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3838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3939条95、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040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6 附附 表表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 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国96、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附表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27 附表附表 1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指标指标 现状现状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1463 1550 87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343 368 2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23.60 423.60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4.63 84.63 0 约束性 城镇开发面积(公顷)20.03 20.03 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88.10 88.10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38 7.46-0.92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 97、0 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4.85 5.44 0.59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 170 0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污水处理率 80%100%20%预期性 28 附表附表 2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 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农用地 耕地 88.21 8.46%89.14 8.55%0.93 园地 165.89 15.92%165.82 15.91%-0.08 林地 710.4398、 68.17%710.49 68.18%0.06 草地 0.57 0.05%0.57 0.05%0.00 湿地 1.77 0.17%1.77 0.17%0.00 农业设施 建设用地 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84 0.08%0.84 0.08%0.00 乡村道路用地 3.83 0.37%3.84 0.37%0.01 小计 4.67 0.45%4.68 0.45%0.01 合计 971.54 93.22%972.46 93.31%0.93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0.03 1.92%20.03 1.92%0.00 村庄用地 农村宅基地 4.85 0.47%5.36 0.51%0.51 农村社区服务99、设施用地 0.00 0.00%0.08 0.01%0.08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9 0.01%0.24 0.02%0.15 工业用地 1.42 0.14%1.42 0.14%0.00 乡村道路用地 0.01 0.00%0.00 0.00%-0.01 交通场站用地 0.07 0.01%0.07 0.01%0.00 公用设施用地 0.07 0.01%0.30 0.03%0.23 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 1.86 0.18%0.00 0.00%-1.86 小计 8.38 0.80%7.46 0.72%-0.91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3.94 0.38%3.94 0.38%0.00 其他建设用地 2.0100、3 0.19%2.03 0.19%0.00 29 规划分类规划分类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规划期内 面积减增面积减增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面积面积 比例比例 合计 34.38 3.30%33.46 3.21%-0.91 陆地水域 9.26 0.89%9.26 0.89%0.00 其他土地 26.98 2.59%26.96 2.59%-0.02 总计 1042.15 100.00%1042.15 100.00%0.00 30 附表附表 3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任务项目101、任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1 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84.63 公顷。修建机耕道 4 条,宽 3.5 米,总长 4.6 公里;硬化机耕道 4 条,宽 3.5 米,总长 3.5公里。84.63 2023-2025 2 生态修复项目 水源修复工程 对村域现状 1 处水源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2023-2035 31 附表附表 4 4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序号序号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102、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 项目层级项目层级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 (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 1 产业发展 红军树景点旅游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0.12 50 2023-2025 2 渔业养殖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50 2023-2025 3 产业路硬化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180 2023-2025 4 产业路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460 2023-2025 5 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3.07 200 2023-2025 6 基础设施 高洞坎水103、电站建设项目 皆阳村 县级 县水务局 0.07 2023-2025 7 水库加固项目 皆阳村 乡镇级 县水务局 0.2 100 2023-2025 8 农田沟渠水利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30 2023-2025 9 通组路修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40 2023-2025 10 消防管道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50 2023-2025 11 消防通道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40 2023-2025 12 消防栓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30 2023-2025 13 消防水池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应急管理局 0.01 20 2104、023-2025 14 停车场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0.02 10 2023-2025 15 路灯配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交通局 10 2023-2025 16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75 2023-2025 17 垃圾收集箱配置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生态环境局 3 2023-2025 18 通信基站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工信局 0.01 30 2023-2025 19 公共服务设施 休闲凉亭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0.01 20 2023-2025 20 农村小超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10 2023-2025 21 合105、约食堂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20 2023-2025 22 文化活动室扩建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乡村振兴局 50 2023-2025 23 生态修复 水源修复工程 皆阳村 村级 县生态环境局 100 2023-2025 24 国土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84.63 2023-2025 25 人居环境 整治 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700 2023-2025 26 农村“三园”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700 2023-2025 27 农村“五治”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2023-2025 28 安全和防106、灾减灾 防洪沟建设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农业农村局 20 2023-2025 29 农房建设 农房风貌改造项目 皆阳村 村级 县住建局 1750 2023-2025 32 图图 件件 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 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图 3 控制线分布图 附图 4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附图 5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 附图 6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附图 7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附图 8 自然村组用地布局规划图 附图 9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107、)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偶里乡人民政府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偶里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年年10月月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村庄规划(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纸图纸附件附件文 本文 本I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类型.3第 7 条 发展定位.4第 8 条 规划目标.108、4第 9 条 规划指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 消防规划.11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 抗震规划.12第 21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2 条 突发性公共卫生防控.13第七章 生态109、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3 条 生态修复.13第 24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14第 25 条 保护对象.14第 26 条 保护措施.14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4第 27 条 自然村(组)分类.14第 28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4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17第 29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规划.17第 30 条 农业景观提升.18II第 31 条 重要节点景观风貌规划.18第 32 条 环境设施小品设计.18第 33 条 道路景观.18第 34 条 景观要素设计指引.18第 35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2第 36 条 110、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2第十二章 实施与保障措施.24第 37 条 实施保障措施.24第 38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5第 39 条 规划成果.25第 40 条 规划解释.25第 41 条 规划实施.25第 42 条 规划后期管理.251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第1条 规划背景条 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111、实施意见(2023年2月3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第第2条 规划依据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6.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二)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113、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政策文件(三)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1月3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1月2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4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114、意见(2023年1月2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115、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2月3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116、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3(四)相关规划(四)相关规划1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 其他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第第3条 规划原则条 117、规划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 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118、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贵州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村庄规划要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4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119、规划范围为云照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9.32平方千米,下辖9个自然寨10个村民组。规划层次: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5条 规划期限条 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6条 村庄类型条 村庄类型根据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村庄区位条件、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通达性及村庄内部道路、村庄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历史文化、未来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云照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4第第7条 发展定位条120、 发展定位(一)总体定位(一)总体定位立足现有的苗寨、梯田、森林等资源,重点挖掘展示锦屏苗族文化,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机遇,以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为主导,以安居乐业为目标,保留现有村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集绿色生态农业种植、乡村休闲观光、农副产品高效产销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新农村,将云照打造成锦屏以趣意田园生活为主导的“黔东南州苗族风情茶乡农文旅融合样板村黔东南州苗族风情茶乡农文旅融合样板村”。第第8条 规划目标条 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一)近期目标至2025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初显成效、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121、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田园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20000元/年。(二)远期目标(二)远期目标至2035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全村人均纯收入稳定在35000元/年。第第9条 规划指标条 规划指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12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 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2.1村域规划指标表村域规划指标表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79187887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21123120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5.7565.75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6.8176.81约束性村庄123、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3.3412.07-1.27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847.931.09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60903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309060预期性第第10条 规模预测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云照村现有211户共791人,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5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云照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124、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和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综合增长率为7。预测至2025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819人;至2035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878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二)宅基地需求预测分户需求:现状适龄未婚及规划期内达到法定适婚年龄(22岁)的男性默认为具有分户需求的对象,其中一户仅有一个儿子不计入分户需求。分户需求=现状适婚但未婚男性人数(22岁以上未婚)+规划期内达到适婚年龄男性人数(7-21岁男性)-一户一儿的人数。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6.84公顷,户均宅基地324.17平方米。根据年龄结构及入户调查分析,结合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云照村共有20人具有分户需求。125、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第11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2035年,云照村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76.81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规划期非农建设项目拟占用耕地0.11公顷,通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可新增耕地1.19公顷,均为低效林地和低效园地整理,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126、管理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 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 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云照村村域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65.75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7.06%。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27、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6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12条 生态保护红线条 生态保护红线云照村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第13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128、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931.90公顷。(一)农用地(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增加1.81公顷,耕地面积为78.9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8.47%。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增加到207.96公顷,调整方向为建设用地腾退增加。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588.13公顷,较基期年林地面积不变,占村域面积的63.11%,调整方向主要用于低效林地整理。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1.24公顷,占村域面积的比重为0.13%。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6.129、36公顷,占规划面积的0.68%,面积较基期年不变。(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2.31公顷,占总面积的1.32%,较基期年减少1.26公顷,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12.0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30%,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1.27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新增0.47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0.6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增加0.06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减少2.28公顷。130、2.其他建设用地。目标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2%,与基期年一致。(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36.9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3.97%,较基期年减少0.76公顷。7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期内面积面积增减增减(公(公顷)顷)面积面积(公顷)(公顷)比例比例(%)(%)面积面积(公顷)(公顷)比例比例(%)(%)耕地77.148.2878.958.471.81园地207.7522.131、29207.9622.320.21林地588.1363.11588.1363.110.00草地1.240.131.240.13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6.140.666.140.660.00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220.020.220.020.00建设用地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840.737.310.780.47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620.070.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40.030.110.01-0.13商业服务业用地0.130.010.130.010.00工业用地0.230.020.230.02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132、02)0.280.030.280.030.00交通场站用地0.070.010.070.010.00公用设施用地0.000.000.060.010.06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5.550.603.270.35-2.28其他建设用地0.230.020.230.020.00建设用地合计13.571.4612.311.32-1.26建设用地合计13.571.4612.311.32-1.26陆地水域9.120.989.120.980.00其他土地28.594.0527.832.99-0.76总计931.90100.00931.90100.000.00第第14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133、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3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和3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134、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93.56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10.04%。2.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91.23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9.79%。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12.07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30%。(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95.23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10.21%。(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135、积638.01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68.46%。(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81.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导用途,原则上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功能。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各类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以及种植、养殖活动。经评估在不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且符合相关法律136、法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度布局一定量的旅游配套、游憩保障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态控制区内特定区域的建设活动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2.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规则。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不得将其转变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污染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新建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已经在农田保护区 内种植林果、苗木、草皮的137、挖塘养鱼的,需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严格永久农田保护区的占用与补划。仅允许以下六类经依法批准、落实占补平衡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138、稳定”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补划任务。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3.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139、(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9规划预留0.28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0.28公顷(不超过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140、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15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一)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6.5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 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141、小于1212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1.5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1.2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3.5-4.0米,总长度17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5.露营登山路及步道建设:规划完善露营基地登山路建设,道路宽度控制在2.5-3米,总长度1.6千米,用以满足游客登山需要;新建大寨至九松寨步道,道路宽度控制在2.5-3米,总长度0.5千米。新建及改扩建道路管控要求:新建及改扩建道路管控要求:新建及改扩建道路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相142、冲突部分应当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管控要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二)附属设施规划(二)附属设施规划1.停车场:停车场:规划新建、扩建停车场地5处,位于九松寨、皆富寨、布善寨;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配置充电桩5处。2.照明设施照明设施:村域内新增及维护路灯共200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10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第第16条 基础设施规划条 基础设施规划(一)给水设施规划(一)给143、水设施规划云照村目前主要以井水供水为主。云照村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参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用水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725-2019)相关要求,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80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年)全村总人口为878人,总用水量为70.24m3/天。规划新建2处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建设项目,总供水规模达200m3/天,完善全村给水管网铺设,管材应采用复合给水管网,管道内防腐材料必须无毒、耐久。规划远期,云照村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144、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排水设施规划(二)排水设施规划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设施建设,结合村域现状设施,确定村域污水排放折污系数为0.7,污水收集系数为0.8,至规划期末(2035年)全村总污水量为39.33吨/天。规划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各修建一处农村污水集中生物降解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污水,共修建4处,每处处理规模为10吨/天,并完善排水管网。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规划在人口比较分散的区域农房。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145、准(DB52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电力电信设施规划(三)电力电信设施规划云照村现状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结合现有电力网络布局,整治乱拉电力线路,消除安全隐患;规划对沿道路电线杆的线路进行梳理,电线杆应排列整齐,安全美观,无146、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现象。规划落实上位1处信号基站建设。(四)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四)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黔建村通201969号)要求,规划新增12处垃圾收集点,其中村委会1处、大寨、培习寨规划合约食堂各1处,其余自然寨各新增1处。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规划远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11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结合村庄活动广场、停车场、合约食堂新建公共厕所8座,公共厕所占地面积30平方米/个,并完善公共厕所排污水沟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6户。推进厕所粪污、易腐147、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第第17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状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缺补漏。以村为单位,村民组为支点,配套满足村民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一一)行政管理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村内现有村委会1处,基本满足便民服务需求,需做好后期使用管理及维护工作。(二二)教育设施教育设施规划改建现有闲置小学为合约食堂,占地面积为1400平方米。(三三)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卫生室。(四四)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在村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可兼做晒谷148、场、停车场等,占地面积约3252平方米,并配置健身、活动器材;规划新建14个凉亭,用作村民日常休憩、乘凉。表表5.1云照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云照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序号类别项目名称数量位置性质备注序号类别项目名称数量位置性质备注1行政管理设施村委会1处村域保留2教育设施小学1处村域改建3医疗卫生设施卫生室1处村域保留4文化体育设施凉亭14处村域新建5活动广场6处村域新建新增活动设施,与停车场共建6合约食堂2处村域新建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18条 消防规划条 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149、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1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200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100mm,支管(即仅连接1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0.7m,在松散岩基上 埋设时,12管顶覆土不应小于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150、,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9个,消火栓出口管径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50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40米10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50户配备1台消防机动泵(含80米10型 消防水带和2支水枪),全村配备2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2把、火叉4根、火钩4根、拉绳2根、电锯2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1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151、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19条 防洪排涝规划条 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一)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二)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三)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水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20条 抗震规划条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国家地震烈度区划、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分析,村域地震烈度为VI度,云照村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152、6度标准设防。(一)抗震指挥中心抗震指挥中心规划在村委会办公场地设置村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负责制订地震应急方案,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和制定救灾方案。(二)避震疏散通道与疏散场地避震疏散通道与疏散场地避震疏散通道原则上应使居民的疏散救护便捷安全,保证村内主要道路畅通无阻。规划避震疏散通道与消防通道共用,主要利用村庄的主次干道及对外交通设施相联系的骨干道路,形成通畅的快速疏散体系,疏散的主要为东、西两个方向。规划以村民广场、学校操场、农田等开阔的场地作为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应加以严格保护。(三)生命线系统及建筑设防(三)生命线系统及建筑设防新建、改建普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6度。重点加强153、对重大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防护措施,抗震设防烈度按7度标准设防。各类管线相应提高设施标准。既有老建筑应加强监测,并根据相应标准实施抗震加固、改造工作。村域各类建筑物及工程构筑物,须严格按照标准设防,原有的工程设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物,须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第第21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154、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中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标准,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目前村域暂无山地质灾害点,村域整体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险性等级小,规划将云照村定义为一般防治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本着“以防为主、避让和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掌握时机,早治理,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保证拟建工程的安全。对建设工程防治措施建议如下:1建议对现有及潜在的不稳定斜坡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如挡土墙、喷锚护坡等支护方式。2对于坡地应注意疏导地表水,增加斜坡植被绿化,预防滑坡。加强陡坡、峭壁区域的保护,严155、禁破坏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3、做好房前房后、边坡截排水工程,将地表水引出场外。第第22条 突发性公共卫生防控条 突发性公共卫生防控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156、处理措施。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23条 生态修复条 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云照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一)水环境生态修复(一)水环境生态修复对全村6.76公顷的河流水面进行水环境治理,长度约22.5公里。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坑塘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第第24条 国土综合整治条 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157、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本次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为基础,扣除历年已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为91.23公14顷。通过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低效园地、低效园地整理低效园地、低效园地整理:通过工程手段对1.70公顷低效林地等农用地进行综合整治,进行植被清理、土壤培肥、耕作层恢复等工程措施来增加耕地,预计新增耕地1.19公顷,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所提升。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第第25条 保护对象条 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158、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传统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8.1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大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1物质文化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2传统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3传统习俗文化苗侗服饰、民风民俗等4非物质文化文献族谱、家训、乡规民约、传说、诗词等第第26条 保护措施条 保护措施(一)“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159、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第27条 自然村(组)分类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云照村现有9个自然寨,10个村民小组,按照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关于自然村组的分类要求,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28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村庄建设边界160、(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规划划定村域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12.07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15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2035年161、,云照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12.0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7.9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3.27公顷。表表9.1建设用地统计表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用地一级类二级类一级类二级类基期年基期年(公顷)(公顷)目标年目标年(公顷)(公顷)增减量增减量(公顷)(公顷)调整方向调整方向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847.310.47增加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620.62增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40.11-0.13不变商业服务业用地0.130.130.00不变工业用地0.230.230.00不变乡村道路用地(060102)162、0.280.280.00不变交通场站用地0.070.070.00不变公用设施用地0.000.060.06增加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5.553.27-2.28减少合计13.3412.07-1.27减少(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培习寨居民点培习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1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12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合约食堂1处,占地154平方米,附属建设公共厕所1个;公共厕所1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座,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展棚组居民163、点展棚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0.20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座,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3沙优寨居民点沙优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5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18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合约食堂1处,占地1457平方米,附属建设1处活动广场及1处公共厕所;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虎荣寨居民点虎荣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164、边界0.49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02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1处,占地488平方米,附属建设公共厕所1个;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16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5.九松寨居民点九松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04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扩建停车场1处,占地210平方米,附属建设公共厕所1个;新建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1处,占地面积25平方米;新建灌溉水池1处,占地面积50平方米;完善1处消防、灌溉水塘建设;新建2处凉亭;新建1处通信基站;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165、。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6.布善寨居民点布善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33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04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停车场1处,占地面积714平方米,附属建设公共厕所1个,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7.皆富寨居民点皆富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0.81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座;新建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1处,占地面积25平方米;完善1处消防、灌溉水塘建设,附属建设4处凉亭;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166、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8.帛南寨居民点帛南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0.51公顷。设施建设方面: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9.大寨居民点大寨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寨,至2035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3.01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0.15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改建现状闲置小学为合约食堂,占地面积1334平方米,附属建设公共厕所1个;新建凉亭3个;新增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座;新建水井1处;新增消防栓1个,对自然寨集中区域进行庭院绿化和“三园167、”建设。规划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建设管控要求(四)建设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宅基地规模,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70平方米。严格执行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5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17高原则不超过3.3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3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1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168、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3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6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3.5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3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169、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5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8.建筑风貌控制要求新建和改造建筑风格、立面形式、建筑色彩及使用材料需满足村庄规划中建筑风貌控制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村庄建、构筑物作为乡村风貌的体现主体,是风貌塑造的重点要素,也是乡村建设管控的重要对象,主要包括用地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形态、外观色彩、建筑屋顶等内容,进行风貌引导。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第第29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规划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规划彰显古色苗寨韵味,塑造自然山水、人170、文特色的景观风貌格局。将村域范围内的梯田、村落、森林、水系等自然人文斑块进行连接,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重点塑造村道沿线重要的线性展示界面,保护“群山环抱、梯田环绕、聚族而居”的自然人工有机交融的形态特征。明确“布局顺应自然、形态融合山水”的景观风貌塑造原则,确立“古色民香、山水意境、人文风韵”的景观意向。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大地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171、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传统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性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18农村住房建设风貌依然要控制其体量,在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求的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地形进行布局设计,突显山地特色自然村落风貌,避免大体量的混凝土建筑破坏村庄的生态机理。建筑形式上更要突出地域特点,提取村庄的民族文化、地域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民居建设中去,使其住房风貌、村容村貌和当地的自然环境协调共生。第第30条 农业景观提升条 农业景观提升塑造特色田园风貌,保护田园整体生态格局,细致处理好水、田、林、聚落之间四要素之间的关系,提升其田园景观韵味,打造“四素同构”的美丽梯田传统农耕样板村。对农田景观进行板172、块设计,整体保留现状农田斑块格局,利用地形形成镶嵌布局,对农田斑块植入特色图案;农田廊道设计,结合现状田坎分布特征,适当进行加固处理及美化,提升农田廊道景观风貌;注入特色农田景观小品,通过不同的造型、结构设计和材质应用,展示传统农耕文化。第第31条 重要节点景观风貌规划条 重要节点景观风貌规划村口建筑通过公共建筑、休闲场地等精心设计,体现村庄标志性和公共性,村口风貌自然、亲切、宜人,村口、公共活动场地等景观节点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效果。第第32条 环境设施小品设计条 环境设施小品设计环境设施小品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围栏、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173、广场等公共空间,尺度适宜,结合环境场所要求,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用材应乡土,利于排水;围栏设计美观大方,采用通透式,装饰材料宜选用当地天然植物;路灯、指示牌、废物箱等风格应统一协调。第第33条 道路景观条 道路景观车行路:应顺应等高线,随形就势,避免大挖大填。车行路断面为一块板,结合实际修建会车带。入户路:维护和保持既有巷道形态和尺度,避免随意改道,合理利用周边空闲地设置休闲空间,布置座椅等休闲设施。传统村落巷道:就地取材,采用青石板等铺设;对既有石板路面、石台阶等应进行保护规整,不应简单采用混凝土覆盖。停车场:停车场选择在较为平整的场地,结合各村民组活动场地进行设置,避174、免大面积的水泥硬化,采用混泥土地面+植草砖的铺装形式,周边种植遮阴绿化树种。第第34条 景观要素设计指引条 景观要素设计指引环境设施主要包括铺装、桥梁、护栏、坐凳、树池、垃圾桶、指示牌等,体现地方特色。铺装:铺装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和人行铺装。场地铺装主要采用自然块石、卵石等自然材料,局部可结合木材铺设。村庄内部人行铺装可采用自19然块石等进行铺设。坐凳:在村委会活动交流广场及文化活动广场、篮球场等各个景观节点设置坐凳。坐凳形式建议采用石凳、木凳等乡土材质,避免过于城市化,部分坐凳可结合树池设置。树池:在公共活动中心中心周边,可结合种植乔木,设置树池,树池形采用自然条石铺砌、灌木种植的形式或卵石自175、然铺砌,材料选用本地石材,局部树池可作为坐凳使用。第第35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道路沿线风貌一、道路沿线风貌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平整路面,适当拓宽通行不畅路段,因地制宜布设会车场地。通村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5米,通组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5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村内2.5-3.5米的串户路路面可选用石板、卵石、青砖等材料铺设,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宜选用石材收边。产业路沿路布置果树等经济作物或景观树种,贯穿缓坡区域的生产型道路则用砂石或碎石拼嵌草坪。二、公共空间整治二、公共空间整治公共空间整治要着重体现“便民176、利民、为民”的思想,选址多位于村民组中心区域,空间形态和风貌要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严禁出现大广场、大喷泉等城市化特征,绿化植物、场地铺砖、设施小品要体现乡土气息。同时公共空间应配置健身、休闲等设施,充分考虑村民需求。(一)“两清四拆”两清:一是清除村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杂物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二是清理村域污水臭水,严禁污水乱排乱放,做好污水管网检修,塑造优美、整洁的村庄环境。四拆:一是拆除蓝皮瓦、彩钢棚,杜绝出现私搭乱建建筑,形成风貌一致的村庄格局;二是拆除室外简易厕所,拆除旱厕,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三是拆除危房,拆除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杜绝出现危险住房177、;四是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建筑,保证不得触犯基本农田保护线。(二)庭院整治鼓励农民实施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三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村庄。围墙:对于村庄院落围墙采用种植以蔓藤植物攀爬,形成垂直绿化。拆棚:结合农户住房改造和改建,拆除农户在房前屋后临时搭建的各类破旧杂物棚,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建设“三园”:宜兼顾美观和经济,合理采用“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等形式。根据农户住房占地面积大小,对农家小菜园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废弃地合理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并用竹篱笆装饰,同时对村内的低洼地、废弃荒地进行改造。20蔬菜果园可运用竹篱笆围合而178、成,庭院景观以经济、实用、美观为主要设计理念,除种植的作物外,蔬菜果园应适当增加重点与边角装饰,可运用具备田园风格元素的木、石、藤、竹、织物等天然材料,与种植果蔬结合,绿化树种可选用当地适宜树种。花池形式不做具体要求,围墙和堡坎统一采用不规则花岗岩堆砌,栅栏及花池栏杆采用木质材料,尺寸形式统一要求;地面铺装主体采用不规则青石板铺设,局部辅以鹅卵石装饰。(三)重要景观节点选用木材、石材、砖瓦等乡土材料制作,以反映村庄风貌和村庄特色为主题,结合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进行艺术创造,体现乡土气息。以云照自然寨为例:改造现状池塘,清理塘底淤泥和污水臭水;种植水生净水植物,如芦苇、香蒲等;清理池塘周边杂物垃圾179、荒草杂草,种植绿化乔灌木;以石材修葺边缘,沿岸修建木质护栏,选用石板或木板作为铺地,同时增设休闲凉亭,将池塘及其沿岸空间打造为村组内部重要的景观节点。三、农村“五治”三、农村“五治”落实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的工作部署,以农村“五治”为抓手,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一)治房开展农房摸底,排查危房,对危房进行整治提升,改造为生产用房,有效盘活闲置建筑,充分进行改造利用,加强对传统建筑的180、保护利用,着重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风貌改造及庭院整治。(二)治水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完善全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新建 4 处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较少、分散较散的村寨可采用分散式处理模式,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181、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三)治厕构建“治厕”推进机制和分类奖补政策全面宣传发动农民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精准把握改造标准,按照一户一厕原则,规划对全村剩余旱厕进行改造,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 100%,厕所结构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19379的相关规定。(四)治垃圾21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自然村组结合现状垃圾收集设施分别增设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围绕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中转、分类处理四个重点环节,引导农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规范化。垃圾收集与转运:规划结合活动广场182、周边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改造为垃圾分类收集点,每组至少 1 处垃圾分类收集点,由垃圾转运车统一运输至锦屏县城进行处理,垃圾收集覆盖率 100%。垃圾分类宣传:在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旁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用于指导宣传村民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村集体大会,提高群众分类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五)治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签订“两书”,建立健全“一约一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事理事会。签订“两书”: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 100%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承诺书;多渠道向村民全面发放摒弃婚丧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移风易俗倡议书。建立健全“一规一会183、一团”:修订完成云照村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设置 1 处红白理事会办公室,并结合活动广场设置红白喜事厅;全村组建 1 队道德评议团。22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36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根据村庄发展需要,结合上位规划要求,针对云照村近期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农房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安排,落实项目用地、投资规模、实施年限等内容,提出规划实施措施等,形成重点项目一览表。规划重点项目 31 个,其中近期建设项目 25 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 7 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13 个、人184、居环境整治项目 3 个、农房改造项目 1 个、生态修复项目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4 个、安全和防灾减灾建设项目 1 个、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2 个。表表11.1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用地面积投资规模(万元)实施年限农房改造项目1农房风貌改造项目整饰村庄风貌形象,统一建筑风格、材质、颜色等要素,打造和谐自然的建筑景观-3002023-2025产业发展2产业路建设项目路面宽度 3.5 米,路面材质为混凝土路面,道路总长度 15 公里-6002023-20253露营登山路及步道建设项目新建露营基地登山路及大寨凉亭至九松寨步道-502023-20254茶叶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完185、善茶叶种植、加工设施配套-2023-20255山茶油基地、加工厂建设项目完善山茶油基地、加工厂设施配套-2023-20256露营地建设项目规划新增 1 处露营基地,完善露营地设施配套,完善露营登山路建设-2023-20257自行车赛道建设项目修建一条自行车环形赛道-2023-20258山塘木制栈道建设项目围绕山塘修建木质栈道-2023-202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路灯建设及维护村域内新增及维护路灯共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402023-202510盥洗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1 处盥洗水池-102023-202511停车场建设项目扩建、新建 5 处停车场1300 186、平方米302023-202512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结合活动广场、结合村庄活动广场、停车场、合约食堂新建公共厕所 8 座240 平方米402023-202513垃圾收集点建设项目规划新增 11 处垃圾收集点-1.12023-202514水井建设项目规划结合居民点分布新增 2 处水井-102023-202515凉亭建设项目新建 14 处凉亭-142023-202516基站建设项目新建 1 处基站-2023-202517消防、灌溉水塘建设项目新建 2 处消防、灌溉共用水塘-2023-202518灌溉水池建设项目新建一座灌溉水池-502023-202519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 4 处污水处理设施54187、0 平方米2502023-202520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2 处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50 平方米2502023-202521合约食堂(含广场)建设项目新建 2 个合约食堂,并附属建设活动广场2800 平方米2002023-2025安全和防灾减灾建设2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主要的 1 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2002023-202523项目人居环境整治23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清除杂物垃圾、污水,拆除乱建钢棚、旱厕、危房、违法建筑-802023-202524农村“三园”建设项目建设花园、菜园、果园,进行环境美化提升-1002023-202525农村“五治”整治工程整治农村“乱搭乱建188、”“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1002023-2025消防设施建设项目26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2 处消防水池,与人饮水池共用50 平方米-2023-202527消防栓建设项目于各个自然寨新增 1 处消防栓,共新建 9 处消防栓-92023-2025合计28国土综合整治2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65.75 公顷8002026-203529宜耕农用地整理宜耕农用地开垦1.70 公顷1502026-203530灾毁农田修复工程灾189、毁农田修复1.30 公顷702026-2035生态修复31水环境生态修复河流水环境治理6.76 公顷1002026-2035合计3454.124第十二章 实施与保障措施第十二章 实施与保障措施第第37条 实施保障措施条 实施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一)政策保障土地政策。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增减挂钩、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190、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组织保障(二)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锦屏县政府指导云照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实现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云照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资金保障(三)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拓宽191、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人才保障(四)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花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植专业技术人192、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云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云照人。(五)制度保障(五)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参与的全过程。建立田长制制度。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193、湖25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38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乡村振兴云照村,复兴梦想聚合力。爱国爱家好情操,紧跟党走志不移。法纪新风一起树,品行端正无劣迹。村民团结求进步,共谋发展千秋利。邻里和谐人心齐,百业兴旺强根基。诚实守信重情义,互帮互助如亲戚。干事创业行正道,辛勤劳作同富裕。道德伦理要守好,尊老爱幼重教育。破除陋习讲卫生,环境优美有秩序。垃圾污水不乱倒,砖瓦柴草摆整齐。猪狗牛羊鸭鹅鸡,文明圈养重管理。建房用地要审批,遵守法194、律保耕地。用电用火安全记,公私财物要爱惜。公益事业要积极,乐于贡献不贪利。文明节俭不攀比,肃正家风传良习。婚姻嫁娶除旧俗,厚养薄葬好风气。文明礼仪大家讲,宽厚待人严律已。难事急事到村里,不搞上访讲道理。遇事不公心莫急,村委政府是所依。政策惠农感党恩,干群关系要密切。村级治理齐参与,幸福家园出新绩。条约乃是大家立,遵照执行都受益。第第39条 规划成果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40条 规划解释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偶里乡云照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195、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偶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41条 规划实施条 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42条 规划后期管理条 规划后期管理26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196、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7附 表附 表附表 1:规划指标表附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附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附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8附表 1:规划指标表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79187887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21123120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5.7565.75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6.8176.81约束性197、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3.3412.07-1.27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847.931.09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60903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309060预期性29附表 2: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公顷)面积(公顷)比例(%)面积(公顷)比例(%)耕地77.148.2878.958.471.81园地207.7522.29207.9622.320.21林地588.1363.11588.1363.110.00草地1.240.131.240.1198、3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060101)6.140.666.140.660.00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220.020.220.020.00建设用地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6.840.737.310.780.47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620.070.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40.030.110.01-0.13商业服务业用地0.130.010.130.010.00工业用地0.230.020.230.02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280.030.280.030.00交通场站用地0.070.010.070.010.00公用设施用地0.000.0199、00.060.010.06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5.550.603.270.35-2.28其他建设用地0.230.020.230.020.00建设用地合计13.571.4612.311.32-1.26陆地水域9.120.989.120.980.00其他土地28.594.0527.832.99-0.76总计931.90100.00931.90100.000.00注1:相邻村多个行政联合编制,需分别说明全部规划范围的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结构调整情况和单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结构调整情况。注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乡村道路用地指的是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道用地,村庄用地中乡村道路用地指的是村庄建设边界内的村道200、用地。30附表 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实施规模位置建设时序1生态修复水环境生态修复6.76村域远期2国土综合整治宜耕农用地整理1.70村域远期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5.75村域远期4灾毁农田建设项目1.30村域远期31附表 4: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万元)实施年限1农房改造项目农房风貌改造项目整饰村庄风貌形象,统一建筑风格、材质、颜色等要素,打造谐自然的建筑景观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3002023-20252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路面宽度 3.5 米,路面材质为混凝土路面,道路总长度 1201、5 公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6002023-20253露营登山路及步道建设项目新建露营基地登山路及大寨凉亭至九松寨步道县农业农村局-502023-20254茶叶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完善茶叶种植、加工设施配套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55山茶油基地、加工厂建设项目完善山茶油基地、加工厂设施配套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56露营地建设项目规划新增 1 处露营基地,完善露营地设施配套,完善露营登山路建设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57自行车赛道建设项目修建一条自行车环形赛道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58山塘木制栈道建设项目围绕山塘修建木质栈道县农业农村局-2023-20259基202、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路灯建设及维护村域内新增及维护路灯共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县住建局-402023-202510盥洗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1 处盥洗水池县农业农村局-102023-202511停车场建设项目扩建、新建 5 处停车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1300 平方米302023-202512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结合活动广场、结合村庄活动广场、停车场、合约食堂新建公共厕所 8 座县农业农村局240 平方米402023-202513垃圾收集点建设项目规划新增 11 处垃圾收集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2023-202514水井建设项目规划结合居民点分布新增 2 处水井203、县水务局-102023-202515凉亭建设项目新建 14 处凉亭县农业农村局-142023-202516基站建设项目新建 1 处基站县工信局-2023-202517消防、灌溉水塘建设项目新建 2 处消防、灌溉共用水塘县水务局-2023-202518灌溉水池建设项目新建一座灌溉水池县水务局-502023-202519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 4 处污水处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540 平方米2502023-202520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2 处人饮消防共用高位水池县水务局50 平方米2502023-202521合约食堂(含广场)建设项目新建 2 个合约食堂,并附属建设活动广场县204、农业农村局2800 平方米2002023-202522安全和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主要的 1 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县应急管理局-2002023-202523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清除杂物垃圾、污水,拆除乱建钢棚、旱厕、危房、违法建筑县住建局-802023-202524农村“三园”建设项目建设花园、菜园、果园,进行环境美化提升县住建局-1002023-202525农村“五治”整治工程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县住建局1002023-202526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新建 2 处消防水205、池,与人饮水池共用县消防大队50 平方米-2023-202527消防栓建设项目于各个自然寨新增 1 处消防栓,共新建 9 处消防栓县消防大队-92023-202532图 纸图 纸1-村域综合现状图2-控制线分布图3-村域综合规划图4-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5-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7-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8-培习寨用地布局规划图9-展棚组、沙优寨、虎荣寨用地布局规划图10-九松寨、皆富寨、布善寨、帛南寨、大寨用地布局规划图11-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33343536373839锦屏县锦屏县偶里偶里乡乡寨欧村寨欧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6、2035 年)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偶里乡偶里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编制时间:20232023 年年 1010 月月锦屏县锦屏县偶里乡寨欧偶里乡寨欧村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207、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0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10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1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208、.12第 18 条 消防规划.12第 19 条 防洪排涝规划.13第 20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4第 23 条 抗震规划.14第 24 条 气象灾害防治.14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4第 25 条 生态修复.14第 26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5第 27 条 保护对象.15第 28 条 保护措施.15第 29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6第 30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1 条 自然村(组209、)空间布局.16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2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3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22第 34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24第 35 条 实施保障措施.24第 36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5第 37 条 规划成果.25第 38 条 规划解释.25第 39 条 规划实施.25第 40 条 规划后期管理.25附附表表.27附表 1 规划指标表.28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29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210、生态修复项目表.30附表 4 近期建设项目表.31图图件件.32附附件件.46附件 1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印证材料.47附件 2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意见及修改情况.49附件 3 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52附件 4 村庄规划现场调研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5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211、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偶里乡寨欧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偶里乡寨欧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21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213、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暂行);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14、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215、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216、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217、3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218、,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219、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寨欧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857.60 公顷,辖 4 个居民点大寨(含 7 个自然寨)13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寨欧村为特色保护类220、特色保护类村庄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田、水、路、林、村、产等优质历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充分利用寨欧村的良好区位特征,主动联动周边村寨,与周边村寨共同打造功能互补、活化各类资源要素,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以现代农业种植为主导产业,扩大现有4粮经种植规模,结合现状山油茶种植大力发展林下立体经济,建设成为以生态稻田和山油茶为主体,集农业生态观光体验、科普研学教育、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黔东南州苗寨风情茶乡农文旅融合样板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221、)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特色少数民族田园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222、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 2.1.1 寨欧村规划指标表寨欧村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8282000172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2256543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5.1545.1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223、)74.3574.3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9.069.06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9.3779.37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2.6411.55-1.09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9.349.650.31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522 户 1828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224、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寨欧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和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88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5总人口 2000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9.34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寨欧村有 15 户具有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 170 平225、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规模为2600 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寨欧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79.37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寨欧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79.46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23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226、平衡。表表 3 3.1.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79.46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26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06公用设施用地0.39其他用地0.52合计1.23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即可恢复0.98工程恢复2.56合计3.54目标年耕地面积79.3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35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227、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村域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 74.35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6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228、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寨欧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 45.1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5.26%。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857.60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229、,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减少部分主要用于村庄建设。耕地面积为 80.0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33%。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140.1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6.34%,较基期年面积减少 0.55 公顷。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 569.31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6.3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0.55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 0.17 公顷,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7.38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保持不变。(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230、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5.85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3.01%,较基期年减少 1.13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1.5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34%,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13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0.26 公顷、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6 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 0.09 公顷,减少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04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1.91 公顷231、。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5.08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59%。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2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2%。(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7面积 34.69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04%。(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寨欧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1.55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3 公顷。表表 4 4.1.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内面积减面232、积减增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农用地耕地79.469.27%80.019.33%0.55园地140.6716.40%140.1216.34%-0.55林地568.5766.30%569.3166.38%0.73草地0.170.02%0.170.02%0.00湿地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390.28%2.390.28%0.00乡村道路用地(060101)4.990.58%5.030.59%0.03小计7.380.86%7.410.86%0.03合计796.2692.85%797.0292.94%0.77建设用地城镇用地9.06233、1.06%9.061.06%0.00村庄用地农村宅基地9.341.09%9.651.12%0.3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90.01%0.09工业用地0.420.05%0.440.05%0.02乡村道路用地(060102)0.130.02%0.090.01%-0.0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040.00%0.040.00%0.00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规划期内内面积减面积减增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公用设施用地0.240.03%0.650.08%0.40交通场站用地0.234、000.00%0.010.00%0.01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460.29%0.590.07%-1.87小计12.641.47%11.551.35%-1.0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080.59%5.080.59%0.00其他建设用地0.200.02%0.200.02%0.00合计26.983.15%25.893.02%-1.08陆地水域8.150.95%8.150.95%-0.01其他土地26.223.06%26.543.10%0.33总计857.60100.00%857.601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3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235、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 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 4 个二级规划分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8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236、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5.15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5.26%。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30.30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3.53%。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99.12 公顷(图斑面积),占全域总面积的 11.56%。主要沿村寨周边大坝区域。4.城镇发展区: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划定规模 9.06 公顷,占237、全域总面积的 1.06%。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11.55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3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57.0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65%。(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05.42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70.59%。(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禁止开发性238、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必要的设施修筑;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239、的竹林采伐经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据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为活动。生态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2.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导用途,原则上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功240、能。在不9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生态控制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各类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以及种植、养殖活动。经评估在不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度布局一定量的旅游配套、游憩保障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态控制区内特定区域的建设活动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规则。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不得将其转变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241、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污染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在农田保护区内新建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已经在农田保护区 内种植林果、苗木、草皮的挖塘养鱼的,需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严格永久农田保护区的占用与补划。仅允许以下六类经依法批准、落实占补平衡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 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242、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补划任务。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4.城镇发展区:严格执行城镇开发边界用途管制规则,城镇集中建设内区内应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方式进行管243、控,对城镇用地规模、综合容积率等指标进行严格管。应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道路控制线的协同管控,依据城市红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实现对底线要素的控制。5.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244、。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10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0.13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0.13公顷(不超过5%的村庄用地(203)可腾挪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245、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246、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度5.2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需求。5.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 30 米、国道不低于 20 米、省道不低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低于 10 米247、乡道不低于 5米、村道不少于 3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设置 4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寨欧村现状用水管网已接入乡镇集中供水管网,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11民使用。寨欧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里乡已建有污水处理厂 1 处,寨欧村现状污水管网已接入乡镇污248、水集中排放管网,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村民使用。规划期内主要做好对现状排水管网的维护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寨欧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249、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8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区内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箱,并做好现有垃圾设施的维护管理。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250、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村内扩建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在寨欧村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0.05 公顷。(二)社会福利设施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设置 1 处殡仪馆,占地面积 0.55 公顷。(三)教育设施寨欧不独立设置中小学,保留现状幼儿园。(四)医疗卫生设施12迁建村卫生室,占地面积 0.21 公顷。(五)行政管理设施迁建村委会综合楼,占地面积 0.15 公顷。表表 5 5.1.1 村村/251、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要要素素分分项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0.05结合迁建村委会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街下文化活动2文化活动室0.05结合迁建村委会设置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街下3活动广场0.05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街下4合约食堂0.05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操办红白喜事街下义务教育5中学与邻村寨先等村庄共用中学文化教育寨先村6小学与邻村寨霞等村庄共用小学文化教育寨霞村7幼儿园保留现状学前教育街下医疗卫生8村卫生院252、0.21规划迁建搬迁老卫生院,新建卫生院街下市政及其他9殡仪馆0.51规划新增乡镇项目,服务全乡街下10公共厕所0.01规划新增根据需求,新增两处公共厕所全村11村委会0.15规划迁建搬迁老村委,新建村委办公街下要要素素分分项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12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规划新增规划对现状旱厕进行改造全村13污水处理池建设规划新增各村组集中居民点规划 1 处污水处理池下罗善14垃圾收集箱配置规划新增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点街下15停车场建设规划新增规划设置 4 处停车场,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全村16通组路建设、修缮规划新增完善各村组同253、组路建设与硬化全村17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80 盏全村公共安全设施18消防栓建设规划新增完善乡集镇周边消防栓配置街下19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全村20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全村第六章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18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13大面积火灾事254、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保留现状街下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并改造现状原乡政府水池作为消防水池。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3 255、处,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256、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19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第第 20 条条 地质灾害257、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1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14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258、救互救能力。第第 22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3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259、图(GB18306-2015),锦屏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4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260、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5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寨欧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河流、水库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261、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6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15(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74.35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已实施过高标准农田的则实施改造提升。修建机耕道。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262、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八章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7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263、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表表 8 8.1 1 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类型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保护保护对象对象备注备注1物质文化龙氏宗祠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历史建筑约 10 栋,清朝年间建筑物3古树名木挂牌古树及古树群4非物质文化传统习俗文化苗绣、苗族服饰、银饰等第第 28 条条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264、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29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古树名木众多,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16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265、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九章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0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266、然村(组)分类寨欧村现有 4 个居民点大寨(含 7 个自然寨),13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除集镇街下大寨为城郊融合类外,其余大寨建设类型为特色保护类,以围绕保护特色民居、培育特色产业、改善特色人居环境、传承特色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第第 31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寨欧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1.51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村庄建设边界内建设用地优267、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寨欧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1.5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9.6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4 公顷,商业用地 0.09 公顷,工业用地0.44 公顷,交通站场用地 0.01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65 公顷,乡村道路用17地(060102)0.09 公顷,村庄268、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59 公顷。表表 9 9.1.1 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规划期内面积减增增面面 积(公顷积(公顷)比比 例例面面 积(公顷积(公顷)比比 例例农村宅基地9.3473.95%9.6583.52%0.3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90.75%0.09工业用地0.423.35%0.443.81%0.02乡村道路用地0.131.02%0.090.80%-0.0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040.28%0.040.32269、%0.00公用设施用地0.241.91%0.655.60%0.4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10.11%0.01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4619.48%0.595.09%-1.87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2.64100.00%11.55100.00%-1.08(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街下居民点街下居民点位于集镇,属于城郊融合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5.02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0.05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1 处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420 平方米;迁建村委会,占地面积 1500 平方米;迁建村卫生院,占地面270、积 2100 平方米;新增1 处公共停车场,面积 400 平方米;新增 3 处消防栓;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2.罗孔居民点罗孔居民点属于集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0.29公顷,无新增宅基地。设施建设方面:由于罗孔人口较少,居民点分散,设施建设主要完善其通组路、农村厕所改造、农房风貌改造等。3.中罗善居民点中罗善居民点民点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65 公顷,无新增宅基地。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新增 1 处公共厕所,占地面积100 平方米;新增 1 处公共停车场,面积 300 平方米;新增两条至变电站的产业路,约271、 2.1 千米;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4.下罗善居民点下罗善民点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4.55公顷,无新增宅基地。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垃圾收集点;新增 1 处污水处理池,占地面积 150 平方米;新增 1 处公共停车场,面积 300 平方米;新增两条产业路,约 1.2 千米;保留现状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18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272、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273、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章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274、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2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北侗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275、)。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19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276、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3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一)道路沿线风貌道路沿线风貌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平整路面,适当拓宽通行不畅路段,因地制宜布设会车场地。通村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5 米,通组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 4.5 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村内 2.5-3.5 米的串户路路面可选用石板、卵石、青砖等材料铺设,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277、采用水泥路面,宜选用石材收边。产业路沿路布置果树等经济作物或景观树种,贯穿缓坡区域的生产型道路则用砂石或碎石拼嵌草坪。(二二)公共空间整治公共空间整治公共空间整治要着重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思想,选址多位于村民组中心区域,空间形态和风貌要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严禁出现大广场、大喷泉等城市化特征,绿化植物、场地铺砖、设施小品要体现乡土气息。同时公共空间应配置健身、休闲等设施,充分考虑村民需求。1.“两清四拆”两清:一是清除村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杂物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二是清理村域污水臭水,严禁污水乱排乱放,做好污水管网检修,塑造优美、整洁的村庄环境。四拆:一是拆除蓝皮瓦、彩钢278、棚,杜绝出现私搭乱建建筑,形成风貌一致的村庄格局;二是拆除室外简易厕所,拆除旱厕,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三是拆除危房,拆除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杜绝出现危险住房;四是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建筑,保证不得触犯基本农田保护线。2.庭院整治鼓励农民实施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三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村庄。(1)围墙:对于村庄院落围墙采用种植以蔓藤植物攀爬,形成垂直绿化。(2)拆棚:结合农户住房改造和改建,拆除农户在房前屋后临时搭建20的各类破旧杂物棚,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3)建设“三园”:宜兼顾美观和经济,合理采用“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等279、形式。根据农户住房占地面积大小,对农家小菜园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废弃地合理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并用竹篱笆装饰,同时对村内的低洼地、废弃荒地进行改造。蔬菜果园可运用竹篱笆围合而成,庭院景观以经济、实用、美观为主要设计理念,除种植的作物外,蔬菜果园应适当增加重点与边角装饰,可运用具备田园风格元素的木、石、藤、竹、织物等天然材料,与种植果蔬结合,绿化树种可选用当地适宜树种。花池形式不做具体要求,围墙和堡坎统一采用不规则花岗岩堆砌,栅栏及花池栏杆采用木质材料,尺寸形式统一要求;地面铺装主体采用不规则青石板铺设,局部辅以鹅卵石装饰。3.重要景观节点选用木材、石材、砖瓦等乡土材料制作,以280、反映村庄风貌和村庄特色为主题,结合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进行艺术创造,体现乡土气息。以寨欧自然寨为例:改造现状池塘,清理塘底淤泥和污水臭水;种植水生净水植物,如芦苇、香蒲等;清理池塘周边杂物垃圾、荒草杂草,种植绿化乔灌木;以石材修葺边缘,沿岸修建木质护栏,选用石板或木板作为铺地,同时增设休闲凉亭,将池塘及其沿岸空间打造为村组内部重要的景观节点。(三三)农村农村“五治五治”落实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的工作部署,以农村“五治”为抓手,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281、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1.治房开展农房摸底,排查危房,对危房进行整治提升,改造为生产用房,有效盘活闲置建筑,充分进行改造利用,推行建筑风貌整治试点,加强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着重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风貌改造及庭院整治。2.治水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完善全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新建 1 处生态净化池,人口较少、分散较散的村寨可采用分散282、式处理模式,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 100%。3.治厕构建“治厕”推进机制和分类奖补政策全面宣传发动农民群众,充分21尊重群众意见,科学精准把握改造标准,按照一户一厕原则,规划对全村剩余旱厕进行改造,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 100%,厕所结构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19379的相关规定。4.治垃圾全面推进农村283、生活垃圾分类,各自然村组结合现状垃圾收集设施分别增设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围绕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中转、分类处理四个重点环节,引导农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规范化。垃圾收集与转运:规划结合活动广场周边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改造为垃圾分类收集点,每组至少 1 处垃圾分类收集点,由垃圾转运车统一运输至锦屏县城进行处理,垃圾收集覆盖率 100%。垃圾分类宣传:在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旁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用于指导宣传村民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村集体大会,提高群众分类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5.治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签284、订“两书”,建立健全“一约一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事理事会。签订“两书”: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 100%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承诺书;多渠道向村民全面发放摒弃婚丧陈规陋习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移风易俗倡议书。建立健全“一规一会一团”:修订完成寨欧村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设置 1 处红白理事会办公室,并结合活动广场设置红白喜事厅;全村组建 1 队道德评议团。22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4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根据村庄发展需要,结合上位规划要求,规划拟安排近期实施重点项目 23 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 2 个、基础设施项目 6 个285、公共服务设施项目8 个、生态修复项目 2 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1 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 个、农房建设项目 1 个。表表 1111.1.1 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所在村组所在村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拟用地面积拟用地面积(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备注备注1产业发展产业路建设项目寨欧村完善下罗善产业路建设与硬化2023-2025 年2红军树旅游景点建设项目寨欧村完善红军树广场、红军树周边设施配置2023-2025 年3基础设施通组路建设、修缮项目寨欧村完善各村组同组路建设与硬化2023-2025 年4停车场建设项286、目寨欧村新建 4 处公共停车场0.15102023-2025 年5消防栓建设项目街下完善乡集镇周边消防栓配置2023-2025 年6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寨欧村各村组集中居民根据需要规划 1 处污水处理池2023-2025 年7垃圾收集箱配置项目寨欧村规划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点42023-2025 年8路灯配置项目寨欧村维修损坏路灯,配置未有路段路灯2023-2025 年9公共服务设施殡仪馆建设项目寨欧村新建 1 处服务全乡的殡仪馆0.552023-2025 年10活动广场建设项目街下新建 1 处活动广场0.05152023-2025 年11卫生院迁建建设项目街下搬迁老卫生院,新建卫生院0.212287、023-2025 年12村委会迁建建设项目街下搬迁老村委,新建村委办公0.152023-2025 年13公共厕所建设及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寨欧村规划新增 1 处公共厕所,并对现状旱厕进行改造2023-2025 年14文化活动室扩建项目街下所属单位为寨欧村,扩建一层2023-2025 年15合约食堂建设项目街下所属单位为寨欧村,结合其村委会新建合约食堂及停车场2023-2025 年16寨欧广场长廊维修项目街下对现状寨欧广场长廊进行维修2023-2025 年23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所在村组所在村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拟用地面积拟用地面积(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实288、施年限实施年限备注备注17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寨欧村清理臭水污水、杂物垃圾,拆除违搭乱建建筑,美化村组环境。2023-2025 年18农村“三园”建设项目寨欧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进行环境美化提升2023-2025 年19农村“五治”建设项目寨欧村推进治房、治水、治厕、治垃圾、治风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2023-2025 年20农房建设农房风貌改造项目寨欧村整饰村庄风貌形象,统一建筑风格、材质、颜色等。2023-2025 年21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寨欧村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289、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74.35 公顷。2023-2025 年22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寨欧村水环境治理2023-2025 年23林地生态修复寨欧村林地修复2023-2025 年24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5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290、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偶里乡人民政府指导寨欧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寨欧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291、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292、感上融入的寨欧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5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6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293、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一百七十;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油茶,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294、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7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38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锦屏县偶里乡寨欧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39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295、划自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0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6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27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附表 4296、 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28附表 1 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8282000172预期性户籍户数规模(户)52256543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45.1545.15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74.3574.350约束性城镇开发面积(公顷)9.069.06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9.3779.37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2.6411.55-1.09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9.349.650.31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1701700约束性生活垃圾处理率8297、0%100%2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80%100%20%预期性29附表 2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减增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农用地耕地79.469.27%80.019.33%0.55园地140.6716.40%140.1216.34%-0.55林地568.5766.30%569.3166.38%0.73草地0.170.02%0.170.02%0.00湿地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390.28%2.390.28%0.00乡村道路用地4.9298、90.58%5.030.59%0.03小计7.380.86%7.410.86%0.03合计796.2692.85%797.0292.94%0.77建设用地城镇用地9.061.06%9.061.06%0.00村庄用地农村宅基地9.341.09%9.651.12%0.3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90.01%0.09工业用地0.420.05%0.440.05%0.02乡村道路用地0.130.02%0.090.01%-0.0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0.040.00%0.04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240.03%0.65299、0.08%0.4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10.00%0.01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460.29%0.590.07%-1.87小计12.641.47%11.551.35%-1.0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080.59%5.080.59%0.00其他建设用地0.200.02%0.200.02%0.00合计26.983.15%25.893.02%-1.08陆地水域8.150.95%8.150.95%-0.01其他土地26.223.06%26.543.10%0.33总计857.60100.00%857.60100.00%0.0030附表 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型300、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土地平整、沟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74.35 公顷。74.352023-2025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2023-2025林地生态修复林地修复2023-202531附表 4 近期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所在村组所在村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拟用地面积拟用地面积(公顷)(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实施年限实施年限备注备注1产业发展产301、业路建设项目寨欧村完善下罗善产业路建设与硬化2023-2025 年2红军树旅游景点建设项目寨欧村完善红军树广场、红军树周边设施配置2023-2025 年3基础设施通组路建设、修缮项目寨欧村完善各村组同组路建设与硬化2023-2025 年4停车场建设项目寨欧村新建 4 处公共停车场0.1562023-2025 年5消防栓建设项目街下完善乡集镇周边消防栓配置2023-2025 年6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寨欧村各村组集中居民根据需要规划 1 处污水处理池2023-2025 年7垃圾收集箱配置项目寨欧村规划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点42023-2025 年8路灯配置项目寨欧村维修损坏路灯,配置未有路段路灯20302、23-2025 年9公共服务设施殡仪馆建设项目寨欧村新建 1 处服务全乡的殡仪馆0.552023-2025 年10活动广场建设项目街下新建 1 处活动广场0.05152023-2025 年11卫生院迁建建设项目街下搬迁老卫生院,新建卫生院0.212023-2025 年12村委会迁建建设项目街下搬迁老村委,新建村委办公0.152023-2025 年13公共厕所建设及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寨欧村规划新增 1 处公共厕所,并对现状旱厕进行改造2023-2025 年14文化活动室扩建项目街下所属单位为寨欧村,扩建一层2023-2025 年15合约食堂建设项目街下所属单位为寨欧村,结合其村委会新建合约食堂及停303、车场2023-2025 年16寨欧广场长廊维修项目街下对现状寨欧广场长廊进行维修2023-2025 年17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两清四拆”绿化美化工程寨欧村清理臭水污水、杂物垃圾,拆除违搭乱建建筑,美化村组环境。2023-2025 年18农村“三园”建设项目寨欧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进行环境美化提升2023-2025 年19农村“五治”建设项目寨欧村推进治房、治水、治厕、治垃圾、治风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2023-2025 年20农房建设农房风貌改造项目寨欧村整饰村庄风貌形象,统一建筑风格、材质、颜色等。2023-2025 年21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寨欧村通过土地平整、沟304、渠修建、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耕地提质改造,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 74.35 公顷。2023-2025 年22生态修复河流水系生态环境提升寨欧村水环境治理2023-2025 年23林地生态修复寨欧村林地修复2023-2025 年32图件附图 1 村域综合现状图附图 2 村域综合规划图附图 3 控制线分布图附图 4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附图 5 村庄建设边界及建设用地规划图附图 6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附图 7 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附图 8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附图 9 街下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 10 罗孔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 11 中罗善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 1305、2 下罗善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图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锦屏县偶里乡寨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委托单位:锦屏县自然资源局 偶里乡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10 月锦屏县偶里乡寨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总目录文本附表图件附件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2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306、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5第 13 条 城镇开发边界.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4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5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6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基础设施规划.10第 18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9 条 消防规划.11第 20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1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2第 22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2第 23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307、急.12第 24 条 抗震规划.13第 25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6 条 生态修复.13第 27 条 国土综合整治.1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8 条 保护对象.14第 29 条 保护措施.14第 30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4第九章 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1 条 自然村(组)分类.15第 32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3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4 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5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21308、第 36 条 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7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8 条 规划成果.22第 39 条 规划解释.22第 40 条 规划实施.22第 41 条 规划后期管理.22附表.图件.附件.1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309、更好地指导锦屏县偶里乡寨霞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锦屏县偶里乡寨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 2 条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310、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4.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5.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修订版);8.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9.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311、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2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312、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313、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314、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锦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5.锦屏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6.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第 3 条规划原则3(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315、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锦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村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村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316、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寨霞村村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1248.02 公顷,下辖 4 个自然寨 11 个村民小组。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 5 条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根据317、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寨霞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立足现有的苗寨、梯田、森林、茶场等资源,重点挖掘展示锦屏苗族文化,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机遇,以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为主导,以安居乐业为目标,保留现有村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色,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集绿色生态农业种植、乡村休闲观光、农副产品高效产销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新农村,规划将寨霞村打造为“锦屏县生态宜居和美乡村”。4第 8 条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318、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田园乡村。第 9 条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319、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 2.1 寨霞村规划指标表序号指标规划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1户籍人口规模(人)17601878118预期性2常住人口数量(人)82788355预期性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110.93110.930约束性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6.3586.350约束性5耕地保有量(公顷)89.989.90约束性6城镇开发边界(公顷)10.3110.310约束性7村庄建设用地规320、模(公顷)9.218.16-1.05约束性8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约束性9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6.46.990.59预期性10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平方米约束性1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010020预期性注: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包含集镇所在地户籍户数、户籍人口。第 10 条 规模预测(一)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426 户 1760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寨霞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321、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787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878 人。(二)宅基地需求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6.40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寨霞村 30 户新增分户需求。规划至 2035 年,需预留宅5基地规模为 6000 平方米。第三章 底线管控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322、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寨霞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89.90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寨霞村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90.17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26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农业设施设施建设用地占用 0.2688 公顷,需要落实进出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表 3.1 耕地调整表类别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90.17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13工业用地0.13合计0.26农用地可恢复耕地潜力区即可恢复0.423.12工程恢复0.221.61合计5.37目标年耕地面积93.4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6.35323、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村域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6.3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6.92%。2.永久32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锦屏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村域范围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10.9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8.89%。(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325、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 13 条 城镇开发边界(一)城镇开发边界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村域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10.3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83%。(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集中建设区用于布局城市、建制镇和新区、开发区等各类城镇集中建设。城镇开发326、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 14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1248.02 公顷。(一)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为 93.4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49%,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3.27 公顷。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积为 327、120.5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9.66%,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 981.13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8.62%,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减少 2.22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0.5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4%,较基期年保持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5.87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47%,较基期年保持不变。(二)建设用地7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3.07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85%,较基期年减少 1.05 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328、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8.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65%,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1.05 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新增 0.59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新增 0.22 公顷、工业用地新增 0.13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新增0.01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新增 0.12 公顷,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减少 2.12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4.5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37%,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04 公顷,占村域329、面积的 0.00%,较基期年保持不变。(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23.4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88%,较基期年保持不变。(四)机动指标规划寨霞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8.37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1 公顷。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积减增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90.177.2393.447.493.27园地120.519.66120.519.660.00林地983.3578.79981.1378.62-2.22草地0.550.040.330、550.04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5.870.475.870.470.00合计1200.4596.191201.5096.271.05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0.310.8310.310.830.00村庄用地农村宅基地6.400.516.990.560.5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0.000.220.020.22商业服务业用地0.630.050.630.050.00工业用地0.000.000.130.010.13公用设施用地0.000.000.010.000.0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00.000.120.010.12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180.170.060.01-2.12小计9.2331、10.748.160.65-1.0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560.374.560.370.00其他建设用地0.040.000.040.000.00合计24.121.9323.071.85-1.05陆地水域2.830.232.830.230.00其他土地20.631.6520.631.650.00总计1248.02100.001248.021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1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 15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332、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5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8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10.93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8.89%。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333、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49.9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4%。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105.27 公顷(图斑面积),占村域总面积的 8.43%。主要分布在村域西部道路两旁。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划定分区面积 971.58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77.85%。(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8.1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65%。(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90.1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7.22%。(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873.28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69.97%。(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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