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方案(2023-2035年)(3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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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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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I目录规划规划文本文本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1 1第二章第二章范围、性质与容量范围、性质与容量.2 2第三章第三章保护培育规划保护培育规划.4 4第四章第四章游赏规划游赏规划.8 8第五章第五章设施规划设施规划.1010第六章第六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1515第七章第七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1616第八章第八章分期发展规划分期发展规划.1717第九章第九章附附则则.1818附表附表 2-12-1 风景名胜区景源类型表风景名胜区景源类型表.192、19附表附表 2-22-2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2323附表附表 2-32-3 风景区游人容量计算表风景区游人容量计算表.2828附表附表 2-42-4 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表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表.2929附表附表 2-52-5 风景区居民规模预测表风景区居民规模预测表.3030附表附表 5-15-1 旅游基地设施配置表旅游基地设施配置表.3131附表附表 7-17-1 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3232附表附表 8-18-1 近期近期重点项目表重点项目表.3333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II规划图纸3、规划图纸图图 0-10-1 区位关系图区位关系图图图 0-20-2 地形地貌分析图地形地貌分析图图图 0-30-3 综合现状图综合现状图图图 0-40-4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图 0-50-5 景源评价图景源评价图图图 0-60-6 规划总图规划总图图图 2-12-1 风景名胜区界限坐标图风景名胜区界限坐标图图图 2-22-2 核心景区界限坐标图核心景区界限坐标图图图 2-32-3 管控因子叠加图管控因子叠加图图图 2-42-4 功能分区规划图功能分区规划图图图 3-13-1 分级保护规划图分级保护规划图图图 4-14-1 游赏规划图游赏规划图图图 4-24-2 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交4、通规划图图图 4-34-3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图图 4-44-4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图图 4-54-5 给排水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图图 4-64-6 综合防灾避险规划综合防灾避险规划图图 5-1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图 5-25-2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图图 7-17-1 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图图 8-18-1 近期发展规划图近期发展规划图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规划目的规划目的为有效管理,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5、源,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功能与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风景区可持续发展,提升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衔接相关规划,结合风景区实际,特编制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6、19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 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1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17、7、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 年);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2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22、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2022 年修正);2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修正);2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 年修订);25、重庆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26、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8、(2021 年印发);27、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4 年批复);28、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9、重庆市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2024 年批复);30、潼南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 修订);31、潼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 调整后);32、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区规划;33、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0-2018);34、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35、国家、重庆市、潼南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三条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近期:20232027 年;9、远期:2028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范围、范围、性质性质与容量与容量第四条第四条风景区范围与风景区范围与面积面积风景区总面积为 24.33 平方公里,其中江河水系面积 5.40 平方公里,其余面积 18.93 平方公里,地理坐标范围为北纬 301102-301607,东经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1054409-1054960,包括双江古镇、大佛寺、运河桃源、涪江田园四个景区,涉及大佛街道的石碾社区、胜利社区、卫星社区、前进村、新生村 5 个村社,桂林街道的高庙社区、八角社区、观音社区、桂花社区、花厅社区、双坝社区、小舟社区10、半坡村 8 个村社和双江镇的金龙社区、五里社区、仙鹅社区 3个社区。地理位置详见风景名胜区界限坐标图。核心景区范围总面积为 6.0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4.74%,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涪江和运河水域,地理位置详见核心景区界限坐标图。第五条第五条风景区性质风景区性质以历史古镇、摩崖造像、金佛古刹等人文景观以及运河、涪江秀美自然风光为特色,具有旅游观光、科考研究、文化展示功能的综合综合型型市级风景名胜区市级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包括两大类、八中类、二十四小类,共 52 个景点,其中人文景观点36 个,自然景观点 16 个。风景资源详见附表 2-1。历史文化资11、源详见附表 2-2。第六条第六条功能分区功能分区一一、特别、特别保保存区存区面积 5.67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3.30%,包括涪江、运河水体,是风景区内景观和生态价值突出,需要重点保护、涵养、维护的区域,是严格保护的区域,应避免人为干扰的区域。严格保护区内地形地貌,保护区域内生物物种及其环境的多样性;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护性设施。二二、风景、风景游览区游览区面积为 0.82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3.37%。主要集中在大佛寺景区、双江古镇景源集中区域。严格保护山水林田湖等风景资源及其环境;控制机动交通车辆进入及旅游设施规模,避免视觉污染;严禁砍伐古树名木、开山采12、石、破坏水源与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开展游览欣赏活动和必要的景观建设。三三、风景恢复区、风景恢复区面积 17.04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70.04%。主要分布在涪江两岸、涪江与运河之间的田园、运河以北的田园及林地区域。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修复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所有生产、生活活动均应与风景区环境相协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序搬迁整合小型居民点;严禁污染性企业的开办,对现有污染企业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4应实行限期关闭。四四、发展控制区、发展控制区面积为 0.64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63%。主要分布在双江13、镇金龙社区,桂林街道双坝社区、小舟社区、花厅社区、高庙社区、八角社区等乡村和城镇建设集中分布区域。是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划定的城镇开发范围边界和乡村集中建设区域。可适当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旅游设施及配套基地,组织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规划中的人口控制与人口转移规划;逐步关闭现有各类污染企业。五、五、旅游服务区旅游服务区面积 0.16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0.66%。风景区是城郊型风景名胜区,大部分床位安排于紧邻风景区的潼南城区。风景区内旅游服务区主要分布在旅游服务基地(双江旅游镇,双坝和八角旅游村,双江、大佛寺和姜家坝旅游点,杨闇公烈士陵园、杨尚昆陵园、小舟、14、花厅、三块石服务部。是旅游服务设施集中的区域,不得将“旅游地产”等作为旅游设施纳入旅游服务区,可结合城、镇、村设置,也可单独设置。第七条第七条风景区容量与规模风景区容量与规模一一、风景区游人容量风景区游人容量规划期末一次性游人容量为 2.10 万人/次,日游人容量为 2.34 万人次/日,年游人容量为 612 万人次/年,详见附表 2-3。二二、风景区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游人规模预测预测近期为 206 万人次/年,远期为 280 万人次/年。详见附表 2-4。三三、风景区风景区居民规模预测居民规模预测预测近期为 1888 人,远期为 1912 人。详见附表 2-5。第三章第三章保护培育规划保护培15、育规划第八条第八条分级保护规划分级保护规划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5实施重点保护控制。详见分级保护规划图。一一、一级保护区(核心、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景区)一级保护区面积 6.02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4.74%。包括全部特别保存区 5.67 平方公里、部分风景游览区 0.35 平方公里。保护控制要求按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执行。二二、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共计 11.98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16、区总面积的 49.24%。包含部分风景游览区 0.47 平方公里、部分风景恢复区 11.45 平方公里、部分发展控制区 0.06 平方公里。保护控制要求按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执行。三三、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区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面积 6.3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26.02%。包含部分风景恢复区 5.59 平方公里、部分发展控制区 0.58 平方公里、全部旅游服务区 0.16 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是风景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居民聚居区、环境背景区。第九条第九条分类分类保护规划保护规划一一、古镇保护、古镇17、保护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对古镇采取分级分类保护措施,重点保护双江古镇的传统街巷。二二、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保护,重点保护双江古镇的传统民居、建筑遗址,大佛寺景区的摩崖造像、人工运河等遗址遗迹。双江古镇的文物保护单位参照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落实,大佛寺景区的摩崖造像等遗址古迹,只能进行遗址保护、修复等工程,除必要的文物保护及辅助设施用房外,不得设置任何与文物无关的设施,严禁取土、开山采石等破坏地形地貌的活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18、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对寺庙场所应加强管理,根据国家、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6重庆市宗教事务管理规定,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程序,宗教场所建设不得破坏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人工运河应严格保持其原貌和格局,严禁在运河内游泳、捕鱼、倾倒垃圾等破坏性活动,严禁运河两岸的居民生活污水自由排放入河内。三三、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保护古树名木按照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制定保护措施与划定保护范围,实时监测,定期检查,加强抚育管理。四四、山水林田、山水林田自然19、环境自然环境保护保护保护涪江、运河及双江古镇浮溪河水体,严禁游泳、捕鱼、侵占水岸线等,严格保护江河溪流水岸,合理规划布置,加强水岸生态工程建设,保持江河溪流水岸生态系统稳定;保护定明山及运河桃园景区山体,保护岩石与基岩、土层及地被;合理利用地形要素及地景素材,严格禁止大面积改变地形或平整土地;保护运河两岸的十里桃林,严格禁止大面积砍伐;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十条第十条建设建设控制管理控制管理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求。表 3-1分区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设施类型设施类型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1.道路交通索道等机动车道20、停车场游船码头栈道土路石砌步道其它铺装游览车停靠站2.餐饮饮食点野餐点小型餐厅中型餐厅大型餐厅3.住宿野营点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7设施类型设施类型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家庭客栈小型宾馆中型宾馆大型宾馆4.宣讲咨询展览馆解说设施咨询中心5.购物银行医院疗养院商摊、小卖部商店卫生救护站6.管理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景点保护设施游客监控设施环境监控设施7.游览设施风雨亭休息椅凳景观小品8.基础设施邮电所多媒体信息亭夜景照明设施应急供电设施给水设施排水管网垃圾站公厕防火通道消防站9.其它科教、纪念类21、设施节庆、乡土类设施宗教设施注:1、应该设置;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设置;禁止设置;不适用;2、双江古镇景区严格按潼南区双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执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表 3-2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8保护区保护区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一级保护区达到一类区标准达到或优于 I 类标准达到或优于 0 类区标准二级保护区达到一类区标准达到或优于 I 类标准达到或优于 0 类区标准三级保护区22、达到一类区标准达到或优于 II 类标准达到或优于 0 类区标准注: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 年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第四章第四章游赏规划游赏规划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风景游赏风景游赏规划规划一、总体布局一、总体布局规划规划规划形成“两带四区”的总体布局空间结构:两带:涪江生态观光带、运河生态景观带;四区:大佛寺景区(全国知名佛文化体验基地)、双江古镇景区(家国情怀旅游特色小镇)、涪江田园景区(乡村田园综合体)、运河桃源景区(“桃源”主题体验基地)。二二、景23、区规划景区规划(一)大佛寺景区(一)大佛寺景区面积 0.32 平方公里,19 个景点。以大佛寺金佛为核心引爆点,挖掘世界金佛文化内涵,打造创意化体验项目,推出金佛“福”文化系列祈愿活动,延伸佛文化,以寻古揽胜、宗教朝拜、文化体验为主要功能,打造成为全国知名佛文化体验基地。景区规划 1 个大佛寺旅游点和杨尚昆陵园、杨闇公烈士陵园 2 个服务部。大佛寺、杨尚昆陵园及杨闇公陵园均实行实名制分时预约入园,景区单日和瞬时游客承载量都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75%的要求,避免景区接待承载超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游客体验感,实现高品质旅游。(二)双江古镇景区(二)双江古镇景区面积 0.52 平方公里,24 24、个景点。以双江古镇为载体,深挖双江红色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内涵,以红色教育、文化体验、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重构古镇功能空间,加强古镇风貌提升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9及环境整治,丰富旅游业态,创新游客体验,传递一脉相承的“家国情怀”,打造一个“家国情怀旅游特色小镇”,辐射周边区域,从而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的积极发展,全面激活双江古镇。规划 1 个旅游镇和 1 个双江旅游点。(三)涪江田园景区(三)涪江田园景区面积 16.38 平方公里,5 个景点。以城郊平坝田园和乡村聚落为载体,以近郊家庭亲子市场为主导,以“创新创意田园”25、为主题,以“漫游涪江”特色,以产业示范、水乡游乐、创意体验、亲子度假为主要功能,通过景观手法营造水乡氛围,打造特色乡村田园综合体。规划 1 个双坝旅游村、1 个姜家坝旅游点和 1 个小舟服务部。(四)运河桃源景区(四)运河桃源景区面积 7.11 平方公里,4 个景点。以“桃”为主题、“源”为情怀,丰富桃品种,延长桃花的赏花时期及摘果时长,整合运河、桃林、农田等资源,以科普教育、桃源休闲、农耕体验为主要功能,打造“动、慢、静”一体的“运河桃源游”,并建立“潼南运河桃源”电商平台,拓宽桃农销售渠道,促进运河桃产业提质升级,打造全方位的“桃源”主题体验基地。规划 1 个八角旅游村及花厅、三块石 2 26、个服务部。三三、游线组织与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游程安排风景区规划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和红色文化、金佛文化、康体养生、科普研学四个主题游线。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典型景观规划典型景观规划1 1、地景、地景保护山体景观,维护山体完整,严禁各种破坏山体的建设和人为活动;合理配置游览设施,充分展现山体景观自然特征;保护与丰富山体森林植被。2 2、植被景观、植被景观保护原生种群、古树名木与植被生态类群,保护生境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局部改造林,提高风景林质量;做好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发展经济林、果林等,提高农业植被的观赏价值。大佛寺景区风景林以阔叶林为主要风景树种同时增加色叶植物比例;双江古镇景区风景林以针27、叶树种为主;涪江田园景区风景林为针阔混交林,适当补植色叶树种,增加植物景观的季相变化,运河桃源景区风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0景林以经济阔叶林为主,营造山野密林氛围。3 3、建筑景观、建筑景观风景区内有价值的、影响力较大的宗教建筑大佛寺、清代建筑双江古镇等应加强保护,并根据其性质,结合地形、环境背景、游览需要,采取修旧如旧”的修复措施。4 4、人文、人文景观景观风景区内有市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双江莲箫,以及区级非遗文化遗产双江陈凉粉、五香花生米,进一步挖掘和整理民间遗留的各种形式民俗文化,尤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28、保护,开展双江美食节,以双江传统特色小吃为主题,开展双江民俗风情游进行广泛交流和宣传。5 5、水体、水体岸线规划岸线规划风景区内的涪江、运河、虎溪河、浮溪河等水体,按照国家、重庆市环境保护和水利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明确水体岸线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和保护措施。划定涪江和运河河道管控范围线,保护生态性岸线,合理规划利用生活性和生产性岸线。加强已遭到破坏岸线的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游览游览解说系统规划解说系统规划设置 2 处游客中心(大佛寺和双江古镇)和 4 处文化设施(分别为杨尚昆故居、杨尚昆陵园、杨闇公烈士陵园、潼南运河)进行集中的解说与展示场所(就近安排在旅游点和服务部);在四29、个风景片区入口、重要景观节点和游步道两侧设立图文并茂的解说牌、指示牌和警示牌。第五章第五章设施规划设施规划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旅游旅游服务设施规划服务设施规划(一)旅游服务基地布局规划(一)旅游服务基地布局规划规划设置旅游镇 1 个(双江镇),旅游村 2 个(八角社区、双坝社区),旅游点 3 个(双江、大佛寺、姜家坝),服务部 5 个(杨闇公陵园、杨尚昆陵园、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1小舟社区、三块石、花厅社区)。(二)旅游服务(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设施用地规模规模双江旅游镇服务设施用地规模由潼南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八角、双坝 30、2 个旅游村用地规模为 12.40 公顷,双江、大佛寺和姜家坝 3 个旅游点用地规模 2.60公顷,杨闇公烈士陵园、杨尚昆陵园、小舟、三块石、花厅 5 个服务部用地规模1.02 公顷,总用地规模为 16.02 公顷。详见附表 5-1。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一)对外交通规划(一)对外交通规划铁路:兰渝高铁(规划)、璧山-铜梁-潼南市域铁路(规划);公路:成渝环线高速(现状扩能)、合安高速(在建)、潼南至盐亭高速(远期规划)、G246 国道(改建)、G351 国道(提升改造)、S540 省道(规划)、X203县道(提升改造)、X311 县道(改扩建);水运:涪江智慧魅力航道(31、规划)、人工运河生态航道(规划);交通枢纽:潼南西互通(现状)、新林互通(在建)、双江枢纽(在建)、双江客运站(规划)、双江和大佛寺 2 处市域铁路站(规划)。(二)内部交通(二)内部交通规划设置 6 个出入口,其中 3 个主入口、3 个次入口。规划对现有公路(尤其是利用乡村公路作为游览公路)进行拓宽、油化等,改建 S540 省道,新建 S540 双江特大桥及连接道与 G351 国道(北环线)连接道、绕城快速路,完善风景区的车行游览系统。建设和改造 30 条步行游览路,其中一级步行游览路 11 条,二级步行游览路28 条,构建完整的步行游览体系。建设 2 条滨江自行车道,其中金佛大桥至双江段沿32、滨江路已建设完成,新建姜家坝至小舟社区滨江自行车道,并在双江码头、潼南蔬菜公园、姜家坝、小舟社区、双江航电枢纽设置 5 处自行车驿站,构建慢行文旅休闲游憩步道。(三)交通设施规划(三)交通设施规划在旅游镇、村、点设置共 5 处集中式停车场、在服务部设置共 6 处小型停车场。在双江码头、潼南蔬菜公园、姜家坝、小舟社区、双江航电枢纽设置 5 处自行车驿站。规划大佛寺旅游港(现状旅游码头提档升级)、双江(现状货运码头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2改造为旅游码头)、双坝 3 处旅游码头和莲花寺、江心岛、金福坝、双坝社区、梓潼、桃花山等游船33、客运停靠点,新建双江特大桥、大佛坝大桥 2 座跨涪江大桥,改造运河桥 13 座,加强双江古镇和大佛寺景区和涪江田园景区、运河桃源景区的南北向交通联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基础工程基础工程规划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1 1、水源规划、水源规划规划双江古镇景区、涪江田园景区的供水主要由城北水厂供水。规划运河桃源景区由现状桂林水厂、扩建高庙水厂联合供水,水厂水源为现状既有水源,水质为类及以上。2 2、再生水利用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规划结合双江古镇污水处理厂设置再生水厂,规划到 203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3 3、节水规划、节水规划生活节水: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 10%,到 34、2035 年节水器具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农业节水: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到 60%。工业节水: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用水量不超过 15m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92%以上。4 4、管网规划、管网规划双江古镇、大佛寺景区:规划一条管径为 DN500 的主干管,衔接两条金佛大桥现状供水干管(2DN300),为双江古镇和大佛坝片区、大佛寺景区供水。由城北水厂引入涪江田园景区供水干管管径为 DN200。规划新建 DN200 供水干管,引自现状桂林水厂,沿运河南岸、八角庙大桥进入运河桃源景区。各村和项目点的供水管管径不宜低于 DN100,沿道路或绿地地埋敷35、设。规划再生水管道沿主干道地埋设置。5 5、其他、其他景区供水必须作净化处理,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32006)。加强水源保护,在运河两侧 50 米范围内,不得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设排污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取水口上游 1000 米,下游 100 米范围)不得开展水上活动。规划各居民点和项目消防用水统一由供水干管提供,为消防系统提供用水的给水干管管径不应低于 DN200。(二)排水工程规划(二)排水工程规划1 1、排水体制、排水体制规划风景区内严格采用雨、污分36、流制重力流排水。2 2、设施规划、设施规划改建现状双江污水处理站为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规模 3000-4000m3/d。新建双江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 6000m3/d、远期 8000m3/d。规划双江古镇污水处理厂配建再生水厂,远期总生产规模为 2000m3/d。其他区域根据村居民点和项目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3 3、排水规划、排水规划双江古镇景区污水排放至新建双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的处理等级为二级,排放标准为一级 A 标。完善风景区内生化处理池建设,达标后可作为农业用肥,禁止风景区内污水直接排放。4 4、管网规划、管网规划规划双江场镇的污水主管采用 37、DN400。大佛寺景区污水接入潼南城区污水管网。其他景区根据污水规模和地形情况,宜采用 DN400,不应小于 DN300 污水管道。污水管管材建议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或 PVC 管。(三)电力工程规划(三)电力工程规划1 1、负荷等级、负荷等级规划范围内水厂、供水泵站、污水提升泵站、消防应急设备、高档接待设施等重要设施采用二级负荷,其他项目采用三级负荷。2 2、供电电压、供电电压规划风景区主要以潼南城区电网供电,采用 10KV 供电。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43 3、电源规划、电源规划现状双江镇 35KV 上和变电站(238、10000KVA)满足双江古镇用电需求,不在新建/扩容。大佛寺景区用电由潼南城区电力管网接入。其他景区电力由潼南城区规划 110KV 徐家湾变电站供电。4 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设置 10KV/0.4KV 变配电设施。规划变电设施采用室内设置,主要为箱式变压器或环网柜。各类电力线的敷设均应与景观协调,在景点和旅游接待区应采用地埋敷设,其他非旅游区域在不影响景区总体景观环境的情况下,可采用规范化架空线路。在重要景点处禁止采用架空电力杆和杆上式变压器。(四)邮电通信规划(四)邮电通信规划规划风景区内通信服务均由潼南城市邮电通讯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各旅游村、旅游点及居民点配套相应邮电39、服务设施;在各主要景点和服务部,应设公用电话;通信电缆原则上应沿道路地埋敷设。(五)燃气规划(五)燃气规划规划远期风景区内燃气覆盖率 100%,管道由潼南城区天然气储配气站接入。在分散的用气量很小的居民点、旅游村及接待点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瓶装液化气和沼气等。(六)(六)环境卫生规划环境卫生规划实现生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核心景区内公共厕所试行最严格的环境标准,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综合综合防灾防灾避险避险规划规划(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影响大的区域,不宜规划建设项目,确需规划时应编制相应治理方案,并经论证。(二)防震规划(二)防震规划据 中国地40、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风景区地震动峰加速度为 0.05g,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5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风景区位于抗震设防烈度 6 度区,应重点加强风景区建筑密集区的防震工作。(三)防洪规划(三)防洪规划根据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供规划防洪标准的复函(潼南府202152 号)文件和涪江潼南区城区河段防洪规划报告,潼南区城区整体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乡镇按 20 年一遇,农村地区 10 年一遇。近期蔬菜基地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四41、)消防安全规划(四)消防安全规划构建完善的消防体系,配套消防指挥中心、医疗救护中心、生命安全通道、消防救灾通道、疏散通道、消防取水口、消防栓、应急避难场所等消防设施。在各景区设置消火栓,主要景点消防水池结合码头建设置消防车取水点。(五)病虫害防治(五)病虫害防治加强病虫害防治,逐渐调整易遭受病虫害的单一林种,科学规划植物的种植布局,避免出现病虫害源的中间寄主,选用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形成结构合理、多层次的混交林,增强风景区植被的抗病虫害能力。(六)(六)应急避难规划应急避难规划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操场等开敞空间,游客中心等公共建筑作为紧急避难场所。(七)旅游安全(七)旅游安全加强游客42、安全教育,对有危险隐患的区域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在双江旅游镇建立统一的游人安全管理机构,各景区设置游人安全管理点,各景区设置游人安全管理点,专人值班、巡逻。第六章第六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居民点规划居民点规划及分区调控及分区调控风景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45.58 公顷,涉及一个街道的 5 个村;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23.35 公顷,主要集中在双江镇镇区。村庄建设用地及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执行。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6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经济发43、展引导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以及现代高效农业,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建立一个与风景区发展方向协调,各产业蓬勃发展的风景区经济体系。第七章第七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为协调风景区内农业生产与风景游赏,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旅游活动和居民生活之间的矛盾,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要求,结合自然地理特征、景源特征和土地利用现状,将整个风景区土地按主要利用性质划分为以下九大类:风景游赏用地 3.83 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0.16 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0.88 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 1.02 平方公里、林地 0.44、41 平方公里、园地 0.09平方公里、耕地 12.68 平方公里、水域 5.26 平方公里、滞留用地 0.36 公顷。根据性质分别进行引导和宏观控制,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下一层次的用地划分。详见附表 7-1。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相关相关规划规划协调协调落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积极协调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在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本规划前提下,城镇建设区及乡村建设区内的具体布局以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为准。本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交通、旅游、水利等相关规划进行了协调,并征求了区级和市级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45、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7第八章第八章分期发展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分期分期建设建设目标目标风景区建设分为近、远两期建设。近期:20232027 年,以风景区范围和核心景区范围勘界立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基础工程设施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为重点;远期:20282035 年,完善风景区景点、景群、景区和设施建设,提升风景区游览观赏价值和知名度。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近期近期建设设施建设设施重点重点1、对风景区范围及核心景区范围进行勘界立碑,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力度。2、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双江古镇、涪江等重点游览区的详细规划。3、46、实施双江旅游镇、双坝旅游村、八角旅游村的改造与提升工程,整合周边分布的农家乐,整治改造大佛寺景区至双江古镇、双坝社区至八角社区道路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4、完善风景区内管理点、宣传教育、预警监测、防洪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按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安排。5、完善及改善景区内外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涪江田园、运河桃源景区内滨江滨河旅游车行道;双江古镇、大佛寺、双坝社区、江心岛、金福坝的旅游码头。6、结合风景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风景区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数字化智慧景区的建设。详见附表 8-1。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保护保护利用项目利用项目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风景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47、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风景区范围内、核心景区范围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省级、区域性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风景区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8严禁开展与风景区保护不相符的开发利用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九章第九章附附则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本规划自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本规划是指导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48、设的宏观性和纲领性文件,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潼南区林业局会同同级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无权对本规划进行改动,确需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19附表附表 2 2-1-1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景源类型表景源类型表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景源名称景源名称分布地区分布地区备注备注1自然景源天景(1)日月星光翠屏秋月大佛寺景区2(2)自然声象海潮音大佛寺景区3地景(3)山景定明山大佛寺景区4(4)其他地景三块石大佛寺景区5黄罗帐大佛寺景区6水49、景(5)溪流猴溪双江古镇景区7浮溪双江古镇景区8(6)江河潼南运河运河桃源景区9涪江涪江田园景区10(7)潭池瑞莲池大佛寺景区11(8)其他水景猫儿沟水库运河桃源景区12生景(9)古树名木黄桷拱翠(黄葛树)双江古镇景区13人文景源园景(10)现代公园蔬菜公园涪江田园景区14(11)陵坛墓园杨闇公烈士陵园大佛寺景区15杨尚昆陵园大佛寺景区16建筑(12)风景建筑鉴亭大佛寺景区17(13)居民宗祠杨氏民宅(田坝大院)双江古镇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四知堂(杨尚昆旧居)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0序号序50、号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景源名称景源名称分布地区分布地区备注备注19源泰和大院(杨宣豫宅第)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永绥祠(中共潼南区第一支部旧址)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兴隆街大院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惠民宫双江古镇景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3杨闇公故居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4踏水桥大院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杨纪寒大院双江古镇景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6白土地大院双江古镇景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7(14)宗教建筑七佛长廊大佛寺景区28大佛寺(玉皇殿、观音殿、大佛殿)大佛寺景区29天主堂双江古镇景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0(15)纪念建筑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51、址中正室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址大礼堂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址将军楼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张飞庙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关庙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5(16)文娱建筑佛缘广场大佛寺景区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1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景源名称景源名称分布地区分布地区备注备注36杨氏绣楼双江古镇景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7(17)商业建筑彭氏酒厂双江古镇景区历史建筑38禹王宫双江古镇景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9(18)工程构筑物运河十桥涪52、江田园景区40鸟瞰双江运河桃源景区41(19)特色街区河街双江古镇景区42清代一条街双江古镇景区43(20)其他建筑石磴琴声大佛寺景区44胜迹(21)摩崖石刻题刻隋代石刻大佛寺景区45顶天佛字大佛寺景区46摩崖石刻大佛寺景区47洪水题记大佛寺景区48关刀石大佛寺景区49八丈金仙(俗称“金大佛”)大佛寺景区50风物(22)地方物产十里桃林运河桃源景区51万亩蔬菜基地涪江田园景区52油菜花涪江田园景区53(23)非物质文化遗产双江莲萧、双江陈凉粉制作技艺、双江母氏五香花生米制作技艺、白酥鱼烹饪技艺、双江唐家肥肠烹饪技艺、双江刘氏木旋技艺双江古镇景区双江莲箫为市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重53、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2序号序号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景源名称景源名称分布地区分布地区备注备注54(24)文化内涵红色文化、明清移民文化、民俗文化、抗战文化双江古镇景区由上表可以看出,大佛寺景区以大佛寺景群为主的人文景观最为突出,地景和生景较好,景素较齐全,游览条件好;双江古镇景区是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景区,游览条件较好,但景素相对单一,景观序列较平淡;运河桃源景区是以风物为特色的景区,景观条件较好,但也存在游览条件较差的情况;涪江田园景区的水景比较突出,其次为风物,景点分布较为分散,景观比较单一,游览条件较差。风景资源总体特征54、评价风景资源总体特征评价1)大佛寺、双江古镇、涪江田园和运河桃源四个景区主要以人文、生景、水景为特色,个性鲜明,且相互补充,相互关联,构成了风景区较完整的风景资源体系。2)风景资源数量较多,类型较为齐全。风景区风景资源由两大类、八中类、二十四小类构成,且未开发景点景物较丰富,利用潜力巨大。3)大佛寺、双江古镇、涪江田园和运河桃源四个景区主要以人文、生景、水景为特色,个性鲜明,且相互补充,相互关联,构成了风景区较完整的风景资源体系。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3附表附表 2 2-2-2 历史文化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资源一览表大类大类保55、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保存及利用情况保存及利用情况保护区划保护区划备注备注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资源要素水系涪江风景区流段保存一般潼南运河保存较好浮溪、猴溪的双江镇区流段镇区段景观较差林地植被茂密、景观较好的林地资源保存一般田地风景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保存较好传统街巷(6 条)正街保存较好427 米西街(上西街、下西街)保存较好227 米河街保存较好114 米猴溪路保存较好411 米老猪巷保存一般102 米水巷子保存一般52 米不可移动文物(62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处)大佛寺摩崖造像保存较好已划定杨氏民宅保存较好已划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 处)杨尚昆陵56、园保存较好已划定杨闇公烈士陵园保存较好已划定四知堂保存较好已划定兴隆街大院保存较好已划定源泰和大院保存较好已划定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4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保存及利用情况保存及利用情况保护区划保护区划备注备注永绥祠保存较好已划定杨闇公旧居保存较好已划定双江禹王宫保存较好已划定双江禹王宫张飞庙保存较好已划定双江禹王宫关庙保存较好已划定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址-中正室保存一般已划定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址-将军楼保存一般已划定国民政府陆军机械化学校遗址-大礼堂保存一般已划定国民政府陆军机械57、化学校遗址-教学室、营房、练兵场保存一般已划定双江杨氏民居(踏水桥大院)保存一般已划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 处)杨纪寒大院保存较差尚未划定杨家绣楼保存较差尚未划定天主堂保存较好尚未划定双江惠民宫保存较差尚未划定白土地大院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 物(40 处)南街 1-7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南街 2-6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南街 8-10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1-3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8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16-24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5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58、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保存及利用情况保存及利用情况保护区划保护区划备注备注正街 17-19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27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26、28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29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37-41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38-30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40-42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44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45-47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49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64-58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街 66-70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正街 72-76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10-59、14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21-31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26-30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26-30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39-41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上西街 33-37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22-30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4-6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6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保存及利用情况保存及利用情况保护区划保护区划备注备注下西街 8-10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12-14 号清60、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17-21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18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23-27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31-35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36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下西街 37-39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河街 6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河街 11-15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河街 12 号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河街 21-23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河街 25-27 号清代民居保存一般尚未划定传统风貌建筑(40 处)双江镇镇区范围内确定的传统风貌建筑保存一般尚未划定历史环境要素古树名木(14 棵)黄葛树正常三级黄葛树正常三级黄61、葛树正常三级黄葛树正常三级黄葛树正常三级黄葛树正常三级甜橙正常一级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7大类大类保护内容分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保存及利用情况保存及利用情况保护区划保护区划备注备注黄葛树正常三级香樟正常三级黄葛树衰弱三级黄葛树衰弱三级黄葛树正常三级黄葛树衰弱三级皂荚衰弱三级大树(21 棵)黄葛树/香樟/其他正常建议申报古树名木古井、石阶、步道等保存一般文化遗产及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舞蹈双江莲萧传承较好传统技艺双江陈凉粉制作技艺、双江母氏五香花生米制作技艺、白酥鱼烹饪技艺、双江唐家肥肠烹饪技艺、双江刘氏62、木旋技艺传承较好传统戏曲川剧、快板等传承较好文化要素影视、书籍作品走进双江、回望杨尚昆、双 江杨氏探微、和杨尚昆一家相处的 日子、杨闇公文选、风雨人生 松柏气节等书籍杨闇公、永恒的丰碑、杨尚 昆系列纪录片等影视作品传承较好品牌特产杨家橙传承较好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8附表附表 2-2-3 3 风景区游人容量计算风景区游人容量计算表表景区景区大佛寺景区大佛寺景区双江古镇景区双江古镇景区涪江田园景区涪江田园景区运河桃源景区运河桃源景区面积(平方米)320000520000163800007110000方法面积法线路法面积法线路法63、面积法线路法面积法线路法可游览面积比例75%-20%-15%-15%-可游览面积/可游览线路面积(平方米)2400001830046800027000245700084000106650048000指标(平方米/人)100710052001020010一次性游人容量(万人/次)0.240.260.100.541.230.840.530.48日周转率(次)22111111日游人容量(万人次/日)0.480.520.100.541.230.840.530.48年可游天数(日)250250300300250250250250年游人容量(万人次/年)120.00130.7131.20162.0030764、.13210.00132.50120.00备注:根据四个景区特征,大佛寺景区宜采用面积法,其它景区采用线路法更为合理。因此规划至期末,风景区游人容量约为 612 万人。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29附表附表 2-42-4 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表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表分期分期年份年份递增率递增率(%)年增加人数(万人数年增加人数(万人数)年游客人数(万人次年游客人数(万人次)规划基准年参考2019 年1322021 年810.56142.562022 年811.40153.96近期2023 年812.32166.282024 年69.965、8176.262025 年610.58186.832026 年59.34196.182027 年59.81205.98206远期2028 年510.30216.282029 年510.81227.102030 年511.35238.452031 年37.15245.612032 年37.37252.982033 年37.59260.562034 年37.82268.382035 年38.05276.43280受 2020、2021 近两年的新冠疫情影响,造成景区游客量呈现断崖式减少,因此风景区游人规模预测设定规划基准年为 2019 年,结合三年情况参考预测。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66、(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0附表附表 2-52-5 风景区居民风景区居民规模规模预测表预测表景区名称景区名称镇(村)名称镇(村)名称现状常住人口现状常住人口(2022021 1 年)年)近期人口近期人口(2022027 7 年)年)规划末期人口规划末期人口(20352035 年)年)年均增长年均增长率率1.1.6 6年均增长年均增长率率1.1.6 6运河桃源景区高庙社区126127129八角社区181183185花厅社区158159161涪江田园景区小舟社区174176178双坝社区339342347双江古镇景区金龙社区892901912合计1870188819167、2备注:根据2021 年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自然增长率-1.4,受新冠疫情影响,因次结合近三年统计公报自然增长率0.93,以及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中”2018-2035 年年均增长保持在 1.3-1.9,风景区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取中间值 1.6。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1附表附表 5 5-1 1 旅游基地设施配置表旅游基地设施配置表级别级别基地名称基地名称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 h)设施配置设施配置备注备注旅游镇双江旅游镇-游览设施、邮电通信设施、餐饮设施、住宿设施、购物设施、文化娱乐设68、施、医疗设施、车站、码头、停车场、派出所、警务室、消防站结合双江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旅游村双坝旅游村5.54游览设施、邮电通信设施、餐厅、住宿设施、商店、小卖部、文化娱乐设施、门诊、警务室、停车场八角旅游村6.86旅游点双江旅游点0.79协调双江旅游镇设施配置结合双江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大佛寺旅游点0.92游览设施、邮电通信设施、饮食店、少量旅宿、小卖部、宗教设施、码头、收售票、咨询、警务室、停车场建设基本成熟,景区周边配套大力建设中姜家坝旅游点0.89服务部三块石服务部0.26解说设施、景观小品类设施、休憩设施、饮食点、小卖部、公厕、小型停车场花厅服务部0.08小舟服务部0.3069、杨闇公烈士陵园服务部0.18建设基本成熟杨尚昆陵园服务部0.20建设成熟,服务部设施为现状建筑合计合计16.0216.02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2附表附表 7 7-1-1 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序号序号类别代号类别代号用地名称用地名称现状现状规划规划面积面积(h h)比例比例(%)(%)面积面积(h h)比例比例(%)(%)1 1甲甲风景游赏用地风景游赏用地144.87144.875.955.95383.20383.2015.7515.75甲 1风景点用地47.381.951.9559.092.43甲 3风景恢70、复用地0.000.000.00324.1113.32甲 4野外游憩用地97.494.014.010.000.002 2乙乙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4.284.280.180.1816.0216.020.660.66乙 1旅游点建设用地4.280.180.1816.020.66乙 4解说设施用地0.000.000.000.000.003 3丙丙居民社会用地居民社会用地60.3060.302.482.4887.6487.643.603.60丙 2镇建设用地6.510.270.2723.340.96丙 3村庄建设用地51.252.112.1145.581.87丙 4管理设施用地1.880.071、80.080.130.01丙 6特殊用地0.660.030.030.150.01丙 7其他居民社会用地0.000.000.0018.440.764 4丁丁交通与工程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129.80129.805.345.34102.03102.034.194.19丁 1对外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451.091.0925.901.06丁 2游览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0.322.892.8953.152.18丁 5其他工程用地33.041.361.3622.980.945 5戊戊林地林地87.6687.663.603.6041.1441.141.691.696 6己己园地园地28.3428.341.72、161.168.958.950.370.377 7庚庚耕地耕地1350.031350.0355.4955.491267.971267.9752.1252.128 8辛辛草地草地1.901.900.080.080.000.000.000.009 9壬壬水域水域615.66615.6625.3025.30525.67525.6721.6121.611010癸癸滞留用地滞留用地10.1410.140.420.420.360.360.010.01合计合计风景名胜区用地风景名胜区用地2432.982432.98100.00100.002432.982432.98100.00100.00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73、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3附表附表 8 8-1-1 近期重点建设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表表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位置位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的内容建设的内容备注备注1合川至安岳高速公路八角社区风景区内道路长 4.3Km以区交通局为准2新林互通八角社区1 处合安高速下道口,与 S540 省道连接以区交通局为准3双江枢纽双江镇仙鹅社区1 处合安高速与渝遂高速互通式立交以区交通局为准4潼南区滨江路(双江至金佛大桥)道路工程建设项目/G246 城区至双江段改建工程双江至金佛大桥道路全长 9.38km滨江路起于双江古镇银龙路,止于金佛大桥下金滨路,全长 74、9.38km,城市次干路,速度 40km/h,标准路幅 32.5m以区交通局为准5潼南城区防洪护岸工程三期(庙长坡段)涪江左岸:潼南航电枢纽西侧堤坝全长 2.56km,占地250 亩以区水利局为准6双江古镇河道灾后清淤工程双江古镇以区旅投为准7双江古镇景区旅游提升建设项目双江古镇包括企业收购、文物修缮、景区道路管网、文旅改造、两山两溪(金龙山、银龙山以及猴溪河、浮溪河)以及环境景观、配套设施等以区旅投为准8双江古镇兴隆街商业改造项目双江兴隆街片区占地约 40 亩,建筑面积约 2 万。包括商业、民俗、餐饮、配套管网、环境景观等以区旅投为准9双江百家大院文旅休闲建设项目双江古镇浮溪河两岸占地约 175、20 亩,建筑面积约 8 万。包括企业总部、休闲合院、环境景观等以区旅投为准10双江田坝片区文化创意街建设项目双江田坝片区占地约 50 亩包括建筑面积约 4 万、配套管网、景观绿化、附属设施等以区旅投为准11潼南区涪江桂林蔬菜基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涪江左岸:双江航电枢纽至双江段全长 8.13km蔬菜基地三期堤防工程以区水利局为准12S540 双江特大桥及连接道工程双江镇风景区内长 km新建 S540 双江特大桥及连接道以区交通局为准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4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位置位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的内容建设的内容76、备注备注13双江客运站双江镇1 座以区交通局为准14双江和大佛寺市域铁路站双江和大佛寺2 处璧山-铜梁-潼南-遂宁市域铁路线客运站以区交通局为准15涪江智慧魅力航道试点建设工程涪江两岸双江航电枢纽至大佛寺段全长约 25km涪江两岸以区交通局为准16人工运河生态航道工程运河全长约 14km运河航运以区交通局为准17璧山-铜梁-潼南-遂宁市域双江镇从双江景区边缘经过以区交通局为准铁路18渝遂高速铜梁至潼南段加宽双江镇成渝环线高速公路铜梁区至潼南区(川渝界)段加宽改造工程以区交通局为准19S540 米心至双江段改建工程桂林街道八角社区风景区内长 2.7kmS540 省道改扩建以区交通局为准20G3577、1 东安大桥至文明段升级改造工程双江镇风景区内长 4km提升改造以区交通局为准21滨江路双江至航电枢纽段建设工程双江镇风景区内长 2km新建道路,打通双江至航电枢纽之间的道路。以区交通局为准22九龙山至大佛坝过江大桥(原红岩嘴大桥)跨涪江风景区内长 1.6km以区交通局为准23蔬菜基地片区道路工程项目双坝社区片区、桂林街道道路总长度 1.17km 改造现状 X203,拓宽 C97H、纵向通道、局部堤坝路:道路长度 15.64km,道路红线 6.5m,双向 2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 拓宽金富东路(含电站桥):道路长度 0.44km,道路红线 28m,双向 4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 北环线连接道:道路78、长度 1.59km,道路红线12/8.5m,双向 2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5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位置位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的内容建设的内容备注备注 新建对外跨运河桥:道路长度 0.085km,道路红线 12m,双向 2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 新建南侧入城跨运河桥:道路长度 0.3km,道路红线 24m,双向 4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 改造现状跨运河桥梁:道路长度 0.085km,道路红线 8m,双向 2 车道以区交通局为准 改造现状横向通道:道路长度 0.78km,道路红线 6.5m,双向 2 车道以区79、交通局为准24渝西水资源配置项目桂林街道输水管长度 1.39km风景区内涉及输水管长度 1.39km 和 2 处管顶穿越高地以区水利局为准25潼南区殡葬服务设施(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设施)杨闇公烈士陵园南侧占地 4 亩新建烈士纪念馆,主要建设烈士墓穴约 60 个以区规资局为准26旅游码头及停靠站涪江沿线8 处新建大佛寺旅游码头、莲花寺、江心岛、金福坝、双坝社区、梓潼、双江、桃花山等客运停靠点以区交通局为准27乐耕农业项目姬山湾以桂林街道为准28现状双江污水处理厂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双江镇1 座改建后泵站转输规模 3000-4000 m/d以区水利局为准29运河桃源80、景区污水处理站花厅社区1 处新建,处理规模 800m/d以区水利局为准30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小舟社区4 处新建,规模 40m/d、80m/d、100m/d、30m/d以区水利局为准31双坝社区污水处理站双坝社区1 处新建,处理规模 2000m/d以区水利局为准32水上运动中心原五湖四海位置1 处以桂林街道为准33双坝社区三条防洪撤退通道双坝社区3 条以桂林街道为准34潼南至蓬溪至盐亭高速公路八角社区从运河桃源景区北部边缘经过。以区交通局为准重庆定明山运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 年)(2024 年修改)规划文本36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位置位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的内容建设81、的内容备注备注35新林蔬菜交易批发市场八角社区新林互通附近占地 1k 蔬菜交易市场以区交通局为准36重庆市“平急两用”重点保供基地高庙社区占地约 576 亩,总建筑面积 241434.54,分为一二期建设新建,分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 144295.95,二期总建筑面积 97138.59,除生产基地、综合办公、管理房外适当配套水电气讯路等基础设施以区商务委为准37重庆市现代种业创新基地智慧农业科技科研中心八角社区规划总面积 1927.02亩,辐射面积 2 万亩;科研中心占地20.45亩重庆市现代种业创新基地子项目,总建筑面积15500,建设内容包括育种数据管理中心、科研试验大楼、院士专家公寓及食堂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市农科院为准38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桂林街道、双江镇占地 15.5306 公顷新建,国家级项目以区水利局为准39潼南区 X311 道路改移工程双江镇占地 20.2932 公顷改扩建,区级项目以区交通局为准40桂林蔬菜小镇产业园花厅社区占地 0.6850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