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商场装修须知(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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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大宝
编号:46361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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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公司商场各部门管理制度体系文件及岗位职责全套资料合集
1、前前 言言 阳光百货定位于国内高级百货店,主要经营国内外著名品牌服装、化妆 品、珠宝首饰等,以成功、时尚人士为目标客户群。为了营造高雅、温馨、 舒适的消费环境,我们聘请了著名的设计公司、装饰公司及 VI 形象策划公司 加盟,并且采用高档装修材料(如大理石、塑胶地板、灯具等) 。同样,我们 对品牌商的专柜设计装修提出要求,即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实力的设计、装 修公司,装修效果应与商场的规划、格局、品质、档次协调一致,否则,阳 光百货有权为品牌商指定(聘请)设计、装修公司或调换装修材料、变更设 计图纸。并且,阳光百货特精心编制装修须知 ,旨在进一步指导与规范商 场装修管理,严格营业道具等结构标准,为2、品牌专柜的装修提供详实、系统 的依据。 我们建议:您与您的设计师亲临现场勘察所有的资料和作业条件,并认真阅读我们建议:您与您的设计师亲临现场勘察所有的资料和作业条件,并认真阅读 本须知,这将为您专柜装修的顺利与高效起到积极的作用。本须知,这将为您专柜装修的顺利与高效起到积极的作用。 2004 年年 4 月月 1 提供的图纸提供的图纸 供货商在装修前需提供装修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所提供的图纸以公制单位毫 米(MM)为标注尺寸,图面要求清晰,采用 A4 纸打印,效果图、平面图、立面 图、剖面图电气分布图必须相对应。 1.1效果图效果图 1.1.1 提供彩色效果图,体现实际装修效果。 1.1.2 3、效果图要反映出全局效果,必要时须提供多个视角的效果图。 1.2平面图平面图 1.2.1 专柜总体布局,包括各种道具、设施的位置、数量和尺寸。 1.2.2 内间隔墙(板) ,注明其高度及所用材料。 1.2.3 地面饰材的类型(仅指边厅) 。 1.2.4 专柜内有架高的地台需提供其类型、高度及所用材料。 1.2.5 标明专柜内业主原有设施的位置(如消防设施、风机房等) 。 1.3天花图(若提议更改吊顶需提供此图纸天花图(若提议更改吊顶需提供此图纸,仅限边厅),仅限边厅) 1.3.1 照明类型和布局。 1.3.2 现存的高位消防装置布局,突出注明所要更改的设施位置。 1.3.3 提议更改的天花吊顶类4、型、结构、颜色、材料与布局(仅限边厅) 。 1.4剖面图(若提议更改吊顶需提供此图)剖面图(若提议更改吊顶需提供此图) 1.4.1 结构顶标高 1.4.2 提供更改的天花顶标高。 1.4.3 店面门楣、专柜招牌,LOGO 灯箱的制作标高和安装标高。 1.4.4 业主现有设施装置的位置和提议更改的标高。 1.5立面图立面图 1.5.1 专柜内部所有墙的立面图。 1.5.2 天花吊顶的标高。 1.5.3 专柜店面正面图,包括店面招牌。 1.5.4 标明固定隔墙、陈列柜、货柜、橱窗及柜台的标高。 1.5.5 标明原有设施的位置,如消防设施、开关箱、空调机房回风口等。 1.6电气分布平面图电气分布平面5、图 1.6.1 主配电箱/微型短路配电箱、分路开关的额定功率、型号和位置。 1.6.2 专柜内照明电路,灯具目录、布局、数量及申请用电量。 1.6.3 所有电源、电话及数据通讯插座的位置。 2营业道具及材料营业道具及材料 2.1货架、陈列柜货架、陈列柜 2.1.1 设计制作要求详见装修基本标准 。 2.1.2 靠近窗户的货架应在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 2.1.3 高柜货架顶部线槽不得外漏,靠近中厅货架高空可视范围内顶部须作喷绘加 以修饰。 2.2试衣间试衣间 2.2.1 长宽不小于 800MM *900MM,高度不低于 2005MM。 2.2.2 顶部要求半封闭,特殊区域(中庭、自6、动扶梯边)要求全封顶,并开设透气 孔若干。 2.2.3 试衣间内安装门锁或插销。 2.3门面、门楣、招牌(门面、门楣、招牌(LOGO) 2.3.1 设计制作要求详见装修制作标准 。 2.3.2 店面招牌安装在门楣上应使用内透灯光,正立面不使用外打灯光。 2.4材料材料 2.4.1 所有营业道具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要求的绿色环保材料制作,电线走 线部位涂刷防火涂料三遍。 3地面、隔墙、吊顶、柱子地面、隔墙、吊顶、柱子 3.1地面地面 3.1.1 中岛区域商场内现有地面为最终饰面,边厅地面可由品牌商设计装修。 3.1.2 地表饰面的水平高度控制在 20mm 以内,收口使用斜坡式,使用不锈钢压条7、 收口,不设台阶。 3.1.3 商场现有地面禁打地龙骨。非经同意,不得埋置任何装置于水泥地坪中。 3.2隔墙隔墙 3.2.1 材料采用轻钢龙骨外敷纸面石膏板。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轻钢龙骨) 3.2.2 所有墙面披刮后应有饰面,不能只粉刷墙面。 3.2.3 隔墙中铺设的电线必须套绝缘管。 3.3吊顶吊顶 3.3.1 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披刮后刷符合环保及消防要 求的饰面涂料。 3.3.2 所有安装于天花内的材料,均应完全符合消防规定。 3.3.3 不允许搭建小阁楼或类似构筑物。 3.3.4 烟感、喷淋头、应急灯、消火栓、排烟阀口、挡烟垂壁要保持原位,不得影 响其正常使8、用。 3.3.5 必须提供足够大的检修口通至天花吊顶上(内) ,以便于日后无需损坏天花吊 顶即可保养维修(检修口标准尺寸为 450mm*450mm) 。 3.4柱子柱子 3.4.1 所有柱体不得打眼或钉龙骨。 3.4.2 如有货架设置,必须制作成品靠在柱子上并加以固定。 3.4.3 柱体上的开关箱、电源电话插座不能覆盖,必须覆盖的应开挖大于此设备长 宽各 60mm-100mm 的孔,并安装活动门。 3.4.4 各专柜的灯箱、招贴画的设置应在控制标高以下,控制标高以上由阳光百货 统一安排。 3.5灯箱灯箱 3.5.1 采用优质、轻型材料并符合安全要求,内部须经防火涂料处理。 3.5.2 电气安装9、要求见“电气设施、安装设施及用电标准” 。 3.5.3 灯箱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散热孔,孔径 40MM 左右. 3.5.4 制作不能完全封闭,应安装检修门或孔,方便维修及安全检查. 3.5.5 灯箱应制作成品后安装,以方便移动及维修. 4消防设施消防设施 4.1消防设施消防设施 4.1.1 所有消防设施,烟感、喷淋头、应急灯、排烟阀口、挡烟垂壁、消防栓、卷 帘门等,不得遮挡、移位、拆除,影响其正常使用。 4.1.2 消防栓前方 2M 内不得设置柜台, 消防栓门上不能张贴广告, 手动警报器不能 遮挡。 4.1.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不能设置柜台货架等营业道具,不能缩小 通道宽度或封闭通道10、。 4.1.4 防火卷帘门下不能设置柜台、模特等障碍物,卷帘门槽两侧需各预留 50MM 的间距,卷帘门开关箱不能移动、遮挡。 5施工程序及现场行为施工程序及现场行为 5.1装修作装修作业开始前业开始前 5.1.1 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呈交阳光百货总务部。 5.1.2 由阳光百货总务部初审图纸符合要求后,填写阳光百货品牌商进场申请表 审批。 5.1.3 装修图纸和技术资料经审批确认后,方可场外制作或进场施工。 5.1.4 进场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携经审批的图纸复印资料及品牌进场夜间施工单 到总务部办理进场施工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到安保办理进场手续即临时施 工证 50 元/人。 5.1.11、5 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商场内严禁使用电焊或其它明火。若必须使用电焊, 其操作人员应持证到总务部安保办理动火手续。操作时,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及 监管人员,并清理动火现场可燃物。 5.2装修作业期间装修作业期间 5.2.1 用临时结构或材料,如木板等严密遮蔽您的专柜区域,隔离噪音及灰尘。 (要 求整洁美观,不得使用塑料薄膜、编制布等随意遮拦,建议使用喷汇式围挡由品牌 商提供图片,商场可提供制作,制作费用由品牌商承担,中岛区由商场提供围挡,中岛区由商场提供围挡, 品牌商租赁的形式使用,喷绘加顶天柱租金品牌商租赁的形式使用,喷绘加顶天柱租金 260 元元/天,以上中岛区围挡具体实施天,以上中岛区12、围挡具体实施 时间从时间从 2004 年年 6 月份始) 。月份始) 。 5.2.2 在作业过程中,所有装修材和垃圾应打包存放于所在专柜区域内,严禁跨区 域或直接在通道上堆放材料等。 5.2.3 按指定装卸区、专用服务电梯和服务走道运输所需装修材料及垃圾。严禁使 用宾客专梯。 5.2.4 不得将废料、垃圾丢入洗手间或下水道。废料、垃圾打包运送时切勿弄脏或 损坏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 5.2.5 装修单位每天将装修生产的垃圾按时打包清运,不得丢弃在阳光百货商场范 围之内,一经查获必须承担清运垃圾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城管罚款等。 5.2.6 装修单位对专柜内的火险、盗窃、故意损坏和意外事故的防范工作13、负全责。 5.2.7装修单位对装修施工人员的整体行为负责,对下列规定的任何违反将受到处罚: A.装修单位不得雇佣“三无”(无身份证、无就业证、无暂住证)人员; B.装修材料及建筑垃圾在搬运时须走专用通道,严禁乱扔装修垃圾、餐盒、烟蒂等 垃圾或危险品; C.现场抽烟,擅自或违章用电、遗留火种; D.离开装修作业区域,在其它区域闲逛、留置或使用客梯; E.未经许可乱拉电线、接驳管道; F.不文明施工,打架斗殴、大声喧哗、滋扰生事、用扩音器广播、赌博、酗酒、故 意破坏公共财物等行为; G.在装修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接受业主有关部门管理,不密切配合; H.进出商场拒绝接受业主安保人员对其有效证件的14、检查。 I 施工人员严禁携带工具使用客梯、扶梯及观光梯等。 5.2.8 业主可随时要求停止任何业主认为危险、损坏业主财产,滋扰其他专柜或影 响商场正常营业的施工作业。 5.2.9 专柜内的装置、货柜等应在场外预制,不得现场制作。 5.2.10 剧烈噪音的作业、喷漆作业,异味、扬尘的装修作业应安排在商场停止营业 之后进行。 上述规定,装修单位或施工人员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上述规定,装修单位或施工人员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 100 元至元至 5000 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损坏损毁业主设施设备(围挡、顶天柱等)及财物的,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损坏损毁业主设施设备(围挡、顶天柱等)及财物的, 予以原价赔偿或修复。情节恶劣的,将诉讼于法律。予以原价赔偿或修复。情节恶劣的,将诉讼于法律。 5.3装修作业完工后装修作业完工后 5.3.1 由施工单位将现场地面、墙面、天花、货柜内外清理干净,经相关部门验收 装修质量并确认签字。 5.3.2 由业主指定电工验收专柜内电气的安装情况,合格后接通电源。 5.3.3 完成上述步骤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到总务部办理退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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