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MOP04-004航线维修及勤务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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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线维修及勤务的管理编号:ETMOP04-004日期:20141130版本:01-0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程序阐述了东航技术对于飞机航线维修及飞机地面勤务工作过程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工作程序等。1.2 适用范围 飞机维修部 附件部 工程部 动力装置部 培训部 安全质量部 业务发展部 市场销售部 人力资源部1.3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程序责任主体部门飞机维修部程序责任人飞机维修部总经理1.4 编者首版次编写者魏征宇评审者郝炜 、董军、庄元、陆程懿本版次修订者N/A评审者N/A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 引用文件1) 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2) AC-1452、-6航空器航线维修3) AC-121-57飞机地面勤务2.2 术语1) 航线维修:指按照运营人提供的航线工作单对飞机进行的例行维修检查和按照相应飞机、发动机维护手册在航线进行的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包括根据运营人的授权,按照运营人机型最低设备清单和外形缺损清单保留故障和缺陷。2) 飞机地面勤务:包括飞机的进出港指挥、停放、推、拖、挡轮档、拿取和堵放各种堵盖,为飞机提供电源、气源、加(放)水、加(放)油料、充气、充氧,飞机清洁和除冰、雪、霜,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工作。3) 主要系统:是指ATA21/24/27/28/29/32/34/36/51-56和70-80章节。4) 飞机勤务人员:从事飞机地面勤3、务工作的飞机维修人员或飞机整机放行人员5) 主要部件:是指主要系统涉及包括作动器、马达、活门、控制传感器、控制器、计算机等,以及应急设备和其它会造成空气/引气、燃油、滑油、液压油,水等系统渗漏和MEL涉及影响飞机放行的部件。3 人员岗位及部门职责3.1 所需的人员岗位序号人员岗位所属部门1飞机维修飞机维修部2飞机整机放行飞机维修部3车辆驾驶飞机维修部4维修计划与控制飞机维修部5飞机技术支援及运行控制飞机维修部3.2 部门职责3.2.1 飞机维修部1) 完成航前、短停、航后的航线维修和地面勤务工作,签署维修记录,报告故障信息;2) 负责按生产指令的要求按期完成维修工作,报告维修重要信息,确保维修4、质量,做好维修记录;3) 完成飞机排故、非例行、附加维修工作,签署维修记录,放行飞机。4 规定4.1 工作单卡的使用4.1.1 整机放行人员接收到维修指令后,需对涉及的风险进行讲评,组织严格按照工作单卡实施航线维修及勤务工作,并按照要求签署工作单卡中的相关内容,同时飞机整机放行人员负责将维修工作所需的手册资料和工作单卡能够在维修工作现场获得。4.1.2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工作单卡与实际工作不符以及有建议性的改进要求时,应及时反馈维修地点飞机技术支援及运行控制人员,按照ETMOP02-008工作单卡的管理执行反馈程序。4.2 故障及缺陷4.2.1 飞机维修人员和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应全面了解飞机技术状5、况,当维修工作发现故障或缺陷时飞机维修人员应及时上报整机放行人员,整机放行人员应通过随机文件或维修管理信息平台评估确认故障缺陷存在,有无相关维修记录。 4.2.2 整机放行人员评估故障及缺陷后必须及时上报维修地点飞机技术支援及运行控制人员寻求技术支援后按工卡、手册资料组织排故,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涉及主要系统、主要部件的故障缺陷; 2)需要更换部件的故障缺陷; 3)故障缺陷如不正确的处理会造成飞机延误、滑回或返航等不正常事件; 4)其它经评估超出处理能力范围需要技术支援且风险性较大的故障缺陷 等;4.2.3 对于能够自行处理且不在必须上报故障缺陷范围内的,整机放行人员组织维修人员现6、场进行处理,并签署维修记录。4.2.4 维修地点飞机技术支援及运行控制人员负责制定排故方案,对于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故障缺陷及时上报飞机维修部MCC寻求技术支援;4.2.5 排除故障和缺陷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作保留故障时,按ETESM07-009保留故障管理办理保留故障手续;4.2.6 落实必检和互检的工作要求。排除故障时,严格按AMM、IPC、线路图、排故手册的程序和要求完成部件更换、测试、检查工作,工作者和专业负责人应执行自检及互检的规定,必检项目还应由检验员检验;4.2.7 在航线维护中发生因缺少航材、工装设备或时间不足,无法按照保留故障的相关规定办理保留故障且不影响飞机适航和飞行安7、全的缺陷项目,按ETMOP04-009非例行项目管理执行;4.2.8 航线维修工作中,当发现航空器外表和结构上存在未超过标准,可暂缓修复的划伤、凿伤、鼓包、裂纹、凹痕、磨损等缺陷,按ETMOP04-010暂缓修理项目的管理执行;4.2.9 航线维修及勤务工作中,出现重复性、多发性/疑难性故障时,按ETMOP04-007重点监控故障的管理执行;4.2.10 如发现飞机、发动机或附件损伤超出了持续适航文件修理方案,参考ETESM05-013超出持续适航文件修理的管理规定执行。4.2.11 航线维修工作中需要通过串件来保障飞机运行或排除故障按照ETMOP04-008串件的管理执行;4.2.12 排除8、故障后,必须由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复查排故中所动部位的电门、管路和盖板等均符合机型维护手册的要求;4.2.13 排除故障后,在飞机技术记录本相应的位置填写排除依据和所做工作,放行人员确认工作完成,在飞机技术记录本上签字放行。4.3 工具设备的使用4.3.1 使用前确认工具设备符合适航性资料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4.3.2 如使用替代工具设备,确认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审批;4.3.3 依据生产指令准备工具和设备,并放置到位,并实施工具三清点制度;4.3.4 工作中的使用设备,使用结束后需清理、清洁,防止接头、顶头、充气导管等遗留在飞机上。4.4 器材的使用4.4.1 航线领用的器材装机使用9、前确认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件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安装前确认部件与其他部附件接口或飞机接口正常。4.5 维修人员的资格评估和授权4.5.1 从事航线维修工作的飞机维修人员、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必须经过岗位资格评估,满足资格要求的人员经过书面授权,并且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其授权的工作范围相符。4.6 维修放行标准1) 所有飞机航线例行检查工作已正确完成,相关工作单卡已由工作者签署,检查者确认;2) 执行的适航指令、工程指令已全部完成;3) 时控项目的附加工作单的内容已完成;4) 保留故障项目符合最低设备清单的要求;5) 工作中所检查出和机组报告的故障、缺陷已排除,并正确记录在飞机技术记录本、客舱记录本;6)10、 保留项目、代用器材、超寿件已按有关程序办妥审批手续;7) 所有必检的项目已完成;8) 航空器上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证件完好并齐全有效;9) 飞机应急设备技术性能良好,应急标记清晰、完整;10) 按照规定签署了有关的技术文件;11) 全部工作完成后由放行人员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12) 对于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放行依据ETESM05-021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放行相关规定执行。4.7 人为因素的控制4.7.1 直接从事航空器维修工作的飞机维修人员/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应当超过每天8 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累计最多不应当超过40 小时,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最多不得延长超过3 11、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 小时。4.8 外来物控制4.8.1 维修工作中涉及的装配工作及打开口盖区域,在装配工作完成后或关闭口盖、恢复前,应当检查是否有外来物遗留在航空器上;4.8.2 维修工作中严格遵守“工具三清点”制度,每次放行前应当清点确认现场使用的工具没有遗留在航空器上,如发生遗失,没有找到遗失物 或不能确认没有遗失在飞机上时,维修项目不能关闭;4.8.3 飞机在进机位前及推出前对维修、作业区域的相关零部件/遗洒物品进等外来物及时进行检查和清扫,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维修工作前、后必须对个人物品进行必要的清点,防止丢失;4.8.4 维修工作中临时使用到的替代物品,维修工作中12、应进行临时的登记记录(班组或工作项目组建立登记制度),交接工作时应进行必要的交接,工作结束后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清理,避免替代物品遗失在飞机上;4.8.5 对于类似通讯对讲机、手电、报废油罐和拆下的一次性消耗件等目前非受控物品,各维修地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领出、归还措施或其它等效安全措施,确保在维修工作结束后、放行飞机前,类似物品同样能够得到监控使用。4.9 维修现场4.9.1 按规定时间到达维修及工作现场,对飞机试车、移动、停放、系留、检查、功能测试、吊装、操作舵面锁定和功能试验、寒冷天气及冰、雪、霜条件下的维修、飞机清洁、防静电、添加滑油等维修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应按照维修规范进行,并在13、飞机技术记录本上进行记录、签署;4.9.2 车辆驾驶人员按规定操作特种勤务车辆,保障飞机进出港时的推、拖;4.9.3 在进行航线和勤务维修工作时,指挥引导和推拖飞机按照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指挥、警戒、操作飞机上的相关设备),飞机停留时按要求放置轮档;4.9.4 飞机遇有冰,雪,霜,按ETMOP04-006飞机地面除冰和防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清除工作;4.9.5 维修人员应及时掌握所维护机型的出港时间及停机位置,航前工作在飞机预计起飞前(夏季一小时三十分,冬季二小时)到达工作现场,如遇冰、霜、雪天气时,还应视情提前到达。短停工作在飞机预计到达前至少15分钟到达工作现场,确认飞机停机位的适用性:14、应无妨碍停机的车辆、维护设备及其它障碍物,消防设备到位;机位清洁,机坪表面应无松散的石子或其他损坏飞机结构、发动机或飞机其他系统正常运行的物体;登机廊桥处于收进状态;4.9.6 接机送机工作按照MS01.009民用航空器进出港地面指挥的规定相关接送机工作要求执行;4.9.7 维修后,维修人员要确认飞机外表所配置的警告标志(旗)、销子已全部取掉、轮档撤除后,指挥飞机滑出港(注意拖把使用的要求和规定),飞机起飞5分钟后,离开现场。4.10 工作交接4.10.1 各维修地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工作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时间和交接记录内容,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当班飞机的技术状况,同时至少包括如15、下内容:工作内容包括(工具、设备、航材、遗留问题、故障处理、已完成的工作和待解决的问题)、交接工作说明、交出者、接收者、日期;4.10.2 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不允许代交接或电话交接,并做好相关的交接记录。因交接班引发的问题,以文字记录为判定责任依据;4.10.3 某项维修工作未完成时交接,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说明该项工作的进度、完成部分、未完成部分、使用的工具设备、工作单卡等所有涉及内容,接班者完全掌握交接内容时,双方签字确认;4.10.4 航线和定检相互交接,应制定交接记录本,由双方共同确定交接内容,确保接班车间各专业维修人员掌握所做工作内容和飞机状况。4.11 记录与报告4.11.1 航16、空器放行记录包括飞机技术记录本、客舱记录本、航线例行和非例行工卡、附加工作单等维修记录的归档和保存,按ETMOP01-019维修记录的管理执行;4.11.2 在航线维修及地面勤务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或出现了影响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和民用航空器适航性的缺陷和不适航状况、以及任何不正常情况和差错等其他重要情况,飞机维修人员通过飞机放行人员上报相关部门。4.12 第三方委托维修工作4.12.1 按维修合同/协议对第三方飞机进行航前、短停、航后例行维护时,按第三方提供的工作单对飞机进行航线维修和勤务工作,检查正常后签署工作单飞机维修人员、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可以在IP:172.20.135.226服务器上查阅17、相关维修协议。4.12.2 按维修合同/协议对第三方飞机进行维护时各维修地点按需建立符合第三方要求的程序、规范等以便于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和飞机维修人员操作;4.12.3 若委托方提供的工作单、器材、工具设备等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地点维修计划与控制人员。4.13 航空器地面勤务4.13.1 飞机地面勤务的工作标准1) 飞机的进出港指挥应当使用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0.9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规定的指挥信号和MH/T 3010.10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与机组联络。2) 飞机的停放时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1民用航空器轮挡的规定挡、取轮挡,当过夜或更长的时间停放时还18、应当符合MH/T 3011.2民用航空器的停放与系留规定的停放系留要求,但无论何种情况,如遇到预期的大风天气时应当按照MH/T 3011.18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的规定防止风的妨害。3) 推、拖飞机时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3民用航空器的牵引的规定牵引飞机。 4) 当为飞机提供电源、气源、加(放)水、加(放)油料涉及到勤务车辆接近飞机时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24勤务车辆停靠民用航空器的规则的规定接近飞机。5) 为飞机充气是涉及到高压气瓶使用时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22地面高压气瓶的充装和使用的规定使用高压气瓶6) 为飞机充氧时应当19、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25民用航空器充氧的规定进行。7) 对飞机进行冰、雪、霜清除时应当按委托方的飞机防冰除冰大纲的规定进行。8) 在地面对飞机进行加油放油时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1.7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的规定进行,当地面发生溢油时应当按照MH/T 3011.9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9) 拿取和堵放各种堵盖、为飞机提供电源和气源、加(放)水、飞机清洁工作应当按照相应机型的制造厂家提供手册的要求进行。10) 当腐蚀性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如运输海鲜) 、 酸/碱性溶液的泼溅、水银泼溅等涉及进行的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工作时,应20、当按照相应机型的防腐手册或等效手册进行。11) 地面勤务工作中涉及使用的设备在停机坪的摆放应当按照民航维修行业标准MH/T 3010.11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的规定进行摆放,并按照MH/T 3011.10机坪防火和MH/T 3011.12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满足机坪防火要求及对防火设施进行使用和管理。12) 当因具体机型的设计特点使上述行业标准的规定在该机型上不适用时,应当按照该机型制造厂家提供的手册进行相应的地面勤务工作。4.13.2 飞机地面勤务的人员的要求1) 加(放)燃油由相应的油料工作人员进行; 2) 堵放各种堵盖、加液压油和滑油、充气、充氧、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21、工作应当由经过相应培训的飞机维修和飞机整机放行人员进行; 3) 其他飞机地面勤务工作可由经过相应工作培训的飞机维修和飞机整机放行人员进行。4.13.3 记录和工作单卡1) 为飞机加(放)油料、充气、充氧应当有加(放)时间和记录;除冰、雪、霜和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工作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单卡,并按照工作单卡进行工作。4.13.4 飞机地面勤务工作的报告1) 在进行飞机地面勤务工作时,发现或发生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和差错应当立即向飞机整机放行人员或机长报告,当因勤务工作的差错造成飞机地面损伤时,还应当报告勤务工作地点所在地区民航管理局。 5 流程图5.1 航线维修及勤务流程6 程序 无7 记录与归档 无822、 表格 无9 附录9.1 承接UPS 飞机维修的管理1. 主题内容为使东航技术有效承修UPS维修工作,特制定此客户化规定。关于承接美南航的航线维修可参照本附录执行。2. 职责2.1生产技术分部 1)负责航班信息变化的通知 2)负责接收外航维修分部移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3)负责对外航维修分部的运行保障支持。4)负责工时考核。2.2外航维修分部 1)负责按照UPS要求实施航线维修工作 2)负责与UPS代表协调和交流。 3)UPS网上任务的接收。 3)负责UPS维修业务的费用结算单的回收和统计。2.3安全质量部1)维修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2)人员授权的审核控制和信息管理。3. 程序3.1 承接UPS23、航线维修3.1.1人员资质与授权要求3.1.1.1放行人员的授权管理1)为UPS实施航线维修的放行人员须持有FAA A&P执照;机型培训是接受UPS培训或认可。2)外航维修分部持有FAA A&P执照和代理公司机型培训证书的维修人员,且维修经历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安全质量部提出放行授权申请。培训部审核维修人员的相关培训状态,对于满足培训要求的,交安全质量部组织考核。经安全质量部考核合格的维修人员,授权成为外航放行人员。3)安全质量部负责根据UPS的工作总量,评估所需放行人员的数量,在外航放行人员中择优向代理公司推荐。代理公司审核所推荐人员的维修经历、培训状态等,对满足要求的人员进行授权。获得代24、理公司授权的放行人员可以按代理公司的要求放行飞机。3.1.1.2维修人员授权管理外航处维修人员的授权管理按照人员资格评估及授权管理程序执行,对于外航维修人员的资格要求与航线维修人员一致。在执照要求方面,代理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有效机型培训等同于国内培训机构的机型培训。持有代理公司机型培训证书的维修人员,且维修经历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安全质量部提出维修授权申请。培训部负责审核维修人员的相关培训状态,对于满足培训要求的,交安全质量部组织审核。经安全质量部审核合格的,安全质量部授权成为外航维修人员3.1.1.3培训/复训要求 1) 放行人员需定期登陆UPS的网上培训主页UPS University,完25、成所要求的自学及相关考试,以确保放行授权的有效性。如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相关考试的,必须及时报告给外航维修分部分管培训的负责人。外航维修分部分管培训的负责人定期将相关授权和培训信息报送安全质量部。2)对于UPS组织的相关培训,外航维修分部经理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相应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与培训部做好相关的沟通协调。对于UPS组织的相关培训,外航维修分部经理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参训人员。3)对于其他通用的培训要求按ETMOP04-029相关要求执行。3.1.2. 生产准备外航维修分部航线维修班组长1)查询UPS Operation Net获得当日UPS航班的信息。通过IMPACTS系统查询获取总部所派发的各类26、工作任务(WAN),根据WAN的重要等级和工作内容完成相应的生产准备。2)在飞机到达前1小时通过IMPACTS系统查询飞机单机技术档案(DI LOG),并做好相关的生产准备。3.1.3航前维修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3.1.3.1航班出港前3小时1)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为飞机通电并检查飞机状态,有无故障信息或者不正常的指示2)完成绕机检查,移除皮托管套、起落架安全销、发动机罩子(如安装)3.1.3.2航班出港前2小时1)按PPR-DEPARTURE CHECK单完成飞机检查,测试飞行控制系统工作正常。2)测试登机门工作正常,预位/解除预位手柄操作正常,测试主货仓装载系统工作正常。3)燃油加油车27、到达飞机后,按UPS GATEWAY提供的油量对飞机进行加油。3.1.3.3出港前1小时1)完成燃油泵操作测试。将所有燃油泵运行10分钟再关闭,确认无故障。2)完成烤箱、烧水杯等厨房设备测试。3)确认所有开口项目或指派工作项目均已检查完成,维修记录签署正常并输入IMPACTS系统,并核对DI LOG清单确认所有项目已完成,按需打印DI LOG放上飞机。4)与机组沟通飞机的技术状态。5)与机组确认最终燃油量,将加油单交给UPS GATEWAY的人员。 3.1.3.4装货结束后1)关闭货仓门。对飞机外表绕机检查确认所有门和盖板已关闭。2)确认耳机工作正常,前轮转弯销已安装,起动活门操控手柄在现场。28、3.1.3.5飞机出港后1)航班出港2小时内将完成的Log Page、WAN Worksheet等维修记录输入IMPACTS系统,并扫描存档。放行人员需对输入IMPACT系统中的维修记录进行复查。2)如有机务原因导致的延误,飞机出港2小时内将延误报告发送UPS驻上海机务主管、外航维修分部经理、和生产技术分部。3.1.4航后维修班组长、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3.1.4.1到港前1小时1)检查IMPACTS系统,确认MEL已输入并更新;2)打印DI LOG,查看对航班运行有影响或限制的项目并完成相关准备;3)通过IMPACTS系统查询获取UPS总部所派发的各类工作任务(WAN),完成相应的生产29、准备;4)打印AS、WAN等各类工卡。根据生产任务打印相关工卡。3.1.4.2航班到港前15分钟1)接机人员的到达桥位,完成地面FOD检查。3.1.4.3航班到港后1)放行人员及时与机组沟通,询问飞机状态。查看飞机记录本时必须回顾之前10页的维修记录,了解飞机近期的技术状态,对于未关闭的维修项目作相应的处理;2)按AS-E工卡对飞机进行检查;3)检查飞机的适航证、无线电台证和国籍登记证在位;4)按DI LOG清单和MEL核对挂签和C/B位置;5)对于发现的可能导致航班延误的故障,及时报告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值班干部根据维修情况与生产技术分部和UPS机务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组织好排故进程。6)完30、成UPS总部派发的WAN,并及时签署维修记录。对于无法完成的WAN,放行人员报告UPS机务主管,经其同意后,再报告UPS GWC,由其取消该WAN;维修过程中如需使用各类技术手册,通过ADMS系统查询现行有效的手册资料;7)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UPS Gateway的人将电源车、机组登机梯等设备移走。3.1.4.4维修记录输入1)维修人员需将当班期间完成的Log Page、WAN Worksheet等维修记录输入IMPACTS系统,并扫描存档。放行人员需对输入IMPACT系统中的维修记录进行复查。2)对于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按班组交接规定进行交接。3.1.5短停维修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331、.1.5.1 到港前1小时1)检查IMPACTS系统,确认MEL已输入并更新;2)打印DI LOG,查看对航班运行有影响或限制的项目并完成相关准备;3)通过IMPACTS系统查询获取UPS总部所派发的各类工作任务(WAN),完成相应的生产准备;打印AS、WAN等各类工卡。根据生产任务打印相关工卡。3.1.5.2航班到港前15分钟接机人员的到达桥位,完成地面FOD检查3.1.5.3航班到港后1)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及时与机组沟通,询问飞机状态。查看飞机记录本时必须回顾之前10页的维修记录,了解飞机近期的技术状态,对于未关闭的维修项目做相应的处理;2)对于短停时间少于2小时的航班,维修人员和放行人员按32、目视绕机检查(WAI)标准3)检查飞机;对于过站时间在2小时到6小时之间的航班,按照AS-N工卡检查飞机;4)检查飞机的适航证、无线电台证和国籍登记证在位;5)按DI LOG清单和MEL核对挂签和C/B位置;6)对于发现的可能导致航班延误的故障,及时报告UPS维修主管;7)完成UPS总部派发的WAN,并及时签署维修记录。对于无法完成的WAN,放行人员报告UPS机务主管,经其同意后,再报告UPS GWC,由其取消该WAN;8)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UPS Gateway的人将电源车、机组登机梯等设备移走。3.1.5.4维修记录输入航班出港2小时内将完成的Log Page、WAN Workshee33、t等维修记录输入IMPACTS系统,并扫描存档。放行人员需对输入IMPACT系统中的维修记录进行复查。3.1.6飞机排故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3.1.6.1对于UPS总部通过WAN指派的排故,班组长安排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做好相关的生产准备,打印技术资料,查询航材备件情况和工具工装情况等;3.1.6.2对于飞机到港后机组报告的故障或通过飞机EIACS系统报告的故障,放行人员按维修手册进行排故。在排故过程中发现排故进程可能会影响后续航班时,需及时报告UPS机务主管。对于发现的可能导致航班延误的故障,及时报告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值班干部根据维修情况与生产技术分部和UPS维修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组织34、好排故进程。对于无法排除的故障,按保留故障流程办理保留;3.1.6.3在排故过程中如需使用特殊工装设备时,班组长及时报告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由其协调解决;如无法及时联系到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可以通过生产技术分部报告维修地点总值班。在排故过程中如需使用特殊工装设备时,班组长及时报告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由其协调生产技术分部进行后续支持。因排故导致航班延误时,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需与UPS机务主管保持畅通联系,以便其了解进度。因排故可能导致航班延误时,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需与UPS维修主管保持畅通联系,以便其掌握排故过程。3.1.7故障保留飞机整机放行人员3.1.7.1当飞机故障因为停场时间不35、足或缺少航材备件原因无法在出港前排除,放行人员通过电话向UPS AMC报告故障,申请办理保留。3.1.7.2 AMC批准后提供保留编号,放行人员按MEL完成相应的“M”项工作,并在飞行记录本上完成相应的签署,并通过IMPACT系统打印更新的DI Log放上飞机。3.1.7.3如航班出港时间较紧,可以直接将新办理保留的信息写在DI Log上。3.1.8维修记录的交接 每周1、3、5由外航维修分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把收集整理好的维修记录移交UPS上海机务主管。3.1.9不正常事件报告飞机整机放行人员3.1.9.1当班期间因机务原因导致的各种不正常事件,飞机整机放行人员需及时填写维修作业报告交给外航维36、修分部值班干部, 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指定专人并协同生产技术分部同UPS机务主管进行相应的调查处理,并报安全质量部备案。如需要协助的事件,外航维修分部值班干部可报安全质量部要求协助调查。3.1.9.2机务原因导致航班延误的,班组长负责填写延误报告交给UPS机务主管、外航维修分部经理;3.1.9.3对于UPS质量部检查发现的各类不正常事件,UPS机务主管通知安全质量部和外航维修分部经理,安全质量部负责完成相应的调查处理,交UPS机务主管。3.2承接UPS驻外的航线维修 UPS在郑州的航线短停业务,由外航维修分部派驻相应的飞机整机放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完成。生产技术分部定期将人员派驻需求的指令发给外航37、维修分部经理,外航维修分部经理确定驻外人员后,将名单报给生产技术分部。生产技术分部负责联系飞机维修部MRC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交通、住宿等事宜。3.2.1日常例行工作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1)每个航班提前1小时抵达机场;2)查询航班时间和飞机状况并打印DI Log和WAN(如有);3)填写 Arrival/Departure checklist4)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安全鞋和反光背心;5)按“三清点”原则清点工具箱,在航班出港前必须确认工具正常后才可以放行飞机;6)飞机起飞后方可离开停机坪;7)回到办公室自行输入Log page,不可交由上海站代输入;8)填写航班日报;9)待UPS电报显示航38、班不回头方可离开办公室;10)每日扫描Log page,Arrival/Departure checklist发送给UPS上海站主管;11)每周寄送Log page 到 Aircraft Record(可以请商务人员代为寄送),将运单号告知UPS上海站主管;12)每月统一将本月的航班总量、额外工作项目工时(如有)发给飞机维修部MRC。3.2.2计量工具与航材日常管理外航维修分部驻外飞机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3.2.2.1每周至少前往航材库一次,检查空调,充电器是否作用正常,库房有无异状。 每月10日前,核对计量工具清单,把一月内将要到期的工具列出;每月15日前将已经到期的工具放入库房的UNSE39、RVICEABLE AREA,隔离;联系UPS AMDC,确认过期工具是否需要运出:3.2.2.2若工具不需要运出1)联系UPS AMDC获取相应检查/勤务工卡,根据工卡完成相关工作,并签署工卡; 2)将签署好的工卡扫描件发给UPS AMDC; 3)从UPS AMDC处获得新的有效期,并按新的有效期做好标签贴在工具上,取代过期的标签; 4)在计量工具清单上更新工具有效期。3.2.2.3若工具需要运出 1)联系UPS GATEWAY获得运单,将工具打包,填写运货标签,将标签贴于打包箱外;2)将空白运单交予报关办公室; 3)联系AMDC获得此工具发票,并通知AMDC预定飞机仓位; 4)从报关办公室获得以填写的运单复印件,将运单复印件和发票打印件放置在打包箱外; 5)将打包箱交予附件部航材保管人员; 6)将运走的工具从计量工具清单上删除。在完成检查并整理好的计量工具清单上签署,于每月10日之前传真给UPS AMDC。3.3维修费用结算单的管理外航维修分部生产经理3.3.1外航维修分部负责保管所有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生产经理每月将统计好的所有维修工作清单发给UPS维修主管进行确认,次月5日前将经确认的清单和维修费用结算单发给生产技术分部。生产技术分部维修计划与控制3.3.2生产技术分部将清单和维修费用结算单发给市场销售部。 维修工作程序页次: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