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4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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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修建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合集
1、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播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05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播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05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 第二章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2 2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土地使用规划划 .3 3 第四章第四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3 3 第五章第五章 城市设计引导城市设计引导 .4 4 第六章第六章 竖向规划竖向规划 .9 9 第七章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绿地系统规划划 .9 9 第八章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010 第九章第九章 2、综合防灾工程规划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1414 第十章第十章 环境保环境保护规划护规划 .1616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控制管理规划控制管理 .1717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则附则 .2020 附录附录 .2020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推动播州白酒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围绕建设“世界白酒核心产业区”,突出播州特色,做优现有白酒产业,推进酒旅一体化项目建设,做大酒配套产业,优化和合理配置酒业产业用地,为了使播州白酒产业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以引导城市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加强城市规划管3、理,特编制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1)本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各项规定,并同时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市法律的有关规定。(2)本规划未包括的开发建设控制要求,应符合本市相关法规、规范和行政文件的要求。(3)本规划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同时遵守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法定文件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是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本规划的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图则。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播州白酒产区总面积 4.28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鸭溪镇、枫香乡镇4、马蹄镇、三岔镇和影山湖街道。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总面积 428.07 公顷。其中鸭溪产区规划面积为 274.95 公顷,枫香产区规划面积为 70.54 公顷,三岔产区规划面积为 68.56 公顷,马蹄产区规划面积为 14.03 公顷。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 年);(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年);(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5、计标准(GB50180-2018);(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源部;(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10)贵州省城市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1)贵州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试行)(2018 年);(12)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13)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14)遵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15)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16)国家、贵州省、遵义市其他相关的规范、规定和文件要求;(17)相关政府规划修编批复文件。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一)(一)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增强规划的区域观念6、,注重从遵义市、贵州省等不同层面分析白酒产业的发展机遇,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的建设中。(二)(二)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白酒产业区的规划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远近结合,又要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产业项目及用地布局。(三)(三)集约利用集约利用与产业聚与产业聚集的原则集的原则 通过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实现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四)(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 白酒产业区的开发建设与总体规划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以近期建设为重点,注重规划实施7、的可操作性。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 管理单元强制性指标包括:主导属性、总建筑面积、文物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单元强制性指标包括:主导属性、总建筑面积、文物保护、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地块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地块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公共设施及市绿地率、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筑退界、停车政公用设施、建筑退界、停车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禁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禁止开口路段。止开口路段。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的8、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确和落实。第二章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八条第八条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播州区“酱浓并举”的特色白酒产区、遵义白酒播州特色全产业链集聚区的重要载体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白酒产区。第九条第九条 发展规模发展规模 (一)(一)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 397.59 至 794.09 万平方米。(二)(二)各类建筑建设规模各类建筑建设规模 规划工业建筑面积约 396.50 万平方米,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1.09 万平方米。(三)(三)各产区建筑建设规模各产区建筑建设规9、模 鸭溪产区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254.05 至 507.49 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为 253.44 至 506.88 万平方米,支撑保障功能建筑面积为 0.61 万平方米。枫香产区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61.93 至 123.38 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3 面积为 61.45122.90 万平方米,支撑保障功能建筑面积为 0.48 万平方米。三岔产区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67.58135.17 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为 67.58135.17 万平方米。马蹄产区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14.0328.05 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为 16.84210、8.05 万平方米。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划土地使用规划 第十条第十条 规划规划结构结构 构建“一核多产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核即鸭溪和枫香产区为核心,集聚马蹄产区、三岔产区,整合周边全产业链环节,着力打造赤水河流域白酒播州特色产区。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 播州白酒产区规划总用地 428.07 公顷。布局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河流水域用地,共计五大类用地。工矿用地(10)396.50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92.62%;其中二类工业用地(100102)396.50 公顷,占规划用地 92.62%。交通运输用地(12)26.36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1、 6.16%;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 26.13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6.11%,公路用地面积为 0.23,占规划用地的 0.05%。公用设施用地(13)1.09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25%,其中供水用地面积为0.28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07%,供电用地面积为 0.20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05%,消防用地面积为 0.61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14%。消防用地位于酒业大道与东小街交叉口东北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3.97 公顷,占地规划用地的 0.93%,其中公园用地面积 1.85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43%,防护绿地面积 2.12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50%。12、河流水域用地(17)0.15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04%。第四章第四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 鸭溪产区对外交通交通联系主要通过杭瑞高速、巷三公路、酒业大道、迎宾大道、城西大道;枫香产区对外交通联系主要通过蓉遵高速、208 省道、温泉大道、红枫大道;三岔产区对外交通联系主要通过南楠公路、208 县道;马蹄产区主要通过杭瑞高速、326 国道。本次规划主要通过红线宽度控制、断面形式控制等要求来实现对规划区内主要对外交通通道的控制,以保障规划区对外交通的顺畅。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完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体系,打通内13、部断头道路,形成系统的道路网系统。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 18183636m m。城市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次干路:红线宽度为 15151818m m。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4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城市支路:红线宽度 4 4m m1818m m。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道路交叉口控制 各交叉口形式符合相关规范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对与主、次干路相交的主干路应进行交叉口展宽处理,并对展宽用地进行控制。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 (1)常规公交线路 规划区内道路均为常规公交线路。(2)公交站点设置 规划区内公交车站的站距宜为规划14、区内公交车站的站距宜为 500m500m800m800m,基本保证,基本保证 300300m m 服务半径内全覆盖。服务半径内全覆盖。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步行交通系统规划步行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步行系统依托城市道路人行道的建设,将片区各步行系统连成一体,共同构成完善的步行系统;打造特色步行系统,联系片区内主要的公共服务节点、景区节点、商业节点和活动节点。规划通过步行通道、架空人行天桥或过街地道的形式,将各功能地块进行连接。通过步行通道将商务区周边的绿化开敞空间和人文景点串联成一体,形成相互贯通的步行系统。人行过街设施应保障行人过街的安全与便捷,交叉口范围须设置人行过街设施,在主干路、次干路路段设置15、的人行横道或者过街通道,间距宜为 250m 至 300m。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静态交通系统规划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工业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的停车位宜按照每 100 平方米不少于 1.0 个配建;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停车位宜按照每 100 平方米不少于 0.5 个配建;普通工业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停车位宜按照每 100 平方米不少于 0.1 个配建,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 10%。规划鼓励公交和绿色出行方式,适度考虑公共停车场需求。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规定 规划区各个地块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1)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16、口,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次干路及支路上机动车开口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出入口;次干路及支路上机动车开口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2 2)建筑基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建筑基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宜向低一以上时,宜向低一级的道路上级的道路上开口。开口。城市城市用地地块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用地地块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6m6m,不大于,不大于 8m8m,单向行驶时,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不应小于 4m4m,不大于,不大于 6m6m。地面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交通设施的最小间距应满足。地面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17、交通设施的最小间距应满足下表的规定。下表的规定。(详见附表 2)(3 3)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 7575;与道路连接坡度较大时,应设缓;与道路连接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第五章第五章 城市设计引导城市设计引导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总体设计目标总体设计目标 城市环境应考虑结合地形,城市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应强调整体性和序列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5 感,注重工业区以及其他各个功能空间18、的整体和谐和景观结构的有机构成;充分利用规划区内城市主干路,形成层次分明的主次景观轴线;通过对建筑群按空间构图的有序布置,形成地域标志和个性场所。总体景观设计构思为:(一)强调整体性和序列感,注重各个功能看空间的整体和谐和景观结构的有机构成。(二)充分利用地形变化和自然环境,结合用地布局形成良好的景观走廊和动态观景线路。(三)通过控制标志性景观建筑区、特色景观建筑区,形成起伏美感的天际轮廓线。(四)通过对景观风貌和建筑形式进行引导,建设富于地域特色的城市名片。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开敞空间控制要求开敞空间控制要求 道路两侧绿带宽度大于 5 米的,可以设置为开放式绿地,其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该段绿带19、总面积的 70%;滨水绿地注重水岸的生态性及游人亲水性需求。各公园绿地的建设应注重文化特性的体现,将历史文化内涵融汇于现代景观设计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街道设计街道设计 (1)以“安全、绿色、活力、智慧”为地区街道设计目标与导向。塑造交通有序、慢行优先、步行有道、过街安全、骑行顺畅、设施可靠的安全街道;资源集约、绿色出行、生态种植、绿色技术的绿色街道;功能复合、活动舒适、空间宜人、视觉丰富、风貌塑造、历史传承的活力街道;设施整合、出行辅助、智能监控、交互便利、环境智理的智慧街道。(2)交通性街道设计要点 交通性街道沿线非交通性活动较少,以非开放式界面为主。交通性街道设计应根据步行交通、公共20、交通、非机动车交通、货运交通、机动车交通和静态交通的需求对空间进行统筹分配,并对优先级较高的交通方式进行优先保障。(3)交叉口设计分为三类:宽路幅与较宽路幅街道交叉口、较宽路幅与窄路幅街道交叉口、窄路幅与窄路幅街道交叉口。宽路幅与较宽路幅街道交叉口主要为干路交叉口。交叉口设计应增加安全等级的等候空间和步行过街导向性,可设置安全岛;应提供明确的行车引导线,鼓励通过标线和分色铺装标识出非机动车过街通道。较宽路幅与窄路幅街道交叉口主要为干路和支路交叉口。交叉口设计可通过街道设计强调优先权,如穿越窄路幅街道的人行横道采用连续人行道铺装。窄路幅与窄路幅街道交叉口主要为支路交叉口。交叉口设计鼓励将路口设计21、为共享空间,通过交叉口抬高、全铺装交叉口等方式控制车速,提供安全、舒适的过街环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环境景观设施环境景观设施 (1)城市家具 强化街道树池设计,采用地方艺术纹样作为树池盖板。控制树池盖板与地面齐平。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6 在公共性街道沿线结合树池设计与沿线绿地、建筑前区布置座椅,各街道采用不同形式,形成辨识。安全设施造型尺度宜与周边环境协调,必要时可辅以电子设备满足安防要求,辅以绿化。色彩以清新宜人的浅色调为主;风格宜灵活多样、简洁宜人,形式以透空为主。垃圾桶的设计可以与花池相结合,或与周边铺装样式统一。推荐使用有分类回收功能的垃圾桶。(2)景观照明 以安全、22、高效节能、美观为主要原则,宜采用绿色照明系统。强化重要街道的街道照明,控制大面积泛光照明和刺眼照明形式,控制色彩过于艳丽的照明形式。鼓励街道区分路面照明、绿地照明、行道树照明、小品照明、活动区域照明、建组立面照明,呈现多层次照明效果。(3)广告标识 车行道路信息标识设施包括交通标识、求助标识、残疾人专用标识、安全标识等,各类标识应准确、清晰,体系明确,便于识别,避免歧义。在重要街道的交叉口、公园入口等处设置交通指示标志牌。指示标志可以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如与地面铺装相结合等,设计要点如下:色彩与城区主要色彩一致,即灰、白、暖棕色为主。材质与建筑铺装协调,鼓励采用石材、青砖和木材。广告标识的设置宜与23、景观相结合,风格应统一且与区域整体风貌协调一致,并符合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设置要求。(4)地面铺装 主要商业区前的人行道和广场可与建筑前地面铺地装饰统一设计。地面铺装宜采用生态环保的铺装,如采用透水性路面等。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规划 一般开发区域可根据开发需求或地块内部配建停车需求开发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功能以停车和人防为主。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地下空间建设控制规定地下空间建设控制规定 规划片区内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遵循下列规定:(1)规划区内地下建筑退让用地界线应符合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2)地下人行通道宜与道路改建同步实施,当不能与相24、邻地下空间同步实施时,应考虑预留链接口。(3)建筑物地下室与地下人行通道相连接应符合公共性连接需求的前提。与地下人行通道相连接的建筑物地下室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分区,并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出入口和排烟设施。(4)地下人行通道的出入口设计应满足抗震要求,人流量大的地下空间应配置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室外疏散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 50。配置相应的治安、环卫、安全、通信及服务等设施,设置符合人的行为习惯的引导标志以及供残疾人专用的电梯或斜坡道。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7(5)地下人行通道应与管线综合布置统筹考虑,以避免与市政管线、管位发生冲突,覆土深度应满足各种管线从隧道顶上方通过。设置地下综25、合管廊的,其建设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的相关要求。(6)地下室不得设置居住建筑的居室。(7)地下空间设置地下停车库的,地下停车库的车道应满足双向行驶大于 7m单向行驶大于 4m,停车库车道位置的有效高度大于等于 2.3m,停车位的有效高度大于等于 2.1m。并同时满足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8)地下设施出入口的数量及位置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规范要求,地下设施露出地面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与主体建筑风格一致,与城市地面环境相协调。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筑形态建筑形态 (1)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控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相对应。由于规划用地以工业建筑为26、主,规划建筑上限高度为 24 米。建筑高度避免形成大面积同一高度的建筑群体;建筑群宜形成梯级的高度变化,各建筑梯级之间高度差不宜小于 20%;由 2-3 幢建筑组成的建筑群的高度宜协调相近。(2)建筑体量 单体建筑不宜出现过大过宽的形体。避免形成大面积同一高度的建筑群体。建筑群宜形成梯级的高度变化,各建筑梯级之间高度差不宜小于 20%;由 2-3 幢建筑组成的建筑群的高度宜协调相近。(3)建筑风格 宜采用简洁、现代的建筑设计风格。建筑应运用现代设计手法,融入地方文化元素,并采用带有传统建筑符号的新中式建设风格。(4)建筑材质 宜采用体现现代建筑风格的铝板、石材、玻璃等建筑材料。(5)屋顶形式 27、屋顶形式根据建筑设计灵活选取,鼓励绿色屋顶的建设。(6)地标建筑 地标建筑上限高度与片区建筑高度相协调,不应出现遮挡景观视线的板式高层建筑。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重要界面重要界面 界面类型可分为生活服务街道界面、工业街道界面。(1)建筑退界 根据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根据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 4 4 号)中关于建筑退界的规定执号)中关于建筑退界的规定执行。行。(2)街廓比 控制街廓比控制街廓比 D/H=1D/H=1-2 2。若街廓比小于等于。若街廓比小于等于 1 1,高层建筑(建筑塔楼)应从街,高层建筑(建筑塔楼)应从街面位置进行退缩,可选用退台或裙房形式。面位置进行退缩,可28、选用退台或裙房形式。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8(3)阳台挑檐等特殊要求 生活服务街道界面两侧可设生活服务街道界面两侧可设置近人尺度的檐廊、挑檐、置近人尺度的檐廊、挑檐、挑挑廊等人性化过渡空间,廊等人性化过渡空间,高度不应大于高度不应大于 6m6m,宽度以,宽度以 3m3m 为为宜。宜。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 (1)出入口位置 地块出入口设置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在非禁开口区域设置。大型公共建筑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次干道和支路。地块人行通道宜设置在生活性主干道、景观性道路和绿道处。(2)公共停车位 地块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要求配建相应的停车位。各地块可采用全地下停29、车形式,释放地面空间。大型公共建筑所在区域需提供面向公众的开放型停车设施。(3)街道断面形式 街道断面形式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宜减少机动车道宽度。交叉口宜进一步缩小机动车道宽度,以增加交叉口机动车道数量。街道步行断面应连续可达,有道路纵坡的街道宜采用台地设计方法减少纵坡路段长度。步行区域应有林荫覆盖。街道断面两侧应考虑与建筑前区衔接。交通性街道宜采用封闭性绿化设计为主。(4)非机动车专用道及停车点 规划于慢行空间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非机动车专用道应连续可达。纵坡较大地块可结合机动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各公共交通站点周边、大型公共设施主要非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有非机动车停车点。道路游憩30、区域、绿道入口区域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5)公共过街天桥或空中平台、连廊 为保障环境景观质量,规划区内原则上不设置独立的过街天桥。鼓励临山地区结合相邻地块建筑、天台与山体间设置空中连廊。鼓励建筑群落利用台地结合建筑主体和平台设置立体化的步行空间。鼓励支路两侧大型公共建筑立体连廊建设,鼓励建筑群落利用空中平台建设公共活动空间。立体化步行梯道应注重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宜适当拓宽休息空间,并配置照明、遮阴、防滑、环卫、休息、售卖及无障碍等设施。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地下空间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公共服务、居住等用地地下空间以地下停车为主,兼顾人防功能。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环境31、景观环境景观 (1)城市家具 城市公园内宜放置满足观景功能的臂架、阶梯、长椅、座椅。社区公园内宜设置供居民健身游乐的器材。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9 开放空间宜布置座椅、花架、花廊等。(2)桥梁景观 桥梁的色彩、材质应和周边自然环境相适应,宜采用高明度低饱和度的色彩。(3)景观照明 滨水建筑照明宜群体考虑,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过渡自然的夜景照明效果,并且和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标志性建筑应通过夜景照明勾勒出其外形轮廓或主要结构特点,以强化其夜景的地标作用。(4)广告标识 标识设计宜保持风格的连贯性,宜反映地域人文特色,与其它景观元素有机组合。第六章第六章 竖向规划竖向规划 第三十32、条第三十条 道路竖向规道路竖向规划划 规划区内新建道路除支路外坡度控制在 7%以内,道路纵坡小于 0.3%的应设置锯齿形边沟等排水措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场地竖向规划场地竖向规划 规划区内用地竖向应符合下列规定:规划区内用地竖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 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0.3%0.3%,坡度小于,坡度小于 0.3%0.3%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排水。(2 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 0.2m0.2m 以上。以上。(3 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用33、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4 4)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为接。广场的最小坡度为 0.3%0.3%;最大坡度不超过;最大坡度不超过 1%1%。(5 5)道路与两侧用地的竖)道路与两侧用地的竖向应相结合,满足城市街景向应相结合,满足城市街景的的要求,步行系统应要求,步行系统应考虑无障碍交通的要求。考虑无障碍交通的要求。第七章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3.97 公顷34、,占地规划用地的 0.93%,其中公园用地面积 1.85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43%,防护绿地面积 2.12 公顷,占规划用地的 0.50%。鸭溪产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 3.87 公顷,占鸭溪产区用地的 1.41%。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两部分。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 1.85 公顷,占用地面积的 0.67%;防护绿地面积为 2.02 公顷,占鸭溪产区有用地面积的 0.73%。枫香产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 0.10 公顷,占枫香产区用地的 0.14%。其中防护绿地面积为 0.10 公顷,占枫香产区用地面积的 0.14%。三岔产区和马蹄产区不涉及防护绿地。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35、划文本 10(2)附属绿地 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要求详见附表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要求详见附表 3 3 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指标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指标控制一览表。控制一览表。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绿地控制绿地控制 规划区内建设应严格按照“绿线”控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同时,规划区内各地块在满足上述表中所规定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的同时,倡导“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新理念,对规划区内高架桥梁、墙体、屋顶等具备立体绿化条件的区域,尽可能的采用高架绿化、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廊架绿化等形式实施立体绿化,以提高绿化覆盖率。第八章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三十四条36、第三十四条 给水工程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播州白酒产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4.03 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为 1.2,则白酒产区年用水量为 1225.29 万立方米。鸭溪产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25773.89 立方米/日,年用水量为 783.96 万立方米。枫香产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6329.14 立方米/日,年用水量为 192.51 万立方米。三岔产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6777.60 立方米/日,年用水量为 206.15 万立方米。马蹄产区最高日用水量为 1402.74 立方米/日,年用水量为 42.67 万立方米。(2)给水厂及水源规划 供水设施:白酒产区内新建给水点一处,位于枫香白酒产区内37、,占地面积 0.28公顷,水源为马蹄水库。鸭溪产区与鸭溪镇区给水管网相连,水源为浒洋水库和绿筑坝水库。鸭溪镇镇区保留现状两座自来水厂,占地面积分别为 0.31 公顷、0.75 公顷;规划新建自来水厂一座,占地面积 1.17 公顷。三岔产区与三岔镇给水管网相连,由播州南水厂供水。马蹄产区与鸭溪镇区给水管网相连。(3)给水管网:鸭溪产区中沿运煤大道、酒业大道、白兰路、宝杨路等主次干路布置 D400 及以上给水干管,其余给水支线管网随建设道路一并建设,构造管径 DN200-300。枫香产区中沿红枫大街布置 DN500 给水干管,其余给水支线管网随建设道路一并建设,构造管径 DN300。规划区管网通过38、枫居路、民安街、温泉大道与枫香城区给水管网相接。规划担负消防的配水支管、管径一般不得小于规划担负消防的配水支管、管径一般不得小于 150150 毫米。道路红线宽度大于毫米。道路红线宽度大于等于等于 25m25m 的道路上双侧布管,小于的道路上双侧布管,小于 25m25m 的道路单侧布管,连成环状,以提高供水的道路单侧布管,连成环状,以提高供水保证率。保证率。(4 4)水质及水压: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及水压: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5749-2 2006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准(CJ/T206(CJ/T2039、6-2005)2005)的规定的规定,管网供水水管网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处服务水头。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污水工程污水工程 (1 1)排水体制:本规划区内采用雨、污完全分流的排水体制。)排水体制:本规划区内采用雨、污完全分流的排水体制。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1(2)污水量预测:播州白酒产区污水量为 2.69 万 m/d。其中鸭溪产区污水量为 1.72 万立方米/日,枫香产区污水量为 0.42 万立方米/日,三岔产区污水量为0.45 万立方米/日,马蹄产区污水量为 0.09 万立方米/日。(3)污水设施规划:鸭溪产区、枫香产区内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入驻40、企业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中。入驻企业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中。鸭溪产区位于杨柳村和东升社区的污水排入东升社区的污水处理厂;鸭溪产区位于仁和村的用地,其污水排入金钟村的污水处理厂。枫香产区污水最终排入枫香镇区东南污水处理厂。三岔产区污水内设置三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达标污水排放到周边农田。马蹄产区设置独立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达标污水排放到周边农田。(4)污水管网规划:污水管道在道路下敷设,在规划红线宽度20m 的道路上应当两侧布置,两侧布置以慢车道或人行道为主,单侧布置以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南侧为主。布置综合管廊的主干道,污水管道入廊41、布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雨水工程雨水工程 (1)雨水量计算 规划雨水流量及管道设计计算采用下述公式计算:Q=qF(L/s)Q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L/shm2)综合径流系数(商业区=0.85,居住区=0.80)F汇水面积(hm2)。设计暴雨强度公式采用桐梓县暴雨强度公式计算:733.0044.0)58.9()lg674.01(2022PtPq+=式中:P P设计降雨重现期,采用设计降雨重现期,采用 3 3 年。年。t设计降雨历时,min t1地面汇流时间,min,一般为 515 分钟。t2管渠内流行时间,min(2)雨水设施及管道规划:规划区内雨水就近排入附近的水体及农田。42、规划沿道路敷设雨水管,雨水管管径 DN400DN800mm,雨水管道在道路下敷设,单侧布置以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南侧为主,在规划红线宽度25m 的道路上应当两侧布置,两侧布置以慢车道或人行道为主。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2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电力工程电力工程 (1)负荷预测:规划区总用电负荷为 59.71MW,其中鸭溪产区最高用电负荷为38.16MW,枫香产区最高用电负荷为 9.30MW,三岔产区最高用电负荷为 10.14MW,马蹄产区最高用电负荷为 2.10MW。(2)电源规划:鸭溪产区电力来源为鸭溪镇区。鸭溪镇规划扩容现状 110 千伏杨柳变电站,装机容量 4*50 兆伏安,占43、地 0.58 公顷;规划在金钟村新建 220 千伏变电站一座,占地 1.26 公顷。鸭溪产区的电源分别由镇区外的 220 千伏南白变电站、220 千伏仁怀南变电站提供。枫香产区的电力由苟坝 110 千伏变电站提供。在枫香产区西部,红枫大道西侧规划设置 35 千伏变电站,占地 0.20 公顷。三岔产区的电力由三岔 35 千伏变电站提供。马蹄产区的电力由马蹄镇区马蹄变电站提供。(3)开闭所规划:10kV 中压配电线路由 110kV 变电站出线沿规划沿路敷设,规划 10kV 电缆采用地下埋设,中压配电网采用环形供电网络,本次规划规划区内共设 12 个 10kV 开闭所,其中鸭溪产区修建 10 千伏开44、闭所 7 个,枫香产区修建 10千伏开闭所 2 个,三岔产区修建 10 千伏开闭所 2 个,马蹄产区修建 10 千伏开闭所1 个。(4)线路敷设:规划区内 10KV 配电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敷设,电力电缆沟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道路照明供电采用 10KV 专线供电,供电电缆可与普通居民供电电缆同沟敷设,照明变压器可结合公用开闭所设置,也可单独设置箱式变压器。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通信工程通信工程 (1)用户预测:规划预测固定电话业务量为 1.66 万部。(2)移动通信:现有城区内移动电话交换局能满足移动电话增长需求,本规划区内不再内设。移动基站建设需结合大型公共建筑设置,基站建设应与45、周围环境相协调,尽量做到隐蔽、美观。(3)有线电视:以数字电视信号建设为标准,同时将星形放射网络向区域环状光纤网络接合,在接点处设分中心,本次规划区内不设分中心。(4)通信管网规划:规划单元电信管道沿道路敷设,规划设置 12 孔、9 孔。所有管孔应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一次建成,同一管道断面上不应分期敷设管孔。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燃气工程燃气工程 (1)气源规划:鸭溪产区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工业园区主要气源,气源来自遵义至仁怀输气管线,园区接自镇区以东、金刀村域内的燃气调压站。枫香产区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工业园区主要气源,气源来自遵义至仁怀天然气枫香分输阀室。三岔产区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工业园区主要46、气源,气源来自播州城区。马蹄产区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工业园区主要气源,气源来自鸭溪镇区。(2)用气量预测:预测播州白酒产区燃气年用气量为 237.90 万立方米/年。其中鸭溪产区用气量为 152.06 万立方米/年,枫香产区用气量为 36.87 万立方米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3/年,三岔产区用气量为 40.55 万立方米/年,马蹄产区用气量为 8.42 万立方米/年。(3 3)燃气输配系统:燃气管网)燃气输配系统:燃气管网采用中压采用中压 A A 一级管网系统。中压一级管网系统。中压管网设计压力管网设计压力0.4MPa0.4MPa,通过箱式调压,通过箱式调压器或专用调压器调压后,实47、现向最终用户供气。器或专用调压器调压后,实现向最终用户供气。(4)燃气管网规划:中压管线中运行压力 0.04-0.4MPa。中压天然气管道由配气站接出后沿规划道路敷设,管径为 De110-De315mm,在规划区内形成环枝结合的配气管网。燃气管在东西向道路布置在北侧人行道下,南北向道路布置在东侧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环卫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 (1)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预测规划区垃圾总量约为 120t/d。(2)垃圾收集、转运站:在规划区内新建小型垃圾转运站 3 座。(3)公厕布置:规划区内设置公厕约 25 处,每处建筑面积 30-120/座。规划公厕修建的位置要明显、易找,便于排48、入城市排水系统和便于机械清掏;规划区内逐步建立以独立或附属式公厕为主,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为辅,活动式公厕为补充的城市公厕布置格局;鼓励采用如太阳能、水循环利用、免水冲公厕等新型环保技术。(4)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70m,不应超过100m,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它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5)废物箱:统一设置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废物箱设置间距为商业街25-30m,主次干路 50-80m,一般道路 80-100m。(6)环卫机构:规划区结合公厕、垃圾中转站,设环卫班房 20 处,用以存放、修理作业49、工具及垃圾板车,供环卫工人休息等。(7)道路保洁:道路清扫等级划分为三级标准:快速路、主干路为一级清扫路面,次干路为二级清扫路面,支路为三级清扫路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管线综合管线综合 (1)新、改建城市道路,应作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下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2)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系统。(3)规划区内除高压走廊、临时用电等特殊情况需架空线路外,其它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均要求埋地敷设,提倡设置综合管沟,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规划区内现状 10kV 以下(含 10kV)供电架空线和通信、路灯、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应逐步50、改为地下埋设。远期有条件的基础上,建议 110kV 高压线逐步改为沿地下电力管廊敷设。(4)各类市政工程管线之间应当尽量减少交叉,如交叉时,管线之间的避让原则如下:临时管线让永久性管线,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5 5)城市道路上的管线应当在道路红线内敷设,且尽可能安排)城市道路上的管线应当在道路红线内敷设,且尽可能安排在人行道及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下,尽量避免安排在机动车道下;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的非机动车道下,尽量避免安排在机动车道下;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的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4敷设应满足城市51、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敷设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GB50289-9898)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6)沿城市道路敷设的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当平行道路中心线敷设,并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尽量避免横穿道路。确需横穿道路的,应当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为: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燃气配气管、给水配水管、污水排水管、燃气输气管、给水输水管、雨水排水管。其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燃气管线、给水配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各类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7 52、7)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根据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种管)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应根据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种管线之间及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线之间及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离,应当满足城市工程管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离,应当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GB50289-9898)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当)及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当受道路宽度、断面形式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受道路宽度、断面形式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53、小水平净距,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论证后共同确定。会同有关专业部门论证后共同确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市政市政设施设施控制控制规定规定 (1 1)本次)本次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廊道、配置规模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如因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廊道、配置规模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如因专专项项规划、工程设计和实施建设需要进行调整时,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规划、工程设计和实施建设需要进行调整时,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2 2)本次)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确定的市政市政设施设施在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可适当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可54、适当增加建设规增加建设规模已扩大容量,在有利于设施近期实施的前提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进行模已扩大容量,在有利于设施近期实施的前提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进行微调。微调。(3 3)本次规划)本次规划市政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市政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全防护防护要求。要求。第九章第九章 综合防灾工程规划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 (1)消防站:规划在鸭溪产区酒业大道与东小街交叉口东北角设置一处占规划在鸭溪产区酒业大道与东小街交叉口东北角设置一处占地面积地面积 0.610.61 公顷的消防站。公顷的消防站55、。枫香产区内不设置消防站。规划在枫香镇真去回迁安置点南部,即红枫大道和兴枫路交叉口东北角设置一处占地面积 0.24 公顷的消防站。其他产区与周边镇区共建共享建设消防站,其它产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独立的消防大队,保障消防安全。(2)消防水源:城市消防供水主要依靠城市供水系统。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共网,采用同一系统,规划所有水厂联网供水,以增强供水能力和供水可靠性。(3 3)消火栓建设:规划室外消火栓沿道路两侧按照不超过)消火栓建设:规划室外消火栓沿道路两侧按照不超过 120m120m 间距的要求间距的要求设置,并结合给水管网的建设同步进行;路幅宽度在设置,并结合给水管网的建设同步进行;路幅宽度在56、 60m60m 以上的城市道路应两侧以上的城市道路应两侧设置。设置。(4)消防安全布局 根据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对于常储量大于或等于 10000立方米的白酒厂应建设消防站,对于常储量大于或等于 1000 立方米小于 10000立方米的白酒厂,5 分钟接警不可达的需统筹安排消防站布局,并按着火白酒储罐、食用酒精储罐最大需用泡沫液量配备泡沫消防车。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5完善消防供水系统和设施,保证可靠的供水水量、水质和水压,以确保扑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要。加强消防供水、通讯、消防通道的建设,并合理配置消防人员和装置,减少火灾发生时造成的危害。易燃易爆场所、57、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等应与其他建设同步规划、统一建设,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选取交通便利,建筑密度低,周边人流稀疏的地区,合理安排加油加气站等易燃设施,尽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5)消防车通道规划:规划内消防通道主要为城市道路系统,要求城市道路的宽度及天桥、立交桥的建设,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灭火作战的需要。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超过 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 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大型建筑物之间应按消防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一类消防车通道是满足消防队伍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要求,重点在于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有机结合,从而构成白酒产区消防车通道系统的主骨架。二58、类消防车通道担负消防站点主要责任区内部的消防出警交通任务,应满足中心城区消防出警的交通快速性和通达性。二类消防车通道由白酒产区次干路构成。三类消防通道主要担负消防车接近火场,保证灭火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主要由支路、园区内道路及消防通道组成,是规划消防车通道系统中的“微循环”。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人防工程工程规划规划: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结合。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抗震工程规划抗震工程规划 (1 1)抗震设防标准:规划)抗震设防标准:规划区内一般工程按区内一般工程按 659、 6 度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程按按抗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抗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要求进行抗震设防。(2)避震疏散场地:规划建立临时、中心和远程疏散场地相结合的疏散体系,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人均 1.0。规划区内的避震疏散场地主要利用大型公园、广场、绿地等开敞场地。(3)避震疏散通道:鸭溪产区内的主要抗震疏散通道为酒业大道、巷三公路、迎宾大道、盛大路等;枫香产区内的主要抗震疏散通道为红枫大道、兴枫路等;三岔产区内的主要抗震疏散通道为南楠公路、309 县道等;马蹄产区的主要抗震疏散通道为 326 国道。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5m,疏散通道通向疏散场地或60、长途交通设施。(4 4)生命线工程:城市的生命线工程主要指城市重点防护目标,主要包括)生命线工程:城市的生命线工程主要指城市重点防护目标,主要包括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及医疗系统,重点防护目标的建筑等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及医疗系统,重点防护目标的建筑等工程设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工程设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同时,应加强养护管理。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同时,应加强养护管理。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6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防洪排涝工61、程规划 (1 1)防洪标准:防洪标准:鸭溪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鸭溪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 5050 年一遇。年一遇。枫香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枫香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 2020 年一遇。年一遇。三三岔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岔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 2020 年一遇。年一遇。马蹄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马蹄产区防洪标准提高到 2020 年一遇。年一遇。(2 2)排涝标准:规划区内排水主管采用)排涝标准:规划区内排水主管采用 5 51010 一遇的排涝标准,排水支管采一遇的排涝标准,排水支管采用用 2 25 5 年一遇的排涝标年一遇的排涝标准。准。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应采用“预防62、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地质灾害应采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地质灾害采用不同的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地质灾害采用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范围内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和地面沉陷,滑坡主要采用修建防护墙、排水渠迅速排出雨水等措施预防,沉陷主要针对地质松软和填方较厚区域,主要采用夯实和沉陷稳定后在建设等措施预防。第十章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区内主要环境指标应达到以下标准:(1 1)规划区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划区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63、(GB3095GB3095-20122012)中的二级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 2)规划区为生活区执行)规划区为生活区执行二二类标准;环类标准;环境功能区达标覆盖率达到境功能区达标覆盖率达到 90%90%以上。以上。(3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及医疗废,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物安全处理率达到 100100。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1)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减少煤炭、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量,逐步停止原煤散烧。(2)提高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绿色植物的自然64、特性减少空气中灰尘和污染物的含量。针对工业企业污染,种植抗污染力强的植物与防护绿带,以达到净化环境目的。(3)建立扬尘控制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规范对扬尘污染的管理。所有施工场地必须采取板式和砌筑砖墙相结合的围挡方式,通过苫盖、化学覆盖剂以及洒水覆盖等方式对料场或裸露土地进行控制。(4)加强交通道路管理,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必须全部覆盖,道路清扫逐步采用真空吸尘式清洁车辆。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水体污染防治规划水体污染防治规划 (1)加强规划区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2)完善节水机制,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发展,促进节约用水,打造节水型城市。(3)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对雨水的蓄积和65、下渗利用及净化功能,从源头削减雨水径流污染。(4)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7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噪声污染整治规划噪声污染整治规划 (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在噪声污染源和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置绿化林带,以形成一个较宽的隔声带。规划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沿线设置 10-20m 宽绿带。净化空气和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2)提高城市道路的质量水平,解决车辆的疏散问题,减低道路的车辆密度,有效地分流城市内部、对外和过境交通,降低交通噪声。(3)加强交通及车辆管理,实行人车分流,综合防治交通噪声,加强城市公共娱乐场所和中心商业区及居民区商业66、噪音管理,实现商业噪声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 (1)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2)对于属于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固体废弃物需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专门收集处理。(3)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现场检查力度。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覆盖范围,确保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烟气达标排放。(4)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对规划区内的宾馆、饭店和单位食堂等餐饮企业建立专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第五十67、三条第五十三条 污染场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土壤修复 (1)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前须请第三方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属污染地块,如属污染地块,则需要进行治理与修复,并且在治理修复完成后请第三方进行修复评估合格后,方可转为商业用地用于开发建设。(3)规划区内原工业用地置换后,对该片区土壤进行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规划区土壤应达到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标准值。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控制管理规划控制管理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规划规划控制层级控制层级 本次规划控制层级包括管理单元层面控制和68、地块层面控制两部分内容。管理单元层面是重点分解落实片区的建设总量,实现配套设施弹性控制的基本单位,是指导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地块层面控制主要是在管理单元控制的基础上,落实本次规划范围内各管理单元控制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具体控制指标。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管理单元划分与编码管理单元划分与编码 规划范围划分为 4 个管理单元,分别为 BZ-YZ、BZ-FX、BZ-SC、BZ-MT。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8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管理管理单元控制内容单元控制内容 本次规划确定管理单元主要控制内容包括主导属性、单元用地面积、建设规模、人口规模、配套设施和绿地、空间景观等。第69、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地块划分与编码地块划分与编码 本规划基本地块以道路、用地性质、地块权属来划分。其中,保留及己批用地主要依据现状地籍,已批设计要点、已批总平,同时结合本规划编制时所使用的地形图,并参照现场情况划分地块。规划用地的边界主要结合新建或扩建道路、增设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化开敞空间等的需要,对原有的宗地边界进行整合、调整确定。为适应开发单位或建设项为适应开发单位或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可根据 遵目的用地需要,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可根据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下,在不损害相关利益人权益的前提下,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下,在不损害相关利益人70、权益的前提下,相关开发单位可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在获得同意后,对地块边界作合理微调,相关开发单位可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在获得同意后,对地块边界作合理微调,以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以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当地块边界合并或细分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性质用地和设施可重当地块边界合并或细分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性质用地和设施可重新布局,但各类性质的建新布局,但各类性质的建筑总量、比例和建筑界面控制应与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筑总量、比例和建筑界面控制应与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一致。一致。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独立用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一个用地编码只代表一个地块,一种用地性质。地71、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管理单元编号+片区编号+地块编号”组成,如:“BZ-YX-01-01”。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规划区地块的用地性质依据地面建筑设施的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并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归类。混合用地指单个地块中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性质的建筑,且每类性质的地混合用地指单个地块中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性质的建筑,且每类性质的地上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超过上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超过 1 10%0%的用地。本次规划混合用地结合的用地。本次规划混合用地结合片区功能需求,合理确定混合用地中不同使用72、性质的建筑比例,详见附表片区功能需求,合理确定混合用地中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比例,详见附表 4 4地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可根据建设用地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可根据建设用地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许各地块许各地块有不超过有不超过 10%10%的建筑量为其他性质的建筑设施。各类用地的建筑适建性要求详见的建筑量为其他性质的建筑设施。各类用地的建筑适建性要求详见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条“四线”控制“四线”控制 (1)河道蓝线:本规划区主要73、涉及鸭溪产区玉兰路南侧泄洪河道的蓝线。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法规办理相关手续。(2)城市绿线:本规划区绿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控制线。规划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规划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74、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设;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对于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的要对于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执行。求执行。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9(3)城市黄线:本规划区涉及的城市黄线包括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详细见“四线”控制规划图。在城市黄线范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75、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建、76、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关手续。(4 4)道路红线:)道路红线:红线为规划主、次干道和支路的道路红线。红线为规划主、次干道和支路的道路红线。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道路断面,保障道路建设的标准化77、和规范化。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道路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线,退线范围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建设容量控制建设容量控制 (1)本规划对各管理单元建设容量进行总量控制。本规划各本规划各单元确定的总单元确定的总建筑规模须严格遵守。建筑规模须严格遵守。如需调整如需调整,应充分应充分论证调整的必要性论证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履行相和可行性,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关审批程序。各单元在保证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各地块建筑容量可考虑在单元内转移并平衡,转移后需满足日照、绿化等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承载78、力等相关规定。(2 2)各地块的建设容量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具体具体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详见地块附表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详见地块附表 4 4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在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工程的开发强度应严格依照地块控制图则的控制指标进在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工程的开发强度应严格依照地块控制图则的控制指标进行控制。现状保留未给定具体开发强度数值的地块,如需要进行改建、扩建、新行控制。现状保留未给定具体开发强度数值的地块,如需要进行改建、扩建、新建及大规模更新活动的,应当满足当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该地区的开发建及大规模更新活动的,应当79、满足当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该地区的开发强度强度上限要求。上限要求。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建筑控制建筑控制 (1)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将整个规划区内的建筑高度分为24m。具体地块建筑高度详见附表具体地块建筑高度详见附表 4 4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2)建筑退让控制 临用地红线边界、临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临用地红线边界、临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保护区及市政管侧以及电力线保护区及市政管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0线周边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线周边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相80、关规定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相关规定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临用地红线边界的建筑物,当用地红线不临城市道路,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边临用地红线边界的建筑物,当用地红线不临城市道路,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边界的距离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和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中的相关规定界的距离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和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中的相关规定控控制。制。临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红线或道路红线外的公共绿临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红线或道路红线外的公共绿化带的外边线的距离,应视道路红线的宽度、道81、路性质以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和平化带的外边线的距离,应视道路红线的宽度、道路性质以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和平曲线路段会车视距来确定,应同时符合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曲线路段会车视距来确定,应同时符合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技术规定。(3)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系指两幢建筑物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建筑间距系指两幢建筑物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规划地块各类建筑间距的控制标准。建筑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确定规划地块各类建筑间距的控制标准。建筑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有关规定要求。82、管线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有关规定要求。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则附则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成果构成成果构成 本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图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生效生效时间时间 本规划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解释权解释权 本规划由遵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划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1附录附录 附录一用词说明附录一用词说明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法定性文件,故对其文本中的83、用词的严格程度和相关规定性用于予以说明。1.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反面词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2.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1)条文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照(或遵照)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建议”、“最好”或“为宜”。附录二名词84、说明与技术规定附录二名词说明与技术规定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技术用语予以技术诠释和规定。1、规划管理单元:指结合行政区划界线、明显地理界线、道路等因素划定的用地规模适宜的规划控制范围。3、基本地块:一个连续并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空间区域,用地开发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4、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确定规划地块的土地使用功能。5、主导功能:指一个规划管理单元或街区内占主导地位的用地性质类型,原则上以用地面积所占比例大小来确定,并按所占比例从大到小排列,一般不超过3 类。6、混合用地:指一个地块中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性质的建筑,且每类85、性质的地上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超过 10%的用地。7、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8、总建筑面积:指在该规划管理单元或街区内允许安排的建筑面积总量上限。9、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10、强制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11、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212、容积率:在地86、块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表述地块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为上限指标,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13、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该指标为上限值,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14、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比例,除物流仓储用地及工业用地外,其余为下限值,必须大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15、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包括建筑物上的构筑物),是城市空间利用和轮廓线控制的要求。单位:米(m)。16、禁止开口路段:指为保证交通秩序不得设置机动车开口的路段。17、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87、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18、建筑后退绿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各类绿地的距离。19、建筑线率:指建筑紧贴街墙界面控制线总长度与建筑界面控制线总长度的比值。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3附录三附表附录三附表 附表附表1 1 规划用地统计表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编号 用地类型 面积 比重 1 工矿用地 396.50 92.62 其中 二类工业用地 396.50 92.62 2 交通运输用地 26.36 6.16 其中 城镇道路用地 26.13 6.11 公路用地 0.23 0.05 3 公用设施用地 1.09 0.25 其中 供水用地 0.28 0.07 供电用地 0.20 0.05 消88、防用地 0.61 0.14 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97 0.93 其中 公园绿地 1.85 0.43 防护绿地 2.12 0.50 5 陆地水域 0.15 0.04 6 合计 428.07 100.00 鸭溪产区规划玉兰路东延至富强路的支路、规划新大街西侧玉兰路至白兰路的支路、枫香产区枫业路为建议性道路,后期建设可根据企业用地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建设。附表附表2 2 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交通设施最小间距控制表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交通设施最小间距控制表 交通设施类型交通设施类型 最小距离(最小距离(m)计算方法计算方法 交叉口 主干路:70 次干路:70 支路:30 从道路红线转角切点起算 人行横89、道、过街天桥、人行地道 5 按拟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与交通设施外边缘的最近距离计算 轨道站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 15 公园、学校、儿童、残疾人使用建筑等的出入口 20 备注:部分小地块开口要求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在经过交通影响评估允许后可适当缩小,建议间距主、次干路不小于 50m,支路不小于 30m。附表附表3 3 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指标控制一览表各类建设用地绿地率指标控制一览表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容积率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供电用地 1303 1.0 15 40 30 供水用地 1301 1.0 15 40 30 消防用地 1310 1.0 15 40 30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90、划文本 24附表附表4 4 地块地块控制控制指标一览表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m)建筑规模()配套设施 BZ-YX-01-01 二类工业用地 37880.66 1.0-2.0 40 10-20 24 37880.66 75761.32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 BZ-YX-02-01 二类工业用地 58051.4 1.0-2.0 40 10-20 24 58051.4 116102.8 垃圾收集点 BZ-YX-02-02 二类工业用地 27800.26 1.0-2.0 40 10-20 24 27800.26 5560091、.52 垃圾收集点 BZ-YX-02-03 二类工业用地 53818.15 1.0-2.0 40 10-20 24 53818.15 107636.3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 BZ-YX-02-04 二类工业用地 47886.82 1.0-2.0 40 10-20 24 47886.82 95773.64 垃圾收集点 BZ-YX-03-01 二类工业用地 327968.30 1.0-2.0 40 10-20 24 196758.02 393516.04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垃圾收集点 BZ-YX-03-02 公园绿地 694.13 BZ-YX-03-03 公园绿地 1695.592、2 BZ-YX-03-04 二类工业用地 29854.19 1.0-2.0 40 10-20 24 29854.19 59708.38 BZ-YX-03-05 二类工业用地 27526.60 1.0-2.0 40 10-20 24 27526.6 55053.2 BZ-YX-03-06 公园绿地 2789.43 BZ-YX-03-07 二类工业用地 64651.78 1.0-2.0 40 10-20 24 64651.78 129303.56 垃圾收集点 BZ-YX-04-01 公园绿地 1095.54 BZ-YX-04-02 二类工业用地 251610.89 1.0-2.0 40 10-2093、 24 251610.89 503221.78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 BZ-YX-04-03 二类工业用地 122067.44 1.0-2.0 40 10-20 24 122067.44 244134.88 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 BZ-YX-04-04 公园绿地 2585.86 BZ-YX-04-05 二类工业用地 174402.33 1.0-2.0 40 10-20 24 174402.33 348804.66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4-06 公园绿地 7667.86 BZ-YX-05-01 公园绿地 2966.11 BZ-YX-05-02 二类工业用地 87194、97.9 2.0 55 35 24 87197.9 174395.8 开闭所、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5-03 公园绿地 1138.33 BZ-YX-05-04 二类工业用地 60077.4 1.0-2.0 40 10-20 24 60077.4 120154.8 公共厕所、电信模块机房 BZ-YX-05-05 公园绿地 1097.24 BZ-YX-05-06 二类工业用地 66336.2 1.0-2.0 40 10-20 24 66336.2 132672.4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5-07 公园绿地 3720.72 BZ-YX-05-08 二类工业用地 795、5901.69 1.0-2.0 40 10-20 24 75901.69 151803.38 电信模块机房 BZ-YX-06-01 公园绿地 7771.93 BZ-YX-06-02 二类工业用地 207163.46 1.0-2.0 40 10-20 24 207163.46 414326.92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6-03 二类工业用地 79679.46 1.0-2.0 40 10-20 24 79679.46 159358.92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5BZ-YX-06-04 二类工业用地 60244.99 1.0-2.0 40 196、0-20 24 60244.99 120489.98 开闭所、垃圾收集点 BZ-YX-06-05 公园绿地 1018.25 BZ-YX-06-06 二类工业用地 18736.09 1.0-2.0 40 10-20 24 18736.09 37472.18 公共厕所 BZ-YX-06-07 公园绿地 1264.73 BZ-YX-06-08 二类工业用地 30736.03 1.0-2.0 40 10-20 24 30736.03 61472.06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6-09 防护绿地 625.64 BZ-YX-06-10 消防用地 6101.04 1.0 40 30 15 697、101.04 6101.04 消防站 BZ-YX-06-11 公园绿地 465.19 BZ-YX-07-01 公园绿地 3442.38 BZ-YX-07-02 二类工业用地 51623.2 1.0-2.0 40 10-20 24 51623.2 103246.4 开闭所、垃圾收集点 BZ-YX-07-03 公园绿地 7228.72 BZ-YX-07-04 二类工业用地 56997.75 1.0-2.0 40 10-20 24 56997.75 113995.5 开闭所、垃圾收集点 BZ-YX-08-01 二类工业用地 71850.54 1.0-2.0 40 10-20 24 71850.54 98、143701.08 垃圾收集点 BZ-YX-08-03 二类工业用地 59132.84 1.0-2.0 40 10-20 24 59132.84 118265.68 垃圾收集点 BZ-YX-08-06 二类工业用地 147195.52 1.0-2.0 40 10-20 24 147195.52 294391.04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 BZ-YX-08-09 二类工业用地 221088.62 1.0-2.0 40 10-20 24 221088.62 442177.24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 BZ-FX-01-01 二类工业用地 10666.79 1.0-2.0 40 10-299、0 24 10666.79 21333.58 垃圾收集点 BZ-FX-01-02 二类工业用地 34610.52 1.0-2.0 40 10-20 24 34610.52 69221.04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 BZ-FX-01-03 二类工业用地 42063.73 1.0-2.0 40 10-20 24 42063.73 84127.46 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电信模块机房、环卫工人休息处 BZ-FX-02-01 二类工业用地 157446.96 1.0-2.0 40 10-20 24 77417.97 154835.94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开闭所 BZ-FX-02-02 二类工业用地100、 44298.47 1.0-2.0 40 10-20 24 44298.47 88596.94 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处 BZ-FX-02-03 防护绿地 472.52 BZ-FX-02-04 供电用地 2026.77 1.0 40 30 15 2026.77 2026.77 35KV 变电站 BZ-FX-02-05 二类工业用地 158948.22 1.0-2.0 40 10-20 24 82272.75 164545.5 垃圾收集点、电信模块机房、开闭所 BZ-FX-02-06 二类工业用地 13059.21 1.0-2.0 40 10-20 24 13059.21 26118.42 公共101、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处、开闭所 BZ-FX-02-07 二类工业用地 125300.05 1.0-2.0 40 10-20 24 73324.43 146648.86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 BZ-FX-02-08 二类工业用地 7043.09 1.0-2.0 40 10-20 24 7043.09 14086.18 BZ-FX-02-09 供水用地 2759.99 1.0 40 30 15 2759.99 2759.99 给水厂 BZ-FX-02-10 防护绿地 741.35 BZ-SC-01-01 二类工业用地 163915.23 1.0-2.0 40 10-20 24 163915.23 32102、7830.46 电信模块机房 BZ-SC-01-02 二类工业用地 106390.6 1.0-2.0 40 10-20 24 106390.6 212781.2 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 BZ-SC-02-01 二类工业用地 138856.98 1.0-2.0 40 10-20 24 138856.98 277713.96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 BZ-SC-03-01 二类工业用地 47351.21 1.0-2.0 40 10-20 24 47351.21 94702.42 电信模块机房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6BZ-SC-03-02 二类工业用地 38616.34 1.103、0-2.0 40 10-20 24 38616.34 77232.68 垃圾收集点 BZ-SC-03-03 二类工业用地 180707.42 1.0-2.0 40 10-20 24 180707.42 361414.84 公共厕所、电信模块机房、污水处理设施 BZ-MT-01-01 二类工业用地 140274.29 1.0-2.0 40 10-20 24 140274.29 280548.58 垃圾收集点、开闭所、电信模块机房、污水处理设施 备注: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区间值控制,绿地率按上限控制,其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按上限值控制,绿地率按下限值控制备注: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区间值控制,绿地率按上限控制,其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按上限值控制,绿地率按下限值控制,商住用地商住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为 3:7。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7 播州区白酒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播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05 12345678910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