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麻步镇顺鑫村村庄规划方案(2022-2023年)(1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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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土空间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说明书图纸
1、平阳县麻步镇顺鑫村村庄规划平阳县麻步镇顺鑫村村庄规划【公示稿】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村庄概况1二、规划范围1三、规划依据2四、规划原则2五、规划期限3六、平面定位3第二章现状条件4一、社会经济条件4二、现状建设情况4三、发展条件综合评价6第三章 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7一、村庄定位7二、发展规模7第四章居民点用地布局8一、用地布局8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9第五章村庄整治规划11一、整治思路11二、民房建设控制11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4四、道路整治指引15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15附件一:用地平衡表16附件二:地块控制指标表17第一章总2、则一、村庄概况图1.1 区域位置图依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麻步镇部分村规模优化调整的批复(平政发201950号),同意撤销水港村、横山村,合并建立顺鑫村。村庄位于麻步镇南部,东至鳌寒村,西至范龙村,北至胜联村,南侧与萧江镇接壤,村域面积为312.88公顷。五七省道复线从村庄北侧经过,是村民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即顺鑫村村域范围,总面积312.88公顷。图1.2村域范围图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3、16号令)(5)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7)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8)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01)(9)平阳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10)浙江省平阳县水域保护规划(2018)(11)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12)平阳县麻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13)平阳县村庄布点规划(2016-2030)(14)平阳县域乡村建设规划(15)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四、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4、需求,积极了解村民意愿,通过村民参与的方式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方案,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地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适用性、便民性,吸纳村民意见,增强村民参与性。2、规划先行的原则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科学编制村庄发展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村庄生态、生产、生活用地界线,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3、和谐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保护村庄现有的环境特色,以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促使村庄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在优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做到经济合理发展、资源高效利用。五、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5、022年,规划年限为2022-2023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六、平面定位本规划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第二章现状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顺鑫村村域内水、田景观优美,溪流穿梭于村庄,依山傍水,地势较为平缓。顺鑫村现状居民点较为集中。至2020年底,顺鑫村总户籍户数657户,户籍人口2546人。二、现状建设情况1、现状用地本次规划以顺鑫村村域范围为规划对象,总用地面积312.88公顷,其中村庄现状建设用地24.9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8.00平方米;对外交通与6、其他国有建设用地2.15公顷;水域、农田等非建设用地285.78公顷。图2.1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现状用地构成主要为村庄居民点和农林用地。本次村庄现状建设用地24.95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16.60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66.53%;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78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7.13%;村庄产业用地0.4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1.88%;村庄基础设施用地6.10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24.45%。表2.1现状用地构成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24.95其中村民住宅用地V116.60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1.78村庄产业用地V30.47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6.10N对外交通与其7、他国有建设用地2.15其中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2.15E非建设用地285.78其中水域E112.25农林用地E2273.53总用地面积312.882、现状道路和河流顺鑫村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五七省道复线,宽约16米,其它道路多为4-7米的村庄道路,整体上村庄道路的系统性较好,道路较宽,基本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3、现状基础设施顺鑫村村庄现状生活用水接自麻步水厂,现状已修建一处污水处理池,基本能满足村内污水排放需求。4、村容村貌及民房建筑现状顺鑫村村庄建筑总体呈集中布置,比较有序。现状居住环境较好,村庄建有多处小公园及文体活动设施,景观绿化丰富。现状村内大部分民房于近几年新修建,为三至四层砖混结构8、双坡屋顶建筑,建筑质量较好,建筑居住环境、消防安全、通风、日照等条件基本能满足要求,居住条件相对较好。三、发展条件综合评价1、村内建筑多为新修建民房,其空间和居住环境基本能满足现在的住宅需求;2、村内大部分道路路面较宽,通达性较好,部分道路路面较窄,缺乏衔接;3、村庄景观丰富,绿化环境较好,公共空间较多。第三章 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一、村庄定位顺鑫村属于一般村,紧邻镇区,可以依托镇区,以适量发展为主,对其发展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建设上进行适度发展,合理控制用地,引导村庄人口向城镇集聚。二、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顺鑫村规划范围现状人口2546人,顺鑫村隶属麻步镇,根据麻步镇总体规划,人口自然增长率9、取6,根据公式Q=Q0(l +K)n式中 Q目标年,即2022年总人口数;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顺鑫村现状人口,Q0=2546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取6;n规划年限(年),n取2年;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2577人,本次规划人口按照2577人计。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12.88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4.9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98.00平方米;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5.2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97.79平方米。第四章居民点用地布局一、用地布局顺鑫村规划村民住宅用地(V1)16.63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65.99%;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1.95公10、顷,占村庄建设用地8.37%;村庄产业用地(V3)0.36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1.43%;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6.10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24.21%。表4.1规划用地构成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25.10其中村民住宅用地V116.63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2.11村庄产业用地V30.36村庄道路用地V415.99村庄交通设施用地V420.07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0.04N对外交通与其他国有建设用地9.53其中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9.53E非建设用地278.15其中水域E110.97农林用地E2267.18总用地面积312.881、村民住宅用地(V1)规划村民住宅用11、地16.63公顷,其中村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满足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新增2处村民住宅用地,分别位于A-01、A-02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088、877。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保留现有村办公楼用地及其他宗教设施用地,村庄公共服务总用地面积2.1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37%。3、村庄产业用地(V3)保留一处村庄产业用地,用地面积0.36公顷。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6.1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412、.21%。5、对外交通与其他国有建设用地(N)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保留现有五七省道复线,规划瑞苍高速穿过村庄,总用地面积9.53公顷。6、非建设用地(E)水域(E1):规划水域面积10.97公顷。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267.18公顷。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老人活动中心、宗教设施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2、基础设施本次规划村庄用水接自麻步水厂。污水处理方面,村庄已修建一处污水处理池,基本满足村内污水的排放需求。村庄规划用电由麻萧变供电。规划对道路交通方面,沿原有路基拓宽13、至5-8米,以保证通车和消防安全需求,梳理并完善整个村庄道路系统。环卫设施方面,规划保留现有公共厕所一处,以70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表4.2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一览表类别设施名称服务内容备注行政管理及综合服务村委会村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综合会议室、档案室、信访接待配备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厕所公共服务设施老人活动中心服务老人日常娱乐活动新增独立设置宗教活动设施寺庙(胜果祥寺)用于合法宗教日常活动扩建第五章村庄整治规划一、整治思路1、梳理对现状村庄内部道路系统进行梳理,按车行道、步行道、宅间道路进行整治;工程管线尽量进行下地处理;对传统院落空间进行重新梳理,恢复围墙线,形成乡村院落。14、2、清除重点对村内违章建筑、村民房前屋后违章搭建的储藏室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清理,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3、美化增加景观节点,优化村庄入口景观和标志;增加房前屋后的绿化;完善沿溪堤岸绿化;对“赤膊房”进行外墙粉刷,并利用围墙和绿化进行视线遮挡。4、配套增加景观小品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二、民房建设控制1、总体指标控制(1)建筑间距控制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旧住宅区建设单间式住宅,北侧或西侧为单间式住宅且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南侧或东侧的拟建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间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拟建建筑高度超过14米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15、自身建筑高度的0.8倍;b、拟建建筑高度在14米及以下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4米。c、其他经济技术指标村庄规划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号)执行。(2)建筑层数控制1、建筑的高度根据顺鑫村的村民住房改造需求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村域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寓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18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24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2、建筑高度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16、坡屋顶建筑当屋顶坡度小于等于30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口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30小于等于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脊的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但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3) 建筑后退红线规定建筑后退五七省道复线按16米控制,瑞苍高速按30米控制。建筑后退市级河道控制10米,县级以下河道控制5米,顺鑫村内的河道其中鳌江为市级河道,其17、余河道等级均为县级以下河道。表5.1建筑后退河道蓝线规定水域类型水域名称水域等级水域管理范围(M)水库龙潭水库小型水库坝脚及两端以外50m河道鳌江市级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10m/堤岸线以外10m河道鱼塘河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范岙底河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茶亭基河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水港河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下章溪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横山河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河道横山溪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18、5m河道胜果寺溪县级以下河道背水坡堤脚线以外5m/堤岸线以外5m注:设岸河道管理范围按岸线距离控制,设堤河道管理范围按背水坡堤脚线距离控制。表5.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规定道路等级路名红线宽度(M)建筑后退红线控制(M)高速公路瑞苍高速2630省道五七省道复线1616内部道路虎头山路53内部道路其余村道4-73注:公路后退距离计算按现状公路用地外缘线为准,新建道路后退距离计算按实际施工外缘线为准。2、现状建筑管理与控制(1)现状建筑管理原则、村域范围内现状建筑在不影响公共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经村委会许可,可进行原址拆建;、村域范围内现有的用地或建筑物,即使与本村庄规划不符也无须做出更正,但不允予以任19、何扩建、改建、翻建,可在规划新增住宅用地上进行新建。(2)单间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一 样式二(3)联建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三 样式四3、民房改造引导(1)屋顶现有村内公共建筑和民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新建建筑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形式,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民需求确定,该村主要以双坡屋顶为主,局部可采用披檐的形式,农房屋面选用灰色青瓦铺设。(2)墙体新建农房建筑墙体宜采用白色涂料喷刷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图案,墙裙采用灰色涂料或青砖材质,整体以白色、浅黄色等浅色系为主。对现状符合整体色调要求的瓷砖贴墙宜采用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等整治方式,对现20、状普通灰色砂浆墙面或未进行任何涂抹的红色砖墙统一采用白色涂料进行整改,尽量不采用瓷砖贴墙的形式。(3)门窗门窗改造以实用性为前提,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宜采用现代工艺,提高保温效果,尽可能采用保温节能型门窗。门窗造型尽可能简洁,注重增加美感,尽量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及钢门窗,门窗整体色调以棕色等深色系为主。(4)栏杆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混凝土、青砖、木材等材料。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沿河绿化沿河绿化宜保持原有生态岸线,体现乡土特色,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及水生花卉。乔木可选用水杉、垂柳等,灌木可选用芦苇、菖蒲等。(2)路边绿化路边绿21、化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搭配的形式,路旁有农田的应以农作物及果树等为主。(3)庭院绿化庭院内硬质铺砖不宜采用大面积的水泥硬化,可搭配绿地或采用渗水型的地面铺装方式,增加庭院绿化面积,美化庭院环境,庭院围墙不宜采用较高的实墙围合,鼓励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的形式,围墙材质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质篱笆、青砖矮墙、碎石矮墙等,搭配植物种植,体现乡土特色。四、道路整治指引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闲置地,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村庄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村内2-3米的支路及宅间道路可选用块石、卵石、青砖等材料,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22、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规划设置村庄村石标志物。在村文化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前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统一造型设计及色彩控制。村内宜结合村民生活需求,在公共场地统一设置休闲座椅及垃圾箱等便利设施,统一造型设计,体现村庄特色。附件一: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备注V村庄建设用地24.9525.20其中住宅用地V116.6016.63新增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1.782.11村庄产业用地V30.470.36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6.106.10N对外交通与其他国有建设用地2.159.53其中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2.159.5323、瑞苍高速其他国有建设用地N2-E非建设用地285.78278.15其中水域E112.2510.97农林用地E2273.53267.18总用地面积312.881附件二:地块控制指标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檐口高度(m)“二调”地类“三调”地类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是否占用生态红线农转情况拟建项目A-01V110882.5-10水田坑塘水面否否未农转住宅A-02V18772.5-10水田水田否否未农转住宅注:村域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寓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18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24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第二部分图纸01村域范围图02村庄用地现状图03村庄用地规划图04村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05村庄景观风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