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方案(2022-2023年)(2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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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土空间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说明书图纸
1、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公 示 稿)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第第一一部分部分文本文本目录目录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第一章 总则.2一、规划区位.2二、规划范围.2三、规划依据.3四、规划原则.3五、规划期限.4六、平面定位.4第二章 现状条件.5一、社会经济条件.5二、现状建设情况.5三、发展条件综合评价.7第三章 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8一、村庄定位.8二、发展规模.8第四章 居民点用地布局.9一、用地布局.9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10第五章 村庄整治规划.11一、整治思路.11二、民房建设控制.11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4四、道路整2、治指引.14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15附件一:用地统计表.16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修改前村庄用地规划图修改后村庄用地规划图一、修编的主要内容一、修编的主要内容(一)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衔接村庄用地规划图图面上增加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二)新增用地增加并对地块编号进行修改村庄新增用地修改前有五块,修改后增加到九块。原规划 B-01 修改为 A-05,B-02 已经建成,B-05 修改为 A-09,B-06 修改为 A-03,B-07 修改为 A-06。本次新增 A-01 作为生活垃圾中3、转站,A-02 作为瓶装液化气供应点,A-04 和 A-07 作为村庄产业用地,A-08 作为村民住宅用地。二、修编的必要性分析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为区域性公用设施,位置和规模明确后,在村庄规划层面有必要进行落实。随着红色旅游道路的建成和 218 省道的建设,村庄发展迎来新契机,有必要新增适量村庄产业用地和村民住宅用地为将来发展做预备。“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最新规划依据,村庄规划修编有必要与其进行衔接。三、修编的可行性分析从修改地块的现状建设情况分析,修改地块内除了 B-02 村民住宅用地已经按规划建设,其它地块均未启动建设,建设用地增加和地块编号修改不会造成建筑设施和资源浪费,所4、以村庄规划修编可行。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2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一、规划区位一、规划区位根据平阳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山门镇对村社规模进行优化调整,将原高一村和高二村撤村合并为高墩村。高墩村位于山门镇东屿社区,其北面为平西村,西至亭后村,南临南雁镇东门社区,东至蒲峰村。高墩村距离山门镇中心城区约 2公里,高墩村西南侧为怀溪。图 1.1 区位图二、规划范围二、规划范围高墩村村域总面积约 115.25 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高墩村村域范围。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3三、规划依据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116 号令)(5)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 号)(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7)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8)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9)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10)“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11)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12)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四、规划原则四、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需求,积极了解村民意愿,通过村民参6、与的方式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方案,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地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适用性、便民性,吸纳村民意见,增强村民参与性。2、规划先行的原则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科学编制村庄发展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明确村庄生态、生产、生活用地界线,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3、和谐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保护村庄现有的环境特色,以提升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促使村庄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在优化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做到经济合理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4五、规划期限五、规划期限本次规划7、基准年为 2021 年,规划年限为 2022-2023 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六、平面定位六、平面定位本规划坐标系为“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5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条件现状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一、社会经济条件高墩村隶属东屿社区,村域总面积为 115.25 公顷。2021 年末,高墩村户籍人口 2150 人。二、现状建设情况二、现状建设情况1、现状用地本次规划以村域范围为规划对象,总用地面积 115.25 公顷,其中村庄现状建设用地 27.73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128.98 平方8、米;非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39 公顷;水域、农田等非建设用地 84.13 公顷。图 2.1 村庄用地现状图村庄现状用地构成主要为村庄住宅用地和农林用地。本次村庄现状建设用地27.73 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 21.01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75.77%;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2.41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8.69%;村庄产业用地 0.49 公顷,占村庄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6建设用地 1.77%;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3.82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13.77%。表 2.1 现状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27.73V1村民住宅用地21.01V2村庄公共9、服务用地2.41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3V22村庄公共场地1.08V3村庄产业用地0.49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82V41村庄道路用地3.36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0.46N非村庄建设用地3.39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1.68N2国有建设用地1.71E非建设用地84.13E1水域14.68E2农林用地69.45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15.252、现状道路和河流高墩村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靠红色旅游道路及通村道路,其中红色旅游道路宽约 6 米,通村道路多为 3-5 米,基本能满足村民日常出行。但整体上村庄道路的系统性较差,道路不等宽,且线位不顺,局部存在安全隐患。现状有怀溪和下屯溪从村庄内10、部穿过,水体景观较好。3、现状基础设施高墩村庄现状自来水管网以全覆盖。村庄现状有污水处理池 1 处,基本满足使用需求。4、村容村貌及民房建筑现状高墩村整体建筑肌理较混乱,现状环境一般,道路河岸绿化环境缺乏整理,缺少绿化景观,农村生产设施堆放杂乱,活动设施匮乏。现状村内大部分民房多为八、九十年代建造的一、二层砖木结构双坡屋顶建筑,建筑布局无序,风格不统一,建筑质量较差,部分房屋的住宅环境、消防安全、通风、日照等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而村庄近几年新修建民房为三至四层砖混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7结构双坡屋顶建筑,住宅条件相对较好。三、发展三、发展条件条件综合评价综合评价1、优势(1)高墩村由山体11、和溪流围合而成,怀溪从村庄边流淌,山、田、水自然环境条件较好。2、问题(1)村内旧房建筑较多,建筑空间和居住环境不能满足现在的居住需求,需要进行改造和环境提升。(2)现状村庄内部道路宽约 3-6 米,道路较狭窄,部分路段无法满足双向行车需求,不利于两车交会。(3)村庄绿化环境杂乱,需对道路绿化、沿河绿化、庭院绿化等进行整治。四四、“多规合一多规合一”衔接衔接本次规划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涉及 A01 至 A09 共 9 个地块的用地功能调整,所有地块都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8第三章第三章 村庄村庄定位与发展规模定位与发展规模一、村庄一、村庄定位定位高墩村12、在村庄体系中定位为中心村,需重点强调片区性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引导人口集聚发展。二、发展二、发展规模规模1、人口规模高墩村现状人口约 2150 人,隶属山门镇东屿社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取山门镇近几年平均值 7,根据公式 Q=Q0(l+K)n式中 Q目标年,即 2023 年总人口数;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高墩村现状人口,Q0=2150 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 取 7;n规划年限(年),n 取 2 年。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 2180 人,本次规划按照 2180 人计。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115.25 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27.73 公顷,人均建设用13、地面积为 128.98 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8.52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130.83 平方米。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9第四章第四章 居民点用地居民点用地布局布局一、用地一、用地布局布局高墩村规划村民住宅用地 21.49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75.35%;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2.67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9.36%;村庄产业用地 0.84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2.95%;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3.52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 12.34%。表 4.1 规划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V村庄建设用地28.52V1村民住宅用地21.49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2.14、67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9V22村庄公共场地1.08V3村庄产业用地0.84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52V41村庄道路用地3.06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0.46N非村庄建设用地6.26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4.21N2国有建设用地2.05E非建设用地76.22E1水域14.68E2农林用地61.54城镇开发边界4.25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15.251、村民住宅用地(V1)村民住宅用地(V1):规划村民住宅用地共 21.49 公顷,其中村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就地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位于道路两侧的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新建、改建和扩建需满足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15、办2014149 号)中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以及交叉口距离规定。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高墩村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宗祠、公园、文化活动场地,总用地面积2.67 公顷。3、村庄产业用地(V3)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0规划村庄产业用地面积 0.84 公顷,产业入驻需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行业准入要求。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 3.52 公顷。5、非村庄建设用地(N)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规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4.21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N2):规划国有建设用地面积 2.05 公顷。6、非建设用地(E)(1)水域(E1):规划水域面积 14.16、68 公顷。(2)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 61.54 公顷。7、城镇开发边界高墩村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4.25 公顷。二、公共二、公共服务与服务与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村委会或住宅设置。2、基础设施本次规划村庄用水接入自来水管网。污水处理方面,保留现状 1 处污水处理池。道路交通方面,规划对村庄内部主要道路沿原有路基进行拓宽和修整,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1第五章第五章 村庄整治村庄整治规划规划一、整治一、整治思路思路1、梳理对现状村17、庄内部道路系统进行梳理,按车行道、步行道、宅间道路进行整治;工程管线尽量进行下地处理;对传统院落空间进行重新梳理,恢复围墙线,形成乡村院落。2、清除重点对村内违章建筑、村民房前屋后违章搭建的储藏室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清理,保证整体环境的整洁。3、美化增加景观节点,优化村庄入口景观和标志;增加房前屋后的绿化;完善沿溪堤岸绿化;对“赤膊房”进行外墙粉刷,并利用围墙和绿化进行视线遮挡。4、配套增加景观小品建设,增加环卫设施、指示牌等配套服务设施。二、民房建设二、民房建设控制控制1、总体指标控制(1)建筑间距控制住宅间距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旧住宅区建设单间式18、住宅,北侧或西侧为单间式住宅且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南侧或东侧的拟建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间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拟建建筑高度超过 14 米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 0.8 倍;b、拟建建筑高度在 14 米及以下的,建筑间距应当不小于自身建筑高度的0.6 倍,且不小于 4 米。c、其他经济技术指标村庄规划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149 号)执行。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2(2)建筑层数控制1、建筑的高度根据高墩村的村民住房改造需求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村域范围内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时,可按需求安排“单间式住宅”或“公19、寓式住宅”,其中单间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不宜超过 15 米,建筑层数不宜超过 4 层;公寓式住宅建筑檐口限高 24 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 6 层。2、建筑高度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当屋顶坡度小于等于 30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口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30 小于等于 45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当屋顶坡度大于 45 度时按建筑物散水外缘处室外地面至屋脊的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但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20、超过 1/4;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空调冷却塔等设备。(3)建筑后退红线规定表 4.1 水域管理范围表水域类型水域名称河道等级水域管理范围河道怀溪县级河道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7m下屯溪县级以下自背水坡堤脚/岸线外 5m注:设岸河道管理范围按堤岸线距离控制,设堤河道管理范围按背水面堤脚线距离控制。表 4.2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道路等级道路名称红线宽度(m)后退距离(m)省道219 省道25-35(规划)16其他道路红色旅游道路8-9(现状)11通村道路4-72注:公路后退距离计算按现状公路用地外缘线为准,新建道路后退距离计算按实际施工外缘线为准。2、现状21、建筑管理与控制(1)现状建筑管理原则、村域范围内现状居住建筑所在地块地类不属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或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时,允许原拆原建(必须符合原拆原建相关规定);、村庄居民点建设控制范围内现有的用地或建筑物,即使与本村庄规划不符也无须做出更正,但不允许予以任何扩建、改建、翻建,可在规划新增住宅用地上进行新建;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3、村庄居民点建设控制范围外的现状建筑在不影响公共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经村委会许可,可进行原址拆建。(2)单间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一样式二(3)联建式住宅建设样式参考样式三样式四3、民房改造引导(1)屋顶现有村内公共建筑和民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22、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新建建筑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形式,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民需求确定,该村主要以双坡屋顶为主,局部可采用披檐的形式,农房屋面选用灰色青瓦铺设。(2)墙体新建农房建筑墙体宜采用白色涂料喷刷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图案,墙裙采用灰色涂料或青砖材质,整体以白色、浅黄色等浅色系为主。对现状符合整体色调要求的瓷砖贴墙宜采用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等整治方式,对现状普通灰色砂浆墙面或未进行任何涂抹的红色砖墙统一采用白色涂料进行整改,尽量不采用瓷砖贴墙的形式。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4(3)门窗门窗改造以实用性为前提,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宜采用现代工艺,提高23、保温效果,尽可能采用保温节能型门窗。门窗造型尽可能简洁,注重增加美感,尽量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及钢门窗,门窗整体色调以棕色等深色系为主。(4)栏杆栏杆的材料、色彩的选用应和建筑墙面相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混凝土、青砖、木材等材料。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三、绿化环境整治指引(1)沿河绿化沿河绿化宜保持原有生态岸线,体现乡土特色,种植耐水性较强的乔木及水生花卉。乔木可选用水杉、垂柳等,灌木可选用芦苇、菖蒲等。(2)路边绿化路边绿化采用乔木列植或乔灌木搭配的形式,路旁有农田的应以农作物及果树等为主。(3)庭院绿化庭院内硬质铺砖不宜采用大面积的水泥硬化,可搭配绿地或采用渗水型的地面铺装方式,增加24、庭院绿化面积,美化庭院环境,庭院围墙不宜采用较高的实墙围合,鼓励采用通透式围墙或绿篱的形式,围墙材质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质篱笆、青砖矮墙、碎石矮墙等,搭配植物种植,体现乡土特色。四、道路整治指引四、道路整治指引村庄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路基、闲置地,延续原有的路网格局。村庄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 6 米,路面类型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形式,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15 厘米。村内 2-3 米的支路及宅间道路可选用块石、卵石、青砖等材料,丰富路面铺砖层次,不宜过多采用水泥路面。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5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五、村庄标志及小品设计指引规划设置村庄村石标志物。在村文化25、中心、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前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统一造型设计及色彩控制。村内宜结合村民生活需求,在公共场地统一设置休闲座椅及垃圾箱等便利设施,统一造型设计,体现村庄特色。平阳县山门镇高墩村村庄规划修编16附件一:用地统计表附件一:用地统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顷)备注V村庄建设用地27.7328.52V1村民住宅用地21.0121.49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2.412.67V2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31.59V22村庄公共场地1.081.08V3村庄产业用地0.490.84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3.823.52V41村庄道路用地3.363.06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0.460.46N非村庄建设用地3.396.26N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1.684.21N2国有建设用地1.712.05E非建设用地84.1376.22E1水域14.6814.68E2农林用地69.4561.54城镇开发边界-4.25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15.25图纸目录图纸目录01 村域范围图02 村庄用地现状图03 修改前村庄用地规划图04 修改后村庄用地规划图05 村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06 村庄景观风貌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