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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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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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二二五年二月I目录前 言.6第一章 总则.7第 1 条 编制目的.7第 2 条 规划依据.7第 3 条 规划期限.8第 4 条 规划范围.8第 5 条 规划解释.9第二章 现状基础.9第 6 条 现状概述.9第 7 条 现状评估.9第三章 目标定位.11第 8 条 目标定位.11第 9 条 发展规模.11第 10 条 规划指标.11第四章 总体格局.12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2第 11 条 构建“一主一次、一轴三片”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2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12第 12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12第 13 条 科学管控生态保护红线.13第 14 条 合理利用城镇开发边界.13第 15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3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5第 16 条 科学划定那务镇规划分区.15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8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18II第 17 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18第 18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9第 19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19第二节 森林资源.19第 20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19第 21 条 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20第 22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20第 23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1第 23、4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21第四节 矿产资源.22第 25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2第 26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22第 27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3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23第 28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3第 29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4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25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25第 30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25第 31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26第二节 土地使用.27第 32 条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27第 33 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8第 34 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4、9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30第 35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30III第 36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30第 37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31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31第 38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31第 39 条 社区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31第 40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33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35第 41 条 产业发展定位.35第 42 条 产业发展规划.35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36第 43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36第 44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37第 45 条 绿美乡村规划.37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38第 46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5、生态农业.38第 47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38第 48 条 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9第 49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39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40第 50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40第 51 条 历史文化活化利用.42第 52 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42第七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43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43第 53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43第 54 条 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43第 55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43IV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44第 56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44第 57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6、.45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46第 58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46第 59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46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48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48第 60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48第 61 条 打造镇区道路体系.48第 62 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48第 63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49第 64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49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50第 65 条 供水工程规划.50第 66 条 排水工程规划.50第 67 条 防洪排涝规划.51第 68 条 供电工程规划.51第 69 条 通信工程规划.52第 70 条 燃气工程规划.52第 77、1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53第 72 条 环卫工程规划.53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54第 73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54第 74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54第 75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55第 76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55V第 77 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56第 78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56第 79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57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58第 80 条 强化对规划编制指引.58第 81 条 村庄规划通则.58第 82 条 实施原则重点项目实施.63第 83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636前 言那务镇地处化州市北部,两市交汇处。东与高州市毗8、邻,南与合江镇接壤,西与平定镇相邻,北面为播扬镇、宝圩镇相连。那务镇是革命老区,是化州市农业大镇,化北重镇,素有“化州粮仓”之称,是全省闻名的蚕桑基地,曾获“广东省种桑养蚕技术创新专业镇”。镇内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有天然热矿泉、中型水库宝树水库、六皇岭、历史悠久的天子地遗址,泉、水、山的优势构成三位一体的观光旅游产业经济带。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9、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那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那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精神,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关于那务镇的指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结合那务镇现阶段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那务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合理保护与利用那务镇国土空间资源,实现乡村振兴,支10、撑那务镇高质量发展。第 2 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8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8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0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11、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11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2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3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4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5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6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7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8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第 3 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12、,远期至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4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那务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涉及那务社区、那务村、9金菊村、东门村、京堂村等。第 5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现状基础第 6 条 现状概述人口现状。全镇常住人口 6.45 万人;全镇户籍人口 10.16 万人,2.85 万户,城镇人口 3.23 万人,农村人口 6.92 万人;镇区常住人口 2.13 万人,全镇常住人口城镇化 33%。第 7 条 现状评估区位交通评估。省道 284 穿镇而13、过,是那务镇最主要的对外交通线,对外交通通行能力一般。土地利用评估。生态用地占比达 84%,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土地利用率较高,耕地后备资源短缺。产业评估。生态本底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良好;水稻种植、种桑养蚕、养殖业、园林果树种植等第一产业优势突出。有闻名省内外的天然热矿泉,旅游资源丰富,可开发性强,发展潜力高。公服和基础设施评估。医疗卫生、教育设施基本满足现有需求,但缺少污水处理厂、加油站、消防站,缺乏文化娱乐、体育、10社会福利设施。11第三章 目标定位第 8 条 目标定位温泉桑田,陵秀那务。第 9 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至 2035 年,镇域规划常住人口为 8.90 万,镇区常住人口 414、.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5%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 平方米以内。第 10 条 规划指标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那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指标,明确 36 个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6 个,预期性指标 30 个(见附表 1)。12第四章 总体格局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11 条 构建“一主一次、一轴三片”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积极发挥那务镇的县域重点镇职能,推动公共服务要素集聚,打造片区经济、交通、区域综合服15、务中心,构建镇域“一主一次、一轴三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主”:位于那务镇的镇区,是整个那务镇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一次”:位于镇域北部,以现状新时代农场及壶垌墟两部分联动发展。作为镇域北部的一个重要服务节点,为新时代农场职工、北部周边村庄提供公共配套服务。“一轴”:沿省道 284、罗江西侧,打造南北贯通两个服务区域的城乡融合发展轴。“三片”:城镇服务中心区(依托镇区功能,集多种综合服务于一体)、农业生产区(依托那务镇特色农业的优势,推动发展那务镇的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区。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第 12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16、护任务,到 2035年,全镇耕地保护目标为 2356.22 公顷(35343.35 亩);永久基13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305.64 公顷(34584.55 亩),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 13 条 科学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36.08 公顷,主要分布在西部长岭村、沙垌村、高红村,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4 条 合理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17、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年,那务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310.84 公顷,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5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紫线将那务冼太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入紫线范围。“紫线”范围内应按照紫线有关管理规定。2.蓝线14将流经镇区的罗江划入蓝线。其他要素在下层次规划中明确具体形态和边界后,再纳入蓝线进行管控。蓝线应按蓝线相关规定管理严格管控,在蓝线内不得进行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活动18、,包括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城镇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等建设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蓝线内土地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3.绿线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绿线。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4.黄线将镇区排水、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入黄线。黄线应严格按照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5.工业控制线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产业集聚,将化州市那务镇基础好、集中连片、重大产业项目、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划入工业控19、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应当做到规模总量占补平衡、用地质量提升、产业布局更合理,禁止非产业用途化、低效用地。6.历史文化保护线15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线,划定市县级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线共计 1 处。7.河湖管理线落实河湖管理线。主要涉及宝树水库、罗江、东江河、播扬河等。严格保障行洪通道空间,严禁违法占用,严禁从事对河道堤防管理保护不力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活动。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第 16 条 科学划定那务镇规划分区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20、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那务镇全域将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16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21、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22、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17矿产能源区是依据国家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藏区等范围划定的区域,具有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与矿产发展的重要及战略性作用。区域内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23、区土地复垦,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18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第 17 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1、优化水资源利用方式落实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保障用水安全。优化用水结构,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社会。至 2035 年,全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上级下达任务落实。2、改善水体生态功能强化流域水体保护力度。加快开展罗江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实现河湖水系全治理。严格地表水源保护区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划至 2035 年24、,全镇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3、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原则上用于水利工程、市政管线、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19和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占用水域进行补偿。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规划、水务、环境、交通、农业等多元复合需求,加强河湖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的规范化、生态修复的系统化和空间品质的精细化25、。第 18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化州市划定的化州宝树水库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 19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实施湿地资源的恢复和重建,完善湿地生态功能,适度开展湿地生态种养殖、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到 2035 年,全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数量和排放途径。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20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有序开展造林绿化,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扩绿提质。确保到 2035 年全域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26、任务。深入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聚焦绿美化州生态建设。强20化森林资源培育,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切实维护全镇的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供地政策,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转。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森林进城围城。通过森林城市建设这一有力引擎,持续推进城区绿化、城区道路绿化、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至 2035 年,全镇规划新增约106.12公顷的造林绿化空间。第 21 条 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林下27、经济,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人工繁育与利用的监督管理,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全域古树名木按照“一树一档”要求,逐步建立电子信息数据库,推动古树名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建设古树名木公园。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第 22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到 2035 年,全镇划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356.22 公顷(35343.35 亩)。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21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28、序恢复。第 23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点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确保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生产面积。加强对那务镇城乡建设等占用耕地的管控,确需占用的应按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增违挂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第 24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29、发利用及“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为耕地“占补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优先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现状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22补划,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30、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25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采矿权准入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和管理功能分区要求,符合采矿权区划设置;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并设置矿产资源生产安全距离。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泉水、地热开采等资源开采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第 26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合理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重点开采区等管理分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31、林地集中保护区等限制性要素划为禁止开采区。区内除确保不影响禁止开采区主体功能,并征求得到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地热、矿泉水矿产外,禁止新设其他矿种开发利用项目。区内已设立的其他矿种采矿权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退出方案,在保护采矿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23退出,并及时复垦复绿被破坏的土地。涉及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流域、水库等附近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将规划禁止开采区统一划定为限制勘查区。区内允许开展基础性农业地质、城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允许适度开展对环境影响小的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勘查过程中必32、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以避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不得新设其他矿种勘查,不得其他勘查主体进入。第 27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加快矿山改造转型升级,加强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新时代温泉、水明、蜈蚣塘等矿区合理开采和绿色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至 2035 年,全镇持证在采矿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33、理。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第 28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布局模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24面向减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促进低碳产业合理布局及“三高”产业有序退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第 29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有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助力“绿美那务”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蓄积量,不断提高森林汇碳能力。25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第 30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落34、实化州市“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建设要求,将那务镇建设成为综合型城镇,打造“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镇村体系结构。镇区:以那务镇镇区为中心,形成整个镇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休闲中心,是主要的人口集聚区及城镇化重点发展地区。中心村:包括那务村、金菊村、高坡村、长岭村、东门村、京堂村、高华村、壶垌村和泉埇村共 9 个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交通联系方便,是镇域内重点发展为周边区域服务的地区,强化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积极推进周边一般村向中心村集聚。一般村:包括低山村、高田村、那冰村、路涌村、增村村、新屋村、高红村、元山村、元洲村、沙垌村、石头咀村、水明35、村、竹子村、田心村、林坑村、大坑村、六村村、上琅村、大旺垌村、南子地村、章道村共 21 个行政村,主要完善村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基础设施,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6表表 6-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城镇等级城镇等级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镇区1那务村中心村9那务村、金菊村、高坡村、长岭村、东门村、京堂村、高华村、壶垌村、泉埇村一般村21低山村、高田村、那冰村、路涌村、增村村、新屋村、高红村、元山村、元洲村、沙垌村、石头咀村、水明村、竹子村、田心村、林坑村、大坑村、六村村、上琅村、大旺垌村、南子地村、章道村第 3136、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三种类型对那务镇域范围内的 30 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包括东门村、金菊村、京堂村、那务村、泉埇村共 5 个,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强化服务城镇发展、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能力,支持农业、工贸、商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推动城乡产业、人才、资源等要素双向流动,率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主要包括大坑村、大旺垌村、低山村、高红村、高华村、高坡村、壶垌村林坑村、六村村、路埇村、那冰村、南子地村、沙垌村、上埌村共 23 个37、,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促进人口与产业有序集聚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高田村、田心村共 2 个。统筹保护、利27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6-2 镇域村庄分类表镇域村庄分类表村庄分38、类村庄分类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集聚提升类23大坑村、大旺垌村、低山村、高红村、高华村、高坡村、壶垌村林坑村、六村村、路埇村、那冰村、南子地村、沙垌村、上埌村城郊融合类5东门村、金菊村、京堂村、那务村、泉埇村特色保护类2高田村、田心村第二节 土地使用第 32 条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结构,坚持制造业当家,落实“百千万工程”创建要求、绿美广东建设要求,提升产业用地占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绿地开敞空间。居住用地。结合房地产发展趋势和人口增长情况,合理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221.62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14.94%;规划村庄居住用地 715.20 公顷,39、占城乡建设用地48.20%。28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0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2.83%。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 43.3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2.93%。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以农产品为重点,促使工业用地成片连片集中。规划工业用地 25.19 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1.70%。规划仓储用地 1.0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0.07%。公用设施用地。结合产业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提升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17.34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1.1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完善公园绿地体系,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40、.3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0.56%。陆地水域 1262.44 公顷。其他土地 1.66 公顷。第 33 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规划居住用地 221.6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4.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99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75%;商业服务业用地 33.5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26%;工业用地 11.1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75%;城镇道路用地 25.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1.70%;公用设施用地 4.6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3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6.6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45%;留白用地 1.80 4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12%。29表表 6-3 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221.6214.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991.75商业服务业用地33.502.26工业用地11.150.75交通运输用地25.211.70公用设施用地4.630.3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620.45留白用地1.800.12第 34 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规划将村庄建设用地由规划基期年的 1355.30 公顷缩减到规划目标年的 1194.62 公顷,逐步提升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居住42、用地 711.31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59.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06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1.34%;商业服务业用地 3.59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30%;工业用地14.04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1.18%;仓储用地 1.01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08%;交通运输用地 35.73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2.99%;公用设施用地4.32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73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15%;留白用地 403.70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33.79%;特殊用地 3.13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2643、%。表表 6-4 村庄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村庄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711.3159.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061.34商业服务业用地3.590.30工业用地14.041.1830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仓储用地1.010.08交通运输用地35.732.99公用设施用地4.320.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730.15留白用地403.7033.79特殊用地3.130.26合计合计1194.62100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第 35 条 引导居44、住空间合理布局结合人口规模调控要求科学确定新增居住用地规模,老旧社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居住用地,有序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原住居民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各发展片区结合交通、就业岗位、公共服务配套集中的重点地区发展,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引导农村住房向城镇集中,突出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增加配套居住用地供应,满足生活服务需求。以提升宜居水平为目标,规划至 2035 年,镇域常住人口 8.90万,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 65 平方米以上。第 36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45、应体系。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围绕温泉度假区周边,重点布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31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305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保障户有所居。第 37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46、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拆旧建新、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38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规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第 39 条 社区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32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47、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表表 5-1 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2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4文化设施社区文48、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5体育健身设施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6公共空间社区公园、广场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上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8商业设施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按照行政村范围49、,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33表表 5-2 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小学、学前教育机构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1 处2医疗卫生设施村卫生站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350、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5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6公共空间乡村公园、广场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8商业设施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第 40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规划至 2035 51、年,镇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的 2.06%,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达到 4.73 平方米以上。1.教育设施教育设施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 千人学位数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域教育用地 0.34 平方公里,城镇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80座,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规划扩建 2 个小学。以达到“提升那务镇教育设施服务水平、推34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标准化建设。2.医疗设施医疗设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5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达到 0.04 平方公里,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 张,升级改造那务镇卫生院、时代农场医院,规划新建综合医院 1 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按照“一镇一院,一村一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及布局。优化医疗卫生体系优化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完善现有医疗卫生设施,通过扩建或增加建筑面积及床位提高医疗服务53、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3.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现状镇级文化设施原址升级改造,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 15分钟生活圈划分和社区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园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城镇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35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规划至 2035 年,新增 2 处文化设施,镇区人均文化用地面积不低于 0.5 平方米;镇区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 0.5 平方米。4.社会福利设施54、社会福利设施按照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安排配置用地,推动养老设施宜居便利性。规划至 2035 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 40 张。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用地,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级 3 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殡葬用地共 9.07 公顷。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第 41 条 产业发展定位依托田心番石榴专业村、新屋蚕桑专业村、高田百香果专业村、那冰优质稻专业村等打造那务温泉小镇、那冰优质稻基地。第 42 条 产业发展规划1.产业强镇、形成产业强镇、形成“一镇一主业一镇一主业”依托原有产业基础和特色产业,强化打造成每55、个镇一个主要产业的格局,营造“那务桑蚕”。2.乡村振兴,形成乡村振兴,形成“一村一特色一村一特色”依托那务镇 31 个村(社区),培育乡村振兴节点,包括温泉度假、美丽乡村、古村落、红色阵地、旅游驿站、农耕体验、36特色农庄、特色民宿等富民产业,促进共同富裕。3.打造特色生态打造特色生态“农业农业+旅游旅游”依托化北生态经济区“两江六峰”的罗江画廊,做好星谷银湾、泉涌温泉、知情岁月、宏安古渡,建设城郊乡村农业观光经济带,打造一条体验本土文化的滨水观光碧道。依托那务温泉、泉涌村、那务冼太庙、禾楼舞等,盘活历史文化遗存、红色文化阵地、特色村等,串珠成链,打造温泉稻香农文旅集群。依托温泉资源推进那务温56、泉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那务温泉小镇。发挥镇域温泉资源优势重点扶持泉埇度假区、六王岭景区等项目,结合镇内各农业布局,突出生态农旅特色,发展集温泉养生、运动养生、药膳养生等于一体的康体养生产业。通过产业多元发展推动片区价值的全面释放,联动打造持续共生的魅力领地。打造温泉农业观光基地,实现“小温泉大旅游”,积极争取将镇内各特色点纳入茂名市全域旅游发展体系中,打造精品旅游路线,擦亮那务生态农旅招牌。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第 43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高标准建设那务绿色生态休闲碧道。集聚江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城镇功能资源,打造一条富有化北文化、温泉休闲度假的游憩廊道,构建独立、安全、连续、体验好的罗57、江碧道。37第 44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那务镇自然环境良好,集休闲游憩、旅游观光、娱乐健身、科学考察等功能为一体。衔接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加强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全镇地方级湿地公园 1 处,即茂名化州宝树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规划至 2035 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12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规划至 2035 年,那务镇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面积 8.3558、 公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第 45 条 绿美乡村规划结合那务镇 30 条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38规划至 2035 年对全镇范围内的乡村重点关注“四旁”“五边”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计划苗木种植串线柳、木棉、化59、橘红、黄花风铃和桂花等 33978 株,村庄绿化面积 19.26公顷,绿化长度 182.651 公里。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第 46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以蚕桑种植为主,以推广农业科技为动力,引进优质特色新品种和高效种植技术,坚持“建基地、塑品牌”、因地制宜创建桑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效益型、立体化、生态型高效特色农业。重点抓好优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栽培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发展科技型农业,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密集区和海外市场,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性蚕桑品牌,培育建立若干个产品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销售规60、模大的龙头企业;着力发展与城镇发展相配套的现代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土壤分析和改良工作,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第 47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应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39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动态监测监管,稳定提高功能区的粮食产能。第 48 条 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全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以农民致富、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核心,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从61、传统农业大镇到现代农业强镇的转变。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结合现状百香果、无核砂糖桔等种植规模、蚕桑种植特色农业优势,成片布局,与生态用地结合,形成整体性的农业发展区域,进一步巩固发展种桑养蚕这一主导产业,积极推动桑园建设、桑种生产、质量检验、养育管理、蚕丝加工等相关配套产业,进一步延伸丝绸产业链。第 49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要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分区管制要求,不得突破各类底线62、,并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为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保障乡村现状建设用地的同时,保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重40点保障位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盘活现有土地存量盘活现有土63、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在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努力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并加以合理利用。要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梳理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其中对于工业城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留优质企业;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城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产业以清退为主。第八节 历史64、文化保护第 50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镇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对历史41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文物保护单位共 1 处,为那务冼太庙(茂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为文物的保护单位共 2 处,分别为陵罗县城址、黄四塘窑址。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保护,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边环境,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65、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那务镇现列入市级保护的古树名木共有 23 株,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控制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承传统文化,统筹策划文旅发展,通过农文旅融合,塑造那务镇历史文化品牌。同时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其他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66、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逐步纳入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42第 51 条 历史文化活化利用那务镇以温泉、水库、生态观光农业为主的旅游资源丰富,具备打造成综合旅游服务区的潜质。以新时代温泉为依托的度假旅游资源是全镇的旅游核心,而以宝树水库为依托的休闲旅游资源、以生态果园为依托的观光旅游资源、以铜陵县旧址和冼太庙为依托的文化旅游资源,旅游资源丰富广泛。那务温泉资源的储量丰富,水质优良,与休闲度假旅游资源具有良好的互补性,形成以温泉资源为核心,以水库、生态农业、文化资源为补充的旅游资源结构,可以开发成综合性的旅游休闲度假区,满足大都67、市以及周边城镇游客周末、假日旅游的需求。第 52 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文物等评定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精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责任划分以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机制,应对突发情况的历史文68、化资源保护、修缮。43第七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53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着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至 2035 年,生态修复目标不低于省里下发的管控指标任务。全面夯实国土安全生态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那务。第 54 条 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围69、绕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层次规划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要求,结合生态资源分布和生态修复潜力。第 55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明确整治修复的具体范围、工程项目和时序安排那务镇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大工程分别为:1、开展受损山体修复坚持分类实施、重点治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推44进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提升已恢复工矿用地生态功能,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黑臭水治理,严格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设管控,加强罗江周边河涌整治,控污、截污、治污协同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暴雨期黑臭河水溢流污染其他水源水质。整顿河涌管控区域内“散乱污”场70、所,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实现全镇水资源环境好转;针对河涌沿岸范围,结合本土植被特征,进行植树还草,建立沿岸生态廊道。3、完善森林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禁止采伐天然林,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抚育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湿地公园等林地空间布局,针对森林重点区域受损林地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林分改造,通过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区域保护,实现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71、第 56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45并重的理念,建设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的评定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的监控与管理。加快推进垦造水田。落实市、区下达任务指标,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增加有效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72、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第 57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建设挖潜。对镇区周边人居环境较差的旧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拆旧建新、拆旧复垦、指标流转,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聚集,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腾退生态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用地。针对生态环境控制46范围,制定明确腾退计划,优先73、腾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等限制建设区域的建设活动,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第 58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以挖潜节地为突破口,按照“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总体要求,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限制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第 59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1、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分区盘活为指导全镇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行为的合理组织、有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引导,依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规划将那务镇镇区的土地分期分区74、进行盘活利用。2、推进“批而未用”用地消化利用加强规划谋划,提升土地价值。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方式,强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精准化用地指标配置机制,精准保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分类梳理规则,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简化供地流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供应。通过督促开工、协议回收、47撤回用地批文等方式加强批后实施监管。3、产业用地更新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产业用地更新,推进产业用地集约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产业用地无害化再利用;鼓励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推进产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4、旧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旧工业区用地改造坚持统筹规划、75、明晰产权、利益共享、规范运作,以旧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旧工业区改造和升级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坚持集中成片改造、局部改造、沿街改建相结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城镇污染场地无害化再利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鼓励盘活低效用地,推进旧工业区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分类开展旧村改造,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保持城乡特色风貌。48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第 60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高速公路:规划深南高速,从镇区南部穿过,连接广西与高州市;规划化北高速,从镇区北部穿过76、,连接化州市城区与广西。干线公路:推动省道 S284 的升级改造,加强那务镇区与新时代农场及壶垌墟的联系,缩短镇区周边地区的交通距离。第 61 条 打造镇区道路体系省道 S284 规划为城镇交通性干道,即以省道 S284 疏解过境交通。由省道 S284 和县道 X654 等道路构成那务镇连接周边城镇的主干道,承担城乡间的客运交通联系,提供主要的公交服务。城镇内部次干道承担城镇内短距离通勤和公共交通服务并强调其交通汇集和出入能力。第 62 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衔接化州市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运输网络和“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77、的公共交通站场体系,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公交覆盖率,增加公交服务吸引力。同时引导和适应那务镇城乡空间形态的转变和重组,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适、更低碳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促进那务镇公共49交通与公众出行、城镇发展、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完善静态交通体系。那务镇内设 1 处公交车站,规划结合社区公园、空闲地等设置停车场,缓解城镇静态交通压力。第 63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结合“四好农村路”“单改双”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各村庄进行村道拓宽硬化改造,至 2035 年,全镇各村实现入户路硬底化。扩大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效率和质量;推进农村道路进一步向主要公共空78、间、产业空间等延伸,丰富农村道路功能定位带动农村道路沿线产业及旅游生态和特色公路文化发展。第 64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绿色、安全、方便、通畅”的原则,结合那务镇与产业功能布局的需求以及罗江沿岸的优势,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通过道路系统规划和设施配套,重点构建镇区核心慢行系统。明确交通性和休闲性两类慢行需求,交通性慢行需求结合道路和慢行走廊进行组织,休闲性慢行需求结合山水格局、文化遗迹、公园绿地等进行组织。通过慢行系统分区,逐步建成覆盖镇区、镇域的绿色廊道系统。引导非机动车交通,优化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联系。促进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接驳,引导非机动车短途出行。在非机79、动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推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50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第 65 条 供水工程规划结合供水规范和城乡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供水设施布局。统筹全镇域的供水管网链接,逐步完善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规划至 2035 年,那务镇全域预测用水量每日约为 5.0 万吨。那务镇的给水厂为宝树水厂(扩容提质),做好饮水源地宝树水库的保护防护工作。管控规则: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应参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加强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与三区三线的80、协同管控;落实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三废”排放量和排放措施须相关规范;鼓励采用节水和节能型工艺、设备、器具和产品,推动供水工程的技术进步和创新。第 66 条 排水工程规划通过截污、扩容、升级等措施建立安全、系统、环保、科学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体系,旧城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采用分流制。通过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51污染综合治理、水泥气同治。规划至 2035 年,预测污水处理量每日约为 4.00 万吨,镇域扩容提质现状那务镇水质净化厂,为那务镇水质净化厂,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81、,完善污水管网及污水管网扩网,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第 67 条 防洪排涝规划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可采用截流式合用制。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雨水调蓄,提高城镇地面雨水下渗,同时储蓄的雨水就地利用,进行绿化浇灌及公共冲洗等用途,或利用其作为水景观用水水源,进一步降低城镇供水的压力,实现城镇低碳节能的目标。第 68 条 供电工程规划按照县级空间规划落实那务镇电力网架,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电总量约 178000 万 kwh,那务镇保留现状 1 处 220kV那务站,规划新建 2 处 110kV 变电站82、,分别为 110kV 岭下站、110kV 宝圩南站。规划各级变电站数量不宜减少,如在城镇发展过程中,经论证后确需调整规划变电站数量及位置的,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镇域新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110kV 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52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规划新建的 110kV 及以上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重要风景旅游区;应该满足防洪、抗震要求。在城镇发展建设过程中,如确难满足上述架空电力廊道要求的,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83、可适当降低廊道宽度。表表 8-1 110500kV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线路电压等级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高压线走廊宽度(m)500kV60-75220kV30-40110kV15-30第 69 条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移动通信用户约 11.57 万卡号、宽带用户 3.56 万户、电信用户 15.35 万户,规划保留化州市邮政局那务支局。保留联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在镇区内的现有移动通信基站,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镇区信号覆盖率达 100%。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新增加的移动通信基站可在公园绿地等公用空间内增设,不单独84、供地,道路上的光(电)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不允许通讯电缆架空敷设,现状道路上的通信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第 70 条 燃气工程规划坚持绿色发展导向,预测镇域用气总量约 1200 万立方米,在镇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大力发展燃气,规划至 2035 年,53那务镇规划新建 2 处那务镇 LNG 瓶组站(近期新建 1 座、远期新建 1 座),通过 LNG 瓶组站的气化、调压、计量等装置将天然气通过镇域内部管网供给居民和工商业等用户,满足储气调峰和应急要求。第 71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各种管线应尽量埋在道路红线以内,不要乱穿空地,造成对其它设施修建的不利。管线应尽量避免过分集中85、在交通繁忙的干道下面埋设,以免施工或抢修时,开挖路面和影响城镇交通。各种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管线冲突时,要按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是没有修建的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管线让大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易弯曲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管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间距要满足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管线与地下人防通道要互相协调配合。第 72 条 环卫工程规划规划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量焚烧,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86、资源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规划至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80 吨/日;规划至542035 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98 吨/日。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规划布设 1 处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100 吨/日。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73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渗、滞、蓄、净、用、排”于一体的雨水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口袋87、公园、垂直绿化等公园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公园品质,提高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效率,缓解城镇内涝。第 74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镇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55第 75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根据G88、B183062015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那务镇域内按照七度进行设防。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基本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那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震灾时抗震指挥中心。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疏散半径 300500 米,人均疏散面积 24 平方米。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疏散通道,一些联接疏散场地的次干道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城镇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煤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镇的生命线系统,应切实加强防护,提高防震等级,按七度设防89、。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应提高抗震等级,按七度设防。第 76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构筑较完善的城镇防洪体系,堤围采用 5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城镇区排涝标准按 10 年一遇、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量 1 天排干进行设计,农作区按 3 天排干设计。将罗江等河流纳入河道管理范围,推进河湖堤防达标建设,推进城镇防洪防涝能力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6工程、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系列工程建设。在涝区完善排水系统,沿路修建排水管渠,沿山脚修建截洪沟,雨水排放口处建设电排站和涵闸,对开口堤进行堵口复堤,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涝电排”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城镇排涝能力。90、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完善水库的泄洪通道。第 77 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按照“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搭建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确定。规划至 2035 年,那务镇规划新建 1 座一级消防站,以及结合镇人民政府布设 1 座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协调城镇用地、基础设施、防灾设施、重大灾害源等各类承灾体的防灾建设,建设避灾场地,完善物资保障体系。第 78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做好城镇公共卫生事件风险91、评估,建设城镇应急防疫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预留交通、城镇基础设施等接入条件,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高城镇韧性,形成分级分层分流的城镇突发公共卫生救治网络。57第 79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结合那务镇人民政府设置人防临时指挥所,合理布局人防警报网点,镇区人防警报覆盖率要达到 100%。合理借助广场、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方式以公路输送为主,以就近疏散,就地掩蔽为主。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城镇疏散通道,链接疏散场地的次干路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58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 80 条 强化对规划编制指引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92、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茂名市、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城镇职能、指标分解等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工业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给予落实。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专项规划体系,在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镇特色等重点方面,应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项安排。第 81 条 93、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那务镇圩镇以外的乡村建设空间。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59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专栏 1 那务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一、总则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94、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3、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等非必要建设。6、村庄建设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60专栏 1 那务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户一宅95、”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96、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12、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61专栏 1 那务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13、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97、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62专栏 1 那务镇98、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境。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划为“四小园”,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99、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63第 82 条 实施原则重点项目实施充分衔接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那务镇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制定产业振兴、民生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土地整治等专项行动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时序。加强100、镇域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通过规模整合、整理、腾挪等方式,推动空间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积极争取并整合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各领域资金来源,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加强资金及土地要素对重点项目的支撑保障。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探索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第 83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各部门协同合作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城乡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跟踪监测各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重点评估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等方面对那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