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良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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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良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化州市良光镇人民政府I目录前言.I第一章 总则.2第 1 条 编制目的.2第 2 条 规划依据.2第 3 条 规划范围.4第 4 条 规划期限.4第 5 条 规划解释.4第二章 目标定位.5第 6 条 现状基础.5第 7 条 目标定位.5第 8 条 发展规模.5第 9 条 规划指标.6第三章 总体格局.7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7第 10 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7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8第 11 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8第 12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第 13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9第 14 条 其他2、控制线划定.9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1第 15 条 科学划定规划分区.11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3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13第 16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3II第 17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5第 18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15第二节 森林资源.15第 19 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15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16第 20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6第 21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17第四节 矿产资源.18第 22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8第 23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18第 24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9第五节 3、支撑碳达峰碳中和.20第 25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第 26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21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21第 27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21第 28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22第二节 土地使用.23第 29 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23第 30 条 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23第 31 条 优化村庄用地空间布局.24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24第 32 条 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24第 33 条 强化农村宅基地空间保障.24第 34 条 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25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5III第4、 35 条 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25第 36 条 优化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7第 37 条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8第 38 条 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8第 39 条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9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29第 40 条 产业发展定位.29第 41 条 产业空间格局.30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31第 42 条 镇域开敞空间.31第 43 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32第 44 条 绿美建设提升.32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32第 45 条 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32第 46 条 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33第 47 条 合理控制村庄5、建设.33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34第 48 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34第 49 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34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36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36第 50 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目标.36第 51 条 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36第 52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36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8第 53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38第 54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38IV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39第 55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39第 56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39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41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41第6、 57 条 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41第 58 条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41第 59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41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42第 60 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42第 61 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43第 62 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43第 63 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43第 64 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44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44第 65 条 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44第 66 条 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46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47第一节 规划传导.47第 67 条 规划编制传导路径.47第 68 条 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47第 69 条 村庄规划通7、则.47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50第 70 条 实施原则.50第 71 条 实施时序.51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51第 72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51V第 73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51第 74 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52I前言化州市良光镇位于化州市西南部,东邻杨梅镇,南接吴川市塘缀镇,西连笪桥镇、廉江市良垌镇,北靠河西街道、石湾街道,与下郭街道相连。全镇地形狭长,属丘陵地带。良光镇处于湛江、茂名两市发展轴上的中心位置,融入湛江、茂名两市半小时生活圈,国道 G207、沈海高速(茂湛段)、黎湛铁路(河茂段)和汕湛高速公路贯穿境内,毗邻深茂高速铁路、洛湛铁路、湛江吴川国8、际机场。近年来该镇发展区位优势,打造集临空、铁路、公路于一体的立体综合物流基地。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良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良光镇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9、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 号),对化州市良光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镇国土空间资源,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提供空间支撑,推动良光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良光镇域范围内国土空10、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6.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7.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11、012 年)8.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10.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 号)12.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3.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4.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5.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12、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416.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 3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参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以行政区域界线为范围进行编制。本规划对未纳入化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范围的飞地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提出规划指引。镇区规划范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涉及良光社区、庙咀村、塘贡村、良光村。第 4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5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化州市良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文本13、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5第二章 目标定位第 6 条 现状基础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良光镇 2020 年常住人口为 5.66 万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 0.09 万人。良光镇 2020 年户籍人口 8.3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06 万人。根据化州市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耕地面积 3426.52 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1527.17 公顷。第 7 条 目标定位依据上位规划、区域发展趋势、自身发展条件,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紧紧依托茂名临空经济区的辐射作用,谋划全镇产业布局,与茂名临空经济区在产业、交通等方面联动发展,将良光镇总体发展定位为:14、临空经济融合发展示范镇,湖光山色文旅特色镇、精品农业种植专业镇。第 8 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全镇常住人口规模为 5.8 万人,镇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2.32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0%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 平方米以内。6第 9 条 规划指标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良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指标,明确 36 个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7 个,预期性指标 29 个(见附表 1)。7第三章15、 总体格局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10 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国土空间开发战略与目标为导向,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茂名市、化州市空间发展战略,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明确生态、农业、历史文化保护等保护类要素的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整体布局,优化良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一核一轴七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核”为良光镇综合服务中心;“一轴”为乡镇经济发展轴;“七区”为北部生态农业种植区、城镇综合发展区、南部生态农业种植区、大华水库水源保护区、横江水库生态景观区、龙湾水库生态景观区和南部临空经济发展区。充分发挥各区16、域优势特长,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形成各展所长、协同共进的发展局面,推动良光镇实现均衡协调发展、全方位充分发展。一核:即良光镇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提升镇中心区服务功能,强化镇区对镇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行政办公、商业商务及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镇中心。一轴:即乡镇经济发展轴,依托国道 G207,通过提升沿线风貌,优化用地布局,带动沿线商业商贸、居住生活等功能综合提质发展,8形成连城带村的乡镇经济发展轴。七区:即北部生态农业区,国道 G207 以北,依托现有的自然地理条件,形成以生态保护、农田种植为主的区域;城镇综合发展区,依托国道 G207,带动沿线两侧镇区及村庄的人口的集聚和经济17、的发展,形成以交通联系、商业服务、居住、行政办公等功能为主的区域;南部生态农业种植区,依托现有的生态农业基础及优质的灌溉条件,形成以生态保护、农田种植为主的区域;大华水库水源保护区,根据现有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形成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为主的区域;横江水库生态景观区,依托优质的水库生态资源,形成以生态保护和适度休闲旅游为主的区域;龙湾水库生态景观区,依托优质的水库生态资源,形成以生态保护和适度休闲旅游为主的区域;南部临空经济发展区:依托茂名临空经济区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良光镇临空经济产业。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第 11 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18、2035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3355.45公顷(50331.78亩),占镇域土地总面积33.0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181.77 公顷(47726.49 亩),占镇域土地总面积 31.3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9第 12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维护化州市生态安全,至 2035 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6.85 公顷,占镇域土地总面积 0.76%,主要是分布在长安村、龙秀村的茂名化州大哗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3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19、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 年,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198.43 公顷,占镇域土地总面积 1.95%,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4 条 其他控制线划定1、城市黄线将给水厂、污水处理厂、汽车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划入黄线范围,按照城市黄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在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迁20、移、拆除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102、城市绿线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城市绿线,划定面积 1.51 公顷。城市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3、工业用地控制线指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依照规定程序划定的,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包括基础好、集中连片、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园区用地;重大产业项目、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其他需要划定的工业用地。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产业集聚,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共 37.21 公顷。良光镇不涉及城市紫线和城市蓝线。4、河湖管理范围严21、格保障行洪通道空间,严禁违法占用,严禁从事对河道堤防管理保护不力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活动。加强河长制落实,注重以保护河道生态为主,不侵占河道、不形成新的河湖“四乱”(即乱占、乱建、乱堆乱采)问题;河道行洪区内不建议建设阻水建筑物,不得压缩河道行洪断面,不得抬高河滩地地面高程建设公园等休闲设施,不得破坏水利基础设施等11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第 15 条 科学划定规划分区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镇域将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22、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23、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12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24、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区是依据国家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藏区等范围划定的区域,具有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与矿产发展的重要及战略性作用。区域内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13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与25、湿地第 16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优化水资源利用方式落实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保障用水安全。优化用水结构,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城镇。至 2035 年,全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上级下达任务落实。保护本地河漫滩湿地,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培育本地湿地植物,发挥湿地水源涵养功能,有条件地区可建设湿地公园;改造周边坑塘,增强湿地净化水质的能力,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加快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以塘缀河、石湾河、板桥河为骨干网,以河流支渠、水库干渠为支网,以水库、湖泊及湿地等为生态节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26、蓄泄兼筹、引排得当、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水流通畅、调控自如的绿色生态水网。2、改善水体生态功能强化流域水体保护力度。加快开展塘缀河、石湾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实现河湖水系全面治理。严格地表水源保护区管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划至 2035 年,全镇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143、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原则上用于水利工程、市政管线、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27、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和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占用水域进行补偿。涉河、穿河、跨河等工程实施前应提前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按要求做好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报批手续,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堤防安全鉴定、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手续。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规划、水务、环境、交通、农业等多元复合需求,加强河湖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的规范化、生态修复的系统化和空间品质的精细化。合理利用横江水库、龙湾水库及周边的空间资源开展教育、旅游等活动。加强岸线空间管控,落实河湖岸线功能分区划定成果28、,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河势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改善生态无关的项目;岸线保留区在规划期内,除国家与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项目外应维持现状;岸线控制利用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在不影响防洪、航运安全、河势稳定、水生态环境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后,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加15强河湖自然岸线的生态修复和改造,保持河湖水系自然格局,至规划目标年末,需完成上级下达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任务。第 17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化州大华水库水源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 18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强化29、湿地保护管理,实施湿地资源的恢复和重建,完善湿地生态功能,适度开展湿地生态种植养殖、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到 2035 年,全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数量和排放途径。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19 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1、划定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划定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为主的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镇域内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维护林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持续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严格森林30、资源转用管理,不得随意征用、占用森林资源或变更用途;因重大工程建设占16用、自然灾害损毁等不可抗力必须进行用途转变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实现林地占补平衡。强化森林资源培育,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切实维护全镇的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供地政策,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转。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森林进城围城。通过森林城市建设这一有力引擎,持续推进城区绿化、城区道路绿化、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至 2035 年,积极配合化州市完成省市下达林地保有量目标任务。2、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31、,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保障城镇扩容和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加速培育森林游憩、森林体验等第三产业,挖掘城镇森林生态休闲功能和文化价值,积极开展森林科普、生态旅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加强道路林网、农田林网、水系林网提质改造,推动森林乡村建设。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第 20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重点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确保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生产面积。17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32、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情形外,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导致耕地减少的,均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用地审批,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切实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规范有序实施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科学合理安排造林绿化任务,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规模。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坚决防止未批先建、造林绿化随意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占用耕地等行为。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33、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第 21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主要分布在雅道村、沙田尾村、米山村、东岸村、东岸村等村,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优先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现状稳定耕地划入永久18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分布在沙田尾村、东埇村、斋塘坡村等村,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34、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22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规划设立 2 处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采矿权准入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和管理功能分区要求,符合采矿权区划设置;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并设置矿产资源生产安全距离。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严格执35、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泉水、地热开采等资源开采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第 23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合理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重点开采区等管理分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等限制性要素划为禁止开采区。区内除确保不影响禁19止开采区主体功能,并征求得到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地热、矿泉水矿产外,禁止新设其他矿种开发利用项目。区内已设立的其他矿种采矿权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退出方案,在保护采矿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复垦复绿被破坏的土地。涉及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流域、36、水库等附近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将规划禁止开采区统一划定为限制勘查区。区内允许开展基础性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允许适度开展对环境影响小的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勘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以避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不得新设其他矿种勘查,不得其他勘查主体进入。第 24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加快矿山改造转型升级,加强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良光镇白云母矿的合理开采和绿色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37、。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至 2035 年,全镇持证在采矿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20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第 25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布局模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面向减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促进低碳产业合理布局及“三高”产业有序退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第 26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38、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大径林,谋划建设一批药用林,经济果林等经济林基地;推进残次林改造提升,规模化整合生态资源。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21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第 27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为加快城镇发展,提高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规划构建“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结构的镇村体系。镇区:共 1 个,良光社区和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塘贡村的部分区域,作为镇核心建设区域,强化其作为镇域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地位,加强与外界联系的交通枢纽建设,带动全镇经济的发展。中心村:共 6 39、个,包括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长安村、东岸村、出拔村,依托其区位优势与交通优势、工农业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服务设施配建水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一般村:共 11 个,包括雅道村、大山村、茅山村、沙田尾村、龙秀村、米山村、旺财塘村、木贤村、斋塘坡村、塘贡村、东埇村,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2表表 5-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城镇等级城镇等级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镇区1良光社区和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塘贡村部分中心村6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长安村、东岸村、出拔村一般村11雅道村、大山村、茅山村、沙田尾40、村、龙秀村、米山村、旺财塘村、木贤村、斋塘坡村、塘贡村、东埇村第 28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根据良光镇各个村庄的区位与发展条件、特色资源禀赋,结合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全镇按村分为 5 个城郊融合类村、4 个集聚提升类村、8 个一般发展类村。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包括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旺财塘村、塘贡村,重点引导城乡产业融合、公服设施与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景观风貌协调管控。集聚提升类村庄包括出拔村、茅山村、东岸村、长安村,重点以提升农业产业规模和效益为指引,合理增加产业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比例,提升村庄集体经济收入,农村现代化程度与公共服务水平。一般发展类村庄主要41、为远离城镇发展区的村庄,包括雅道村、大山村、东埇村、沙田尾村、龙秀村、米山村、木贤村、斋塘坡村,重点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内公共卫生环境。23表表 5-2 镇域村庄分类表镇域村庄分类表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城郊融合类5良光村、庙咀村、豺岭村、旺财塘村、塘贡村集聚提升类4出拔村、茅山村、东岸村、长安村一般发展类8雅道村、大山村、东埇村、沙田尾村、龙秀村、米山村、木贤村、斋塘坡村第二节 土地使用第 29 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镇域国土空间格局,维育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乡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高效盘42、活存量用地,精准配置增量用地,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益不断优化。在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镇区和中心村集聚,基本做到与人口与用地相匹配。引导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往公共设施、商业民宿、公园绿地等投放。第 30 条 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在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指引下,细化镇区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落实土地供给侧改革,增量建设空间以及盘活的存量用地优先保障“十四五”时期新业态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逐步补齐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镇区存量空间。24第 31 条 优化村庄用地空间布局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村庄内存量未建设空间应43、优先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其中,集中连片可建设地块、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拆旧区、村内道路以及房前屋后空地等未建设空间应就地盘活使用。村庄内存量未建设空间腾挪异地使用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引导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盘活空置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逐步降低村庄建设用地中留白用地比例。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第 32 条 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合理布局居住用地,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重点在公共服务中心、规划交通站点、临空经济区,以及中小学等区域周边增加44、居住空间供应,促进就业空间与居住空间紧密融合。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良光镇区布局,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设置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到 2035 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 40 平方米。第 33 条 强化农村宅基地空间保障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25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第 34 条 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村民住宅选址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且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涉及永久45、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与现状农村居民点相邻成片、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湖管理范围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允许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符合上述情形的新增村民住宅用地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35 条 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镇区村/组”两个生活圈层级,并以生活圈为单元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高效解决良光镇人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形成便捷、舒适的社区生活圈网络,推动普惠型和品质型两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镇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良光镇区打造便民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46、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便民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 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26乡村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按照村范围,以中心村为核心打造 30分钟便民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村庄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表表 5-3 镇区级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镇区级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序号序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47、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2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4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5体育健身设施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6公共空间社区公园、广场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上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48、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8商业设施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27表表 5-4 社区级(居委会社区级(居委会/自然村)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自然村)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序号序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小学、学前教育机构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 1 处2医疗卫生设施村卫生站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49、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5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6公共空间乡村公园、广场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8商业设施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第 36 条 优化教育设50、施配置与空间布局推进良光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按服务半径和人口,高标准布局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教学环境,完善镇中心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的优质学前教育服务。完善乡村地区学前教育设施的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推动良光镇义务教育服务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建立匹配人口特征的义务教育需求预警机制,新建、改扩建学校的项目优先纳入规划28规模,保障现有中小学校扩建学校用地需求,补足现状学位缺口,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 座,小学千51、人学位数不低于 80 座。第 37 条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落实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镇、村两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构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至 2035 年,保留现有各村卫生站,提升镇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 1.2 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不少于 70 张。第 38 条 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为重点,规划建立“镇级文化设施村级(社区级)文化设施”两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全面推进镇区文化站提档升级,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2、的效能提升。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0.5 平方米。加快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实现镇区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将全民健身设施向村延伸,建设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健身设施网络。合理利用社区公园、街角公园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圩镇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29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第 39 条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规划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圩镇社区家庭”三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多层次、多样53、化养老服务需求。规划至 2035 年,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3.47 平方米。规划至 2035 年,规划改扩建现有敬老院,满足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45 张,实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镇级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规划新建良光田仔埇大岭生态墓园。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第 40 条 产业发展定位加快良光镇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的升级。第一产业以特色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为主;第二产业紧紧依托茂名临空经济区的辐射作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园区发展的配套产业;第三产业主要依托龙湾湖水库、横江水库、大华水库等生态景观54、及“南粤古道 橘香万里”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带建设契机,充分挖掘良光镇的湖光山色及白鹭湖“绿色”等生态资源优势,融合化廉抗日武装起义“红色”文化,加快发展文旅产业。30促进现代农业增效。依托资源优势,不断调整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南药、优质水稻种植,建立甘蔗、丝苗米、黄瓜、萝卜、菜头苗等农业示范性基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行土地合作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村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建材、农产品精品加工等,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全面聚焦项目建设,开足马力加快推进茂名临空经济区等在建项目。第 41 条 产业空间格局南部机场连接线的发展。借助临空经济圈的辐射,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原有产业的优化和升级,55、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发挥毗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及茂名临空经济区等地理优势,促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带的落地,起到“筑巢引凤”带动招商引资的作用,并向周边村庄辐射,全方位深度开发各类乡村旅游产业,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大发展。中部城镇开发区及国道 G207 段的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合理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围绕横江水库发展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旅游观光度假娱乐等项目。北部国道 G325 段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56、业,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在甘蔗、萝31卜、丝苗米等“一村一品”的基础上探索“多业并举”的发展模式,实现增值增效。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第 42 条 镇域开敞空间(1)建设镇村公园体系践行公园城市理念,规划构建镇中心公园、社区(村级)公园、邻里小游园三级城乡公园体系。到 2035 年,全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提高至 85%。推动良光圩休闲公园生态建设,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若干社区公园,适度与文体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丰富社区公园活动57、,提升社区公园吸引力;结合 5 分钟邻里生活圈,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灵活布局邻里公园,满足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需求,着力完善公园绿地系统。(2)打造城乡休闲游憩网络绿道网。落实化州市区域绿道,完善良光镇区和村级绿道两级绿道系统建设,完善自行车道、步行道、驿站及标识系统等设施。重点完善中心村与镇区连接的绿道链接,重点推进圩镇绿道建设,融入“景观、生态、人文、畅通”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态绿道。碧道网。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特色村落资源,探索打造一批水清岸绿,兼具生态、文化、经济、休闲功能于32一体的碧道网络。第 43 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规划至 2035 年,良光58、镇域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面积 0.64 公顷,占比城镇建设用地的 0.2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镇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1.5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第 44 条 绿美建设提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绿美建设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主要种植铁冬青59、香樟、桂花、宫粉紫荆、银杏、黄花风铃、小叶榄仁、化橘红等。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第 45 条 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夯实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万亩果蔬产业等重点农业平台建设的国土空间资源保障,重点推进甘蔗、荔枝种植,加快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示范基地,结合园区农业生产主导功能实施差异化用途管制33措施。引导种植业用地集中连片布局,严格限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园地和林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同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因地制宜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地块,发展现代农业,保障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第 46 条 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大力盘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建设应优60、先利用现有低效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将可腾挪的乡村建设用地规模预留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并在下层级的乡村规划中予以落实用地布局。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第 47 条 合理控制村庄建设从规划层面来看,需要充分考虑村庄的自然环境、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特色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如居住、农业生产、公共服务等区域。在土地利用方面,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规,合理分配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防止过度开发和浪费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避61、免过度追求高标准而造成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要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必要的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建筑风格和布局也应有所控制,尊重当地的传统建筑特色,同时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34对于村庄的产业发展,要结合当地优势资源,发展适宜的特色产业,避免盲目跟风和无序竞争。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第 48 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整合全镇历史文化资源要素,加强对未定级文物庞相公祠和七白堂的保护和利用。落实已公布划定的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或保护规划;未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执行临时保护范围,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62、范围界线从文物本体边界外扩 5 米,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范围从最外侧有遗迹现象点以外外扩 30 米。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第 49 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对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通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进行管控,对无矢量信息文物,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并由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线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之间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统筹纳入国土63、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并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3536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50 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着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至 2035 年,生态修复目标不低于省里下发的管控指标任务。全面夯实国土安全生态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良光。第 51 条 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64、性,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围绕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层次规划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要求,结合生态资源分布和生态修复潜力,确定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第 52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明确整治修复的具体范围、工程项目和时序安排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大工程。1、开展受损山体修复37坚持分类实施、重点治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提升已恢复工矿用地生态功能,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黑臭水治理,严格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设管控,加强塘缀河、石湾河、板桥河河涌整治,控污、截污、治污协同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暴雨65、期黑臭河水溢流污染其他水源水质。整顿河涌管控区域内“散乱污”场所,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实现全镇水资源环境好转;针对河涌沿岸范围,结合本土植被特征,进行植树还草,建立沿岸生态廊道。3、完善森林生态修复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禁止采伐天然林,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抚育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湿地公园等林地空间布局,针对茂名化州大哗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等重点区域受损林地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林分改造,通过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区域保护,实现以自然66、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38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 53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并重的理念,建设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的评定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的监控与管理。加快推进垦造水田。落实化州市下达任务指标,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增加67、有效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第 54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建设挖潜。对镇区周边人居环境较差的旧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拆旧建新、拆旧复垦、指标流转,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聚集,39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完善农村68、基础设施。优先腾退生态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用地。针对生态环境控制范围,制定明确腾退计划,优先腾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限制建设区域的建设活动,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第 55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以挖潜节地为突破口,按照“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总体要求,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限制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第 56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1、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分区盘活为指导全镇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行为的合理组织、有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城市更新与存量69、用地盘活引导,依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规划将中心镇区的土地分期分区进行盘活利用。2、推进“批而未用”用地消化利用加强规划谋划,提升土地价值。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方式,强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精准化用地指标配置机制,精准保40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分类梳理规则,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简化供地流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供应。通过督促开工、协议回收、撤回用地批文等方式加强批后实施监管。3、产业用地更新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产业用地更新,推进产业用地集约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产业用地无害化再利用;鼓励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推进70、产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4、老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老工业区用地改造坚持统筹规划、明晰产权、利益共享、规范运作,以老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老工业区改造和升级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坚持集中成片改造、局部改造、沿街改建相结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城镇污染场地无害化再利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鼓励盘活低效用地,推进老工业区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分类开展旧村改造,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保持城乡特色风貌。41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第 57 条 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过71、境交通有沈海高速及汕湛高速,穿越镇域南侧;国道 G325 改线及国道 G207 改线经过镇域北部。镇域主要通过现状国道 G207 作为对外交通主要干道,县道 X645 作为对外交通次干道,通过国道、县道加强对外联系,促进区域资源流通,加快镇域协调发展。规划新建茂名临空经济区杨梅产业园至国道 G207 连接线(杨良大道)及新建横江水库至龙湾水库公路,连接杨梅及良光,提升整个区域的交通便捷性,带动沿线地区的发展。第 58 条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优化良光镇镇域内部干线路网系统,打通断头路,加密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次干道布局,提升次级道路网密度,促进镇区内部系统循环,对镇区内部次干道进行优72、化提升。优化道路断面,充分考虑车行、自行车、行人的关系,做好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保障各系统协调发展。第 59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促进城乡道路一体化,加强农村道路与城镇道路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交通的顺畅对接;加快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把农村路网建设与4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农村道路强度、宽度和通达的深度,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加强道路安全的管理强化安全设施建设,在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增设更完善的安全设施。畅通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增强道路通行能力,优化群众交通出行环境。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第 60 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构建高效的水资源保障体系73、,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保障供水安全。规划铺设城区至镇区供水管网,镇区以塘岗岭水厂为主要饮用水水源。村庄以大华水库为主要饮用水水源。完善镇区供水管网系统,供水建设水平与城镇经济发展相适应,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规划对良光镇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0m/d。根据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与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到 202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65%以上;规划到 2035 年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推进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提升管网74、覆盖率和收集水平。镇区实现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纳管或就地处理模式,实现农43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镇域雨水系统与河道排涝系统作为整体,完善雨水排水系统布局。为有效提高污水处理率,规划建议对良光镇水质净化厂进行扩容提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第 61 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建设智能电网,预留足够的站址空间及输配电线路廊道,保护线路安全,落实 110kv 及以上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加强区域互联,提高电网可靠性。推进能源生产,支持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促进电网绿色低碳发展。增强驾驭复杂电网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促进电力系统高效协75、同运行。保留现状 110kv 良光站,对供电能力较弱的变电站改造升级,着力保障镇域的用电需求。第 62 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导向,近期规划新建一座良光镇 LNG 瓶组站、东岸1 号门站及东岸 2 号门站,为镇域燃气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气源,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生态环保,落实过境燃气高压管道建设,实现区域内外天然气供应系统的互联互通。在大环网内加局部小环网,环支相结合,强化燃气管网韧性,满足用户增长用量及压力需求,保证供气安全。第 63 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44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控制镇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76、加强建筑垃圾安全处置和回收利用,完善渣土和剩余污泥的安全处置。规划保留一处垃圾转运站,至 2035 年,良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规划实现“一镇一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规划新建 1 座垃圾转运站,打造成具有压缩打包、分选分类、破碎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第 64 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落实高速泛在、集成互联、生态完善、应用丰富、安全高效的全光网络供给体系建设,完善良光镇通信系统布局,保障通信容量可支撑良光镇发展需求。打造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系统布局 5G、千兆光网、人工智能等新型网络和智能设施。落实通信管道的共77、建共享,减少公共资源浪费。加强设施运营维护,保障通信系统安全可靠。到 2035年,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65 条 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1)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落实“固防挡截、蓄滞通排”防洪排涝新格局。坚持安全、实用原则,遵循蓄泄兼筹,充分发挥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作用、提高镇域整45体防洪排涝能力。构筑较完善的城镇防洪体系,堤围采用 5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镇区排洪渠以 5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设防,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量 1 天排千进行设计,农作区按 3 天排干设计。推进河湖堤防达标建设,推进城镇防洪防涝能力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78、险加固工程、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系列工程建设。在涝区完善排水系统,沿路修建排水管渠,雨水排放口处建设电排站和涵闸,对开口堤进行堵口复堤,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涝电排”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城镇排涝能力。(2)提高防震抗震能力良光镇域内建筑物按地震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g,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主要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3)健全地质灾79、害防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根据本地情况建立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预报预警工作。边坡防治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及兼顾景观的原则,可采取边坡坡面防护、46落石防护、边坡支挡等措施进行。(4)提高台风防御能力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传播机制,推进各部门预警信息对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升全社会快速应急能力。依法保护气象台站、气象探测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工作顺利实施。第 66 条 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1)完善消防安全设施80、建设按照“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并按照一级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规划建设乡村微型消防站,配备完善的村级消防队,消防救援 5 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 100%。(2)提高人防保障水平按照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标准,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提升民防应对能力。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等场地及地下空间,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以镇域快速路、主干道为主通道,控制疏散救援通道两侧建设,保障有限宽度不低于 15 米。47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81、第一节 规划传导第 67 条 规划编制传导路径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规划指标、管控底线、空间布局、要素配置等要求。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服从本规划,落实规划分解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等指标与空间位置,实现规划有效传导。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要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由镇级实施通则管控,实现镇域空间规划管理的全覆盖。第 68 条 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科学划定详82、细规划单元,合理确定主导功能、容积率、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城镇形态与风貌等控制要求,强化对城镇空间的管控引导。对于未进入详细单元,但有建设需求的城镇开发边界区域,可参照地块开发细则深度编制单个地块的详细规划。第 69 条 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建设空间。48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乡村83、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一、总则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3、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84、产业项目等非必要建设。6、村庄建设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49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85、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12、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13、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86、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50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87、,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境。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划为“四小园”,村88、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第 70 条 实施原则规划实施以分期推进、分类实施、底线管控、保护开发利用系统结合为原则。51第 7189、 条 实施时序1、近期近期为 2021202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积极改善镇域和镇区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公建配套设施,大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以达到便捷镇域服务、改善镇区人居条件、培育特色经济的目标。2、远期远期为 2026203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落实本规划的各项规划安排,开展全面建设,实现总体发展目标。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第 72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及时发现乡镇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性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提升城镇治理水平。第 73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进行各类自然资源评价和各类体检评估。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实施监督机制。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利用指标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规划指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城镇发展态势、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同步更新到数字化规划管理。52第 74 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各部门共同协作,对各项指标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部门需负责的指标数据,并对所负责的评估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更新,配合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