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新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307363
2026-01-28
56页
876.88KB
1、 化州市新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化州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I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总则.2 第 1 条 编制目的.2 第 2 条 规划依据.2 第 3 条 规划范围.4 第 4 条 规划期限.4 第 5 条 规划解释.4 第二章 目标定位.5 第 6 条 现状基础.5 第 7 条 目标定位.5 第 8 条 发展规模.5 第 9 条 规划指标落实.5 第三章 总体格局.7 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7 第 10 条 构建“一主一副、两轴四区”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7 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8 第 11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8 第 12 条 科学划定生态2、保护红线.8 第 13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 第 14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8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9 第 15 条 科学划定新安镇规划分区.9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2 第 16 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12 第 17 条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13 第 18 条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13 II 第 19 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14 第 20 条 引导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布局.15 第 21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15 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16 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16 第 22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16 第 23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3、展建设.17 第二节 土地使用.18 第 24 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18 第 25 条 优化城镇用地布局.18 第 26 条 优化村庄用地布局.19 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19 第 27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19 第 28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 第 29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20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1 第 30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21 第 31 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21 第 32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23 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25 第 33 条 产业发展定位.25 第 34 条 产业发展规划.25 第 35 条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26 第六4、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27 第 36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27 第 37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27 第 38 条 绿美乡村建设.27 III 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28 第 39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28 第 40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28 第 41 条 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29 第 42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29 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30 第 43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30 第 44 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32 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34 第 45 条 修复整治目标与重点.34 第 46 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点工程.5、34 第 47 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36 第 48 条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37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38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38 第 49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38 第 50 条 打造镇区道路体系.38 第 51 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38 第 52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39 第 53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39 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40 第 54 条 供水工程规划.40 第 55 条 排水工程规划.40 第 56 条 防洪排涝规划.41 第 57 条 供电工程规划.41 第 58 条 保障全域通信网络顺畅.42 第 59 条 燃气工程规6、划.43 IV 第 60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43 第 61 条 环卫工程规划.44 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44 第 62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44 第 63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45 第 64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45 第 65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46 第 66 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46 第 67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46 第 68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47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48 第一节 规划传导.48 第 69 条 规划编制传导路径.48 第 70 条 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48 第 71 条 村庄规划编制指引.48 第二节 实施计划.7、49 第 72 条 近期行动计划.49 第 73 条 重大项目保障.49 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50 第 74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50 第 75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50 第 76 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50 1 前 言 新安镇位于化州市西南部,东邻石湾街道,南连良光镇,西南与廉江市良垌镇、石城街道相邻,西接廉江市河唇镇及鹤地水库,北与中垌镇接壤。东距距离化州市区约 26 千米,距茂名市区约 58 千米,南距港口城市湛江市约 62 千米,吴川高铁站约 50 千米、湛江吴川机场约38 千米,西距廉江市区约 20 千米。汕湛高速从南沿经过,国道 G325纵横贯穿全境。8、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新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新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9、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 号),对化州市新安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镇国土空间资源,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提供空间支撑,推动新安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新安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10、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 3 见(中发201918 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8广东省土地管11、理条例(2022 年)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0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11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2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3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4 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5.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6 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7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 18其他相12、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第3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新安镇行政辖管的 15 个村委会。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涉及波罗垌村、红光村、北新安村、山西村;规划面积约 1001 公顷。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5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5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6条 现状基础 新安镇地处低丘区,地势为中部高,南北低。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藏产为高岭土,自然白13、度高,开采条件好,质地优良。根据化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0 年新安镇全镇常住人口 4.72 万人,户籍人口 6.85 万人,镇区常住人口 1.65 万人。根据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新安镇耕地约 2353 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约 1577 公顷;陆地水域约 1354 公顷。第7条 目标定位 粤西特色水果专业镇。第8条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全镇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 4.81 万人以内,镇区常住人口 2.16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5%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3平方米。第9条 规划指标落实 构建安全繁荣、和谐14、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新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 6 品质”三大指标,明确 28 个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6 个,预期性指标 22 个。7 第三章 总体格局 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10条 构建“一主一副、两轴四区”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贯彻落实化州市的“一主一副一平台,一廊三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积极发挥新安镇地处化州市经济发展主轴上的优势,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明确生态、农业、历史文化保护等保护类要素的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整体15、布局,形成镇域“一主一副、两轴四区”“一主一副、两轴四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主”:以镇区集多种综合服务一体的综合型服务中心。“一副”:以钱石社区为载体的城镇副中心,承担新安镇北部公共服务功能。“两轴”:沿国道 G325、省道 S543 分别打造城镇集聚发展主副轴。“四区”:依托镇区功能,集多种综合服务于一体形成的城镇发展城镇发展中心中心区区;依托新安镇特色农业的优势形成的现代农业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推动新安镇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由茂名化州中火嶂森林自然公园和茂名化州平田湿地自然公园组成的自然生态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依托新安工业园形成的现代轻工业发展区现代轻工业发展区,推动新安镇16、的现代轻工业发展。8 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 第11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35 年,新安镇耕地保有量约 2341 公顷(约 3.5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 2263 公顷(3.40 万亩)。第12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至 2035年,新安镇生态保护红线约 842 公顷。新安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13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本次规划深化落实17、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 年,新安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09 公顷,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14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 1.城市紫线 将曲径封诰楼、琉璃井等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紫线管理。“紫线”范 9 围内应按照紫线有关管理规定。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紫线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城市蓝线 将镇区主干性河流,水库,湿地等划入蓝线。按照蓝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18、和构筑物。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城市绿线 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绿线。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4.城市黄线 将镇区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入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应严格按照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 第15条 科学划定新安镇规划分区 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10 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19、用及保护空间格局。新安镇全域将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20、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21、发展布 11 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矿产能源发展发展区区是依据国家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藏区等范围划定的区域,具有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与矿产发展的重要及战略性作用。区域内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22、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12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16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 强化水资源约束。强化水资源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入“三条红线”管控。建立地下水有效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体系,优化调整地下水保护与利用布局,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到 2035 年,新安镇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加强岸线分区管理、用途管制,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河23、道采砂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河湖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至 2035 年,新安镇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 100%。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平田湿地公园周边湿地生态环境。加强人工湿地建设,促进重要水生动物生态廊道保护和恢复,提升湿地功能效益与综合价值。规划到 2035 年,新安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数量和排放途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化州市划定的化州水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石罗水水库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24、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13 第17条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有序开展造林绿化,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扩绿提质。确保到2035 年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因地制宜制定森林分区管理规则,加强森林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林,合理开发商品林,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天然林和级林地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林地。确保到 2035 年林地征占用总额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25、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责任制。第18条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到 2035 年,全镇划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41 公顷。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的源头管控,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和布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14 占26、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严格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按规划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水田和有条件进行水田改造的耕地,特别是与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现状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整治投入,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范围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内的地27、块按一般耕地管理,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动态更新。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农田水利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财政等手段,大力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土壤培肥改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小田变大田”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第19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格局。新安采石场、新安镇兵垌石场是正在开采矿山,按照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 15 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28、转型升级,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传导的名录和指标,明确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重要区域。第20条 引导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布局 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优化自然资源要素布局。推广节地技术和评价,引导土地混合利用和空间复合利用,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降低土地利用碳排放。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产业平台与城镇服务功能的融合,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第21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有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助力“绿美新安”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蓄积量,不断提高森林汇碳能力29、。16 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 第22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 落实化州市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建设要求,将新安镇建设成为农贸型城镇。以番石榴等特色水果产业带动商贸业、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差异化、特色化、精致化理念,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依据滨水生态又优势,完善镇区公共服务品质。镇中心区(圩镇)镇中心区(圩镇):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休闲中心。中心村中心村:波罗垌村、红光村、新安村、龙潭村、蛇塘村、榕树村、山涌村共 4 个行政村。具备一定的人口规模基础和较好的产业发展条件,强化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30、功能,辐射带动周边村。一般村一般村:包括大坡村、横岭下村、梨垌村、平田村、曲径村、沙田村、山西村、新塘村共 8 个行政村。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托山地生态资源或田园乡野环境特色,发展休闲度假、生态观光旅游、乡村人文休闲旅游服务等职能。表表 5-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城镇等级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镇区 3 新安村、红光村、波罗垌村 17 城镇等级城镇等级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中心村 4 龙潭村、蛇塘村、榕树村、山涌村 一般村 8 大坡村、横岭下村、梨垌村、平田村、曲径村、沙田31、村、山西村、新塘村 第23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 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三种类型对新安镇域范围内的 15 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城郊融合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包括波罗垌村、红光村、新安村共 3 个,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强化服务城镇发展、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能力,支持农业、工贸、商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推动城乡产业、人才、资源等要素双向流动,率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包括大坡村、横岭下村、梨垌村、龙潭村、平田村、沙田村、山西村、山埇村、蛇32、塘村、新塘村共 10 个,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促进人口与产业有序集聚提升。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曲径村、榕树村共 2 个。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18 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5-233、 镇域村庄分类表镇域村庄分类表 村庄分类村庄分类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集聚提升类 10 大坡村、横岭下村、梨垌村、龙潭村、平田村、沙田村、山西村、山埇村、蛇塘村、新塘村 城郊融合类 3 波罗垌村、红光村、新安村 特色保护类 2 曲径村、榕树村 第二节 土地使用 第24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优化镇域国土空间格局,维育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乡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高效盘活存量用地,精准配置增量用地,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益不断优化。在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镇区和中心村集聚,基本做到与人口与用地相匹配。34、引导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往公共设施、商业民宿、公园绿地等投放。第25条 优化城镇用地布局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 194 公顷,在化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指引下,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落实土地供给侧改革,增量建 19 设空间以及盘活的存量用地优先保障“十四五”时期新业态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逐步补齐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存量空间。第26条 优化村庄用地布局 规划将镇区村庄建设用地由规划基期年的 1420 公顷缩减到规划目标年的 1399 公顷,逐步提升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村庄内存量未建设空间应优先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基础设35、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百千万工程”和多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其中,集中连片可建设地块、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拆旧区、村内道路以及房前屋后空地等未建设空间应就地盘活使用。村庄内存量未建设空间腾挪异地使用按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执行。引导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盘活空置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逐步降低村庄建设用地中留白用地比例。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 第27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 结合人口规模调控要求科学确定新增居住用地规模,老旧社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居住用地,有序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原住居民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各发展片区结合轨道交通、就业岗位、公共服务配套集中36、的重点地区发展,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引导农 20 村住房向城镇集中,突出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增加配套居住用地供应,满足生活服务需求。以提升宜居水平为目标,规划至 2035 年,镇域常住人口 4.81 万,城镇人口为 2.17 万,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 65 平方米。第28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围绕镇区周边,重点布置保障性住房、公共37、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 30-50 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保障户有所居。第29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 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 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拆旧建新、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21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第30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38、圈层级。规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第31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 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 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 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表表 5-1 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镇级社区39、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 序序号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 1 基础教育设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2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3 养老设施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4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 22 序序号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40、区生活配置标准 5 体育健身设施 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 6 公共空间 社区公园、广场 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上 7 市政公用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 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 8 商业设施 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 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 9 行政服务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 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 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 按照行政村范围,41、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表表 5-2 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 序序号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 1 基础教育设施 小学、学前教育机构 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1 处 2 医疗卫生设施 村卫生站 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42、情况下可多点设置 3 养老设施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 4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 5 体育健身设施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 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 6 公共空间 乡村公园、广场 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 23 序序号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 7 市政公用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 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 8 商业设施 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 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 9 行43、政服务管理设施 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 第32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为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规划至 2035 年,镇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的 2.18%,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达 7.23 平方米以上。1.教育设施教育设施 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 千人学位数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域教育用地 0.30 平方公里,城镇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80 座,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此外,扩建龙潭秀英小学,以达到“提升新安镇教育设施服务水平、44、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标准化建设。2.医疗设施医疗设施 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达到 1.01 24 公顷,规划改造升级新安镇卫生院,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 1.2 张。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按照“一镇一院,一村一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及布局。优化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完善现有医疗卫生设施,通45、过扩建或增加建筑面积及床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3.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 现状镇级文化设施原址升级改造。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划分和社区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园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城镇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人均文化用地面积达 0.5 平方米;拟建一处新安体育馆,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到 0.70.46、9 平方米。4.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设施 按照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安排配置用地,推动养老设施宜居便利性。规划至 2035 年,提质升级现状敬老院,每 25 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不少于 40 床进行配置。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用地,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级 2 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分别位于蛇塘村、曲径村。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33条 产业发展定位 以“番石榴和黄皮”为核心产业,集中资源提升产量和品质,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优化产业链。第34条 产业发展规划 以当地优质水稻、蔬果为根基。以当地优质水稻、蔬果为根基。通47、过建设水果集散中心,将特色水果产业打造为地方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打造打造“南北双核南北双核”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包括技术咨询、市场分析、品牌建设等在内的产业服务平台,为果农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打造“新安第一工业园”“新安第二工业园”。发展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全域旅游产业。利用封诰楼遗址、彭氏宗祠遗址、琉璃庵、琉璃井、烈士陵园、广利客栈旧址、古驿道等多种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文化资源,对文物的利用进行拓展,增加文物利用的综合效益,持续优化打造传承党史文化+观赏自然风光的“红绿”特色研学旅游路线。推动三产融合。推动三产融合。依48、托新安丰富的特色资源,如红色革命文化资源、26 自然资源和农业景观资源,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和电商平台,发展以“水果、研学”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业态,打造新安乡村休闲旅游品牌,推动一产接二产连三产,实现三产融合,加快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第35条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1.探索乡村点状供地模式探索乡村点状供地模式 鼓励通过实施“点状”供地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外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休闲旅游、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2.探索集体探索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经营性用地“入市”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机制,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营49、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等制度,探索通过县镇联合的方式开展土地收储整备,县镇协同推进,以收购或托管的方式对地块开展产业规划以及前期开发等工作,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进行统一招商入市,通过自营、招商或搭建合作平台等方式对集体土地进行统筹开发。3.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强化存量规划思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对旧住宅、废弃宅基地和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拆旧复垦,有序整合边远分散自然村落,通过多种方式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27 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36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 集聚国道 G32550、 沿线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城镇功能资源,打造一条富有新安风情的魅力游憩廊道。第37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新安镇自然环境良好,集休闲游憩、旅游观光、娱乐健身、科学考察等功能为一体。衔接落实 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加强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全镇地方级森林公园 1 处,地方级湿地公园 1处。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规划至 2035 年,新安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12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第51、38条 绿美乡村建设 结合新安镇 15 条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以 28 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规划至 2035 年对全镇范围内的乡村重点关注“四旁”“五边”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计划苗木种植黄皮、罗汉松、化橘红、黄花风铃、桂花和香樟等 13447 株,绿化长度 96.37 千米。52、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 第39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应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动态监测监管,稳定提高功能区的粮食产能。第40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 以有机蔬菜种植为主,以都市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推广农业科技为动力,引进优质特色新品种和高效种植技术,坚持“建基地、塑品牌”、因地制宜建设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壮大新安镇水果产业,形成效益型、立体化、生态型高效特色农业。重点抓好优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栽培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53、培训,引导农民发展科技型农业,提高经济效益;完善桑蚕繁育推广市场和配套工程建设,扩大高产桑蚕规模;扩大服务范围,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性品牌,培育建立若干个产品技术含量高、29 带动能力强、销售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集散市场,健全和发展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营造农产品销售队伍,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着力发展与工业发展和城镇发展相配套的现代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土壤分析和改良工作,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第41条 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 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市场流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引进“公司+农54、户”的经营模式,引入农业技术平台,提升农业现代产业化水平。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批发销售市场,引导物流冷链入村,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及物流、仓储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附加值,构建互联网平台、打造线上自营村。第42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 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要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分区管制要求,不得突破各类底线,并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为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55、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保障乡村现状建设用地的同时,预留不超过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重点保障位 30 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在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56、上,努力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并加以合理利用。要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梳理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其中对于工业城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留优质企业;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城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产业以清退为主。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43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以镇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文物保护单57、位和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31 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文物保护单位共 3 处,分别为曲径封诰楼(省级)、琉璃井(县级)、大面垌彭氏宗祠(县级),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为山西村彭氏宗祠,古驿道 1 处。应严格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的原址、原物、原状,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高历史环境品质。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58、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打造古驿道文化示范带。打造古驿道文化示范带。现存最完整古驿道,位于新安镇新安村委会竹界村路边,即石湾街道办至新安镇新安圩路段的北侧附近,长约 500 米,宽约 2 米,规划化州古驿道新安段位于新安镇镇区南侧,包括莞草塘-荔枝山段和竹界村-琉璃庵段,沿线有曲径村、封诰楼、分界村古驿道、桥头村驿道古桥、竹界村古驿道、琉璃庵、琉璃井等遗存,线路长度约 12.6 千米,控制范围为古驿道线路两侧 500 米。活化古驿道功能,给古驿道注入新活力,结合古驿道改造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和广场,59、打造展示化州市悠久的历史的载体;结合化橘红、荔枝、水稻等田园风光以,打造田园骑行观景以及现代农业体验的示范区;结合化州市丰富的自然资源,打造以古驿道为纽带,融合山、水、林等自然资源为一体的自然景观带;依托化州市古驿道现有路线,结合示范 32 段周边自然条件,组织适合大众参与的项目,推动户外活动、体育运动的发展,提供新的全民健身场所,打造健康之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新安镇列入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古树名木共有 77 株,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控制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60、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承传统文化,统筹策划文旅发展,通过农文旅融合,塑造新安镇历史文化品牌。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各类代表新安地方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第44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高效的管61、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文物等评定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精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责任划分以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 33 批机制,应对突发情况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34 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 第45条 修复整治目标与重点 通过对森林、水域、湿地等进行生态修复,逐步修复新安镇受损的生态空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预防保护,加强城镇水土保持,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内河涌的全面综62、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到 2035 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省下达任务,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落实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空间任务,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以国土综合整治为手段,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系统实施农用地整理、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居环境整治。第46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质提升。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加强新安镇内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完善新安镇污水管网系统;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强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省下达任务。规划实施水生63、态保护工程等以生态为主的项目,主要实施区域为新布河、良田水等,加大水生物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推进解决河道排污和生态化改造。加强水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新布河、良田水及官桥 35 河的水生态保护工作,系统实施堤防加固、岸线治理、水系整治、生态护岸和环境工程,维护重要水体生态系统健康。到 2035 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控制目标。推进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做好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测。以集中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开64、展重点流域水系、重要水体的水生生物调查和水生态试点监测。强化石罗水水库水源保护区和水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水质的实时监控,水源涵养林建设等。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推进水体生态修复及入河入库重要支流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镇区生活和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总氮削减,遏制水华等水体富营养化风险,有效确保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100%达标。森林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质量。森林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质量。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优先对郁闭度不高的低效林地、残次65、林地等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开展抚育更新,推进绿美新安生态建设项目,到2035 年,林地保有量总体维持稳定,全镇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稳定提升水土保持率。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稳定提升水土保持率。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强化化州平田湿地公园及化州中火嶂森林公园范围的水土流失预防,重点预防范围为生态保护红线、石罗水水库水源保护区、36 水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地、河流沿岸和水库周边等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为主要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完成年度下达的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66、第47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并重的理念,通过建设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产能。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到 2035 年,全镇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任务。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程。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程。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67、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到 2035 年,全镇完成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开展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等工作,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37 第48条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以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用地处理为重点,综合采用全面促建、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局部加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分类盘活存量用地。68、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镇区和中心村流动,集中力量建设区位优势好、经济基础好、人口规模较大、设施配套齐全的村庄集聚点,促进城乡统筹建设发展。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已批准土地加快供应,并以供地率作为考核指标,提高供应数量。对确实不需要的用地,或因规划、政策调整后不具备供地条件导致批而未供的土地进行清理,申请撤回批文,减少批而未供土地数量。做好闲置土地认定,多方法、多渠道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无法使用的闲置用地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低效用地通过挖掘潜力,转型升级,或通过归并、整合等方式依法流转用于新增项目建设69、。通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现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提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打造集约高效的城乡格局。到 2035 年,基本完成对现有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用地的处置,低效用地挖潜增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土地利用效益有所提高。38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 第49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规划镇域南部有化廉高速经过。干线公路干线公路:规划东西向的国道 G325,推动南北向的省道 S543、县道 X827 升级,做好县道 X827 等道路的建设,打通镇区与石湾街道的联系,以及加强镇区与周边村庄的联系。铁路:铁路:规划预留河茂铁路通道,连接洛湛铁路与黎湛70、铁路。第50条 打造镇区道路体系 国道 G325、县道 X827 规划为城镇交通性干道,由省道 S543 等道路构成新安镇连接周边城镇的主干道,承担城乡间的客运交通联系,提供主要的公交服务。城镇内部次干道承担城镇内短距离通勤和公共交通服务并强调其交通汇集和出入能力。第51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 衔接化州市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运输网络和“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的公共交通站场体系,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公交覆盖率,增加公交服务吸引力。同时引导和适应城镇空间形态的转变和重组,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适、更低碳的公共71、交 39 通出行服务,促进新安镇公共交通与公众出行、城镇发展、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完善静态交通体系。新安镇拟在丫角山小区原预留空地建设一个占地面积约 1600 平方米的四级客运站新安站,弥补新安镇没有汽车站的缺陷,规划结合社区公园、空闲地等设置停车场,缓解城镇静态交通压力。第52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 结合“四好农村路”“单改双”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各村庄进行村道拓宽硬化改造,至 2035 年,全镇各村实现入户路硬底化。扩大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效率和质量;推进农村道路进一步向主要公共空间、产业空间等延伸,丰富农村道路功能定位带动农村道路沿线产业及旅游生态和特色公路文化发72、展。第53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绿色、安全、方便、通畅”的原则,结合新安镇与产业功能布局的需求,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通过道路系统规划和设施配套,重点构建镇区核心慢行系统。明确交通性和休闲性两类慢行需求,交通性慢行需求结合道路和慢行走廊进行组织,休闲性慢行需求结合山水格局、文化遗迹、公园绿地等进行组织。通过慢行系统分区,逐步建成覆盖镇区、镇域的绿色廊道系统。引导非机动车交通,优化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联系。促进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 40 接驳,引导非机动车短途出行。在非机动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推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73、 第54条 供水工程规划 结合供水规范和城乡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供水设施布局。统筹全镇域的供水管网链接,逐步完善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规划至2035 年,新安镇全域预测用水量每日约为 2.41 万吨,向新安镇供水的给水厂共有 2 处,分为新安水厂(0.3 万吨/日,现状)主要供镇区、规划水厂(1.5 万吨/日,规划)建好后供全域。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应参照我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鼓励采用节水和节能型工艺、设备、器具74、和产品,推动供水工程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供水工程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供水能力,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第55条 排水工程规划 通过截污、扩容、升级等措施建立安全、系统、环保、科学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体系,旧城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采用分流制。通过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污水 41 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水泥气同治。根据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与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到 202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65%以上;规划到 203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新安镇全域预测污水处理量75、每日约为 1.93 万吨。规划至 2035 年,镇域规划扩容提质新安镇水质净化厂,主要处理圩镇污水;各行政村由各村污水处理池处理。第56条 防洪排涝规划 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可采用截流式合用制。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雨水调蓄,提高城镇地面雨水下渗,同时储蓄的雨水就地利用,进行绿化浇灌及公共冲洗等用途,或利用其作为水景观用水水源,进一步降低城镇供水的压力,实现城镇低碳节能的目标。第57条 供电工程规划 按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新安镇电力网架,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电总量约 96200 万 k76、wh,新安镇保留现状 2 处变电站,分别为 110kV 新安变电站、110kV 红阳站,保障新安镇供电需求,同时谋划 1 处农场光伏变电站。规划各级变电站数量不宜减少,如在城镇 42 发展过程中,经论证后确需调整规划变电站数量及位置的,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镇域有 1 条 500kV 电力线过境,为规划 500kV 芷寮站至 500kV 回隆站;以及两条 110kV 电力线过境,分别为 110kV 新安站至 110kV 石湾站、110kV 红阳站。规划各级变电站数量不宜减少,如在城镇发展过程中,经论证后确需调整规划变电站数量及位置的,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镇域新77、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110kV 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规划新建的 110kV 及以上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应该满足防洪、抗震要求。在城镇发展建设过程中,如确难满足上述架空电力廊道要求的,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廊道宽度。表表 7-1 110500kV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线路电压等级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高压线走廊宽度(m)5078、0kV 60-75 220kV 30-40 110kV 15-30 第58条 保障全域通信网络顺畅 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移动通信用户约 6.25 万卡号、宽带用户 43 1.92 万户、电信用户 8.40 万户,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规划保留现状新安邮政支局、电信支局,保留联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在镇区内的现有移动通信基站,镇区信号覆盖率达 100%。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新增加的移动通信基站可在公园绿地等公用空间内增设,不单独供地,道路上的光(电)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不允许通讯电缆架空敷设,现状道路上的通信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第59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79、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气总量约 742 万立方米,新安镇域接受化州中心城区来气,东岸 1 号门站作为新安镇区的供气气源,城区高中压调压站与搬迁后的城区 LNG 气化站合建,为新安镇镇区居民、商业、工业等用户供气。主要接收上游高压输气管线来气,并经过滤、计量、调压、加臭后输送至高压或中压输配管网。第60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 各种管线应尽量埋在道路红线以内,不要乱穿空地,造成对其它设施修建的不利。管线应尽量避免过分集中在交通繁忙的干道下面埋设,以免施工或抢修时,开挖路面和影响城镇交通。各种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80、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管线冲突时,要按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是没有修建的管线让已建成的管 44 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管线让大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易弯曲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管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间距要满足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管线与地下人防通道要互相协调配合,逐步形成地下管线“一张图”体系。第61条 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至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2 吨/日;规划至 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3 吨/日,争取镇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理81、率达 100%。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远期扩建现状新安镇环卫服务站,规划保留现状垃圾转运站。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第62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渗、滞、蓄、净、用、排”于一体的雨水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口袋公园、垂直绿化等公园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公园品质,提高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效率,缓解城镇内涝。45 第63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82、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镇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第64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 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新安镇域内按照七度进行设防。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基本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结合新安镇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临时指挥中心。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83、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疏散半径 300500 米,人均疏散面积 24 平方米。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疏散通道,一些联接疏散场地的次干道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城镇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煤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镇的生命线系统,应切实加强防护,提高防震等级,按七度设防。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应提高抗震等级,按七度设防。46 第65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 构筑较完善的城镇防洪体系。镇区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量 1 天排干进行设计,农作区按 3 天排干设计。在涝区完善排水系统,沿路84、修建排水管渠,沿山脚修建截洪沟,雨水排放口处建设电排站和涵闸,对开口堤进行堵口复堤,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涝电排”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城镇排涝能力。第66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消防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照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并按照一级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搭建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确定。规划至2035 年,新安镇规划布局 1 座消防站和 1 座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协调城镇用地、基础设施、防灾设施、重大85、灾害源等各类承灾体的防灾建设,建设避灾场地,完善物资保障体系。第67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 做好城镇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设城镇应急防疫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预留交通、城镇基础设施等接入条件,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高城镇韧性,形成分级分层分流的城镇突发公共卫生救治网络。47 第68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 结合新安镇人民政府设置人防临时指挥所,合理布局人防警报网点,镇区人防警报覆盖率要达到 100%。合理借助广场、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方式以公路输送为主,以就近疏散,就地掩蔽为主。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城镇疏散通道,链接疏散场地的次干路为次要疏散通道,使86、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48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传导 第69条 规划编制传导路径 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规划指标、管控底线、空间布局、要素配置等要求。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服从本规划,落实规划分解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等指标与空间位置,实现规划有效传导。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要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由镇级实施通则管控,实现镇域空间规划管理的全覆盖。第70条 引导控87、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科学划定详细规划单元,合理确定主导功能、容积率、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城镇形态与风貌等控制要求,强化对城镇空间的管控引导。镇区作为新安镇核心建设区域,应强化其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休闲中心的功能,加强与外界联系的交通枢纽建设。第71条 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村庄规划编制要统筹乡村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求,统筹自 49 然、历史、乡土文化和农耕景观资源,统筹人口、产业、土地和资产关系,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满足村民养老、托幼、殡葬等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编制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 1288、 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通则,可作为各行政村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对有条件和需求的重点村、特色保护类村庄,可在村庄规划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倡导在经济、文化、资源、产业等方面村庄一定关联性的若干个村庄组成村庄群整体编制村庄(群)规划。第二节 实施计划 第72条 近期行动计划 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积极推动实施美丽圩镇“七个一”重点项目与绿美生态建设,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体检评估、市级和县级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和财政支出,统筹各相关实施计划,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89、实施计划。第73条 重大项目保障 衔接上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重点项目,建立统一的重点建设项目库。加强镇域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通过规模整合、整理、腾挪等方式,推动空间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积极争 50 取并整合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各领域资金来源,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加强资金及土地要素对重点项目的支撑保障。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探索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 第74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 各部门共同协作,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90、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及时发现城镇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性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提升城镇治理水平。第75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 进行各类自然资源评价和各类体检评估。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实施监督机制。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利用指标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规划指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城镇发展态势、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同步更新到数字化规划管理。第76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 各部门共同协作,对各项指标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部门需负责 51 的指标数据,并对所负责的评估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更新,配合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