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笪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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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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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笪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化州市笪桥镇人民政府二二五年三月I目录前 言.5第一章 总则.6第一节 概述.6第 1 条 编制目的.6第 2 条 规划依据.6第 3 条 规划范围.8第 4 条 规划期限.8第 5 条 规划解释.8第二章 目标定位.9第 6 条 目标定位.9第 7 条 发展规模.9第 8 条 规划指标落实.9第三章 总体格局.10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0第 9 条 构建“一核两轴四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10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11第 10 条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11第 11 条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11第 12 条 严格落实城2、镇开发边界.12第 13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2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3第 14 条 科学划定笪桥镇规划分区.13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6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16第 15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6第二节 森林资源.17II第 16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17第 17 条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18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18第 18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8第 19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19第四节 矿产资源.20第 20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0第 21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20第 22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1第3、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21第 23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1第 24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1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23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23第 25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23第 26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23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25第 27 条 产业发展定位.25第 28 条 产业空间格局.25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25第 29 条 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25第 30 条 强化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26第 31 条 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26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6第 32 条 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26第 33 4、条 优化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8第 34 条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9III第 35 条 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9第 36 条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30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30第 37 条 镇域开敞空间.30第 38 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31第 39 条 绿美乡村建设.31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32第 40 条 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32第 41 条 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32第 42 条 合理控制村庄建设.33第七节 历史文化保护.33第 43 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33第 44 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34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5、量更新.35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35第 45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35第 46 条 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35第 47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35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6第 48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36第 49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37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38第 50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38第 51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38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40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40第 52 条 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40IV第 53 条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40第 54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40第二节基6、础设施体系.41第 55 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41第 56 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42第 57 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42第 58 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42第 59 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43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43第 60 条 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43第 61 条 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45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46第一节 下层次规划传导.46第 62 条 规划实施传导.46第 63 条 村庄规划通则.46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50第 64 条 实施时序.50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51第 65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51第 66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515前 言笪7、桥镇位于化州市西南部,东南毗邻良光镇,西南与湛江良垌镇接壤,西北与新安镇、石湾街道接壤。笪桥镇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镇,素有“黄瓜之乡”之称。东距化州城区 20 千米,南距湛江吴川机场 24 千米,西距港口城市湛江 50 千米;汕湛高速、化廉高速、国道 207 贯穿全境。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8、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笪桥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笪桥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概述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对化州市笪桥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镇国土空间资源,为“百9、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提供空间支撑,推动笪桥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化州市笪桥镇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依据1、国家层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7(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10、)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2、广东省层面:(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4)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5)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6)广东省层面其他相11、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3、茂名市及化州市层面:(1)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8(3)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4)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茂名市及化州市层面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第 3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笪桥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面积 82.92 平方公里。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涉及笪桥村、西埇村,规划面积 2.06 平方公里。第 4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21-2012、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5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化州市笪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9第二章 目标定位第 6 条 目标定位依据上位规划、区域发展趋势、自身发展条件,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并以此为依托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农贸商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明确笪桥镇总体发展定位为:红色小镇,黄瓜之乡。第 7 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2020 年镇域常住人口规模为 3.58 万人,户籍人口规模为 5.39 万人。规划至 2035 年,全镇常住13、人口规模为 3.65万人,镇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1.46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0%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0 平方米以内。第 8 条 规划指标落实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笪桥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指标。10第三章 总体格局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9 条 构建“一核两轴四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国土空间开发战略与目标为导向,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市、县空间发展战略,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坚持陆海统筹、区14、域协调、城乡融合,明确生态、农业、历史文化保护等保护类要素的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整体布局,优化笪桥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一核两轴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核”为笪桥镇中心;“两轴”为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乡村振兴发展轴;“四区”为北部生态农业区、中部城镇发展区、南部现代农业区和红色文化旅游区。充分发挥各区域优势特长,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形成各展所长、协同共进的发展局面,推动笪桥镇实现均衡协调发展、全方位充分发展。一核:即笪桥镇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提升镇中心区服务功能,强化镇区对镇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行政办公、商业商务及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镇中心。两轴:15、一是城镇经济发展轴,依托 207 国道,通过提升沿线风貌,优化用地布局,带动沿线商业商贸、居住生活等功能综合提质发展,形成连城带村的城镇经济发展轴;二是乡村振兴发展轴,依托横岭村、良埇村、木威塘村、瑶埇村、大沙田村和柑村11村,打造乡村振兴发展轴。四区:即北部生态农业区,汕湛高速以西依托化州中火嶂森林公园、农垦橡胶保护区及农田种植,形成以生态保护、农田种植为主的区域;中部城镇发展区,依托 207 国道,带动沿线两侧镇区及村庄的进人口的集聚和经济的发展,形成以交通联系、商业服务、居住、行政办公等功能为主的区域;南部现代农业区,依托大沙田村、山华村农业种植,形成南部现代农业区;红色文化旅游区,依托16、柑村革命烈士纪念碑、陈兰彬墓等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以历史文化观光、红色文化教育为主的区域。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第 10 条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35年,全镇耕地保护目标约为 3060 公顷(约 4.5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为 3022 公顷(约 4.53 万亩),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 11 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 0.78 公顷,主要分布在良埇村,依据国家、广东省17、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12第 12 条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 年,笪桥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为 91 公顷,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3 条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紫线规划衔接上级划定成果,将化州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纳入城市紫线范围,按照紫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未来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18、待其相关专项规划批复确定具体边界后一并纳入城市紫线管理。建立紫线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根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要求,及时调整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2、蓝线将镇域内主干性河流,水库,湿地等划入蓝线范围。其他要素在下层次规划中明确具体形态和边界后,再纳入城市蓝线进行管控。城市蓝线应按蓝线相关规定管理严格管控,在城市蓝线内不得进行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活动,包括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水系保13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等建设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蓝线内土地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3、绿线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城市19、绿线。城市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4、黄线将镇区供水、供电、交通场站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入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应严格按照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第 14 条科学划定笪桥镇规划分区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笪桥镇全域将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20、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14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21、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及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承担城镇发展的用地。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22、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15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为适应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为区域内产业高效有序发展提供稳定的矿产原料供应。16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第 15 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优化水资源利用方式落实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23、度与考核办法,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保障用水安全。优化用水结构,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城镇。至 2035 年,全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上级下达任务落实。保护本地湿地,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培育本地湿地植物,发挥湿地水源涵养功能,有条件地区可建设湿地公园;改造周边坑塘,增强湿地净化水质的能力,修复受损生态系统。2、改善水体生态功能强化流域水体保护力度。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实现河湖水系全治理。严格地表水源保护区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划至 2035 年,全镇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3、强24、化河湖保护深入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17态和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占用水域进行补偿。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规划、水务、环境、交通、农业等多元复合需求,加强河湖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的规范化、生态修复的系统化和空间品质的精细化。加强岸线空间管控,落实河湖岸线功能分区划定成果,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河势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改善生态无关的项目;岸线保留区25、在规划期内,除国家与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项目外应维持现状;岸线控制利用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在不影响防洪、航运安全、河势稳定、水生态环境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后,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加强河湖自然岸线的生态修复和改造,保持河湖水系自然格局,至规划目标年末,需完成上级下达笪桥镇的全镇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任务。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16 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划定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为主的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镇域内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维护林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持续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水26、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18严格森林资源转用管理,不得随意征用、占用森林资源或变更用途;因重大工程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不可抗力必须进行用途转变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实现林地占补平衡。强化森林资源培育,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切实维护全镇的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供地政策,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转。至 2035 年,笪桥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第 17 条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保障城镇扩容和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27、展特色林业产业。加速培育森林游憩、森林体验等第三产业,挖掘森林生态休闲功能和文化价值,积极开展森林科普、生态旅游;建设生态文化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加强道路林网、农田林网、水系林网提质改造,推动森林乡村建设。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第 18 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点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确保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生产面积。19加强对笪桥镇城乡建设等占用耕地的管控,确需占用的应按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28、;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增违挂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第 19 条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主要分布在笪桥村、西埇村、水塘村、大沙田村、山华村,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29、储备区管理,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优先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现状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分布在硃砂村、柑村村、仓背村,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20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20 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采矿权准入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和管理功能30、分区要求,符合采矿权区划设置;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并设置矿产资源生产安全距离。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 21 条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合理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重点开采区等管理分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等限制性要素划为禁止开采区。区内除确保不影响禁止开采区主体功能,并征求得到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地热、矿泉水矿产外,禁止新设其他矿种开发利用项目。区内已设立的其他矿种采矿权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退出方案,在保护采矿权人权益的前提下31、,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复垦复绿被破坏的土地。涉及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流域、水库等附近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将规划禁止开采区统一划定为限制勘查区。区内允许开展基础性农业地质、城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允许适度开展对环境影响小的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勘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21以避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不得新设其他矿种勘查,不得其他勘查主体进入。第 22 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加快矿山改造转型升级,加强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矿区的合理开采和绿色建设。新建矿山32、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至 2035 年,全镇持证在采矿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第 23 条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布局模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面向减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促进低碳产业合理布局及“三高”产业有序退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第 24 条33、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大力培育珍22贵树种、大径林,谋划建设一批药用林,经济果林等经济林基地;推进残次林改造提升,规模化整合生态资源。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23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第 25 条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为加快城镇发展,提高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规划构建“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结构的镇村体系。镇区:共 1 个,笪桥村和西埇村的部分区域,作为镇核心建设区域,强化其作为镇域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地位,加强与外界联系的交34、通枢纽建设,带动全镇经济的发展。中心村:共 5 个,包括柑村村、瑶埇村、木威塘村、西埇村、横岭村,依托其区位优势与交通优势、工农业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服务设施配建水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一般村:共 7 个,包括大沙田村、山华村、良埇村、仓背村、水塘村、朱砂村、边岭村,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表表 5-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城镇等级城镇等级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镇区1笪桥村、西埇村部分中心村5柑村村、瑶埇村、木威塘村、西埇村、横岭村一般村7大沙田村、山华村、良埇村、仓背村、水塘村、朱砂村、边岭村第 2635、 条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根据笪桥镇各个村庄的区位与发展条件、特色资源禀赋,结合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将全镇按行政村分为 12 个一般发展24类村,1 个特色保护类村庄。一般发展类村庄包括笪桥村、良埇村、木威塘村、硃砂村、水塘村、大沙田村、瑶埇村、山华村、仓背村、西埇村、横岭村、边岭村。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加强海岛村庄、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色保护类村庄为柑村村,统筹保护、利用36、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5-2 镇域村庄发展分类表镇域村庄发展分类表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一般发展类12笪桥村、良埇村、木威塘村、硃砂村、水塘村、大沙田村、瑶埇村、山华村、仓背村、西埇村、横岭村、边岭村。特色保护类1柑村村25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37、第 27 条产业发展定位1、强化基础产业,培育农业种植产业集群笪桥镇素有“黄瓜之乡”的美誉,当前笪桥黄瓜产业已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经济效益良好。2、弘扬柑村红色品牌继续擦亮柑村红色品牌,挖掘保护利用红色资源,重塑乡村红色基因图谱,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第 28 条产业空间格局规划紧扣“红色小镇、黄瓜之乡”发展定位,笪桥镇继续擦亮柑村红色品牌,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继续做大做优做强黄瓜产业、甘蔗、荔枝产业;引进玻璃厂、木业厂、玩具厂等企业,发展壮大镇域二产经济。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29 条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合理布局居38、住用地,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重点在公共服务中心、规划交通站点以及中小学等区域周边增加居住空间供应,促进就业空间与居住空间紧密融合。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笪桥镇区布局,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设置房地产开发项目。26第 30 条强化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第 31 条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村民住宅选址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39、用地且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禁止建设区域、新增宅基地应与现状农村居民点相邻成片、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湖管理范围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允许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符合上述情形的新增村民住宅用地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32 条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规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40、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27各类服务要素。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表表 5-3 乡镇乡镇级级社区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序号序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2医疗卫生设施社区41、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4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5体育健身设施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6公共空间社区公园、广场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上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8商业设施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可42、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按照行政村范围,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28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表表 5-4 乡村级社区生活圈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乡村级社区生活圈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43、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小学、学前教育机构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 1 处2医疗卫生设施村卫生站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5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6公共空间乡村公园、广场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8商业设施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44、,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第 33 条优化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推进笪桥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按服务半径和人口,高标准布局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教学环境,完善镇中心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的优质学前教育服务。完善乡村地区学前教育设施的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规划至 2035 年,29镇区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推动笪桥镇义务教育服务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建立匹配人口特征的义务教育需求预警机制,新建、改扩建学校的项目45、优先纳入规划规模,保障现有中小学校扩建学校用地需求,补足现状学位缺口,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80 座。第 34 条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落实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镇、村两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构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至2035 年,保留现有各村卫生站,提升镇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 1.20 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不少于 44 张。第 35 条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46、,以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为重点,规划建立“镇级文化设施-村级(社区级)文化设施”两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全面推进镇区文化站提档升级,推进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效能提升。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0.5 平方米。加快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实现镇区 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将全民健身设施向行政村延伸,建30设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健身设施网络。合理利用社区公园、街角公园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第 36 条完善社会福利47、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规划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圩镇-社区-家庭”三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规划至2035 年,规划新建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45 张,实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第 37 条镇域开敞空间1、建设镇村公园体系践行公园城市理念,规划构建镇中心公园、社区(村级)公园、邻里小游园三级城乡公园体系。到 2035 年,全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提48、高至 85%。推动笪桥圩休闲公园生态建设,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若干社区公园,适度与文体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丰富社区公园活动,提升社区公园吸31引力;结合 5 分钟邻里生活圈,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灵活布局邻里公园,满足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需求,着力完善公园绿地系统。2、打造城乡休闲游憩网络绿道网。落实化州市区域绿道,完善笪桥镇区和村级绿道两级绿道系统建设,完善自行车道、步行道、驿站及标识系统等设施。重点完善中心村与镇区连接的绿道链接,重点推进圩镇绿道建设,融入“景观、生态、人文、畅通”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态绿道。碧道网。依托优越的自然生49、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特色村落资源,探索打造一批水清岸绿,兼具生态、文化、经济、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碧道网络。第 38 条公园绿地空间布局规划至 2035 年,笪桥镇镇域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面积约 6公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镇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1.65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第 39 条绿美乡村建设结合笪桥镇 13 个行政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32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50、,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笪桥镇主要种植红花继木、珍珠菠萝、荔枝、龙眼、铁冬青、黄花风铃、桂花等。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第 40 条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现代农业为主线,拓展“精深加工+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科技农业”“互联网+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农业与绿色加工、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科技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多功能、多维度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与贸易等产业链薄弱环节51、和关键环节,着力进行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第 41 条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大力盘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将可腾挪的乡村建设用地规模预留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并在下层级的乡村规划中予以落实用地布局。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33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第 42 条合理控制村庄建设从规划层面来看,需要充分考虑村庄的自然环境、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特色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如居住、52、农业生产、公共服务等区域。在土地利用方面,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规,合理分配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防止过度开发和浪费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避免过度追求高标准而造成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要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必要的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建筑风格和布局也应有所控制,尊重当地的传统建筑特色,同时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对于村庄的产业发展,要结合当地优势资源,发展适宜的特色产业,避免盲目跟风和无序竞争。第七节 历史文化保护第 43 条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积极保护和弘扬笪桥历史文化建设,加强对县级文化保护单位化县人民抗日武装活动旧址及未定级的化州引青干渠七国渡槽、七国53、桥、陈兰彬墓的保护和利用。落实已公布划定的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或保护规划;未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执行临时保护范围,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34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界线从文物本体边界外扩 5 米,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范围从最外侧有遗迹现象点以外外扩 30 米。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第 44 条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对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通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进行管控,对无矢量信息文物,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并由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历史文化保护54、线并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线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之间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并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35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45 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着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至 2035 年,生态修复目标不低于省里下发的管控指标任务。全面夯实国土安全生态格局,全面提升55、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笪桥。第 46 条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围绕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层次规划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要求,结合生态资源分布和生态修复潜力。第 47 条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笪桥镇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大工程分别为:1、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黑臭水治理,严格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设管控,控污、截污、治污协同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暴雨期黑臭河水36溢流污染其他水源水质。整顿河涌管控区域内“散乱污”场所,56、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实现全镇水资源环境好转。2、完善森林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禁止采伐天然林,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抚育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湿地公园等林地空间布局,开展林分改造,通过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区域保护,实现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 48 条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并重的理念,建设与完善农57、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的评定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的监控与管理。加快推进垦造水田。落实市、县下达任务指标,统筹推进垦37造水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增加有效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第58、 49 条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建设挖潜。对镇区周边人居环境较差的旧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拆旧建新、拆旧复垦、指标流转,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聚集,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腾退生态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用地。针对生态环境控制范围,制定明确腾退计划,优先腾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等限制建59、设区域的建设活动,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8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第 50 条存量用地盘活目标通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土地结构功能更趋优化,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总体要求,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限制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第 51 条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为指导全镇存量用地盘活行为的合理组织、有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存量用地盘活引导,依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存量用地类型、空间分布与实施难易程度,通过违法建筑拆除、美丽60、乡村建设及居民点整理等多种途径,分区分类对存量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加快推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利用,严格执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精准化用地指标配置机制,精准保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分类梳理规则,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简化供地流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供应。通过督促开工、协议回收、撤回用地批文等方式加强批后实施监管。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土地复垦等,推进存量土地复垦利用。39全面摸清笪桥镇全域乡村地区存量建设规模底数情况,细致梳理各类建设需求,重点围绕乡村空闲、低效建设空间61、的识别和使用,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各项建设空间,提升乡村风貌。在充分保障村民建房和各类民生设施建设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用地支撑,剩余规模由镇级预留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发展。40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第 52 条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镇域南北方向规划新建县道 X287,连接国道 G325,作为联系北部其他镇的主要通道,与化廉高速、汕湛高速和国道 G207形成两纵两横的对外交通道路网格局,加强东西过境交通衔接的同时,完善南北向交通联系,促进区域资源流通,助力镇域协调发展。第 53 条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优化笪桥镇镇域内部干线路网系统,镇区落实“小街区,密路网”的道62、路布局。打通断头路,加密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次干道布局,提升次级道路网密度,促进镇区内部系统循环,对镇区内部次干道进行优化提升。优化道路断面,充分考虑车行、自行车、行人的关系,做好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保障各系统协调发展。第 54 条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促进城乡道路一体化,加强农村道路与镇区道路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交通的顺畅对接;加快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把农村路网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农村道路强度、宽度和通达的深度,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加强道路安全41管理,强化安全设施建设,在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增设安全设施。畅通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63、增强道路通行能力,优化群众交通出行环境。结合“四好农村路”“单改双”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各村庄进行村道拓宽硬化改造,至 2035 年,全镇各村实现入户路硬底化。第二节基础设施体系第 55 条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构建高效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保障供水安全。规划以大华水库为主要饮用水源,供水水厂位于良光镇域内的大华水厂,设计供水规模 5000t/d。规划至 2035年,逐步完善镇区供水管网系统,供水建设水平与城镇经济发展相适应,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规划笪桥镇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0m/d。根据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与茂名市6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到 202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规划到203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推进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提升管网覆盖率和收集水平。镇区实现污水全截污、全收集、42全处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纳管或就地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镇域雨水系统与河道排涝系统作为整体,完善雨水排水系统布局。第 56 条供电设施空间布局建设智能电网,预留足够的站址空间及输配电线路廊道,保护线路安全,落实 110kv 及以上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65、构,加强区域互联,提高电网可靠性。推进能源生产,支持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促进电网绿色低碳发展。增强驾驭复杂电网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促进电力系统高效协同运行。保留现状 110kv 笪桥输变电站,对供电能力较弱的变电站改造升级,着力保障镇域的用电需求。第 57 条燃气设施空间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导向,近期规划新建一座笪桥镇 LNG 瓶组站,为镇域燃气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气源,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生态环保,落实过境燃气高压管道建设,实现区域内外天然气供应系统的互联互通。在大环网内加局部小环网,环支相结合,强化燃气管网韧性,满足用户增长用量及压力需求,保证供气安全。第 58 条环卫设施66、空间布局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控制镇域工业固体废43物、危险废物污染,加强建筑垃圾安全处置和回收利用,完善渣土和剩余污泥的安全处置。规划保留一处垃圾转运站,至 2035年,笪桥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10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规划实现“一镇一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规划保留现状镇区 1 座垃圾转运站,打造成具有压缩打包、分选分类、破碎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第 59 条通信设施空间布局落实高速泛在、集成互联、生态完善、应用丰富、安全高效的全光网络供给体系建设,完善笪桥67、镇通信系统布局,保障通信容量可支撑笪桥镇发展需求。打造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系统布局 5G、千兆光网、人工智能等新型网络和智能设施。落实通信管道的共建共享,减少公共资源浪费。加强设施运营维护,保障通信系统安全可靠。到 2035 年,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60 条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1、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落实“固防挡截、蓄滞通排”防洪排涝新格局。坚持安全、实用原则,遵循蓄泄兼筹,充分发挥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作用、提高镇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规划笪桥镇排洪渠以 50 年一遇的防44洪标准进行设防。2、提高防震抗震能力笪桥镇域内建筑物按地震烈度七度进行抗震68、设防,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g,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主要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3、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根据本地情况建立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预报预警工作。边坡防治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及兼顾景观的69、原则,可采取边坡坡面防护、落石防护、边坡支挡等措施进行。4、提高台风防御能力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传播机制,推进各部门预警信息对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升全社会快速应急能力。依法保护气象台站、气象探测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工作顺利实施。45第 61 条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1、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按照“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并按照一级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规划建设乡村微型消防站,配备完善的村级消防队,消防救援 5 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 1070、0%。2、提高人防保障水平按照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标准,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提升民防应对能力。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等旷地及地下空间,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以镇域快速路、主干道为主通道,控制疏散救援通道两侧建设,保障有限宽度不低于 15 米。46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 下层次规划传导第 62 条规划实施传导笪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茂名市、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城镇职能、指标分解等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工业控制线、洪涝风险控71、制线给予落实。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专项规划体系,在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镇特色等重点方面,应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项安排。第 63 条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笪桥镇圩镇以外的乡村建设空间。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72、,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47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专栏 1 笪桥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一、总则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3、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73、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等非必要建设。6、村庄建设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48专栏 1 笪桥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74、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12、75、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49专栏 1 笪桥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13、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76、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境。50专栏 1 笪桥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77、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划为“四小园”,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78、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第 64 条实施时序1、近期51近期为 2021-202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积极改善镇域和镇区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公建配套设施,大力推动农业生态示范基地及配套旅游项目建设,以达到便捷镇域服务、改善镇区人居条件、培育特色经济的目标。2、远期远期为 2026-203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落实本规划的各项规划安排,开展全面建设,实现“红色小镇,黄瓜之乡”的总体发展目标。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第 65 条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乡镇体检评估,及时发现镇域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性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提升城镇治理水平。第 66 条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进行各类自然资源评价和各类体检评估。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实施监督机制。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利用指标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规划指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城镇发展态势、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同步更新到数字化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