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中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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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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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中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化州市中垌镇人民政府二二五年三月1目录前 言.6第一章 总则.7第一节 概述.7第 1 条 编制目的.7第 2 条 规划依据.7第 3 条 规划范围.9第 4 条 规划期限.9第 5 条 规划解释.9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10第 6 条 目标定位.10第 7 条 发展规模.10第 8 条 规划指标落实.10第三章 总体格局.10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0第 9 条 构建“两心两轴三片”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0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11第 10 条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11第 11 条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11第 12、2 条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12第 13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2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3第 14 条 科学划定中垌镇规划分区.13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6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16第 15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6第 16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172第二节 森林资源.17第 17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17第 18 条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18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19第 19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9第 20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19第四节 矿产资源.20第 21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0第 22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3、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21第 23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1第 24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1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22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22第 25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22第 26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23第二节 土地使用.24第 27 条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24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25第 28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25第 29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5第 30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25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6第 31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26第 32 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26第 33 条 公共服务设4、施配置标准.28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303第 34 条 产业发展定位.30第 35 条 产业发展规划.30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31第 36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31第 37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32第 38 条 绿美乡村建设.32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33第 39 条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兜牢粮食安全底线.33第 40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33第 41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33第 42 条 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34第 43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34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35第 44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35第 45 条 健全保护利5、用长效机制.37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38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38第 46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38第 47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重点区域.38第 48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38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9第 49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39第 50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40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41第 51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41第 52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41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434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43第 53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43第 54 条 打造镇区道路体系.43第 55 条 6、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43第 56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44第 57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44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45第 58 条 供水工程规划.45第 59 条 排水工程规划.45第 60 条 防洪排涝规划.46第 61 条 供电工程规划.46第 62 条 通信工程规划.47第 63 条 燃气工程规划.48第 64 条 环卫工程规划.48第 65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48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49第 66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49第 67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49第 68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50第 69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50第 70 7、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51第 71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51第 72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51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53第一节 下层次规划传导.53第 73 条 规划实施传导.53第 74 条 村庄规划通则.535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58第 75 条 实施时序.58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58第 76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58第 77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586前 言中垌镇位于化州市中部,与两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市(化州市、廉江市、陆川县)七镇(新安镇、官桥镇、林尘镇、合江镇、古城镇、石角镇、河唇镇)三农场(和平、红阳、廉江红湖)交界,离化州市区 35 千米。镇内物8、产丰富,矿产有花岗岩石、硫铁矿、高岭土、云母、石灰石;有风景秀丽的长湾河、响水、三合、茶子根、鹤地五大水库;有历史保护文物冼太庙、百年古榕以及文化长廊、酷似铜墙铁壁的奇榕等。中垌镇下辖 30 个行政村和 2 个社区,是化州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镇。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9、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中垌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中垌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概述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对化州市中垌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镇国土空间资源,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10、展工程”实施提供空间支撑,推动中垌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化州市中垌镇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依据1、国家层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8(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11、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2、广东省层面:(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4)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5)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6)广东省层面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及12、标准规范3、茂名市及化州市层面:(1)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9(3)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4)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茂名市及化州市层面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第 3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中垌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面积 26323.49公顷。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涉及中垌社区、塘村村、马路头村、杨村村、鸭塘村和白鸠地村,规划面积 678.19 公顷。第 4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13、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5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化州市中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10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第 6 条 目标定位化州市中部特色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第 7 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全镇常住人口规模为 9.66 万人,镇区常住人口 3.86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0%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5 平方米以内。第 8 条 规划指标落实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14、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中垌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指标。第三章 总体格局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9 条 构建“两心两轴三片”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积极发挥中垌镇的县域重点镇职能,推动公共服务要素集聚,打造化州中部经济、交通、区域综合服务中心,构建镇域“两心两轴三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1两心:城镇主中心:以现状镇区为中心,是整个中垌镇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是落实中垌城镇性质的空间所在。城镇副中心:在兰山原有圩镇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由于镇域东西两个片区相对独立,在镇域空间结构上,作为西部片区服务中心的15、兰山社区承担城镇副中心的功能。两轴:沿省道 284 打造南北贯通的城镇集聚发展轴,沿省道388 及县道 866 打造东西贯穿的城乡联系发展轴。三片:东部发展片区、中部生态保护片区、西部兰山片区。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第 10 条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35年,全镇耕地保护目标约为 3893 公顷(约 5.84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813 公顷(约 5.72 万亩),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 11 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16、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 1206 公顷,主要分布在塘灶村、鸭塘村、西村村、栋背村、陂口村,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12第 12 条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 年,中垌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为 287 公顷,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3 条其他各类控制线17、划定1、城市紫线规划衔接上级划定成果,不涉及城市紫线,未来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待其相关专项规划批复确定具体边界后一并纳入城市紫线管理。2、城市蓝线将镇区主干性河流、沟渠等划入城市蓝线。其他要素在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具体形态和边界后,再纳入城市蓝线进行管控。城市蓝线应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在城市蓝线内不得进行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活动,包括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城镇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等建设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城市蓝线内土地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13执行。3、城市绿线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城18、市绿线。城市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4、城市黄线将镇区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入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应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5、历史文化保护线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管控,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第 14 条科学划定中垌镇规划分区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19、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中垌镇全域将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14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20、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1、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15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为适应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为区域内产业高效有序发展提供稳定的矿产原料供应。16第四章 自然资源22、保护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第 15 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强化水资源约束强化水资源约束。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落实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保障用水安全。优化用水结构,建设节水型城镇。至 2035 年,全镇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目标。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源地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地分级管控,加强长湾河水库、响水水库等水域的一、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建设。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3、林相改造,提升森林林分质量,提高森林水源涵养能力,从源头上保障清洁产流与涵养净化水源功能。强化水源地空间管控,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土地利用变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严格管控。规划至 2035 年,全镇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加强河湖空间管控。深入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原则上用于水利工程、市政管线、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17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24、生态和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占用水域进行补偿。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规划、水务、环境、交通、农业等多元复合需求,加强河湖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的规范化、生态修复的系统化和空间品质的精细化。加强河湖自然岸线的生态修复和改造,保持河湖水系自然格局。规划至 2035 年,完成上级下达中垌镇的全镇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任务。第 16 条湿地保护与利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实施湿地资源的恢复和重建,完善湿地生态功能。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数量和排放途径。培育本地湿地植物,发挥湿地水源涵养功能,有条件区域可建设湿地公园。适度25、开展湿地生态种养殖、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到 2035 年,全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17 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内的林地保护。镇域内实施局部封禁管18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维护林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持续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严格森林资源转用管理,不得随意征用、占用森林资源或变更用途;因重大工程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不可抗力必须进行用途转变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落实林地占补平衡。26、强化森林资源培育,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切实维护全镇的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供地政策,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转。至 2035 年,中垌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第 18 条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保障城镇扩容和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加速培育森林游憩、森林体验等第三产业,挖掘森林生态休闲功能和文化价值,积极开展森林科普、生态旅游;建设生态文化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加强道路林网、农田林网、水系27、林网提质改造,推动森林乡村建设。19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第 19 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点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确保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生产面积。加强对中垌镇城乡建设等占用耕地的管控,确需占用的应按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增违挂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第 20 条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即可恢28、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主要分布在番昌村、杨村村、马路头村、杨充村、兰山村、那梨村、东京塘村、栋背村、白石村,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优先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现状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分布在栋背村、留村村、那梨村,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0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根据29、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21 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格实施采矿权准入管理,落实采矿权、采石场总量控制指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升。采矿权准入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和管理功能分区要求,符合采矿权区划设置;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并设置矿产资源生产安全距离。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环境影30、响评价制度。第 22 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绿色矿山生产建设,制定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镇域内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用地用于补充林地和耕地。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至 2035 年,全镇持证在采矿21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第 23 条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布局模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面向减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生态31、空间占用,促进低碳产业合理布局及“三高”产业有序退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第 24 条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大径林,谋划建设一批药用林、经济果林等经济林基地;推进残次林改造提升,规模化整合生态资源。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22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第 25 条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落实化州市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建设要求,将中垌镇建设成为综合型城镇,打造“镇区中心村一般村32、”三级镇村体系结构。镇区:以中垌镇镇区为中心,形成整个镇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休闲中心,是主要的人口集聚区及城镇化重点发展地区。中心村:包括石岭村、西村村、鸭塘村、高峰村、坡头村、陂口村、孔化村、塘灶村、那梨村、山口垌村、东京塘村、兰山村、栋背村共 13 个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交通联系方便,是镇域内重点发展为周边区域服务的地区,强化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积极推进周边一般村向中心村集聚。一般村:包括青山村、瓦厂村、留村村、梨华村、番昌村、杨充村、公居村、南合村、那洪村、福岭村、白石村、龙头村、塘梨根村共 13 个行政村。主要完善村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基础设施,逐步33、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表表 5-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城镇等级城镇等级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镇区6中垌社区、塘村村、杨村村、鸭塘村、白鸠地村、马路头村23城镇等级城镇等级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中心村13石岭村、西村村、鸭塘村、高峰村、坡头村、陂口村、孔化村、塘灶村、那梨村、山口垌村、东京塘村、兰山村、栋背村一般村13青山村、瓦厂村、留村村、梨华村、番昌村、杨充村、公居村、南合村、那洪村、福岭村、白石村、龙头村、塘梨根村第 26 条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三种类型对中垌镇域范围内的 34、30 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包括塘村村、杨村村、马路头村、白鸠地村、鸭塘村共 5 个,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强化服务城镇发展、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能力,支持农业、工贸、商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推动城乡产业、人才、资源等要素双向流动,率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主要包括白石村、陂口村、东京塘村、番昌村、福岭村、高峰村、公居村、孔化村、梨华村、留村村、龙头村、那洪村、南合村、青山村、塘梨根村、塘灶村、瓦厂村、杨充村、栋背村、兰山村、西村村共 21 个,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35、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促进人口与产业有序集聚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山口垌村、石岭村、那梨村、坡头村共244 个。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5-2 镇域镇域村庄分类村庄分类表表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36、范围集聚提升类21白石村、陂口村、东京塘村、番昌村、福岭村、高峰村、公居村、孔化村、梨华村、留村村、龙头村、那洪村、南合村、青山村、塘梨根村、塘灶村、瓦厂村、杨充村、栋背村、兰山村、西村村城郊融合类5塘村村、杨村村、鸭塘村、马路头村、白鸠地村特色保护类4山口垌村、石岭村、那梨村、坡头村第二节 土地使用第 27 条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制造业当家”,紧抓“百会帮百镇”政策机遇,根据辖区情况重点发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产业用地占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绿地开敞空间。25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28 条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结合人口规模调控要求科学确定新增居住用地规模,老旧社区原则37、上不再新增居住用地,有序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原住居民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各发展片区结合轨道交通、就业岗位、公共服务配套集中的重点地区发展,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引导农村住房向城镇集中,突出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增加配套居住用地供应,满足生活服务需求。第 29 条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在镇区、人口集聚区域,重点布置保障性住房、公共38、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305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保障户有所居。第 30 条加强宅基地管理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农村26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拆旧建新、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31 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规39、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第 32 条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表表 5-3 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40、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27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2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4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5体育健身设施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41、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6公共空间社区公园、广场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上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8商业设施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按照行政村范围,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42、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表表 5-4 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小学、学前教育机构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1 处2医疗卫生设施村卫生站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5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43、健身器械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28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等6公共空间乡村公园、广场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8商业设施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第 33 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规划至 2035 年,镇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占44、建设用地的 1.16%,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达到 4 平方米以上。1、教育设施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 千人学位数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城镇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80座,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规划扩建 2 所小学,分别为塘村小学、莲塘尾小学;规划新增 1 所城镇综合小学,规划扩建2 所中学,分别为榕城中学、中垌中学。以达到提升化州市教育设施服务水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标准化建设。2、医疗卫生设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补齐45、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药29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共体系建设,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计划,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规划至 2035 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 1.20 张,结合上位规划,重点谋划化州市总医院中垌分院公共卫生服务及设备提升、兰山卫生院扩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按照“一镇一院,一村一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及布局。优化医疗卫生体系优化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完善现有医疗卫生设施,通过扩建或增加建筑面积及床46、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3、文化体育设施现状镇级文化设施原址升级改造,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 15分钟生活圈划分和社区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合理利用镇区公园、公园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 0.50 平方米,镇区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 0.50 平方米。4、社会福利设施30按照结合 47、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安排配置用地,推动养老设施宜居便利性。规划至 2035 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 40 张,规划升级改造现状敬老院。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用地,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级 3 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分别为中垌镇高峰福达境、清水雾岭生态墓园、福岭高岭(船岭生态墓园)。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第 34 条产业发展定位依托化橘红、荔枝种植化州第一大镇的优势,重点抓好化橘红、荔枝种植,打造“农业产业特色城镇”。第 35 条产业发展规划做强特色产业做强特色产业。通过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48、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全力以赴建设好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基地,打造优质的黑毛豆基地,同时抓好荔枝、红橙、油茶、南药、无胶菠萝等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力争规划末期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农业特色产业基地。打造知名品牌打造知名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申请指导,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动双平家庭农场火龙果等特色品牌申请工作。此外,传承发扬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1中垌淡豆豉制作技艺,打响“中垌淡豆豉”品牌。建设产业融合企业建设产业融合企业。积极围绕主导产业,计划培育引进一批集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49、性企业,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鼓励外出乡贤回乡投资,以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建设一个大型的农业生产,农产品收购、仓储、冷藏、保鲜、销售一体的产业融合企业。建设文旅融合体建设文旅融合体。充分挖掘山口垌观音岭化橘红产业创意园、长湾河水库、万亩化橘红基地、万亩荔枝园、万亩油茶、坡头农耕博物馆、那梨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白水坡抗日游击干部训练班故址、仙娘庙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文旅资源,围绕精品旅游带、旅游线路逐步建设一批集旅游景观、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特色美食等资源,打造出集观光赏花、研学旅行、休闲度假、特色美食为一体的综合性文旅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升级,激发乡村发展的经济活力。发展光伏能源发展光伏50、能源。重点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共同推进绿色能源建设。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第 36 条构建特色景观廊道高标准建设化州绿色生态休闲碧道。集聚江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城镇功能资源,打造一条富有化州风情、水岸活力的魅力游憩廊道,构建独立、安全、连续、体验好的中垌河、鸭菱32河碧道。第 37 条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中垌镇自然环境良好,集休闲游憩、旅游观光、娱乐健身、科学考察等功能为一体。衔接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加强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全镇地方级森林公园 1 处,即茂名化州长湾河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地方级51、湿地公园 1 处,即茂名化州平田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规划至 2035 年,中垌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12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第 38 条绿美乡村建设结合中垌镇 31 条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52、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规划至 2035 年对全镇范围内的乡村重点关注“四旁”“五33边”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计划苗木种植黄皮、化橘红、龙眼和黄花风铃等。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第 39 条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兜牢粮食安全底线坚决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管理,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在 8.10 万亩以上,配合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拆旧复垦等工作。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强化粮、肉、鱼、菜、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第 40 条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53、,应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动态监测监管,稳定提高功能区的粮食产能。第 41 条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重点抓好优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栽培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发展科技型农业,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农作物种子繁育推广市场和无公害农作物农药残留检测中心配套工程建设,广泛推进无公害种植;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密集区和海外市场,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性品牌,培育建立若干个产品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34销售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业中介组织,成立和壮大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4、,建设农产品集散市场,健全和发展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营造农产品销售队伍,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着力发展与工业发展和城镇发展相配套的现代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土壤分析和改良工作,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第 42 条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市场流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引进“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入农业技术平台,提升农业现代产业化水平。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批发销售市场,引导物流冷链入村,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及物流、仓储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附加值,构建互联网平台、打造线上自营村。第 43 55、条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要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分区管制要求,不得突破各类底线,并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为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保障乡村现状建设用地的同时,保35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重点保障位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一户一宅”等宅基地56、管理规定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盘活现有土地存量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在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努力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并加以合理利用。要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有序引导乡村工57、业用地转型。梳理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其中对于工业城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留优质企业;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城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产业以清退为主。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第 44 条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镇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36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 3 处,分别为中垌抗日游击区办事处遗址仙娘庙、承轩黄公祠、蓉镜庄58、;尚未核定为文物的保护单位共 8 处,分别为六轴背冶铁遗址、抗日革命遗址、清朝祠堂、抗日遗址、清朝私塾、农耕博物馆、抗日烈士纪念碑、白水坡解放战争游击根据地遗址等。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保护,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边环境,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垌镇现列入市级保护的古树名木共有 18 株,加强古59、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控制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承传统文化,统筹策划文旅发展,通过农文旅融合,塑造中垌镇历史文化品牌。同时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其他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对37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逐步纳入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第 45 条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通过出60、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文物等评定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精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责任划分以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机制,应对突发情况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38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46 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着重开展生态保护61、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修复目标不低于省里下发的管控指标任务。全面夯实国土安全生态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垌。第 47 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围绕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层次规划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要求,结合生态资源分布和生态修复潜力。第 48 条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1、开展受损62、山体修复坚持分类实施、重点治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提升已恢复工矿用地生态功能,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392、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黑臭水治理,严格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设管控,控污、截污、治污协同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采用人工增氧、水系连通、两侧设隔离带、生态护岸等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污水渠道,采用坑塘生态改造、生态缓冲带、绿色隔离带等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农村坑塘,防止暴雨期黑臭水溢流污染其他水源水质。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实现全镇水资源环境好转。3、完善森林生态63、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禁止采伐天然林,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抚育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湿地公园等林地空间布局,针对化州长湾河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平田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等重点区域受损林地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林分改造,通过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区域保护,实现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 49 条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40并重的理念,建设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64、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的评定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的监控与管理。加快推进垦造水田。落实市、区下达任务指标,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增加有效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第 50 条大力推进城乡65、建设用地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建设挖潜。对镇区周边人居环境较差的旧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拆旧建新、拆旧复垦、指标流转,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聚集,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腾退生态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用地。针对生态环境控制41范围,制定明确腾退计划,优先腾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等限制建设区域的建设活动,66、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第 51 条存量用地盘活目标以挖潜节地为突破口,按照“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总体要求,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限制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第 52 条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1、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分区盘活为指导全镇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行为的合理组织、有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引导,依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规划将中垌镇镇区的土地分期分区进行盘活利用。2、推进“批而未用”用地消化利用加强规划谋划,提升土地价值。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方式,强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精准化用67、地指标配置机制,精准保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分类梳理规则,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简化供地流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供应。通过督促开工、协议回收、42撤回用地批文等方式加强批后实施监管。3、产业用地更新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产业用地更新,鼓励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推进产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坚持统筹规划、明晰产权、利益共享、规范运作,以工业区改造和升级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坚持集中成片改造、局部改造、沿街改建相结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城镇污染场地无害化再利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鼓励盘活低效用地,推进68、产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43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第 53 条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高速公路:有规划化北高速自镇域东南部经山口垌村、坡头村过境,主要连接广西与吴川市。干线公路:升级优化省道 S284、省道 S388,推动东西向省道 S388 的规划建设,加强中垌镇与林尘镇的联系,缩短镇区与林尘的交通距离。第 54 条打造镇区道路体系省道 S388 规划为城镇交通性干道,由省道 284、省道 388等道路构成中垌镇连接周边城镇的主干道,承担城乡间的客运交通联系,提供主要的公交服务。城镇内部次干道承担城镇内短距离通勤和公共交通服务并加强其交通汇集和出入能力。第 55 条69、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衔接化州市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运输网络和“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的公共交通站场体系,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公交覆盖率,增加公交服务吸引力。同时引导和适应城镇空间形态的转变和重组,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舒适、更低碳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促进中垌镇公共交通44与公众出行、城镇发展、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完善静态交通体系。中垌镇内设 1 处公交车站,规划结合社区公园、空闲地等设置停车场,缓解城镇静态交通压力。第 56 条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结合“四好农村路”“单改双”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各村庄70、进行村道拓宽硬化改造,至 2035 年,全镇各村实现入户路硬底化。扩大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效率和质量;推进农村道路进一步向主要公共空间、产业空间等延伸,丰富农村道路功能定位带动农村道路沿线产业及旅游生态和特色公路文化发展。第 57 条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绿色、安全、方便、通畅”的原则,结合中垌镇与产业功能布局的需求以及陵江沿岸的优势,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通过道路系统规划和设施配套,重点构建镇区核心慢行系统。明确交通性和休闲性两类慢行需求,交通性慢行需求结合道路和慢行走廊进行组织,休闲性慢行需求结合山水格局、文化遗迹、公园绿地等进行组织。通过慢行系统分区71、,逐步建成覆盖镇区、镇域的绿色廊道系统。引导非机动车交通,优化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联系。促进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接驳,引导非机动车短途出行。在非机动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推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45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第 58 条供水工程规划结合供水规范和城乡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供水设施布局。统筹全镇域的供水管网链接,逐步完善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规划至 2035 年,中垌镇全域预测用水量每日约为 5.42 万吨。中垌镇供水的给水厂共有 3 处(现状 3 处),分别为长湾河水厂(扩容提质)、兰山水厂(扩容提质)、响水水库水厂(扩容提质),做好饮水源地响水水库、磨刀72、水库、长湾河水库的保护防护工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管控规则: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应参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加强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与三区三线的协同管控;落实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三废”排放量和排放措施须相关规范;鼓励采用节水和节能型工艺、设备、器具和产品,推动供水工程的技术进步和创新。第 59 条排水工程规划通过截污、扩容、升级等措施建立安全、系73、统、环保、科学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体系,旧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46区采用分流制。通过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水泥气同治。规划至 2035 年,全域预测污水处理量每日约为 4.33 万吨,规划扩容提质现状中垌镇水质净化厂、中垌(兰山)镇水质净化厂,镇域鹤地水库兰山河流域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第 60 条防洪排涝规划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可采用截流式合用制。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推进海绵城镇建设,充分利74、用雨水调蓄,提高城镇地面雨水下渗,同时储蓄的雨水就地利用,进行绿化浇灌及公共冲洗等用途,或利用其作为水景观用水水源,进一步降低城镇供水的压力,实现城镇低碳节能的目标。第 61 条供电工程规划按照县级空间规划落实中垌镇电力网架,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电总量约 193200 万 kwh,中垌镇保留现状 2 处 110kV变电站分别为 110kV 中垌站、110kV 大坡站,规划 1 处 220kV变电站,为 220kV 中垌东站,1 处 110kV 变电站,为 110kV 橘红站,1 处光伏升压站,为和平农场光伏项目升压站。规划各级变电站数量不宜减少,如在城镇发展过程中,经论证后确需调整75、规划变电站数量及位置的,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征得电力管理部门47同意。镇域新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110kV 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规划新建的 110kV 及以上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应该满足防洪、抗震要求。在城镇发展建设过程中,如确难满足上述架空电力廊道要求的,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廊道宽度。表表 8-18-1 110500110500k kV V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76、度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线路电压等级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高压线走廊宽度(m m)500kV60-75220kV30-40110kV15-30第 62 条通信工程规划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移动通信用户约 12.56 万卡号、宽带用户 3.86 万户、电信用户 16.64 万户,规划保留化州市邮政局中垌支局,保留联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在镇区内的现有移动通信基站,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镇区信号覆盖率达 100%。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新增加的移动通信基站可在公园绿地等公用空间内增设,不单独供地,道路上的光(电)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不允许通讯电缆架77、空敷设,现状道路上的通信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48第 63 条燃气工程规划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在镇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大力发展燃气,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气总量约 1283 万立方米,中垌镇规划远期新建中垌镇 LNG 瓶组站,然后通过 LNG 瓶组站的气化、调压、计量等装置将天然气通过村庄内部管网供给居民和工商业等用户,规划在镇域内布设 57 个三级液化天然气转运供气站点。第 64 条环卫工程规划规划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量焚烧,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规划至 2025 年,城78、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1 吨/日;规划至2035 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6 吨/日。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规划扩建现状垃圾转运站、新建 2 处垃圾转运站。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第 65 条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各种管线应尽量埋在道路红线以内,不要乱穿空地,造成对其它设施修建的不利。管线应尽量避免过分集中在交通繁忙的干道下面埋设,以免施工或抢修时,开挖路面和影响城镇交通。各49种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燃79、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管线冲突时,要按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是没有修建的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管线让大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易弯曲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管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间距要满足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管线与地下人防通道要互相协调配合。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66 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渗、滞、蓄、净、用、排”于一体的雨水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城镇公园、郊野公园、口袋公园、垂直绿化等公园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公园品质,提高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效率,缓解城镇内涝。第80、 67 条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镇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50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第 68 条提高地震防御能力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根据GB183062015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垌镇域内按照七度进行设防。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81、工程按照地震基本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中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震灾时抗震指挥中心。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疏散半径 300500 米,人均疏散面积 24 平方米。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疏散通道,一些联接疏散场地的次干道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城镇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煤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镇的生命线系统,应切实加强防护,提高防震等级,按七度设防。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应提高抗震等级,按七度设防。第 69 条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构筑较完82、善的城镇防洪体系。镇区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量 1 天排干进行设计,农作区按 3天排干设计。在涝区完善排水系统,沿路修建排水管渠,沿山脚51修建截洪沟,雨水排放口处建设电排站和涵闸,对开口堤进行堵口复堤,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涝电排”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城镇排涝能力。第 70 条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按照“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搭建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确定。规划至 2035 年,中垌镇规划新83、建 1 座一级消防站,以及结合镇人民政府布设 1 座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协调城镇用地、基础设施、防灾设施、重大灾害源等各类承灾体的防灾建设,建设避灾场地,完善物资保障体系。第 71 条公共卫生防疫规划加强城镇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设城镇应急防疫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预留交通、城镇基础设施等接入条件,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高城镇韧性,形成分级分层分流的城镇突发公共卫生救治网络。第 72 条提升人防保障能力结合中垌镇人民政府设置人防临时指挥所,合理布局人防警报网点,镇区人防警报覆盖率要达到 100%。合理借助广场、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52人口疏散方式以公路输送为主,以就近疏散,就地掩84、蔽为主。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城镇疏散通道,链接疏散场地的次干路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53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 下层次规划传导第 73 条规划实施传导中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茂名市、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城镇职能、指标分解等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工业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给予落实。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85、,对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专项规划体系,在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镇特色等重点方面,应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项安排。第 74 条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中垌镇圩镇以外的乡村建设空间。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54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86、专栏 1 中垌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一、总则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3、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等非必要87、建设。6、村庄建设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55专栏 1 中垌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88、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12、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56专栏 1 中垌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13、应当优先利89、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90、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境。57专栏 1 中垌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91、划为“四小园”,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58第二节 规划实施时序第 75 条实施时序1、近期近期为 2021-202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积极92、改善镇域和镇区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公建配套设施,大力推动农业生态示范基地及配套旅游项目建设,以达到便捷镇域服务、改善镇区人居条件、培育特色经济的目标。2、远期远期为 2026-203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落实本规划的各项规划安排,开展全面建设,实现“化州市中部特色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的总体发展目标。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第 76 条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协同合作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镇体检评估,及时发现城镇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性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提升城镇治理水平。第 77 条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进行各类自然资源评价和各类体检评估。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实施监督机制。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59台,利用指标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规划指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城镇发展态势、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同步更新到数字化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