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丽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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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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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州市丽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化州市丽岗镇人民政府 I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总则.2 第 1 条 编制目的.2 第 2 条 规划依据.2 第 3 条 规划范围.4 第 4 条 规划期限.4 第 5 条 规划解释.4 第二章 目标定位.5 第 6 条 现状基础.5 第 7 条 目标定位.5 第 8 条 发展规模.5 第 9 条 规划指标落实.6 第三章 总体格局.7 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7 第 10 条 构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7 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8 第 11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8 第 12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2、护红线.8 第 13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8 第 14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9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0 第 15 条 科学划定丽岗镇规划分区.10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3 第 16 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13 第 17 条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14 第 18 条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14 II 第 19 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16 第 20 条 引导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布局.16 第 21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16 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17 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17 第 22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17 第 23 条 分类引导村庄3、发展建设.18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19 第 24 条 产业发展定位.19 第 25 条 产业发展格局.19 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20 第 26 条 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20 第 27 条 强化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20 第 28 条 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21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1 第 29 条 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21 第 30 条 优化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3 第 31 条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4 第 32 条 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4 第 33 条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5 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25 第 344、 条 镇域开敞空间.25 第 35 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26 第 36 条 绿美乡村建设.26 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27 第 37 条 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27 第 38 条 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27 III 第 39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28 第七节 历史文化保护.29 第 40 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29 第 41 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30 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31 第 42 条 修复整治目标与重点.31 第 43 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点工程.31 第 44 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33 第 45 条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34 第七5、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35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35 第 46 条 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35 第 47 条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35 第 48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35 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36 第 49 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36 第 50 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37 第 51 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37 第 52 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38 第 53 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38 第二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38 第 54 条 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38 第 55 条 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40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41 第一节 规划传导.41 第 56 条 规6、划编制传导路径.41 第 57 条 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41 IV 第 58 条 村庄规划编制指引.41 第 59 条 村庄规划通则.42 第二节 实施计划.46 第 60 条 近期行动计划.46 第 61 条 重大项目保障.46 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47 第 62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47 第 63 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47 第 64 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48 1 前 言 丽岗镇位于化州市东部、鉴江西岸,东面与南盛街道、高州市石鼓镇毗邻,南面与河西街道、鉴江街道交界,西面与官桥镇、石湾街道相连,北面与林尘镇接壤。东距茂名城区 36.7 公里,南距湛江吴川机7、场39.4 公里、沈海高速浅水出口 27.6 公里,汕湛高速贯穿全镇,镇区距汕湛高速化州北出口 4 公里。省道蓬吴线从丽岗圩穿过,北至合江,南达化州。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丽岗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8、续,助推丽岗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 号),对化州市丽岗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镇国土空间资源,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提供空间支撑,推动丽岗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9、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丽岗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类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 3 见(中发201918 号)4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10、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6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8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9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0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 (粤发20215 号)11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2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3 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4 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5.茂名市国土空间总11、体规划(20212035 年)16 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17 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 18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第3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丽岗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涉及丽岗社区、丽岗村、朱玉村、低坑村和硃砂圩村;规划面积 3.84 平方公里。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5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丽岗镇人民政府负责12、解释及组织实施。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5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6条 现状基础 丽岗镇地处低丘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50 米。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藏产为花岗岩等,储量丰富。根据化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0 年丽岗镇常住人口为42889人;2020年丽岗镇户籍人口为61814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29527人,农村户籍人口 32287。根据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丽岗镇耕地面积约 1714 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约 1090 公顷、陆地水域约 1104 公顷。第7条 目标定位 依据上位规划、区域发展趋势、自身发展条件,做深做精“土特产”文章13、,发挥丽岗资源禀赋,推进“蚕桑+”多元业态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桑旅融合特色产业。从“四旁”、“五边”抓起推进绿美生态建设,致力把丽岗打造成“山水绿美丽岗、文旅康养小镇”“山水绿美丽岗、文旅康养小镇”。第8条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全镇常住人口规模为 5.21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40%以上。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5平方米以内。6 第9条 规划指标落实 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韧性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要求,建立丽岗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明确“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14、大指标,明确 28 个规划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6 个,预期性指标 22 个。7 第三章 总体格局 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10条 构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以国土空间开发战略与目标为导向,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市、县空间发展战略,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明确生态、农业、历史文化保护等保护类要素的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以镇区为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街道建设品质,引导综合服务能级提升,满足居住、就业15、和娱乐需求。一带:依托鉴江打造沿岸滨江休闲景观,形成滨水生态景观带,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城镇环境提供保障。两轴:即城镇发展轴和区域产业经济带动轴,依托省道 S285 与汕湛高速,通过提升沿线风貌,梳理沿线用地,带动沿线商业商贸、居住生活等功能综合提质发展,形成连城带村的乡镇发展轴。三区:生态林业区,省道 S285 以西依托生态林区及农田种植,形成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区域;生态食品加工区,省道 S285 以北依托村庄及农田种植,形成生态食品加工为主的区域;高效农业区,通过集成发展、全面可持续投资,以资源整合、优化经营方式和开发更新技术为主 8 要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16、。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 第11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35 年,丽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683 公顷(25244 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599 公顷(23979 亩)。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12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至 2035年,丽岗镇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679 公顷。丽岗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13条 合理划17、定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 年,丽岗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172 公顷,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 9 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14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 城市紫线。城市紫线。将李汉魂祖墓、坑塘村陈氏二品夫人墓、通天大王庙遗址、红花桥等历史建筑划入紫线范围,按照紫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建立紫线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根据历史文18、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要求,及时调整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城市蓝线。城市蓝线。将鉴江等主干性河流划入蓝线范围,按照蓝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城市蓝线与水利部门依法划定的江河湖管理范围相衔接,其他河道及排洪渠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详细规划具体划定。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将包括石龙山森林公园、尖岗岭森林公园在内的各类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等纳入绿线范围,按照绿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面应急救援、绿化养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必要的公园配套设施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因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19、完整的原则。城市黄城市黄线。线。将给水厂、污水处理厂、汽车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划入黄线范围,按照黄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在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根据丽岗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迁移、拆除黄线内城镇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0 相关手续。工业用地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指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依照规定程序划定的,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包括基础好、集中连片、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园区用地;重大产业项目、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其他需要划定的工业用地。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产业集聚。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 第15条 科学划定20、丽岗镇规划分区 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丽岗镇全域将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21、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 11 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基础上,以集中连片为原则划定。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可22、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23、,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是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依据国家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藏区等范 12 围划定的区域,具有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与矿产发展的重要及战略性作用。区域内需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13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16条 水资源与湿地保护与利用 强化水资源约束。强化水资源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入“三条红线”管控。建立地下水有效保护与节约集约利24、用体系,优化调整地下水保护与利用布局,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到 2035 年,丽岗镇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加强岸线分区管理、用途管制,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河道采砂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河湖水域岸线有效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至 2035 年,丽岗镇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 100%。加强饮用水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区管护区管护。有序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及规范化建设,落实保护化州市划定的塘岗岭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加强湿地25、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鉴江周边湿地生态环境。加强人工湿地建设,促进重要水生动物生态廊道保护和恢复,提升湿地功能效益与综合价值。规划到 2035 年,丽岗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 14 数量和排放途径。第17条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有序开展造林绿化,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扩绿提质。确保到2035 年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林地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用途管制。因地制宜制定森林分区管理规则,加强森林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林,合26、理开发商品林,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天然林和级林地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林地。确保到 2035 年林地征占用总额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责任制。第18条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到 2035 年,全镇划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83 公顷。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妥27、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的源头管控,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和布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15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严格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按规划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28、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主要分布在丽岗村、朱玉村、低坑村、硃砂圩村、博青村,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水田和有条件进行水田改造的耕地,特别是与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现状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分布在尖岗村、丽山村、低坑村、硃砂圩村、水路村、博青村、镇安村。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确保补划的29、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16 第19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化州市矿产资源规划,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格局。按照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传导的名录和指标,明确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重要区域。第20条 引导绿30、色低碳国土空间布局 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优化自然资源要素布局。推广节地技术和评价,引导土地混合利用和空间复合利用,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降低土地利用碳排放。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产业平台与城镇服务功能的融合,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第21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有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助力“绿美丽岗”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蓄积量,不断提高森林汇碳能力。17 第五章 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 第22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 为加快城镇发展,提高集聚31、效益和辐射能力,控制村庄用地,规划构建“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结构的镇村体系。镇区镇区:涉及丽岗社区及朱玉村、低坑村和硃砂圩村部分村域,其中丽岗社区作为丽岗镇核心建设区域,强化其作为镇域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地位,加强与外界联系的交通枢纽建设,带动全镇经济的发展。中心村中心村:共 3 个,包括尖岗村、镇安村、硃砂圩村,依托其区位优势与交通优势、工农业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服务设施配建水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一般村一般村:共 8 个,包括赤坎村、丽山村、丽岗村、朱玉村、水路村、低坑村、博青村、元塘村,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2、。表表 5-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城镇等级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镇区 1 丽岗社区 中心村 3 尖岗村、镇安村、硃砂圩村 一般村 8 赤坎村、丽山村、丽岗村、朱玉村、水路村、低坑村、博青村、元塘村 18 第23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 根据丽岗镇各个村庄的区位与发展条件、特色资源禀赋,结合省市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将全镇按行政村分为 8 个集聚提升类村庄,1个城郊融合类村庄,2 个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主要为低坑村,重点引导城乡产业融合、公服设施与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景观风貌协调管控。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33、村庄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包括赤坎村、尖岗村、丽山村、水路村、硃砂圩村、博青村、镇安村、元塘村,重点以提升农业产业规模和效益为指引,合理增加产业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比例,提升村庄集体经济收入,农村现代化程度与公共服务水平。特色保护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丽岗村、朱玉村,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34、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5-2 镇域村庄分类表镇域村庄分类表 村庄分类村庄分类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集聚提升类 8 赤坎村、尖岗村、丽山村、水路村、硃砂圩村、博青村、19 村庄分类村庄分类 数量数量 具体范围具体范围 镇安村、元塘村 城郊融合类 1 低坑村 特色保护类 2 丽岗村、朱玉村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24条 产业发展定位 丽岗镇镇区以及丽岗村、朱玉村、低坑村主要由现状的镇区向南部和北部拓展,发展成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旅游服务中心。北部包括赤坎村、尖岗村、丽山村主要以发展园林果业种植为主,南部和东翼包括镇安村、园塘村、博青村、朱砂圩村、水路村以35、标准化农产品种植基地为发展思路,大力拓展市场,创立品牌效应。以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代替过去的经济增长模式,以注重质量和效率的内涵型发展模式代替偏重数量和速度的外延型发展模式,以环境资源集约型发展模式取代环境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以三产结构协调的发展模式代替第二产业优先的发展模式。第25条 产业发展格局 丽岗镇整体产业发展采取“稳一优二进三”的策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稳步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工业制造业优化提升,强化重大产业平台与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中下游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产业集聚核;完善丽岗镇居住、医疗、教育、文化职能,加快发展现代服 20 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重36、点发展现代商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构建商贸服务平台,提升城镇服务品质。第三节 居住与用房保障 第26条 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 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合理布局居住用地,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重点在公共服务中心、规划交通站点以及中小学等区域周边增加居住空间供应,促进就业空间与居住空间紧密融合。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丽岗镇区布局,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设置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到 2035 年,城镇居住用地控制在 111 公顷,城镇人均住房面积 50 平方米。第27条 强化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 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37、认登记名册 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拆旧建新、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21 第28条 引导农民建房空间集聚 村民住宅选址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且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与现状农村居民点相邻成片、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湖管理范围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允许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符合上述情形的新增村民住宅用地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38、第29条 构建“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规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 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 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22 表表 5-3 乡39、镇级社区生活圈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具体设施名称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 1 基础教育设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2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3 养老设施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 4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 5 体育健身设施 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40、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 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 6 公共空间 社区公园、广场 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公顷以上 7 市政公用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 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 8 商业设施 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 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 9 行政服务管理设施 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 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服务站 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 按照行政村范围,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41、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23 表表 5-4 乡村级社区生活圈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 序序号号 设施类型设施类型 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 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 1 基础教育设施 小学、学前教育机构 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 1处 2 医疗卫生设施 村卫生站 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 3 养老设施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2、 4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 5 体育健身设施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 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 6 公共空间 乡村公园、广场 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处乡村公园或广场 7 市政公用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 各居民点至少设 1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 8 商业设施 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 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 9 行政服务管理设施 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处 第30条 优化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推进丽岗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均衡配置,按服43、务半径和人口,高标准布局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教学环境,完善镇中心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的优质学前教育服务。完善乡村地区学前教育设施的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推动丽岗镇义务教育服务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建立匹配人口特征的义务教育需求预警机制,新建、改扩建学校的项目优先纳入规划规模,保障现有中小学校扩建学校用地需求,补足现状学位缺口,满足 24 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座,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80 座。第31条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44、配置与空间布局 落实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构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至 2035 年,保留现有各村卫生站,提升镇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 1.2 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不少于 63 张。第32条 提升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为重点,规划建立“镇级文化设施-村级(社区级)文化设施”两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全面推进镇区文化站提档升级,推进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效能提升。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公共文化服45、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达到 0.5 平方米,步行 15 分钟覆盖达 100%。加快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实现镇区 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将全民健身设施向行政村延伸,建设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健身设施网络。合理利用社区公园、街角公园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城镇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丽岗镇人均体育用地面积 25 达到 0.5 平方米。第33条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规划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46、建设,形成“圩镇-社区-家庭”三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规划至 2035 年,规划新建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按生活服务圈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规划至2035 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45 张,实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34条 镇域开敞空间(1)建设镇村公园体系 践行公园城镇理念,规划构建镇区中心公园、社区(村级)公园、邻里小游园三级城乡公园体系。到 2035 年,全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6.5 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提高至 85%。推动丽岗圩休闲公园47、生态建设,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若干社区公园,单个公园规模不小于 2 公顷,适度与文体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丰富社区公园活动,提升社区公园吸引力;结合 5 分钟邻里生活圈,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灵活布局邻里公园,满足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需 26 求,着力完善公园绿地系统。(2)打造城乡休闲游憩网络 绿道网。落实化州市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丽岗镇社区绿道三级绿道系统建设,完善自行车道、步行道、驿站及标识系统等设施。重点完善丽岗特色小镇与镇区连接的绿道链接,重点推进丽岗特色小镇绿道建设,融入“景观、生态、人文、畅通”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态绿道。碧48、道网。依托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特色村落资源,探索打造一批水清岸绿,兼具生态、文化、经济、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碧道网络。第35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 规划至 2035 年,丽岗镇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面积 4.8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6.7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2.3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第36条 绿美乡村建设 结合丽岗镇 12 个行政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49、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 27 济发展活力。丽岗镇主要种植茶花、桂花、化橘红、紫花风铃、黄花风铃、铁冬青、沉香、化橘红、龙眼、黄皮、荔枝等,计划安排种植苗木14532 株,绿化长度 45.81 公里。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 第37条 引导农业产业空间发展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现代农业为主线,拓展“精深加工+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科技农业”“互联网+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农业与绿色加工、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科技等产业深度50、融合,打造多功能、多维度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与贸易等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着力进行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第38条 强化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 大力盘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将可腾挪的乡村建设用地规模预留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并在下层级的乡村规划中予以落实用地布局。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28 第39条 集约51、高效布局建设用地 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要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分区管制要求,不得突破各类底线,并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为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保障乡村现状建设用地的同时,预留不超过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重点保障位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52、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在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努力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并加以合理利用。要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梳理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其中对于工业城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53、留优质企业;29 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城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产业以清退为主。第七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40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 积极融入橘州历史文化建设,加强对通天大王庙遗址、红花桥的保护和利用。落实已公布划定的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或保护规划;未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执行临时保护范围,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界线从文物本体边界外扩 5 米,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范围从最外侧有遗迹现象点以外外扩 30 米。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54、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丽岗镇现列入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古树名木共有 28 株,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控制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承传统文化,统筹策划文旅发展,通过农文旅融合,塑造丽岗镇历史文化品牌。同时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其他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 30 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55、类保护,逐步纳入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第41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 对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通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进行管控,对无矢量信息文物,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并由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线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之间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并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31 第六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 第42条 修复整治目标与重点 通过对森林、56、水域、湿地等进行生态修复,逐步修复丽岗镇受损的生态空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预防保护,加强城镇水土保持,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内河涌的全面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到 2035 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省下达任务,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45 公顷,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以国土综合整治为手段,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系统实施农用地整理、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及人居环境整治。第43条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质提升推进河道生态修复57、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质提升。加强鉴江、丽岗河综合整治,完善鉴江流域污水管网系统;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强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省下达任务。规划开展鉴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加大水生物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推进解决河道排污和生态化改造。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持续开展鉴江及丽岗河的水生态 32 保护工作,系统实施堤防加固、岸线治理、水系整治、生态护岸和环境工程,维护重要水体生态系统健康。到 2035 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控制目标。推进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推进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强化58、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做好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测。以集中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开展重点流域水系、重要水体的水生生物调查和水生态试点监测。强化鉴江等重要江河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水质的实时监控,水源涵养林建设等。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推进水体生态修复及入河入库重要支流治理,加强塘岗岭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镇区生活和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总氮削减,遏制水华等水体富营养化风险,有效确保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100%达标。森森林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质量。林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质量59、。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优先对郁闭度不高的低效林地、残次林地等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开展抚育更新,推进绿美丽岗生态建设项目,到2035 年,林地保有量总体维持稳定,全镇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推进水土流失综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稳定提升水土保持率。合防治工程,稳定提升水土保持率。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强化鉴江和丽岗河范围的水土流失预防,重点预防范围为塘岗岭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州石龙山森林自然公园、化州尖 33 岗岭森林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地、河流沿岸和水库周边等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60、为主要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完成年度下达的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第44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并重的理念,通过建设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产能。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程。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程。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61、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到 2035 年,全镇完成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开展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等工作,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34 第45条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以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用地处理为重点,综合采用全面促62、建、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局部加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分类盘活存量用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镇区和中心村流动,集中力量建设区位优势好、经济基础好、人口规模较大、设施配套齐全的村庄集聚点,促进城乡统筹建设发展。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已批准土地加快供应,并以供地率作为考核指标,提高供应数量。对确实不需要的用地,或因规划、政策调整后不具备供地条件导致批而未供的土地进行清理,申请撤回批文,减少批而未供土地数量。做好闲置土地认定,多方法、多渠道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无法使用的闲置用地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低效用63、地通过挖掘潜力,转型升级,或通过归并、整合等方式依法流转用于新增项目建设。通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现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提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打造集约高效的城乡格局。到 2035 年,基本完成对现有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用地的处置,低效用地挖潜增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土地利用效益有所提高。35 第七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 第46条 完善镇域道路网络空间布局 规划衔接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两环四横四纵”的主干路网交通体系格局,协助推进国道 G207 改线工程,规划省道 S543和县道 X823,与现状汕湛高速公路、省道 S285 形成“两横两纵”的镇域道路网络64、格局,加强东西过境交通衔接的同时,完善南北片区的联系,促进区域资源流通,助力片区协调发展。规划将镇域内东西走向的县道 X643 升级为省道 S543。规划在两条省道交接处新建一座四级汽车客运站,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上下班通勤需求。第47条 优化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 优化丽岗镇镇域内部干线路网系统,镇区落实“小街区,密路网”的道路布局。打通断头路,加密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镇区内部次干道布局,提升次级道路网密度,促进镇区内部系统循环,对镇区内部次干道进行优化提升。优化道路断面,充分考虑车行、自行车、行人的关系,做好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保障各系统协调发展。第48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 加快实65、施农村道路建设,把农村路网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6 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农村道路强度、宽度和通达的深度,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扩大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的农村道路管理体系,对道路进行保洁、养护和维修的同时,加强道路安全的管理。畅通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增强道路通行能力,优化群众交通出行环境。结合“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通往行政村的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施提档升级改造”。第二节 基础设施体系 第49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 构建高效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保障供水安全。丽岗镇无自来水厂,规划以鉴66、江为主要饮用水源,供水管网系统接化州城区供水管网。至 2035 年丽岗镇用水指标为 0.27 亿立方米,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到 202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65%以上;规划到 203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为有效提高污水处理率,规划建议对丽岗镇水质净化厂扩容提质,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0m3/d。推进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提升管网覆盖率和收集水平。镇区实现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纳管或就地处理模式,实现农村 37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0%67、以上。镇域雨水系统与河道排涝系统作为整体,完善雨水排水系统布局。为有效提高污水处理率,规划建议对丽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质,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第50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 建设智能电网,预留足够的站址空间及输配电线路廊道,保护线路安全,落实 110kv 及以上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加强区域互联,提高电网可靠性。推进能源生产,支持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促进电网绿色低碳发展。增强驾驭复杂电网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促进电力系统高效协同运行。衔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在丽岗镇尖岗村新增 1 座 220kv 变电站,在赤坎村规划一座光伏升压站;对供电能力较弱的变电站68、改造升级,着力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预测,丽岗镇镇区用电负荷约 3.32 万 kw。第51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 落实高速泛在、集成互联、生态完善、应用丰富、安全高效的全光网络供给体系建设,完善丽岗镇通信系统布局,保障通信容量可支撑丽岗镇发展需求。打造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系统布局 5G、千兆光网、人工智能等新型网络和智能设施。落实通信管道的共建共享,减少公共资源浪费。加强设施运营维护,保障通信系统安全可靠。到 2035 年,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38 第52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 规划近期保留丽岗镇 LNG 储配站。第53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 规划建议结合南斋坑69、填埋厂打造垃圾集中处理产业园区,集中布局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厂、厨余垃圾处理厂、渣土余泥处理场、工业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等环卫设施,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远期规划建议在化北片区选址新建一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并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等相关设施。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控制镇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加强建筑垃圾安全处置和回收利用,完善渣土和剩余污泥的安全处置。至 2035 年,丽岗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100%,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规划实现“一镇一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规划保留现状 1 座垃圾转70、运站,打造成具有压缩打包、分选分类、破碎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第二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 第54条 提高防灾防洪应对能力(1)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 落实“固防挡截、蓄滞通排”防洪排涝新格局。坚持安全、实用原 39 则,遵循蓄泄兼筹,充分发挥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作用、提高镇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规划按照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对现状防洪堤进行加固,推进鉴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提升工程。排涝标准按 10 年一遇 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径流量 1 天排干进行设计。(2)提高防震抗震能力 丽岗镇域内建筑物按地震烈度七度进行抗震设防,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g,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71、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主要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3)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根据本地情况建立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预报预警工作。边坡防治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及兼顾景观的原则,可采取边坡坡面防护、落石防护、边坡支挡等措施进行。(4)提72、高台风防御能力 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传播机制,推进各部门预警信息对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升全社会快速应急能力。依法保 40 护气象台站、气象探测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工作顺利实施。第55条 完善人防消防设施建设(1)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格局的构建,镇区按照规范设置 1 处消防站点,并按照一级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规划建设乡村微型消防站,配备完善的村级消防队,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100%。(2)提高人防保障水平 按照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标准,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73、的原则,提升民防应对能力。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等旷地及地下空间,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以镇域快速路、主干道为主通道,控制疏散救援通道两侧建设,保障有限宽度不低于 15 米。41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规划传导 第56条 规划编制传导路径 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确定的职能定位、规划指标、管控底线、空间布局、要素配置等要求。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服从本规划,落实规划分解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等指标与空间位置,实现规划有效传导。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74、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要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由镇级实施通则管控,实现镇域空间规划管理的全覆盖。第57条 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科学划定详细规划单元,合理确定主导功能、容积率、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城市形态与风貌等控制要求,强化对城镇空间的管控引导。丽岗社区作为丽岗镇核心建设区域,应强化其政治、经济、文化、商贸的功能,加强与外界联系的交通枢纽建设。第58条 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村庄规划编制要统筹乡村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求,统筹自 42 然、历史、乡土文化和农耕景观资源,统筹人口、产业、土地和资产75、关系,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满足村民养老、托幼、殡葬等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编制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村庄规划通则,可作为各行政村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对有条件和需求的重点村、特色保护类村庄,可在村庄规划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倡导在经济、文化、资源、产业等方面村庄一定关联性的若干个村庄组成村庄群整体编制村庄(群)规划。第59条 村庄规划通则 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丽岗镇圩镇以外的乡村建设空间。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76、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专栏 1 丽岗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43 专栏 1 丽岗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 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 377、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等非必要建设。6、村庄建设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 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78、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 44 专栏 1 丽岗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 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79、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 12、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13、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 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45 专栏 1 丽岗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 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80、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 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境。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81、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划为“四小园”,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 46 专栏 1 丽岗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 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82、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第二节 实施计划 第60条 近期行动计划 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积极推动实施美丽圩镇“七个一”重点项目与绿美生态建设,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体检评估、市级和县级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和财政支出,统筹各相关实施计划,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第61条 重大项目保障 衔接上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重点项目,建立统一的重点83、建设项目库。加强镇域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通过 47 规模整合、整理、腾挪等方式,推动空间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积极争取并整合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各领域资金来源,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加强资金及土地要素对重点项目的支撑保障。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探索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 第62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 各部门协同合作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及时发现镇域空间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性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安排,提升丽岗镇治理水平。第63条 明确评估体系和流程 进行各类自然资源评价和各类体检评估。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实施监督机制。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利用指标模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规划指标实施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城镇发展态势、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同步更新到数字化规划管理。48 第64条 评估指标与数据要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 各部门共同协作,对各项指标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部门需负责的指标数据,并对所负责的评估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更新,配合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