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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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9143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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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南昌铁路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第二章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1 管理方式2.2 组织机构设置第三章 项目办人员工作准则3.1 基本要求3.2 谨谕守则第四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4.1 工程技术处工作职责4.2 行政处工作职责4.3 财务处工作职责4.4 征地拆迁办工作职责4.5 合同管理处工作职责4.6 对外联络处工作职责第五章 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分工5.1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任务5.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5.3监理人员须知5.4代表处职责第六章 项目管理程序6.1 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目标划分方案6.2 工程开工与进度管理6.2.1工程开工2、6.2.2工程进行管理6.2.3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6.2.4进度计划的调整6.2.5工程进度管理中的注意事项6.3.1总则6.3.2工程质量控制依据6.3.3工程质量检查程序6.3.4工程质量管理职责6.3.5监理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6.3.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6.4安全生产6.4.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6.4.2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6.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4.4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和措施6.4.5特殊气候条件下安全管理6.4.6工程安全事故处理6.5计量与支付6.5.1工程计量6.5.2费用中期支付6.6合同管理6.6.1工程变更6.6.2工程变更的管理6.6.3天集商业广场工程索赔程序63、.7对承包商的合同履约检查6.7.1主要人员的检查6.7.2施工机械6.7.3检测仪器6.8工程量清单核查6.9月报表6.9.1施工月报(报表内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6.10监理月报6.10.1监理月报(高驻办)6.10.2监理月报(代表处)6.11管理月报6.12施工月度、阶段检查考评管理(另行制定)6.13监理工作阶段考评办法(另行制定)6.14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6.14.1合同段交工验收管理规程6.14.2项目交工验收及移交6.15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6.15.1工程缺陷检查和修复程序6.15.2合同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序6.15.3项目竣工验收程序6.16工4、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6.16.1总 则6.16.2工程决算6.16.3竣工决算6.16.4附 则6.17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6.17.1通 则6.17.2项目档案资料的构成与整理第八章 项目宣传工作细则第一章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集商业广场建设性质:新建工程建设地点:进贤县进贤大道以西,胜利南路以南,麻山路以北建设内容:进贤商业广场的建设,是以市场为导向,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开发的,以高层和多层住宅建筑为主,并配套建设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57783.6M2,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及配套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60597.0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716.56 M2,地下建筑5、面积27880.48 M2,建筑容积率:2.3 建筑密度:34% 绿地率:35% 。项目类别:本项目用地所属类别为住宅用地,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1282.28万元,其中开发成本为29016.17万元,开发费用为2266.11万元。项目现状:该地段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条件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适于人们生活和居住,也适合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场地经拆除平整后其视野开阔,城市基础设施良好,自然景观条件优越。项目开发期限:1年(2010年7月2011年6月)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实施须制定建设项目总体及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保证建设项目的室内外供水、供电6、污水(物)处理、通讯等配套辅助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计划如下:2010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2010年8月10月:完成勘测设计及开工准备2010年10月2011年4月:工程土建、配套工程施工。2011年3月2011年5月: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施工。2014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第二章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1 管理方式根据进贤县政府会议及有关精神,成立南昌铁路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贤县项目办公室,承担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办设在进贤县原老火车站,以便对项目实施现场管理。为使本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特制定本项目管理手册,旨在明确项目办的组织机构7、各级职能、工程流程,建立工作联系渠道,以确保本项目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实施。2.2 组织机构设置本着精简、高效、全面、科学的管理原则,项目办下设工程管理科、成本合约部、行政办、财务部、对外联络处、征地拆迁办、设计代表部、销售策划部、工程监理部。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办公室机构设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办公室机构示意图南昌铁路天集地产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办成本合约部行 政 办工程管理科财 务 部征地拆迁办对外联络处销售策划部设计代表部工程监理部地块二地块一地块三图1项目机构设置图第三章 项目办人员工作准则3.1 基本要求一、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真诚、准确执行项目法人及本手册明确的管理意图、8、策略和各项管理原则和程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工作,同时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项目管理和技术领域里的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创造性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良好工作业绩。二、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部、江西省的法律、法规规定,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三、 不准违反工作准则,不许泄漏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秘密和情报,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四、 履行本手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各司其职,不推诿扯皮,未经授权,不准超越职权,插手、干预他人、其它部门的正常工作,但又必须密切和谐与同行共事,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3.2 谨谕守则一、 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和本手册,9、并在工作中主动、准确地加以运用。二、 要明确项目办与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严格、准确、全面履行两个合同中业主的职责和义务。三、 注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持谦谨的态度,以理服人。第四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4.1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一、 落实项目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具体技术管理工作。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配合项目的各项招标工作。三、 负责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一) 根据项目总体目标要求,编制项目总体目标计划和阶段性目标计划,协助和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目标计划,并进行审查,核查其落实情况。10、(二) 编制月度和阶段性目标检查评比方案,参加月度和阶段性检查与评比工作。(三) 负责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月度计划的差异,长调整下阶段的目标计划。四、 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 编制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协助和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编制质量控制系统,并进行审查,核查其落实情况。(二) 检查各监理单位对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情况,核查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全过程监督情况,组织对各级监理单位的阶段评比工作,参与由代表处组织对各高驻办的月度评比。(三) 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工作,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好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控制工作。(四) 参加工程11、交、竣工验收工作。五、 负责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一) 组织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招标,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催办批复。(二) 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三) 审定重要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专家会审、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四) 负责组织重大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查,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五)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技术论证工作;(六) 做好材料、设备的调查,组织重要设备造型的论证,为选定的工程材料及引进重要施工、管道设备造型提供技12、术支持;(七) 对重大环保技术工作进行方案比选,组织审查;检查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环保专项工程验收;(八) 负责组织对技术规范、监理规程的制定、补充和修改工作;负责各种工程技术规范的应用和管理;(九) 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专项工程研究;(十) 负责进行各种技术图书资料的采购、订阅、分发;(十一) 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管理并及时转发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在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十二) 负责组织项目有关技术学习和培训、研讨和交流。六、 参与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一) 参与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作好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二) 协助成本合约部严格计量支付程序,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支付,及时、13、准确、安全的办理计量支付;(三) 严格变更程序,参与四方审查设计、工程变更,做好设计、工程变更的日常管理上报工作;(四) 严格索赔程序,负责工程索赔审查或会审工作。七、 其他工作(一) 参加每月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收集参建单位对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办领导汇报;(二) 负责汇总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有关报表;(三) 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四) 负责建立、维护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有效的项目管理网络系统;(五) 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六) 协助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七) 协助征地拆迁办做好征地拆迁、文件保护和清欠民工工14、资工作;(八) 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九) 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3行政办工作职责一、 汇总项目办各部门工作计划,并跟踪计划的落实情况;二、 组织安排好项目办各种会议;三、 负责项目办文秘工作和档案管理;四、 负责项目办临时人事、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管理;五、 负责项目办人员考勤、加班和值班安排;六、 负责项目办物资采购、仓管、领用和发放工作;七、 负责项目办食堂和宿舍、招待所的管理;八、 负责项目办机务管理;九、 负责项目办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来访接待工作;十、 负责项目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4.4财务工作职责一、 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二、 负责项目合同款和15、日常费用的核付;三、 制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四、 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五、 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按时缴纳各种税费和银行利息,负责贷款、专用帐户的提款、报帐和支付工作;六、 参与制订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文件;七、 参与重要的合同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八、 负责与财政、税务和审计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九、 负责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十、 负责对承包商、监理单位的财务检查,监督计量支付款不被挪用,确保用于本工程。4.5征地拆迁办工作职责一、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政策,制订征地拆迁和征地拆迁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二、 根据铁道部政策指导和督促沿16、线地方拆迁办的工作,负责编写内部监测报告;三、 组织核实征地拆迁数量,与权属单位进行补偿合同谈判;四、 落实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土地使用建设许可证等与征地有关的手续;五、 监督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六、 协调处理征地和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关系,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七、 协助监督从业单位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八、 做好征地拆迁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4.6成本合约部工作职责一、 落实项目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设计、工程、监理、设备及主要材料的招标工作;组织编17、写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招标评标工作。三、 负责项目工程费用管理工作:(一) 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的批复的概算内。(二) 做好工程概算与工程预算;:工程实施量与工程概算;工程决算与合同价、工程预算、工程概算的比较工作,及时发现工程管理中量和(或)非量的变化引起的费用变化,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三) 负责工程合同结算、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四、 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一) 负责编制合同文件并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工作。(二) 负责检查监理和承包商合同履约情况,对发现有违约情况的提出处理意见。(三)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18、(四) 严格计量支付程序,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支付,及时、准确、安全的办理计量支付,并建立计量支付总台帐。(五) 参与工程变更、索赔。五、 参与交工验收工作六、 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7对外联络处工作职责一、 负责与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和文件传送;二、 负责项目文件和信件的翻译和会议记录工作;三、 陪同和协助相关单位或专家考察施工现场;四、 参与项目办按国家竞标程序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五、 负责培训项目的采购、合同管理和支付核查工作;六、 做好外事会议的安排和专家的接待工作;七、 负责项目办对外电子邮箱的管理。第五章 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分工5.1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任务监理工程师是项目19、法人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的社会监督单位,以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履行本手册授予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监理,通过计划、组织、控制(监督)、协调、激励等手段,促使承包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完成工程项目。一、 监理工作的计划活动(一)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二) 根据经审批的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协同配合项目办有关部门制定:1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2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3 用款计划。二、 监理工作中的组织活动监理工作中的组织活动有如下内容:(一) 根据监理目标、计划,建立组织机构,选定监理人员,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协作关系;(二20、)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合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承包商召开工地例会;(三)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组织各种质量检验工作,工程完工时组织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四) 及时组织计量及支付工作;(五) 对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等,组织设计单位或专家组进行专题讨论。三、 监理工作中的监督和控制活动监督和控制活动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始终,是监理人员的核心活动。施工监理工程中的监督和控制活动内容非常广泛;(一) 监督承包商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查;(二) 监督承包商及时办理履约担保、工程保险等手续;(三) 对承包商的分包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分包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21、四) 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承包商的进场机械、人员是否到位,实际进度和计划是否相符等。当承包商的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监督承包商及时增加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当承包商的进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称职时,及时监督其进行更换。(五) 当承包商进行施工放线时,对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六) 对承包商到场的材料或设备及时进行检验,必要时在制造场所或运输中进行检查,以监督其达到质量要求;(七) 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现场跟踪,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验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不合格时监督承包商无偿返工;(八) 对承包商承担的设计,包括临时工程设计和永久工程设计进行监督22、和审查;(九) 对业主应提供的施工外部条件,如征地、拆迁、设计等进行主动监督和控制,及时提醒业主这些条件不按时落实可能造成的危害;(十) 对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和监督,并及时开具计量支付证书;(十一) 对工程的交工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交工证书,对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时要求承包商及时无偿返工,缺陷责任期满后为承包商办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十二) 对监理的工作质量实行内部分级监督,即在监理组织机构中实行分级监理制度,上一级监理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下级监理人员的工作,以保证监理执法的准确性。四、 监理工作中的协调活动监理的基本职责是监督,但在行使其监督(控制)职责23、时,更应正确处理项目办、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监理工作中的协调活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 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关系。(二) 协调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三) 协调监理与业主的关系。(四) 协调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五) 协调监理组织内部的工作关系。(六) 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5.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精神遵守以下职业准则:一、 正直、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依据一切合同条款的规定保护业主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二、 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24、责,对业主负责。三、 不在同一项目中即做监理又做承包商的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报、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四、 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五、 当其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六、 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纠正错误。七、 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为主和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5.3监理人员须知一、 全体监理人员应明白,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是相互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的合同职责分工关系。二、 监理人员不能在施工正常地、满意地进行时要求承包商用监理人员自己的方法完成工程25、。只有当监理人员能够证实承包商的某种施工方法是危险的,有可能造成工程损害时,可以提出要求或者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自己对可能造成的工程损害施工方法进行纠正,或者对已造成的工程损害进行补救。三、 监理人员应与承包商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关心及热情帮助承包商减少损失或损害。四、 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人员的最基本准则,不受任何行政命令的干扰,不能有任何偏见。五、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六、 监理人员不应容许承包人产生在质量上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但不能剥夺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七、 进行施工监26、理时,应依靠自身正确公正的判断能力进行施工监理。八、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九、 当发现工程质量已受到危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迅速地通知承包人,当确有根据证明质量已低于规范要求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十、 工程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十一、 在办理工程计量支付时,监理人员要仔细复核计量合同内的工程数量。十二、 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作好记录,以便在承包人要求额外支付和延长工期时能提供一27、个有价值的完整记录。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作好此项记录工作,每月由高驻办转交业主存档。十三、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所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限,只能执行与业主签定的承包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限。5.4代表处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对辖段内的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一、 熟悉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图纸,了解施工现场;二、 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和统一辖段内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坚持经常性的工地巡视;三、 对各监理单位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和处理提出的问题;办理各监理单位的计量支付证书;四、 根据项目办编制的项目28、管理手册,组织各监理单位编写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监理手册;五、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和施工竣工文件;六、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高级驻地办主持地常规工地会议;七、 签发开工令;八、 组织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九、 审批高级驻地办审核的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月计划;十、 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核实工程变更、索赔和技术问题的专题讨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经上级部门或业主批准后,下发工程变更令;十一、 参加关键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合同段交工证书、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十二、 参与清单核查工作,随时掌握全线各合同段清单项目数量变29、化情况(包括各种变更和索赔等而引起的数量变化)。制定工程量清单分解的原则;十三、 审定各高级驻地办签发的计量资料及证书,签发支付证书及最终支付证书;建立本项目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台帐;十四、 及时汇总试验检测中心和各高级驻地办的监理月报、快报等各种业务报表,并上报、归档;十五、 抓好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十六、 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十七、 积极配合、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十八、 监督各高级驻地的环保监理工作;十九、 监督各高级驻地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二十、 督促各高级驻地落实农民工资发放问题;二十一、 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并30、提出调查报告;二十二、 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二十三、 执行业主根据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发出的指令并组织落实。第六章 项目管理程序6.1 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目标划分方案天集商业广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将阶段目标划分如下:2010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2010年8月10月:完成勘测设计及开工准备2010年10月2011年4月:工程土建、配套工程施工。2011年3月2011年5月: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施工。2014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6.2 工程开工与进度管理6.2.1 工程开工与进度管理各合同段工程开工由代表处统一下达开工令。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由高驻办审批。审批31、条件按照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监理手册执行6.2.2 工程进度管理一、 进度目标(一) 项目阶段目标由项目办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并于工程项目开工后14天内下达给代表处;(二) 各合同段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需单独编制的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由代表处根据项目阶段目标、各合同段的工程量分解下达;(三) 各合同段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代表处下达的阶段进度计划分解至具体部位、桩号,高驻办审核,于前一个月25日前上报至代表处审批;工程进度计划应分别按网络计划和主要工作横道图绘制,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程量和形象进度。(四) 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代表处制定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办法和工程编号办法,对本32、合同段的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划分,经高驻办审查、代表处审批合格后下发,分项工程作为工程开工的最小申请单元。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前7天递交开工申请,高驻办审批。二、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一) 项目年度、阶段、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由项目办编制,报交通厅批准。(二) 各合同段年度、阶段、月度资金使用由承包人编制、高驻办预审、代表处审核,报项目办备案。(三) 资金使用计划随同进度计划一起上报。6.2.3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一、 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向高驻办、代表处上报月度进度工作计划报表,供高驻办、代表处审查。工程实际进度分别填制旬、月报表(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33、较图表)。根据需要对重点控制性工程填制日进度报表二、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每天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三、 高驻办应定期组织承包人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从中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同时获得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不良情况的发生。四、 每旬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人依据代表处下达的月计划制定,高驻办检查执行情况;五、 各月工程进度目标由项目办、代表处联合检查。六、 检查时间:初拟为月2630日。参加检查人员包括项目办、代表处、高驻办、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七、 为鼓励施工单位加大投入,项目办交根据工程总体34、进度的需要,对关键性、控制性工程展开劳动竞赛,加快工程进展。6.2.4进度计划的调整一、 本月度计划未能完成,必须在下月度中补回未完成的工程;本季度计划未能完成,必须在下季度中补回未完成的工程;本阶段计划未能完成,必须在下阶段中补回未完成的工程。未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目标的承包人应在下次计划中提出弥补工程进度的工程、组织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二、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全线总体施工进度的统筹安排,对承包人的合同工期、关键工程的工期、阶段计划和月度计划做适当调整,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调整后下达的计划执行,承包人应理解并无条件接受。三、 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完成进度计划35、或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弥补的承包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人予以违约处理。6.2.5工程进度管理中的注意事项一、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检查承包人的人员、设备的履约情况,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作出调整。二、 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合理组织施工。三、 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影响进度的问题,如征地拆迁、地方干扰等。四、 缩短工程变更手续审批及变更设计的周期。五、 及时批复工程开工申请。六、 及时做好业主供材的计划各供应工作。七、 及时办理中间计量和支付。八、 及时协调好指定的检验、检测。明确进度目标督促承包人提交实施性总体计划熟悉情况、代表处发开工令工程开工督促36、承包人按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提交年度和月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可 是监理工程师审批可行行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督促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进度滞后?行是否承包人原因行是否关键工程行批准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以月旬为单位按原进度计划实施颁布交工证书否行否行是行监督维修计划颁布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图2 工程进度管理示意图6.3 工程质量管理6.3.1总则一、 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二、 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进37、行检举、控告和投诉;三、 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的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四、 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五、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六、 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工程的分包。七、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职业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38、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6.3.2工程质量控制依据一、 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二、 设计文件;三、 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技术规范;四、 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3.3 工程质量检查程序一、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序(一) 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 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图纸,检查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吻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图纸有无遗漏、差错或互相矛盾之处,地质和水文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能否保证质量要求,39、基础各桩位的坐标、高程是否正确等。2 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首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除按表格内容填写外,还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劳动力组织安排及承包质量自检系统和质量保证措施、放样测量、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到达现场材料供应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施工机械型号和数量,工地试验室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及临时资质的审批情况、并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对承包人所报资料应逐项进行检查,在审批开工申请时,掌握以下原则:开工前所采用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复核无误;材料、人力、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40、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后道工序不准进行(二) 分项工程开工后的质量控制施工放样和施工测量资料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复核,必要时应提交试验检测中心审查,施工过程中应有监理工程师旁站或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签认。每道工序守工后应进行工序检查验收,重要工序须经过试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如:管道压浆等。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应按照驻地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各道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告单,重要工序验收通知单报试验检测中心,现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工序进行检查、抽检并签认质量检验报告单,如验收合41、格则应及时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否则责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三) 中间交工证书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要求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的自检,合格后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并填报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单,并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由试验检测中心作测量或抽样试验,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签认中间交工证书。(四) 开工、检查、验收的审批权限:分项开工申请的审查负责人为驻地,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检查的责任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工序质量检查的责任人为现场监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责任人为驻地或专业监理42、工程师;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及路基交验的验收由高驻办负责人组织,试验检测中心对所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抽检,重点部位全部进行检测。试验检测中心或代表处应加强对重要部位如:导线点的闭合、试验路段、高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的批准、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图如下图3所示:审查开工申请每道工序完工后填写工序质量检验报告单和相关质量检验报承包人自检,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抽检,是否签认自检结果分项工程已完工承包人返工或整修承包人自检,是否合格编制分项工程交工证书,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评定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总抽检资料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签发分项工程交工43、证书试验检测中心审定是否符合代表处签认分项工程交工证书承包人返工或整修或进行一步整理资料否否是否否图3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图二、 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或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首先进行再次检查和评定并报请驻地监理检查,办理中期交工。对诸如:路基(床)交验、基础及隐蔽工程、路面、大型装饰安装中的重要部位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须检测中心、代表处参加:试验检测中心应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单独检测。三、 质量监督单位:进贤县质量监督站四、 交工验收由项目办组织,竣工验收由南昌铁路天集房产主管部门组织。6.3.4 工程质量管理职责一、 项目业主的质量44、职责(一) 制定质量目标。(二) 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三) 执行国家及合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四) 组织阶段质量检查(五) 定期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执行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六) 支持监理机构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和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的决定。(七) 对设计、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隐患提出修改、处理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八) 组织交工验收,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九) 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的质量管理。二、 监理机构的质量职责(一) 完善监理机构45、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执行监理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方法。(二)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三) 审批主要分项工程的试验路段或试验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四)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五) 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材料组成设计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六) 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重点监督、旁站,检测。(七) 及时进行各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重点工序和分项工程应坚持旁站监理,和专门的检测。(八) 尽早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任何不良因素46、或质量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给予制止;组织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的工艺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缺陷或事故经处理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批准承包人继续施工。(九) 加强工地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十) 加强质量计划管理,结合质量分解目标建立已完工程质量情况的台帐,定期分析质量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影响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监控。(十一) 组织月度质量检查评比和召开质量现场会。(十二) 定期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十三) 进行合同段质量评定,参与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十四) 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的质量管理。(十五)47、 代表处、检测中心、高驻办、现场监理的质量职责分工在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监理手册中明确。三、 承包人的质量职责(一) 承包人对所施工的工程负有终身质量责任,必须树立全寿命质量意识,切实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二) 承包人必须建立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分级管理的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合同段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负技术和管理责任。质检监理工程师和操作人员为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三) 严格执行国家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制定相关控制程序和方法,尤其是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四)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坚决执行“五不准施工”,实行从材料质量、48、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内部自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相关质量台帐和档案。(五) 严格执行监理指令,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六) 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质量自检评定。(七) 负责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维修和承担保修期的质量责任。(八) 对于重点工程、隐蔽性工程的施工,必须提供相关的照片,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施工全过程的录像资料。6.3.5 监理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一、 旁站监理,对于重点工序及隐蔽工程全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如预应力张拉、混凝土浇注、灌注桩的浇注、基底的处理等),施工结束由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专门检测;二、 工程所用材料和试验设备的检验;三、 现场量测:施工质量的抽样。四49、 对部分特殊项目、有质量疑问或合同未规定项目对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检。6.3.6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一、 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间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一) 建筑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至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两年内;(二) 防水工程:(三) 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和使用年限内。二、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三类。(一) 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50、元以下;(二) 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又分为三个等级:1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300万元之间;2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50万元之间;3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三)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a、 死亡30人以上;b、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a、51、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b、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a、 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b、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三、 质量事故的处理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所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应以主动控制为主,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当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 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质量通告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2、二) 要求承包人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 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2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3 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4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5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6 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7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三)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53、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应组织设计、项目办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四) 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切忌急于求成,不能对症下药,致使采取的处理措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反复处理的不良后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54、制指标和验收标准。(五) 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将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项目办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六) 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项目办,并上报主管部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框图(见图4)重大技术问题的发展代表处发出停工令承包人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提出处理方55、案高驻办、检测中心、代表处、项目办联合初步调查高驻办、检测中心检查事故状况提出处理意见、代表处审核项目办审批代表处发复工令方案实施必要时进行专家咨询图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框图4.4.2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对存在质量缺陷工程,应要求承包人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做出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对于质量缺陷,如果一致认为不需专门进行处理,应经过项目办、设计单位和监理三方的充分分析和论证,且经过项目办批准后方可执行。在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三全”监督检查,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56、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质量缺陷处理一般程序框图(见图5)发现质量缺陷发出停工令缺陷的初步调查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监)提出处理方案(承包人)审批处理方案(监)方案实施验收资料存档包括缺陷工程的失败试验根据业主的处理意见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评价试验、检测、现场察看过程资料和情况调查可行?否可图5工程缺陷处理框图6.4安全生产6.4.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一、 项目办成立以项目办主任为组长、各处(部)长为组员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监控承包人、监理等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履约情况,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部门为行政处。二、 各监理代表处、高驻办成立相应安全生产57、管理小组。监理代表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监督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为其驻地安全生产的第一监督责任人,并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细则。三、 每个合同段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在直接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四、 各单位需安排专项经费并指定专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检查工作,协调办理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进行不间断的安全管理;五、 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管理事故与苗头,承包人现场施工主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负直接责任,驻地监理负直接监督责任,监理代表负监督的领导责任,项目58、办负直接领导责任。6.4.2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一、 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项目办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摈弃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二、 各单位要在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管理文件。三、 项目办要积极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将安全生产纳入月度检查评59、比活动中。四、 施工工地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布置形式多样的宣传标语,加强施工人员用电、防火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6.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项安全管理资金并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要针对各单位具体情况建立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保卫安全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机械作业安全制度、高空作业安全制度、爆破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等。三、 全面落实以行政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考评指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分级管理,层层检查落实;四、 各承包人要每季度(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总60、结会,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安排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五、 监理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内容之一,有无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是监理是否批准分项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同时随时提醒和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六、 项目办将对监理单位、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考评,并作为履约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管理及状况进行相应的奖惩。6.4.4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和措施一、 各承包人在爆破施工、高边坡施工、结构施工、高空作业前应制定周密详实的安全措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配有完善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二、 对于关键性重点工序和工程要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设计计算,经监理批准。三、61、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标志牌、警告牌、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和其他有关的安全设施。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四、 施工危险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和指导标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施工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设立防坠落设施。五、 电工、金属焊接、压力容器、建筑登高、超重机械、施工专业机械等操作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六、 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交通安全事故。与地方道路交叉的施工工地、施工作业车辆的进出路口,必须设立必要的警告标志、限制标志、照明设施和防护设施,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交通疏导和安全监管。七、 加强超重及其他大62、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变压器与其他电器设备作好防雷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八、 各施工承包人施工工地应设立必须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安排人员连续进行值班,作好工地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被盗时间的发生,加强与当地、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联系,确保安全情况汇报渠道畅通。6.4.5特殊气候条件下安全管理一、 雨季和台风影响,作为进贤项目的特殊气候条件,对工程施工和安全造成影响。二、 加强气象预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提前做好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通和完善临时排水系统,加裸露的边坡,保持施工便道的稳固与畅通。三、 生产和生活区周围边坡的松土和险石必须清除或者加固,在灾害性天气来临63、之前施工临时设施必须转移或加固,施工人员必须滞留在安全地方。6.4.6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一、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暂停施工,立即报告高驻办和代表处、项目办;二、 监理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属重大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项目办的同时,还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采取紧急措施指令,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三、 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由高驻办或代表处在承包人的事故报告基础上,向项目办提交经核实的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及责任分析的初步书面报告;并在初步报告后的48小时内,向项目办提交含事故现场照片、监理日志与日报,以及经64、核实的事故原因、事故损失、责任分析、处理意见的详细书面报告。四、 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办报告。必要时由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故处理事宜,或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五、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下发工程复工令,或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指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指令。复工时承包人提出工程复工申请,监理代表处审查、下达复工令。6.5计量与支付6.5.1工程计量一、 计量范围(一)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二) 变更工程增补且办理变更令的项目二、 工程计量的原则(一) 经检65、测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二)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三) 合同外发生工程量应严格工程变更令的数量计量;(四) 工程的计量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三、 工程计量的依据(一) 按工程量清单(或核对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规定进行计量;(二) 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图;(三) 合同文件与技术规范;(四) 工程变更令及其它有效附件;(五) 有关计量规定的文件;(六)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记录、中间检验认可书、中间交工证书等有关数量量测记录;(七) 其他证据性资料。四、 工程计量的条件(一) 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的计量项目的要求,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工程量清单(或核查66、后的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复核的数量为准。2.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以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3. 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修订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对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4. 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监理工程师无需计量;(二) 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三) 验收手续齐全。五、 计量资料呈报的有关要求按天集商业广场项目监理手册的有关要求执行。六、67、 计量支付的审批权限高驻办办理计量资料的审查,试验检测中心复核,代表处审批计量资料并开具支付证书。七、 中间计量时间安排和审核期限各级机构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审查工程计量,做到不多计、不重计、不漏计。原则上每月计量1次。承包人应及时整理中间检验资料报监理工程认可。每月25日次月1日为承包人和高驻办共同办理计量申请资料时间,各级监理单位办理计量审批时限分别办:高驻办7天(含资料返回时间),试验检测中心5天(含资料返回时间),代表处4天(含资料返回时间)。项目办审批7天。承包人、高驻办、代表处各项目办应设专职计量或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资料的签审各传递工作,高驻办、试验检68、测中心、代表处、项目办对于计量资料或计量证书的签审实行内部专人传递,在规定的时限内签审完毕后通知承包人。八、 工程计量的程序计量工作主要由高驻办承担,高驻办则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负责审核或审批。试验检测中心、代表处对于计量中的数量问题有权更改或责令高驻办进行复核计量。发现被计量的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工程计量支付一般程序图如下图6所示过程施工并完工承包人自检并申请中间交工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监理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部位监理与承包人共同计量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驻地办审核、出具计量证书试验检测中心审查代表处审批并签发支付证书69、监理检验项目办工程处合同处审批副主任签审项目办主任批准项目办支付款项图6工程计量支付一般程序框图6.5.2费用中期支付一、 费用支付(一) 监理服务费用支付各级监理单位在每月25日30日提交监理服务费用支付申请,由代表处审核后签发监理服务费用支付证书报项目办。(二) 工程费用支付工程费用的支付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处根据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变更令中的单价,按照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向项目办开具支付证书,由项目办向承包人付款,中期支付额一般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二、 中期计量支付比例(按当期申报数量)(一) 路基土石方工程中期按90%计量,待路基交验完成后再计量余下的10%;(二) 工程中的70、板、梁预制必须具有28天强度报告,中期计量时未安装按80%计量,已安装工程(含湿接缝)按100%。(三) 主体工程中期按85%计量,待该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计量余下的15%;(四) 园区道路工程中期按6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计量余下的40%;(五) 其他工程实际完成后,按工程编号进行交验计量。三、 最终支付(一) 最终付款证书签发的程序1. 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即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清单)承包人只有完成下述工作,才具备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的条件;a、 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合同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b、 有关合同方面的遗留事宜(如:费71、用索赔、工程变更、价格调整、中期支付中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项目办协商得到一致,并按合同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c、 竣工图及有关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d、 对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完善。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2. 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查:a、 相应的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b、 相应的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c、 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3. 项目办对最终支付证书的认72、可项目办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终支付证书后,如无异议,则在最终支付证书上签字。项目办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最终支付证书的结果向承包人付款或扣款。(二) 最终付款证书1. 最终付款证书的文件组成a、 最终付款证书b、 合同支付汇总表c、 合同支付明细表d、 永久性工程完成表(工程量清单完成表)e、 工程变更一览表f、 保留金的使用说明g、 动员预付款使用说明h、 违约罚金使用说明i、 迟付款利息使用说明j、 索赔费用说明k、 延期索赔说明l、 价格调整汇总表2. 最终付款证书的签发最终付款证书由代表处签发6.6合同管理6.6.1工程变更一、 工程变更的分类根据工程变更的投资规模、批准程序及铁道73、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工程变更分为:(一) 负变更,指减少投资的变更;(二) 一般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小于或等于5万元,且:1. 不改变工程的技术标准;2. 不改变重要的结构形式;3. 不增加养护费用、使用成本,不降低使用功能;4. 不影响相关工程质量;5. 不会因此变更而合理地预见到的其它变更;(三) 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大于5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的变更;(四) 重大变更,指一次性变更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费用的变更;(五) 特大变更,指一次性变更大于500万费用的变更。二、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一) 工程变更的条件1. 业主或设计单位认可有必要提出的工程变更;2. 施工中发现74、设计图纸有错误、遗漏者;3. 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不能保证其质量者;4. 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者;5. 保持原设计标准,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6. 保持原设计标准,需要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加快进度、便于施工、效果明显等;7. 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8.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已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9.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者;10.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进行75、工程变更的。(二) 工程变更的程序1. 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用变更申请单报高驻办,申请单必须注明变更的原因、部位、桩号、费用估算等内容;2. 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单必须在5天内出具局面意见,不同意的变更应作出局面说明,并将局面意见返还承包人;如果高驻办经过现场核实认为需要办理的,则同时局面上报试验检测中心、代表处、设计代表处、项目办,由代表处在5天之内组织四方现场核查,并形成会议纪要;3. 在形成变更会议纪要后,承包人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填报变更申报单(估价),逐级上报;4. 对不及时处理将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项目办;高驻办提出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含地方提76、出)业主、设计方提出高驻办审查代表处审核并召集有关各方核查承包人填报工程变更清单高驻办审查检测中心、代表处审核项目办复审项目办主任会审议、预批或批准代表处下变更令重大变更方案南昌铁路天集房产批准不同意同意变更申请报告原因绘图说明计算资料现场核实变更内容、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工程编号并形成会议纪要图7工程变更程序框图6.6.2工程变更的管理一、 高驻办的管理高驻办在接到变更申报后,应进行初步核查,确认是否符合变更条件,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及时收集相关的变更资料,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完整的、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资料,为代表处、项目办进一步评估变更对费用带来的影响,为颁发工程变更令奠定基础。77、高驻办还应注意整体、收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一) 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现场监理的监理日志、影像等资料。(二) 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项目办、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三) 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的数量差异。承包人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评估变更费用;(四) 对承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二、 试验检测中心的管理参与变更四方会议,严格按变更令内容现场审查变更工程数量。三、 代表处的管理(一) 代表处作为施工单位、地方、监理提出78、的工程变更的召集人,主持四方会议,全面协调工程变更事宜,审定变更条件和工程数量,提出合同外单价建议。(二) 参加业主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会议,按照确认的变更设计组织施工。(三) 建立工程变更申请和变更令台账。(四) 根据业主的批复(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开具工程变更更令。(五) 零变更、负变更经主任办公会审后可由代表处直接下达。四、 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一) 如果变更的工程在合同中具有相应的工程细目,则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合同中相应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二) 如果变更工程属于本合同中心增的工程细目,而该工程细目在其他合同段中已有单价,则以所有其他合同段该细目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变更新增细目79、的单价;(三) 如果变更的工程在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均无相应的工程细目,但有类似细目,则应采取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合适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如果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既无相应细目,又无类似项目,其他合同段液没有该细目单价,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投标书报架水平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五、 工程变更工作线路(一) 对于由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1. 由承包人进行申报,在申报资料中应说明变更原因,绘制相关的示意图,附相关的测量计算资料和股价清单,报高驻办核实。经高驻办在5天内核查,如认为符合变更条件,则由高驻办报试验检测中心、代表处、设计代表处、项目办。2. 代表处在5天内,召80、集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各方现场核查并形成四方会议纪要:3. 由设计代表根据四方会议纪要的要求处具设计更改通知单和相关图纸。4. 对于工程变更数量在施工结束后,应由高驻办现场核实,试验检测中心应加大对全线变更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抽检比例。5. 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提供施工照片或录像资料。(二) 对于由业主或设计方提出的变更项目,由设计代表出具更改通知单盒相关图纸经项目办审核后由代表处下发变更令。此类变更工程的验收同上条4、5的要求。(三) 四方会议纪要的内容和要求四方会议纪要必须在各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人员现场查看核对的基础上,充分对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做到理由充分,81、事实清楚。在纪要中必须说明变更项目的桩号、部位、范围、原设计情况、现场核查情况、变更的理由和依据的合同条款、变更数量的增减情况(按对应工程量清单项目号),对于形成四方纪要后不需出具变更设计图的情况(如清淤回填),必须附有现场量测的草图和原始数据记录。现场各方代表除在纪要上签名外,还须在草图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应按其所在的分项工程的编号和合同段的变更顺序号进行编号,由高驻办进行注明。(四) 变更的申报和审批形成四方会议纪要并下发变更图纸后,承包人即可进行变更正式申报,申报资料的内容由代表处确定,但必须包括四方会议纪要、变更设计图或现场量测草图、原始数据记录、相关的现场照片和录像资料、工82、程量计算资料、估价清单等;申报资料经高驻办、试验检测中心、代表处审核后报项目办工程处、合同处,工程处、合同处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后报主任办公会讨论,主任办公会在审计后上报交通厅审批。(五) 变更图纸的下发变更项目的图纸均由设计代表根据四方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出具,变更项目设计图由项目办工程处拟文经主任签发后转发代表处。六、 工程变更令的下达按照省交通厅工程变更审批权限的相关规定,经主任办公会审定或省交通厅审批后,由代表处下达工程变更令。七、工程变更的办理时限要求(一) 承包人申报时限:对已签定变更会议纪要或已下发变更设计图的变更项目须在15天内正式申报。(二) 设计代表出图时限:在四方签定后5天内83、出具变更设计图,重大变更设计图不晚于15天。(三) 各级监理审查时限:各级监理在接到变更申请后5天内签署审查意见按变更程序级上报。(四) 项目办复查时限:项目办工程处、合同处在接到一般变更申请后5天内签署复审意见提交项目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项目办每月召开主任办公会审议一般变更申请,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办接到重大变更或特大变更申请后,即使复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6.3 瑞赣高速公路工程索赔程序 瑞赣高速公路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工程索赔事件,为了使工程索赔的整个过程规范化,根据合同文件中有关索赔条款的规定,特制订本项目工程索赔程序。一、 基本索赔程序(一) 索赔意向通知:当84、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高驻办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报代表处和项目办。(二) 提交索赔证据和账单:递交索赔向通知后,承包人应认真准备和记录索赔的论证资料,特别是保持完善详细的工程记录、保持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三) 提交索赔文件:索赔事件终止后,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文件。(四) 高驻办受理索赔申请后,对索赔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基本处理意见并与代表处、项目办和承包人协商。(五) 项目办或代表处对承包人的索赔做出决定。二、 索赔意向通知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索赔事件后,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高驻办并抄报代表处、项目办,简要说明索赔理由和事实,并标明要就此索赔事85、件进行索赔的事项,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三、 提交索赔证据和证据资料承包人确立了索赔意愿并正式向高驻办、代表处、项目办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应即刻开始准备索赔证据资料和帐单,以便向高驻办、代表处和项目办报送索赔文件。(一) 索赔帐单核证据资料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2 施工日记。其内容包括:每天工地的水位、风力、是否下雨、雨量大小、气温高低、温度、暴风雪等情况:每天出勤的人数、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施工检查员的检查记录;每天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多少试验工作;监理工程师检查情况;外来人员参观施工现场情况;每天完工验收记录。有无施工事86、故及特殊情况发生;有无不利的的自然条件和人工障碍;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施工效率降低记录;是否出现索赔事件记录等。3 来往文件和信函等。4 会议纪要和备忘录。5 投标报价时的基础资料。6 技术规范和工程图纸。7 工程报告及工程照片。8 监理工程师的指令。9 发票及票据、工作表等。(二) 索赔的依据索赔必须依据瑞赣高速公里项目合同文件和国家有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四、 提交索赔文件(一) 索赔文件的组成1. 索赔意向通知书2. 索赔申请表3. 索赔损失计算清单4. 索赔报告5. 详细计算书与证据6. 附件说明(二) 索赔文件的提交1 所有的索赔资料必须经高驻办核算并签署明确意见87、。2 经高驻办签证的索赔文件提交给代表处,同事将一份副本提交项目办。五、 项目办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的处理当代表处和项目办接到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的索赔文件后,代表处认为确有索赔必要时,组织高驻办、试验检测中心、设计代表处、项目办会同承包人进行谈判协商,如确认索赔成立,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发索赔审批表的依据。索赔谈判会议纪要经瑞赣项目办批准后,由代表处代表签发索赔审批表。协商谈判不能达到协议的,如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由双方上级部门予以协商或调解,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详细框如图8所示。承包人首发事件事件结束提供有关详细的索赔事件延续进一步的索赔理由及账单高驻办索赔不成立协商审核监88、理工程师代表处批复索赔成立有异议仲裁项目办工程处、合同处天集商业广场项目办确定意见图8项目办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处理框图6.7对承包商的合同履约检查6.7.1主要人员的检查一、 项目经理:一般不允许更换,如确需更换,按合同约定办理。二、 项目总工程师:一般不允许更换,如确需更换,按合同约定办理。此外,项目副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等无特殊情况均不准更换。以上人员若需更换,承包人报高驻办审查,由高驻办建立代表处、项目办批准。更换、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备替换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的,按违约处理。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各主要人员是否按合同要求到位,以及合同中人员是否有隐瞒造假的现象,依据合同要89、求的各种证件逐名认真核查,以确保工程管理人员符合合同要求。6.7.2施工机械 项目办、监理机构每月按照合同要求逐项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的型号、功率、性能以及是否按时到场,有无拖延、短缺现象,以及是否满足合同及工程需要,督促承包人及时调整,必要时可按照合同进行违约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撤离已运抵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6.7.3检测仪器 工程检测的精度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为此,试验检测中心应着重检查承包人的仪器的平拍、型号、性能和精度等方面是都满足项目施工的要求。各种外委试验统一由实验检查中心组织,承包人提供实验样品。6.8工程量清单核查一、 工程量清单核查由项目办合同处统一组90、织,制定核查指导原则。二、 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清单核查原则进行清单核查。三、 高驻办对承包人的清单核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四、 项目办、代表处共同对承包人的清单核查资料进行审定。五、 项目办批准下发核查后的工程量清单,各方执行。6.9月报表6.9.1施工月报(报表内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施工月报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负责,于每月22日前编制完成并报高驻办,同时抄送代表处、项目办。施工月报文字说明部门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存在问题、下一阶段施工安排和建议。施工月报内的表格如下:一、 气象及施工情况汇总表二、 月份工程进度表(S曲线表)91、三、 月份主要工程形象进度汇总表四、 月份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五、 月份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表(含本月材料供应计划一览表)六、 月份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数量统计表七、 合同计日工一览表八、 索赔项目统计一览表九、 月份工厂试验检测情况一览表十、 变更工程一览表十一、 月上报文件及答复一览表6.10监理月报6.10.1监理月报(高驻办) 高驻办的监理月报于每月23日前编制完成并报代表处,同时抄送项目办。监理月报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存在问题、工程管理会议、下一阶段施工安排和建议。监理月报内的表格如下:一、 气象及施工情况汇总表二、 月份92、各合同段工程进度情况一览表三、 月份工程进度汇总表(S曲线表)四、 月份主要工程想象进度汇总表五、 月份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六、 月份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含本月材料供应计划一览表)七、 月份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八、 合同计日工汇总表九、 索赔项目统计汇总表十、 月份工程试验检测情况汇总表十一、 变更工程统计汇总表十二、 月上报文件及答复一览表6.11管理月报 项目管理月报由工程处于每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项目管理月报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工程管理会议、工程设计管理、政府和相关单位协调、存在问题和困难93、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建议。项目管理月报内的表格如下:一、 工程费用控制情况及分析;二、 合同执行情况汇总表;三、 月份工程进度汇总表(S曲线)四、 月份主要工程形象与计划进度对比表;五、 变更工程统计表六、 索赔工程统计表七、 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八、 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九、 合同计日工汇总表十、 试验检测情况汇总表其中:向交通厅、省重点办、省统计局的报表以相关规定为准。6.12施工月度。阶段检测考评管理(另行制定)6.13监理工作阶段考评办法(另行制定)6.14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本办法在执行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交工验收应严格执行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按交公94、路发【2004】446号文规定的内容办理。6.14.1合同段交工验收管理规程一、 工程初验(一) 初验条件合同段工程在满足一下条件后,承包人即可尽早向监理工程师表示申请交工的意向:承包人拟审请交工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工程收尾工作量很少,且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完工工程的正常使用及施工安全。高驻办已分别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基本完成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和评定,并签发分享工程交工证书。已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形成检查意见。(二) 初验检查内容合用段工程初验由高驻办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在人为上述条件基本具备后,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意向书后组织承包人、95、监理人员按以下方面内容对合同段工程完成初步检查,并通知项目办、相关承包人派人参加(其中路面承包人主要参与路基。桥梁宽度、高程、横坡等联合测量)检查内容包括: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各中场合以下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有遗留为处理的重大技术。质量遗留问题;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堆放场、弃、取土场等)时否得到当地及环保等政府部门认可;承包人是否按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的工程交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归档要求;现场剩余工作完成计划(如果有)96、(三) 初验报告初验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监理代表处完成初验报告,初验报告主要一下内容:合同段工程总体情况及初验概述;现场存在的有关问题;工程质量(总体)评定表及评定结果;与评表相对应的工程初验检查检测记录表;初验检查结论。如果监理嗲表处认为上述交工验收条件尚不具备,则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抓紧完程上述工作,直至合同段交工验收条件基本成熟后,承包人提出正式交工申请报告。二、 交工验收(一) 交工验收的申请初验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就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合同段交工申请报告,监理代表处收到交工申请报告,致函并与初验检查报告仪器提交项目办。合同段交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负责组织,其中合同段交工验97、收外业测量工作应在日常和初验过程中完成。(二) 验收小组的成立及主要工作监理代表处根据验收的内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交工验收小组人员组成:项目办监理代表处试验检测中心高驻办接管单位主要工作及具体要求审议、审查、审定初验、初评结论;外观质量抽查(现场查看),完成缺陷及剩余工程情况统计及描述;内在质量抽查(现场检测并填写相应的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检查记录表),主要相邻时完成桥梁。隧道总体实测项目、涵洞实测项目,路基、路面工程实测项目,浆砌工程、浆砌排水沟实测项目以及标志、标线、波形护栏、隔离栅等实测项目(房建工程参照建筑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交工文件、资料检查,提交资料审查意见;进行交工质量等级评定、确98、定验收结果、完成验收会议纪要;完成合同段交工验收评估报告;(三) 检查验收验收活动由验收小组租长负责组织进行,监理、承包人必须全面配合验收小组的工作。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将由管拟验收工程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开工以来所有有关工程管理的资料(例如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质量验收、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现场记录)整理成册备查,并将已完成的竣工资料交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小组完成交工验收的有关检查工作后,最后有代表处挖成验收会议纪要和评估报告,再由代表处签发。评估报告的内容构成:工程范围;施工单位名称;开工、交工日期;工程初验情况;评估小组成员组成情况;现场检查情况;结论。需明确是否签发交工证书以及最后所确定的质99、量等级。(四) 交工证书的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是承包人办理交工计量和交工支付的必要条件,如果经验收小组检查认为工程质量合格,代表处应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向承包人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证书中应写明按合同规定本合同工程的交工日期。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汇编、整体工作由承包人完成,交工证书经项目办相关部门的主管审查,再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再报代表处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封面目录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交表-01)评估报告交工验收会议纪要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承包人及建立工作总结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归还用地、用房及场地清理认可的证明文件缺陷责任期剩余工作实施计划及承包人联系方式(五) 例100、外事项的处理;1 如经交工检验认为工程质量虽合格,同意验收,但某些工程影响使用尚需整修和完善,且不同于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则应缓发合同段交工证书,要求承包人限期整修,待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再发给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2 如经交工验收认为个别项目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评估小组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指令,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承包人在完成上述不合格工程的反工与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小组复验认为达到合格标准后才发给合同段交工证书。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本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对于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等小型工程项目101、验收也可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检查表格可根据设备供应商的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填写;需专项验收的项目(如消防、供配电)在项目办验收前,事先由监理代表处、承包人组织,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承包人提出申请交工意向代表处成立验收小组,安排工程评估承包人正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交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报代表处申请验收评定承包人正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交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报代表处申请验收评定高驻办完成合同段工程初验开展验收工作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存在的问题是否严重承包人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并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整修进一步发送工程质量代表处签发交工证书图9合同段交工验收程序框图6.14.2 项目交工验收及102、移交项目交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当本项目开工的所有合同段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后,即可进行项目交工验收,只有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建成的公路工程才可以通车运行。项目业主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交工验收组。一、 项目的验收(一) 验收的条件;整个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并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按行业标准要求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完成项目交工总结报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工程质量鉴定书;项目办已完成各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二) 项目交工验收的申请工程103、项目完工且具备上述验收条件以后,项目办应准备好有关材料向上级行业部门书面提出项目交工验收报告(三) 验收的程序工程交工资料的提交;各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以后,由项目办负责将所有的交工资料送到质量监督部门并由其进行审查,评定。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根据各合同段的评定结果进行项目工程质量评定。项目交工验收总结报告;承包人,实验检测中心,监理代表处,设计单位,项目办完成相关部分的内容。(四) 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有以下四部分组成1. 工程项目报告2. 工程设计总结3. 工程监理工作总结4. 工程施工技术总监项目交工验收报告;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完成。项目交工验104、收会议的筹备;项目交工验收会议的筹备,人员接待等会务工作由项目办行政处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以后,可考虑策划并安排通车典礼仪式,有关营运单位筹建及收费项目的申报等工作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适时安排,并有计划的展开相关工作。二、 项目的移交项目交工验收以后,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修复属施工、设计、质量缺陷及自然灾害引起的仍由项目办负责,属于于正常营运过程中引起破坏的由接管单位负责。当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以后,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可与接管单位分期办理工程资料、设备、设施控制点等移交手续;当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以后,可与接管单位办理工程实体移交手续。项目完成验收后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资料的移交;沿线控制点(导线105、点、水准点)的移交沿线交通工程等其他设施、主要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大、中桥、高填方段等)沉降观测。缺陷责任期内重要部位的沉降观测工作仍由项目办负责组织进行,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将有关观测资料整理后全部移交接管单位。6.15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6.15.1工程缺陷监测和修复程序合同段工程自交工日期之日(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日期)起,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一、 缺陷的检查在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办一方面应不定期的合同监理代表处、高驻办对所辖合同段的工程进行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的检查;另一方面,对于接管单位正常养护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也应认真调查。检查和调查工作结束后由监理代表处提交缺106、陷调查情况报告。调查报告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内容组成:合同段的缺陷项目及位置;缺陷情况的描述;缺陷原因的分析;缺陷责任的划分;缺陷修复方告经项目办审查批准后,由代表处根据需要下发缺陷整治通知单。如果调查结果案。二、 缺陷修的方式缺陷调查报认为是属于原承包人施工不当所造成,则由监理代表处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按项目办批准的处理方案在合适的时限内进行修复,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同事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若其不执行通知要求生产的一起后果由其承担。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安排修复,则项目办有关可另行安排其他的施工单位进场,发生的费用将从承包人工程保留金中扣回:如果调查结果不属于原承包人的责任,则项目办可以另行安107、排施工单位(或原承包人)施工,并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三、 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在收到缺陷整治通知单后应在缺陷整治通知单内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修复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组织足够的人力、机械安排进场施工,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缺陷修复完成后应由相关承包人填写工程缺陷验收单,监理代表处、项目办进行确认。工程缺陷检查及修复程序见图10.接管单位正常养护中检查项目办会同代表处、高驻办检查由代表处完成缺陷情况调查报告是否承包人责任代表处下达缺陷整治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进场项目办、代表处、高驻办验收通知承包人是否进场施工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是是否否图10工程缺陷检查及修复程序6.15.2合同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108、序一、 缺陷责任终止申请缺陷责任期即将结束之前,承包人应事先进行合同范围内工程缺陷的调查。如发现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的缺陷,承包人应自费进行修复。承包人在确认没有质量缺陷以及完成剩余工作后,及时书面向代表处提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报告附件中包括缺陷修复一览表、剩余工程完成情况一脸表以及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评估报告。二、 缺陷责任检查的工作内容代表处在收到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后,在开展检查工作之前,成立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查,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和大、中桥、涵洞等重要构造109、五裂纹作出详细调查;审查竣工资料;对缺陷责任期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三、 检查结果评估在收到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后,工作小组按上述要求证书开展检查,并完成上述的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完成工作后,要提交缺陷责任期终止报告及缺陷修复扣款一览表。缺陷责任期终止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现场工程情况概述;现场检查项目的内容及情况工作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全部工作的评议工作小组的结论。四、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由相关承包人填写,由项目办确认,由代表处签发。如经检查,施工现场仍存在施工缺陷影响责任期终止,则工作小组应下发缺陷责任延期通知单。待缺陷工程全部修复完成后,由承包110、人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主要程序框图见下图11.承包人提出缺陷责任终止申请报告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属施工缺陷由工作小组下发缺陷修复通知书、限期整修缺陷修复是否全部完成代表处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移交接管单位是否图11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主要程序框图6.15.3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一、 竣工验收的条件(一) 各合同段经过交工验收的治理质量评定均为合格以上的工程;(二) 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三) 按国家基本建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已编制完成全部竣工文件;(四) 按规定编制好竣工结算,施工、监理、设计、建设、111、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总结汇报材料。二、 竣工验收的申请当建筑项目工作全部交工并合格地通过项目交工验收后,项目办公告称处应汇总个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由建设、质监。设计、管养、以及各合同段的监理工程师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目的是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写出竣工签订书。承包人应按业主的要求完成施工总结,并参加竣工会议。三、 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项目竣工验收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具体见图5112、-3项目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铁路天集主管部门组建竣工验收委员铁路天集主管部门组建竣工验收委员竣工验收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完成竣工验收书检查有关资料和现场审查看1、 建设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报告2、 设计单位设计情况报告3、 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情况报告4、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情况报告5、 质量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告6、 竣工验收组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图12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图6.16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6.16.1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本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验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成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决算113、包括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两大部分,均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按规定未编制工程决算的竣工决算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决算是指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采用的单价和费用支出、以及与批准的概(预)算对比情况。竣工决算时考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反映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确定交付使用财产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第三条 工程决算工作由项目办负责。各处室均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并及时按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的要求,完成相关编制工作,作到真实、准确和完整。第四条 项目开工后,项目办相关部门应完成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的编制的准备工作。将数据采集表及有关要求下发给部门和监114、理及施工单位。及时通知项目管理系统集成单位,完善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功能,并结合工程计量支付一同进行。第五条 具体可参照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公交路发【2005】507号)和关于印发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交财发【2000】207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进行。6.16.2工程决算第六条 工程决算总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部份构成,对于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项目及批准概(预)算文件中未;列明且不能列入第一、二部分的费用列入第三部分。第七条 工程决算通过工程决算表进行计算,具体见交公路发【2005】50115、7号文的规定。第八条 工程决算的编制依据:(一) 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批准的概(预)算或调整概(预)算文件;(二) 招标文件、标底(如果有)及与各有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三) 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及有关支付凭证;(四) 竣工图纸;(五) 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凭证等第九条 工程决算文件包括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第十条 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工程决算概况;(二) 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其中应说明招标方式、结果及重大设计变更情况;(三)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情况的说明;(四)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等);(五)116、 预留费用使用情况说明;(六) 工程决算编制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说明;(七) 造价控制的经验与教训总结;(八) 工程遗留问题;(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一条 工程决算表包括:(一) 建设项目概况表(01表)(二) 投资控制情况比较表(02表)(三) 工程数量情况比较表(03表)(四) 概(预)算分析表(04表)(五) 标底及合同费用分析表(05表)(六) 项目总决算(分析)表(06表)(七) 建安工程决算汇总表(07表)(八) 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用支出汇总表(08表)(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支出汇总表(09表)第十二条 工程决算数据软盘包括工程决算文件和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包括以下内内117、容:(一) 合同段工程决算表(10表)(二) 工程合同登记表(11表)(三) 变更设计登记表(12表)(四) 变更引起调整金额登记表(13表)(五) 工程项目调价登记表(14表)(六) 工程项目索赔登记表(15表)(七) 计日工支出金额登记表(16表)(八) 收尾工程登记表(17表)(九) 报废工程登记表(18表)(十) 工程支付情况登记表(19表)第十三条 工程决算应按照规定的填表说明编制,基础数据表应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随时填写,使工程决算与工程管理紧密结合,保证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6.16.3竣工决算第十四条 竣工决算报告由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决算报告备查资料两部分组成。118、第十五条 竣工决算通过竣工决算表进行计算,计提见交财发【2000】207号文的规定。第十六条 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依据:(一)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或调整概算、变更设计以及开工报告等文件;(二) 历年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三) 经审核批复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四) 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五) 历年由管财产物资、统计、财务会计核算、劳动工作、审计及环境保护等有关资料;(六) 工程质量鉴定、检查等有关文件,工程监理有关资料;(七) 施工企业交工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八) 有关建设项目附产品、简易投产、试运营(生产)、重载负荷试车等生产基本建设119、收入的财务资料;(九) 有关征地拆迁资料(协议)和土地使用权确权证明;(十) 其他有关重要文件。第十七条 竣工决算报告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 竣工决算报告的封面、目录;(二) 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三)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四) 竣工决算表格。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是军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及组织管理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和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经验教训;工程投资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会计事项处理原则,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收入等的上交分配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等),工程遗留问题等。第十九条 竣工决120、算报告表示分为决算审批表、工程概况专用表和财务通用表。(一) 竣工决算审批表(交建竣1表)(二) 工程概况专用表1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1表)2 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2表)3 其他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5表)(三) 财务通用表1.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交建竣3-1表)2. 资金来源情况表(交建竣3-2表)3. 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明细表(交建竣3-3表)4. 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表(交建竣4表)5. 外资使用情况表(交建竣5表)6. 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建竣6-1表)7. 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交建竣6-2表)第二十条 121、竣工决算报告中决算审批表和财务通用表由财审处负责,工程概况专用表由工程技术处负责。第二十一条 竣工决算报告备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竣工决算备查资料的封面、目录;(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三) 初步设计概算说明及总概算表;(四) 审计单位审查意见书;(五) 主要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六) 房建、绿化、安全等其他工程结算汇总表;(七) 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汇总表;(八)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明细表;(九) 监理、检测、监督费结算汇总表(十) 勘察设计合用清单一览表;第二十二条 对列入竣工决算报告的基本建设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等财务问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6.16.4附则第122、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项目开工之日起施行。6.17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6.17.1通则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项目工程档案、行政档案管理以及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本项目档案质量,使其能够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了【1992】8号),【科学技术档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11822-2000),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公路工程竣(交)工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好令12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项目档案是指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 本项目档案是工程建设的原始记录,时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载,又是检验工程质量,结算工程建设投资,交付使用,建立固定资产的重要依据,它还是本工程投入运营,使用,管理,维修,养护,确保生产力的参考依据。在工程改建,扩建时,也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及依据性资料。第二节 工程档案管理124、的职责划分第四条 项目办负责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交通厅级省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第五条 项目办应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建立与工程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不断熟悉上级部门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还礼和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办要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层层建立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各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单位均应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根据项目办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第七条 各125、监理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管理工作作为监理工作的本、内容之一,对承包人进行监督管理第三节 工程档案管理控制措施第八条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即从本项目开始就着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同)时,要对工程档案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工程实施阶段,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单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基本做到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基本完成。第九条 各工厂参建单位应建立档案工作的;四纳入;和三参加126、制度。四纳入即将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工程目标管理;纳入施工管理即考核范围;纳入有关法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三参加即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列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科研成果鉴定和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参加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工作第十条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是衡量项目建设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文件编制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项目办将通过扣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搞好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项目办将根据工程进度填写【国家,省重点项目管理登记表】并报送省档案局,省交通厅等行业管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第四节 工程档案的整理127、,汇报和移交第十二条项目办负责组织项目全部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有关规定,完成案卷目录的编制工作第十三条 项目办汇总项目档案资料后,按规定流向统一向有关单位移交,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第十四条 项目办向有关单位移交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等,并由完备的清点,签字等手续第五节 工程交(竣)工档案验收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在交(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档案专项验收。本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由省档案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行业主管怒目组织进行第十六条 在组织本项目交(竣)工验收时,省档案管理部门将派员参加,在项目交竣工验收报告中,应由项目档案工作的128、章节,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要对档案管理工作及结果进行评价。第十七条 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办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工程技负责人,对项目档案进行自检,并做出档案自检报告。第十八条 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时,验收组对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性的专项验收评价意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正式交(竣)工验收前期限整改完成。第六节 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第十九条 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另行下发。6.17.2项目档案资料的构成与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凡是反映与本项目有关的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归入项目档案。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129、工、监理、科研等单位均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在归档前进行系统整理。为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本项目将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起来,并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整体好,形成合格的竣工文件,结合本项目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及部门及职能划分原则,对本项目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主要流向、保管期限及责任编制单位进行划分,具体说明如下:一、 综合文件:由项目办负责整体完成。工程项目综合文件材料包括竣(交)工验收文件。单项工程验收文件、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征地拆迁资料、工程管130、理文件等,按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你、性质、内容分类整体组卷。二、 设计文件:由项目办会同设计单位整体完成。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查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设计计算书等,按项目、阶段、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别整体组卷。三、 施工文件: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整体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施工技术资料及原始记录、统计资料、竣工图表等。其中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日志及中间验收等分别按合同段集中组卷,各合同段的起终点桩号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监理工作记录按路线131、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分别整体组卷。四、 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整体完成。工程项目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通知、开(停、复)工令、备忘录、有关会议纪要、施工质量检验分析、合同管理文件、计划进度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工程技术管理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文件、与合同各方的往来文件等,按阶段、问题分类等进行整理组卷。五、 工程科研文件:由科研单位负责整理完成。第七章 项目宣传工作细则为指导瑞赣高速公里建设项目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项目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宣传工作的程序,提高项目宣传工作的水平。及时准确地反映瑞赣项目的建设成就和工程风采,展现瑞赣项目文明现代的工程132、形象,达到把瑞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做好、唱响”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细则:一、 充分认识宣传工作意义,健全宣传工作体系项目宣传工作时反应工程施工成效,展现建设风采,宣传参建单位企业形象的重要手段,是提升项目对外形象和扩大项目对外影响的直接途径,也是供各级领导了解掌握项目紧张信息的一大参考。项目办宣传工作的具体承担处室为政治监察处,归属项目办临时党委领导,向临时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宣传工作主要职责为指导全线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做好项目整体对内、对外宣传工作。项目线长眠光,要作好宣传报道工作,还必须得到个参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参建单位应成立相应宣传组织机构,指定一名领导分管项目宣传工作,指定133、一名或两名文字功底强。业务流程熟、摄影技术好的工作人员为项目专职宣传报道员。投入一定的资金购置宣传工作的必须品,如数码照相机、摄影机、光盘等。各单位进场后,必须将分管领导人员和专职人员名单报项目办证监处,以供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动的沟通渠道。二、 充分做好信息采集,活跃项目内外宣传(一) 对内宣传:对内宣传以“一墙一报一网络”为主要阵地,即工地宣传墙报瑞赣高速公路工程简报(以下简称简报)和项目信息网络主页。项目办证监处应全力做好简报的编制工作和心理网络消息的选送工作。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做好工地墙报的编写工作。同时,应在是施工现场醒目地点悬挂反映项目建设特色的横幅或标语,设置提醒文明施工的图134、标或口号等,并对之进行定期、部定期检查更换。在此基础上,应积极向简报和项目信息网络主页投稿,来搞以反映项目工程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主要文体可为:反映工程最新进展的新闻稿件、反映施工感人事迹的纪实报道、反映突出人物的特写采访、记录心灵感悟的诗歌散文等;主要形式为:文字材料加配图片说明。为杜绝失真和虚假报道,确定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向项目办投送稿件实行领导审批制度,所有文章或图片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为确保项目宣传稿源的充足和来搞质量,项目办对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做如下最低要求:路基、路面、代表处、检测中心、高级驻办地每个单位必须提交3篇文章/月,提交3副图片/月;其他单位提交2篇文章/135、月,提交2副图片/约。项目办将把宣传工作纳入阶段、月度考评中,以及各单位的稿件投送、入选篇数情况进行考评评分,对没有满足项目办规定要求的,相应扣减分值。(二) 对外宣传项目队才宣传按“统一口径、归口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办政监处统一安排和接待。在项目对外宣传工作中,各单位必须服从项目办的安排;各单位如有重大宣传题材需对外报道或省市以上新闻媒体前来采访,必须向项目办政监处报知,经项目办政监处审阅后再行办理。未经审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接待或提供有关项目建设的宣传资料和信息。三、 充分做好发动鼓励工作,挖掘项目宣传工作潜力为充分调动广大宣传报道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其他写作、摄影爱好者投稿的积极,营造以个浓厚的项目宣传氛围,形成以个“大宣传”的格局,项目办对项目简报和网络主页来搞刊登实行有酬汉等,如投稿时选登,不重复计算;对对外宣传给与一定的奖励。同时,也将组织专项评选活动或组织相关培训活动。(一) 稿酬标准:(另行制定)(二) 支付方式:每月统计一次,按月现金支付。(三) 评选活动项目办对项目宣传工作将组织年度评选活动,主要包括:优秀通讯报道员评选、优秀新闻稿件评选、优秀摄影作品评选。具体评选活动时间、规则另行确定。各参建单位可参照本细则制定各自单位宣传工作规定,切实加强指导,做好单位对内、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