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工资结构调整及福利保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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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技术工资结构调整福利保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及所属企业实际情况,特订立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技术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管理。 第四条 管理原则: 4.1、公平性原则: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依据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2、员工的最终收入。4.2、竞争性原则: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根据市场薪酬水平适时调整公司薪酬水平,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4.3、激励性原则:以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动态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设立双元化薪酬晋升通道,使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4.4、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励)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附加值)保障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章 工资结构 第五条 薪酬构成:5.1、工资构成:固定工资+浮动工资。5.2、固定工资:月度固定发放的岗位工3、资。5.3、浮动工资:依据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成果发放的绩效工资、提成等。5.4、不同岗位工资结构:岗位类别工资结构管理人员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项目负责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软件设计开发类人员固定工资+项目奖金客服类人员固定工资+补助销售类人员固定工资+销量提成 第六条 固定工资等级:依据公司岗位管理体系,对应各岗位在公司内对应(岗位)价值及管理特性,共设置6个职等、15个职级、3个薪级。 6.1、管理序列工资等级:共分为总监、经理、主管、职员四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2-3个职级,每个职级分为3级薪级。6.2、技术序列工资等级:共分为技术总监、部门负责人、工程师、三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3个4、职级,每个职级分为3个薪级。 第七条 月度固定工资等级对照表:职等职级固定工资薪级1级2级3级总经理20000总监/技术总监资深总监100001050011000高级总监850090009500总监700075008000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深部门经理600062006400高级部门经理500052005400部门经理420045004800工程师资深工程师8000900010000高级工程师600065007000工程师450050005500主管高级主管410043004500主管350037003900职员资深职员300032003400高级职员230025002700职员1500185、002100第三章 固定工资调整规定 第八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管理: 8.1、员工试用期时长:岗位类别试用期规定主管级以下员工原则上为1-2个月可依据员工试用期表现,酌情缩短员工试用期。经理级以上员工原则上为1-3个月 8.2、员工试用期定薪标准:岗位类别定薪标准备注应届毕业生大专2000元/月、本科2400元/月、硕士3400元/月可根据面试结果灵活确定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按约定级别核定固定工资,发放绩效、项目奖金等浮动工资销售提成类岗位固定工资设定标准职员级高级职员资深职员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80%,可通过调整提成点数增加薪酬150023003000350046、100420050006400 8.3员工试用期转正薪酬标准:依据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职业辅导人、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能力作出评估,依据评估得分重新核定员工转正薪酬:岗位类别测评得分定薪标准应届毕业生得分60分解除劳动关系得分60分延长1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得分70分职员级1-3薪级得分80分高级职员级1-3薪级得分95分资深职员级1-3薪级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得分60分解除劳动关系得分60分延长1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得分70分约定转正薪酬下调1个薪级(可跨职级下调且低于原工资额度1个薪级)得分80分按约定转正薪酬执行得分95分约定转正薪酬上调7、1个薪级(不超过职级内最高薪级)销售类岗位得分60分解出劳动关系得分70分按约定转正薪酬执行得分90分上调1个薪级(不超过职级最高薪级) 8.4、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未履行转正程序的员工视为正式员工,但薪酬、福利按试用期执行。 8.5、整体薪酬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第九条 正式员工薪酬调整 9.2、员工薪级定期调整: 9.2.1、员工薪级定期调整时机为每年的6月、12月两次。 9.2.2、员工薪级调整标准:依据年度360度综合评价得分确定员工薪级调整。调整类型8、评价标准调整频率调整幅度薪级晋升半年度评价得分为90分1季度次晋升2薪级(职级内薪级封顶为止)半年度评价得分为80分晋升1薪级(职级内薪级封顶为止)薪级降级半年度评价得分为60分降1薪级,职级内最低薪级的下调一职级且低于原标准1个薪级半年度评价得分为50分降2薪级,职级内最低薪级的下调一职级且低于原标准2个薪级举例1、某员工原薪级为高级职员1级,第一季度评价得分为83分,则该员工自4月份起调整为高级职员2级。2、某员工原薪级为高级职员1级,第一季度评价得分为60分,则该员工自4月份起调整为职员6级。 9.3、员工职级定期调整: 9.3.1、员工职级定期调整时机为每年的1月份。 9.3.2、员工9、职级定期调整标准:依据两次半年度360度综合评价得分确定员工职级调整。调整类型评价标准调整幅度调整频率定薪标准职级晋升年度评价平均得分为90分 晋升1职级(职等内职级封顶为止)半年次晋升后不低于原工资额度职级降级年度评价平均得分为60分 降1职级(职等内最低职级为止) 降级后低于原工资额度举例1、某员工原薪级为高级职员1级,上半年度评价得分为90分,则该员工自7月份起调整为资深职员1级。2、某员工原薪级为高级职员1级,上半年度评价得分为60分,则该员工自7月份起调整为职员6级。 9.3.3、员工职级调整时机:主管及以下岗位每年的1月份调整1次;经理及以上岗位每满两年可晋升一职等,每年度可降一职10、级。 9.3.4、员工职级晋升时须是下一职级的最高职级。 9.3.5、管理职序晋升岗位不足时,可保留原管理岗位,按同等标准的技术职序等级调整薪酬。 9.4、员工薪酬晋升条件:9.4.1、未达到晋升标准的不予晋升。9.4.2、试用期未满或已提出离职申请的不予晋升。9.4.3、年度内请病假、事假连续或累计超过1个月、旷工1天以上的不予晋升。9.4.4、经公司研究决定的其他不予调整的事项。9.4.5、员工在轮岗、借调期间薪酬不予调整,沿用原有职级对应的岗位工资。9.4.6、正式员工不定期薪酬调整: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十条 管理流程及权限:10.1、试用期薪酬调整11、:由员工本人提出,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评价,确定员工转正薪酬,经批准后给予调整。10.2、整体调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12月份提报薪酬调研报告、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0.3、正式员工定期调整:由人力资源部于年度最后一月组织360度综合评价,填写薪酬异动审批表,定期对符合薪酬调整的员工提报调整,经批准后给予调整。10.4、正式员工临时调整:依据员工岗位异动情况,由员工填写薪酬异动审批表,经批准后,自生效之日起对员工薪酬执行异动。10.5、薪酬调整管理权限:权限类别员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公司副总公司总经理薪酬整体调整/制定/12、审批试用期员工薪酬调整申请审核审核审批/职员级正式员工薪酬调整申请审核审核审批/主管及以上正式员工薪酬调整申请审核审核审核审批 第四章 浮动工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管理、技术、业务类人员浮动工资规定:类别岗位浮动工资标准补贴(出行、住宿补助)备注经营管理类总监月度销售额 %1000考核之后核发绩效工资经理级月度销售额 %1000职能管理类高级主管月度绩效得分绩效工资700原分项目主管级员工适用主管级员工月度绩效得分绩效工资500职员级员工月度绩效得分绩效工资500研发类研发人员新品上市第一年,净利润 %500本提成系数为新研发产品提成总额新品上市第二年,净利润 %500新品上市第三年,净利润 13、%500销售类销售人员1、 当月货款回收100%,按提成标准提取。2、 当月回款未达标,预发70%提成,回款达 标后补发剩余30%提成。3、 本年度内,月度回款未达标,取消月度 剩余30%提成。优优跑腿优优任务多 第十四条 年度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统一制定奖金基数,依据奖金基数核定各岗位奖金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年度奖金金额1.5奖金基数1.2奖金基数1奖金基数0.8奖金基数无奖金注:员工年中入职的依据入职月份折算 第十五条 风险年金: 15.1、为保证员工年度内正常履职,从员工年度奖金总额预留的风险金,预留标准如下:类别年薪10万以上员工14、经理级别员工职员风险年金预留比例50%50%无15.2、风险年金自年终奖金中预留,至次年度3月份起发放,每个月发放10%,至次年8月份发放完毕;自动离职、辞退人员由公司扣除。第五章 福利措施规定 第十六条 用工结构界定:16.1、根据公司用工结构,公司用工结构分为劳动关系用工和劳务关系用工。劳动关系用工人员享受公司所提供的福利措施;劳务用工人员不享受公司福利措施。16.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岗位划分:类别岗位劳务关系外包销售人员、外包服务支持人员劳动关系职员以上人员、职能管理人员、销售类人员、软件开发类人员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17.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意外伤害15、生育保险。17.2、每月薪酬发放时为代为扣缴员工应承担部分社保费用,公司缴纳30%、个人缴纳11%。17.3、社会保险金缴纳基数为上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范围内。 第十八条 福利津贴项目序号项目发放标准备注1夜班补助公司对上夜班人员,临时需要夜班加班人员给予夜班补助所有员工享受2国内考察依据公司需要对相关人员提供国内考察的机会主管以上人员享受3劳动保护公司为室外、具有劳动风险的在岗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所有员工享受4教育培训新员工培训、特殊岗位资质培训、出国外派培训、国内外派培训正式员工享受注:当月出勤不满15天的取消应发福利 第十九条 假期规定:19.1、带薪年假: 19.1.1、员工在16、公司工作满1年次月起,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允许提前透支,年假不能与周日、法定节假日连休。 19.1.2、年假不累积到员工下一工作年度,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正常安排休年假者,按照其所在岗位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发工资。 19.1.3、员工累计请病、事、工伤假超过15天(含)以上者及休产假者,取消当年年假。 19.1.4、年休假标准如下:入职年限1-5年5-10年10年以上年假天数5天7天10天19.2、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正常婚假(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休假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休假7天,员工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工资正常发放,超出假期按照事假17、计算。19.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本人可休丧假3天,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超出假期按照事假计算。19.4、产假: 19.4.1、通过试用期的女员工产假期间可休假98天,原则为产前一个月内准假。 19.4.2、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给予每月400元生活保障金,销假后在公司继续工作1年后支付。19.5、工伤假: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19.6、病假:19.6.1、申请病假须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和病历原件。 19.6.2、病假期间按事假核算工资,请假时长不超3个月。19.7、事假:事假每次以半天为单位,请假期间扣对应发标准工资;一次性事假超18、过15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公司有权与请假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经济补偿。19.8、法定假日:假日名称天数法定天数元 旦1元月一日春 节3农历除夕、大年初一、初二清明节1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五月一日端午节1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1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3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注:公司统一安排休假,休假期间按正常日工资标准发放薪酬。第六章 薪酬福利核算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薪酬核算20.1、薪酬核算周期:计算周期为每个月的1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并于次月的20日之前支付,如遇休假日则提前。计算公式如下: 20.2、月计薪天数:月自然天数-月休息天数。20.3、公司代扣除项目: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承19、担的保险费用、缺勤扣除款、其它按照法律和公司规定的扣除款。20.4、休假时的薪酬核算规定:20.4.1、带薪年假:按有效出勤核算,对于职员的未休年假,公司给予日标准工资补贴。 20.4.2、产假:月度给予400元生活保障金,待产假销假后继续工作满1年后发放。 20.4.3、婚假、丧假、法定节假日按有效出勤核算。 20.4.4、工伤假:按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0.4.5、病假、事假:请假人可以申请使用未休的年假进行抵扣;否则,统一按事假处理,扣除对应标准工资。 20.4.6、当月休假超过15天的,公司冻结未发放工资,待销假后出勤满15天发放。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缴纳核算规定: 21.20、1、已参保人员如当月出勤不足十五天(不含产假人员),由员工全额承担公司社保费用。21.2、对于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限期内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社会保险缴纳,未缴纳期间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不再发给员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 离职人员薪酬管理:22.1、员工离职工资处理规定:22.1.1、员工年度中途自动离职、被辞退人员公司扣除预留的风险年金。 22.1.2、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7天书面申请离职;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30日书面申请离职;未按要求提前申请离职的,每少1天扣除1天对应工资作为离职代通知金。 22.1.3、员工离职后,工作交接完毕的剩余工资按正常发放21、工资时间发放。 22.1.4、自动离职员工、工作未交接完毕公司冻结剩余工资,待离职手续履行后按程序发放。 22.2、员工离职社保处理规定: 22.2.1、员工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费用部分。员工前半月(15日前(含)离职的,社保费用全额由离职员工承担;后半月离职的(15日后),按缴纳标准承担。 22.2.2、员工离职后,限期内办理转移手续。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公司暂按停保人员对待。第七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三条 工资特区意义:是指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的人才以及行业内十分稀缺的人才,可以不按照以上薪酬结构,根据外部人力资源的市场价格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工资特区中每个人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 第二十四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24.1、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24.2、保密原则: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24.3、淘汰原则:绩效考核分数低于预定标准或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