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人事招聘程序试用期离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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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业公司人事招聘程序试用期、离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任用、异动、离职等管理程序,发挥人才优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任用等管理内容和程序,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制度实施、管理、解释。第二章 招聘程序第四条 招聘申请1、各用人部门根据定员和工作需要,填写用工计划申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包括:招聘原因、需求人员的数量,新增职位另需提供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2、内容);2、人力资源部接到用工申请后,对其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3、各职位招聘周期: (1)工长以上(包括各专业工程师)自完成申报手续之日起2个月以内;(2)其他岗位自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之日起45天以内。第五条 招聘计划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将所批准的用工计划汇总成当期招聘计划;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任职资格要求,决定人员的招聘渠道和方式,所有岗位用人申请应按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时间提前提出。第六条 招聘信息发布通过人才市场、网络、报纸、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人员岗位、数量、素质要求等信息。第七条 简历筛选1、应聘人3、员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2)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4)特殊岗位操作证; (5)特殊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证明。2、人力资源部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分类和初选;3、人力资源部将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材料送有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确定面试或笔试的人选;4、对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用人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专业面试,人力资源部按岗位要求统筹安排。第八条、面试程序1、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教育状况,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决定应聘者是否有必要进行专业面试;2、初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4、部和用人单位组织专业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面试:(1)专业工程师、工长及以上级别的岗位由公司相关专家组进行面试,生产副总及总经理复试;(2)工长以下级别的岗位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共同面试;3、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面试测评表的要求作好面试记录并填写面试评估表。第九条 对特殊岗位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背景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第十条 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填写员工档案的入企审批表,普通员工的经人力资源部长审批,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外聘的工程师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进入录用程序。第三章 录用程序第十一条 对批准入企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统一协调5、安排到职日期。第十二条 面试合格人员由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用。第十三条 根据员工条件安排住宿(详见住宿管理规定)和办理胸卡。第十四条 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军训(一次性招聘30人以上入企)、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五条 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核定薪资开具员工入企通知单,被录用人员的起薪日以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起薪日期为准。第十六条 所有录用人员必须执行磨合期和试用期。 第十七条 建立员工档案并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入职条件:1、普通操作岗位男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工年龄45周岁以下;2、特种作业人员技工岗位年龄6、在55周岁以下;3、高级技术及高级管理岗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4、特殊岗位、特殊技术人员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退休返聘。第四章 试用期管理第十九条 磨合期期限为7天,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主管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内的表现(专业技能、工作态度、思想品德、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评定,以决定是否符合试用条件,并填写磨合期考评表。第二十条 磨合期内应聘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自己是否进入试用期,如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工作,需通知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后可随时离岗,公司也可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随时通知其离岗,公司负担磨合期内午餐及通勤费用。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含磨合期天数),用人部门可根据应聘人员在试7、用期内表现及工作能力决定其试用期的长短。1、试用期内员工的待遇:试用期普通操作岗位(机头给料、白灰破碎、皮带、地下矿仓、机头矿仓、清渣、上料)人员按岗位工资的90%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其他岗位按80%、90%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特聘人员按总经理批准的执行。2、试用期考核内容:(1)业绩考核:试用期内,进行以目标管理为基础的考核(业绩考核部分权重占70%);(2)职业行为和工作态度考核;(职业行为和工作态度考核部分权重占30%);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进行考核,直接主管应及时跟踪和指导试用员工的工作并与试用员工保持沟通,每月对员工的职业行为、工作态度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满5日内,8、由试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对试用期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是否转正建议后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试用员工转正通知单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内的员工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决定辞职时,要提前3天向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天后办理相关离岗手续。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满,试用人员仍未能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但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且虚心好学,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和生产副总审批后试用期可延长1个月,1个月后仍无法满足岗位要求者予以解聘。第二十五条 对于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解聘1、对企业有不忠诚行为;2、故意隐瞒对企业声9、誉或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事实;3、企业制度明令禁止的行为;4、隐瞒身体疾病的。5、提供虚假证件的第五章 异动管理第二十六条 异动种类包括:部门内部员工异动和部门间员工异动。第二十七条 异动程序1、部门内部员工岗位异动办理程序:(1)被调动人所在部门填写部门内部异动审批单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异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异动原因、原岗位人员情况、异动人的书面个人材料;(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的申请、意见及被异动人的资质状况进行评估,给予申请部门明确批复;(3)人力资源部批复后,原岗位的止薪日期为调出手续批准之日,新岗位的起薪日期从异动人员凭借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员工异动通知单到新岗位报到之日起计算。2、10、各部门之间员工异动办理程序:(1)用人部门(调入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书面申请(用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岗位的定员、现员、需求人数、任职条件、到岗时间、被推荐人的书面自荐材料等内容;(2)被推荐人所在部门(调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内容应包括:调出人所在岗位定员、现员情况、调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如何处理及对调出人前期工作的客观评价等内容;(3)人力资源部根据调入部门的申请、调出部门的意见、被推荐人及其他可用人选的学识资质状况进行评价,3日内给予用人部门明确批复;(4)人力资源部批复,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原岗位的止薪日期为调出手续批准之日,新岗位的起薪日期从异11、动人员凭借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员工异动通知单到用人部门报到日期起计算。第二十八条 异动后试用期及薪资确定:1、异动后试用期时间为一个月;2、异动后职位晋升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新岗位工资的90执行(异动后试用期的岗位工资低于原工资标准按原工资标准执行);3、降级后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工资执行。第六章 离职管理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解聘、开除、合同终止、退休。1、辞职(适用于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申请;(2)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天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部门负责人在接收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后必须详细了解欲辞职员工12、的想法和辞职原因,并尽力澄清误会和全力挽留,如确实无法挽回,则在员工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同意辞职。各部门综合办事员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员工辞职申请书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辞职原因、离岗时间确认批复后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核准后即完成辞职审批程序;(4)员工在辞职申请得到批准后,仍应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5)欲辞职员工已有人接替工作,接替人已通过磨合期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以提前办理离岗的相关手续;(6)辞职人员在获得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2、解聘(辞退)(适用于由公13、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员工的部门负责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员工沟通达成共识,并将达成共识的解聘原因、离岗日期、引用的法律依据或制度依据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员工,被解聘员工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解聘(辞退)原因、离岗时间确认批复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审批核准后即完成解聘审批程序;(2)非员工过错解聘,部门负责人必须在通知被解聘(辞退)员工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解聘补偿或赔偿确切金额并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辞退)员工;(3)如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被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部门14、负责人必须在做决定前与欲解聘(辞退)员工深入沟通,排除误会,并用书面材料说明解雇员工的原因。提供书面警告的副本和记录该员工业绩不良所造成的影响的详细资料,引用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及处罚标准。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提交包括事件日期、事件内容、证人证言、图片资料、责任认定方式、损失金额、处罚标准等相关资料。达成共识由被解聘(辞退)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被解聘(辞退)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解聘(辞退)原因、认定方式、损失金额、赔偿标准、离岗时间等内容进行审核批复后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核准后即完成解聘审批程序。(4) 欲解聘(辞退)员工所在单位不能提供证明员工1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进行解聘(辞退)的,以非员工过错解聘程序进行申报。3、开除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主要包括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开除人员除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外还将根据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4、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或公司任意一方不愿续签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5、退休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力资源部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并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第三十条 离岗前手续的办理程序1、欲离16、职员工满足离岗条件后应向部门负责人安排的指定人员移交工作业务、资料、工具、办公用品和设备等;2、离职员工应按员工离职会签单的要求,去相关部门逐项办理离职手续,并获得该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3、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离职会签单中涉及本部门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4、办理离岗手续时除了公司认同的不可抗拒原因之外,不得委托他人,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5、在员工离职会签单完成之后,人力资源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薪资核算,包括应发而未发薪资、应付各项社会保险、培训基金和各项赔偿等。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社会保险部门联系,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离职人员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补办相关17、手续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在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的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第三十三条 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自离岗之日起60天内到人力资源部索要(人力资源部据实写明)。第三十四条 解聘(辞退)及开除人员公司不得再招入企业(非员工过错者除外)。辞职人员无特殊离职原因的原则上1年内不得再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确系招入的,生产部门经生产副总批准,其他部门经总经理批准。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第三十五条 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人事方面历史变动情况记录的基础材料,是人事管理的基础文件,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所有员工建立、健全人事档案,专供内部管理使用。第三十18、六条 员工档案内容包括1、入企资料(个人简历、面试审批表、体检报告、相关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2、异动资料;3、薪资福利资料;4、奖惩资料;5、其它须入档资料。第三十七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权限1、普通员工档案查阅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同意;2、外聘员工、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的档案查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第八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分类管理劳动合同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合同分为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和实习协议。1、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到享受养老保险金的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2、已经退休享受养老金的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3、在校学生到19、公司实习的,公司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普通员工为1年,技术岗位为2年,特聘员工按协商期限签订。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所有新入企的员工应于入职之日起30天内由所在部门组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需续签的,在合同到期1个月内签订;调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公司将不予录用,立即离职。因部门过错造成未能如期签订合同的,考核责任人50元/人/次,产生劳动纠纷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责任人加倍考核并给予记大过1次。第九章 亲属回避第四十一条 员工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员工的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员工和配偶的父母的兄弟20、姐妹及其子女。第四十二条 公司车间主任及以上干部的亲属不得在公司工作。第四十三条 员工与其亲属不得在工作业务构成监督、制衡关系的两个部门(如、工程与财务、财务与供应、销售等)或同一管理部门内工作。第四十四条 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让亲属在自己直接管理的团队中工作。第四十五条 员工办理入企相关手续或公司审查时必须如实上报亲属信息,如不如实上报,日后查实存在亲属回避问题的,公司将直接给予开除处理。第四十六条 因情况特殊要求在公司工作的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第十章 薪酬管理第四十七条 工资构成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加班补助绩效工资1. 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21、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70。2.工龄工资。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工龄工资月标准为:每工作满12个月增加20元。3.加班补贴;员工加班、值班费用(夜班补贴),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中占30左右4.绩效工资。(1)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2)生产单位绩效奖金与生产产量、生产成本、经营利润相联系; (3)非量化人员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0左右(4)量化人员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标准,按实际完成情况核算,原则上不设上下限。第四十八条 员工工资和绩效按月发放。员工工资发放日定为次月10-15日,遇节假日顺延。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的附件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表格第五十条 本制度需贯彻到公司各部门。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31日起执行,原人事管理制度废止。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