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35年)(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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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7328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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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秀洲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决胜期。为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百姓安居”品牌,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关于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保发2019174号)以及嘉兴市秀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要求,编制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和实施该规划对调整优化2、秀洲区内部的住房供应结构,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建立和完善秀洲区的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切实缓解中低收入阶层、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具有重要意义。一、发展基础自从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以来,秀洲区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已经构建起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相结合,覆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主要成就1.总体目标全面完成。经过“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总体上保障质量、保障数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截至2020年12月,秀洲区保障性住房已保障住房3.19万户,直接受益人数9.28万人;保障受益覆盖率为27.2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63、11户、4236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覆盖率达到1.2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要素保障机制日益健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实施。秀洲区于2018年发布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879号),为加快推进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提供政策保障,目前秀洲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较大成效,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3.保障方式不断创新。实现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保障并举。在住房严重短缺时期,政府直接建房的方式有利于增加廉租房房源的供给。秀洲区已建立了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并开始向以货币4、补贴为主要的保障方式转变,有利于提高秀洲区住房保障的覆盖面。4.住房保障结构明显优化。嘉兴市深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三五”期间嘉兴市针对不同住房困难群体,采用多样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全面保障住有所居。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在实物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租赁补贴。5、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 “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制定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全面摸清棚改底数,明确棚改目标。城市中存在的集中成片棚户区、建成区内需改造的城中村等基本完成改造,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得到大幅提升。(二)主题问题1.住房保障深度需进一步5、提高。“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但住房保障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的基本标准应适度提高,进一步扩面;二是保障精准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对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保障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方面是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是建立高效率的机制。2.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主要包括租金收缴机制、公共租赁退出机制和准入机制三个方面。租金收缴方面由于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隐蔽化、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者收入与资产状况的审核难度较大。管理部门实施清退处置力度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保障对象的评定相对较复杂,对于申请对象的审核要求相对较6、多,条件设置也较为苛刻,需简化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精简申报材料。二、发展趋势1.“十四五”时期国家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目标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明确中国发展将转向高质量增长。多措并举努力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帮助2亿困难群众圆“安居梦”。并指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要求。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7、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应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提升城乡宜居水平。8、3.市层面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精彩板块。2020年7月20日,市委召开八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在即将迈入“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嘉兴要更好地承担起中央、省委赋予的责任使命,为“重要窗口”增光添彩,向总书记、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4.秀洲区稳步推进住房保障改革。秀洲区明确各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度对全面提升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更快改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重要途径。通过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内部信息共享,9、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加快审核速度,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三、指导方针(一)指导思想“一个重要示范窗口”。“十四五”期间秀洲区以保障群体扩面、高精度保障、高标准保障和高效率保障为特色,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要求,围绕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的要求,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秀美新区”,将促使秀洲区加快实现住房工作现代化,形成具有嘉兴特色、嘉兴优势的住房保障发展模式,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城镇住房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全国提供样板经验。“三个基本”。根据浙江省走在前列的要求,到“十四五”末,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总体上实现“三个基本”10、,即: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基本构建进退有序、规范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管理机制。“三大抓手”。全面对标“五彩嘉兴”要求,秀洲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提标、扩面、精准保障”为抓手,以优化调整政策为保障,高质量推进各地区住房保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保障底线和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四大保障”。围绕保障群体分为“主动保障、精准保障、重点保障、扩面保障”。主动保障:全面排摸社会求助家庭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1个月内予以11、住房保障。对已确定为低保、低保边缘等社会救助家庭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排摸,符合要求主动保障。精准保障:将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使数据共享信息更加全面,审核工作准而快,切实理顺各个环节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质提效,针对跨市区外来务工人员精准保障。重点保障:解决公交、环卫行业等一线工人的住房问题,通过整体租赁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联合财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重点对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情况开展排摸,分行业形成保障工作机制。扩面保障:完善公租房保障配套政策措施,在保障范围上已覆盖至当地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00%以下、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12、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二)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保障适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要综合考虑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等因素带来的新需求新变化,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结构、居住条件、资源禀赋以及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目标、保障水平和具体指标。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需要,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既要充分尊重部分困难群众的实物保障意愿,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又要重13、点推进货币化保障,促进职住平衡。既要加大对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物业、保安、专业技术工人等特殊外来务工群体的政府保障力度,又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营运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努力满足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3.创新手段、强化管理。要深入推进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住房保障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加快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实现住房保障数字化转型。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领域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信息化、智能化和社区化14、管理。要加大住房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规划路径“十四五”期间以保障群体扩面,高精度保障、高标准保障和高效率保障为特色,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要求,整体形成“保增创高,双一示范“的高质量保障思路。1.保障覆盖群体扩面,增加覆盖率。公共租赁住房已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其中租赁补贴将会成为主导模式,也就是由实物配租向租金补贴方向转变。因此“十四五”期间,保障性住房扩面工作将会成为重点,只有适度扩面才能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2.创造“高质量”保障为目标。城乡社会经济环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今后长期发展的主流,因此15、城乡住房高质量保障也成为了必然,住房的高质量保障主要体现在保障高精度、保障高标准和保障高效率。其中,保障高精度就是指保障人群精准、保障标准精确;保障高标准是指提高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基本标准;保障高效率是指管理高效率、资源利用高效率。3.双一示范。以一体化发展和创新发展为动力推动秀洲区住房保障事业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窗口,住房保障形成全覆盖的保障体系,使住房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体现“低端有保障”和城乡一体化的特点,同时也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促进就业和城乡健康发展。以数据共享为抓手,提升“最多跑一次”示范窗口,加快实现住房保障审批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住房保障审批数16、字化转型;通过购买服务及智能管理系统平台,为保障家庭提供智慧服务,构建进退有序、规范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退出管理机制。四、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根据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到“十四五”末,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总体上实现“三个基本”,即: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基本构建进退有序、规范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管理机制。到规划期末,秀洲区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指标25%的要求。(二)具体目标秀洲区根据历年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情况,秀洲区城镇住房17、保障户数累计达到3.34万户左右,受益人数累计达到9.51万人左右,受益覆盖率达到25.16%。(三)保障计划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考虑秀洲区的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规划公共租赁住房共新增保障户数1550户。其中,政府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应保尽保,计划新增保障户数为180户;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定额保障,新增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600户;新增保障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770户。2.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的总量安排考虑到秀洲区现有住房数量以及公共租赁住房投入成本较高、弹性小等因素,2021-2025年秀洲区政府不再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建设,采用货18、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企业主要以实物配租的形式进行保障,即位于新塍大道与八字路交叉口的泾港花苑。(四)资金测算(政府保障部分)1.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根据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秀洲政办发201865号),本次规划以最大补贴面积(60平方米/户)和补贴标准(有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5元/平方米月、无证低收入困难家庭13元/平方米月、中等偏低收入家庭10元/平方米月)进行测算。至规划期末,秀洲区用于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保障户数总资金需求约为650万元。2.新就业无房职工按照秀洲区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秀洲政办发202061号),19、公租房租赁补贴享受时间不超过1年,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进行测算。至规划期末,“十四五”期间秀洲区新增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资金需求约为300万元。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按照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360元,公租房租赁补贴享受时间不超过1年进行测算。至规划期末,“十四五”期间秀洲区新增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金需求为52万元。综合上述测算,秀洲区住房保障资金(政府保障部分)需求约为1000万元,平均每年约200万元。五、主要任务(一)确保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随着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以及 “三胎”政策、20、人才政策等改革措施落地实施,保障对象和保障需求将会发生较大变化的“十四五”期间,保障性住房扩面工作将会成为重点,只有适度扩面才能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合理确定准入标准,适时将财产纳入准入条件;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鼓励以租赁补贴为主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以公租房保障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新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充分考虑中等收入家庭和低保、低保边缘、特困等困难群体的保障需要,通过建档立卡、主动保障、常态化审批等形式稳步推进货币化保障;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加大外来务工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缓解新就业21、高校毕业生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应保尽保”。(三)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保障以整体租赁、定向配给等形式实施重点领域专项保障,助力教育、卫健系统人才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并通过租赁补贴梯度保障形式,对公交、环卫等行业人员给予住房保障,切实改善居住条件,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四)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主体多元化鼓励大中型企业等利用符合城镇规划的自有土地建设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缓解本单位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需求;鼓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公寓楼、集体宿舍,多途径解决进城落户农民、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居住困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秀洲区公共租22、赁住房的建设。(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数字化改革加强数字平台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智慧化、便利化。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和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体育等领域,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融合,建设智慧社区云平台,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六)完善基本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规范基本住房保障年审制度,对基本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调整保障方式或予以清退。六、实施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规划编制责任,明确23、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和编制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与统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各类统计数据,加快规划编制。2.提升基础管理,落实责任考核。完善网上办公平台,提高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信息比对渠道,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核对系统,提高受理审核的效率。二是加强基层住房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窗口服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3.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务公开。组织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提升房管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宣传,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评估,加强公共政策的事后评估;依托“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建立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4.实施体检评估,建立动态监测。建立常态化“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形成“一年一体检,中期一评估、五年一总结”动态监测机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体检、评估报告,指导下一年度住房保障健康发展,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科学性,同时参照体检评估结果对住房保障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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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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