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方案(2020-2035年)(草案公示稿)(3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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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020-2035 年年)(草案)(草案)(公示稿公示稿)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要求规划要求.1 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4 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4 第二章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第二章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5 第六条第六条 村庄基本情况概述村庄基本情2、况概述.5 第七条第七条 国土空间现状国土空间现状.6 第八条第八条 人居环境现状人居环境现状.8 第九条第九条 主要问题主要问题.9 第三章村庄发展目标第三章村庄发展目标.10 第十条第十条 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10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10 第四章规划内容第四章规划内容.11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1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村庄人口规模村庄人口规模.11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村庄国土空间布局村庄国土空间布局.11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修复.13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43、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16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安排.18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建设.19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9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21 第五章实施计划第五章实施计划.23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近期建设行动近期建设行动.23 附表附表.27 附表附表 1 1 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27 附表附表 2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7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4、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规划要求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特编制本规划,主要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5、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2)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3)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5)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不面面俱到、贪大求全。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6、(2015 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版)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年)(2)部门规章办法)部门规章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 72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 号)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7、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015 年 1 月)(3)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公报 2021 年第 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 25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935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 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1910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786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9、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3 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11804 号)惠州市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区委办惠城委发20191 号)关于扎实做好全市示范村村庄规划落实落地工作的通知(惠乡振组办20195 号)(4)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和规范 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 年)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10、-2018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12 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1、1461-2021 广东省农村雨污水收集模式指引(试行)(2018 年)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20 年)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2019 年)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指南(试行)(2020 年)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4 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检查软件用户使用手册(2021 年)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修编)(2016 年)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年)(5)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12、016-2020 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惠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年)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惠州市龙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惠州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 惠州美丽乡村特色农房设计方案 龙门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 年)龙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龙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东省龙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4-2020 年)龙门县龙华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20113、5-2025 年)龙华镇朗背村美丽乡村建设方案(2019-2035 年)(6)相关资料)相关资料 龙江镇龙江村的相关地形、卫星图等资料 龙江镇政府、龙江村村委的相关资料及问卷调查资料等。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龙江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 923.61 公顷。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近期到 2025 年,远期到 2035 年。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5 第第二二章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章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 第六条第六条 村14、庄基本情况概述村庄基本情况概述(1)区位条件区位条件 龙江镇位于龙门县东南部,东南与东源县、博罗县接壤,南连路溪镇,西接龙华镇,北与平陵街道相连。龙江村位于龙江镇西北部,距离镇政府 0.46 公里,北接良塘村、六子元村,东靠广尾村,南临路溪村、罗洞村。龙江镇境内有 X218 和 X224 线两条县道,S2 广河高速、S27 仁深高速穿镇而过,交通通达性高速较好,交通联系便利。龙江村距离县城约 20 公里,武深高速和广河高速穿境而过,距离龙江镇政府约 0.46 公里,交通便捷。(2)社会经济社会经济 1)人口分布 至 2020 年,龙江村在册登记总户数 949 户,户籍总人口 3625 人,户均15、 3.82人/户。具体如下表:表2-1 龙江村现状人口统计一览表 序号 村小组 户籍户数(户)户籍人口(人)1 丰门 22 95 2 新围 27 106 3 老围 42 202 4 吕屋 20 76 5 长排 33 107 6 林记 68 275 7 路新 24 106 8 路下 48 181 9 路上 41 161 10 輋塘 40 148 11 上洪 60 208 12 下洪 43 128 13 沙石 35 131 14 龙江圩 30 121 15 围剧 75 280 16 江屋 30 143 17 田心围 38 134 18 梁屋 20 106 19 李屋 15 55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16、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6 20 姚屋 26 96 21 刘屋 66 218 22 老陈 30 105 23 付屋 33 126 24 钟屋 38 137 25 新陈 47 180 总计 949 3625 2)经济收入 村内产业以一产为主,三产服务业为辅,土地多用于种植农作物。第一产业以农产品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青菜、水稻和玉米等,主要养殖有鸡、鱼等,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种植和养殖,未形成产业化生产规模。现有耕地面积 2153 亩,另外该村还种植了龙眼、芒果等水果。第三产业以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为17、主,主要为餐馆、村内小卖部、超市等。3)历史文化现状 全村现有宗祠 20 处以及 1 处抗日遗址位于新围村小组范围内。将祠堂保存现状划分,保存较差的祠堂急需抢修,一般的需全面修葺,较好的需日常维护。加强对祠堂原真性的保护意识,加强管控修旧如新的现象。树立“保护优先”的理念,突出对祠堂本体及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和风貌协调。第七条第七条 国土空间现状国土空间现状 龙江村土地总面积为 923.61 公顷,其中农业用地面积 800.47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86.67%,建设用地面积 110.25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11.94%,未利用地面积 12.89 公顷,占村土地总面积的 1.40%。表218、-2 龙江村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三调三大类 三调一级名称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占比(%)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 923.61 100.00 农用地农用地 耕地 水田 131.14 14.20 水浇地 5.90 0.64 旱地 6.48 0.70 种植园用地 果园 53.86 5.83 其他园地 2.03 0.22 林地 乔木林地 451.73 48.91 竹林地 22.20 2.40 灌木林地 12.23 1.32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7 可调整乔木林地 0.69 0.07 其他林地 519、5.44 6.00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3.42 0.3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坑塘水面 27.55 2.98 沟渠 4.97 0.54 水库水面 15.37 1.66 其他土地 设施农用地 6.37 0.69 田坎 1.09 0.12 合计合计 800.47 86.67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70 0.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科教文卫用地 4.00 0.43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1.68 0.18 公用设施用地 0.38 0.04 广场用地 0.14 0.02 其他土地 空闲地 0.21 0.02 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 0.87 0.09 水域及水20、利设施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0.10 0.01 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63.89 6.92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24.68 2.67 城镇村道路用地 7.57 0.82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2.52 0.27 工矿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0.21 0.02 采矿用地 1.69 0.18 工业用地 1.61 0.17 合计合计 110.25 11.94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1.01 0.11 草地 其他草地 11.81 1.28 其他土地 裸土地 0.07 0.01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21、案)文本(草案)文本 8 合计合计 12.89 1.40 (1)生态保护现状生态保护现状 龙江村现状无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空间。(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 龙江村三调现状耕地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耕地面积约 143.5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5.54%。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约为 104.9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36%,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3)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现状 龙江村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110.25 公顷,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26.12 公顷。第八条第八条 人居环境现状人居环境现状(1)农房建设农房建设 农房均新旧22、混杂,按村小组呈组团状布局。宅基地面积在 80-120 平方米左右,传统民居为单层砖木结构为主,建筑质量较差,新建民房以 1-3 层框架和砖混结构为主,建筑质量较好。当前村庄内的农房建设多采取拆旧建新的方式,基本满足村民住房需求。(2)村)村道建设道建设 龙江村地处龙江镇西北部,距离龙江镇区约 0.46 公里,境外交通便利。龙江村境内武深高速和广河高速穿境而过,交通通达性高速较好,交通联系便利。村内道路已基本实现硬底化,218 县道穿越村庄北部,259 省道南北向竖穿村域,连接村域内各小组。(3)公用设施公用设施 1)供水设施。村庄自来水水源为村内龙江镇水厂、自打水井、山泉水等,全村村小组自来23、水管网需进一步优化。2)排水设施。全村村小组基本完成污水管网敷设,基本配置污水处理设施,乜湖小组未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3)电力设施。全村村小组已实现电力全覆盖,电压稳定,基本满足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用电。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9 4)电信设施。目前村庄已经覆盖手机信号,网络也已接通,部分居民家庭已经接入有线电视电缆。5)燃气设施。村中无燃气设施,居民生活用气大多采用瓶装液化气,部分保留柴木生火。6)环卫设施。龙江村各小组已布置垃圾收集点,已初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制24、,但体制及保洁队伍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布置的垃圾收集点个别垃圾桶数量较少,需要增设。7)村庄照明。村庄主要道路基本已铺设路灯,部分村小组内部道路未设置路灯。(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龙江村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有村委会、小学、卫生站,基本满足村民教育医疗需求。文体活动设施分布和设置需结合各村小组情况进行补充完善。1)办公设施。村委为二层框架建筑,保存较为完好,内设有办公室、会议室、服务中心,外设有宣传栏,功能较为齐全。2)教育设施。村内设有一所小学,位于村委附近,能基本满足教育需求。3)文体设施。围剧村小组有一处文化室,二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120m,同时也为老年人活动中心,很好25、的为村民来服务。4)商业设施。村内商业设施主要村内零散分布的杂货店、小商店。5)医疗卫生设施。村委会内有一处卫生站,基本满足村民日常医疗需求。第九条第九条 主要问题主要问题(1)用地方面)用地方面 村庄建设用地较少,建房需求大,用地紧缺,用地急需调整,需加快落实农村住房相关政策,推动旧村拆旧建新和落实“一户一宅”制度。(2)产业方面)产业方面 产业结构不够完善,现状产业仍旧以第一产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经济活力提升不明显,同时产业竞争能力不足,缺乏与周边地区互动协作。(3)设施方面)设施方面 村庄交通、市政、公服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需要文化活动室、停车场等,道路硬底化、河道整治、健身广场、公26、园等也是本次规划重点。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0 第三章村庄发展目标第三章村庄发展目标 第十条第十条 村庄发展村庄发展定位定位和目标和目标 龙江村村庄类型为城郊融合提升型村庄,龙江村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利用便利交通优势,积极与周边地区互动协作,积极参与珠三角产业分工,提升村庄整体风貌,保护传统历史文化,挖掘优势产业资源,结合乡镇工业集中区统一考虑,同时适当发展相关工业产业贸易。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属性含约束性和预期性,约束性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27、面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等,预期性包括户均宅基地面积、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等。表3-1 规划指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指标指标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变化量 属性属性 耕地保有量 138.10 138.10 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04.90 104.90 0.0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26.12 39.85 13.73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 5.68 5.54-0.14 预期性 基础设施用地规模 0.39 0.39 0.00 预期性 户均宅基地 673.23 674.67 1.44 预期性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 72.05 99.13 2728、.08 预期性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1 第四章规划第四章规划内容内容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 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786 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11804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次规划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安排、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等内容,原则上对“三调”管理数确定29、的现状建设用地“应保尽保”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尽量不占、少占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对龙江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整体优化。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村庄村庄人口规模人口规模 截止到 2020 年,龙江村户籍人口 3625 人,共 949 户,村庄人口规模预测,一般仅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向两个因素。人口自然增长率:基于龙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6%的现状,本次方案取 6%为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机械增长率:龙江村有不少青年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据村委提供数据,2020 年有 22%的人口流出至珠三角其他地区,历年人口机械增长率为负值,根据今后对龙江村的发展定位,将会挽回人口外流的情况,依靠产业发30、展与优质的人居环境吸引人口迁入,尽量使人口回流规模趋近于新增产业人口规模,因此龙江村人口机械增长率取值为 0%。故村庄的人口规模预测的计算公式为:N=A(1+K1+K2)n 式中:N 为村庄规划人口规模;A 为村庄现有人口数;K1建设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6(依据近年龙门县的人口统计数据);K2建设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率 0%(依据龙江村现状人口情况);n建设期限(15 年);A 为 2020 年户籍人口规模 3625 人,得到 N 约为 4016 人。由此预测龙江村 2035 年户籍人口规模约为 4016 人。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村庄国土村庄国土空间布局空间布局 第十五条 龙江村土地利用规划结构主31、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2 大类型。至 2035 年(远期规划),农用地面积为 777.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20%;建设用地面积为 136.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72%;未利用地面积为 9.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7%。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部分,要与龙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统筹衔接。表4-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地类 现状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ha)比重(%)面积(ha)比重(%)农用地 耕地 132、43.52 15.54 139.62 15.12 -3.90 园地 55.89 6.05 53.04 5.74 -2.85 林地 542.29 58.71 536.79 58.12 -5.50 陆地水域 水库水面 15.37 1.66 15.37 1.66 0.00 坑塘水面 27.55 2.98 27.28 2.95 -0.27 沟渠 4.97 0.54 4.52 0.49 -0.45 其他土地 田坎 1.09 0.12 1.09 0.12 0.00 小计小计 790.68 790.68 85.61 85.61 777.71 777.71 84.20 84.20 -12.97 12.97 建33、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25 0.03 0.25 0.03 0.0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农村宅基地 63.89 6.92 75.63 8.19 11.7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0.26 0.03 0.26 城镇住宅用地 0.00 0.00 1.94 0.21 1.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1.68 0.18 1.27 0.14 -0.41 文化用地 0.18 0.02 0.18 0.02 0.00 体育用地 0.44 0.05 0.44 0.05 0.00 教育用地 3.10 0.34 3.10 0.34 0.00 34、医疗卫生用地 0.28 0.03 0.28 0.03 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0.70 0.08 0.70 0.08 0.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1.61 0.17 1.61 0.17 0.0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0.21 0.02 0.18 0.02 -0.03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3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道路用地 7.31 0.79 7.31 0.79 0.00 交通场站用地 2.52 0.27 2.54 0.27 0.0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1435、 0.02 0.38 0.04 0.24 其他土地 空闲地 0.21 0.02 0.21 0.02 0.00 小计小计 82.53 82.53 8.94 8.94 96.29 96.29 10.43 10.43 13.76 13.7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村道用地 3.42 0.37 3.31 0.36 -0.11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24.68 2.67 27.35 2.96 2.67 公用设施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 0.10 0.01 0.10 0.01 0.0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39 0.04 0.39 0.04 0.00 小计小计 28.59 28.59 3.1036、 3.10 31.16 31.16 3.37 3.37 2.57 2.57 其他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5.67 0.61 5.47 0.59 -0.20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70 0.08 0.70 0.08 0.00 工矿用地 采矿用地 1.69 0.18 1.52 0.16 -0.17 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0.87 0.09 0.87 0.09 0.00 小计小计 8.92 8.92 0.97 0.97 8.55 8.55 0.93 0.93 -0.37 0.37 合计合计 120.04 120.04 13.00 13.00 136.00 136.00 137、4.72 14.72 15.96 15.96 未利用地 草地 其他草地 11.81 1.28 8.90 0.96 -2.91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01 0.11 1.01 0.11 0.00 其他土地 裸土地 0.07 0.01 0.00 0.00 -0.07 小计小计 12.89 12.89 1.40 1.40 9.91 9.91 1.07 1.07 -2.98 2.98 总计总计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0.00 0.00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态生态保护修复保护修复(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38、根据龙门县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成果(政务版),本村无生态保护红线。(2)生态空间生态空间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4 本村生态空间主要由草地、陆地水域、其他土地、湿地以及生态公益林组成,主要分布在中部。现状基期年,未利用地面积 12.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0%;至 2035 年,规划生态用地面积 9.91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07%。规划期间,龙江村内生态空间减少 2.98 公顷,在地类上主要体现为其他草地的变化。表4-2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未利用地 草地 其他39、草地 11.81 1.28 8.90 0.96 -2.91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01 0.11 1.01 0.11 0.00 其他土地 裸土地 0.07 0.01 0.00 0.00 -0.07 小计小计 12.89 12.89 1.40 1.40 9.91 9.91 1.07 1.07 -2.98 2.98 总计总计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0.00 0.00 其中:1)草地:现状基期年内,其他草地面积 11.81 公顷,至 2035 年,规划其他草地面积 8.90 公顷,主要是村庄内的绿化区域;2)40、陆地水域:现状基期年内,河流水面面积 1.01 公顷;至 2035 年,规划河流水面面积 1.01 公顷,河流为公庄河和路溪河;3)其他土地:现状基期年内,裸岩石砾地面积 0.07 公顷;至 2035 年,规划裸岩石砾地面积 0.00 公顷。村民要保护辖区内河道、林地、山体和生态绿道的景观原貌,慎砍树、禁挖山、禁堵河、不填湖。(3)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修复和整治和整治 1)河道整治: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河流水系的保护修复。2)生态绿道:规划结合各村小组的乡道、村主路,以及村内河流,建立生态绿道网络系统。第十七41、条第十七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及整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及整备区 根据龙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104.90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11.36%。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5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规划至 2035 年,龙42、江村范围内无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一经划定,严格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改变或者占用,非农建设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耕地时,按占用一般耕地办理手续。(2)农田整治)农田整治 规划对永久基本农田内的河道进行清淤梳理、砌筑生态河道。(3)垦造水田)垦造水田 规划至 2035 年,本村范围内有两处垦造水田项目。(4)拆旧复垦)拆旧复垦 规划至 2035 年,本村范围内无拆旧复垦项目。(5)农业空间安排)农业空间安排 现状基期年,农用地面积 790.68 公顷,占那土地总面积的 85.61%;至 2035年,农用地面积 777.71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84.20%。规划期间,龙江村43、内农业空间减少 12.97 公顷,在地类上主要体现为耕地、园地、林地、沟渠、坑塘水面面积的变化。表4-3 农业空间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耕地 143.52 15.54 139.62 15.12 -3.90 园地 55.89 6.05 53.04 5.74 -2.85 林地 542.29 58.71 536.79 58.12 -5.50 陆地水域 水库水面 15.37 1.66 15.37 1.66 0.00 坑塘水面 27.55 2.98 27.28 2.95 -0.27 沟渠 4.97 0.54 4.52 0.49 -0.45 其他土地 田坎 1.09 0.12 1.09 0.1244、 0.00 小计小计 790.68 790.68 85.61 85.61 777.71 777.71 84.20 84.20 -12.97 12.97 其中:1)耕地:现状耕地面积为 143.52 公顷,规划耕地面积为 139.62 公顷;2)林地:现状林地面积为 542.29 公顷,规划林地面积为 536.79 公顷;3)园地:现状园地面积为 55.89 公顷,规划园地面积为 53.04 公顷;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6 4)陆地水域:现状沟渠为 4.97 公顷,规划沟渠面积为 4.5245、 公顷;现状水库水面为 15.37 公顷,规划水库水面为 15.37;现状坑塘水面 27.55 公顷,规划坑塘水面 27.28 公顷。5)其他土地:现状田间道 1.09 公顷,规划田间道 1.09 公顷。村民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依法占用的,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村民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除耕作外的其他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历史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文化传承与保护(1)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保护内容: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1 处。表4-4 乡村历史文化一览表单位:平方米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类别46、类别 保护级别保护级别 位置位置 面积面积 1 陈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新陈小组 179.45 2 付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付屋小组 97.50 3 陈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老陈小组 130.09 4 梁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李屋小组 23.05 5 刘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田心围小组 325.78 6 江屋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江屋小组 146.45 7 钟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洪屋小组 178.81 8 路下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路下小组 492.29 9 路新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路新小47、组 300.29 10 林记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林记小组 504.07 11 吕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吕屋小组 503.61 12 刘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老围小组 417.25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7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类别类别 保护级别保护级别 位置位置 面积面积 13 新围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新围小组 122.92 14 张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长排小组 79.78 15 钟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丰门小组 48、498.93 16 沙石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沙石小组 140.79 17 围剧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围剧小组 1320.57 18 围剧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围剧小组 218.90 19 长排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长排小组 125.21 20 钟氏宗祠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洪屋小组 824.78 21 抗日遗址 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新围小组 1288.41 2)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应依据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规范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紫线划定基本方法。表4-5 紫线划定的基本方法 文保单位级别 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49、区 建设控制地带 备注 国家级(1)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石窟寺等主体构筑物外 30米,或主体构筑物外围墙以外 9 米。(2)古遗址或古距立体文物一般不得低于 60 米,古遗址古城址不得低于120 米。距一般保护区外缘 50米 省级 距一般保护区外缘 40米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区应参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划定。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8 市、县级 城址的中心部分或重要遗迹现象的外缘以外 80 米,或主体部分围墙以外30 米。(3)古墓葬封土外缘线以外 9 50、米或墓口以外 30 米,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与古建筑及历史建筑等同。(4)石刻、碑碣或其他文物的主体以外 30 米。距立体文物至少不得少于 40 米,古遗址或古城址不得低于 80 米。距一般保护区外缘 30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区原则上可参照国家级的要求划定,也可以根据各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作适当调整,但不得少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三分之二。(2)村庄景观风貌控制:农房风格应体现客家特色,采用客家建筑风貌样式,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并提出以下 6 项控制要求:表4-6 村庄景观风貌控制一览表 序号序号 控制内容控制内容 控制要求控制要求 1 山水田园 保护山体植被,保持村庄51、依山而建的山水格局。2 自然景观 构建“依山而建、鳞次栉比”的景观特色。3 建筑外立面 色彩以体现传统客家民居特色,以深灰色系、暖色系为主;屋顶样式主要采用悬山式屋顶、假坡屋顶、等坡屋顶、平屋顶,墙体颜色采用深灰色、棕色、青灰色、白色、淡黄色、褐黄色、灰黑色、暗红色等。4 材质指引 更新、修缮老旧建筑要尽量使用传统的材料和工艺,新材料则尽量考虑当地的普遍做法和村民经济实力,禁止使用与传统风格不协调的材料。5 村庄标志 修缮保存较完好的祠堂、传统建筑,恢复原有的设计或装饰样式,新建/改造标识小品、村牌应体现地域文化特色。6 地域文化 突出体现客家风格,采用客家建筑风貌样式。(3)其他保护措施:严52、格保护其保留龙江村目前的村落空间格局、街巷尺度,并对村落主要历史遗存进行保护,延续村落历史文化脉络。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安排(1)产业发展目标:龙江村主导产业为水稻、青菜种植业,有具有历史底蕴的抗日遗址和保存完整的祠堂,还有山林资源和河岸景观。发展以农业生产、旅游科普为目标,打造农业发达、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乡村。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19 (2)产业空间结构:龙江村划分为“一心,一轴,四片区”。一心:即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要设置村民生活服务以及旅游游客服务53、相关设施。一轴:即综合服务发展期轴,沿村庄主干路打造村庄服务发展轴,布置村民生活服务以及旅游游客服务相关设施,联动发展各个片区。四片区:即城镇发展区、农业观光区、生态景观区以及村庄发展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要以龙江村城镇地区为核心,带动周围村小组联合发展。农业观光区规划形成有机蔬菜、花果种植,畜禽养殖等规模化专类基地,建设农业观光园,集旅游观光、科普教育、农耕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生态景观区以良好的生态林业为基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为游客提供享受并了解自然的场所。村庄发展区以 259 省道为交通凭借,打造村民生活服务、游客旅游休憩空间,为村庄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功能,推动起步发展的工业、基础依托作用的54、农业发展。(3)规划至 2035 年,龙江村范围内有 0.70 公顷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但非乡村产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建设(1)布局安排)布局安排 现状基期年,龙江村农村宅基地面积 63.89 公顷,至 2035 年,龙江村宅基地面积 75.63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 8.19%。根据龙江村宅基地现状和人口规模发展情况,现状调整农村宅基地后,将原址不适宜新建宅基地的用地进行腾挪,主要在异地选址新建宅基地。(2)农房建设)农房建设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 150 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 5 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 16.5 米,首层层高不超过 4.2 55、米;村庄主路不小于 4 米,村庄支路不小于 3 米,建筑退村道 3 米,村庄巷道不小于 2 米,建筑退巷道不小于 1 米。新建房屋应结合表 4-6 村庄景观风貌控制一览表,按照村民小组约定的建筑风格统一建设,现状农房也应按照约定的建筑风格逐步统一改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现状基期年,龙江村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0.00 公顷、公园绿地 0.00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0 公顷、广场用地 0.14 公56、顷,至 2035 年,龙江村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0.26公顷,占村域总用地 0.03%,公园绿地 0.00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 0.00%,广场用地 0.38 公顷。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集中布局、复合利用。项目建设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站、养老和教育等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便占用。表4-7 龙江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空间位置空间位置 备注备注 文体设施 新建文化广场 围剧、钟屋、丰门 3 处 新建文化室 洪屋、田心围、长排、新陈、姚屋 5 处 健身设施建设工程 老围、沙石、李屋 357、 处 村委拆旧建新 龙江村委 1 处 (2)道路交通)道路交通规划规划 1)对外交通:村庄主要的对外交通为 259 乡道,南北贯通龙江村中部。2)村内交通:龙江村内部道路由村庄主路、村庄支路和巷道组成,呈树枝状分散。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处理。村庄主路:主要联系各村小组的道路,道路宽度不小于 4 米,建筑物后退道路不小于 3 米。村庄支路:主要承担各村小组内部交通,道路宽度不小于 3 米,建筑物后退道路不小于 3 米。巷道:道路宽度不小于 2 米,建筑物后退道路不小于 1 米。表4-8 龙江村道路交通规划一览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空间位置空间位置 备注备注 道路亮化 道路亮化58、工程 路上、付屋 7 盏,根据实际情况,约 20 米新增一处 道路优化 村道硬底化建设 姚屋、路上 其中姚屋长 27 米、宽 15 米,路上长 33 米、宽 10 米 (3)基础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 龙江村主要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用地。1)给水设施:村庄水源接镇区给水管网或蓄水池,沿主要村道铺设给水主管管径为 DN70;沿次要村道铺设给水支管,管径为 DN50;入户水管由村民自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1 行接入,管径为 DN30。规划至 2025 年底,村小组实现集59、中供水全覆盖。2)排水设施:龙江村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雨水直接排入就近水体。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算,考虑 10的地下水渗透量,预测全村污水量为 276 立方米/日。污水采取重力流的排放方式,污水管道坡度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污水经由次干管(DN300)汇集至主干管(DN400)后,排入村庄内规划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池,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河流。依据上位规划,龙江村现状已建 2 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均匀分布于各村小组,基本满足近远期的污水处理需求。s 3)雨水设施:排放按照村小组划分雨水排出口,通过雨水渠采用重力流方式排入就近水塘、河流、沟渠和农田中。60、村内供水、排水设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规划对现状质量较好的雨水明渠进行维护,对质量较差的排水沟渠进行整治,并沿规划道路建设雨水明渠。3)电力电信设施:规划区电源由区外变电站提供。目前已经实现电力全覆盖。电力、电信线路需按规划统一接驳,严禁私自乱拉乱接,影响村容村貌。4)环卫设施:全面推进村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企业清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定人定期清运,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有固定的保洁队伍,规划实现村庄垃圾 1 天一清,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转运,由村到镇再到县,将全县垃圾收集运送至龙门资源热力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二十二条第二61、十二条 村庄村庄安全和防灾安全和防灾减灾减灾(1)洪涝)洪涝 龙江村防洪标准按照 20 年一遇设计,并对河道进行疏通整治,河岸堤防工程须达到 20 年一遇洪水标准,确保防洪安全。(2)消防)消防 规划龙江村设置公共消火栓 6 处。村庄消防通道主要依靠乡村各主要道路,规划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6 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控制消防防火间距,严格执行国家相应消防法规,保证消防通道畅通。(3)疏散场地)疏散场地 紧急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村庄人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 2。规划将龙江村综合服务中心、健身广场、公园、篮球场、学校等空旷场地作为紧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62、(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2 急避震疏散场所兼做疏散场地,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4)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 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2)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3)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4)禁止破坏村庄安全防灾减灾设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和维修。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63、文本(草案)文本 23 第五章实施第五章实施计划计划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近期近期建设建设行动行动 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18】16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办【2018】21 号)的目标要求,到 2025 年,龙江村近期建设涉及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治、水田垦造、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八个方面,共投入资金 893.97 万元,详见下表。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64、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4 表5-1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长度(米)或个数(个)空间位置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资金规模(万元)筹措方式 责任主体 协作部门 建设方式 备注 生态修复整治/李屋、田心围、新姚屋、姚屋、刘屋、梁屋、钟屋、路新、老围、路上/71.23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垦造水田/86524/259.58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拆旧复垦/产业发展 农业观光旅游/村域中部/企业自筹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红色研学基地/村域中部/企业自筹 镇政府 镇政府、65、村委 总承包 旅游配套/村域中部/企业自筹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5 历史文化保护 祠堂修缮 3 新陈、长排、田心围/281.88 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文化广场 3 围剧、钟屋、丰门/47.56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桥梁修缮 1 新围/5.00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新建停车场 1 新围 400/12.74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66、总承包 道路亮化 600 路新、长排/0.46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道路硬化 2 姚屋、路上/11.76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新增减速带 4 长排、路上/0.24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新建文化室 5 洪屋、田心围、长排、新陈、姚屋/223.00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新增体育设施 3 老围、沙石、李屋/15.00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村委拆旧建新 1 龙江村委/52.00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67、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6 人居环境整治 新建宅基地/罗屋 125703.5/38226.50 专项资金/政府资金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总承包 拆旧建新 3 路新/140.10 社会资金/村民自筹 镇政府 镇政府、村委 村民 合计 39347.05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7 附表附表 附表附表 1 1 规划规划目标表目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指标指标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变化68、量 属性属性 耕地保有量 138.10 138.10 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04.90 104.90 0.0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26.12 39.85 13.73 约束性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 5.68 5.54-0.14 预期性 基础设施用地规模 0.39 0.39 0.00 预期性 户均宅基地 673.23 674.67 1.44 预期性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 72.05 99.13 27.08 预期性 附表附表 2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地类 现状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ha)比重(%)面积(ha)比重(%)农用地 耕地 143.69、52 15.54 139.62 15.12 -3.90 园地 55.89 6.05 53.04 5.74 -2.85 林地 542.29 58.71 536.79 58.12 -5.50 陆地水域 水库水面 15.37 1.66 15.37 1.66 0.00 坑塘水面 27.55 2.98 27.28 2.95 -0.27 沟渠 4.97 0.54 4.52 0.49 -0.45 其他土地 田坎 1.09 0.12 1.09 0.12 0.00 小计小计 790.68 790.68 85.61 85.61 777.71 777.71 84.20 84.20 -12.97 12.97 建设用地70、 城乡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25 0.03 0.25 0.03 0.00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草案)文本 28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农村宅基地 63.89 6.92 75.63 8.19 11.7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0.26 0.03 0.26 城镇住宅用地 0.00 0.00 1.94 0.21 1.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1.68 0.18 1.27 0.14 -0.41 文化用地 0.18 0.02 0.18 0.02 071、.00 体育用地 0.44 0.05 0.44 0.05 0.00 教育用地 3.10 0.34 3.10 0.34 0.00 医疗卫生用地 0.28 0.03 0.28 0.03 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0.70 0.08 0.70 0.08 0.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1.61 0.17 1.61 0.17 0.0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0.21 0.02 0.18 0.02 -0.03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道路用地 7.31 0.79 7.31 0.79 0.00 交通场站用地 2.52 0.27 2.54 0.27 0.0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14 0.72、02 0.38 0.04 0.24 其他土地 空闲地 0.21 0.02 0.21 0.02 0.00 小计小计 82.53 82.53 8.94 8.94 96.29 96.29 10.43 10.43 13.76 13.7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村道用地 3.42 0.37 3.31 0.36 -0.11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24.68 2.67 27.35 2.96 2.67 公用设施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 0.10 0.01 0.10 0.01 0.00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村庄规划(规划(2 20200202 2035035 年)年)(草案)文本(73、草案)文本 2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39 0.04 0.39 0.04 0.00 小计小计 28.59 28.59 3.10 3.10 31.16 31.16 3.37 3.37 2.57 2.57 其他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5.67 0.61 5.47 0.59 -0.20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70 0.08 0.70 0.08 0.00 工矿用地 采矿用地 1.69 0.18 1.52 0.16 -0.17 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0.87 0.09 0.87 0.09 0.00 小计小计 8.92 8.92 0.97 0.97 8.55 8.55 0.974、3 0.93 -0.37 0.37 合计合计 120.04 120.04 13.00 13.00 136.00 136.00 14.72 14.72 15.96 15.96 未利用地 草地 其他草地 11.81 1.28 8.90 0.96 -2.91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01 0.11 1.01 0.11 0.00 其他土地 裸土地 0.07 0.01 0.00 0.00 -0.07 小计小计 12.89 12.89 1.40 1.40 9.91 9.91 1.07 1.07 -2.98 2.98 总计总计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923.61 923.61 100.00 100.00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