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方案(2020-2035年)(草案公示稿)(3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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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年)(草案草案)(公(公示稿示稿)龙潭镇人民政府2022 年 11 月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一条规划要求.1第二条规划原则.1第三条规划依据.1第四条规划范围.5第五条规划期限.5第二章第二章 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6第六条村庄基本情况概述.6第七条国土空间现状.7第八条人居环境现状.9第九条主要问题.10第三章第三章 村庄发展目标村庄发展目标.11第十条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11第十一条村庄人口规模预测.11第十二条规划2、期末户数及宅基地需求预测.11第十三条规划指标.12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13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3第十五条村庄国土空间布局.13第十六条生态保护修复.14第十七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5第十八条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15第十九条产业发展空间安排.16第二十条农村住房建设.17第二十一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7第二十二条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19第五章第五章 实施计划实施计划.21第二十三条 近期建设行动.21附表附表.24附表 1 规划目标表.24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4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3、章 总则第一条规划要求第一条规划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特编制本规划,主要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第二条规划原则第二条规划原则村庄规划编制应在充分调研现状的基础上,依托自身农业基础、自然条件、人文特色和旅游资源,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分析村4、庄发展的有利因素和限制条件,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重点做到以下原则:(1)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 村庄规划;(2)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3)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5)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不面面俱到、贪大求全。第三条规划依据第三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年)(2)部门规章办法)部门规章办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 72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6、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 号)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015 年 1 月)(3)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 72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 号)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中共7、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公报 2021 年第 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 号)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1910 号)广8、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786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 号)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11804 号)惠州市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区委办惠城委发20191 号)关于扎实做好全市示范村村庄规划落实落地工作的通知(惠乡振组办20195 号)(4)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和规范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村9、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 年)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 354-2013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12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20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龙门县龙潭镇石10、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 年版)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21广东省农村雨污水收集模式指引(试行)(2018 年)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20 年)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2019 年)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指南(试行)(2020 年)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检查软件用户使用手册(2021 年)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修编)(2016 年)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年)(5)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惠州市国11、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惠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年)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惠州市龙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惠州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惠州美丽乡村特色农房设计方案龙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龙门县龙镇总体规划(2013-2030 年)龙门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 年)龙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龙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12、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龙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2014-2020 年)(6)相关资料龙潭镇相关地形、卫星图等资料龙潭镇镇政府、石莲村委的相关资料及问卷调查资料龙门县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017 年龙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国三上三线划定成果等相关资料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5第四条规划范围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龙潭镇石莲村行政范围,面积为 3234.04 公顷,下辖 18 个自然村(23 个村民小组),分别为增光坑、元凸、白屋、新屋、河背、河田(河增光坑、元凸、白屋、新屋、河背、河田(河二、何一)、横坑、墩头(墩一、墩二)13、田心(田一、田二)、许屋(围仔、二、何一)、横坑、墩头(墩一、墩二)、田心(田一、田二)、许屋(围仔、许一、许二)、老围、罗屋、王屋、新围、基湖、叶屋、竹岭、黄牛田许一、许二)、老围、罗屋、王屋、新围、基湖、叶屋、竹岭、黄牛田。第五条规划期限第五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分为两个阶段,近期 20202025 年,远期 20262035 年。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6第二章 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第二章 国土空间和人居环境现状第六条村庄基本情况概述第六条村庄基本情况概述(1)区位条件)区位条件1)地理区位石莲村隶属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位于龙门县龙潭镇的北部,距14、离镇区约6 公里,村庄北接地派镇,西邻广州从化区吕田镇,南面和左潭村、石坋村接壤,东面是大坑村、下埔村。现状 353 省道穿境,向北可到地派镇、广州从化区吕田镇,向南可到龙潭镇镇区,交通便捷,可与广州实现 1 小时通勤联系。2)交通区位石莲村对外交通为 S353 省道,是村庄的主要交通道路,向北通往地派镇和广州市从化区,向南可通往龙潭镇镇区及龙门县县城。村主要道路为连接各个自然村,村庄支路为各种田间道及巷道,村有 4 个公交站点但无停车场设施。(2)社会经济)社会经济1)村庄人口石莲村下辖 18 个自然村,至 2020 年底,全村户籍人口 1861 人,总户数 491户,户均 3.8 人,村内15、常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 30%,且平均年龄在 40 岁以上,多为孤寡老人留守在村庄。外出人口主要分布在龙潭镇、龙门县和其他地区,外出类型多为务工。具体如下表:表表 2-1 石莲村现状人口统计一览表石莲村现状人口统计一览表序号序号村小组村小组户籍户数(户)户籍户数(户)户籍人口(人)户籍人口(人)1增光坑23902白屋351263元凸301034新屋491715河背6246河田381357横坑19798墩头461849田心41148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710许屋7430911老围195712黄牛田103713罗屋125914王屋156215新围2584116、6基湖145417竹岭196518叶屋1674合计49118612)产业状况村内产业主要以一产为主,加工业为辅,旅游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第一产业以农产品种植和家禽养殖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水稻、甘蔗、花生和番薯等,主要养殖有鸡、鸭、蜜蜂等,其中蜜蜂为特色养殖,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种植和养殖,未形成产业化生产规模。现有耕地面积 1099 亩。另外该村还种植了龙眼、菠萝蜜、荔枝等水果。第二产业以加工业为主,因石莲村生态环境优越,竹林密布,所以加工业主要以牙签加工厂为主。第三产业以生态旅游服务业为主,原有水帘洞风景区,主打峡谷漂流,因经营不善现处于关闭状态。3)历史文化现状全村现有宗祠 6 处以及 3 处祖17、庙。村共有祠堂 6 处,分布在元凸、新屋、许屋、河田、许屋。其中新屋罗氏祠堂为新翻建祠堂,无需进行修缮,其他祠堂均需就行修缮。许屋祠堂保存完整,有上百年历史,原真性较强,建议申报历史文化保护单位。村内现有祠堂的后期修缮主要是以家族为单位组织筹款、修建。村共有 3 处祖庙,分布在河背、许屋、黄牛田自然村,主要为村内逢年过节添子祭祀而用,面积较小且年久失修,需对其进行修缮。第七条国土空间现状第七条国土空间现状根据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石莲村土地面积 3234.04 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面积为 3162.56 公顷,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18、2020-2035 年)(草案)文本8占总面积的 97.79%;建设用地面积为 40.03 公顷,占总面积的 1.24%;未利用面积为 31.45 公顷,占总面积的 0.97%。各地类调整情况,详见下表。表表 2-2 石莲村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石莲村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三调三大类三调一级名称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占比(%)土地总面积3234.04100.00%农业用地耕地水田50.811.57%水浇地2.550.08%旱地19.890.61%园地果园56.331.74%茶园1.220.04%其他园地7.040.22%林地乔木林地2693.3583.28%竹林地209.396.47%灌木林地0.51019、.02%其他林地106.653.30%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5.380.1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6.040.19%沟渠0.510.01%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270.01%田坎2.620.08%合计3162.5697.79%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090.00%公用设施用地0.410.01%科教文卫用地0.20.01%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0.150.01%特殊用地0.090.0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0.130.01%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22.150.68%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16.670.52%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20、草案)文本9城镇村道路用地0.090.00%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50.00%合计40.031.24%未利用地草地其他草地13.20.4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18.120.56%其他土地裸土地0.130.00%合计31.450.97%第八条人居环境现状第八条人居环境现状(1)农房建设)农房建设石莲村内各自然村农房布局无特定规律,主要沿着道路两侧延申发展形成脉络,布局形态块状集中,建筑样式现代化。宅基地面积在 80-120 平方米左右,传统民居为单层砖木结构为主,建筑质量较差,新建民房以 2-3 层框架和砖混结构为主,建筑质量较好。(2)村道建设)村道建设石莲村道路等级结构由公路、乡道、21、主村道、次村道,巷道组成,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S353 省道穿境,并连接村域内各小组。(3)公用设施)公用设施1)供水设施。石莲村自来水已全村覆盖,以由水源地集中取水,经自来水厂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供水管道主要沿道路敷设。2)排水设施。石莲村的农田采用明沟排水,能基本满足生产需要;石莲村的生活污水大部分经处理后排放。石莲村现有 5 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在村域范围内。部分自然村无污水处理设施,部分自然村合用一处污水处理设施。雨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后进行排放,基本实现环境整洁无污染。3)电力设施。石莲村的电力供应由南方电网提供,满足村民的生活、生产需求。村庄内22、部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主,基本满足村民生活及旅游发展需求。但部分村小组现状电力线路采用架空方式敷设,对村容村貌造成一定影响。4)电信设施。目前村庄有线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系统、互联网基本覆盖全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0村。5)环卫设施。按照现状居住情况,石莲村现有垃圾收集点 18 个,公厕一处,并沿着村道按照服务半径分布多个垃圾收集箱,由龙潭镇组织垃圾收集车来定期清理垃圾。6)村庄照明。现状主要村道上均已设置照明路灯,为太阳能路灯,路灯质量较佳,部分村巷道无路灯,道路亮化系统基本完善。(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有村委会、23、卫生站、文化站。1)行政办公设施:石莲村党群服务中心位于石莲村中部,二层建筑,占地面积约 120m,建筑面积约 240m,村委内设置村民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较为完善,可以较好地为村民服务。2)医疗卫生设施:现有两处卫生站分别位于田心和老围,二层建筑,较为破败。3)公共空间:位于村委会旁边的公共空间内设置了篮球场、文化活动室。4)候车亭:村共有 4 处候车厅,主要汽车班次为地派镇到龙门县的汽车。第九条主要问题第九条主要问题(1)房屋建设)房屋建设现状房屋布局集中,新旧建筑混杂,闲置旧宅未得有效处理,村庄建筑肌理无序,使得村庄可利用用地紧张,土地利用效率低下。(2)产业方面)产业方面产业结构不够完善24、,现状产业仍旧以第一产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经济活力提升不明显,同时产业竞争能力不足,缺乏与周边地区互动协作。(3)村庄安全方面)村庄安全方面村内消防栓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无法抵达较远地区;部分房屋年久失修不安全。(4)设施方面)设施方面村内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辐射范围不足,相关配套设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1第三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三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十条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第十条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石莲村村庄类型为一般集聚提升型村庄,石莲村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利用便利交通优势,积极与周边地区互动协作,以丰富的生态资源和蜜蜂养殖为基25、础,结合龙门县的城市发展定位和石莲村的现状情况,打造以自然生态旅游、绿色蜂蜜自然生态旅游、绿色蜂蜜加工加工为主的生态宜居型村落。第十一条 村庄人口规模预测第十一条 村庄人口规模预测截止到 2020 年,石莲村户籍人口 1861 人,共 491 户,一般根据自然增长率法预测规划期末户籍人口。根据近五年人口数据分析,石莲村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3。根据自然增长率预测石莲村规划目标年户籍人口的计算公式为:Pt=Po(1+r)tPt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Po预测基准年人口规模r人口综合年增长率t预测年限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可得:到规划近期 2025 年,石莲村户籍人口数达到 1889 人;到规划期末 20326、5 年,石莲村户籍人口数达到 1946 人。第十二条 规划期末户数及宅基地需求预测第十二条 规划期末户数及宅基地需求预测(1)户数预测)户数预测石莲村 2020 年现状为 491 户,依据龙门县宅基地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户数预测以一户中存在规划期内两名及以上男性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则分户。根据预测分户情况,可以得出到规划近期 2025 年新增户数为 51 户,近期总户数为 542户;规划期内至 2035 年所需新增户数为 84 户,规划期末户数为 575 户。(2)宅基地需求预测)宅基地需求预测根据村庄规划宅基地信息核查表,考虑原有一户多宅情况,现状无宅基地是先由建议流转宅基地解决,石莲村现状有 427、7 户现状无宅基地待解决,其中建议流转宅基地有 27 户。因此至 2035 年,新增宅基地=预测分户+现状无宅基地-建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2议流转宅基地,即新增宅基地=84+47-27=104,规划目标年比基期年新增 104 处宅基地。表表 3-1 户数需求预测表户数需求预测表名称现状户数(户)近期新增户数(户)近期总户数(户)规划期新增户数(户)规划期总户数(户)建议流转户数(户)现状无宅基地户数(户)增光坑2312432613白屋3533854033元凸3043453523新屋4965595824河背6172801河田3824044224横坑128、942362511墩头4634975325田心4154664714许屋741185128676老围1922142311黄牛田1011111101罗屋1201231502王屋1501511603新围2522753012基湖1421641821竹岭1922152412叶屋1621821811合计49151542845752747第十三条 规划指标第十三条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属性含约束性和预期性,约束性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预期性包括户均宅基地面积、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等。表表 3-2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属性耕地保有量72.1472.129、40.0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7666.76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3.1426.373.23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0.290.780.49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规模0.410.410.00预期性户均宅基地451.12150.00-301.12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4.34135.5111.17预期性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3第四章 规划内容第四章 规划内容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根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6 号)和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30、试行)(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786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次规划在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石莲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第十五条 村庄国土空间布局第十五条 村庄国土空间布局至 2035 年(远期规划),农业用地面积为 3154.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54%;建设用地面积为 48.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9%;生态用地面积为31.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97%。表 4-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 4-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地类地类现状基期年现状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增规划期内增减(公顷)减(公顷)面积(公面积(公顷)顷)比重31、(%)比重(%)面积(公面积(公顷)顷)比重(%)比重(%)农业用地耕地73.252.26%73.252.26%0园地64.592.00%64.131.98%-0.46林地3009.993.07%3007.2792.99%-2.63陆地水域坑塘水面6.040.19%6.040.19%0沟渠0.510.02%0.510.02%0其他土地田坎2.620.08%2.620.08%0田间道0.660.02%0.660.02%0小计3157.573157.5797.64%97.64%3154.483154.4897.54%97.54%-3.09-3.09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庄内部道路用32、地0.090.00%0.090.00%0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22.150.69%23.970.74%1.8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50.02%0.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90.00%0.080.00%-0.01文化用地00.00%00.00%0教育用地0.20.01%0.20.01%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0.150.00%1.060.03%0.91交通运输用 交通场站用地0.050.00%0.050.00%0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4地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410.01%0.410.01%0小计23.140.71%233、6.370.82%3.2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道用地4.720.15%4.720.15%0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16.670.52%16.640.51%-0.03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0.130.00%0.130.00%0小计21.520.67%21.490.66%-0.03其他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270.01%0.260.01%-0.01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0.090.00%0.090.00%0小计0.360.01%0.350.01%-0.01合计45.0245.021.39%1.39%48.2148.211.49%1.49%3.193.19未利用地草34、地其他草地13.20.41%13.10.41%-0.1陆地水域河流水面18.120.56%18.120.56%0其他土地裸土地0.130.00%0.130.00%0小计31.4531.450.97%0.97%31.3531.350.97%0.97%-0.1-0.1总计3234.043234.04100.00%100.00%3234.043234.04100.00%100.00%0 0第十六条 生态保护修复第十六条 生态保护修复(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龙门县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石莲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690.09公顷。(2)三类空间管控要求)三类空间管控要求生态空间管理要求:35、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生态空间,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除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外的工业项目;禁止房地产开发活动;禁止违规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侵占滩涂湿地;禁止新、改、扩建对生态环境安全有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农业空间管制要求:不得随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5建设空间管控规则: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符合土地使用规定的用途36、,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3)生态环境修复和整治)生态环境修复和整治修复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村庄绿化美化。1)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河流水系的保护修复。2)山体修复: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第十七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十七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37、)永久基本农田本村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 66.76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2)耕地及耕地保有量)耕地及耕地保有量本村耕地保有量 72.14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依法占用的,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村民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除耕作外的其他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第十八条 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第十八条 历史文化38、传承与保护(1)乡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1)保护内容:近代代表性建筑。石莲村有 6 处祠堂,3 处祖庙,大部分处于年久失修状态。对失修的要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尽快修缮,还祠堂本来的真正面目,使祠堂长久的保存下去。在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6修缮过程中,应小心翼翼地拆卸、保护原状、加固、归安,切实保护好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哪怕是一砖一瓦。建立古祠堂长效保护与管理机制。建立专人管护制度。(2)村庄景观风貌控制:农房风格应体现客家特色,采用客家建筑风貌样式,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并提出以下 6 项控制要求:表 4-2 村庄景观风貌控制一览表表 4-2 村庄39、景观风貌控制一览表序号序号控制内容控制内容控制要求控制要求1绿化植被适地适树,乡土植物,宜成活,养护成本低。2自然景观构建“依山而建、鳞次栉比”的景观特色。3建筑外立面色彩以体现传统客家民居特色,以深灰色系、暖色系为主;屋顶样式主要采用悬山式屋顶、假坡屋顶、等坡屋顶、平屋顶,墙体颜色采用深灰色、棕色、青灰色、白色、淡黄色、褐黄色、灰黑色、暗红色等。4材质指引更新、修缮老旧建筑要尽量使用传统的材料和工艺,新材料则尽量考虑当地的普遍做法和村民经济实力,禁止使用与传统风格不协调的材料。5村庄标志修缮保存较完好的祠堂、传统建筑,恢复原有的设计或装饰样式,新建/改造标识小品、村牌应体现地域文化特色。6地40、域文化突出体现客家风格,以客家建筑风貌样式为主。第十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安排第十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安排(1)产业发展目标:五个要求、三个坚持、五个实现。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生态安全;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区域联动、特色突出、集群发展、配套完善、布局合理。(2)产业发展方向:三产融合,优势互补,全方位探索。第一产业: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逐步向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发展,达到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第二产业:逐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与旅游配套的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农产品销售业。(3)产业发展结构41、:一心二轴四片区。一心二轴四片区。一心:综合服务中心。,以村委为中心,周边设施为主体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二轴:村域融合轴、游玩观赏轴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7村域融合轴。沿村庄主干路打造村庄融合发展轴,布置村民生活服务以及乡村驿站,联动发展各个片区。游玩观赏轴:整个村庄的旅游项目布置在这条轴线上,包括养蜂观赏、绿色蜂蜜品尝、碧道观光、峡谷漂流等。四片区:村庄发展区、蜜蜂养殖区、生态旅游区、森林涵养区。村庄发展区:作为村庄主要建设区与村民生活居住区,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与服务中心,结合生态农业和民俗文化,形成理想的居住空间。蜜蜂养殖区:打造蜜蜂养殖基地,形成石42、莲村独特的蜜蜂养殖特色,集蜜蜂养殖、蜜蜂观赏、蜂蜜品尝于一体的蜜蜂养殖区生态旅游区:集民宿峡谷漂流、沿河绿道观光、特色垂钓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发展区。森林涵养区:保障森林涵养,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发展相应林下经济,提高经济收入。第二十条 农村住房建设第二十条 农村住房建设(1)布局安排)布局安排现状基期年,石莲村农村宅基地面积 22.15 公顷,至 2035 年,石莲村宅基地面积 23.97 公顷。根据村内宅基地现状和人口规模发展情况,规划一部分砖瓦房房用于拆旧建新,一部分在异地选址新建宅基地。(2)农房建设)农房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 150 平43、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 5 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 16.5 米,首层层高不超过 4.2 米;巷道不小于 2.5 米,建筑退巷道不小于 1.5 米,保证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 4 米。新建房屋应结合表4-2村庄景观风貌控制一览表,按照村民小组约定的建筑风格统一建设,现状农房也应按照约定的建筑风格逐步统一改造。第二十一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第二十一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目标年,石莲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0.78 公顷,项目建设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站、养老等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便44、占用。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8表 4-3 石莲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设施类型设施名称配置情况规划配置公共管理党群服务中心(村委)公共教育小学幼儿园文化体育文化站阅览室、活动室体育场地文化活动场地医疗卫生卫生院社会保障老年活动中心商业服务农贸市场电商网点小卖部注:“”表示已配置,“”表示规划配置(2)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村庄主要的对外交通为 S353 省道。2)村内交通:由主村道、次村道和巷道组成,呈树枝状分散。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处理。3)道路建设:新建至天堂山道路,宽度 3.5 米,长度 1100 米;道路硬底化4300 米45、,主要为新围向北道路,竹岭向西道路以及河背至白梅垌道路。(3)基础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1)给水设施:石莲村已经实现自来水管网全覆盖,规划对现有给水设施及管网进行升级改造,给水管网布置采用环状方式,充分利用地形,输水管优先考虑重力自流,同时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村庄消防用水。2)排水设施:石莲村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雨水直接排入就近水体。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算,考虑 10的地下水渗透量以及弹性人口(游客),预测全村污水量为 470 立方米/日。污水采取重力流的排放方式,污水管道坡度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污水经由污水干管(DN150)排入村庄内规划的人工湿46、地污水处理池,经处理达标后,供给与农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19田或排放至河流。石莲村现状已建 5 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主要分布在村域中部,规划新增 4处,基本满足近远期的污水处理需求。3)电力电信设施:规划区电源由区外变电站提供。4)环卫设施:全面推进村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企业清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定人定期清运,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有固定的保洁队伍,规划实现村庄垃圾 1 天一清,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转运,由村到镇再到县,将全县垃圾收集运送至龙门资源热力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二十二条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第二十二条村庄安全和防47、灾减灾(1)洪涝)洪涝取“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拦排结合、以排为主”的方针。规划完善村庄内部排水系统,保持现有水域跟水渠,对内河、湖塘低洼进行疏浚整修,保证雨水顺利排入水体,村庄周边山体设置排洪沟。(2)防震)防震规划主要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和农田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主、次村道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同时要加强村民防震意识,普及相关知识,设立标识,提高应急灾害能力。(3)消防)消防利用河湖、鱼塘、水渠等作为消防备用水源,规划村委处设置一个微型消防站,设立消防组织,定期检查村庄及周边区域防火安全管理。消防供水规划: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120m,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m。消防时市政管网水压48、不低于 0.10MPa。当市政给水管网水压不能满足生活、消防要求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消防加压设备。(4)防疫)防疫规划村内卫生站处设置公共卫生应急场地,完善建设所需的水、电、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使人均防疫活动面积 4m以上。建设村级防疫服务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的物流系统,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物流流通,加强防知识宣传,提高村民防疫意识。(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空间管制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0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2)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49、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3)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4)禁止破坏村庄安全防灾减灾设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和维修。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1第五章 实施计划第五章 实施计划第二十三条近期建设行动第二十三条近期建设行动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18】16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办【2018】21 号)的目标要求,到 2035 年,石莲村近期建设涉及生态修50、复整治、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八个方面,共投入资金 630.75 万元,详见下表。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2项目类项目类型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长度长度(米)(米)或个数或个数(个)(个)空间位置空间位置用地面用地面积()积()建筑面建筑面积()积()资金规资金规模(万模(万元)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协作部门协作部门建设建设方式方式备注备注生态修复/农田整治/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祠堂修缮5 个元凸、白屋、河田、王屋、许屋、黄牛田13761376247.68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51、府、村委祖庙修缮3 个许屋、黄牛田30930955.62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产业发展农业观光旅游(沿河绿道)/村域西部/企业自筹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峡谷漂流/村域西部/企业自筹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1 个原小学12024062.4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休闲公园1 个墩头10000/350.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篮球场1 个原小学/10.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停车场7 个增光坑、元凸、白屋、墩头、田心、许屋、基湖2572/90.02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卫生站1 个原小学12024062.4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52、镇政府、村委表表 5-15-1 石莲村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石莲村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3文化室5 个增光坑、白屋、墩头、田心、老围、基湖6001200312.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健身广场9 个增光坑、元凸、白屋、横坑、墩头、田心、新围、老围、王屋4087/228.92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公共厕所1 个原小学2020.0010.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生态湿地4 个围仔、许屋、基湖、黄牛田/120.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新建道路1100m横岭、田心/27.5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道53、路硬化1650m横坑、新围、竹岭5250/68.25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道路亮化30 个新屋、河背、河田、田心、黄牛田/1.95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供水管道500m各村小组/25.0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排水管道1500m各村小组/67.50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人居环境整治宅前屋后环境整治/各村小组/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新建宅基地/各村小组/多源资金筹措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合计1739.24备注:以上项目清单为拟定投资建设项目,具体发生项目和金额,以通过项目立项批复、实施并完成验收为准。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54、文本24附表附表附表 1 规划目标表附表 1 规划目标表指标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2.1472.140.0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6.7666.76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3.1426.373.23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公顷)0.290.780.49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公顷)0.410.410.00预期性户均宅基地(平方米)451.12150.00-301.12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平方米)124.34135.5111.17预期性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地类地类现55、状基期年现状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增规划期内增减(公顷)减(公顷)面积(公面积(公顷)顷)比重(%)比重(%)面积(公面积(公顷)顷)比重(%)比重(%)农业用地耕地73.252.26%73.252.26%0园地64.592.00%64.131.98%-0.46林地3009.993.07%3007.2792.99%-2.63陆地水域坑塘水面6.040.19%6.040.19%0沟渠0.510.02%0.510.02%0其他土地田坎2.620.08%2.620.08%0田间道0.660.02%0.660.02%0小计3157.573157.5797.64%97.64%3154.48356、154.4897.54%97.54%-3.09-3.09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090.00%0.090.00%0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22.150.69%23.970.74%1.8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50.02%0.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090.00%0.080.00%-0.01文化用地00.00%00.00%0教育用地0.20.01%0.20.01%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0.150.00%1.060.03%0.91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0.050.00%0.050.00%0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0.410.01%0.41057、.01%0龙门县龙潭镇石莲村村庄规划(2020-2035 年)(草案)文本25小计23.140.71%26.370.82%3.23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道用地4.720.15%4.720.15%0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16.670.52%16.640.51%-0.03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0.130.00%0.130.00%0小计21.520.67%21.490.66%-0.03其他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270.01%0.260.01%-0.01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0.090.00%0.090.00%0小计0.360.01%0.350.01%-0.01合计45.0245.021.39%1.39%48.2148.211.49%1.49%3.193.19未利用地草地其他草地13.20.41%13.10.41%-0.1陆地水域河流水面18.120.56%18.120.56%0其他土地裸土地0.130.00%0.130.00%0小计31.4531.450.97%0.97%31.3531.350.97%0.97%-0.1-0.1总计3234.043234.04100.00%100.00%3234.043234.04100.00%100.0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