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2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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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文本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1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第一条规划背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全面进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基本指南(试行)、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2、等文件要求,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9)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12)自然资源部关3、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1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1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宣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6)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1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衬庄规划有关问题回应意见及注意事项的函;18)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19)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2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2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2)广东省4、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3)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24)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5)龙门县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6)龙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2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2.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2.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3)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数据治理指南;4)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5)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版);6)村庄整治技术规范;7)龙门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8)龙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9)龙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2010-2020);10)龙门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11)龙门县地派镇总体规划(2016-2035;12)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3.基础资料3.基础资料1)芒派村 1:500 地形图;2)陈洞村其它基础调查资料。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2第三条规划原则第三条规划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2.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实现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3.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编制重点,统筹安排国土空间,优化各类用地布局;4.坚持文化传承,留住乡愁乡情,保护村庄特色风貌、文化、景观;5.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6、生民意,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切实维护村民权益。第四条 规划范围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次村庄规划以三调的单个行政村界限为基本单元,分为村域规划、自然村规划两个层面。芒派村总国土面积为 3467.20 公顷。芒派村下辖 29 个村小组,包括欧岭下两个村小组、川龙两个村小组、飞洋洞两个村小组、雷公背四个村小组、新屋三个村小组、黄竹沥、桐子窝、村子、旗岭、蒲芦夫、四德、长派、湾子、横岗、浊水、石塘、田段、沙田、杨梅曲、华山、高围。第五条 规划期限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六条 规划定位第六条 7、规划定位功能定位:集聚提升为主的远郊村庄。功能定位:集聚提升为主的远郊村庄。以现代农业和红色文化为发展动力,建设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农业发展及特色旅以现代农业和红色文化为发展动力,建设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农业发展及特色旅游型村庄。游型村庄。形象定位:生态和谐乡村红色文化摇篮形象定位:生态和谐乡村红色文化摇篮第七条 发展目标第七条 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修复生态环境,保持芒派村生态空间总量不减;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基本农田总量不变。大力发展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和居民点两级文化网络,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加强环境治理,提升村庄绿化建设,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标表规划8、目标表指标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07.78109.782.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4.68104.680.00约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0.000.000.0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88.1586.36-1.79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5132.70-1.81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621.490.88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公顷)0.780.780.00预期性户数(户)9461129183预期性人口(人)32883801513预期性户均宅基地(平方米)334.60257.41-77.19、8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平方米)104.9686.02-18.94预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100预期性生活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卫生厕所普及率10100预期性饮用水供水率100100预期性第八条 人口规模预测第八条 人口规模预测以村庄一户一宅为指导,落实“户有所居”政策保障,本次规划不以综合增长率法计算村庄规划人口及户数。通过收集整理入户调研资料,并以村庄现状户籍人口、成员年龄构成为基础,结合龙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准确计算村庄规划期内分户情况,预测村庄规划末期户数及人口规模。芒派村规划期内分户需求为 183 户,规划户数为 1129 户;以新增每户 3 人计算10、,规划人口为2801 人。村庄人口规模预测统计表自然村名称现状户数现状人口分户需求规划户数规划人口黄竹沥34109539120飞洋洞一2795431105飞洋洞二247502475欧岭下一38139543150欧岭下二3197132100川龙一50188757220川龙二31136738170桐子窝612331778280村子256732875旗岭3896543110蒲芦夫2483630100四德258332890长派177262390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3湾子196752480横岗542131367250浊水2085727105石塘42135951160田段11、572011471240沙田59181463190雷公背一381701149200雷公背二39129948150雷公背三247642885雷公背四186842280杨梅曲145101451华山103631345高围48135856155新屋一2278931100新屋二30109939130新屋三278153295合计合计946946328832881831831129112938013801第三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三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九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第九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精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12、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规划至 2035 年,芒派村耕地保有量达到 109.78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第十条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十条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上位规划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 104.68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芒派村中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措施如下:1、严格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制规划期间,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要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严格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13、任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到人。要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并禁止闲置和荒芜永久基本农田。2、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构对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将责任落实到地块和个人,签订田块保护责任书,明确田块边界、面积、质量等级、田块编号等信息,发放保护卡,竖立保护标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引导和奖励激励机制等,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通过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农田排灌系统、机耕道路为主要内容,14、改善耕作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整治工程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十二条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第十二条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1、生态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芒派村村庄规划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划定生态保护区。2、生态控制区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15、本次规划将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公益林、重要河流、内陆滩涂作为全村的生态控制区,总面积为 127.53 公顷。管制规则:在不破坏和削弱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种养业,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各类破坏性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划定的永久基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4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划为永久16、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总面积为 107.20 公顷,本次村庄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调整。管制规则: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4、一般农业区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本次规划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林业发展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用地集中分布区域作为一般农业区。芒派村一般农业区的面积为 55.24 公顷。17、管制规则:一般农业区内的各类土地使用,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严格控制一般农业区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其他土地的,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确实要占用耕地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坚决执行“占一补一”的原则收缴相应的耕地开垦费用。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允许区域内土地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林业发展区指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本次规划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以外的一般经济林集中分布区域作为林业发展区。芒派村林业发展区的面积为 3091.11 公顷。管制规则:严禁乱砍乱伐18、。林业发展区内的经济林地鼓励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允许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准入,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准入,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准入。6、村庄建设区指村庄重点发展的用地区域。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服务的住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混合融合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留白用地等村庄集中建设的区域。本次规划划定村庄建设区的面积为 32.19 公顷。管制规则:农村住房: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29.06 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根据村庄用地规模,19、确定每户建筑基地面积控制在 70-120 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建房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14 米,巷道不小于 2 米。应体现龙门特色,统一采用客家风格,符合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乡道两侧建房应后退道路红线 5 米,其他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后退 3 米。村内道路、停车场、供电塔、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共 0.78 公顷,及村委会、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小学、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 1.49 公顷,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产业发展:经营性20、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18 米,容积率不超过 1.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村庄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日照条件及消防安全的要求,三层房屋前后间距一般不小于 8 米,两层房屋前后间距一般不小于 6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场地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芒派小学操场、村庄活动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7、区域基础设施区指村域内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块状集中区域。本次规划将村域内高速公路及乡道控制区域作为区域基础设施区,总面积为 52.72 公顷。管制规则:严禁村庄建设占用公路控制用地,禁止占用路面21、乱搭乱建、固定停车、晾晒农作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仅允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8、乡村历史保护区指村域内为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历史文化,让村民了解家乡历史,感受文化魅力,发扬光大优良传统,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划入特别保护的重点区域。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5本次规划将雷公背村小组文物古迹用地及配套建设的广场用地区域划入乡村历史保护区。芒派村乡村历史保护区的面积为 0.56 公顷。管制规则:认真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对当地红色文化进行多方面、立体式的宣传。在22、历史保护区范围外 200 米区域不得进行任何工业项目建设。村民建房不得侵占保护区范围,不得在保护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堆放杂物、建筑材料等。禁止私自破坏保护区内一切现有建筑、设施、树木等,禁止破坏保护区西部山林植被环境和砍伐树木。9、矿产能源区指村庄内重要采矿区。本次规划将村域内重点采矿用地作为矿产能源区,总面积为 0.66 公顷。管制措施:采矿活动应符合现行矿业用地等对应土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远期应对此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覆盖。第十三条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与优化第十三条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与优化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86.36 公顷,占比 2.49%,相比规划23、基期年减少了 1.79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2.70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52.66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1.00公顷。规划保持现状耕地面积不减少,结合土地综合整治,至规划末期,耕地总面积为 109.78 公顷。规划农用地面积为 3319.66 公顷,占比 95.74 公顷。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优先保证户有所居,根据村庄现状户籍人口资料,合理计算规划期内村庄宅基地需求规模。以提升村民居住条件为前提,细化控制各村小组建房布局,完善村庄配套设施布局。通过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农村宅基地 29.06 公顷,相比规划基期年减少了2.59 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表地类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公(公顷)顷)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区域总面积3467.20100.00%3467.20100.00%0.00农用地01 耕地107.783.11%109.783.17%1.9902 园地25.720.74%27.000.78%1.2803 林地3161.6791.19%3160.3791.15%-1.30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8.798.900.11060101 农村道路8.670.25%8.670.25%0.00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120.00%0.230.01%0.111725、 陆地水域13.6113.610.001704 坑塘水面7.560.22%7.560.22%0.001705 沟渠6.050.17%6.050.17%0.00合计3317.5795.68%3319.6695.74%2.0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320.320.00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320.01%0.320.01%0.0007 居住用地31.8529.92-1.940703 农村宅基地31.650.91%29.060.84%-2.59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00.01%0.850.02%0.65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0.220.226、2080403 中小学用地0.000.00%0.220.01%0.2210 工矿用地1.461.36-0.101001 工业用地1.460.04%1.360.04%-0.1012 交通场站用地0.450.450.00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0.450.01%0.450.01%0.00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420.420.001401 公园绿地0.060.00%0.060.00%0.001403 广场用地0.360.01%0.360.01%0.00小计小计34.5134.511.00%1.00%32.7032.700.94%0.94%-1.81-1.81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 交通运输用27、地52.5152.510.001202 公路用地52.511.51%52.511.51%0.0013 公用设施用地0.150.150.001312 水工建筑用地0.150.00%0.150.00%0.00小计小计52.6652.661.52%1.52%52.6652.661.52%1.52%0.000.00其他建设用地10 工矿用地0.660.660.001002 采矿用地0.660.02%0.660.02%0.0015 特殊用地0.330.340.021504 文物古迹用地0.310.01%0.330.01%0.021507 其他特殊用地0.020.00%0.020.00%0.00小计小计028、.980.980.03%0.03%1.001.000.03%0.03%0.020.02合计合计88.1588.152.54%2.54%86.3686.362.49%2.49%-1.80-1.80未利用地04 草地34.4534.16-0.290403 其他草地34.450.99%34.160.99%-0.2917 陆地水域6.066.060.001701 河流水面6.060.17%6.060.17%0.0023 其他土地20.9620.960.002306 裸土地17.270.50%17.270.50%0.00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62307 裸岩石砾地3.6929、0.11%3.690.11%0.00合计合计61.4861.481.77%1.77%61.1961.191.76%1.76%-0.29-0.29第五章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第五章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第十四条 土地整治第十四条 土地整治1、闲置宅基地整治主要区域在欧岭下、横岗、蒲芦夫、田段、沙田等村小组。村庄宅基地建设优先满足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通过自然村建设布局指引内容,预留满足消防安全和车行通道的内部道路系统。2、拆旧复垦土地整理规划对各村小组现状闲置宅基地规划进行拆旧复垦,腾挪利用效益地下区域土地,根据现状地类、地形安排村庄规划预留宅基地区域。主要规划拆旧复垦区域如下表:村小组新屋高30、围蒲芦夫桐子窝雷公背村子合计面积(平方米)8300224316401820201011730227433、闲置土地复垦对现状因环境损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主要分布在浊水、新屋村小组。4、农田整治在沙田、田段村小组增加机耕道硬化,提高农业生产运输能力,机耕道硬化宽度控制在 3 米;在沙田、田段、飞洋洞村小组依托田坎进行水渠整治工程,提高农田灌溉,实现垦造水田。第十五条 生态保护修复第十五条 生态保护修复1、河道治理工程规划到 2035 年,完成村内主要河道进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使得排涝能力达到标准;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2、坑31、塘整治规划期内将对桐子窝三处坑塘集中清理整治,整治面积为 0.05 公顷。3、生态复绿因工程施工,沿高速公路两侧有多处用地遭到破坏,为保护生态环境,在村域沿高速公路两侧安排生态复绿工作,复绿完成后将恢复 9.5 公顷的林地。全面加强村域内林业用地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第六章 产业发展规划第六章 产业发展规划第十六条 村庄产业发展布局第十六条 村庄产业发展布局1、发展重点依托村庄现状产业基础,扩大生态产业规模,打造芒派村特色名片;整合村庄竹木加工产业,提升村庄第二产业规模;规划在村域南部完善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同时利用自然资源打造农耕文化体验片区,提高芒派村红色文化旅游影响力。2、总体布局空间32、结构:一心两轴三片区。一心:以居民点为依托,配套产业设施,形成村庄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两轴:依托 114 乡道及 117 乡道,形成村庄的主次发展轴线。三片区:整合村庄自然、文化及产业资源,结合村庄用途管控原则,打造西部生态林业经济区、北部农业种植观光区及南部红色文化旅游区。第十七条 村庄产业发展保障措施第十七条 村庄产业发展保障措施1、强化宣传引导,注重示范带动制定落实梯次推进的宣传计划,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典型带动、技术服务、算账对比等措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依托项目建设,促推产业发展坚持把33、抓项目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着力点,紧紧抓住龙门县加快种植产业、养殖产业的经济发展机遇,认真发展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各类项目的整合力度,集中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大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7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寻求合作、筹措资金,加强特色产业项目建设。3、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体系加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高新技术,加快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农户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鼓励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34、承包等形式参与产业发展效益分配,探索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第七章第七章 村域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村域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第十八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十八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规划内容至 2035 年,芒派村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 1.49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 0.04%,其中主要有村委会、小学、文化室、活动广场、祠堂等。芒派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名称数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芒派村委会11700800叶屋厦芒派村卫生所1结合村委会设置芒派小学12950600叶屋厦老年活动中心1-位于村委会内旗岭小学12150750桐子窝文化活动中心1-位于村委会内2、公共活动空间规划规划在各村35、小组结合现状空地等增加 1 处公共活动场所,根据村庄实际需求及用地情况选择性配套村民文化室。以上公共活动空间可功能复合利用,可兼做停车场、晒谷场等场地,同时如公共厕所、体育健身器材可结合活动空间一并设置。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规划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规划1、道路交通规划(1)道路交通规划结合现状道路以及村庄功能布局,形成各组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道路网。将道路整体分为四级:过境道路:114、117、178 乡道连接村域内各村小组,其中 114 乡道为芒派村主要对外道路,为村民出行主要通道。村庄主要道路:主要是各自然村入村道路及村庄内主要车行通道,乡道同时承担村庄主要道路功能,规划道路宽度 4.0-6.036、 米;村庄次要道路:主要是自然村组团内部车行通道,规划道路宽度 3.5-4.0 米;入户道路:宽度为 2.0-3.0 米左右;为宅前入户道路,场地条件较好的,可结合庭院布置。(2)交通设施规划规划在各个自然村设置独立停车场地或结合活动广场布置。此外,在村庄内利用路旁空地增设停车位。第二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第二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1、用水量预测用水量预测采用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120L/pd 计算,规划村庄总用水量为 456.1t/d。2、供水设施规划村庄供水采用集中供水形式,并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与消毒工作,提高村民用水安全。3、给水管网规划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以提高其供水安全性。37、规划沿主要道路连接线敷设给水干管,管径为 DN100,沿其余道路敷设给水支管,管径为 DN50。给水管一般沿村庄道路进行敷设,管材采用 PE 或球墨铸铁管,车行道下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 0.7 米。第二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第二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1、雨水工程规划采用管道与明渠相结合布置,居民点内部以与雨水管敷设为主,居民点外部以道路边渠为主。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就近向自然水体就近排放。2、污水工程规划结合地形地势,规划污水管网尽量保证村庄污水都能靠重力顺利排放。规划村域共规划设有污水处理池 7 个,连片村小组共用,减少用地。其中欧岭下、川龙、湾子、浊水、石塘、沙田、新屋各 1 个;飞洋洞、黄竹沥38、村庄规模较小,分布零散,规划采用分散处理排放方式。污水量按给水量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8的 80%计算,则至 2035 年污水量为 364.88m/d。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标后,就近排放于河流沟渠中。污水管管径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计算为 300mm-400mm。第二十二条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第二十二条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1、电力工程规划(1)用电负荷预测根据村庄目前的供电现状及规划预测人口,同时考虑到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逐步增加电器设备,采用户均用电指标进行估算。规划按户平均负荷 4KWA 计算,规划人口 3801 人,1129 户,预测总负荷为 439、516KWA。(2)变配电系统规划期内居民点由 10kV 的架空电力线路供电,10kV 的架空线路自地派 110KV 变电站接引。各住宅实行一户一表制,公共建筑实行单独计量,村域内电力线采用架空形式。2、电信工程规划(1)电信规划居民点电信传输信号引自地派镇电信所,电信线路采用架空方式,沿道路架设,建筑物内电话线穿墙布线。规划按户均 1 门,同时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要,预测规划区内电话总需求量为 470门,规划装机容量为 1140 门。(2)有线电视规划有线电视传输信号来自龙门县有线电视网,以光缆接入,线路规划可采用与电信管道线路组合建设的方式,穿电线管敷设。规划电视终端按户均 1 只计,同时40、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要,电视终端总需求量约为 470 门,规划装机容量为 1140 门。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以治理水体污染、解决空气污染、消除噪声干扰为重点,控制环境污染,改善村庄生活环境,使村庄生态环境的质量与生活水平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档次。规划区内应采用普通绿化的原则,体现积极主动的环保意识,在保护的基础上更注重营造环境,提升起生态环境质量。2、环卫设施规划规划期内,自然村内配备垃圾收集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 70米,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收集垃圾,由清运人员运至镇区垃圾转运站集中转运。垃圾收集点布置在道路41、两侧或路口以及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3、卫生厕所规划至 2025 年,卫生厕所率达到 70%;至 2035 年,卫生厕所率达到 100%。,规划在村内各村小组结合活动广场各建 1 处。规划采用男女分区,蹲位至少 4 个,水冲式设计,建设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第八章 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第八章 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地派镇区有二级消防站,可辐射至芒派村。消防用水采用与生活管道混合供水方式。火灾发生时,管网最不利点应满足 0.1Mpa 充实水柱。同时,利用现有水渠和水塘作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通道宽度应应不小于 4 米,规划将 114 乡道42、117 乡道、178 乡道及村庄内部主要道路作为村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与避难疏散通道结合布置。在各村小组内重要地段设置室外消火栓,服务半径为 60m。第二十五条 防洪排涝规划第二十五条 防洪排涝规划依照 2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河道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充分利用 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水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排涝工程标准为 10 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所产生的的径流量 1 天排干。第二十六条 抗震规划第二十六条 抗震规划1、规划区一般建筑按七度标准进行设防,新建的重要工43、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2、避震疏散场地主要有村内活动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附近农田等,疏散半径在 1 至 1.5公里以内,疏散用地应达到每人不少于 1.5 平方米。3、规划在村委会设置抗震防灾指挥中心及现有的卫生室作为医疗救护中心。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应达到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中的抗震设防要求;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9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第九章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第九章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第二44、十七条 建筑风貌整治第二十七条 建筑风貌整治现状老式砖瓦结构民居保持传统建筑风貌,新建混凝土结构民居根据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对外立面进行整治。规划建筑根据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根据芒派村现状建设风貌及客家文化,因地制宜选型,芒派村推荐占地 70 平方米、80 平方米、100 平方米、120 平方米四种。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整治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整治完善村庄内部道路系统,打通断头路、拓宽主要车行道路,主要车行道路宽度至少达到 4 米,满足消防安全需求。增加村庄内部巷道建设,巷道宽度至少达到 2.5 米。有条件的村小组要建设环形道路网结构。对现状道路两侧水沟进行整治,45、提升村庄内部排水功能。第二十九条 绿化景观整治第二十九条 绿化景观整治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地、房前屋后空地等打造“四小园”乡村生态建设,对场地进行乡村化建设布局,适当采用本地蔬果及花卉进行景观造景;菜园的边界采用乡土木材、竹篱笆或本地植物进行围合。第三十条 基础设施整治第三十条 基础设施整治重点建设村庄雨污分流工程,雨水系统采用管道与沟渠结合形式,进出水口排水周边灌溉水渠或自然水体;污水系统采用管道形式,以连片村小组综合治理形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就近水体。完善村庄照明系统,提升村民夜间出行安全保障。第三十一条 公共活动空间整治第三十一条 公共活动空间整治对村庄现状公共46、活动场地进行综合提升整治,采用绿植、铺砖、水泥等材料对场地进行建设,注重乡土材料旧物利用,体现地域特色,完善村庄健身活动功能,结合公共活动场地建设公共厕所。第十章 自然村规划第十章 自然村规划第三十二条 宅基地整治指引第三十二条 宅基地整治指引为了使村庄宅基地有效腾挪、充分利用村庄闲置宅基地、合理布局宅基地规模,对村庄现状房屋进行整治分类指引,包括规划保留、远期改建、近期拆除、远期拆除四类。其中规划保留建筑中存在一户多宅情况,超出宅基地面积转为有偿使用。通过现状房屋分类指引,以龙门县关于“一户一宅”的政策为原则,计算村庄闲置宅基地可腾挪规模,优先用于村庄规划期内有建房需求的农户建房。部分村小组47、存在已拆旧复垦区域,根据规划用地规模,已进行拆旧复垦的村民根据实际情况可不考虑建房需求。第三十三条 住宅布局指引第三十三条 住宅布局指引优化村庄住宅布局,以提升村庄居住环境为原则,组织完善村庄交通,考虑日照、消防、景观、通风等多方面要求,确定村庄住宅布局。房屋朝向尽量选择南向,其次西南、东南、东向,避免西向、北向。房屋占地面积根据村庄用地总规模进行控制,确定芒派村单宅占地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 350 平方米。第三十四条 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第三十四条 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及选择应满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提高村民文化活动,提升村庄环境,本次规划按照村民需求为48、导向,合理确定各村小组服务设施配套标准,优先安排活动广场、文化室、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设施用地,第三十五条 自然村综合规划第三十五条 自然村综合规划1、川龙一、二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95 户,人口为 39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50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6 米。规划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65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规划村庄内部次要道路宽度为 3.0米,均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村庄现状活动场地及公共绿地,规划布局公共厕所,服务村民日常生活,总用地约 1460平方米。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49、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02、村子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28 户,人口为 75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8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10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6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74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规划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次要道路宽度为 3.5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现状闲置空地规划布局活动广场,配套健身设施;对村庄现状硬化场地进行整治,规划布局停车场地,总用地面积约 630 平方米。村庄北部空地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用地,划定部分用地作为宅基地预留用地,其他用地划定为复垦区,复垦规模约为 11750、30 平方米。3、飞洋洞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64 户,人口为 18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28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7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6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96 公顷。入村道路为 178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入户道路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村庄因地形地势限制,呈分散布局,规划未布局集中活动场地,停车采用宅前停车。4、高围、新屋村小组:高围规划户数为 56 户,人口为 155 人;新屋规划户数为 102 户,规划人口为 325 人。规划期内高围建房需求为 16 栋,新屋建房需求为 29 栋;单户新建51、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两层的控制为 6 米,三层控制为 9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5.30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4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 米,次要道路宽度为 3 米,村庄现状建设有约 3800 平方米公共停车场,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文化室、公共厕所及停车场,整理周围空地,规划布局活动广场,形成村庄文化活动中心,总用地规模约 1800 平方米。5、横岗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67 户,人口为 25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34 栋,根据村庄现状地形,确定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7010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52、为 4.5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68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部分入户道路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空地,完善配套村民活动室、公共厕所、活动广场,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560 平方米;利用布局空地配套停车健身场地,用地规模为 590 平方米。6、黄竹沥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39 户,人口为 12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 21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56 公顷。入村道路为 178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53、.0 米,次要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村庄布局零散,因用地限制且村庄常住人口较少,规划未布局集中活动场地,村民日常停车采用宅前空地停车。7、雷公背、华山、杨梅曲村小组:雷公背规划户数为 147 户,人口为 515 人;华山规划户数为 13 户,人口为 45 人;杨梅曲规划户数为 14 户,人口为 51 人。规划期内雷公背建房需求为 47 栋,华山建房需求为 4 栋,杨梅曲建房需求为 2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10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两层控制为 6 米,三层控制为 9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6.29 公顷。入村道路 114 乡道,村庄内54、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巷道宽度为 3.04.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村庄现状配套设施布局较为完善,规划对红色文化学习基地优化布局,确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范围,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月 0.56 公顷。8、欧岭下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75 户,人口为 25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36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6.0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61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部分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祠堂周边场地,完善配套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形55、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400 平方米。9、蒲芦夫、四德、长派村小组:蒲芦夫规划户数为 30 户,人口为 100 人;四德规划户数为 28 户,规划人口为 90 人;长派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1规划户数为 28 户,规划人口为 90 人。规划期内蒲芦夫建房需求为 14 栋,四德建房需求为 6 栋,厂牌建房需求为 3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508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4.05.0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93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56、及车行需求。蒲芦夫结合村庄现状祠堂周边场地,规划布局停车场地 320 平方米。四德结合现状戏台,布局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650 平方米。10、旗岭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43 户,人口为 11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1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7010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6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17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2.5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祠堂前场地,完善配套活动场地、健身器材,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357、00 平方米。11、沙田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63 户,人口为 19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46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607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5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11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4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3.5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祠堂前面场地,进行场地整理,完善配套公共厕所、健身器材等,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兼用停车,用地规模约 1300 平方米。12、石塘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51 户,人口为 16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9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58、制在 10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5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86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村庄分为三个组团分布,村庄内部房屋间空间较大,随着村庄发展,形成组团式分散型集聚空间,规划在村庄合适空地布局公共厕所,满足村庄基本需求。13、田段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71 户,人口为 24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23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6010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07.0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79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4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59、.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根据村庄住房布局,利用内部形成的空地布局停车场地,总用地约 450平方米。村庄分为两个组团分布,在各组团结合村庄现状空地,完善配套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形成村庄组团式活动中心,总用地规模约 880 平方米。14、桐子窝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78 户,人口为 28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30 栋,因村庄周边用地条件限制,规划建房布局无法满足一户一宅需求,已进行拆旧复垦的原则上不再考虑建房申请,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6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2.21 公顷。入村道路为 160、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充分利用村庄现状空地,完善配套文化室、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650 平方米。15、湾子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24 户,人口为 80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2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7010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5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46 公顷。入村道路为 117 乡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村庄规模较小,且因用地条件限制,优先安排建房需求61、,本次规划未布局集中活动场地,村庄结合现状祠堂,形成主要集中活动区域。16、浊水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27 户,人口为 105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6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709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81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闲置空地,完善配套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2约 400 平方米。第十一章 近期行动计划第十一章 近期行动计划第三十六条 近期规划年限第三十六62、条 近期规划年限近期规划年限为 20212025 年。第三十七条 近期建设项目第三十七条 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等五大类项目。详见下表:近期建设项目表近期建设项目表项目项目类型类型序序号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空间空间位置位置用地用地面积面积()建筑建筑面积面积()资资金金规规模模(万万元元)筹措筹措方式方式建设建设主体主体协作协作部门部门建设建设方式方式备注备注生态修复1河道整治村域南部75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河道整治总长度约1500m,河岸整治,河道清淤,部分河岸需护坡加固,中部地段宽度不足,需63、拓宽河道宽度。土地整治2机耕道硬化沙田、田段6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总长度约 300m,宽度为3m。3水渠整治飞洋洞、沙田、田段12总长度约为 500 米,整治满足生产灌溉要求。4闲置土地复垦浊水、新屋300008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水田荒废,需进行田坎整理,修建灌溉水渠。5拆旧复垦新屋、高围、18000村庄建设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已拆旧整理的宅基地,各村已开展复垦工作雷公背、桐子窝、村子等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5水塘整治桐子窝3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一处水塘,需塘底清淤、增设引水渠及出水渠,面积约 500 6环境美化全村村庄内部空地、菜园整治,提升村庄绿化。64、7宅基地整治欧岭下、新屋、横岗、蒲芦夫、沙田、田段村子成片闲置宅基地,房屋质量较差,对老旧建筑拆除,重新整理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8污水系统蒲芦夫、四德、长派、雷公背、高围、新屋50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建设村庄污水系统示范点,布置污水排水管网,在出水末端设置一处生态污水处理池。9活动广场横岗、桐子窝、新围、田段、沙田380055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占地约 3800,场地以水泥硬化为主,增设健生器材、休闲设施。10新建公厕蒲芦夫、横岗、沙田、雷公背30020035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单个公厕占地 3040,水冲式厕所。11新建停车场横岗、田65、段12002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场地以水泥硬化为主,增划停车标示线。历史文化保护12祠堂修缮蒲芦夫、欧岭下、1200360村庄建设专项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3石塘、横岗资金、村民自筹13红色文化遗址雷公背60006003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现状建设维护产业发展14加工业整合横岗、湾子、桐子窝200020产业补助资金、企业自筹正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加工厂房集中引导,建设统一厂棚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则附则第三十八条 规划成果第三十八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是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的指导文件,由文本、图件、66、附件、数据库四部分组成。其中,文本、图件和数据库是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说明性文件等内容。本次村庄规划数据库采用 Arcgis 软件进行建库,其成果包括核心数据图层和外部数据图层,核心数据图层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区、土地规划地类,外部数据图层包括行政区、土地现状地类、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附表一规划目标表附表一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指标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07.78109.782.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4.68104.680.00约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0.000.000.00约束67、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88.1586.36-1.8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5132.70-1.81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621.490.88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公顷)0.780.780.00预期性户数(户)9461129183预期性人口(人)32883801513预期性户均宅基地(平方米)334.60257.41-77.18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平方米)104.9686.02-18.94预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100预期性生活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卫生厕所普及率10100预期性饮用水供水率100100预期性附表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二土地利用68、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地类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公(公顷)顷)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区域总面积3467.20100.00%3467.20100.00%0.00农用地01 耕地107.783.11%109.783.17%1.9902 园地25.720.74%27.000.78%1.2803 林地3161.6791.19%3160.3791.15%-1.30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8.798.900.11060101 农村道路8.670.25%8.670.25%0.00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9、120.00%0.230.01%0.1117 陆地水域13.6113.610.001704 坑塘水面7.560.22%7.560.22%0.001705 沟渠6.050.17%6.050.17%0.00合计3317.5795.68%3319.6695.74%2.0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320.320.00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320.01%0.320.01%0.0007 居住用地31.8529.92-1.940703 农村宅基地31.650.91%29.060.84%-2.59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00.01%0.850.02%0.6508 7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0.220.22080403 中小学用地0.000.00%0.220.01%0.2210 工矿用地1.461.36-0.101001 工业用地1.460.04%1.360.04%-0.1012 交通场站用地0.450.450.00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0.450.01%0.450.01%0.00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420.420.001401 公园绿地0.060.00%0.060.00%0.001403 广场用地0.360.01%0.360.01%0.00小计小计34.5134.511.00%1.00%32.7032.700.94%0.94%-1.871、1-1.81区域基础设施12 交通运输用地52.5152.510.001202 公路用地52.511.51%52.511.51%0.0013 公用设施用地0.150.150.00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4用地1312 水工建筑用地0.150.00%0.150.00%0.00小计小计52.6652.661.52%1.52%52.6652.661.52%1.52%0.000.00其他建设用地10 工矿用地0.660.660.001002 采矿用地0.660.02%0.660.02%0.0015 特殊用地0.330.340.021504 文物古迹用地0.310.01%072、.330.01%0.021507 其他特殊用地0.020.00%0.020.00%0.00小计小计0.980.980.03%0.03%1.001.000.03%0.03%0.020.02合计合计88.1588.152.54%2.54%86.3686.362.49%2.49%-1.80-1.80未利用地04 草地34.4534.16-0.290403 其他草地34.450.99%34.160.99%-0.2917 陆地水域6.066.060.001701 河流水面6.060.17%6.060.17%0.0023 其他土地20.9620.960.002306 裸土地17.270.50%17.27073、.50%0.002307 裸岩石砾地3.690.11%3.690.11%0.00合计合计61.4861.481.77%1.77%61.1961.191.76%1.76%-0.29-0.29龙门县地派镇芒派村村庄规划(20212035)一图一表一规则村庄规划管制规则一、生态保护(1)本村村域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保护村内公益林、水域、内陆滩涂、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划定生态控制区 127.53 公顷,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04.68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永久基本农田74、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村耕地保有量 109.78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4)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5)本村内的设施农用地共 0.23 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三、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1)本村无文物保护单位,村庄内有红色文化基地,主要包括雷公75、贝村祠堂、芒派村革命烈士纪念墓、革命斗争陈展中心等,为文物古迹用地,用地范围内进行影响历史风貌的各类建设行为。(2)本村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0.56 公顷。在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外 200 米区域不得进行任何工业项目建设。村民建房不得侵占保护区范围,不得在保护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堆放杂物、建筑材料等。禁止私自破坏保护区内一切现有建筑、设施、树木等,禁止破坏保护区西部山林植被环境和砍伐树木。四、建设空间管制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2.70 公顷。1.产业发展空间(1)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18 米,容积率不超过 1.2,绿地率大于 30%。(2)经营性76、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2.农村住房(1)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29.06 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 70120 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3 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14 米,巷道不小于 2 米,建筑退巷道不小于 1 米。应体现龙门特色,统一采用客家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乡道两侧建房应退后 5 米,其他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 3 米。(2)村内供水接自来水市政77、管网,供水源为镇区自来水厂,排水设施目前沿用旧式污水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3)村庄内部道路、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 0.78 公顷及村委会、小学、公园、广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9 公顷,村民不得随意占用。五、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两层建筑控制间距 6 米,三层建筑控制间距 8 米,因条件限制,最小不得小于 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3)小学、停车场、活动广场等为芒派村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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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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