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草案)(1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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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文本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1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第一条规划背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全面进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基本指南(试行)、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2、等文件要求,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9 年);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 18 号)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9)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农规发20193、1 号);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 年);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19 35 号);1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1816 号);1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宣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办201821 号;16)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4、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499号);1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衬庄规划有关问题回应意见及注意事项的函(粤自然资规划 2019734 号);18)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村庄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1 号;19)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 20211804 号);2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2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年);22)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 年);23)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5、规划(2018-2022 年)24)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惠府办201815 号);25)龙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6)龙门县地派镇总体规划(2016-2035;27)龙门县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28)陈洞村 1:500 地形图;2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2.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2.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21010-2017);2)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3)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 51294-2018);4)风景名胜规划规范;5)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数据治理指南;6)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7)惠州6、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 版);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2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9)龙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划原则第三条规划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2.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实现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3.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编制重点,统筹安排国土空间,优化各类用地布局;4.坚持文化传承,留住乡愁乡情,保护村庄特色风貌、文化、景观;5.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切实维护村民权益。第四条 规划范围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次村庄规划以三调的单个行7、政村界限为基本单元,分为村域规划、自然村规划两个层面。陈洞村总国土面积为 1680.75 公顷。陈洞村下辖 8 个村小组,包括大夫、新围、叶屋厦、中新、塘村、南山、岩前、桥头。第五条 规划期限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第六条 规划定位第六条 规划定位功能定位:以山水田园为依托的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区;以休闲养生、户外健身为主的休闲体验功能定位:以山水田园为依托的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区;以休闲养生、户外健身为主的休闲体验旅游地。旅游地。形象定位:特色产业种植秀丽宜居陈洞形象定位:特色产业种植秀丽8、宜居陈洞第七条 发展目标第七条 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修复生态环境,保持陈洞村生态空间总量不减;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基本农田总量不变。大力发展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和居民点两级文化网络,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加强环境治理,提升村庄绿化建设,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指标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699.24699.24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48.4148.41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50.6151.661.05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28.1329.461.33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9、模(公顷)21.0122.561.55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1.342.701.36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公顷)0.690.68-0.01预期性户数(户)359461102预期性人口(人)12541560306预期性户均宅基地(平方米)526.41401.16-125.25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平方米)167.54144.62-22.93预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100预期性生活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卫生厕所普及率(%)20100预期性饮用水供水率(%)100100预期性第八条 人口规模预测第八条 人口规模预测以村庄一户一宅为指导,落实“户有所居”政策保障,本次规划不10、以综合增长率法计算村庄规划人口及户数。通过收集整理入户调研资料,并以村庄现状户籍人口、成员年龄构成为基础,结合龙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准确计算村庄规划期内分户情况,预测村庄规划末期户数及人口规模。陈洞村规划期内分户需求为 72 户,规划户数为 371 户;以新增每户 3 人计算,规划人口为 1290人。另部分上仓村用地划定至陈洞村范围内,为上仓村移民新村,规划居住户数为 90 户,人数约270 人。总计陈洞村范围内规划居住户数为 461 户,人数为 1560 人。村庄人口规模预测统计表自然村名称现状户数现状人口分户需求规划户数规划人口大夫26101733122新围381048461211、8叶屋厦612362283302中新246783291南山30111737132塘村471841360223岩前56214561229桥头175721963合计2991074723711290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3第三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三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九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第九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精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规划至 2035 年,陈洞村耕地保有量达到 51.66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12、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第十条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十条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上位规划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 48.41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陈洞村中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措施如下:1、严格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制规划期间,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要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严格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到人。要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并禁止闲置和荒芜永久基本农田13、。2、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构对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将责任落实到地块和个人,签订田块保护责任书,明确田块边界、面积、质量等级、田块编号等信息,发放保护卡,竖立保护标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引导和奖励激励机制等,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通过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农田排灌系统、机耕道路为主要内容,改善耕作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14、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整治工程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十二条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第十二条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规划1、生态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上位规划下发陈洞村内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规模为 699.24 公顷。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将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区域划为生态保护区总面积为 699.28 公顷,村庄规划未涉及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规则: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15、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不得在生态保护区内开展村庄建设活动。2、生态控制区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本次规划将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公益林、重要河流、内陆滩涂作为全村的生态控制区,总面积为 697.33 公顷。管制规则:在不破坏和削弱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种养业,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各类破坏性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上级国土空间总16、体规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总面积为 48.48 公顷,本次村庄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调整。管制规则: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44、一般农业区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17、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本次规划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林业发展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用地集中分布区域作为一般农业区。陈洞村一般农业区的面积为 60.71 公顷。管制规则:一般农业区内的各类土地使用,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严格控制一般农业区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其他土地的,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确实要占用耕地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坚决执行“占一补一”的原则收缴相应的耕地开垦费用。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允许区域内土地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林业发展区指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18、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本次规划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以外的一般经济林集中分布区域作为林业发展区。陈洞村林业发展区的面积为 145.52 公顷。管制规则:严禁乱砍乱伐。林业发展区内的经济林地鼓励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允许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准入,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准入,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准入。6、村庄建设区指村庄重点发展的用地区域。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服务的住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混合融合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留白用地等19、村庄集中建设的区域。本次规划划定村庄建设区的面积为 22.86 公顷。管制规则:农村住房: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18.49 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根据村庄用地规模,确定每户建筑基地面积控制在 80-120 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建房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14 米,巷道不小于 2 米。应体现龙门特色,统一采用现代风格,符合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省道两侧建房应后退道路红线 15 米,其他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后退 3 米。村内道路、停车场、供电塔、公厕、污水处20、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共 0.68 公顷,及村委会、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小学、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 2.70 公顷,村民不得私自占用。产业发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18 米,容积率不超过 1.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村庄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日照条件及消防安全的要求,三层房屋前后间距不得小于 8 米,两层房屋前后间距不得小于 6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场地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陈洞小学操场、村庄活动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7、区域基础设施区指村域内区域基础设施用21、地块状集中区域。本次规划将村域内 353 省道控制区域作为区域基础设施区,总面积为 6.57 公顷。管制规则:严禁村庄建设占用 353 省道控制用地,禁止占用路面乱搭乱建、固定停车、晾晒农作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仅允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第十三条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与优化第十三条 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与优化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9.46 公顷,占比 1.75%,相比规划基期年增加了 1.33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22.56 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6.88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0.02 公顷。规划保持现状耕地22、面积不减少,规划末期达到总面积为 51.66 公顷。规划农用地面积为 1642.93公顷,占比 97.75%。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优先保证户有所居,根据村庄现状户籍人口资料,合理计算规划期内村庄宅基地需求规模。以提升村民居住条件为前提,细化控制各村小组建房布局,完善村庄配套设施布局。通过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确定规划农村宅基地 18.49 公顷。村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地类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公(公顷)顷)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区域总面积区域总面积1680.75100.00%1680.75100.00%0.0023、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5农用地01 耕地01 耕地50.6150.613.01%3.01%51.6651.663.07%3.07%1.0602 园地02 园地58.3058.303.47%3.47%57.9857.983.45%3.45%-0.3203 林地03 林地1526.421526.4290.82%90.82%1525.001525.0090.73%90.73%-1.42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634.634.444.44-0.19060101 村道用地3.880.23%3.800.23%-0.08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724、50.04%0.640.04%-0.1117 陆地水域17 陆地水域3.413.413.413.410.001704 坑塘水面3.040.18%3.040.18%0.001705 沟渠0.370.02%0.370.02%0.0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430.430.440.440.01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430.03%0.440.03%0.0107 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19.1419.1419.5919.590.46070301 一类农村宅基地18.901.12%18.491.10%-0.40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4025、.01%1.100.07%0.86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1.101.601.600.500801 机关团体用地0.110.01%0.210.01%0.100802 科研用地0.990.06%0.990.06%0.000804 中小学用地0.000.00%0.400.02%0.4010 工矿用地10 工矿用地0.060.060.460.460.40100101 工业用地0.060.00%0.460.03%0.4011 仓储用地11 仓储用地0.000.00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000.00%0.230.01%0.2312 交通运输用地12 交26、通运输用地0.160.160.140.14-0.02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020.00%0.020.00%0.00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0.130.01%0.110.01%-0.0213 公用设施用地13 公用设施用地0.110.110.110.110.001303 供电用地0.110.01%0.110.01%0.0023 其他土地23 其他土地0.020.020.000.00-0.022301 空闲地0.020.00%0.000.00%-0.0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 交通运输用地12 交通运输用地6.626.626.626.620.001202 公路用地6.620.39%627、.620.39%0.0013 公用设施用地13 公用设施用地0.360.360.260.26-0.111312 水工设施用地0.260.02%0.260.02%0.00其他建设用地15 特殊用地15 特殊用地0.020.020.020.020.001503 宗教用地0.020.00%0.020.00%0.001507 其他特殊用地0.230.01%0.000.00%-0.23未利用地04 草地04 草地4.204.203.743.74-0.460403 其他草地4.200.25%3.740.22%-0.4617 其他水域17 其他水域5.055.055.055.050.001701 河流水面528、.050.30%5.050.30%0.00第五章 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第五章 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第十四条 土地整治第十四条 土地整治1、闲置宅基地整治主要区域在新围、中屋夏、大夫等村小组。村庄宅基地建设优先满足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通过自然村建设布局指引内容,预留满足消防安全和车行通道的内部道路系统。2、拆旧复垦土地整理规划对各村小组现状闲置宅基地规划进行拆旧复垦,腾挪利用效益地下区域土地,根据现状地类、地形安排村庄规划预留宅基地区域。具体规划拆旧复垦区域如下表:村小组大夫叶屋夏塘村岩前桥头合计面积(平方米)89752453656597235133393、农田整治在中新、叶屋夏、南山村小组29、增加机耕道硬化,提高农业生产运输能力,机耕道硬化宽度控制在 3 米;在岩前、桥头村小组依托田坎进行水渠整治工程,提高农田灌溉,实现垦造水田。第十五条 生态保护修复第十五条 生态保护修复1、河道治理工程规划到 2035 年,完成村内主要河道进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使得排涝能力达到标准;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主要区域在村域北部。2、坑塘整治规划期内将对三处坑塘集中清理整治,整治面积为 0.32 公顷。3、园地复种为保护生态环境在村域南部安排园地复种工作,复种完成后将恢复 3.81 公顷的园地。全面加强村域内农用地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龙门县地派镇陈洞30、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7(2)交通设施规划 停车场规划在各个自然村设置独立停车场地或结合活动广场布置。此外,在村庄内利用路旁空地增设停车位。公交站规划改善现有 353 县道旁公交候车亭乘车环境,定期清扫候车亭,修复破坏的座椅等设施方便群众在此乘车出行。第二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第二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1、用水量预测用水量预测采用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120L/pd 计算,规划村庄总用水量为 187.2t/d。2、供水设施规划村庄供水采用集中供水形式,并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与消毒工作,提高村民用水安全。3、给水管网规划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以提高其供水安全性。规划沿主要道路31、连接线敷设给水干管,管径为 DN100,沿其余道路敷设给水支管,管径为 DN50。给水管一般沿村庄道路进行敷设,管材采用 PE 或球墨铸铁管,车行道下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 0.7 米。第二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第二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1、雨水工程规划采用管道与明渠相结合布置,居民点内部以与雨水管敷设为主,居民点外部以道路边渠为主。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就近向自然水体就近排放。2、污水工程规划结合地形地势,规划污水管网尽量保证村庄污水都能靠重力顺利排放。规划村域共规划设有污水处理池 4 个,连片村小组共用,减少用地。其中上仓新村、中新、岩前、桥头各 1 个。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则至 203532、 年污水量为 149.76m/d。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标后,就近排放于河流沟渠中。污水管管径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计算为 300mm-400mm。第二十二条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第二十二条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1、电力工程规划(1)用电负荷预测根据村庄目前的供电现状及规划预测人口,同时考虑到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逐步增加电器设备,采用户均用电指标进行估算。规划按户平均负荷 4KWA 计算,规划人口 1560 人,461 户,预测总负荷为 1844KWA。(2)变配电系统规划期内居民点由 10kV 的架空电力线路供电,10kV 的架空线路自地派 110KV 变电站接引。各住宅实行一户一表制,33、公共建筑实行单独计量,村域内电力线采用架空形式。2、电信工程规划(1)电信规划居民点电信传输信号引自地派镇电信所,电信线路采用架空方式,沿道路架设,建筑物内电话线穿墙布线。规划按户均 1 门,同时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要,预测规划区内电话总需求量为 470门,规划装机容量为 470 门。(2)有线电视规划有线电视传输信号来自龙门县有线电视网,以光缆接入,线路规划可采用与电信管道线路组合建设的方式,穿电线管敷设。规划电视终端按户均 1 只计,同时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要,电视终端总需求量约为 470 门,规划装机容量为 470 门。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环境保护34、规划规划范围内以治理水体污染、解决空气污染、消除噪声干扰为重点,控制环境污染,改善村庄生活环境,使村庄生态环境的质量与生活水平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档次。规划区内应采用普通绿化的原则,体现积极主动的环保意识,在保护的基础上更注重营造环境,提升起生态环境质量。2、环卫设施规划规划期内,自然村内配备垃圾收集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 70米,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收集垃圾,由清运人员运至镇区垃圾转运站集中转运。垃圾收集点布置在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公共设施、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3、卫生厕所规划至 2025 年,卫生改厕率达到 70%;至 2035 年,卫生改厕率达到 100%。,规35、划在村内各村小组结合活动广场各建 1 处。规划采用男女分区,蹲位至少 4 个,水冲式设计,建设面积不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8小于 30 平方米。第八章 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第八章 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地派镇区有二级消防站,可辐射至陈洞村。消防用水采用与生活管道混合供水方式。火灾发生时,管网最不利点应满足 0.1Mpa 充实水柱。同时,利用现有水渠和水塘作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通道宽度应应不小于 4 米,规划将 353 省道及村庄内部主要道路作为村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与避难疏散通道结合布置。在各村小组内重要地段设置室外消火36、栓,服务半径为 60m。第二十五条 防洪排涝规划第二十五条 防洪排涝规划依照 2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河道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充分利用 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水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排涝工程标准为 10 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所产生的的径流量 1 天排干。第二十六条 抗震规划第二十六条 抗震规划1、规划区一般建筑按八度标准进行设防,新建的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2、避震疏散场地主要有村内活动广场、停车场、学校操场、附近农田37、等,疏散半径在 1 至 1.5公里以内,疏散用地应达到每人不少于 1.5 平方米。3、规划在村委会设置抗震防灾指挥中心及现有的卫生室作为医疗救护中心。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应达到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中的抗震设防要求;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第九章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第九章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第二十七条 建筑风貌整治第二十七条 建筑风貌整治现状老式砖瓦结构民居保持传统建筑风貌,新建混凝土结构民居根据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对外立面进行整治。规划建筑根据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38、因地制宜选型,陈洞村推荐占地 80 平方米、100 平方米、120 平方米三种。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整治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整治完善村庄内部道路系统,打通断头路、拓宽主要车行道路,主要车行道路宽度至少达到 4 米,满足消防安全需求。增加村庄内部巷道建设,巷道宽度至少达到 2.5 米。有条件的村小组要建设环形道路网结构。对现状道路两侧水沟进行整治,提升村庄内部排水功能。第二十九条 绿化景观整治第二十九条 绿化景观整治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地、房前屋后空地等打造“四小园”乡村生态建设,对场地进行乡村化建设布局,适当采用本地蔬果及花卉进行景观造景;菜园的边界采用乡土木材、竹篱笆或本地植物进行39、围合。第三十条 基础设施整治第三十条 基础设施整治重点建设村庄雨污分流工程,雨水系统采用管道与沟渠结合形式,进出水口排水周边灌溉水渠或自然水体;污水系统采用管道形式,以连片村小组综合治理形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就近水体。完善村庄照明系统,提升村民夜间出行安全保障。第三十一条 公共活动空间整治第三十一条 公共活动空间整治对村庄现状公共活动场地进行综合提升整治,采用绿植、铺砖、水泥等材料对场地进行建设,注重乡土材料旧物利用,体现地域特色,完善村庄健身活动功能,结合公共活动场地建设公共厕所。第十章 自然村规划第十章 自然村规划第三十二条 宅基地整治指引第三十二条 宅基地整治指引为了使村40、庄宅基地有效腾挪、充分利用村庄闲置宅基地、合理布局宅基地规模,对村庄现状房屋进行整治分类指引,包括规划保留、远期改建、近期拆除、远期拆除四类。其中规划保留建筑中存在一户多宅情况,超出宅基地面积转为有偿使用。通过现状房屋分类指引,以龙门县关于“一户一宅”的政策为原则,计算村庄闲置宅基地可腾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 9挪规模,优先用于村庄规划期内有建房需求的农户建房。第三十三条 住宅布局指引第三十三条 住宅布局指引优化村庄住宅布局,以提升村庄居住环境为原则,组织完善村庄交通,考虑日照、消防、景观、通风等多方面要求,确定村庄住宅布局。房屋朝向尽量选择南向,其次西南、东南、41、东向,避免西向、北向。房屋占地面积根据村庄用地总规模进行控制,确定陈洞村单宅占地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大于 350 平方米。第三十四条 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第三十四条 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村小组服务设施布局及选择应满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提高村民文化活动,提升村庄环境,本次规划按照村民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各村小组服务设施配套标准,优先安排活动广场、文化室、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设施用地,第三十五条 自然村综合规划第三十五条 自然村综合规划1、大夫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33 户,人口为 122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0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规划房屋42、前后间距控制为 8 米。规划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52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规划村庄内部道路宽度为 4.0 米,均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村庄空地规划布局活动场地与公共厕所,服务村民日常生活,总用地约 460 平方米。2、新围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46 户,人口为 128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8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60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规划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次要道路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村庄文化活动室周边空地规划布局活43、动广场、公共厕所,在村庄内部利用宅基地整治措施,规划布局停车场地及健身场地,总用地面积约 1800 平方米。对村庄北部现状空置宅基地进行管控,规划为工业用地,作为村庄未来产业发展预留用地,用地规模约为 800 平方米。3、叶屋厦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83 户,人口为 302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8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10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9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3.77 公顷。入村道路为 353 省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入户道路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祠堂、风水塘,利用村庄现状空地规划集中布局44、村民文化室、活动广场、公共厕所,活动广场兼集中停车之用,用地规模约 1500 平方米。4、中新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32 户,人口为 91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4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9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60 公顷。入村道路为 353 省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文化室,整理周围空地,规划布局活动广场及公共厕所,形成村庄文化活动中心,总用地规模约 1200 平方米。5、南山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37 户,人口为 132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3 栋,根据村庄现状地形,确定45、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9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1.24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部分入户道路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水泥硬化场地,完善配套村民活动室、公共厕所,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600 平方米。6、塘村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60 户,人口为 223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 10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90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两层控制为 6 米,三层控制为 8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2.13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6、4.0 米,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次要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村庄入口闲置空地布局健身广场,占地约 470 平方米;结合村庄祠堂和活动室周边空地布局村庄公共绿地、公共厕所,用地规模为 1500 平方米;对村庄内部闲置房屋进行整治,利用现状闲置宅基地布局集中停车场地,以满足村民日常停车需求,集中停车场地占地约 600 平方米。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07、岩前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61 户,人口为 229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13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12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9 米。村庄总47、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3.52 公顷。入村道路为 353 省道,村庄内部主要道路宽度为 4.0 米,巷道宽度为 3.04.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行需求。利用村庄优势区位条件,规划布局茶叶加工及仓储物流用地,提升村庄特色产业生产链条。村庄集中工业用地规模为 0.39 公顷,仓储物流用地规模为 0.24 公顷。8、桥头村小组:规划户数为 19 户,人口为 63 人。规划期内建房需求为 7 栋,单户新建、改建占地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规划房屋前后间距控制为 4.04.5 米。村庄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0.58 公顷。入村道路宽度为 4.0 米,村庄内部巷道宽度为 3.0 米,道路系统满足消防及车48、行需求。结合村庄现状文化室周边场地,完善配套公共厕所、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用地规模约 1300 平方米。第十一章 近期行动计划第十一章 近期行动计划第三十六条 近期规划年限第三十六条 近期规划年限近期规划年限为 20212025 年。第三十七条 近期建设项目第三十七条 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等五大类项目。详见下表:近期建设项目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空间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资金规模(万元)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协作部门建设方式备注农田整治1机耕道硬化塘村、岩前4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49、村委会总承包总长度约 1900m,其中南山 1100 米,宽度为 3m,岩前村 800米,宽度为 3m,。2水渠整治桥头、岩前8总长度约为 400 米,整治满足生产灌溉要求。生态修复3河道治理村域北部1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完成村内主要河道进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使得排涝能力达到标准。4园地复种岩前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对现状裸土园地进行复种,实现园地稳定种植。5水塘整治塘村、叶屋夏、岩前15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三处水塘,需塘底清淤、增设引水渠及出水渠,面积约 3200人居环境整治6环境美化全村村庄内部空地、菜园整治,提升村庄绿化。7危房拆除大夫大夫现状存有半倒塌房屋50、,存在安全隐患,需近期拆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8污水系统全村36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建设村庄污水系统示范点,布置污水排水管网,在出水末端设置一处生态污水处理池。9活动广场新围、叶屋夏、桥头35004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占地 600,场地以水泥硬化为主,增设建设器材。10新建公厕中新、新围、南山18012025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单个公厕占地 40,水冲式厕所,服务于周围居民点。10文化室南山、叶屋夏10020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场地以水泥硬化为主,增划停车标示线。历史文化保护11祠堂修缮塘村、叶屋厦1800360村民自筹村小组村委会51、总承包产业发12茶叶种岩前450050产业补镇政府村委会总承包茶产业种植技术及品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文本111展植培育0助资金种培育第十二章 附则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规划成果第三十八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是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的指导文件,由文本、图件、附件、数据库四部分组成。其中,文本、图件和数据库是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说明性文件等内容。本次村庄规划数据库采用 Arcgis 软件进行建库,其成果包括核心数据图层和外部数据图层,核心数据图层包括土地用途分区、土地规划地类,外部数据图层包括行政区、土地现状地类、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附表一规划52、目标表附表一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规划目标表指标指标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699.24699.240.00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48.4148.410.00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50.6151.661.05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28.1329.461.33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21.0122.561.55约束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1.342.701.36预期性基础设施用地(公顷)0.690.68-0.01预期性户数(户)359461102预期性人口(人)12541560306预期性户均宅基地(平方米)553、26.41401.16-125.25预期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平方米)167.54144.62-22.93预期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100预期性生活污水处理率(%)0100预期性卫生厕所普及率(%)20100预期性饮用水供水率(%)100100预期性附表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地类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变化量(公(公顷)顷)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面积(ha)面积(ha)占比占比区域总面积区域总面积1680.75100.00%1680.75100.00%0.00农用地01 耕地01 耕地50.6150.613.01%3.01%5154、.6651.663.07%3.07%1.0602 园地02 园地58.3058.303.47%3.47%57.9857.983.45%3.45%-0.3203 林地03 林地1526.421526.4290.82%90.82%1525.001525.0090.73%90.73%-1.42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634.634.444.44-0.19060101 村道用地3.880.23%3.800.23%-0.08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750.04%0.640.04%-0.1117 陆地水域17 陆地水域3.413.413.413.410.001704 坑塘水面55、3.040.18%3.040.18%0.001705 沟渠0.370.02%0.370.02%0.0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430.430.440.440.01060102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0.430.03%0.440.03%0.0107 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19.1419.1419.5919.590.46070301 一类农村宅基地18.901.12%18.491.10%-0.40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240.01%1.100.07%0.86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1.101.601.600.56、500801 机关团体用地0.110.01%0.210.01%0.100802 科研用地0.990.06%0.990.06%0.000804 中小学用地0.000.00%0.400.02%0.4010 工矿用地10 工矿用地0.060.060.460.460.40100101 工业用地0.060.00%0.460.03%0.4011 仓储用地11 仓储用地0.000.0011010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000.00%0.230.01%0.2312 交通运输用地12 交通运输用地0.160.160.140.14-0.02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020.00%0.020.00%0.0057、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0.130.01%0.110.01%-0.0213 公用设施用地13 公用设施用地0.110.110.110.110.001303 供电用地0.110.01%0.110.01%0.0023 其他土地23 其他土地0.020.020.000.00-0.022301 空闲地0.020.00%0.000.00%-0.0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 交通运输用地12 交通运输用地6.626.626.626.620.001202 公路用地6.620.39%6.620.39%0.0013 公用设施用地13 公用设施用地0.360.360.260.26-0.111312 水工设施用地058、.260.02%0.260.02%0.00其他建设用地15 特殊用地15 特殊用地0.020.020.020.020.001503 宗教用地0.020.00%0.020.00%0.001507 其他特殊用地0.230.01%0.000.00%-0.23未利用地04 草地04 草地4.204.203.743.74-0.460403 其他草地4.200.25%3.740.22%-0.4617 其他水域17 其他水域5.055.055.055.050.001701 河流水面5.050.30%5.050.30%0.00龙门县地派镇陈洞村村庄规划(20212035)一图一表一规则村庄规划管制规则一、生态59、保护(1)本村西部划定“南岭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699.24 公顷。生态红线内禁止开展村庄建设活动。确实需要开展建设的,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保护村内公益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48.41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村耕地保有量 51.66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60、)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4)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本村内的设施农用地,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三、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1)村内无文物保护的单位。(2)本村未划定的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四、建设空间管制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22.56 公顷。1.产业发展空间(1)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18 米,容积率不超过 1.2,绿地率大于 30%。(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61、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2.农村住房(1)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18.49 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 120 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3 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14 米,巷道不小于 2 米,建筑退巷道不小于 1 米。应体现龙门特色,统一采用客家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省道两侧建房应退后 15 米,其他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 3 米。(2)村内供水接自来水市政管网,供水源62、为镇区自来水厂,排水设施目前沿用旧式污水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3)本村规划的村内道路、停车场、供电塔、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 0.68 公顷及村委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小学、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70 公顷,村民不得随意占用。五、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村民生产建设活动应注意远离这些区域。(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房屋前后应留出消防安全距离,原则上不得少于 6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3)陈洞小学、活动广场等为陈洞村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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