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43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748168
2023-09-12
43页
194.87KB
1、渠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版)渠县人民政府二二三年五月1目 录总 则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概况2第二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4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式7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11第一节 指导思想11第二节 基本原则11第三节 规划目标12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6第一节 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16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6第三节 落实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建设17第四节 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开采布局18第五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9第四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24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24第二节 优化开发2、利用结构26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28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30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30第二节 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32第三节 加强矿区生态修复33第六章 重点项目36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840总 则为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发202018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3、-2025年)、达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渠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产业政策等,结合渠县人民政府及渠县自然资源局部署及要求,科学规划并编制完成了渠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渠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推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监督和管理渠县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规划做好衔接。规划适用4、范围为渠县所辖行政区范围。以2020年为规划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概况一、交通位置及社会经济概况渠县位于四川省东部、达州市西南部,现辖3个街道办事处,28个镇,8个乡,共计3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东经10639231071547,北纬303820311616,幅员面积2018.38平方公里。境内襄渝铁路纵贯南北,达成铁路横贯东西,火车到成都、重庆仅2个半小时。南大梁高速、营达高速全线贯通,渠江航道升级以及通用机场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工程。成达万高铁确定在渠县设站,“三高速两高铁-航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正加快形成,交通5、区位优势十分明显。2020年,全县GDP实现347.1亿元,同比增长4.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1.7亿元,同比增长14.5%。二、矿产资源概况及特点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发现矿产资源16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分别为煤、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稀有金属矿产1种,为锶(天青石);化工原料及非金属矿产3种,分别为含钾岩石、岩盐、钾盐;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6种,分别为石膏、石灰岩(建筑用、水泥用)、砂岩(饰面用、建筑用、水泥配料用)、建筑用砂(卵石及河砂)、膨润土、砖瓦用页岩,水气矿产2种,分别为矿泉水及地下水。其具体分布特点如下所示:1、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特色鲜明。煤、石灰岩、石膏主要分布于襄渝铁6、路以东的华蓥山背斜一带,层控明显,主要赋存于二叠系龙潭组和三叠系须家河组地层中,石灰岩赋存于华蓥山背斜核部的三叠系嘉陵江组、雷口坡组地层中,石膏则主要赋存于三叠系嘉陵江组地层中;砂岩及砖瓦用页岩零星分布于襄渝铁路以西的各乡镇,主要赋存于侏罗系沙溪庙组地层中。2、优势矿种地位显著。渠县石灰岩、石膏、岩盐和钾盐(杂卤石)为优势矿种,其中石灰岩主要分布在卷硐镇及三汇镇一带,碳酸钙含量较高,品质好,属全国三大富钙矿区之一;岩盐主要分布在鲜渡镇一带;石膏主要分布三汇镇偏崖子、望溪镇龙门峡一带,矿石品质良,资源潜力巨大,相关工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钾盐(杂卤石)主要分布在三汇镇、丰乐镇一带。三、矿7、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探矿权2宗,勘探主矿种均为钾盐,勘查程度均为普查,目前勘查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尚无查明资源量。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7种,分别为煤、石膏、岩盐、砖瓦用页岩、砂岩(饰面用、建筑用、水泥配料用)、石灰岩(建筑用、水泥用)、建筑用砂(卵石及河砂),全县共有采矿权52个,其中煤矿10个,非煤矿42个,开采规模达到大中型及以上的7个,比例约为13.46%,小型及以下矿山45个,具体详情见专栏一。第二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渠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是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现四川8、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批准文号为川国土资函2017746号,由渠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其对渠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快转变资源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管理和服务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期内,新增查明资源储量、部分矿产年度开采总量、绿色矿山数量和比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部分指标因受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不可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基本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具体情况如下:一、矿产资源勘查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探矿权2个,勘查主矿种均为钾盐,且目前均处于勘查阶段,从而导致上轮规划过程中的地热、矿泉水、钾盐、膨润土无新增查明资源储量。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指标完成9、情况1、矿业经济基本完成规划目标。2020年度,全县该年度原矿开采量为446.71万吨,矿业经济总产值为1.43亿元,基本完成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2、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明显优化。全县矿业秩序明显好转,开发利用布局明显优化,截止2020年底,全县采矿权个数为52个,其中煤矿10个、砖瓦用页岩20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7个、石膏矿5个、水泥用石灰岩3个、砂岩(建筑用)3个、砂岩(饰面用)2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和岩盐1个。大中型矿山7个,比例为13.46%,其中石膏3个、水泥用灰岩矿2个、煤矿1个。详见专栏一。专栏一 渠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序号开采矿种矿山个数矿山规模2020年开采量(万吨)10、矿业产值(万元)大型中型小型1煤矿10192.97753.662岩盐1118.47147.763石膏512252.61332.154水泥用石灰岩321204.357152.255建筑石料用灰岩77133.314163.126砂岩(饰面用)222.1368.167砂岩(建筑用)33/8水泥配料用砂岩118.91317.649砖瓦用页岩202023.97431.46合计524345446.7114298.04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得到调整和优化,走上规模化、集体化的道路。截止2020年底,全县采矿权个数较上一轮规划过程中减少了9个,共计52个,大中型矿山较上一轮规划增加了2个,共计7个。4、强11、化对矿山企业资源利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先进采、选、冶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重点是对采矿回采率的管理。完善企业的“三率”考核体系。监督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设计进行采矿活动,采取有效的经济、法律手段,鼓励矿山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减少资源损失,严禁破坏性开采。5、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狠抓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一是积极创建绿色矿山。二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其中95%以上生产矿山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12、全县目前已完成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8.47公顷。6、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我县不断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健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新局面。其规划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专栏二所示。专栏二 渠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指 标2020年规划指标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重要矿产年开采量(单位:万吨)煤矿1002.97岩盐/18.47石13、膏8052.6水泥用灰岩400204.35建筑石料用灰岩30133.31水泥配料用砂岩308.91砂岩202.13砖瓦用页岩3023.97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年底采矿权设置数(个)8052大中型矿山比例(%)813.46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公顷)38.47三、不断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矿产资源的准入管理,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国情调查、储量核查、储量动态监测、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三率”调查工作,矿权的取得全部均实行招、拍、挂的出让方式。新设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必须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实行资源规范化管理,优化资源开发布局,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矿产资源整14、治工作,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关闭生产规模小、安全条件差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式一、存在的问题矿产资源勘查与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大部分集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勘查区域主要集中在襄渝铁路以东的华蓥山背斜一带,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石灰岩工作程度较高;岩盐、石膏、地热、砂岩在找煤时一并勘查评价;含钾岩石、膨润土等仅为预查,不利于开发利用。此外,对建设不可缺少的砖瓦用页岩、砂岩、石灰岩等矿产资源未做系统的调查评价,资源远景及利用状态不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欠合理。目前,全县范围内大中型矿山7个,仅占矿山企业总数的13.46%,大部分矿山15、企业规模偏小,数量多,产品深加工不够,多以原矿或单一产品出售,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矿山企业对勘查、开发利用、综合利用、环境治理方面的技术创新意识不够,管理制度创新进展缓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二、 形势与要求“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百年全球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挑战之下,我国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在此期间,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发生着深刻变化,资源安全保障、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等发展目标,对矿产资源的充足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供应等路径与举措提出了更高要求。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形16、势紧迫。“十三五”期间,渠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集约化规模化开发程度不够,特别是砖瓦用页岩矿山分布分散、规模较小。“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对现有矿山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资源开发方式、矿山环境、科技创新进行督导和升级,大力推动矿山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强度,提升矿山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推动矿山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机制,引导企业自觉投入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当前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已不断被调整优化,矿业17、领域积极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理念,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得到一定改善,但成效仍需进一步巩固。如何科学处理矿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是长期面临的课题和挑战,需从前期规划、产业政策、生态保护、节约集约等多方面着手,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仍待优化。现有矿山开采规模86.54%为小型矿山,矿业权集中度、规模化程度仍待提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础建设和新兴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化和现代化同步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西渝高铁、成达万高铁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对矿产资源需求保障提出新要求,传统矿产产18、能结构急需优化。渠县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调整和优化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布局,加大上游资源开发与下游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在保障资源有效供应的同时,形成倒逼机制和退出机制,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矿政管理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创新。面对矿业经济下行、国际形势复杂、矿业发展动力不足等现状,生态环境约束趋紧、国家资源安全保障、“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统筹协调、民生诉求等多元问题交织,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渠县应深化矿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19、(川自然资规20209号),研究解决矿业市场规则不完善、资源开发经济调节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等深层次矛盾,加强以战略统筹、规划调节为核心的宏观管理制度建设,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矿业绿色发展增添新动力新活力。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围绕“奋力打造一区三地一城,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的战略20、部署”,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促进矿业开发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坚持继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新需求,合理确定此次规划目标及相关任务部署。(二)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摒弃“先开发,后治理”的传统思维,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把生态文明以及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到资源21、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全生命周期”中,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应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三)坚持勘查先行,强化资源保障。坚持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为基础,有效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为渠县发展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四)坚持集约开发、促进高效利用。合理布局渠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化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提高渠县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开发利用水平;做好矿产开发和矿山生态修复相结合22、。(五)坚持改革创新、激发矿业活力。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顺应市场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形势,加快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和新举措。(六)坚持上下联动,做好衔接落实。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对接,认真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确保规划指标和任务、重大项目、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控措施落地,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论证规划区块与“三条控制线”的关系,明确本轮规划过程中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边界,以保证与“三条控制线”不冲突。第三节 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2025年)围绕渠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目标和战23、略导向,结合县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资源供需形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最终确定了此次“十四五”期间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长,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全面普及,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在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基础上, 继续开展并完成区域性综合的地质、矿产、化探、磁法、重力调查评价工作,为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做好基础工作。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稳步上升。强化探矿权设置的布局引导,使探矿权设置数增幅与勘查投入增幅相适应,并重要矿种和24、重点成矿带倾斜,预计到2025年底设置4个,新查明可供开发利用的大中型矿产地2个,其具体详情见专栏三。专栏三 渠县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指 标2025年属性探矿权个数4预期性新查明大中型重要矿产地(处)2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石灰岩(万吨)20000建筑用砂岩(万吨)2500砖瓦用页岩(万吨)2000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有效调控重要矿产开采总量,在稳定和提高可供性的基础上,平稳增加重要矿产资源开采量。预计到2025年底,全县原矿年产量为1588万吨,矿业生产经济总值为2.90亿元,其具体开采总量指标详见专栏四。专栏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指标指 标2025年属性主要矿产年开采总量矿业经济产值25、(亿元)2.90预期性全县原矿总产量(万吨)1588煤炭(万吨)100岩盐(万吨)20石膏(万吨)60水泥用石灰岩(万吨)300建筑石料用灰岩(万吨)600水泥配料用砂岩(万吨)30建筑用砂岩(万吨)200饰面用砂岩(万吨/万立方米)78/30砖瓦用页岩(万吨)200年底采矿权设置数(个)33预期性砂石矿采矿权(个)7约束性砖瓦用页岩采矿权(个)6大中型矿山比例(%)35预期性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不断优化。合理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和采矿权数量,提高矿山规模化、节约化、集约化程度,到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控制在33个以内,其中砂石矿采矿权个数控制在7个以内,砖瓦用页岩矿山控制在6个以内,“十四五”期间26、,加快清理全县各类矿山,优化市场配置,严厉打击违法开采,依法依规有序关闭小型矿山。通过采取关闭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矿山及市场淘汰的方式,全面优化全县矿山开发利用结构,原则上不再新设置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为小型的砂石矿业权,逐步投放大、中型矿山,使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5%以上。落实绿色矿业发展要求。按绿色发展要求,加强矿山企业管理,新建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管理。生产矿山逐步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加快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2025年,实现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积极推动现有矿山进入各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逐步实现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2035年,全县所有矿山进入绿色27、矿山建设名录。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明显改善。严格按照达州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州市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露天矿山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狠抓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对扬尘、噪音、破坏植被等污染防治不足、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不到位行为坚决“零容忍”。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强化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布局引导。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及西渝高铁、成达万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资源保障。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净矿出28、让”取得显著成效,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机制更趋合理。建立较完善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基本完成矿业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二、远期目标(2035年)到2035年,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业高质量发展、绿色矿业格局全面形成。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第一节 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一、矿产资源勘查方向重点勘查矿种:钾盐、地热、矿泉水、石膏、石灰岩等矿产。争取财政投资勘查的同时,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实现找矿突破。29、限制勘查矿种:主要为岩盐。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论证资源供需形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重点开采矿种:天然气、地热、石膏、石灰岩、砂岩及钾盐。在符合准入条件下,优先出让采矿权,适度扩大开发规模,提高资源供应能力。天然气采矿权出让及开采应符合国家相关管控要求。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高硫煤炭、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等矿产。禁止开采矿种原则上禁止新设采矿权。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及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等要素,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渠县东部能源建材勘查开发区:主要是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南部能30、源建材勘查开发区,位于渠县东部,襄渝铁路以东地区。优化煤矿勘查开发布局,落实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推广洁净煤洗选技术,加大煤炭的洗选率。延长煤炭产业链条,将煤炭发电与煤矸石综合利用等融为一体;积极勘查开发与旅游资源配套、对环境污染较小的地热、矿泉水等地下水资源矿产,推动社会经济振兴发展,推动绿色地质勘查工作;开展砂石土资源调查评价。以砂石、砖瓦用页岩、饰面用石材等主要矿产资源为调查对象,做好专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查明资源分布、资源量、开发利用条件和砂石资源可利用方向等,严控将多用途砂石矿产仅作为普通建筑骨料开采。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资源禀赋、开发现状、产业转型和资源环境承载31、能力等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西渝高速铁路、成达万高速铁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为依托,找寻可供开采的、质优量大的砂石矿产资源备采地或开发地。保障砂石矿产资源供应需求,推动经济振兴发展。第三节 落实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建设一、进一步夯实能源资源基地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 “四川盆地威远-合川油气”、“四川盆地涪陵油气”2个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和稳定供给。基地建设应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用矿用地用林、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优化布局,提高门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规模开发、集约利用,积极为国家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保障服务,具体详情见专栏五。二、加强国家规32、划矿区建设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四川绵阳-成都-南充油气”、“四川盆地广元-达州油气” 2个国家规划矿区,加大主攻矿产勘查力度,增加资源量,当地资源资源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协调好油气与非油气之间的开发矛盾,加强管理。强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优化资源开发时序,加大煤系地层多种气源综合勘探开发力度,推进矿区绿色发展,具体详情见专栏五。专栏五 渠县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建设一、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2个)1.四川盆地威远-合川油气。该基地涉及自贡、内江和广安市等区域,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1024.08平方公里,主要位于渠县以南的有庆、定远等乡镇,占渠县幅员面积的50.74%。2.四川盆地涪陵油气。该基33、地涉及巴中、广元、达州和南充市等区域。 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994.30平方公里,主要位于渠县以北丰乐、涌兴等乡镇,占渠县幅员面积的49.26%。二、国家规划矿区(2个)1.四川盆地绵阳-成都-南充油气。该矿区涉及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眉山、遂宁、资阳、广安、南充、乐山、达州、雅安、巴中、阿坝州等区域。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1024.08平方公里,主要位于渠县以南的有庆、定远等乡镇,占渠县幅员面积的50.74%。2.四川盆地广元-达州油气。该矿区涉及达州、广元、南充、广安、巴中市等区域。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978.23平方公里,主要位于渠县以北丰乐、涌兴等乡镇,占渠县幅员面积的48.47%。第四节 34、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开采布局加强重点勘查区的找矿突破工作。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四川达州-广安钾盐”国家级钾盐重点勘查区,依托钾盐现有勘查成果,研究达州地区杂卤石和卤水开采技术,力争“十四五”期间在钾盐的勘查开采技术上有重大突破。由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引导综合实力强、技术条件优越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限制低水平企业进入勘查。努力实现合理布局、有序勘查、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等目的,具体详情见专栏六。专栏六 渠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重点勘查区(1个)四川达州-广安钾盐:主攻矿种:钾盐。该重点勘查区涉及广安市和达州市等部分区域,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1186.71平方公35、里,主要位于渠县中部中滩、土溪、涌兴等乡镇,占渠县幅员面积的58.80%。以现有的2个钾盐探矿权为依托,引导综合实力强、技术条件优越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限制低水平企业进入勘查。努力实现合理布局、有序勘查、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等目的。第五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一、勘查规划区块布局及管控措施(一)布局原则勘查规划区块应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的相关管控措施相协调,除地热、矿泉水及非金属建材类矿产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条件限制外,勘查规划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约3平方公里)。地热、矿泉水等地下开采的液体矿产应36、做好相邻同类矿权间的相互影响论证工作,存在相互影响或水力联系矿山禁止设置勘查规划区块。除油气矿业权外,新设勘查规划区块不得与已有矿权及此次规划设置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相重叠,渠江两岸3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露天勘查规划区块。(二)区块布局根据渠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区域赋存特征、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落实勘查规划区块2个,勘查主矿种为地热和石膏,具体详情见专栏七。专栏七 渠县勘查规划区块序号区块名称勘查主矿种区块面积(平方千米)拟设阶段备注1四川省渠县八蒙地热普查地热4.61普查落实市级37、规划2四川省渠县大坝子石膏勘探石膏0.58勘探落实市级规划(三)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机制。新立探矿权应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省、市相关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投放、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探矿权。探矿权人资金能力应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及区块规模相适应,其资金证明额度不得低于勘查实施方案计划勘查投入。全面推行绿色勘查。新立探矿权必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满足绿色勘查指南要求。按照四川省绿色地质勘查管理办法和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约束勘查行为,大力发展和推广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鼓励勘查单位和探矿权人申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完善38、探矿权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合同制度,探索探矿权最长勘查时限约定机制,探矿权勘查活动未达到合同约定目标,可不予延续,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探矿权人既不申请延续,也不申请注销的,三个月内应依法公告注销勘查许可证。二、开采规划区块布局及管控措施(一)布局原则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应与渠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地、铁路、公路、电力线路、水利工程、油气管道等相关管控要求相协调。除国家和省级重点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外,渠江两岸3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为确保铁路、高速公路周边生态景观不受影响,在其两侧可视范围内原则上39、不得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应充分考虑矿山开采安全和露天开采境界。露天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应保持300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充分论证影响开采安全的自然条件,尽量做到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禁止高陡边坡开采。原则上设置了建筑用砂石集中开采区的将不再独立设置砂石开采规划区块,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的除外。集中开采区之外,新设置的砂石开采规划区块之间距离应大于10千米。(二)区块布局根据渠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区域赋存特征、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等因素的影响,落实并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2个,具体详情见专栏八。专栏八 渠县开采40、规划区块序号区块名称开采主矿种区块面积(平方千米)备注1四川省渠县月台煤矿煤5.84省级规划区块,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中“兼并重组升级改造”2四川省渠县汇南煤矿煤1.723四川省渠县白石洞联营煤矿煤6.084渠县白杨沟饰面用砂岩饰面用砂岩0.155渠县吊东岩饰面用砂岩饰面用砂岩0.206渠县锅顶岩饰面用砂岩饰面用砂岩0.177渠县丁家院子饰面用砂岩饰面用砂岩0.078渠县王家湾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岩0.199渠县火盆寨砖瓦用页岩砖瓦用页岩0.1410渠县香安坪砖瓦用页岩砖瓦用页岩0.2811渠县陈家垭口砖瓦用页岩砖瓦用页岩0.3512渠县长坪寨砖瓦用页岩砖瓦用页岩0.09(三)41、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机制。新建开采规划区块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新设矿山储量规模、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矿产“净矿”出让。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新设开采规划区块必须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并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固体废弃物、废水及废气”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要严格审查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42、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第四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一、矿山数量及开采总量控制 “十四五”期间,围绕渠县“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四川乡村振兴示范区、川渝最美生态滨江文化名城”的目标定位以及“奋力打造一区三地一城,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的战略部署,结合区域矿产资源分布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对渠县2021年2025年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总量实行有效调控。能源矿产: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能源矿产的开发强度,严格落实省级规划的煤矿开采总量指标,认真落实30万吨/年以下煤矿的处置方案。非金属矿产:落实省级及市级规划确定的主要矿种控制指标,制定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43、用的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总量调控,保障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大幅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矿山整体竞争力。砂石类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矿山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个数控制在4个以内,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建筑用砂岩矿山个数控制在3个以内,年产量控制在200万吨;砖瓦用页岩矿山个数控制在6个以内,年产量控制在200万吨。各类矿产矿山数量及年度开采总量指标详见专栏九。专栏九 渠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序号开采矿种矿山个数(2025年底)年度开采量(万吨)(2025年底)1煤矿61002岩盐1203石膏5604水泥用石灰岩33005建筑石料用灰岩46006水泥配料用44、砂岩1307饰面用砂岩4788建筑用砂岩32009砖瓦用页岩6200合计331588二、 总量管控措施加强境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总量调控,对总量调控指标实行动态监管制度,强化总量调控指标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新设矿业权必须符合规划准入条件、调控指标要求。因重大工程建设、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等原因,需要突破砂石土矿山数量控制指标和最低开采规模规定的,由县政府提出论证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山企业保有资源量、开发利用情况、资源利用水平等因素,参考矿山企业以往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分配。合理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指导企业科学规划产能。对安全保障程度低、生产成本高、45、历史负担重,资不抵债或扭亏无望的矿山予以关闭或退出。推动优强企业引领行业发展,支持和培育优强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的协调和自律行为。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一、 优化矿山布局按照高效原则,促进矿山规模化、节约化、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砂石类矿山优先在砂石基地和集中开采区内投放,并采用市场手段,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做大做强。 围绕渠县“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四川乡村振兴示范区、川渝最美生态滨江文化名城”的目标定位以及“奋力打造一区三地一城,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的战略部署以及两大高铁(西渝高铁、成达万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上级规划在渠县46、琅琊镇-卷硐镇一带划定的大型机制砂石基地和1个砂石粘土类集中开采区,确保全县乃至全市的砂石资源供需平衡,具体详情见专栏十、专栏十一。专栏十 砂石资源基地达州(渠县中华-卷硐-琅琊):总面积72.51平方公里,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46.68平方公里,涉及渠县望溪镇、琅琊镇、卷硐镇,占整个基地面积的51.83%。拟投入开采规划区块1个,其开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专栏十一 砂石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达州市三汇-清河灰岩集中开采区:落实市级划定集中开采区,主要分布在渠县及大竹县境内,其中渠县境内面积约10.64平方公里,涉及三汇镇和东安镇两个乡镇,占整个集中开采区面积的347、8.53%。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拟投入开采规划区块1个,其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0年。砂石基地和集中开采区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原则上砂石基地和集中开采区内设置的采矿权总数应控制在5 个以内,新设置的采矿权要充分论证其合理性,科学确定矿区范围。可以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严禁大矿小开,开采尽量不留高陡边坡,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必须集约节约开采矿产资源,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二、 优化开采规模结构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的原则,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以优势矿产和主要矿区48、为重点,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新投放矿权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均不得低于规划设置的最低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砂石基地及集中开采区内新设开采区块最低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照专栏十、专栏十一进行;砂石基地及集中开采区以外新设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建设期限衔接,项目到期后及时开展矿区生态修复,并按程序注销采矿权。三、 调整、延长产业链鼓励矿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矿产品结构,促进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高耗能产品向低耗能产品的转化,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49、,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选矿和深加工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矿业。非金属矿产加强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开发,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大力发展节能、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延长非金属矿产品的产业链,开拓非金属矿产新的应用领域。显著提高非金属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延长矿产品产业链和产品链,发展精、特、优、尖及环保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四、 加快矿业权清理工作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清理全县采矿、探矿许可证到期未注销的矿业权,依法依规进行矿业权注销工作,清理50、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重叠的矿业权,做到应避尽避、应退尽退。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一、 绿色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各项指标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投放前应按照绿色矿山要求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以及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新立勘查项目必须满足绿色勘查指南要求。必须按照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约束勘查行为。采用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勘探。二、 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矿山采矿的地质环境准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51、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积极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做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三、 资源量规模、生产规模准入条件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必须与对于矿种的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符合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标准,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四、 矿山数量总量调控指标砂石矿山数量总量必须满足省级规划下达的砂石矿山数量调控指标: 2025年底砂石类矿山数量不超过7个;砖瓦用建材矿山数量不超过6个。五、 安全生产条件新设、在建和扩建矿山企业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及52、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矿山与其他相邻矿山、周边基础设施、民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矿山安全开采必须达标,矿区范围划定(含标高)必须合理。及时编制、更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方案。设立矿山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网络,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党的十八大 “绿色化”发展要求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中加入“绿色化”,使原来的“四化同步”变为“五化协同”发展,矿产资源规划必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53、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实现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双重保障,遵循习主席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一、 绿色矿山建设思路、原则及任务(一)总体思路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探索绿色勘查新模式,推行绿色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绿色矿业54、政策支持力度。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积极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先行、整体推进,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秩序。(二)基本原则强化政策激励,积极引导,立足长远,有序推进。鼓励矿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文化建设,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坚持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绿色矿山长效机制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矿山日常生产系统中一并管理,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构建体现矿山自身特色的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充55、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三)主要任务全面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绿色勘查实施。根据部、省、市级绿色矿山名录和评价指标,形成与渠县相适应的绿色矿山建设层级。到 2025 年提高大中型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比例,小型生产矿山逐步进入各级绿色矿山名录。二、政策支持及管理措施(一)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已有相关优惠政策,对已纳入各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制定针对各级绿色矿山鼓励政策,统筹利用资源配置、信贷、税收、用地、用林等方面政策给予支持激励。对实行总量调56、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财政专项资金向绿色矿山企业的倾斜和支持力度等。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平,形成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管理制度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并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三废排放过量、资源利用率低的矿山建设立项。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矿山企业进行自我评估,经过相关部门评估,符合绿色矿57、山建设要求,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纳入绿色矿山名录。(三)加强技术政策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研究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水平,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第二节 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建立县级绿色矿山名录,形成部、省、市、县四级绿色矿山建设层次,探索制定针对各级绿色矿山鼓励措施,在税收、用地、用林等方面适度倾斜。鼓励矿山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绿色矿山,两次省市级绿色矿山核实达到要求的,推荐至上一级绿色矿山名录。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58、建设规范,显著提升大中型生产矿山进入各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占比,小型矿山逐步进入各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未来将渠县琅琊镇卷硐镇一带的砂石基地发展成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从矿企税收、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优先、“双重”生态修复资金中给予示范区优惠支持。集中连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布局合理、节约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样板区,由点到面地整体推动绿色矿业发展,通过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引领传统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形成全县绿色矿山的格局。第三节 加强矿区生态修复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新建矿山应严格执行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按照经审查通过的“二合一方案”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59、作,制定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按计划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实现绿色矿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建矿山应在矿山建设开发前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落实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采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谁开发、谁修复,边开采、边修复”,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二合一方案”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确保生态修复工程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开展。出现以下情形的,采矿权人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二合一方案”,报原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新审查:一是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60、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二是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二合一方案”超过适用期或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三是矿山企业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中一个超过适用期的或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严格控制矿山“三废”排放,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坚决淘汰落后、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采矿方法和工艺,引导企业选用适合本地区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矿山开发过程中引发的地质灾害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三、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技术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环境治理恢复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采矿权人应当6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并经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对于已经闭坑、矿权灭失的历史遗留矿山,主要由政府出资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或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可研究组建专业化矿区治理公司,依托其研究制订矿山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下达的渠县生态修复指标指导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四、 管理措施62、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从基金设立、计提、使用、变更、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新设立采矿权人应于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建立基金账户,并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二合一方案”年度实施情况(包括基金存、取以及矿山年度治理恢复安排),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进行动态监管。强化惩戒措施,建立信用档案,加强社会监管,使矿业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加强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监管,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监管。执行矿山生态修复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报送上一年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应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抽63、查,抽查数量不少于其登记权限范围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的10%。第六章 重点项目一、 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工程加强中央与地方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的衔接、沟通,落实并积极配合上级规划在我县开采的“川南、川东北煤层气调查评价”重点矿产资源调查工程和“达州、广安地区钾盐地质勘查”重点矿产资源找矿工程。以保障战略矿产资源安全为目标,进一步摸清资源潜力,圈定找矿靶区和新发现矿产地,引导和服务商业性勘查工作,具体详情见专栏十二。专栏十二 渠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工程一、重点矿种矿产资源调查工程(1处)川东北煤层气调查评价。以县域范围内的华蓥山背斜的煤系地层全方位分析、评估和预测区域内煤层气分布、演化规律、规模64、质量、开发利用条件、经济价值及社会效益等,圈定勘查靶区,为进一步开展煤层气勘查工作提供地质基础。二、重点矿产资源找矿工程(1处)达州、广安地区钾盐商业地质勘查。在县域范围内已有的2个钾盐探矿权的基础上,加强钾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县域范围内钾盐资源潜力。引进国内在钾盐方面有知名的企业,加强钾盐的商业勘查及开发力度。钾盐的开发利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成立锂钾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围绕锂钾资源大做文章、做大文章,让资源优势就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二、 摸清资源家底加强县域范围内重点勘查矿种(如钾盐、地热、矿泉水、石膏、石灰岩等矿产)的勘查工作,特别是渠县琅琊镇卷硐镇一65、带的砂石基地,以建筑用砂石为主要调查对象,做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查明资源分布、资源量、开发利用条件及矿产资源的可利用方向,确保质优量大大型砂石生产基地的开采规划区块的落地。三 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也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部“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确保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前提,是制定国家资源战略、决策、规划和完善产业政策、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关系,以及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进一步完善矿山储量年报工作机制,督促矿山生产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编制矿山储量年报;组织实施查明66、矿产资源调查,摸清各类矿产的生产矿山、未利用矿区、关闭(停产)矿山和建设项目压覆等矿产资源储量现状基础数据;全面获取当前全县各类重要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对不同矿种和类型的矿产资源潜力状况作出评价,查明矿产资源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关系,全面掌握全县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为掌握资源家底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供基础支撑。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是渠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管理和监督渠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矿产资源规划,支持和配合规划实施工作。一、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和目标67、考核制度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建立规划实施管理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督促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及时协调、化解责任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二、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制度要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与重点任务,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规划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稳步有序推动规划落地实施。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明确规划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资源节约与综68、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目标任务。同时,结合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提前做好规划区块出让计划安排,明确出让时间、出让方式和推进措施,加强矿产资源有序勘查与开发,促进矿产资源供给与经济发展需求有效衔接。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项目规划审核充分发挥规划的依据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审核勘查开发保护项目,把好项目审核的源头关。严格执行规划禁止、限制开采矿种的规定,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按照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准入条件加强审核,达到准入条件的,方可投放矿业权。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经审查不符合矿种资源总体规划的,69、相应登记管理机关不得颁发探矿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一个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主体,确保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严格执行相应的规划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不予通过规划审查。四、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管理中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经政府发布实施后一年内不得调整,后期确需调整的,需充分论证说明,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且调整次数每年仅一次。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必须按照矿种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规定调整规划。根据地质70、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对其必要性组织论证,审定调整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备案。五、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要任务和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监督,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要加大纠正和查处力度。构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其标准应与省、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相统一,将总体规划全部纳入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发挥规划数据库在矿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林业、土地、交通管理数据库等互联互通,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及时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