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沟镇大路村大路河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15-2030年)(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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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说明书合集
1、三道沟镇大路村大路河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目 录第1章 总 则2第2章 发展目标2第3章 用地布局规划2第4章 综合交通规划2第5章 市政工程规划2第6章 城市设计引导3第7章 规划实施措施4第8章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4第9章 附则5第1章 总 则第1 条 为落实三道沟镇总体规划(2011-2030 年)要求,指导三道沟镇大路村大路河南侧地块建设与管理,制定本规划。 第2 条 本规划是三道沟镇大路村大路河南侧地块建设的法规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控制和各类建设管理指导,是土地出让和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第3 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包括图则)和附件(说2、明书)三部分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4 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吉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暂行规定(试行)(吉建规字200332号); 三道沟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其它与规划相关的规范、标准。 第5 条 规划范围 本区3、用地位于三道沟镇大路村。地块东侧为现状建筑,西侧为现状空地,南侧为现状山体,北侧为大路河,规划总占地面积29411平方米。第2章 发展目标第6 条 依据三道沟镇总体规划(2011-2030 年),促进工业项目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3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7 条 用地布局规划总占地面积29411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28426平方米,防护绿地985平方米。第4章 综合交通规划第8 条 外部交通系统规划 地块由现状桥梁联系现状公路。 第5章 市政工程规划第9条 给水工程规划 用水由周边市政给水管引入,能够满足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生活用水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人员用水。第10条 排水工程规划 生4、活污水、生产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雨水自然排入北侧现状河流。第11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等级:为保证正常生产及安全操作的要求,本工程用电负荷及其供配电系统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二级”负荷的有关规定。(2)供电方式:正常工作电源由附近柱上变压器供电,备用工作电源由站内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正常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作联锁,不能并列。各用电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在现场或控制室进行控制,总体原则现场优先。 (3)配电及照明设计:本次设计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系统,电压等级为0.4KV。一般设备由配电室动力配电箱供电,室内照明由照明配电箱供电5、。 (4)电缆敷设方式:地块内电缆均采用穿钢管直埋敷设;厂房内线路采用电缆或导线穿钢管敷设。 第12条 电信工程规划 设置可直通外线的电话2部,便于与外界联系,线路由周边市政电信线路接入。 第13条 供热工程规划 采暖采用先进的热风炉独立采暖方式。第14条 管线综合工程 1. 布置原则 压力管让自流管; 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 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 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 2. 平面位置 各种工程管线原则在用地内与建筑物平行敷设,管线应尽量保持正交。工程管线应尽可能的敷设地下,尽量减少机动车道下的管线敷设。 3. 竖向关系6、 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不小于0.80 m,其中给水管线最小覆土深度应在冻土深度以下。各种工程管线竖向交叉时,一般自上而下的顺序为:电信、电力、热力、给水、排水。各种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距离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250289-98)及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6章 城镇设计引导第15 条 为了丰富城镇景观、绿化场地、美化院落,对地块内的景观进行打造,做到绿化的错落有序,形成空间景观。注重河流防护绿地和地块临河景观设计。第7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16条 公共参与 1.广泛宣传 将本规划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在市民中广泛宣传。 2.市民监督 本规划成果规划过程中,应将规划公示、市民参与纳入7、必须的工作程序。 第17条 规划调整 规划地块指标调整时,应同时征求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应依法定程序报批。 重大调整,需要进行相关分析论证,提交相应技术报告,经专家论证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一般调整,应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所有调整,均需进行公示,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众意见进行最终决策。 第18条 其它规定土地征用:需要开发的建设用地应按照规划的建设情况进行征用。第8章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第19条 规划控制指标1. 地块编号:A-1用地代号:M3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地块面积:132722.8、 地块编号:A-2用地代号:G2用地性质:河流防护绿地地块面积:5943. 地块编号:B-1用地代号:M3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地块面积:151544. 地块编号:B-2用地代号:G2用地性质:河流防护绿地地块面积:3145. 地块编号:B-3用地代号:G2用地性质:河流防护绿地地块面积:77第22条 规划说明1.本地块位于三道沟镇大路村大路河南侧,交通出行通过北侧现状桥梁连接榆三线公路方向。2.现状桥梁宽度为6m、现状公路宽度为6m;为保证本地块近期顺利实施,现状道路宽度不变。3.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用地代码为:M3为三类工业用地;G2为河流防护绿地。第23条 规划设9、计要求1.总体布局: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满足消防、人防、防灾要求。2.建筑高度控制:15m。3.市政设施:规划各项管线与周边现状市政管网衔接,并保证地下管网合理运行。4.本地块的主体工程、环境工程、配套工程及市政设施应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5.依据人防部门要求设置人防工程,须经人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6.建筑风格:工业建筑应具有时代性,以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为宗旨,创造出三道沟镇示范性的工业区。建筑色彩应体现明快淡雅的色调。工业建筑应以白色、浅灰色为背景色,鲜明的红、蓝等色作为协调色。7.建筑后退:A-1地块东侧与用地界线一齐,西侧与用地界线一齐,北侧与地块分界线一齐,后退10、河流6米(临河建筑后退应征得水务部门同意),后退南侧用地界线6米。B-1地块后退东侧用地界线3米,西侧与用地界线一齐,后退北侧用地界线及地块分界线6米,后退南侧用地界线6米。8.用地出入口方向:A-1地块出入口开向东侧、北侧,通过B-1地块应取得B-1地块的同意;B-1地块出入口开向东侧、北侧,经现状桥梁至榆三线公路。第9章 附则第24条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图纸与图则)和附件(说明书)三部分构成。文本与图件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25条 文本中的“黑体字”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26条 本规划自三道沟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三道沟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27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本控规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离中心城区用地较远,应及时纳入三道沟镇总体规划中。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易燃易爆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建材、造纸、制革、化工等工业用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