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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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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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 一 二 年 四 月39目 录一、前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原则2(四)规划依据2(五)规划范围3(六)规划期限4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5(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5(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5(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6三、主要规划目标8(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8(二)主要规划目标8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2五、土地利用分区15(一)分区原则15(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5(三)土地利用分区管制17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3(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3(二)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3(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4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25(一)城镇建设用地25(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5(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7(四)其他建设用地27(五)基础设施用地27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28(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28(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28(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28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0(一)土地复垦30(二)土地整理30十、规划实施措施31(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31(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31(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31(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32十一、附表33一、前言为了深入贯3、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熊口管理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熊口管理区的实际,熊口管理区组织编制了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一)规划目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优化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熊口管理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二)规划任务本轮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1、根据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2、根据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熊口管理区土地4、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并对有关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3、确定和配置规划期内全区的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规模和布局。4、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5、制定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三)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立足于落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5、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5、国6、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26号);1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7、通知(鄂土资发200954号);12、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4、襄岳线新农村建设及环境景观整治规划;15、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6、其它相关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五)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熊口管理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4680.05公顷。(六)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的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熊口管理区位于潜江市市域南部,东起熊口镇,南邻老新镇、龙湾镇,西抵龙湾镇、熊口镇8、,北抵熊口镇。管理区区直距潜江市区24公里。襄岳、襄石、运拖公路交汇贯穿于管理区境内。东干渠从管理区西边贯穿。管理区辖6个办事处,全区以生产粮食、棉花为主,林业、水产及畜牧业协调发展。2009年总人口 13936人。2009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7285万元,完成固定投资 1200万元。(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9年,熊口管理区土地总面积 4680.05公顷。其中,农用地421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9.97%;建设用地45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4%;其他土地1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9%。1、农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共4210.59公9、顷。其中耕地342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17%;园地4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5%;林地7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其它农用地67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3%。2、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共455.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37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04%;其中,城镇用地 5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农村居民点用地28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0%;采矿用地 2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1%。交通水利用地 74.0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8%;其中,交通用地23.48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0%;水利设施用地5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其它建设用地 5.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2%。3、其他土地水域1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9%。(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1、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熊口管理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农用地比重高,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9.97%,形成了以农用地为主体的用地格局。其中,耕地分布广,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3.17%。(2)土地利用结构日趋合理,生态农业初具规模通过改善种植条件,突出作物连片种植,土地利用结构日趋合理;进行分区分片水旱轮作,初步形11、成环境优美的生态农业。2、土地利用问题(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管理区经济的发展,人口向城镇集聚,部分村镇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现象,形成了“空心村”,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闲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2)建设用地需求渐增,耕地后备资源较少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渐增,建设占地较多,但是熊口管理区其他土地全部为水域,耕地后备资源较少,占补平衡压力较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主要规划目标(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战略定位熊口管理区位于襄岳线景观生态农业旅游带,是潜江市“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中的增长极之一,区位优势明显。规划期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轻工产业,12、形成禽蛋加工、棉籽和菜籽油生产、纺织、服装生产、纯棉纱和药用纱布生产等优势产业。同时,沿襄岳线将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改善管理区生态人文环境。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10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2万元;全区总人口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9万人,农村人口0.7万人;城镇化率达56.25%;森林覆盖率达20%。(二)主要规划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33.00公顷。2、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13、874.94 公顷。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益。规划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7.86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445.7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预期为 369.8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109.89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期为259.96公顷。4、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土地复垦、村庄整治力度,落实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3.58公顷以内,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48.49公顷。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14、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平原湖区风光。规划至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09年,农用地421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97%。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整理新增农用地48.49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农用地37.65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预期为422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20%,比2009年上升0.23%。2009年,建设用地45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4%。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8.7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整理等减少建设用地49.5315、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444.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1%,比2009年下降0.23%。2009年,其他土地1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保持稳定。1、农用地结构调整(1)耕地2009年,耕地面积为3424.31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整理新增耕地48.49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耕地32.58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预期为344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51%,比2009年上升0.34%。(2)园地2009年,园地面积为44.54公顷。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预期为43.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16、比2009年下降0.01%。(3)林地2009年,林地面积为71.18公顷。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预期为70.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比2009年下降0.02%。(4)其他农用地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70.56公顷。规划期间,因农用地整理、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农用地3.5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66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5%,比2009年下降0.08%。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76.33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38.69公顷,因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复垦和建设用地内部调整等减少城乡建17、设用地45.38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369.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0%,比2009年减少0.1 4%。其中,2009年,城镇用地面积为57.64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77.57公顷,期内增加19.93公顷。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89.97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259.96公顷,期内减少30.02公顷。2009年,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28.72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32.12公顷,期内增加3.40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4.07公顷。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73.03公18、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6%,比2009年下降0.09%。其中,2009年,交通用地面积23.48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22.44公顷,期内减少1.04公顷。2009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50.59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50.59公顷,期内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9公顷。规划期间,因复垦减少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11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比2009年下降0.07%。其中,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3.66公顷。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保持稳定。(二)土地利用空19、间布局1、农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保持现有耕地格局总体稳定,局部适度调整,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预期为3440.22公顷,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和荻湖办事处等地。(2)园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预期为43.79公顷,主要分布在各农村居民点附近。(3)林地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生态林和防护林建设,同时综合考虑农业结构调整及建设占用等因素。规划至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预期为70.35公顷。(4)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667.06公20、顷,主要分布在官庄垸办事处、西湾湖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熊口管理区区直位于运拖公路与东干渠结合处,纳入城镇范围的主要是东大垸办事处。规划至2020年,规划面积预期为77.57公顷。规划期间,城镇总体发展方向主要是沿运拖公路向西发展,结合东干渠向南滚动布局,利用区内便利的交通设施,立足本区资源优势,发展农业加工业和轻工产业,提升本区的发展空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21、村”现象,落实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对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逐步撤并,对合并后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达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八大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和荻湖办事处等中心村建设。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为259.96公顷。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东大垸办事处内襄岳公路与熊运线交汇处和熊运线以南等地22、。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32.12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对本管理区的交通系统进行调整。规划期内,安排熊揭线、熊运线、华容公路和熊拖线等交通用地建设项目。规划至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预期为73.03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以潜江市“一区两带三极”的发展战略为契机,积极打造襄岳线两侧的风景生态农业旅游建设,建设具有环境优美、水乡湖色和乡村特色的农庄。规划至2020年,全区风景旅游用地2.28公顷。主要分布在襄岳线两侧,襄岳线与运拖公路交汇处等地。五、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原则1、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2、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23、;3、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的区域。包含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土地面积390.22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34%。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区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24、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27.3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72%,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规划期内,城镇和工矿建设发展布局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在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25、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城镇工矿规模控制指标尚未用完,年度计划指标有结余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采矿和其它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对于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的,视为符合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建设。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4148.81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88.65%。主要分布在八大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26、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3.6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27、的0.29%。主要分布在官庄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八大垸办事处等地。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它非农建设活动;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稳定性。(三)土地利用分区管制(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28、占用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园地、精养鱼池以及部分可调整林地。该区土地面积公顷3149.8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885.65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67.30%。主要分布在八大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作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基本农田管制规则进行管护; 不得破坏、污染29、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经批准,核减相等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的,可在该区内进行建设。(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为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耕、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该区土地面积1023.54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1.87%。主30、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城镇村建设用地周边。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该区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严格依法申报审批,按照规定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各种税费,以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用地面积;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了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31、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约74.79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1.60%。主要分布在西湾湖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东大垸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油田产能用地、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4)村镇建设控32、制区村镇建设控制区是指为满足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为273.87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5.85%。主要分布在八大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和荻湖办事处等地。该区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为逐步拆并的村镇建设用地; 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建筑物只能维持现状,不得扩建。(5)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城镇建设的区域。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拓展需要而预留的区域。该区土地面积82.61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77%。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的33、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市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市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区内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6)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33.73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72%。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西湾湖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严格控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引导各企业合34、理布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布局的工业用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土地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用途,优先用于农业。(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对重要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生态环境。该区土地总面积13.66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29%。主要分布在官庄垸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八大垸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禁止向区内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35、生活污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固废、废水、垃圾等超标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固废、垃圾等超标废弃物;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8)风景旅游用地区指包括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84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0.04%,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36、建设;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特定需要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区内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土地类型以林地、水面为主;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9)其它用地区其它用地区指辖区范围内除以上8个土地利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26.1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6%。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下达熊口管理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少于3233.00公顷。熊口管理区37、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实现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熊口管理区基本农田面积2885.65公顷,其中包含部分机动指标,该机动指标由市级规划统一调配。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基本农田调整应该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2)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38、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将不适宜再作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并补划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零星破碎、区位较偏,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城镇村规划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集中连片、质量等别高的耕地,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以近几年实施的各级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区新增耕地为重点,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和耕地39、的集中连片程度有显著提高,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885.65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5、建立基40、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管理、变化情况等进行系统管理。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一)城镇建设用地1、城镇用地规模2009年,熊口管理区城镇用地57.6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城镇用地19.93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77.57公顷。2、城镇控制边界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规定,为增强城镇用地布局弹性,在城镇规模边界外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作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27.36公顷。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城镇建设项目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建设,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41、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1、规划原则(1)农村居民点建设和旧村改造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实施。中心村建设要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2)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中心村建设做到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相分离。2、村镇用地安排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42、在规划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村改建为主,共安排新农村建设新增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内部调整12.55公顷。同时,整理和调整农村居民点43.04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预期为259.96公顷。规划期内着重做好以下中心村建设:(1)八大垸办事处 主要沿熊老线布局,规划期间,发挥区域东部中心村的优势,吸纳周边零散居民点,逐步集中建设,建设为基础设施好,辐射能力强的中心村。(2)荻湖办事处 位于老荻线与孙赵线交汇处。规划期间,主要沿老荻线布局,逐步集中建设农民公寓,配置基础设施,开展新农村建设,整理闲置农村居民点,提升发展水平和空间辐射能力。(3)东大垸办事处 结合潜江市的发展战略,43、沿襄岳线进行新农村布局,整治农村居民点,建设生态农庄,发展休闲旅游,将其建设为环境优美、配套基础设施全面、辐射能力强的中心村。3、村镇控制边界划定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设定有条件建设区。全区共划定农村居民点有条件建设区38.10公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农村居民点建设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熊口管理区安排新增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74公顷,复垦和调整废弃的砖瓦窑厂以及工矿用地2.34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32.12公顷。(四)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间,熊口管理区44、复垦其他建设用地3.11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28公顷。(五)基础设施用地为了完善全区的基础设施,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区道路便捷畅通;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求,对现有交通、水利设施等进行改扩建。规划期间,安排华容公路新建、熊揭线改扩建、熊拖线改扩建、通村公路、路网建设熊运线改扩建等交通运输用地项目;规划期间,安排东干渠航道疏通整治工程、安全饮水项目、泵站改造更新等水利设施用地项目;规划期间,安排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变电站和自来水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详见附表)八、土地45、生态环境保护(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3440.22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43.79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70.35公顷,水域面积不低于13.66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667.06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主要分布在官庄垸办事处、西湾湖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和荻湖办事处等地。 (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1、建设襄岳公路两侧绿色生态廊道,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基本农田生态屏障作用。2、对东干渠进行综合整治,对沿河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实行达标排放,防治河水污染。(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46、保护措施1、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通过对东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实现雨污分离;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防止过分抽取地下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能力。2、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在城镇主要道路和东干渠西岸增加绿化带,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严格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提升熊口管理区的整体生态环境。3、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严禁向东干渠和农田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废和生活垃圾;改厕改厨,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至2020年,熊口管理区对居民点用地和废弃工矿用地进47、行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主要针对废弃的独立工矿和按照国家规定应予以关停的砖瓦窑场。规划期间,复垦补充耕地5.45公顷。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分布在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东大垸办事处和马长湖办事处等地。(二)土地整理土地整理主要针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的活动。规划期间,熊口管理区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补充耕地43.0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东大垸办事处、八大垸办事处、荻湖办事处和西湾湖办事处等地。十、规划实施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1. 增加规划公48、众认知度。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筹安排、指导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重要基础性规划。2. 加快专项规划编制。根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确保乡镇规划落实。3. 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城镇村、农业、水利、交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1. 落实规划公示和公众监督制度。加强土地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年度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49、动态评价机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报告,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1.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审核批准。2.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禁止滥占滥用土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土地。3.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严格限制,不予通过预审。4.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规划一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50、的,并符合法定修改规划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1.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不得随意减免相关土地税费;征地补偿费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2. 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基金,对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鼓励对承包地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3. 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探索乡镇间通过有偿方式转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积极性。4. 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十一、附表附表一 熊口管理区主要规划指标表单51、位:公顷指标名称上级下达数量规划数量耕地保有量3233.003440.2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74.942885.65建设用地总规模445.78444.96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69.85369.6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9.89109.69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8637.6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3.5832.58附表二 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3424.3173.173440.2273.5115.91园地44.540.9543.790.94-0.75林地71.181.5270.351.50-0.83牧草地0.52、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670.5614.33667.0614.25-3.50农用地合计4210.5989.974221.4390.2010.84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57.641.2377.571.6619.93农村居民点289.976.20259.965.55-30.02采矿用地28.720.6132.120.693.4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376.338.04369.657.90-6.68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公路用地23.480.5022.440.48-1.04民用机场用地53、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23.480.5022.440.48-1.04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0水工建筑物50.591.0850.591.080.00小计50.591.0850.591.080.0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5.390.122.280.05-3.11特殊用地0.000.000.000.000.00盐田0.000.000.000.000.00小计5.390.122.280.05-3.11建设用地合计455.809.74444.9654、9.51-10.84其他土地水域13.660.2913.660.290.00自然保留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土地合计13.660.2913.660.290.00土地总面积4680.05100.004680.05100.00附表三 熊口管理区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熊口管理区2840.632885.65269.759.50224.747.91东大垸办事处637.60589.3012.952.0361.259.61马长湖办事处334.66330.1914.81455、.4319.285.76八大垸办事处899.95933.988.429.8254.476.05西湾湖办事处144.81171.0369.2747.8443.0529.73荻湖办事处620.91631.0251.778.3441.666.71官庄垸分场202.70230.2132.5416.055.032.48附表四 熊口管理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项目类型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19.7019.7017.63农村居民点12.5512.559.89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405.405.05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公路用地0.00056、.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水工建筑用地0.000.000.0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0.00特殊用地0.000.000.00盐田0.000.000.00总计37.6537.6532.58平均每年占地2.512.512.17附表五 熊口管理区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43.040.000.000.000.0043.04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57、用地复垦)5.450.000.000.000.005.45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0.000.000.000.000.000.00合计48.490.000.000.000.0048.49附表六 熊口管理区重点项目统计表工业项目类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2000吨食用菌项目蔬菜等农产品加工项目、棉纺厂技改项目、油脂加工项目、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棉纺节能项目、150养猪模式项目农业项目类潜江市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四湖流域土地整理项目、蔬菜基地建设、优质油菜基地建设、东大、马长1.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荻湖、管庄、西湾1.3万亩土地治理项目、迁村腾地项目、农业产业化建设项58、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优质棉花基地建设、优质生猪基地建设、优质水禽基地建设、东大、八大土地整理项目、有机水生蔬菜生产基地、机械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襄岳线景观生态农业建设、万家乐农庄、桂花村农庄等生态农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村庄环境处理项目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类110KV后湖变35KV熊农线T接工程、电力设施改造、东干渠航道疏通整治工程、东干渠河道治理工程、安全饮水项目、泵站改造更新、官庄泵站工程、八大泵站改造工程、荻湖泵站改造工程、小型水利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八大垸水厂扩网工程、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变电站和自来水管网建设、潜石高59、速、华容公路、熊揭线、熊拖线、熊运线、熊老线、通村公路、熊马线、熊司线、沱马线、老荻线、路网建设、新农村公寓建设、区直居民住宅用地附表七 熊口管理区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规划基期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4680.0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680.05农用地小60、计4210.590.000.000.000.000.000.0037.6519.7012.555.400.000.000.000.000.000.0037.6548.4910.844221.43耕地3424.310.000.000.000.000.000.0032.5817.639.895.050.000.000.000.000.000.0032.5848.4915.913440.22园地44.540.000.000.000.000.000.000.750.000.750.000.000.000.000.000.000.000.750.00-0.7543.79林地71.180.000.000.61、000.000.000.000.830.000.830.000.000.000.000.000.000.000.830.00-0.8370.35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670.560.000.000.000.000.000.003.502.061.090.350.000.000.000.000.000.003.500.00-3.50667.06建设用地小计455.8048.4948.490.000.000.000.001.040.24062、.470.340.000.000.000.000.000.0049.5338.70-10.84444.96城镇用地57.6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9.9319.9377.57农村居民点用地289.9743.0443.0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3.0413.02-30.02259.96采矿用地28.722.342.3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63、.000.000.000.000.002.345.743.4032.1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74.070.000.000.000.000.000.001.040.240.470.340.000.000.000.000.000.001.040.00-1.0473.03其他建设用地5.393.113.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11064、.00-3.112.28其他土地小计13.6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66水域13.6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66自然保留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期内增加0.0048.4948.49065、.000.000.000.0038.7019.9313.025.740.000.000.000.000.000.0087.1887.180.000.00 附表八 熊口管理区土地利用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分区代码 行政区划行政区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行政区名称行政区代码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熊口管理区4290050184680.063149.8567.301023.5421.8782.6166、1.77273.875.8533.730.721.840.0413.660.2974.791.6026.170.56东大垸办事处4290050180011324.65637.9548.16466.1735.1982.236.2191.316.8917.441.320.490.047.290.558.120.6113.661.03马长湖办事处429005018002462.52367.1979.3962.3813.490.000.0023.735.130.000.000.000.002.720.590.270.066.241.35八大垸办事处4290050180031260.381001.77767、9.48172.7813.710.380.0369.935.551.580.130.630.051.380.1111.910.950.000.00西湾湖办事处429005018004342.56186.8654.5571.0520.740.000.0021.826.375.941.740.510.152.270.6647.8413.966.281.83荻湖办事处429005018005868.75698.6480.42103.5011.910.000.0052.876.098.761.010.210.020.000.004.780.550.000.00官庄垸分场429005018006421.19257.4461.12147.6635.060.000.0014.213.370.000.000.000.000.000.001.870.44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