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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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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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本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 一 二 年四月41目 录一、前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原则2(四)规划依据2(五)规划范围4(六)规划期限4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5(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5(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5(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7三、主要规划目标9(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91、战略定位9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9(二)主要规划目标9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11(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3五、土地利用分区16(一)分区原则16(二)建设用2、地管制分区16(三)土地利用分区18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5(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5(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5(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6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27(一)城镇建设用地27(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7(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四)基础设施用地28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29(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29(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29(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29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1(一)土地复垦31(二)土地整理31十、规划实施措施33(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33(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33(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3、33(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34十一、附表36一、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运粮湖管理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运粮湖管理区的实际,运粮湖管理区组织编制了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一)规划目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优化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运粮湖管理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二)规划任务本轮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1、根据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4、发展需要,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2、根据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并对有关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3、确定和配置规划期内全区的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规模和布局。4、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5、制定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三)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立足于落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5、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6、法实施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鄂土7、资发200926号);1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54号);12、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潜江统计年鉴2009;14、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5、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6、其他相关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五)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运粮湖管理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4984.58公顷。(六)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的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8、运粮湖管理区位于潜江市西部边缘,地处江汉平原,东与浩口镇接壤,南与张金镇毗邻,西隔四湖中干渠与荆州市岑河镇、省畜牧良种场相望,北靠荆州市丫角镇。管理区区直东距潜江市区48公里,北距318国道7公里,距汉宜高速公路6公里,西距荆州市城区41公里,南距荆州市江陵县三湖管理区祁铺镇8公里。管理区下辖四个办事处和一个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09年总人口14116人,其中,城镇人口4592人,农村人口9524人。2009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500万元,完成固定投资75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050万元。(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9年,运粮湖管理区土地总面积 4984.58公顷。其中,农用地4552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1.34%;建设用地398.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其他土地3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7%。1、农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共4552.99公顷。耕地335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21%;其中,水田2625.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8%;水浇地56.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旱地667.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0%。园地6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林地15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其他农用地98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0%。其中,设施农用地9.32公顷10、,占土地总面积的0.18%;农村道路29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7%;坑塘水面33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6%;农田水利用地34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2、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共398.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8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2%;其中,城镇用地 6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农村居民点用地204.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0%;采矿用地 2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1%。交通水利用地 103.9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9%;其中,公路用地1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26%;水工建筑用地9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其他建设用地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8%。3、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共33.27公顷。水域3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4%。自然保留地1.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2%。(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1、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较少2009年,全区土地利用率达99.33%,高于全市90.97%的土地利用率水平。其他土地主要是河流水面,占其他土地的96.39%。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主要为荒草地,面积为1.20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2%,土地后备资源较少。(2)土地12、利用类型以耕地和养殖水面为主运粮湖管理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地面积较大,占土地总面积的67.21%。近年来大力引进高产农田整治项目,已完成国家投资项目一个,省级投资项目两个,共投入资金6400多万元,对辖区内的农用地进行集中整治,新修和维护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提升了耕地的种植层面,使得这类耕地实现了水旱轮作,养殖水面也逐步实现种养结合的功能。2、土地利用问题(1)农用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相对突出随着运粮湖管理区社会福利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逐年增加,人地矛盾相对突出。(2)建设用地需求渐增,补充耕地压力较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渐增,建设占用耕地较多,但是运粮湖管13、理区其他土地主要为水域,仅有少量自然保留地且面积较小,耕地后备资源较少,占补平衡压力较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主要规划目标(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战略定位运粮湖管理区立足于区位优势,注重发挥农业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形成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引进资本和技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和农副产品原料密集型的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伟兴纺织、华强制衣等骨干企业。发展休闲农业与观光农业,培育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27146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0969元,城镇化率达50%,森林覆盖率达20%,全区14、总人口14416人,其中,城镇人口3604人,农村人口10812人。(二)主要规划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142.01公顷。2、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704.26 公顷。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规划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3.10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410.9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预期为297.5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94.7915、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期为200.76公顷。4、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土地复垦、村庄整治力度,落实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8.01公顷以内,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11.07公顷。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平原风光。规划至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09年,全区农用地455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34%。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16、复垦整理新增农用地11.07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农用地22.86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预期为4541.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0%,比2009年下降0.24%。2009年,全区建设用地398.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22.9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整理等减少建设用地11.11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41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比2009年上升0.24%。2009年,全区其他土地3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7%。规划期间。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33.27公顷,土地面积保持不变。1、农用地结构17、调整(1)耕地2009年,全区耕地面积为3350.06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土地复垦整理新增耕地11.07公顷,因建设占用等减少耕地17.01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3344.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09%,比2009年下降0.12%。(2)园地2009年,全区园地面积为64.33公顷。规划至2020年末,园地面积预期为64.37公顷,面积基本保持不变。(3)林地2009年,全区林地面积为156.70公顷。因建设占用等减少林地2.72公顷。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15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9%,比2009年下降0.05%。(4)其他农用地20018、9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81.90公顷。规划期间,因农用地整理、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农用地3.1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97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64%,比2009年下降0.06%。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85.27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2.89公顷,因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复垦等减少城乡建设用地10.84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29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6%,比2009年增加0.24%。2009年,全区城镇用地面积为60.50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719、6.04公顷,期内增加15.53公顷。2009年,全区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04.24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200.76公顷,期内减少3.47公顷。2009年,全区采矿用地面积为20.53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20.53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3.95公顷。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10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减少0.04公顷。2009年,全区交通用地面积为12.77公顷。规划期间,交通用地面积保持稳定。2009年,全区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91.18公顷。规划期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基本保持稳20、定。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33.27公顷。规划期间,其他用地面积保持稳定。(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农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保持现有耕地格局总体稳定,局部适度调整,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3344.12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2)园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64.37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3)林地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生态林和防护林建设,同时综合考虑农业结构调整及建设占用等因素。规划至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落实为21、预期为153.96公顷。(4)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落实为预期为978.73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运粮湖管理区区直位于丫运线与总干渠结合处,纳入城镇范围的主要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新场办事处。规划至2020年,规划面积预期为76.04公顷。规划期间,城镇总体发展方向主要是依托丫运公路向东发展,沿五支沟向北拓展,利用区内便利的交通设施,立足本区资源优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22、和轻工产业,提升本区的发展空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落实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对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逐步撤并,对合并后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达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23、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中心村建设,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为200.76公顷。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0.53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对本管理区的交通系统进行调整。规划期内,安排熊老线、熊运线、华蓉公路和熊拖线及区内各办事处间道路改扩建等交通用地建设项目。规划至2020年,全区交通用地预期为12.7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以综合疏通河网水渠为重点,对本镇的水利系统进24、行整治。规划期间,在现有基础上重点整治东干渠等河网水渠。规划至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预期为91.14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分布零散、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场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建设用地控制为8.87公顷。五、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原则1、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2、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3、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的区域。包含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25、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土地面积317.79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38%。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区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26、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57.27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16%,主要分布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新场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规划期内,城镇和工矿建设发展布局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在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城镇工矿规模控制指标尚未用完,年度计划指标有结余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采矿和其他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对于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未突破城镇建27、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的,视为符合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建设。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4474.2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89.76%。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加大土地28、开发整理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35.2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0.71%。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29、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他非农建设活动;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稳定性。(三)土地利用分区本次规划运粮湖管理区共划定9个土地用途区。9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30、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园地、精养鱼池以及部分可调整林地。该区土地面积公顷3120.5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62.60%,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714.46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作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基本农田管制规则进行管护; 不得破坏31、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经批准,核减相等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的,可在该区内进行建设。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为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耕、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该区土地面积1262.28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5.32%32、。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该区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严格依法申报审批,按照规定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各种税费,以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用地面积;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了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33、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186.18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74%。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油田产能用地、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4、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34、设用地区是指用于城镇建设的区域。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拓展需要而预留的区域。该区土地面积78.01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7%。主要分布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新场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市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市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区内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划35、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218.08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38%。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和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农业用途。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严格审批;区内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予以处置;对农民建房要进行规划引导和控制,分期分批搞好现有村庄的整治,配套发展相应设施。鼓励和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6、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36、区土地总面积21.70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44%。主要分布在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和友爱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严格控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引导各企业合理布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布局的工业用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土地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用途,优先用于农业。7、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文化古迹37、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2.58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25%。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特定需要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区内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土地类型以林地、水面为主;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8、生态38、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对重要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生态环境。该区土地总面积32.33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65%。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禁止向区内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固废、废水、垃圾等超标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固废、垃圾等超标废弃物;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9、其它用地区其它用地区指辖区范围内39、除以上8个土地利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52.8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1.06%。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下达运粮湖管理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3142.01公顷。运粮湖管理区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实现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运粮湖管理区基本农田面积2714.46公顷,其中包含部分机动指标,该机动指标由市级规划统一调配。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基本农田调整应该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据有关法律法40、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2)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将不适宜再作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并补划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41、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零星破碎、区位较偏,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城镇村规划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集中连片、质量等别高的耕地,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以近几年实施的各级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区新增耕地为重点,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和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有显著提高,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714.46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2、签订基42、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管理、变化情况等进行系统管理。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一)城镇建设用地1、城镇用地规模2009年,运粮湖管理区城镇用地60.50公顷,规划期间,全管理区城镇用地增加15.53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76.04公顷。2、城镇控制边界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43、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规定,为增强城镇用地布局弹性,在城镇规模边界外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作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45.55公顷。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城镇建设项目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建设,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1、规划原则(1)农村居民点建设和旧村改造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44、划实施。中心村建设要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2)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中心村建设做到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相分离。2、村镇用地安排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在规划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村改建为主,共安排新农村建设新增用地指标4.03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预期为200.76公顷。(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保持稳定。规划至2020年,全区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20.53公顷。(四)基础设施用地为了完善全区的基础设施,规划期间45、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区道路便捷畅通;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求,对现有交通水利设施进行改扩建。规划期间,安排改造熊运线、拓宽丫运公路、新建新干渠节制闸、新建运粮河排涝泵站、新建总干渠运粮湖大桥等交通水利项目。规划期间,安排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加油加汽站等单独选址项目3公顷。规划期间,安排污水处理厂、垃圾分类回收和中转站、变电站等。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3344.12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64.37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153.98公46、顷,水域面积不低于32.0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978.73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 (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1、建设总干渠东侧、三运河两侧绿色生态廊道,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基本农田生态屏障作用。2、对总干渠、三运河进行综合整治,对沿河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实行达标排放,防治河水污染。(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通过对总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实现雨污分离;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防止过分抽取地下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能力。2、保47、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在城镇主要道路,总干渠东岸和三运河两侧增加绿化带,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严格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提升运粮湖管理区的整体生态环境。3、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严禁向总干渠、三运河和农田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废和生活垃圾;改厕改厨,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至2020年,运粮湖管理区对农用地、居民点用地和废弃工矿用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主要针对废弃的独立工矿和按照国家规定应予以关停的砖瓦窑场。规划期间,复垦补充耕地0.23公顷。土地48、复垦项目主要分布在魏岭办事处和新场办事处等地。(二)土地整理1.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的活动。规划期间,运粮湖管理区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补充耕地10.8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魏岭办事处、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2.农用地整理农地整理主要是对田、水、路、林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规划期间,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通过农地整理补充耕地10.84公顷。农用地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南湖办事处、魏岭办事处、49、新场办事处、友爱办事处等地。综上所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1.07公顷。十、规划实施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1、增加规划公众认知度。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筹安排、指导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重要基础性规划。2、加快专项规划编制。根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确保乡镇规划落实。3、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城镇村、农业、水利、交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1、落实规划公示和公50、众监督制度。加强土地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年度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报告,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1、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审核批准。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禁止滥占滥用土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土地。3、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51、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严格限制,不予通过预审。4、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规划一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并符合法定修改规划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1、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不得随意减免相关土地税费;征地补偿费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2、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基金,对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鼓励对承包地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3、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探索乡镇间通过有偿方式转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增加城镇、农村实施5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积极性。4、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给予奖励或补助。十一、附表附表一 运粮湖管理区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上级下达指标规划目标年的数据耕地保有量3142.013344.1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04.262714.46建设用地总规模410.93410.10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97.53297.3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94.7994.59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1022.86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8.0117.01附表二 运粮湖管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基53、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3350.0667.213344.1267.09-5.94园地64.331.2964.371.290.04林地156.703.14153.983.09-2.72牧草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981.9019.70978.7319.64-3.16农用地合计4552.9991.344541.2091.10-11.79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60.501.2176.041.5315.53农村居民点204.244.10200.764.03-3.47采矿用地20.530.4120.530.410.00其他独54、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285.275.72297.335.9612.06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公路用地12.770.2612.770.260.00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12.770.2612.770.260.00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0水工建筑物91.181.8391.141.83-0.04小计91.181.8391.141.83-0.04其他建设用55、地风景名胜设施9.100.188.870.18-0.23特殊用地0.000.000.000.000.00盐田0.000.000.000.000.00小计9.100.188.870.18-0.23建设用地合计398.317.99410.108.2311.79其他土地水域32.070.6432.070.640.00自然保留地1.200.021.200.020.00其他土地合计33.270.6733.270.670.00土地总面积4984.58100.004984.58100.00附表三 运粮湖管理区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56、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运粮湖管理区2592.33 2714.46 538.87 20.79 416.74 16.08 新场办事处818.24 616.20 96.35 11.78 298.39 36.47 南湖办事处368.42 569.69 210.23 57.06 8.97 2.43 魏岭办事处608.61 732.22 145.95 23.98 22.33 3.67 友爱办事处733.56 729.99 82.79 11.29 86.36 11.77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3.49 66.35 3.55 5.59 0.69 1.09 附表四 运粮湖管理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57、位:公顷建设用地项目类型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15.5315.5311.24农村居民点7.327.325.77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公路用地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水工建筑用地0.000.000.0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0.00特殊用地0.000.000.00盐田0.000.000.00总计22.8622.8617.01平均每年占地58、1.521.521.13附表五 运粮湖管理区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10.840.000.000.000.0010.84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230.000.000.000.000.23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0.000.000.000.000.000.00合计11.070.000.000.000.0011.07附表六 运粮湖管理区重点项目库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工业项目类3万锭纺织精加工、6000吨油脂加工、800吨食品精加工、服装品牌建设年产服装200万件、59、年产1000吨铸造生产线机械配送制造、年产服装200万件服装品牌建设、芙蓉纺织、年产精米10000吨粮食精加工、蔬菜交易市场、油脂加工6000吨、潜江生生油脂有限公司、潜江金谷米业有限公司、运粮湖织布厂、运粮湖纺织厂、运粮湖蛋品加工厂、运粮湖食品加工厂、运粮湖机械修配厂农业项目类5000吨生物生态鱼肥饲料、粮食增产示范区建设、棉花工厂化育苗与无土机械化移栽、运粮湖农场肉鸭养殖加工、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潜江市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2000m2计生服务综合楼、科技服务网络与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潜江市人民法院运粮湖基层法庭建设项目、运粮湖管理区综合文化站、村卫生室、劳动力转移培60、训基地、魏岭小学危房改造、文化站建设、兴建390平方米中学多功能教室、友爱小学危房改造、运粮湖幼儿园、运粮湖敬老院、中心小学北教学楼、公墓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类1200户,9.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35KV张金运粮湖线路工程,35kV运粮湖变电站增容工程、35kV运粮湖三湖变输电线路工程、导线采用LGJ-150、电力设施改造、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加油加汽站等单独选址项目、总干渠运粮湖大桥新建、熊运线二级公路改造运粮湖段、丫张线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浩张线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总干渠运粮湖大桥新建工程、运粮湖变电站、运粮河排涝泵站新建、运粮河疏浚加固工程、新干渠延伸及疏浚加61、固工程、新干渠节制闸、新干渠尾水闸、新干渠沿线建筑物新建配套工程、灌溉渠道疏挖工程、排涝渠道疏挖工程、渠道衬砌工程、小型支渠(沟)涵闸改建、杨林泵站、半头湖泵站、阴阳湖泵站、魏岭泵站、小型泵站技改、沉螺池、机耕桥、50公里通组公路、水厂扩建、供排水网供水管网1500m,排水8000m、垃圾处理场20亩、日处理6000t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管网16000m附表七 运粮湖管理区土地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规划基期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62、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4984.5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984.58农用地小计4552.990.000.000.000.000.000.0022.8615.537.320.000.000.000.000.000.000.0022.8611.07-11.794541.20耕地3350.060.000.000.000.000.000.0017.0111.245.770.000.000.000.000.000.000.0017.0111.07-5.9433463、4.12园地64.3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64.37林地156.700.000.000.000.000.000.002.722.350.370.000.000.000.000.000.000.002.720.00-2.72153.98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981.900.000.000.000.000.064、00.003.161.951.220.000.000.000.000.000.000.003.160.00-3.16978.73建设用地小计398.3111.0711.070.000.000.000.000.040.000.040.000.000.000.000.000.000.0011.1122.9011.79410.10城镇用地60.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5315.5376.04农村居民点用地204.2410.8410.840.000.000.000.000.000.6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847.36-3.47200.76采矿用地20.5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5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103.940.000.000.000.000.000.000.040.000.040.000.000.000.0066、0.000.000.000.040.00-0.04103.90其他建设用地9.100.230.2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30.00-0.238.87其他土地小计33.2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3.27水域32.0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2.67、07自然保留地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20期内增加0.0011.0711.070.000.000.000.0022.9015.537.360.000.000.000.000.000.000.0033.9733.970.000.00附表八 运粮湖管理区土地用途分区表单位:公顷 分区代码 行政区划行政区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行政区名称行政区代码面积比例(%)面68、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运粮湖管理区4290050164984.583120.5662.601262.2825.3278.011.57218.084.3821.700.4412.580.2532.330.65186.183.7452.861.06新场办事处4290050160011677.74718.7142.84712.9442.4973.954.4189.435.3316.330.974.850.299.530.5727.171.6224.831.48南湖办事处429005016002924.54655.69、2370.87194.9221.080.000.0033.133.580.000.000.520.0618.361.995.840.6316.531.79魏岭办事处4290050160031077.72837.2677.69115.0110.670.000.0043.134.000.930.092.740.250.000.0077.837.220.810.08友爱办事处4290050160041154.92832.6472.09206.4017.870.000.0035.043.034.440.384.180.360.000.0068.615.943.620.3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29005016005149.6676.7251.2633.0022.054.072.7217.3511.590.000.000.290.194.432.966.734.507.0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