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4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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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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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 一 二 年 四 月39目 录一、前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原则2(四)规划依据2(五)规划范围3(六)规划期限3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4(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4(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4(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5三、主要规划目标7(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7(二)主要规划目标7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1五、土地利用分区14(一)分区原则14(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4(三)土地利用分区16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2(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2(二)严格保护2、基本农田22(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3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24(一)城镇建设用地24(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4(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5(四)基础设施用地25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26(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26(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26(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26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8十、规划实施措施29(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29(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29(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29(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30十一、附表:31一、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3、,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周矶管理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周矶管理区的实际,周矶管理区组织编制了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一)规划目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优化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周矶管理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二)规划任务本轮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1、根据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2、根据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并对有关控制指标进行分解4、落实。3、确定和配置规划期内全区的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规模和布局。4、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5、制定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三)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立足于落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3、统筹城乡用地,促5、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6、国6、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26号);1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54号);12、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7、006-2020年);13、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4、潜江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6、其他相关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五)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周矶管理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732.12公顷。(六)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的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周矶管理区位于潜江市中北部,东起周矶办事处,南抵广空95028农副业生产基地,西接广华办事处,北与王场镇相邻。管理区区直距潜江市区18公里。境内以广泽大8、道和安远大道为纽带,形成北通汉水,南接沪蓉高速公路、318国道,西连襄(樊)岳(阳)公路的水陆交通体系。管理区所辖3个办事处,27个生产队,1个居委会、16家工商企业、15个场直单位。全区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丰富,主产品有粮棉油、鱼果蔬,已形成精品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农业,曾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业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尝香思公司,有生产国内独创的智能灌浆设备的信毅石油公司等,已发展成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和新型建材三大特色产业基地。2009年总人口11935人。2009年,全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0414万元,比上年增长16%,完成固定投资1000万元。(二9、)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9年,周矶管理区土地总面积1732.12公顷,其中,农用地137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18%;建设用地35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23%;其他土地1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9 %。1、农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共1371.50公顷。耕地面积104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43%。园地面积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林地面积2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其他农用地面积297.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7%。2、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350.44公顷。10、其中,城乡建设用面积308.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9%。其中,城镇用地面积12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0%;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采矿用地面积4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7.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其中,水利设施用地1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交通用地2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其他建设用地5.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3、其他土地全部为水域1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9%。(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1、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程度高11、,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周矶管理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近年来大力发展农副产业,土地利用率高。但是管理区可供开发利用的其他土地均为河流水面,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2)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周矶管理区区位条件优越,对外交通便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无污染的城市型工业。2、土地利用问题 (1) 建设用地逐年增加,人地矛盾日益尖锐随着管理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带动建设用地数量激增,造成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而管理区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用地需求与农业生产用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两难矛盾。(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12、有待提高管理区城镇建设用地在每年加快递增,但是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闲置土地、废弃工矿用地较多,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三、主要规划目标(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战略定位周矶管理区作为城市新区核心区,是潜江市的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区两带三极”总体战略部署,在318复线和广泽大道两侧布置高新科研园区和低污染的城市产业区。同时,在现有商业、交通运输业的基础上,重点引进高新技术项目。通过产业规模的扩大、产业的升级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能力,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8500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3、1.65万元;全区总人口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000人,农村人口7000人;城镇化率达55%;森林覆盖率达20%。(二)主要规划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50.15公顷。2、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58公顷。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益。规划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10.20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659.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预期为60814、.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468.14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期为140.07公顷以内。4、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村庄整治力度,落实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50.97公顷,通过农用地整理和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1.76公顷。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搞好沟、路、渠绿色长廊建设,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力争将周矶管理区建成平面绿化、立面亮化、整体美化的管理区。规划至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09年,农用地1371.50公顷,15、占土地总面积的79.18 %。规划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农用地1.76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农用地304.98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预期为106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7 %,比2009年下降17.51%。2009年,建设用地35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23%。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12.04公顷,通过土地整理等减少建设用地3.87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65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02%,比2009年上升17.79%。2009年,其他土地1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9%。规划期间,开发其他土地4.95公顷。规划至16、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比2009年下降0.29 %。1、农用地结构调整(1)耕地2009年,耕地面积为1046.75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1.76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耕地249.9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预期为79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10%,比2009年下降14.33%。(2)园地2009年,园地面积为2.21公顷。规划至2020年末,园地面积预期为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比2009年下降0.05%。(3)林地2009年,林地面积为25.12公顷。规划期间,因建设占用等减少林地2.11公顷17、。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预期为2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比2009年下降0.12%。(4)其他农用地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97.42公顷。规划期间,因农用地整理、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农用地51.94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24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7%,比2009年下降3.00%。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08.08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303.22公顷,因农村居民点整理等减少城乡建设用地3.29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乡18、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60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10%,比2009年上升17.31%。2009年,城镇用地面积为126.49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422.85公顷,期内增加296.35公顷。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37.75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140.07公顷,期内增加2.32公顷。2009年,采矿用地面积为43.84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45.10公顷,期内增加1.26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7.21公顷。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4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比2009年上升0.47%。其中19、,2009年,交通用地面积22.87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31.68公顷,期内增加8.81公顷。2009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4.34公顷。规划至2020年,预期为13.76公顷,期内减少0.58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16公顷。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保持稳定。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0.18公顷。规划期间,因建设占用减少其他土地4.95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比2009年下降0.29%。(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农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保持现有耕地格局总体稳定,局部20、适度调整,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798.54公顷,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2)园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1.24公顷,主要分布在各农村居民点附近。(3)林地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生态林和防护林建设。同时综合考虑农业结构调整及建设占用等因素。规划至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预期为23.01公顷。(4)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水产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落实为245.48公顷,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城乡建21、设用地城镇用地周矶管理区城区位于管理区西北部,纳入城镇范围的主要是前进办事处。规划至2020年,规划面积预期为422.85公顷。规划期间,城镇总体发展方向主要在保障新城区用地的基础上,沿318国道复线和广泽大道两侧发展,立足本区资源优势,利用区内便利的交通设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轻工产业。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落实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对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逐步撤并22、,对合并后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达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规划期内积极推进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建设。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为140.07公顷。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45.10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对本管理区23、的交通系统进行调整。规划期内,安排广泽一级公路扩建工程、王周线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周普线、周东线改造工程和新建新城区一级客运站、道路运输信息中心等交通用地建设项目。规划至2020年,全区交通用地预期为31.6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水利设施用地有部分用地转为城镇用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水利设施用预期为13.76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镇内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为特殊用地,而且用地分布零散、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建设用地预期为5.16公顷。五、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原则1、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2、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24、;3、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的区域。包含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土地面积603.79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4.86%。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区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25、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793.36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45.80%,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规划期内,城镇和工矿建设发展布局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在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26、设用地;在城镇工矿规模控制指标尚未用完,年度计划指标有结余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采矿和其他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对于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的,视为符合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建设。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面积329.74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19.04%。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27、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5.23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0.30%。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28、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他非农建设活动;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稳定性。(三)土地利用分区本次规划广华办事处共划定9个土地用途区。9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29、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园地、精养鱼池以及部分可调整林地。该区土地面积68.49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94%。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作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30、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基本农田管制规则进行管护;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经批准,核减相等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的,可在该区内进行建设。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为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耕、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该区31、土地面积977.45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56.25%。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城镇村建设用地周边。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该区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严格依法申报审批,按照规定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各种税费,以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用地面积;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32、指为了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约24.98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1.44%。主要分布在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和水产公司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油田产能用地、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除外)。4、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城镇建设的区域。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拓展需要而预留的区域。该区土地面积404.87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3.30%。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市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市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区内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34、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149.95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63%。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农业用途。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严格审批;区内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予以处置;对农民建房要进行规划引导和控制,分期分批搞好现有村庄的整治,配套发展相应设施。鼓励和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6、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435、9.17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83%。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严格控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引导各企业合理布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布局的工业用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土地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用途,优先用于农业。7、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36、价值的土地,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5.69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33%。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特定需要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区内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土地类型以林地、水面为主;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8、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37、区是指对重要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生态环境。该区土地总面积7.43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43%。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禁止向区内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固废、废水、垃圾等超标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固废、垃圾等超标废弃物;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9、其它用地区其它用地区指辖区范围内除以上8个土地利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该38、区土地面积49.51公顷,占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87%。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下达的周矶管理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少于750.15公顷。周矶管理区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实现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周矶管理区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59.99公顷,其中包含部分机动指标,该机动指标由市级规划统一调配。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基本农田调整应该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39、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2)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将不适宜再作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并补划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零星破碎、区位较偏40、,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城镇村规划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集中连片、质量等别高的耕地,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以近几年实施的各级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区新增耕地为重点,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和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有显著提高,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规划至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9.99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41、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管理、变化情况等进行系统管理。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一)城镇建设用地1、城镇用地规模2009年,周矶管理区城镇用地126.4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城镇用地296.35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422.85公顷。2、城镇控制边界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规定,为增强城镇用地布局弹性,在城镇规42、模边界外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作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42.12公顷。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项目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建设,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1、规划原则(1)农村居民点建设和旧村改造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实施。中心村建设要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43、土地利用率。(2)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中心村建设做到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相分离。2、村镇用地安排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在规划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村改建为主,共安排新农村建设新增用地指标5.39公顷。同时,整理农村居民点3.0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预期为140.07公顷。规划期内着重做好以下办事处建设:(1)前进办事处 依托便利的交通优势,发展轻工产业。(2)河东办事处和戴湖办事处 以现代农业生产为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44、地规划期间,周矶管理区安排新增采矿用地1.48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采矿用地面积预期为45.10公顷。(四)基础设施用地为了完善全区的基础设施,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区道路便捷畅通;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求,对现有交通设施水利进行改扩建。规划期间,安排广泽公路扩建工程,王周线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周普线、周东线改造工程,新建新城区一级客运站和道路运输信息中心等交通用地。规划期间,安排110KV新城区35KV王场输变线路工程、110KV新城区输变电工程、潜江食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矶管理区建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设施改造和营运45、车辆液化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用地。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798.54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1.24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23.01公顷,水域面积不低于5.2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245.48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 (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1、建设广泽路、318国道两测绿色生态廊道,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基本农田生态屏障作用。2、对区内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对沿河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实行达标排放,防治河水污46、染。(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通过对区内河流综合治理,实现雨污分离;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防止过分抽取地下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能力。2、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在城镇主要道路两边增加绿化带,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严格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提升周矶管理区的整体生态环境。3、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严禁向区内河流、沟渠和农田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废和生活垃圾;改厕改厨,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至2020年,周矶管理区对47、农用地和居民点用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的活动。规划期间,周矶管理区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1.7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河东办事处、戴湖办事处和前进办事处等地。十、规划实施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1. 增加规划公众认知度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筹安排、指导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重要基础性规划。2. 加快专项规划编制根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确保乡镇规划落实。3. 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城镇村、农业、48、水利、交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1. 落实规划公示和公众监督制度加强土地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年度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报告,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1.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审核批准。249、.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禁止滥占滥用土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土地。3.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严格限制,不予通过预审。4.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规划一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并符合法定修改规划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1.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不得随意减免相关土地税费;征地补偿费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2. 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基金,对农户和5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鼓励对承包地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3. 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探索乡镇间通过有偿方式转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积极性。4. 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十一、附表:附表一 周矶管理区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上级下达数量规划数量耕地保有量750.15798.5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0059.99建设用地总规模659.73658.6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08.21608.01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68.14467.9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10.20309.93新增建设占用耕51、地规模250.97249.97附表二 周矶管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1046.7560.43798.5446.10-248.21园地2.210.131.240.07-0.96林地25.121.4523.011.33-2.11牧草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297.4217.17245.4814.17-51.94农用地合计1371.5079.181068.2861.67-303.2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26.497.30422.8524.41296.35农村居民点137.757.52、95140.078.092.32采矿用地43.842.5345.102.601.2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308.0817.79608.0135.10299.93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公路用地22.871.3231.681.838.81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22.871.3231.681.838.81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0水工建筑物14.3453、0.8313.760.79-0.58小计14.340.8313.760.79-0.58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5.160.305.160.300.00特殊用地0.000.000.000.000.00盐田0.000.000.000.000.00小计5.160.305.160.300.00建设用地合计350.4420.23658.6138.02308.17其他土地水域10.180.595.230.30-4.95自然保留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土地合计10.180.595.230.30-4.95土地总面积1732.12100.001732.12100.00附表三 周矶管理区基本54、农田分析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周矶管理区946.4659.994.360.46890.8294.12河东办事处316.3121.040.020.01295.2993.35戴湖办事处296.3826.553.181.07273.0292.12前进办事处333.7712.411.160.35322.5296.63附表四 周矶管理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建设用地项目类型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295.21290.27239.02农村居民点5.395.393.51采矿55、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481.481.46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公路用地7.847.845.98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水工建筑用地0.000.000.0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0.00特殊用地0.000.000.00盐田0.000.000.00总计309.93304.98249.97平均每年占地20.6620.3316.66 附表五 周矶管理区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56、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1.760.000.000.000.001.76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0.000.000.000.000.00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0.000.000.000.000.000.00合计1.760.000.000.000.001.76 附表六 周矶管理区重点项目表项目名称工业项目类恒基腾达商品混凝土公司扩规、湖北潜江鑫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红薯精淀粉生产线项目、湖北省尝香思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尝香思万吨香辣牛肉酱扩规、湖北省鑫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淀粉深加工项目、机械制造物流配送中心、江江油田信毅石油设备公57、司综合楼建设、绿海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食品色素加工项目、潜江市地理信息大楼、规划展示馆、潜江市永合塑胶公司综合楼建设、鑫成实业公司棉纺织加工项目、周农彩瓦厂搬迁工程、淡水鱼深加工项目、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项目、淀粉深加工项目、服装加工项目、海外企业扩规项目、机械加工制造项目、商贸城项目开发项目、食品包装项目、速冻食品加工项目、五星级酒店开发项目、新型内外墙体材料、休闲食品加工项目、饮料加工项目农业项目类“四季逗”西瓜品牌建设项目、民族村特色养殖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潜江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潜江市中心集贸市场改扩建工程、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园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潜江市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公共管理与公共58、服务类绿源水乡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潜江市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人才培训基地、武汉周农园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皮防院新建业务综合楼、潜江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规划、卫生局服务综合楼、新区分院 新建业务综合楼、休闲、娱乐项目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类318国道一级公路扩建工程、广泽一级公路扩建工程、王周线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周普线升级改造工程、周矶至熊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周东线改造工程和新建新城区一级客运站、道路运输信息中心、110KV新城区35KV王场变线路工程、110KV新城区输变电工程、潜江食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矶农场建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设施改造、营运车辆液化气加气站附表七 周矶59、管理区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规划基期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732.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732.12农用地小计1371.500.000.000.000.000.000.00304.98290.275.391.480.007.840.000.000.60、000.00304.981.76-303.221068.28耕地1046.750.000.000.000.000.000.00249.97239.023.511.460.005.980.000.000.000.00249.971.76-248.21798.54园地2.210.000.000.000.000.000.000.960.9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60.00-0.961.24林地25.120.000.000.000.000.000.002.112.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110.00-2.161、123.01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297.420.000.000.000.000.000.0051.9448.171.880.030.001.860.000.000.000.0051.940.00-51.94245.48建设用地小计350.441.761.760.000.000.000.002.111.140.000.000.000.970.000.000.000.003.87312.04308.17658.61城镇用地126.4906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96.35296.35422.85农村居民点用地137.751.761.760.000.000.000.001.310.570.000.000.000.750.000.000.000.003.075.392.32140.07采矿用地43.840.000.000.000.000.000.000.220.000.000.000.000.220.000.000.000.000.221.481.2645.1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6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37.210.000.000.000.000.000.000.580.5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88.828.2445.45其他建设用地5.1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16其他土地小计10.180.000.000.000.000.000.004.954.950.000.000.00064、.000.000.000.000.004.950.00-4.955.23水域10.180.000.000.000.000.000.004.954.9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950.00-4.955.23自然保留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期内增加0.001.761.760.000.000.000.00312.04296.355.391.480.008.810.000.000.000.00313.80313.865、00.000.00 附表八 周矶管理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分区代码 行政区划行政区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行政区名称行政区代码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周矶管理区4290050251737.84 68.49 3.94 977.45 56.25 404.87 23.30 149.95 8.63 49.17 2.83 5.69 0.33 7.43 0.43 24.98 1.44 49.66、81 2.87 河东办事处429005025001466.27 23.05 4.94 222.71 47.76 160.62 34.45 33.23 7.13 2.91 0.62 0.60 0.13 3.83 0.82 13.70 2.94 5.61 1.20 戴湖办事处429005025002495.10 31.25 6.31 343.62 69.40 30.84 6.23 51.97 10.50 1.06 0.21 1.21 0.24 3.59 0.73 10.38 2.10 21.18 4.28 前进办事处429005025003776.48 14.20 1.83 411.12 52.95 213.41 27.48 64.75 8.34 45.20 5.82 3.89 0.50 0.00 0.00 0.89 0.12 23.02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