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说明书(2026-2035)(征求意见稿)(14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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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阳西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 年)说明书(征求意见稿)委托单位:阳西县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I 目 录 第 1 章 总则.1 1.1 规划背景.1 1.2 指导思想.2 1.3 规划目的.2 1.4 规划依据.3 1.4.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3 1.4.2 地方有关法规规章.3 1.4.3 相关标准、规范.4 1.4.4 相关规划及其他相关文件.4 1.5 规划范围.5 1.6 规划年限.5 1.7 规划内容.5 1.8 规划指导原则.5 1.9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6 1.10 规划策略与规划2、目标.8 1.10.1 规划策略.8 1.10.2 规划总体目标.8 1.11 规划指标体系.8 1.12 相关政策、规划解读与分析.12 1.12.1 相关政策.12 1.12.2 相关规划.34 第 2 章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44 2.1 城市概况.44 2.1.1 地理位置.44 2.1.2 地质地貌.44 2.1.3 气候特征.44 2.1.4 水文条件.44 2.1.5 人口规模.45 II 2.1.6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45 2.2 建筑垃圾的定义、分类及特征.45 2.2.1 建筑垃圾定义.45 2.2.2 建筑垃圾的特征.46 2.2.3 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47 2.3 建3、筑垃圾处理方式概述.47 2.3.1 综合利用.47 2.3.2 消纳.48 2.4 国外建筑垃圾治理经验.48 2.4.1 德国:再生利用率高,强制循环管理.48 2.4.2 日本:精细分类回收,法治化管理严.49 2.4.3 美国:市场化运作强,填埋管控严格.53 2.4.4 新加坡:填海造地优先,强制回收制度.54 2.5 国内建筑垃圾治理经验.56 2.5.1 广州市:科技赋能智慧监管体系.56 2.5.2 深圳市:全链条智慧监管试点.59 2.5.3 许昌市:政企协同技术产业化.63 2.5.4 长沙市:联席会议统筹特许经营.66 2.5.5 佛山市:广佛联动+智能监管平台.68 24、.6 经验借鉴.70 2.7 现状建筑垃圾排放及处理情况.71 2.7.1 收运现状.71 2.7.2 处理现状.72 2.7.3 管理现状.72 2.8 存在问题分析.73 第 3 章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75 3.1 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原则.75 3.2 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方法.76 3.2.1 规范预测法.76 III 3.2.2 灰色模型(GM(1,1)预测.77 3.2.3 人均指标法.77 3.2.4 本规划预测方法选择.78 3.3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79 3.3.1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80 3.3.2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83 3.3.3 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85 3.3.5、4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85 3.3.5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86 第 4 章 建筑垃圾收运规划.87 4.1 源头减量.87 4.1.1 源头减量规划.87 4.1.2 源头减量要求.88 4.1.3 源头减量措施.89 4.1.4 源头减量效果评估.89 4.2 收运体系规划.90 4.2.1 分类收集.90 4.2.2 收运模式.90 4.2.3 收运方案.92 4.3 收运设施.93 4.3.1 装修垃圾收集点.93 4.3.2 装修垃圾收运.94 4.3.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95 4.4 收运作业要求.97 4.5 收运车辆.98 第 5 章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6、划.99 5.1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分析.99 5.2 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式.99 5.2.1 消纳处置.100 IV5.2.2 综合利用.100 5.2.3 资源化利用工艺路线.101 5.2.4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规划.104 5.3 需求及缺口.105 5.4 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106 5.4.1 选址原则.106 5.4.2 用地需求.107 5.4.3 服务半径.108 5.4.4 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108 5.5 消纳场设施规划.112 第 6 章 环境污染防治与安全卫生防护.114 6.1“双碳”分析.114 6.2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115 6.2.1 工程渣土污7、染防控措施.115 6.2.2 工程泥浆污染防控措施.116 6.2.3 工程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17 6.2.4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17 6.3 环境保护规划.118 6.3.1 环境保护原则.118 6.3.2 环境保护要求.118 6.3.3 环境保护措施.119 6.4 安全风险评估.120 6.4.1 风险评估主要工作.120 6.4.2 风险评估流程及控制措施.121 6.5 安全生产预防.129 第 7 章 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划.130 7.1 管理要求.130 7.1.1 源头管理要求.130 7.1.2 收运管理要求.131 V 7.1.3 处理处置管理要求.8、132 7.1.4 管理要求实施措施.133 7.2 部门分工.133 7.3 信息化平台建设.134 7.3.1 建设目标.134 7.3.2 建设内容.135 7.4 应急系统建设.138 7.4.1 应急响应程序.138 7.4.2 保障措施.138 7.5 要素保障.139 7.5.1 组织保障.139 7.5.2 政策保障.139 7.5.3 监督保障.140 第 8 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1 8.1 保障措施.141 8.1.1 强化执法和过程管理.141 8.1.2 完善技术标准与评估体系建设.141 8.1.3 落实政策扶持.142 8.1.4 落实资金保障.142 8.19、.5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142 8.1.6 加大宣传力度.142 8.2 配套政策.143 8.3 可达性分析.143 1 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 1.1 规划背景 近年来,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深入推进资源化利用,国家、广东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宏观政策指导。2018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工作方案提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10、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2020 年 9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其将建筑垃圾单独作为固体废物的一大类进行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全过程管理制度、回收利用体系,并对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处置设施和场所建设、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等作出了新的规定。2021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11、(粤办函202124 号),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广东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工作方案还提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条件的地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2023 年 12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粤建城2023223 号),主要目标提出:2025 2 年,全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12、综合利用体系,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70%,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60%;推动源头减量,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不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2024 年 9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明确了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选址及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安全卫生防护等要求,提出了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和规划保障措施。随着阳西县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为13、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落实国家、广东省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阳西县建筑垃圾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阳西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阳西县市容环卫管理中心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角度出发,组织编制阳西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 年)。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资源再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14、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服务于工业立市、制造强市战略,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全县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处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1.3 规划目的 本规划目的在于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排放、贮存、运输、处理以及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展开调查,通过收集、整理上述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科学、合理地预测建筑垃圾产量与处理需求,优化建筑垃圾收运系统,规划建筑垃圾处 3 理处置方式,为集中处置设施选定合适的位置并进行布局,就建筑垃圾管理体制的调整与完善提出指导性建议,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构建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15、施与保障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及环境污染防治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1.4 规划依据 1.4.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 号)(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第 139 号令)(6)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16、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020 号)(9)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10)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1.4.2 地方有关法规规章(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修订)(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3)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 年)(4)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 年)(5)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5 年)4 1.4.3 相关标准、规范(17、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1998)(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4)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2016)(5)建筑用砂(GB 14684-2011)(6)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2011)(7)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 25176-2010)(8)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 25177-2010)(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18、95-2012)(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1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T 14-1996)1.4.4 相关规划及其他相关文件(1)“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3)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4)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5)阳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阳西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0 年)(7)关于建立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19、度的通知(8)阳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9)阳江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10)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临时收运中转场规范管理的通知(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基础数据 5 1.5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织篢镇、程村镇、塘口镇、上洋镇、溪头镇、沙扒镇、儒洞镇、新圩镇的城镇空间。1.6 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20262035 年 近期:20262030 年 远期:20312035 年 规划基准年:2025 年 1.7 规划内容 本项目规划包括如下内容:1.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2.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3.建筑垃圾收运规划 4.建筑垃圾分20、类处理设施规划 5.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与安全卫生防护 6.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划 7.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规划指导原则 1.规划协调、分步实施规划协调、分步实施 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建设与管理众多工作中的一项,同样,阳西县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只有将阳西县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的编制与上下层次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相互协调,才能保证规划的正常实施。同时,规划在解决建筑垃圾现状问题的同时,充分考虑远期发展需求,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以近期为主,用地应充分考虑远期需求,力求近远期结合,分步实施。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6 统筹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坚持适21、度超前的原则,通过区域联动、设施共享等形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做到分区规划、因地制宜,实现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3.全过程管理、长效管理全过程管理、长效管理 对于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加强源头减量、排放、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消纳的全过程管理,联合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达到长效管理目的。突出源头减量,在政策配套、管理到位的前提下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着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化产品的广泛应用。4.科学合理、务实可行科学合理、务实可行 在详细调查现状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22、,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对策措施,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保证规划既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又具有较好的现实性和可实施性。1.9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以系统理论为指导,运用系统优化分析和多种决策分析模型,在充分考虑规划系统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过程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基础资料收集分析与研究规划方案的提出及其优化调整规划成果评审及修改编定。基础资料收集:通过现场踏勘、走访、专家咨询、网上查阅、表格调查等管道和途径获取建筑垃圾现状及相关规划的信息,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分析与研究:运用统计、归纳、推理、模拟、数理模型等多种方法对调研所得的数23、据进行整理,为后续阶段规划方案的形成及优化提供支撑和指导。规划方案的提出及其优化调整:根据各个处理系统规划的内容要求,提出涉及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再利用等各环节的规划方案。此阶段穿插必要的现场踏勘与调研,确保方案能落到实处、规划的设施能够落定。规划成果评审及修改编定:规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和专家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形成最终成果。本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如下:7 规划前期工作制定规划目标和策略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与消纳平衡分析各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需求分析设施布置及场址筛选、踏勘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最终成果上报审批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建筑垃圾产生量24、预测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建筑垃圾收运现状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现状建筑垃圾处理各方诉求相关政策规划解读分析国家相关政策广东省相关政策江门市相关政策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国内外经验借鉴德国美国北京上海日本新加坡长沙佛山许昌广州深圳江门市轨道交通规划江门市三旧改造规划江门市/区总体规划其他建筑垃圾相关规划工程垃圾量预测拆除垃圾量预测装修垃圾量预测工程渣土量预测工程泥浆量预测五类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移动式资源化处理规划固定式资源化处理设施规划消纳场所规划建筑垃圾管理体制规划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规划规划成果产出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处理现状调研 图1-1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8 1.10 规划策略与规划目标 1.125、0.1 规划策略 1.源头控制,综合利用源头控制,综合利用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策略,构建“源头控制,就地利用、区域平衡、循环利用、安全消纳”的处理处置体系。2.源头分类,科学预测源头分类,科学预测 按照建筑垃圾产生源,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5 类。通过研究各类型建筑垃圾的产生规律,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并结合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相关规划的数据,分类、分区合理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3.科学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选址 根据建筑垃圾产生分布情况,结合阳西县地形地貌特点,考虑运距要求,充分解读上层规划,保障本规划与上层规划的协调统一,集中26、与分散相结合,科学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近远期结合,其中近期实施的设施,对其具体定点实行刚性控制;远期实施的设施,采用弹性控制。充分分析用地适宜性,合理选址。1.10.2 规划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262030 年):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建立运行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落实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逐步规范,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显著提高,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远期目标(20312035 年):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进一步提升。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27、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再生建材品类进一步完善,应用全面推广,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再生产业集群。1.11 规划指标体系 本次规划根据阳西县建筑垃圾治理目标,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参考其他 9 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规划,拟定规划指标。相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指标设置情况如下:1.相关政策要求相关政策要求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 号)提出: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 2030 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 2020 年下降 20%。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 2030 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300 吨/万平方米。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28、分级利用,到 2030 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5%。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 号)提出:目标到 2025 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 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提出:近期目标,到 2026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29、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远期目标,到 2030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7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2.广州市广州市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再生产品利用目标提出了要求:源头减量目标:通过采取资源化利用、工程回填、场地平整、绿化种植等方式,力争建设工程源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2025 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30、配式建筑施工建筑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再生产品利用目标: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产品应用率占同类建材的总体比例不低于 15%(改扩建项目比例不低于 30%,新建项 10 目不低于 10%)。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3 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率达到 9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 3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25%;到 2025 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率达到 10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 5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28%。3.深圳市深圳市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31、划(2020-2035)中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设定为:至 2035 年,工程渣土、干化处理后的工程泥浆的综合利用率达到 90%,拆除废弃物、施工废弃物及装修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综合利用率是指除专门填埋以外,通过综合利用设施加工利用以及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回填等方式处置的建筑废弃物数量占建筑废弃物总产生量的比重。深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实现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 85%,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 35%。4.阳江市阳江市 阳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对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32、资源化利用率等指标提出明确要求,要求 2025 年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 100%(约束性指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2025 年 65%、2035年 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2025 年 40%、2035 年 60%。4.省内其他城市省内其他城市 珠海市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的建筑垃圾指标体系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近期至 2025 年达到 60%,远期至 2035 年达到 90%以上。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3 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30%。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从 7.29%提升到 35%。33、5.省外城市省外城市 成都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攻坚方案 成 11 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等 15 个政策法规,为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支撑。截至 2022 年 6 月,成都建成 1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资源化利用率 55%。综上所述,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广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十五五”规划以及阳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要求,阳西县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指标详见下表:表34、1-1 阳西县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划指标 序号序号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2026 年年 2030 年年 2035 年年 指标性质指标性质 1 城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00 100 100 约束性 2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65 75 90 预期性 3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40 50 60 预期性 4 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80 95 95 预期性 5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00 100 100 预期性 6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吨/万 m2)300 300 预期性 7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吨/万 m2)200 200 预35、期性 8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100 100 100 预期性 注:1、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指纳入规范监管的建筑垃圾量占同期排放可造成环境影 响的建筑垃圾总量的百分比,或可造成环境影响的建筑垃圾总量扣除发生乱堆乱放、私拉乱倒、破坏生态环境和发生安全问题的建筑垃圾量后的占比。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纳入规范监管的建筑垃圾量同期排放可造成环境影响的建筑垃圾总量100%。12 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参考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2022 年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本指标指建筑垃圾通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资源化利用、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方式处置汇36、总的利用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资源化利用、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方式处置汇总的利用量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指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与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比例(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计算公式: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100%,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是指城市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通过相关加工工艺,生产骨料、建筑材料和道路材料等产品使用的建筑垃圾总量。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是指城市新建、改(扩)建工程及装饰装修活37、动产生的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原则上来源于经备案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中载明的建筑垃圾产生总量。)4、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参考关于 2021 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个别指标解释的函,本指标指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在线监控的比例。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本指标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6、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来源“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7、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来源“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8、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38、按照 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本指标指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占全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1.12 相关政策、规划解读与分析 1.12.1 相关政策 1.12.1.1 国家相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其中关于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39、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40、备案。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2)“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8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工作方案拟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工作方案中与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任务与要求摘录如下:一是一是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41、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二是二是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 14 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三是三是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42、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3)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2020 年 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 20204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020 号)。指导意见 提出工作目标:2025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43、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4)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 年 3 月,为进一步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指导意见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44、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实施专项行动,促进大宗固废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15 到 2025 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标准和统计体系逐步健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45、;产业间融合共生、区域间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集约高效的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指导意见中与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任务与要求摘录如下:(十)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十二)推进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实现源头减量。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46、固废。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实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十五)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在建筑建造行业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提高利用效率。(十八)创新大宗固废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大宗固废产生量大的行业、地区和产业园区建立“互联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依托已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交易信息服务,为产废和利废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分品种及时发布大宗固废产生单位、产生量、品质及利用情况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大宗固废综合47、利用率整体提升。(二十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行动。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 16 公共机构示范作用。鼓励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二十二)在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行业统计能力建设,明确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提高统计的及48、时性和准确性。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不断健全评价机制,加强评价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评价机构运行管理,积极推动评价结果采信,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5)“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1 年 12 月,为指导地方做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49、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 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方案中与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任务与要求摘录如下:(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城市或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50、展“十四五”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建设成效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17(五)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各地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51、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进行生态修复。(七)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提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6)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52、可的条件的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决定所列涉及建设部职能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如下,自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建设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该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规定与建筑垃圾相关的 1 项。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有消纳场的场53、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18 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7)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办标征函)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办标征函202514 号)号)为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54、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征求意见。在分类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 提出,工程渣土宜根据表层耕植土、粉土、黏土、砂土、卵(砾)石以及岩石等进行分类;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宜按金属类、非金属类分类;石棉、油漆桶、废电池、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应单独分类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利用与处置方式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路径: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经脱水干化后)可参照 CJJ/T 134 用于堆填利用,包括工程回填、堆山造景、废弃矿坑(山)修复、土地整形、生态恢复等。2、工程渣土经分类后的耕植土可用于农业用地,并应符55、合 GB 15618 的筛选值要求。3、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经脱水干化后)中的砂石、泥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中的废砖瓦、废混凝土、废砂浆、废水泥制品等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水泥制品、路基材料等建材产品。4、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出的塑料类、纸类等宜进行再生利用。5、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出的木材类等可燃杂物,宜通过焚烧、热解等方式进行处置。6、建筑垃圾经分类和利用后无法利用的残留物,应置于满足 CJJ/T 134、GB 19 16889 或 GB18599 要求的填埋场进行处置。1.12.1.2 广东省相关政策(1)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56、 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共二十三条,对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职责以及源头减量、联单管理、处理方案备案、运输、综合利用、消纳、跨区域平衡处置等内容作了规定。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源头减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57、色建筑,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源头减量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设计单位应当优化工程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本省实行建筑垃圾产生、58、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制定。处理方案备案: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2)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 2021 年 02 月,为推动广东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 号)。工作方案中与建筑59、垃圾处理处置的任务与要求摘录如下:一是一是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条件的地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二是二是组织开展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加快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收集、中转、贮存网络。三是三是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四是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试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3)广东省建筑60、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年)2023 年 12 月 18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主要目标:2023 年,建立完善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上线运行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2024 年,各地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和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建立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稳步提升,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逐步规范,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步入正轨。2025 年,全省建立61、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70%,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60%;推动源头减量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万平方米(不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力争通过三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高质量发展建设需求与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之间的矛盾,倒逼工程建设生产管理 21 模式转变,减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垃圾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4)广东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广东省6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 2024 年 6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广东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该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建筑垃圾临时储存点或转运调配场可参照本指引进行管理。指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应急管理、监督评价、信息管理十章内容,进一步规范本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5)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 年 7 月 12 日,广东省住63、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明确产品应用要求。各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牵头定期更新发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指南,明确产品应用场景,应用要求等。根据粤建城2023223 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任务,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体应用比例和相关要求。对于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城市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以及其他非承重结构工程建设),应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使用比例,二、加强各方协同推广。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64、地位的城市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各方主体在各自环节共同做好推广使用。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建筑垃圾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相关论述,并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说明中明确建筑垃圾减量措施,并预留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确保按图施工,并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场验收时,应当审查产品鉴定检验报告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 22 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其65、他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参考价格信息,视情公布。支持各地探索对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项目工程使用综合利用产品情况进行确认,作为财政资金结算依据。三、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各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牵头探索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及验收标准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市场品质需求。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研发适销对路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合理确定产品价格,建立完善66、综合利用产品售后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综合利用产品的竞争力。对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相关产品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质量检测报告。四、推动产品科技创新。各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牵头积极探索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扩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范围,提高产品附加值。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延伸产业链,鼓励使用再生骨料。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标准体系,鼓励发展烧结空心制品等产品,推动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支持广州、深圳等市建设建筑垃圾67、综合利用产品示范项目。五、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指导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将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范畴。积极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以及建设工程奖项评分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6)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筑垃圾转移的监督管理,规范全省建筑垃圾处理活动,2024 年 10月 29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该办68、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单位运行联单的监督管理。规定:2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转移活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共同推动落实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制度:(一)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转移联单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排放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单位使用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开展转移活动;(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非法倾倒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四)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部门依法定职69、责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交通安全管理;(五)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消纳、转运设施用地和规划审批,做好供地保障。(7)广东省)广东省 2025 年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年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2025 年 3 月 17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 2025 年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各地持续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以及处置核准制度,确保年度在建、新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备案率达到 100%,有建筑垃圾排放需求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核准率达到 85%;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研究确定整治路径、时间节点、整治成效等,集中发力、70、精准施策,年内完成存量治理;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对房屋市政工程、城市更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开发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原则上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或消纳。加强规划统筹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确保产生排放量和利用处置量整体保持动态平衡。以信息化手段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提升电子联单执行率;加强横向沟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域内及跨区域平衡处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应用再生产品,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促进带动作用,聚焦城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阶段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处理不及时,以及建筑垃圾设施规划建71、设缺少用地保障、处理能力有缺口等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建筑垃圾 24 专项治理工作。到 2025 年年底,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监督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常态运转,消纳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良性提升,全过程闭环管理和跨区域平衡处置规范、安全、有序。(8)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辆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2019 年 9 月 26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72、车辆管理的通知,提出:一、各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 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指引(见附件),积极推广应用全封闭智能运输车辆,推进所有渣土运输车辆改造或更新,实现全密闭化运输。2020 年底前珠三角区域整体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式运输。二、各地建筑废弃物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废弃物清运和处置核准制度,严把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严格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经营性渣土运输业务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73、车辆必须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并按照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达到全密闭要求;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吸毒史,依法取得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习惯良好,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三、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和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工作要求,出入城市建成区各类工地、码头、矿山、堆场、余泥渣土收纳场等场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要严格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严禁轮胎和车身带泥上路,严禁车厢密闭不严出现洒落。城市建成区内的全部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74、施工现场出入口要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 30 天。25 1.12.1.3 阳江市相关政策(1)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至今建筑垃圾约占城市固体废弃物总量的 30%-40%,更因欠缺更细致、更系统的建设、规划与管理,部分建筑垃圾无法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导致资源浪费,面对日趋严峻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我市适时制定出台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包75、括:总则、排放管理、运输管理、消纳处置管理、装修垃圾管理、保障和监督、附则。第一章总则明确 管理办法 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职责、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公众参与的纲领性基本内容作表述。共计 8 条,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定义、处理原则和产生者责任、机构职责、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和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要求。关于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管辖部门,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运输单位向企业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运输核准”,但其中有一种特殊情形需要注意:若运输企业住所地在阳江市外的,该企业运输车队宜选择本市停车场作为停车驻点,并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76、请办理运输核准。第二章排放管理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共计 4 条,对禁止随意排放、施工单位义务、排放单位管理台账、源头减量等四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有助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第三章运输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共计 3 条,主要规定了运输单位要携带运输单作业、在运输建筑垃圾时需遵循的细则、不载运混装的建筑垃圾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交运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双方相互监管。第四章消纳处置管理保障建筑垃圾消纳场、综合利用场所建设用地,细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求。共计 10 条,主要77、规定了 26 建筑垃圾消纳场布局和用地注意事项,消纳场经营管理单位的营运要求和安全管理,消纳场停止消纳需办理的手续。针对综合利用场所,强化综合利用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生产,保障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的建设与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路、铁路、水利等线性工程,需要利用弃土场堆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的要求,解决我市在处置建筑垃圾中常见的问题。第五章装修垃圾管理完善我市对装修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的规定。共计4 条,以装修垃圾的排放许可、投放、清运为切入点,填补装修垃圾源头管理细节,从“点”到“面”落实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细化了物业、单位、业主投放装修垃圾的注78、意事项以及设置装修垃圾临时投放点(包括场所、设备)的责任。根据“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具有承担处置装修垃圾的责任,应当规范地收集、投放以及清运至合规场所进行处置。第六章保障和监督主要规定了信息公开、媒体与群众监督、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事项等,共计 6 条。(2)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临时收运中转场)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临时收运中转场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要求,积极相应企业诉求,推动建筑垃圾行业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79、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知对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如下:已取得我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的企业可设置仓储性质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临时收运中转场(以下简称临时收运中转场)一、场所选择以及登记 企业应当根据仓储体量、覆盖一定区域内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存量及增量预测情况、运输半径、应用条件等确定临时收运中转场的选址,向临时收运中转场所在地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按 27 广东省建筑垃圾消80、纳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对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现场核实,发放阳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受纳)(临时收运中转场)。临时收运中转场的运营期限应当与企业已取得的阳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受纳)有效期一致。二、场所管理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等有关规定,临时收运中转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运营企业应当承担期满清理遗留垃圾的责任。2.当受纳达到清运的数量时,应当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取得处置核准)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地进行处理。3.临81、时收运中转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必须如实记录垃圾来源地、进出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垃圾种类、装载量以及处置去向等情况。4.做好封闭措施,避免场内工程、装修垃圾被风刮到场外,被雨淋湿产生浸出物等造成污染,有效控制扬尘、噪音、臭味、垃圾浸出物等,以防收集、存储、中转过程产生环境污染。5.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不得在临时收运中转场内设置生产机械、加工设备,为防止大型堆体坍塌、高处失稳摔倒、近距离长时间接触有害物质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临时收运中转场地内不得进行分拣、加工。7.不得受纳阳江市行82、政区域以外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8.不得受纳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以外的固体废物。9.不得在临时收运中转场内设置员工宿舍。10.不得在临时收运中转场内私设油罐,且油罐车不得进 场。(3)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28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努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指导思想 坚83、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对照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等相关制度,确保在建、新建项目备案率、核准率逐步提高,至 2025 年底备案率达到 100%、核准率达到85%。常态化对辖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进行监管,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能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84、按要求办理备案及排放核准的工程施工单位、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的单位,严厉打击违法倾倒: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推动监督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安全、有序处置。(4)关于建立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及职责 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85、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江海事局、阳江市税务局、市代建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不纳入市政府议事协调机制,不刻印章,下设 29 办公室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总体协调督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 1 名领导同志负责内86、部牵头协调,明确 1 名联络员负责对外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专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部署推进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落实治理经费保障,加强设施用地保障、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治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评价,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统87、筹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推动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环节的执法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循环经济相关政策规划,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市公安局负责建筑垃圾道路运输过程中交通安全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划分的原则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资金保障。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消纳、转运设施用地88、和规划审批,做好供地保障,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加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至林地、农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做好建筑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场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与管理,压实企业生态环境 30 保护主体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推动建设单位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推动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89、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与执法。加强码头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水陆转运接驳、水运、卸货有效监管。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推动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建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抽检力度。阳江市税务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阳江海事局负责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船舶的监督与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市代建局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现场管理,推动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5)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90、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落实核准要求(一)规范核准事项。各县(市、区)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对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利用和处置进行严格核准。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利用和处置单位需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工程排放核准证在开工前完成办理。工程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填写备案表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二)规范审批办理。各地在办理核准审批之前要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告知申请91、单位申办核准许可的必备要件。各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在接 31 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后,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方式,在本地要求的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说明。(三)规范证件模板。各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申请事项,相应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排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处置)。(四)规范证件有效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排放)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建设工期;在排放许可有效期内与之签订协议的运输单位或受纳单位证件有效期满如运输单位或受纳单位按时申请延期并经核准,则排放许可仍92、然有效;如运输单位或受纳单位未按时完成延期核准,则排放许可自动失效。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处置)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 2 年。工程建设(施工)、运输、受纳单位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 30 日内提出延期申请。(五)明确证件适用范围。各县(市、区)发放的证件在阳江市范围内均有效,如超出本市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则按照广东省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规范核准条件及流程 各县(市、区)要依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等提出的核准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包含审查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4 和附件 5)现场核实、发放证书等环节。现场核实可结合实际采93、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若行政许可审批时限较短,无法现场核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已核准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三、其他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三)及时更换现有证件资料。(6)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 32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我局制定了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指引。一、备案主体 备案主体为94、工程施工单位,其中工程项目有多个施工单位的,由总包单位作为备案主体;无总包单位的,由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分别作为备案主体。二、备案范围 凡我市在建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施工单位均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 三、备案文书(一)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二)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四、备案材料(一)工程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95、加盖公章);(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三)与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四)与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受纳)企业签订的合同;(五)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一式三份);(六)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五、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33(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六、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96、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开工前,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申请备案:(二)备案审查。受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备案材料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需要补正或更正的内容,逾期不补正或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以备案,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备案变更。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需调整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在调整内容实施前申请备案。(7)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的通知的通知 97、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垃圾转移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我局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43 号)文件要求,统一印制了阳江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图1-2 阳江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 34 1.12.2 相关规划 1.12.2.1“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 202198、 969 号)。目标到 2025 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规划关于建筑垃圾重点任务的阐述,提出要建设 50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99、策和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集成。1.12.2.2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61 号)。规划提出了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任务。要求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100、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拓宽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 35 点示范,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及运营管理。1.12.2.3 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1.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践行“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保障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多部门联动及监督考核体系,形成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101、处置和再生产品利用全流程管理体系。依法简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加快补齐能力缺口,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全面无害化,促进城乡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生态发展。2.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垃圾产量预测、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管理体系建设等内容。3.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到 2026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 7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102、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 25%。各地采取管控支付等措施,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远期目标:到 2030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7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下降。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 30%。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集群。36 1.12.2.4 广东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103、十五五”规划(初稿)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到“十五五”期末,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筑垃圾私拉乱倒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全省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全面形成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2.具体目标具体目标 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确保建筑垃圾的产生排放量和利用处置量整体保持平衡。到 2030 年底,全省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处置率达 95%以上,城市建筑104、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75%以上。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达到 95%以上,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 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达到 100%。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不高于 300 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万平方米,源头减量成效进一步显现。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 30%。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105、圾资源化产业集群。1.12.2.5 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基期为 2020 年,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阳江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规划海域范围以海域勘界成果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江城区含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海陵岛经济开 37 发试验区 和阳东区的东城镇、北惯镇、合山镇、雅韶镇、红丰镇,总面积 1232.04平方公里。4.目标愿景目标愿景 着力将阳江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的深度融湾先行区、高质106、量发展的现代化海洋城市”。到 2025 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区域协同发展形成新局面,初步形成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立起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紧密联系。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形成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深度协作关系,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美丽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沿107、海经济带的深度融湾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海洋城市。到 2050 年,将形成更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幸福,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5.城市规模城市规模 至 2035 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 305 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 115平方米。6.完善环境友好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完善环境友好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推进源头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垃圾处理场所。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建设;完善生活废弃物收运体系,完善环108、卫工人休息场所。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1.12.2.6 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1.主要目标主要目标 38 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79.21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8.57%;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012.54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2.71%。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109、面积 1521.25 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 12.97%。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PM2.5 年均浓度(实况)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控制目标。到 2035 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110、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基本建成美丽阳江。2.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48 个和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57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理。39 图1-3 阳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1.12.2.7 阳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规划内容:规划内容:1、调查阳江市建筑垃圾治理现状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2、合理预测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规模,研究建筑垃圾治理的近远期目标。3、研究建筑垃圾处置的技术路线,提出阳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策略和方案。4、研究阳江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和消纳场的规模、布局和建设要111、求。5、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建筑垃圾治理配套政策等内容。规划年限:规划年限:本规划期限为 2024 年至 203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规划近期至 2025年,远期至 2035 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40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1.12.2.8 阳西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到 2035 年,“五纵六横”交通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铁路规模达到 82 公里、公路网规模达到 2300 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 144 公里,港口货物通过能力达到 2250 万吨,阳西作为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与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功能进112、一步凸显,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便捷顺畅、服务高效、安全可靠、绿色智慧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基本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支撑阳西经济社会发展。1.12.2.9 阳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到 2023 年,阳西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河流水质维持优良,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与健康广东实践示范区要求相适应。到 2025 年,阳西县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水平明显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削减,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向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环境保护制度体113、系基本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41 2.强化工业和农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强化工业和农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工业领域源头减量,通过改进工艺、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加强环境管理等手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展工业集聚区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其中年产 5 千吨及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各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鼓励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产生源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处理的主体责任,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114、模式,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再利用与集中处置,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加大对规模化养殖企业治污设施配套及运转情况的监督。1.12.2.10 阳西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0 年)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阳西县域行政区划范围,重点为阳西县城(织篢镇)及程村镇区、儒洞镇区、塘口镇区、新墟镇区、沙扒镇区、溪头镇区和上洋镇区,总面积为 1435 平方公里。2.改造计划改造计划 近期(20212025 年)为较快实现城乡宜居、较好解决农村民生,规划优先将北湖公园南片区、西湖公园南片区、迎宾大道南单元、海仔湖南片区单元等城镇发展重点地段的“三旧”改造项目纳入近115、期实施计划。改造项目共计 114 个,用地面积 638.54 公顷,占“三旧”项目总面积的 64.43%。中期(20262028 年)规划将城东生态单元、城南单元、沙扒镇南片区单元等环境提升地段的“三旧”改造项目纳入中期实施计划。改造项目共计 16 个,用地面积 64.36 公顷,占“三旧”项目总面积的 6.49%。远期(20292030 年)规划将其他县城改造控制单元、各镇区改造控制单元内的改造地块纳入远期实施计划。改造项目共计 41 个,用地面积 288.25 公顷,占“三旧”项目总面积 42 的 29.08%。3.“三旧”改造规划用地布局“三旧”改造规划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改造 改造用116、地中居住用地 428.78 公顷,主要由各镇区零散村落整体与工业用地改造转换,按照广东省阳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和各镇区总体规划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应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阳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的规定,合理配建保障性住房。(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改造 改造用地中公共设施用地51.62公顷,主要区内的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转换,县城及各镇区改造新增公共设施主要为文化娱乐、医院等服务于本地居民的一般性配套设施。(3)工业用地改造 改造用地中工业用地 0.75 公顷。(4)村庄建设用地改造 改造村庄建设用地 165.8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分布改造为居住117、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各类用地,其中以居住用地为主。(5)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改造 改造用地中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83.31 公顷,主要由闲置地与工业用地改造转换。(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改造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16.08 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6.4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 38.43 公顷,这三类用地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符合改善城市环境、提升旅游形象的要求。此次“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以广东省阳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和各镇区总体规划为依据,对现状城市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将工业用地外迁至周边工业118、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在城区重要位置通过腾笼换鸟实现退二进三,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公服设施用地以完善城市旧中心区服务配套,实现中心城区中心服务职能的要求;增加绿地,是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对原有旧城空间肌理延续与改善。“三 43 旧”改造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职能,使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更加合理。44 第第2章章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2.1 城市概况 2.1.1 地理位置 阳西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213119221533,东经 11122421122116之间,东接江城区、阳东区,北邻阳春市,西邻电白区,南临南海,总面积 1435.18 平119、方千米。2.1.2 地质地貌 阳西县境内地层含第四系和寒武系。第四系地层是最新地层,分为全新统和晚更新统地层。全新统含海滩及砂坎沉积层、泻湖及三鱼洲沉积层、冲积层、坡积残积层。晚更新统含滨海沉积层、三角洲沉积层、冲积层。境内岩浆岩分布较为广泛,并经多次岩浆侵入和喷发活动,形成许多岩体,其中以印支期和燕山期花岗岩出露面积最大。阳西县属背山面海的丘陵地带,平原面积 17%,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东南高,中部低。最高点鹅凰嶂海拔 1337 米,位于县境西北部,与电白区、阳春市交界。地貌大体可分为沿海地带和山区地带两大部分。2.1.3 气候特征 阳西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春季阴雨潮湿,夏季炎热多120、雷雨,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少雨。台风和洪涝灾害多发于夏、秋两季。年平均气温 23,无霜期年平均 345 天。年平均日照时数 1860 小时,年均降雨量 2419.5 毫米,年均降雨日数 146 天,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2.1.4 水文条件 阳西县主要有丹江、儒洞河、塘口河、白水河、漂竹河等 5 大河流,由北往东南流入南海。45 2.1.5 人口规模 截至 2023 年末,阳西县户籍总人口 56.037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19.4342万人,乡村人口为 36.6031 万人。常住人口为 43.728 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20.379 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1、 23.349 万人。2.1.6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023 年,阳西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275.59 亿元,同比增长 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 69.85 亿元,同比增长 1.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 100.94 亿元,同比增长 13.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 104.79 亿元,同比增长 4.5%。2023 年,阳西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89 亿元,同比增长 9.5%,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 19.4 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5.39 亿元,同比增长15.6%。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82.4%。2024年,阳西县地区生产总值283.7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2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71.99 亿元,同比增长 2.0%;第二产业增加值 107.05 亿元,同比增长 0.4%;第三产业增加值 104.74 亿元,同比增长 7.2%。2.2 建筑垃圾的定义、分类及特征 2.2.1 建筑垃圾定义 2020 年,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建筑垃圾的定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中对建筑垃圾的定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123、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根据产生源,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 46 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沥青和模板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沥青、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124、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废弃物。2.2.2 建筑垃圾的特征 建筑垃圾与其他固体废物相似,具有鲜明的时间性、空间性和持久危害性。(1)时间性 任何建筑物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建筑物最终都会变成建筑垃圾。另一方面,所谓“垃圾”仅仅相对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和经济条件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除少量有毒有害成分外,所有的建筑垃圾都可能转化为有用资源。例如,废混凝土块可作为生产再生混凝土的骨料;废屋面沥青料可回收用于沥青道路的铺筑;废竹木可作为燃料回收。(2)空间性 从空125、间角度看,某一种建筑垃圾不能作为建筑材料直接利用,但可以作为生产其他建筑材料的原料而被利用。例如,废木料可用于生产黏土、木料、水泥复合材料的原料,生产出一种具有质量轻、导热系数小等优点的绝热黏土、木料、水泥混凝土材料。又如,沥青屋面废料可回收作为热拌沥青路面的材料。(3)持久危害性 建筑垃圾主要为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的混合物,如不做任何处理直接运往建筑垃圾堆场堆放,堆放场的建筑垃圾一般需要经过数十年才可趋于稳定。在此期间,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使渗沥液呈强碱性,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 47 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126、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从而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而且,即使建筑垃圾已达到稳定化程度,堆放场不再有有害气体释放,渗沥液不再污染环境,大量的无机物仍然会停留在堆放处,占用大量土地,并继续导致持久的环境问题。2.2.3 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特点,这些特性降低人们的重视,造成生态地质环境污染,损害环境卫生,恶化生活条件,阻碍城市发展,因此其影响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127、质量:垃圾露天堆放占用土地,渗沥液渗入土壤污染,重金属增加土壤污染,需耗资改造。(2)影响空气质量:堆放中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和臭味,粉尘飘散,焚烧产生致癌物。(3)污染水域:渗沥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复杂有害,饮用危险。(4)破坏市容:占用空间杂乱,影响城乡卫生,成为细菌滋生地。(5)存在安全隐患:堆放堆体易崩塌,降低泄洪能力。2.3 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概述 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综合利用和消纳两大类,其中综合利用包括直接利用和再生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等。2.3.1 综合利用 2.3.1.1 直接利用 直接利用指建筑垃圾直接或经过简单处理后用于各类工程。主要有工程渣土用于工地内或工地间的土方128、平衡,工程渣土直接用于环境治理,工程渣土直接作为林业用土,工程渣土用于堆山造景等。48 2.3.1.2 再生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再生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指通过一定的再生技术,将建筑垃圾进行再生利用后,加工成新的资源或产品。目前,建筑垃圾按照来源可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根据其产生源不同,其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也有所不同。主要资源化利用是将建筑垃圾通过资源化利用,形成再生集料(直接回用于建设工程,或用于再生制品的原料)。2.3.2 消纳 消纳指对于无法回填利用的土方、不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存在污染的土方(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等可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填埋处理。129、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时应开展选址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建筑垃圾消纳场在堆填作业期间除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外,安全等级高的消纳场还应进行稳定性监测。2.4 国外建筑垃圾治理经验 国外发达经济体很早就开始探索将建筑垃圾变为资源的途径和技术,也较早地形成完整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2.4.1 德国:再生利用率高,强制循环管理 2.4.1.1 法律法规政策 1972 年德国制定废弃物处理法,强调对废弃物进行末端治理,实现了德国废弃物管理从无序管理走向末端治理。1986 年出台的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强调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废弃物产生,实现了由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预防和控制。1996 年 130、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 首次确立了废物处置三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和再生利用,规定废弃物管理的优先顺序是防止产生(即源头削减)、循 49 环利用、最终处置。2012 年颁布新的循环经济法,更新了五层级废弃物管理结构的优先顺序,进一步推进了德国废弃物管理政策的发展。2015 年出台市政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现场分类。涉及建筑垃圾预处理的分类和要求,规定建筑垃圾的生产者与占有者必须通过持有、存储、收集、运输和委托方式,分类回收建筑垃圾。在该条例的引导下,德国目前已经出台以下政策:要重视废物产生的分类收集;对建筑垃圾尤其是石膏废料进行隔离;混合废物预处理的要求;废物分类最低技术标准规范;新增131、加了最低分类标准说明。2.4.1.2 管理措施 欧洲国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方面普遍采用以经济措施辅以严格管控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路线:一是一是税收管制型,以英国与丹麦为代表,均采用税收政策引导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英国现有的“填埋税”、丹麦对采取填埋的建筑垃圾征收处置税,对抑制各类废物填埋处置的效果明显。二是二是收费控制性。以德国、奥地利为代表。通过收费控制建筑垃圾的排放。德国对建筑垃圾排放征收费用,实行强制性的经济政策。对未处理利用的建筑垃圾征收存放费。奥地利则对建筑垃圾收取高额的排放费用,提高资源消耗的成本,引导工程建设方就地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同时,在 1978 年,德国在全球首次推行132、了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是指用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他包装上的图形标志,表明被标志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全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同时有利于资源化利用。环境标志以其独特的经济手段,通过购买行为促使企业从产品生产到销售的每个阶段都注重环境影响,引导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环保的再生产品。2.4.2 日本:精细分类回收,法治化管理严 2.4.2.1 现状 日本是一个物资极度缺乏的国家,故特别在意物资的可持续性应用。建筑垃圾在日本被称为“建筑副产物”,包括建设工程排土和建设废弃物两类,建设废 50 弃物中包括一般废弃物、产业废弃物和特别管理的产业废弃物。图2-1 日本建筑垃圾分类133、 图2-2 日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2.4.2.2 法律法规政策 因为日本地理因素的限制、物料紧缺,其天然原料价格偏高,所以,珍视可具备资源化条件的物料予以重复循环应用,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保障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1970 年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主要规定抑制废弃物产生,废弃物分类回收制度。1991 年颁布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规定研发再生利用技术,促进废 51 弃物有效利用。2000 年颁布了循环型社会推进基本法,规定循环型社会立法的基本框架,明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 3R 原则。2002 年颁布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法,针对新建、翻修和拆除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对134、建筑垃圾的定义与分类、回收再利用的流程及各主体责任的划分均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旨在确保建筑垃圾得以再资源化和有效利用,减少非法倾倒现象。2.4.2.3 管理措施 日本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收集及处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通过准入许可证制度、公共建筑绿色采购和建筑垃圾传票制度等具体措施,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涉及的各相关主体形成闭环流程,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日本将建筑垃圾的回收再资源化分为分解回收环节和再资源化环节,然后根据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法,对不同主体的要求分为事前手续、施工、处理和事后报告 4 个阶段,并对 2 个环节和 4 个阶段分别进行管理。分解回收环节再资源化环节地方政府主管135、部门订购商主承建商分解回收再资源化主承建商订购商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帮助、劝告和命令帮助、劝告和命令提交说明契约事前通报变更命令帮助、劝告和命令事前手续施工处理事后报告 图2-3 日本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流程(1)准入许可制度)准入许可制度 为有效规范建筑垃圾分类和再生建材市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资质的主承建商和拆解承建商颁发准入许可证,并有权帮助、劝告和命令相关主体 52 履行责任。这一措施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与入行准则,从源头控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准入许可证制度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掌握本地建筑施工主体信息,保障本地大型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的妥善处理,也是遏制非法倾倒的第一步。(2)公共建筑绿色采136、购)公共建筑绿色采购 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和绿色采购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地方公共部门主持的新建和翻修工程必须优先使用再生建材,并鼓励民间企业使用再生建材。更为具体的是,日本政府每年动态调整公共建筑项目中应使用再生建材的种类与比例,未按规定实施绿色采购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将受到处罚。由于公共建筑项目通常为大型工程项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贯彻绿色采购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间接带动民间工程采购再生建材,引导建材市场绿色发展。(3)建筑垃圾传票制度(即联单制度)建筑垃圾传票制度(即联单制度)为确保建筑垃圾的妥善处置,日本政府创建了建筑垃圾传票制度。该制度规定,产业废弃物排放者有义务发行、回收及核对传票,并明137、确规定排放者完成处理义务的具体流程。这种“可视化”的建筑垃圾传票由七联复写纸组成,分别由回收再资源化流程涉及的主承建商、收集运输者和处理厂持有。传票制度具体流程为:首先,当主承建商将分类后的建筑垃圾交付给收集运输者,并将相应的传票交给收集运输者,待收集运输者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理厂时将对应传票返还主承建商。其次,处理厂在收到建筑垃圾的同时,也会收到剩余的传票,在完成建筑垃圾的再资源化利用后,将一联传票返还给收集运输者。最后,待处理厂完成再资源化利用后,主承建商会收到处理厂发来的最终处理完成的传票。至此,整个可视化的建筑垃圾回收再资源化流程结束。这种传票制度使建筑垃圾在回收、运输、再资源化的各138、个环节都有迹可循,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非法倾倒现象,也便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掌握建筑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入许可证制度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与入行准则,是日本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流程的门槛;公共建筑绿色采购通过公共项目引导民间工程绿色采购,是日本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流程的推力;建筑垃圾传票制度使建筑垃圾在全生命周期内形成闭环流程,是日本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流程的保障。通过这 3 个具体措施,日本建筑垃圾全过程流程得以顺利实施。53 2.4.3 美国:市场化运作强,填埋管控严格 2.4.3.1 现状 美国每年产生城市固体废弃物约 8 亿 t,其中建筑垃圾约 3.25 亿 t,约139、占城市固体废弃物总量的 40%。经过分拣、加工,再生利用率约 70%,其余 30%的建筑垃圾填埋处理。美国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分 3 个级别:(1)“低级利用”,即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 50%60%。(2)“中级利用”,即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 40%。(3)“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加工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该项所占比重较小。2.4.3.2 法律法规政策 美国是较早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发达国家之一,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应用方面均形成了一套完善、成熟的并且符合国情的体系。1965 年制定的固体废弃物处140、理法经过 1976、1980、1984、1988、1996 年 5 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平台、年度报告、资源化利用现状、再生制品示范工程、科技工艺技术发展、循环标准、经济激励与优先使用、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法律制度。1980 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其重要原则是污染者赔偿原则并规定:“任何生产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在源头上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做出了相应的限定,促使建设方、承包方自觉主动地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4.3.3 管理措施 美国在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方面,已经过“政府市场政府加市场”3 个阶段的演变。第一阶段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命令与控制方法,141、通过行政手段实现污染 54 控制;第二阶段是基于市场的经济刺激手段,强调企业在建筑垃圾产生方面的源头削减作用;第三阶段是在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倡导和企业自律的结合,提高广大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美国对建筑垃圾实施“四化”,包括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产业化。美国对减量化特别重视,从标准、规范到政策、法律,从政府的控制措施到企业的行业自律,从建筑设计到现场施工,从建材优胜劣汰至现场使用规程,无一不是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鼓励建筑垃圾“零排放”。这种源头控制方式可减少资源开采,减少制造和运输成本,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比各种末端治理更为有效。美国还把处理建筑垃圾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来培142、育,研究如何使建筑垃圾处理形成新的产业。同时,全美各城市对于落地建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均可享受低息的商业贷款,此外,大型企业的各项赋税亦可获得减免优惠。2.4.4 新加坡:填海造地优先,强制回收制度 2.4.4.1 现状 新加坡因土地空间有限,使得政府非常重视建筑垃圾的减量和综合利用。以建筑垃圾源头消减为目标,提高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能力,并且尽量避免建筑垃圾堆填区接收混入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新加坡根据惰性和非惰性划分建筑垃圾,惰性建筑垃圾又称堆填材料,如建筑废料、混凝土沥青等,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堆填区,非惰性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在垃圾收集库,未来在143、填海或平整土地中使用。为减少建筑垃圾处理费用,承包商一般在工地内就将可利用的废金属、废砖石分离,自行出售或用于回填和平整地面,其余则付费委托给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内,对建筑垃圾实施二次分类:已拆卸的建筑施工防护网,废纸等将被回收打包,用于再生利用;木材用于制作简易家具或肥料;混凝土块被粉碎后加工用于制作沟渠构件;粉碎的砂石出售用于工程施工。未进入综合利用厂的其他建筑垃圾被用于铺设道路或运送至实马高岛堆填区填埋。2018 年,新加坡环保署估算,新加坡建筑垃圾排放量粗估计为 162.45 万吨,55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高达 99%。2.4.4.2 法律法规政策 1987 年,144、颁布公共环境卫生法,将环境污染控制法、公共环境安全作为整体,提出建筑垃圾处理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2002 年,提出绿色宏图 2012 废物减量行动计划,完善垃圾监管制度体系,规定垃圾管控的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2005 年,提出绿色建筑标识计划,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鼓励建筑物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减少建筑垃圾产生。2009 年,提出绿色与优雅建筑商认证计划,从建筑垃圾相关单位的职员考评、建筑垃圾的排出与处理、污染防治、灰尘和噪声管控等多方面对建筑从业者考核,其内容涵盖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部分。2.4.4.3 管理措施 新加坡注重从源头上控制建筑垃圾产生量,在 1992 年,环境局就成立了专门推进建145、筑垃圾源头减量的部门,在全国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活动。为了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将绿色设计与施工理念普遍用于建筑建设上。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鼓励建筑设计者采用可再生的建筑材料,整体考究,优化建筑结构,并为今后可能的改动预留空间,提高建筑物使用寿命,让建筑在其寿命周期内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排放。新加坡提倡运用可再生材料进行建筑建设,在 2005 年推出了绿色建筑标志计划,通过考察建筑物的节能、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程度、建筑内部环境品质和其余绿色要素等内容,对建筑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评估,从而减少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推动建筑绿色发展。新加坡对建筑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新加坡有 5 146、家政府发放牌照的建筑垃圾处理公司,专责承担全国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建筑垃圾处置公司须遵守有关环境法规。未达到服务标准的,国家环境局可处以罚金,严重的吊销牌照。如非法丢弃建筑垃圾的,最高将被罚款 50000 新加坡元或监禁不超过 12 个月或两者兼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也将没收。56 在综合利用与处理过程中,新加坡建设局等部门也介入管理。如建设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验收指标体系范围,建筑垃圾处理未达标的,则不予发放建筑使用许可证;在绿色建筑标志认证中,也将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纳入考核范围。2.5 国内建筑垃圾治理经验 2.5.1 广州市:科技赋能智慧监管147、体系 2.5.1.1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广州作为超大城市与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已建成全链条治理体系,综合利用率达 95%,形成“源头减量+规范收运+高效资源化+智慧监管”的成熟模式广州城管执法局。年均产生/处置约 8000 万立方米,以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为主,工程回填约 70%、资源化利用约 25%、少量用于矿山修复/绿化/堆山造景,填埋极少。综合利用率为 95%,处于全国领先。广州市目前已建成 73 个资源化项目,年设计处理能力 6194 万吨;布局 6 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 7 个示范项目(如广州环投项目,年处理 100 万吨);以及 7 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满足工程回填与跨区148、域调剂处置。2.5.1.2 管理体制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排放、收集、消纳、综合利用等活动的管理工作,统筹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源头管理,督促落实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产品的推广使用,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建筑余泥排放管理责任,检查督促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的日常管理,负责督促149、指导运 57 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无证运营等行为。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建筑垃圾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水运中转码头)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水上中转临时装卸点的日常管理,牵头对各类非法装卸点进行全面整治,并明确涉水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处理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筑垃圾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城市建设地台标高设计调整等。市港务局:市港务局:港口、码头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利用码头作为建筑垃圾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对各类非法装卸点进行全面整治。广州海事局:广州海事局:负责加强建筑垃圾水上运输船舶的运输行为的监管执法。2.5.1.3 主150、要做法和管理措施 广州市自 2018 年 3 月被列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以来,其在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消纳设施建设和推动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 年以来,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以及推进循环利用等工作措施,初步建立建筑垃圾全产业管理体系。(1)完善政策法规。)完善政策法规。2012 年 6 月颁布实施,2020 年 4 月修正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确立了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许可,综合利用管理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2)加强规划引导。)加强规划引导。2017 年,发布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布151、局规划 2016-2020,共规划 28 个消纳场,规划总消纳容量 26341 万立方米;共规划 7 个综合利用厂,设计处理能力 1100 万立方米/年,确保消纳设施满足城市建筑垃圾排放需求。2019 年,编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涵盖建筑废弃物源头产生量预测、收运方式规范、资源化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及其产业发展路径、装修垃圾分拣站设置标准和全流程处置等六个方面,为全市建筑垃圾治理提供科学指引。2020 年,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水上运输中转码头选址规划,共规划 7个中转码头,完善运输方式,规范运输流程,解决运输规模与中转设施之间的矛 58 盾。2023 年,出台广州152、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3)源头减量方面。一是)源头减量方面。一是修订、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种类、产生量,以及分类处理路径等内容;二是二是压实施工单位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就近平衡利用工作方案,出台源头分类就地利用、工地间就地平衡利用、可再生循环利用等工作措施,多渠道拓展消纳途径;三是三是强化工地源头管控:会同各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每季度组织开展全市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推动工地落实“6 个 100%”要求(施工现场 100%围蔽,工地153、路面 100%硬化,工地砂土、物料 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出工地车辆 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 100%覆盖或绿化)。(4)加快消纳设施建设。)加快消纳设施建设。积极引导规划内、外项目建设,将各区建筑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广州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动态考核体系,以考评促建设。截至 2021 年 5 月,共建成有大型消纳场 8 个。通过水运联席会议制度、应急工程建设、重点工程绿色通道的方式,加快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选址、建设,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外运效率。截至 2021 年5 月,共确定选址 43 个,建成 15 个,在建 28 个。(5)推动循154、环利用。)推动循环利用。2018 年,广州市政府再次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列为重点工作,印发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此外,出台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等政策,并将循环利用企业列入市新兴产业补助资金评选,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推广“移动+固定式”循环利用。针对近年来广州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大型工厂连片拆迁改造以及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等所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建立移动式循环利用项目,利用拆卸类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砖渣、瓦片等)生产再生骨料、环保砖块等再生环保建材155、,并用于就近工程施工,实现建筑垃圾“不出红线,就地利用”,减少区内渣土、材料运输车次及尘土二次抛洒,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并且,利用现有建材厂、混凝土搅拌站升级改造,推进固定式综 59 合利用厂建设,解决城市建设阶段性的问题。正在编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发挥大型国企在循环利用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与广州建筑集团、广州环投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水平。(6)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管。充分利用数字监控,实现非现场、非接触式执法监管,建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与“广州智慧余泥综合管理平台”,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实施 2156、4 小时全覆盖实时监管。探索不密闭运输行为远程管控和电子围栏应用功能,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监管平台实施专业化管理。建立视频卡口抓拍执法模式,共享公安视频卡口抓拍系统,对路面行驶的泥头车进行抓拍,将抓拍的违法照片作为办案的证据线索,目前已接入公安视频抓拍约 2600 路,通过视频抓拍执法有效缓解了路面执法压力,提高了执法效能。(7)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市区联动、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实现联防联控。每月联合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全市统一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设卡、抽查源头、重点布控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8)完善行业管理。)完善行业157、管理。落实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诚信记分,实行市场退出机制。2.5.2 深圳市:全链条智慧监管试点 2.5.2.1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深圳市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分为两类,即市内处置和市外处置。其中市内处置包括 4 种方式:一是一是运往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进行安全填埋;二是二是工程渣土和经干化处理后的工程泥浆运往综合利用设施进行泥砂分离综合利用,由于受环保政策、技术等因素限制,目前分离后的产物泥饼无处置出路;三是三是拆除废弃物通过综合利用设施加工为再生建材产品,由于受限于再生建材产品较单一且应用领域有限、设施用地得不到保障等因素,目前大部分只进行破碎筛分至158、再生骨料,深加工程度不够;四是四是通过已批围填海项目、回填工地或临时消纳点等消纳建筑废弃物。市外处置是指将深圳市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海路或陆路运输至相邻地市(区)跨区域平衡处置。60 截至 2025 年 7 月,深圳市共有 1 个建筑垃圾消纳场,61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深圳市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排放建筑垃圾行为依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水务管理部门各自负责审批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建筑垃圾运输、综合利用、消纳实行备案制度。目前,深圳市建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一是建筑垃圾执法监管队伍缺失。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建159、筑垃圾工地排放段的监督执法事项没有专门的执法监管队伍,只能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本职的监管任务已经严重超负荷,对于建筑垃圾排放监管执法难以兼顾,所分配的人员和精力严重不足。二是二是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市内处置能力严重不匹配。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可选场址有限,处置设施落地难,深圳市约有 70%的建筑垃圾依靠外运至外市处置。2.5.2.2 管理体制 市住房和建设局(建废办)市住房和建设局(建废办):负责拟订建筑垃圾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属建筑垃圾受纳场(不含已移交城管部门的受纳场)建设和管理,监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消纳建筑垃圾、运营及遵160、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区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其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沿途撒漏、非法倾倒等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禁行路段核发道路通行证,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各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审批辖区消纳场所消纳备案及排放备案;负责消纳场所建设;负责对消纳场所消纳建筑垃圾、遵守联单制度等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管161、。61 2.5.2.3 主要做法和管理措施 深圳市自 2018 年 3 月被列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以来,颁布了深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从创新体制机制、存量摸查治理、加强源头减排、提升处置能力、推动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目前,深圳市建筑垃圾治理政策法规体系基本成型,消纳场所安全有序,源头减排力度不断增强,处置能力和水平快速提升,关键技术有所突破,智慧监管系统全面推广,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初步实现了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处置资源化,管理规范化。(1)完善政策法规。)完善政策法规。2020 年 7 月颁布实施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162、。确立了建筑垃圾处排放核准、运输备案、综合利用备案、消纳备案、电子联单管理和信用管理、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综合利用激励等制度,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步配套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 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加快构建和完善建筑废弃物管理“1+N”政策体系。(2)坚持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引领。在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基础上,印发实施深圳市 2018 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为近期拟重点建设的受纳场提供规划依据。同时,组织开展深圳市163、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深圳市各类建筑废弃物处置需求,全面梳理和规划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水运中转设施等处置设施的建设场址,尽力提升建筑废弃物处置能力。(3)健全标准体系。)健全标准体系。先后颁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工程技术规程 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等 7 项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印发实施深圳市拆除废弃物分类收集及处置技术指引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等 2 项技术指引文件,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价格信息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工程泥浆施工现场机械式压滤法处理技术指引深圳市建筑废164、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标准等的编制工作。(4)实施分类处理,推动源头减量。一是)实施分类处理,推动源头减量。一是规划阶段优化片区竖向规划设计,62 减少工程渣土排放。二是二是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排放核准时,应提交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措施,并承诺将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同时印发实施深圳市拆除废弃物分类收集及处置技术指引,明确了拆除废弃物具体分类及处置措施。三是三是印发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在国内首次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目前,深圳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165、在审批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时,需核对建设工程项目排放建筑垃圾是否满足排放限额要求。四是四是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从公共住房向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广覆盖;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 BIM 技术发展,减少现场签证及工程变更;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4)统筹推进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消纳场所建设,逐步推动企业供地类和政府划拨类综合利用设施的落地建成,构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截至2021 年 5 月,共建成 5 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约 2000 万 m3),3 个在建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约 1900 万 m3),33 16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总处理能力约 2900 万 m3/年)。(5)发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一是)发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一是推行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颁布实施深圳市房屋拆除管理办法,将房屋拆除和综合利用捆绑实施。截至 2021 年 7 月,累计完成 702 个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减排与利用项目,拆除垃圾综合利用量达 2598 万吨,拆除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7%。二是二是推广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在房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中选取试点项目,从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入手,在适用部位 100%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为后续产品推广应用奠定实践基础。三是三是探索开展工程167、渣土综合利用试点。打造高标准“花园式”综合利用厂,通过泥砂分离和余泥造粒工艺处理工程渣土。四四是是开展综合利用产业扶持。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建筑垃圾减排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等方面对企业实施激励。(6)推行智慧监管,强化监督执法。一是)推行智慧监管,强化监督执法。一是全力推广应用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系统实时采集全市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情况、运输车辆行驶轨迹、处 63 置场所消纳情况等信息,落实消纳场安全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实现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实时监控和电子联单管理。目前,该系统已在深圳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务、168、园林等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基本覆盖全市建设工地、运输车辆、处置场所,日均产生电子联单约 30000 条。二是二是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印发实施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连续 3 年对建设工程工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抽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查处;每月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督促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2.5.3 许昌市:政企协同技术产业化 2.5.3.1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根据许昌市 2020 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2020 年,河南省许昌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 746.7 万吨,其中,拆除类 114.5 万吨,弃土类为 632.2万吨,利用处置量为 70169、5.65 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主要是再生产品、道路修建、公园造景等。其中 2020 年许昌市城区累计年产生建筑垃圾约 336.3 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约 331.8 万吨,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近年来,许昌市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许昌模式”。在资源化技术层面,许昌市“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于 2018 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许昌市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开工前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申报需要处置的建筑垃圾数量,签订卫生责任书。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170、设项目,应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2.5.3.2 管理体制 根据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是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行使市建成区内建筑垃 64 圾清运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负责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类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对市171、区建筑垃圾私拉乱运、污染道路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施工工地、建筑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工地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材料私拉乱运、沿途抛撒污染路面行为;负责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市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核准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负责依法查处未办理通行证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负责依法查处172、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车尾无放大号或放大号不清晰、超高、超宽、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运输车辆;负责对许昌县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市公路局、许昌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出入市区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超限、超载车辆;负责依法查处出入市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污染公路、损坏公路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运输车辆违法使用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2.5.3.3 主要做法和管理措施 2018 年以来,许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路子,不断173、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狠抓建筑垃圾存量治理。通过近年的探索创新,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建设成效显著。(1)强化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引领。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规划和发展布局,高标准、高起点编制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充分挖掘建筑垃圾价值,督促指导各区利用弃土类建筑垃圾进行游园景观堆造,既解决了生态问题,65 又丰富了地形地貌,还缩减了建造成本,实现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2)健全政策体系。)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174、 关于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3)技术标准引领。)技术标准引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市场引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特许经营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攻关 40 多项,申请专利 200多项,其中,分类收集“四步回收”工艺法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参编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循环再生建筑材料流通技术规范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等多部国家行业标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推进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规范生产应用起到了技术支撑。(4)加强对排放工地治理。)加强对排放工地治理。按照统一审批、统一清运、统一利用、分级管理原则,进一175、步完善排放处置核准申报、现场核查、逐级审批、处置费征收和运输车辆派遣工作流程,做到管理制度化、精细化、程序化。建立清运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车辆冲洗制度、视频监控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做到“四到位”,即: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到位、运输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排放工地管理人员到位、排放工地卫生保洁人员到位;建立渣土排放工地运输线路公示和管理责任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5)加强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特许经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特许经营企业先后建成了破碎筛分生产线、再生砖/砌块生产线、再生稳定碎石生产线和再生砂浆生产线等,年处置拆除176、类建筑垃圾能力达 400 万吨;建筑弃土生产保温砌块及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年可处置建筑固废约 40 万吨。(6)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核审验制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审核审验,坚持四不审制度,即:公安交警部门年检不合格不审,未安装标识顶灯不审,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未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对接不审,封闭不严、伸缩棚破损不审,提升渣土车入市门槛;制定许昌市城区渣土清运源头管控方案,明确了市区渣土运输管控区域、管控路段、管控重点和管控要求;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准运证,方可运输。实行全天候巡查值班制度,坚持普遍巡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数字化信息采集与群众举报相结177、合,加大 66 巡查频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夜间渣土清运整治,依法严查渣土车违规清运、私拉乱运、抛撒污染等违法行为。制定完善许昌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考评办法,加大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7)优化网络监管平台。)优化网络监管平台。为进一步提升监管平台功能,2019 年对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目前,系统开发了车辆运行轨迹监控、工地视频源头监控、在线车辆违规报警、案件查处反馈通报等功能。各县(市)也分别建立了建筑垃圾网络监管平台,有效加强了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管。2.5.4 长沙市:联席会议统筹特许经营 2.5.4.1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根据长沙市建筑垃圾治178、理专项规划(2020-2035),近年来,长沙市每年产生的四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不含工程渣土)总量均在 1000 万吨以上。2019 年,产生装修垃圾 350 万吨,拆除垃圾 400万吨,工程垃圾 420 万吨,工程泥浆(盾构土)200 万吨。在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方面,因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清理各类建(构)筑物、水体(河道)清淤等需要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淤泥、工程垃圾等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须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向其发放长沙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发放许可后,市城管执法局和市渣土管理处将建筑垃圾处置资料、数据录入长沙市智慧渣179、管服务平台。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及时进行跟踪监督。2.5.4.2 管理体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组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管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市属建筑垃圾固定收纳场、建筑垃圾中转场所。67 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研究促进建筑垃圾180、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参与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负责支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建筑垃圾处置量核算和补贴资金拨付。市国税局:市国税局:负责落实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建材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项目在规划、土地手续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181、交警支队:负责对无货车通行证和无牌、套牌、污损号牌、拼装建筑垃圾运输车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超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无营运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并在公路修建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建筑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建筑垃圾实施监督管理。2.5.4.3 主要做法和管理措施(1)建章立制,科学规划。)建章立制,科学规划。建立了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分管副市长先后 6 次召集相关部门及区县研究部182、署工作,调度推进情况;全面铺排年度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要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逐项抓落实;出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评价指南,指导区县政府开展管理。发布了长沙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 年)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182025 年),规划了 29 处渣土消纳场,总容量为 6800 万方;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基地 6处,设计处理能力为 1800 万吨/年;规划建设盾构土环保处置场 6 处,设计处理能力为 380 万方/年。68(2)部门联动,严格监管。一是)部门联动,严格监管。一是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各个关键节点和任务详细进行分解,组织财政、发改、183、住建、城管、资规、人居环境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进行充分研究,逐一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考核标准,在全市形成一盘棋。二是二是采取单位自评自查、区级督促检查、市级监督抽查的“三查”方式开展联合监管;建立执法专项整治负面清单联动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市、区两级协同处置,统筹处理重大违规问题。(3)加大扶持资源化利用产业。)加大扶持资源化利用产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制定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项目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培育了一批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启动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处置基地的184、投资、建设和运营,并通过再生产品销售收入和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支付的处置费收回投资和获取合理利润。政府保障方面,负责收集运输监管保障、用地保障、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付费政策保障,以及再生产品推广支持。2.5.5 佛山市:广佛联动+智能监管平台 2.5.5.1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佛山市建筑垃圾以工程回填消纳为主,资源化利用为辅。同时,近年来,为拓宽建筑垃圾处理出路,佛山市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工作。目前已建成 23 个资源化利用项目,年设计处理能力约 1000 万立方米。佛山市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排放建筑垃圾行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建筑垃圾受纳场所受纳行为分别依申请办理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185、证(排放)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受纳)。而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环节,则采取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目前,佛山市建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一是底数不清。目前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反映的数据由各工程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申报,住建部门难以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建筑垃圾底数不清不实。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固定式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难。首先前期土地利用规划未预留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建设用地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而大型集中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规模较大、使用时限较长,但因城市发展用地紧张,且受邻避效应影响,目 69 前选址难以落地;其次由于大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186、投资高,回报周期较长,且受市场行情影响明显,在无相关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难以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最后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也影响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2.5.5.2 管理体制 佛山市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垃圾管理主要涉及的部门及分工职责如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房建工地违反六个 100%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纳入规范管理,对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受纳)准入端口,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依法查处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187、辆无密闭、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污染路面以及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聘用未经审批建筑垃圾车的工地实施顶格处罚。加大对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考评力度,按照考评办法对各区进行监督考核。公安交警:公安交警: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工地内部),对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机动巡逻、路面设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涉嫌擅自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审验关,对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城乡建设:依法对房屋建筑工地严格监管,要求工地按标准规范作业188、,确保落实“六个 100%”。对违反六个 100%造成扬尘污染的房屋建筑工地,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擅自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应停业整顿,并实施诚信扣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依法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路政桥梁等工地违规施工、未按要求做好六个 100%造成扬尘的行为进行监管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停业整顿,并实施诚信扣分。负责对无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对严重涉嫌超限、超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进行处罚。70 2.5.5.3 主要做法和管理措施 目前,佛山市建筑垃圾治理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联动执法、收运处置智能监管等方面取得189、了较好成效。(1)政策保障。)政策保障。佛山市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2017 年 11 月,佛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佛建管2017154 号)、佛山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指导意见(佛建管2017155 号),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18 年7 月,修订后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确保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2)联动执法。)联动执法。为强化城市管理领域交流合作,佛山市与广州市,于 2020年 7 月共同印发了广佛同城城市管理领域联动工作机制(穗城管2020235号),相关区局联同广州市执法部门适时组织跨市建190、筑垃圾违规运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经核准组织建筑垃圾运输、超载超限、扬尘泄漏、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组坚持不间断巡查,以全市所有国道、省道路段和各类建设工地、消纳场作为重点,采取机动巡逻、源头查控为主,设卡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全天候的路面执法在违规车辆常出现的路段设卡检查,使不合规的运输车辆知难而退,打击偷运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佛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规范运营,遏制超载超重运输行为。(3)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智能监管。)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智能监管。佛山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2020 年),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指引,明确工作目191、标,规范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运行。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程实施平台智能监控,全面启用建筑垃圾执法 APP,实时对运输车辆、工地、受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证件相关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对违规问题立即通报整改,实现了执法效率大幅提升。2.6 经验借鉴 从国内外不同国家和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经验来看,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成熟、健全,均具有以下特征:(1)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 71 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相对成熟的国家或城市,均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且各部门的职责清晰。(2)大力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源头减量作为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手段。而建筑垃192、圾源头减量主要有三种方式: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德国实行强制性的经济政策,从而引导建筑垃圾排放主体主动减少源头减量;日本以行政手段为主,强制要求相关主体履行责任,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产生;新加坡则是以技术手段为主,将绿色设计与施工理念用于建筑建设上,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国内目前在源头减量上主要以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为主。如推行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出台相关政策压实施工单位源头减量责任,优化设计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等。(3)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激励政策)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激励政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实现建筑垃圾从废物到资源的关键环节,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激励政策是建筑垃圾资源化能否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193、。德国推行环境标志制度,通过购买行为促使企业从产品生产到销售的每个阶段都注重环境影响,引导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工艺,生产环保的再生产品。日本通过绿色采购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地方公共部门主持的新建和翻修工程必须优先使用再生建材。美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提供低息商业贷款,同时减免赋税。新加坡将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纳入绿色建筑标志认证体系。这些激励政策为资源化产品的推广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内目前仅有上海市对资源化产品实行强制使用制度,其余各城市鼓励、推荐、优先使用资源化产品。2.7 现状建筑垃圾排放及处理情况 2.7.1 收运现状 目前阳西县有一家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为阳西县联安货运有限公司,该194、公司已办理运输核准,许可车辆共 9 辆,运输路线为阳西县各镇至建筑垃圾受纳(处置)场。72 2.7.2 处理现状 阳西县现状分别有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及一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场地,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表2-1 阳西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调查表 设施名称 横山路口建筑垃圾受纳场 地址 阳西县塘口镇横山村委会神仙脚迹地 用地性质 村庄用地、采矿用地 运营单位 阳西县集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办理时间 核准有效期限 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 处理对象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设计库容(万m3)1.5 已消纳库容(万m3)0 表2-2 阳195、西县建筑垃圾转运场地 设施名称 阳西县鼎智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受纳场 地址 阳西县织簣镇石桥铺村旧公路 6 号 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运营单位 阳西县鼎智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办理时间 核准有效期限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 处理对象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设计库容(万m3)0.48 已消纳库容(万m3)0 2.7.3 管理现状 2024 年 3 月 13 日,下达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 年)的通知(阳城管通202422 号)。2024 年 12 月 18196、 日印发了关于建立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阳城管通2024139 号),常态化推进工作。市政府于 2024 73 年 11 月 14 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阳江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2025 年 5 月 7 日,印发阳江市 2025 年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2025 年 5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为规范阳江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 2026 年 1 月实施。2.8 存在问题分析 阳西县建筑垃圾处理整体处197、于设施缺失、处置粗放、监管薄弱、资源化极低的状态,核心问题集中在设施供给、处置结构、收运监管、源头管控、政策落地、市场与技术六大维度,已成为制约城市更新与生态保护的突出短板。(1)设施体系严重缺失 无规范化消纳场:未建成县级专属、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仅依赖交通/水利工程标段弃渣场、临时堆场应急消纳。临时堆场普遍存在无规划用地、无防渗、无分区、无规范台账,选址多靠近村庄、河道或旅游区,生态与安全风险高。资源化设施空白:无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仅少量小型加工点简易处理砖石,无再生骨料、再生砖等产品化能力,资源化利用率低于 5%,远低于阳江全市 4.4%的平均水平。收运与中转设施不足:无198、专用密闭运输车队与新能源车辆,无规范化装修垃圾收集/中转站点;城区装修垃圾与工程垃圾混堆混运,无分类收运体系。(2)处置结构失衡、方式粗放 高度依赖工程回填:约 70%建筑垃圾用于工程自循环回填,30%依赖临时堆放与简易处置阳江市府。填埋/违规倾倒风险高:无正规填埋场,部分区域存在偷倒、乱倒、就地填埋现象,尤其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周边问题突出。资源化几乎为零:缺乏稳定的资源化利用渠道,再生产品无本地市场,企业投资意愿极低。(3)收运与监管链条断裂 运输乱象突出:无统一运输准入与电子联单,黑车、无密闭、超载、沿途抛洒普遍,扬尘与道路污染严重。监管手段落后:以人工巡查为主,无智慧监管平台、无 GP199、S/AI 监控、无卫星遥感,无法实现全流程溯源。执法力度不足:违规 74 处罚轻、震慑力弱,施工单位与运输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台账与溯源缺失:多数工地无规范处置台账,数量、去向、处置单位记录不全,难以追责。(4)源头管控与分类严重缺位 施工源头减量不足: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推广缓慢,拆建分离、分类堆放未落实,大量可资源化垃圾被直接填埋。装修垃圾管理空白:居民/商铺装修垃圾无定点收集、无规范清运、无分类要求,随意堆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普遍。主体责任悬空:建设/施工单位未落实处置方案、分类管理、扬尘防控,物业与业主责任不清。(5)政策与规划落地滞后 专项规划缺失:未编制阳西县建筑垃圾处理专200、项规划,消纳场、资源化设施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无保障、项目无法落地。制度执行不到位: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6 年 1 月实施)在阳西未配套细则、未落地排放许可、电子联单、资源化强制使用等制度。部门协同不畅: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监管真空,无联合执法机制。(6)市场、技术与资金瓶颈 市场机制缺失:无再生产品推广政策,政府工程未强制使用,本地需求不足,企业无投资动力。技术与人才匮乏:无专业资源化技术团队,小型加工点设备简陋、杂质分离差、产品质量低,无法满足工程标准。资金投入不足:县级财政投入有限,社会资本观望,设施建设、收运体系、监管平台均缺乏资金保障。75 第第3201、章章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3.1 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原则 建筑垃圾产量的估算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统中的重要组分,对建筑垃圾产量的准确预测,是建立符合实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统的基础。对建筑垃圾产量预测应当遵循一定原则,尽可能科学、全面、客观地反映影响建筑垃圾产量的各种因素。具体原则如下:(1)系统性原则 建筑垃圾产量的估算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不同的方面。因此,对其进行估算需要系统工程的思维方式。因素的选取要符合系统目标,任何偏离目标的指标都应排除在外。(2)科学性与可靠性原则 选取建筑垃圾产量估算的因素应符合客观事实。科学是严谨的,因素的选取应遵循现有的理论和方法,既不捏造202、事实、掩盖事物的本质也不夸大事实,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3)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建筑垃圾产量估算应遵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因为实际生活中很多因素是没法直接进行定量分析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使选定影响因素更具说服力。(4)可操作性原则 选取建筑垃圾产量的因素必须符合可操作性原则。因素选取最终要应用于实践,在数据搜集和整理的实践中,并非所有因素都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很多因素在现有方法限制下操作存在困难,倾向选取搜集方便、并在现有方法下能够求解的因素。(5)动态性原则 建筑垃圾的产量在不同条件下会有所不同,在某种程度上是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如203、施工方法的改进、节能材料的使用等都会影响到建筑垃圾的产量。因此,在影响因素的选取中要考虑动态性原则,使估算出的建筑垃圾产量能 76 客观反映实际变化的事实,进而更好地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进程。综合以上原则,本规划按建筑垃圾产生来源分析其产量,即按照建筑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五类进行分析估算。五类垃圾预测方法如下。3.2 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方法 3.2.1 规范预测法 2019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对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作出了相关指引。标准中提出,建筑垃圾处理工程规模应根据该工程服务区域的建筑垃圾204、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结合服务区域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确定,且应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筑垃圾产生量宜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统计,无统计数据时,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1)工程垃圾预测)工程垃圾预测 工程垃圾产量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Mg=Rgmg 式中:Mg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万 m2/a);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万 m2),可取 300t/万 m2800t/万 m2。(2)拆除垃圾预测)拆除垃圾预测 拆除垃圾产量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Mc=Rcmc 式中:Mc某城市或205、区域拆除垃圾产生量(t/a);Rc城市或区域拆除面积(万 m2/a);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万 m2),可取 8000t/万m213000t/万 m2。(3)装修垃圾预测)装修垃圾预测 77 装修垃圾产量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Mz=Rzmz 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t/a);Rc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mc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t/(户 a),可取 0.5 t/(户 a)1.0 t/(户a)。3.2.2 灰色模型(GM(1,1)预测 灰色预测的主要特点是模型使用的不是原始数据序列,而是生成的数据序列。其核心体系是灰色模型(Grey Model,简称 GM),即206、对原始数据做累加生成(或其他方法生成)得到近似的指数规律再进行建模的方法。经过对建筑垃圾产生量的历史数据的处理及变换后,预测模型如下:(1)(+1)=(1)(1)+(0)()=(1)(+1)(1)()其中(0)()为预测值或拟合值,k=1,2,3,u、a 为原始数据一次累加常微分方程的解。采用灰色模型预测不需要很多的数据,能解决历史数据少、序列的完整性及可靠性低的问题;能利用微分方程来充分挖掘系统的本质,精度高;能将无规律的原始数据进行生成得到规律性较强的生成序列,具有不考虑分布规律,不考虑变化趋势。缺点是只适用于中短期的预测,只适合指数增长的预测。3.2.3 人均指标法 与生活垃圾人均指标法207、类似,将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常住人口建立关系,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得出人均建筑垃圾产生量指标。结合各类建筑垃圾的特性,该方法一般用于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预测,而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产生量与人口数量相关性不强。在早期,国内个别城市已开展人口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关性的研究,例如上海市统计了工程垃圾产量,并将其归为城市生活垃圾的范畴,利用上海市的基础数据计算人均产出工程垃圾比例,人均工程垃圾产量为 0.15 吨。78 表3-1(以上海为例)20002011 年工程垃圾产量(单位:万吨)序号序号 年份年份 年末户籍人口年末户籍人口(万人)(万人)建筑建筑垃圾垃圾(万吨万吨)人均人均建筑垃圾建筑垃208、圾(吨吨)1 2000 1321.63 217 0.16 2 2001 1327.14 257 0.19 3 2002 1334.23 293 0.22 4 2003 1341.77 215 0.16 5 2004 1352.39 192 0.14 6 2005 1360.26 155 0.11 7 2006 1368.08 146 0.11 8 2007 1378.86 150 0.11 9 2008 1391.04 153 0.11 10 2009 1400.70 160 0.11 11 2010 1412.32 158 0.11 12 2011 1419.36 438 0.31 均值 1209、367.32 211.17 0.15 3.2.4 本规划预测方法选择 针对以上 3 种方法,根据基础统计数据、相关性、预测期限等因素,比如如下:表3-2 预测方法比较 比较项目比较项目 规范预测法规范预测法 灰色模型灰色模型 人均指标法人均指标法 基础数量需求 建筑面积/拆除面积/居民户数 历史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数据 历史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数据/人口数量 与基础数据的相关性 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采用对应的基础数据,相关性较强 基于以往的历史数据的数学模型,相关性一般 基于人口数,相关性一般 79 比较项目比较项目 规范预测法规范预测法 灰色模型灰色模型 人均指标法人均指标法 预测期限 预测期限210、取决于基础数据的有效预测时长,通常可应用于短期、中期预测 适用于短期预测,且为单调增长的数据预测 可用于短期、中期、长期预测 分类预测 可分类别进行预测 对历史数据要求较高,如无分类统计的历史数据则无法分类预测 可分类别进行预测 结合目前已有的基础数据情况,本规划建筑垃圾预测方法采用规范预测法,主要理由如下:(1)阳西县尚未开展全面的建筑垃圾数据统计,缺乏历史数据,难以采用灰色模型、人均指标法。(2)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不同,生活垃圾产生量与人口数量、居民生活水平高度相关,尤其是我国大部分城市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生活垃圾产生量依然呈现刚性增长。而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生活水平相关性一般,主要与城市开211、发建设相关,受城市建设用地所限,开发强度往往缺乏规律性,即使人口数量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不一定呈现单调递增的趋势。(3)规范推荐的预测方法,是基于新建施工面积、拆除面积等数据,与建筑垃圾的产生高度相关。综上所述,结合现有统计数据,本规划采用的预测方法参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采用规范预测法。3.3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对于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量进行预测。对于工程渣土和泥浆产生量,因缺乏实际统计数据和相关估算方法的支撑,本规划以一般经验预测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量。各种建筑垃圾产生量预212、测如下。80 3.3.1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工程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g=Rgmg 式中:Mg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万 m2/a);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万m2),可取300t/万m2800t/万 m2。式中,新增面积数据来源于城市建筑施工面积及公路施工面积。(1)城市建筑施工)城市建筑施工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阳西县 2015-2025 年建筑施工面积如下表所示:表3-3 建筑施工面积统计 年份年份 建筑施工面积(万建筑施工面积(万 m2)2015 142.09 20213、16 87.87 2017 191.85 2018 151.92 2019 171.90 2020 140.59 2021 99.83 2022 74.30 2023 19.74 2024 34.91 2025 44.66 平均平均 105.42 近近 5 年平均年平均 54.69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每年的施工面积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与一般的拟函数相关性较差,需要说明的是,影响一个城市或地区新增建筑面积的因素较为复杂,主要有经济、社会、政策法规和技术因素等。在政策法律层面,影响建筑行业发展的政策因素主要是土地、房产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随着我国土地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目前建筑行业市场214、在经历高速发展后趋向冷静,后市发展存在不确定性。81 阳西县近年建筑施工面积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图3-1 近年来建筑施工面积统计 因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一个城市或地区各年份的建筑新增面积总是波动的,其与该城市或地区发展程度的相关性,在某个时间区间内不易确定,阳西县建筑施工面积近年来数据的波动也印证了这一点。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的放缓,建筑施工面积近 10 年总体已呈现下降趋势,本规划的服务范围以城市建成区为主,施工面积出现大幅增长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规划取近 5 年建筑施工面积平均值作为近期工程垃圾估算的基础,远期取调整系数 0.8。(2)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建设 除城市建筑施工面积外,公路新建面215、积亦纳入本规划工程垃圾产生量计算。公路新建施工面积,由阳西县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现有道路建设相关规划年限至2030 年,按其总建设年限划分工程量至每年,作为近期工程垃圾估算的基础,远期取调整系数 0.8,具体如下:表3-4 阳西县道路建设规划 区域区域 线路名称线路名称 规划建规划建设年限设年限 线路长度线路长度(m)线路宽度线路宽度(m)施工面积施工面积(万(万 m2/a)备注备注 阳西县织篢镇 省道 S278 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程(阳江阳西产业园区至阳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2026 年-2028 年 8049 32 8.586 0.0050.00100.00150.002216、00.00250.00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建筑施工面积(万m2)82 区域区域 线路名称线路名称 规划建规划建设年限设年限 线路长度线路长度(m)线路宽度线路宽度(m)施工面积施工面积(万(万 m2/a)备注备注 阳西县织篢镇,程村镇,塘口镇 国道 G228 线阳西龙眼埂至县城段改扩建工程(阳西县程村蚝产业园配套连接线工程)2027 年-2029 年 17767 33 19.544 阳西县溪头镇 国道 G228 线阳西溪头那湖至上洋河北段改线工程(阳西县临港产业绿色升级示范区连接线工程东段)2027 年-2029 年 2259217、6 24.5m,40m 19.204 其中,起点至省道S540 段约 1452米、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0 米。阳西县上洋镇,沙扒镇 国道 G228 线阳西上洋河北至沙扒书村段改线工程(阳西县临港产业绿色升级示范区连接线工程西段)2028 年2030年 19.116 24.5 0.016 阳西县上洋镇 省道 S541 线阳西县城至上洋段公路改建工程(绿色能源产业园至绿色食品产业园连接线工程)二期 2027 年-2029 年 9424 24.5 7.696 阳西县织篢镇,溪头镇 省道 S278 线大泉至溪头段公路改建工程(阳江阳西产业园区至阳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二期工程)2028 年-203218、0 年 12900 24.5 10.535 近期近期合计合计 65.58 远期估算值远期估算值 52.46 (3)工程垃圾产生量估算)工程垃圾产生量估算 考虑到目前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大力推进以及本规划中提出的规划目标,计算公式中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取 300t/万 m2计,将数据代入公式计算建筑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江阳西县工程垃圾产生量,详见下表:83 表3-5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时段规划时段 建筑施工面积建筑施工面积(万(万 m2/a)单位面积工程垃圾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产生量(t/万万 m2)工程垃圾产生工程垃圾产生量(万量(万 t/a)近期(近期(2026-2030)12219、0.27 300 3.61 远期(远期(2031-2035)96.21 300 2.89 3.3.2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拆除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c=Rcmc 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拆除垃圾产生量(t/a);Rc城市或区域拆除面积(万 m2/a);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万 m2),可取 8000t/万m213000t/万 m2。拆除垃圾主要来源于“三旧”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阳西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0 年),“三旧”改造类型主要包括:对旧厂房、旧城镇、旧村庄用地上盖建(构)筑物实施拆除重建、综220、合整治、局部改扩建、历史建筑修缮等活动。拆除垃圾主要在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结合本规划的规划范围,选取阳西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0 年)中 2026 年至 2030 年期间的改造类型为旧城镇、旧厂房的地块面积,作为拆除垃圾产生量的计算基础,统计数据如下:表3-6“三旧”改造旧城镇、旧厂房改造面积统计(2026-2030 年)区域区域 单元名称单元名称 三旧改造类型三旧改造类型 面积(面积(ha)改造年限改造年限 阳西县城 迎宾大道南单元 旧厂房 2.44 2026-2028 老城单元二 旧城镇 5.11 2026-2028 西湖公园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1.84 2026-2221、028 老城单元二 旧城镇 1.46 2026-2028 城北工业单元 旧厂房 0.20 2029-2030 城北工业单元 旧厂房 3.62 2029-2030 桥平-教育单元 旧城镇 11.30 2026-2028 程村镇 程村 228 国道片区单元 旧城镇 5.55 2029-2030 程村大道片区单元 旧城镇 35.13 2029-2030 程村大道片区单元 旧城镇 2.81 2029-2030 河东片区单元 旧城镇 1.80 2026-2028 84 区域区域 单元名称单元名称 三旧改造类型三旧改造类型 面积(面积(ha)改造年限改造年限 上洋镇 新墟镇 新墟老城区单元 旧城镇 1.7222、2 2026-2028 新墟老城区单元 旧城镇 1.11 2026-2028 塘口镇 塘南-省道单元 旧城镇 0.68 2029-2030 塘南-省道单元 旧城镇 0.63 2029-2030 沙扒镇 解放-环海片区单元 旧厂房 0.35 2029-2030 解放-环海片区单元 旧厂房 2.19 2029-2030 解放-环海片区单元 旧城镇 0.33 2029-2030 海仔湖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4.06 2029-2030 沙扒镇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1 2029-2030 海仔湖南片区单元 旧厂房 0.56 2029-2030 沙扒镇南片区单元 旧厂房 24.54 2029-2030 海仔223、湖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0.85 2029-2030 沙儒公路片区单元 旧城镇 38.1 2029-2030 月亮湖片区单元 旧厂房 3.68 2029-2030 海仔湖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0.06 2029-2030 海仔湖南片区单元 旧城镇 1.38 2029-2030 儒洞镇 儒洞温泉单元 旧城镇 0.95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22.88 2029-2030 儒洞温泉单元 旧城镇 3.34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8.01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厂房 1.47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0.51 2029-2030 儒洞224、城区单元 旧城镇 9.93 2029-2030 儒洞温泉单元 旧厂房 0.24 2029-2030 儒洞温泉单元 旧厂房 0.22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厂房 6.97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5.8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13.22 2029-2030 儒洞城区单元 旧城镇 1.74 2029-2030 溪头镇 溪头渔巷单元 旧城镇 36.94 2029-2030 溪头渔巷单元 旧城镇 7.61 2029-2030 溪头渔巷单元 旧城镇 21.43 2029-2030 合计合计 293.76 2026-2030 平均至各年(平均至各年(20225、26-2030)58.75 2026-2030 现有“三旧”改造规划至 2030 年,因此本规划远期(2031-2035 年)沿用2026-2030 年拆除垃圾量计算,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按 8000t/万 m。同时,阳西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0 年)提到:上一轮“三旧”改造(2013-2021 年)完成率仅为总规划面积的 14.84%,改造速度与原计划差距较大。85 在本轮“三旧”改造规划中 2026-2030 年期间的的旧城镇、旧厂房改造总面积为 293.76 万 ha,其中旧厂房改造占比为 15.8%、旧城镇占比 84.2%;改造时间较为集中,2026-2028 年226、改造占比 9.12%,2029-2030 年改造占比 90.88%;改造区域主要集中在沙扒镇、儒洞镇、溪头镇,占比 74.3%。拆除垃圾的单位面积产生量远超过工程垃圾,受拆除面积影响较大。综合考虑“三旧”改造的实际情况,本规划计算拆除垃圾时对“三旧”改造规划面积取0.2 的修正系数,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如下:表3-7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时段规划时段 拆除面积(万拆除面积(万m2/a,修正值,修正值)单位面积拆除垃圾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产生量(t/万万 m2)拆除垃圾产生拆除垃圾产生量(万量(万 t/a)近期(近期(2026-2030)11.75 8000 9.40 远期(远期(2031227、-2035)11.75 8000 9.40 3.3.3 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装修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z=Rzmz 式中:Mz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t/a);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可取 0.51.0 t/(户 a)。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官网统计数据,2023 年末,阳西县共有家庭户数 13.42万户,城镇化率 46.6%。结合规划范围,装修垃圾产生量计算以城镇户数为基础,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取值 0.5 t/(户a)计,产生量预测如下:表3-8 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时段规划时段 城镇户数228、城镇户数(万户)(万户)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生量(t/(户(户 a)拆除垃圾产生量拆除垃圾产生量(万(万 t/a)近期(近期(2026-2030)6.25 0.5 3.13 远期(远期(2031-2035)6.25 0.5 3.13 3.3.4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提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 86 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未明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产生量预测方法,因此该类型的建筑垃圾一般缺乏实际统计数据和相关估算方法支撑。建筑施工和公路施工的工程弃土产生量(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与施工建筑面积229、密不可分,参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规划编制经验及建筑行业经验估算,工程弃土产生量按工程垃圾的 4 倍计算;考虑到阳西县规划期限内暂无隧道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主要为建筑工程产生,按工程垃圾的 4 倍计。根据广东省 2024 年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广东省工程泥浆产生量占工程弃土(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产生量的 3.68%,珠三角地区工程泥浆产生量占工程弃土(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产生量的 3.72%,略高于全省平均值。结合阳西县实际情况,参照全省平均值,工程泥浆产生量占工程弃土(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产生量 3.68%。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预测如230、下表:表3-9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规划时段规划时段 工程渣土产生量预测(万工程渣土产生量预测(万t/a)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万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万t/a)近期(近期(2026-2030)13.91 0.53 远期(远期(2031-2035)11.13 0.43 3.3.5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 综合以上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五类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近期建筑垃圾产生量合计 30.58 万 t/a,远期合计 26.98 万 t/a,详见下表:表3-10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表(单位:万 t/a)规划阶段规划阶段 工程垃工程垃圾圾 拆除垃拆除垃圾圾 装修垃231、装修垃圾圾 工程渣工程渣土土 工程泥工程泥浆浆 合计合计 近期(近期(2026-2030)3.61 9.40 3.13 13.91 0.53 30.58 远期(远期(2031-2035)2.89 9.40 3.13 11.13 0.43 26.98 87 第第4章章 建筑垃圾收运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规划 4.1 源头减量 建筑垃圾可通过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进一步实现循环经济。其作为城市固体废物的一种,源头减量也是解决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的一大重要措施。目前从国家到各省市,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已逐步受到重视。2020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232、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0 年 5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强调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2022 年 11 月 30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进行了规定。2024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498-2024),这是我国第一个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制定的行业标准,该标准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233、的减量化处置提出了相应要求及措施。2025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 号),要求: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压实减量责任。本规划参照现有以及即将发布的相关条例及规范,针对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提出相关措施,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还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及现行的技术规范。4.1.1 源头减量规划 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色建筑,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 88 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23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目标已纳入本规划指标体系,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300 吨/万 m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200 吨/万 m2。4.1.2 源头减量要求 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色建筑,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实施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1)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源头减量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235、,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3)设计单位应当优化工程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4)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5)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要求。(6)施工单位应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236、准,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7)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8)施工现场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施工单位在一定区域 89 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率。4.1.3 源头减量措施(1)优化建筑设计。在减少建筑垃圾方面,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237、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2)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技术咨询和设备出租机制,对各旧改拆迁项目、新建施工项目提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机械设备的租赁,通过配置移动式处理设施,使每一个施工现场都可以成为一处小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厂,都能够最大程度地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3)鼓励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有关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减少材料浪费。(4)推广新型238、施工技术,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5)做好施工组织。加强 BIM 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建筑资源浪费及建筑垃圾产生;推广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升工地监管水平和施工质量。(6)做好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再利用。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核心是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消费,使内循环成为可能,以最大程度地延长资源的使用寿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一个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4.1.4 源头减量效果评估(1)标准依据:依据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T 498-2024),评估需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原则,覆盖设计、施工、处置全流程。(2)核心目标:量化减239、量效果,验证减量化措施(如装配式施工、材料优化)的实际成效,支撑资源化利用目标达成。90(3)减量效果量化指标:1)产生量统计:按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分类统计建筑垃圾总量,对比设计阶段估算值与实际排放量。2)减量率计算:通过公式评估减量措施效果,例如工程弃土、工程弃料的实际减少比例。3)分类处理合规性:核查工程渣土、拆除垃圾等分类处置的规范性,确保与生活垃圾分离。(4)评估方法:1)全过程跟踪:从施工准备至竣工,记录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处置环节数据。2)现场核查:检查临时堆放点管理、分类标识设置及排水措施落实情况。3)数据对比:结合进出场统计表,分析减量专项方案执行前后的差异。4.240、2 收运体系规划 4.2.1 分类收集 为便于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装修垃圾因其主要从居民端产生,排放时应按照“宜装袋则装袋、宜捆扎则捆扎”要求进行处理。除装修垃圾外,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按照下列类型进行分类堆放和收集:1、废弃砼块、废砖块;2、工程渣土;3、工程泥浆脱水后,含水率小于 40%后可和工程渣土一起收运;4、木材塑料等可燃物;5、废金属;6、废旧灯管等有害物。4.2.2 收运模式 建筑垃圾收运有两种模式,一是直运模式,收运单位直接到建筑垃圾产生点收集,并直接运输到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和消纳场所;二是转运模式,产生单位把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241、收集点,然后由管理责任人联系合法的运输企业运至处理处置场所。1、直运模式 91 即建筑垃圾不经过转运,直接通过收运车运输至终端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的一种收运模式。该模式一般适用于运输距离较近,且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区域。图4-1 直运模式示意图 2、转运模式 指通过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或调配场,将收集和运输工序分开,前端采用小型车辆收集,末端通过大型车辆运输,从而降低运输费用的一种收运模式。建筑垃圾调配场,除了对建筑垃圾进行区域内调配外,还具有对装修垃圾进行初步分选功能,分选后不同的物料或就近利用,或进入相应的处置设施,可减少重复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图4-2 转运模式示意图 影响收运模式选择的主要因242、素包括:终端处置设施选址、收集密度、运输距离、收运经济评价、环境影响、系统接口和交通影响等,其中收集密度、运输距离及经济性是主要因素。结合阳西县存在如下情况:1、根据阳西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阳西县范围内运输方式以公路运输为主。2、工程渣土的开挖和利用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平衡,需要一定的场地进行临时堆放。3、装修垃圾经过分拣处理后再分流。综合考虑阳西县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位置、建筑垃圾收运距离、分类处理和临时堆放的需求,规划阳西县建筑垃圾收运模式以直运为主,转运为辅。装修垃圾收运采用转运模式,产生单位将装修垃圾统一排放至装修垃圾收集点,由具备资质的运输单243、位集中运输至分拣场所或终端处置设施。其他建筑垃圾按照分类收集类型的不同,具体收运方式如下:1、废弃砼块、废砖块:采用直运模式运输至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92 2、工程渣土:优先根据供需信息,采用直运模式,进行就近消纳、回填或资源化利用,多余的工程渣土根据实时需求转运至调配场暂存、调配。3、工程泥浆:在脱水处理后,和工程渣土统一收运和处置。4、木材、塑料等可燃物:综合利用或采用直运模式运输至焚烧厂焚烧处理。5、废金属:综合利用。6、废旧灯管等有害物:运输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除以上类型外,化工、制药等企业建构筑物拆除产生疑似被污染的建筑垃圾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相关程序标准,确定收244、运处置方法。4.2.3 收运方案 通过建设社区(小区)装修垃圾收集点及镇转运调配场等中端设施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满足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堆放的要求。1、装修垃圾收集点 装修垃圾收集点为装修垃圾的前端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装修垃圾集中运往终端处理设施。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设置一处装修垃圾收集点,具体用地规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中转暂存,进场建筑垃圾应按照工程渣土(如有)、工程泥浆(如有)、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245、修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原则上每个镇至少设置一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具体用地规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条件允许的转运调配场可设置分拣场地,鼓励有条件的调配场安装破碎分拣设施,将进场的建筑垃圾破碎后进行分类堆放,待分拣完成后,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废品回收体系,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暂时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其中装修垃圾分拣后的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设施,其他不可利用的物质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各镇应结合实际需要,以覆盖全部城镇街道为原则,因地制宜推动建设建筑 93 垃圾转运调配场,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告,引导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规范转运建筑垃圾246、。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10-15km 距离内,可不设置转运调配场。转运调配场内的建筑垃圾堆高不宜超过 3 米,具体用地规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4.3 收运设施 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管理、规范运输”的原则,根据不同建筑垃圾产生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厂服务范围,确定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明确转运设施布局,提出运输车辆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依托信息化管理技术与平台,建立覆盖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的电子联单跟踪系统,实现闭环监管。由于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具有不同的产生来源及特性,建筑垃圾的收运设施主要包含装修垃圾收集点和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3.1247、 装修垃圾收集点 装修垃圾收集点为装修垃圾的前端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装修垃圾集中运往终端处理设施。装修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原则如下:1)装修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以及环保标准。2)选择交通便捷的地点,便于装修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靠近主要道路或物流节点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和时间。3)选址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附近的,应做好一定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噪声、粉尘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要考虑到风向等因素,防止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靠近可再生资源市场或下游产业链,如建材回收市场,可以提高248、资源的再利用率和经济效益。5)确保选址地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如稳定的水电供应、污水处理设施、通讯网络等,以保障正常运营。94 装修垃圾收集点的建设管理要求如下:1)新建居民小区应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应规划装修垃圾收集点,可与生活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合并设置。2)装修垃圾收集点通常设在小区主干道两侧,采取必要的地面硬化、防尘、防渗、密闭或遮盖等措施。鼓励采用封闭式房(棚)结构,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使用可移动箱体收集或选择较为安全的空地设置临时封闭围挡收集装修垃圾。收集点应设置连续性实体围挡,场地及出入口宜采用硬化地面,四周应当设置连续性实体围挡,鼓励采用可移动箱体收集装修垃圾。不得占用消防通249、道,不影响居民通行。3)装修垃圾收集点应设置“装修垃圾分类堆放告知牌”,告知投放要求、投放时间、管理单位及负责人员、清运单位、处置去向、防火要求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安排专人管理收集点,定时开放并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同时,应做好装修垃圾日常管理台账,登记装修垃圾清运车次、承运车辆牌号及运输处置去向等具体情况。4)居民小区的装修垃圾收集点由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的运输单位进场进行清运。4.3.2 装修垃圾收运 装修垃圾收运模式主要采用“用户端(装修垃圾收集点)终端处理设施”的总体模式,结合收集点建设类型、清运触发方式的差异化需求,分三类模式实施,各类模式均配套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收运处理全过程可溯、250、可控,具体如下:方式一:方式一:固定式装修垃圾收集点+预约清运(一般适用于较长时期内持续产生装修垃圾的区域)1)收集点设置:建设符合标准的专用垃圾房、垃圾池等固定式设施,按需布局于社区或小区指定区域。2)清运触发:居民、装修单位或物业通过小程序、APP 备案或电话发起清运预约,联系具备资质收运企业并生成清运单。3)作业与监管:收运车辆实时定位,清运轨迹与处置终端数据联网,实现 95 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管部门通过平台监控清运量、处置进度,智能预警违规行为,且本模式作业平台与地级市建筑垃圾管理系统打通,实现“一个系统、多端适配”的全域监管。方式二:方式二:非固定式装修垃圾收集点+定期清运(251、一般适用于短期内产生装修垃圾且不便设置固定收集点的区域)1)收集点设置:收运单位在社区或小区内规范布置密封式勾臂箱体,箱体设置符合收集点建设要求,可根据垃圾产生时段、产生量灵活调整摆放位置与数量。2)清运触发:以定期固定频次清运为核心,同时支持居民、装修单位或物业通过小程序、APP 备案或电话发起临时预约清运,兼顾常规处置与应急需求。3)作业流程:采用勾臂车直运箱体至资源化利用企业,实现箱体即清即换,清运后及时回收闲置箱体,保障收集点整洁规范。方式三:方式三:非固定式装修垃圾收集点+按需预约清运(一般适用于临时产生装修垃圾的区域)1)收集点设置:无固定箱体布局,由收运单位根据用户预约订单临时布252、置密封式勾臂箱体,箱体设置符合建设要求,完成清运后同步取消收集点,实现“按需设点、用后即撤”。2)清运触发:全程以居民、装修单位或物业的小程序、APP 备案及电话预约为唯一触发条件,精准匹配垃圾产生需求。3)作业流程:收运单位按预约时间完成箱体清运,根据实际垃圾产生量按需更换空箱,实现收集点灵活调配、高效利用,避免资源闲置。4.3.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中转暂存,可搭配设置建筑垃圾的预处理功能(如垃圾分选等)。转运调配场应当分类贮存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服务半径按 1015 公里考虑。建设工地以外的转运调配场253、按需设置,并且要向属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事前报批。转运调配场转运调配场的选址要求如下:的选址要求如下:96(1)符合国土、环境部门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地理位置、水文地质、转运调配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交通便利,易于收集和转运;(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5)宜优先使用废弃的采矿坑、建成区暂时未开发地块或临时用地。但不得占用农田、市政道路、消防通道、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军事用地等。可利用已拆未建用地、储备用地等。若场所用地被使用,自然资源部门应协助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供其他用地替代;(6)宜与其他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建筑材料254、利用设施同址建设。转运调配场转运调配场的建设要求如下:的建设要求如下:(1)在相关水运条件满足时,可设置建筑垃圾转运码头,按每米岸线配备不少于 15m2的陆上作业场地,周边还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5m 的绿化隔离带。(2)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堆放区应进行场地硬化,宜采取室内堆放。(3)堆放区可采取室内或露天方式,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遮盖,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至少 0.15m,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4)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高出周围地坪 3m。当超过 3m 255、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稳定性验算,保证堆体和地基的稳定安全。当堆放场地附近有挖方工程时,应进行堆体和挖方边坡稳定性验算,保证挖方工程安全。(5)条件允许的转运调配场可设置分拣场地,分选后的可回收物、危险废物、轻物质废弃物、惰性废弃物等分类废弃物的分类暂存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应设置在室内。分选后各类废弃物应及时转运,暂存时间不能超过设计暂存期。(6)设置可溯源、可追踪、可关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实时监控设施,进场建筑垃圾量、每日调配量、装修垃圾破碎分选处置量、分选后的各类废弃物运输量和暂存量等信息,应及时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电子联单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97(7256、)设置管理区及配套设施,场区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粉尘、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的要求,场区绿化率宜控制在 20%以内,场区应采取雨污分流、防尘、降噪等措施。(8)合理设置开挖空间及进出口。生产管理区应布置在转运调配区的上风向,并宜设置办公用房等设施。总中转量在 50000m3以上的场所宜设置维修车间等设施。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9)可根据后端处理处置场所的要求,配备相应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宜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宜设置装修垃圾破碎分拣设备,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高效节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破碎257、工艺应满足后续资源化利用要求。4.4 收运作业要求 1、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在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防止环境污染。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运输的建筑垃圾来源、类型、数量、运输路线及时间等信息,并定期上报至属地主管部门。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车辆底盘、车轮无大块泥沙附着物。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安装全密闭装置、行车记录仪和相应的监控设备,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行驶路线及时间规范收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动态管控,建立运输安全和258、交通违法考核机制。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管理。5、推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化,依法淘汰未达标准的燃油车辆,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6、工程泥浆陆上运输应采用密闭罐车,水上运输应采用密闭分隔仓。其他建筑垃圾陆上运输宜采用密闭厢式货车,水上运输宜采用集装箱。建筑垃圾散装 98 运输车或船表面应有效遮盖,建筑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7、实行建筑垃圾清运“联单”管理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打通建筑垃圾排放运输许可与道路通行审批联动环节,探索建立“运输证、通行证”等多证合一259、的准运模式。4.5 收运车辆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2004135 号)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覆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1)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应满足国家、行业对机动车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2)车辆驾驶室顶部应设置标志性顶灯,灯箱应固定牢固,同一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颜色宜统一。应根据自身情况统一车辆车身及车厢主体颜色;车辆后箱板应使用反光材料喷涂260、牌号;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清运企业名称;车辆侧身及后厢板应喷涂监督举报电话,且车身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反光贴。(3)新购置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技术要求,车厢顶部宜采用刚性密闭装置,且宜安装闭合限位传感器,并与车载终端连接,车厢主体不宜采用外表面易残留建筑垃圾的外露加强筋结构,车厢内表面平顺光滑,改装车辆车厢顶部宜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覆盖密闭装置。(4)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安装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由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影像系统等组成,并应能接入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监控系统可实时查询每台车辆的精确位置、运输时间、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且可设置电子围栏,进行线路控制;261、并可预设车速,实现车辆超速报警功能,实现精准管理。99 第第5章章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 5.1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分析 阳西县建筑垃圾处理依托阳江市统筹体系,以工程回填自用为主、资源化利用为辅,尚未建成县域专属的规范化消纳场与规模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置结构失衡、设施能力不足、监管链条待完善是当前核心短板,亟需以阳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为抓手,加快规划落地与设施建设,对接 2027 年全国资源化利用率超 50%的目标。消纳设施:仅有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多依托交通、水利线性工程标段弃渣场临时消纳,或少量临时堆场简易堆放;临时堆场存在未严格落实分区作业、扬尘防控不足、台262、账不规范等问题。资源化利用设施:阳西县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收运与前端设施:建筑施工工地多配套临时堆放点,城区新建小区按控规设置垃圾收集房/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点,但装修垃圾与工程垃圾未实现分类收运;无专用新能源密闭运输车队,运输环节存在滴漏、扬尘及违规倾倒风险。5.2 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式 随着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我省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空前增多,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步伐也逐步加快,随之而来的,在城市改造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带来的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统计资料,2014 年广东省房屋施工面积已超过 8.169 亿m2,同时近年来不断增加。但随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与日俱增。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263、,建筑业也同时快速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 1/3 以上,大部分建筑垃圾除了用于建设工地回填利用外,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废弃物清运费等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如何对建筑垃圾加以处理和综合利用已成为政府关注的问题。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日趋紧张的土地供给,日渐耗尽的矿产资源,建筑垃圾的产生无疑加剧了人、环境、资源之间的矛 100 盾局面,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264、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有效途径。有关资料显示,美国每年产生建筑垃圾 3.25 亿吨,占城市废弃物总量的 40%,经过分拣、加工进行转化,再生利用的约占 70,其余 30的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在需要的地方。从广义上说,美国的建筑垃圾 100得到综合利用。新加坡 2006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60 万吨,98的建筑垃圾都得到了处理,其中 50%60的建筑垃圾实现了循环利用。因此建筑垃圾的处置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开展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已势在必行,这也是今后建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之一。5.2.1 消纳处置 该方式主要针对不能临时消纳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具备完善的建设手265、续,按建筑垃圾消纳场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具有自行调配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建筑垃圾等。堆体表面及内部积水导排措施,配置地表水沉砂池等。泥浆进入临时消纳场所必须经过预处理满足消纳处置要求。5.2.2 综合利用 该方式可用于所有类别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包含再生资源化产品、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等,鼓励建筑垃圾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5.2.2.1 直接利用 直接利用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直接或经过简单处理后用于各类工程。主要有工程渣土用于工地内或工地间的土方平衡,直接用于环境治理,作为林业用土,用于堆山造景等。5.2.2.2 资源化利用 资源化利用主要是将建筑垃圾经过破碎、筛分、分选等工艺技术,转化成再生266、产品。资源化利用设施可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101(1)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 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核心优势在于机动性和灵活性,其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主要适用于城市拆迁改造区: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巨大体量垃圾,移动设备可迅速部署,就地处理,可避免大量外运压力、减少扬尘污染和交通拥堵。(2)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 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集中场所,其选址、建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主要用于大量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对象、产品种类、产品执行的标准更加丰富。固定式资源化设施能够实现从建筑垃圾到多类绿色建材的全产业链覆盖,核心价值在于规模化处理、高质量产出与长期环保回报,是绿色城市循环建设的核267、心枢纽设施。5.2.3 资源化利用工艺路线 根据建筑垃圾类别不同,其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也有所不同。5.2.3.1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 工程垃圾从成分上分析,主要包括金属、混凝土、砖瓦、渣土等。其中金属可直接通过分选进入回收利用渠道;混凝土、砖瓦、渣土类则可经过资源化利用,生产为再生建材。其资源化利用产品分为两个阶段:(1)再生集料,主要为再生骨料、石粉等,可直接回用于工程项目,如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的基础层;也可作为下一步资源化产品的原料,如再生细骨料作为环保砖的重要原料。(2)再生制品,主要为砖、砌块、板材等再生制品。通过对再生集料的进一步加工,使其成为再生制品,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场268、景和更高的附加值。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常规的工艺流程如下:102 废弃混凝土,废弃砖瓦粗破再生粗骨料磁选中破二次磁选分类去土中粗骨料细破二次筛分细骨料(含渣土)路基材料(低品质道路混凝土)高品质再生细骨料再生制品:砖、砌块、板、砂等 图5-1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典型工艺流程 目前,简单易行且研究较多的废旧普通混凝土再生利用途径是作为原料生产的再生骨料,用于代替天然砂石骨料配制再生混凝土。废弃混凝土块经多次破碎筛选后,做成再生骨料,一般分为再生粗骨料(粒径 1030mm),含土细骨料(2mm 以下)和高品质再生细骨料(粒径 2mm 以下)。使用废旧混凝土制成的再生粗骨料再制成的再生混凝土269、,其性能同普通混凝土相比几乎不下降。目前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的低强度混凝土。在这基础上添加一定量的天然砂或调整一定的配比,可以制作强度更高的再生混凝土或再生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建材产品。废旧混凝土再生利用的另一途径是作为添加剂取代水泥。通常,将废旧混凝土全部或筛除再生粗骨料后的高品质细骨料,用其取代 10%30%水泥同时取代 30%的砂子,既发挥了废旧混凝土的剩余活性,又可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和容重。5.2.3.2 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成分相较于其他类别建筑垃圾更为复杂,除废混凝土、废砖瓦外,往往包含大量的杂物,如包装袋、废木材、废金属、纸皮、布料、油漆桶等等。因此装修垃270、圾的资源化利用核心在于分选,需要将装修垃圾进行细致地分类,再采取相应的资源化利用方式。装修垃圾的分选主要包含破碎、机械分选、磁选等步骤,经分选后的装修垃圾可形成:灰渣混合物、混合可燃物、木材、金属、建材类:103 图5-2 经分选分类后的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典型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5-3 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典型工艺流程 104 5.2.4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规划 综合各种处理方式,建筑垃圾最终实现资源化处置是目前行业发展的趋势,也是未来的主流方向,因此,建筑垃圾处理方式的规划,一方面是结合现状、提出现阶段可实施的、操作性强的规划方式,另一方面要结合远期发展,逐步实现深度的资源化利用。本次规划综合271、考虑阳西县城市发展速度与建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供地能力,处理方式规划的总体路线是由消纳处置向固定式资源化利用逐步转变,依靠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备补足处理能力,并作为应急、过渡时期的处理方式。规划近期已建设部分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解决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规划中期具备选址条件的区域,应开展试点项目,进一步建设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远期,在具备选址条件的区域,按选址的建设能力,设置完整规模的固定式处理设施,并配置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备补足处理能力。对于有人居住的海岛,建筑垃圾处理应遵循就地就近利用的原则,将其应用于道路建设、景观改造或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若确实存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在适宜272、位置设置收集点或转运调配场,以便集中管理与运输。收集点和转运调配场需便于居民及相关人员投放建筑垃圾,并定期组织清运工作,将建筑垃圾运送至陆地。海岛建筑垃圾收集点和转运调配场的选址和建设管理要求可参照 4.3收运设施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阳西县建筑垃圾产生及排放现状,本规划提出各类建筑垃圾排放去向如下表所示:表5-1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规划 序号序号 建筑建筑垃圾类别垃圾类别 排放排放去向规划去向规划(指导性)(指导性)主要处理方式主要处理方式 1 工程垃圾 资源化利用设施、原位资源化利用、消纳场 资源化利用,无相关条件的采用消纳处置 2 拆除垃圾 资源化利用设施、原位资源化利用、消纳场 资源化利用273、,无相关条件的采用消纳处置 3 装修垃圾 资源化利用设施、原位资源化利用、消纳场 资源化利用,无相关条件的采用消纳处置 4 工程渣土 综合利用、消纳场 综合利用,无相关条件的采用 105 序号序号 建筑建筑垃圾类别垃圾类别 排放排放去向规划去向规划(指导性)(指导性)主要处理方式主要处理方式 消纳处置 5 工程泥浆 预处理干化后综合利用、消纳场 综合利用,无相关条件的采用消纳处置 5.3 需求及缺口 结合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情况,为达到本规划中建筑垃圾综合利率目标,即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需要达到指标要求,同时还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综合利用,才可同时满足综合利用率的指标要求。为274、达到规划指标,结合建筑垃圾产生量及现状处理情况,建筑垃圾的处理缺口如下:表5-2 建筑垃圾处理缺口(单位:万 t/a)规划阶段规划阶段 项目项目 工程工程垃圾垃圾 拆除拆除垃圾垃圾 装修装修垃圾垃圾 工程工程渣土渣土 工程工程泥浆泥浆 合计合计 近期近期(2026-2030)建筑垃圾产生量 3.61 9.40 3.13 13.91 0.53 30.58 现状处理能力 0.00 0.00 0.00 0.00 资源化利用率指标 50%/综合利用率指标 75%75%75%/资源化利用需求 8.07/8.07 综合利用需求 4.04 10.43 0.40 14.87 满足需求后综合利用率复核 12.1275、1 10.43 0.40 75%资源化资源化利用利用缺口缺口 8.07/8.07 综合利用缺口综合利用缺口 4.04/4.04 消纳缺口消纳缺口 4.04 3.48 0.13 7.65 远期远期(2031-2035)建筑垃圾产生量 2.89 9.40 3.13 11.13 0.43 26.98 规划期保有处理能力 0.00 0.00 0.00 0.00 资源化利用率指标 60%/综合利用率指标 90%90%90%/资源化利用需求 9.25/9.25 综合利用需求 4.63 10.02 0.38 15.03 满足需求后综合利用率复核 13.88 10.02 0.38 90%资源化资源化利用利用缺276、口缺口 9.25/9.25 综合利用缺口综合利用缺口 4.63/4.63 消纳缺口消纳缺口 1.54 1.11 0.04 2.70 106 5.4 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 5.4.1 选址原则 资源化利用项目宜结合转运调配场、填埋处置场集中设置,降低运输成本。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筑垃圾污染环 境防治工作规划以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一致;(3)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因素;(4)工程地质与277、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5)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6)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 的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7)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8)优先选择适建区、土地价值较低的地块;(9)防护距离应满足环评要求;(10)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可结合实际供地情况,调整各县(市、区)资源化利用设施选址,但选址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本规划的选址原则。禁止设在下列地区:(1)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2)公园、风景区、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3)河道278、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内;(4)发生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5)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 响的区域;(6)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107 5.4.2 用地需求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面积与处理工艺及功能配套相关,资源化产品的存储用地、是否与消纳场合建等因素也是用地面积的重要影响因素。本规划参考国内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情况,如下表所示:表5-3 国内部分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与用地面积 序序号号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处理规模处理规模(万(万 t/a)处理对象处理对象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1 广州市中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279、循环利用项目 120 工程渣土、拆除垃圾 28140 2 广州市新伟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45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13000 3 广州市胜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分拣破碎循环利用项目 216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12000 4 广州市太成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50 工程渣土、拆除垃圾 33300 5 广州庙青村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64.5 工程渣土、拆除垃圾 7000 6 广州中麒南沙区东涌建筑废弃物固定式循环利用项目 135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7970.43 7 蓬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 43.5 工程垃圾 5400 8 惠州市清海科技有限公司28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30 工程垃圾 8000 9 浙江温岭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100/23683 10 扬州市年处理 100 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100/57263.64 11 金华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项目 100/60850 12 成都市新都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270/28047 13 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60/13333.4 14 上海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50 装修垃圾 25948.5 参考以上项目用地面积,建议处理设施选址的用地面积指标为 150250 m2/(万 t/a 处理规模),规模小的可取较大值。该用地指标包括建筑281、垃圾资源化利用主厂房、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场内道路及绿化、资源化产品堆放区域,不包括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用地。该用地指标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实际的功能需求、工艺流程进行确定。当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其他功能时(如消纳、填埋、搅拌站、新能源停车 108 场等),可结合实际需要增加选址用地面积。5.4.3 服务半径 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距离,对其处理成本产生较大影响,且应分类考虑不同类别建筑垃圾的运输距离。根据现状调研情况,通常建设项目中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弃土运距大多在10km 以内,一般不超过 15km;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运距相对工程渣土及泥浆更远,但一般不超过 20km。通常易于处置的建筑垃圾282、,运输距离越短。另一方面,结合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主要处理对象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而工程渣土及泥浆(脱水后)可通过市场调配直接利用,因此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服务范围,主要考虑前三类建筑垃圾。根据建筑垃圾现状运输现状,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服务半径为 20km 左右的运输距离;从运输成本的角度出发,根据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来料市场价格(约 2040 元/吨,工程垃圾或拆除垃圾),基本可支撑建筑垃圾的运输距离在1020km。参考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在政府统筹管理的情况下,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前端运输距离可达到 3050km。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属于市政设施,在政府加强283、管理和积极引导下,其服务半径也可适当增加。综上所述,本规划中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服务范围按约 25km 以内运距考虑。5.4.4 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 5.4.4.1 设施布局思路 阳西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以 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为指引,从系统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考虑,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施策、选址科学、规模适宜”的原则,分类研究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消纳场的选址布局,采用“定点+定片区”的灵活布局方式,结合需求确定规模,构建前端精准分类,末端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消纳托底的处理系统,着力解决当前分类处理能力不足、处理体系不完善的短284、板,特别是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覆盖不足等问题,健全与“无废城市”建 109 设相适应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提升。1.精准聚焦三类建筑垃圾推进资源化利用精准聚焦三类建筑垃圾推进资源化利用 本规划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主要针对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这三类建筑垃圾展开,与省级规划中资源化利用率的统计口径相衔接,以确保考核指标能够直接对应。需要明确的是,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属于综合利用范畴,不纳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范围。2.着重补齐装修垃圾处理短板着重补齐装修垃圾处理短板 针对目前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欠缺的现状,规划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围绕中心城区建285、设的资源化利用设施,满足装修垃圾处理的需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配套分拣中心,通过集中暂存装修垃圾并分拣其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玻璃等可回收材料,提高收集效率以及后续资源化利用率。(2)为节约土地资源,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可借鉴其他城市设置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的经验,提高设施使用效率。3.落实末端兜底与风险管控落实末端兜底与风险管控 规划建设至少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用于填埋或堆填,作为服务政府重大建设工程的应急储备设施,以及建筑垃圾中无法综合利用的组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产生的尾料等兜底处理设施,防止污染环境。4.设施布局灵活采用定点与定片区结合模式设施布局灵活采用定点与定片区结合模式 根据省级规划中“因地286、制宜,循序渐进”和“统筹协调,远近结合”的基本原则,设施布局采用以下创新模式:定点布局:对能够精确定位的点位(主要为现状设施)划定用地红线范围,侧重于近期精确管控与高效资源利用。定片区布局:对无法精确定位的区域明确设施选址范围、规模及数量要求,旨在远期在全域范围内补充处理能力并优化服务体系。这种灵活布局方式在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量设施服务半径、交通条件、供地能力、发展前景等因素,契合阳西县实际情况,既考虑了中心城区的密集需求,也兼顾了其他镇地域广阔的特点。110 5.以需求确定设施规模以需求确定设施规模 通过分区分类测算建筑垃圾产287、生量、分析现状处理能力,结合资源化利用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计算出各辖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需求(缺口),以此作为设施布局的基本导向,满足省级规划中“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的要求,确保设施建设与实际需求相匹配,避免资源浪费。5.4.4.2 片区划分 1.围绕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围绕城市建设发展方向 根据阳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阳西县构建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规划形成“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 1 个县域中心城市、3 个重点镇、4 个一般镇。1 个县域中心城市即织 镇,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集聚的发展中心,是城市功能的集中承载地;3 个288、重点镇分别为沙扒镇、溪头镇、程村镇,为县域经济新增长极,具备服务周边区域的综合性职能,作为承接县域中心城市功能外溢的综合服务中心;4 个一般镇分别为新墟镇、塘口镇、儒洞镇、上洋镇,具备农、渔、牧、加工、商贸综合发展的镇域经济特色,推动镇域特色产业发展。图5-4 国土空间规划中空间总体格局 111 其中织篢镇为县政府所在地,也是中心城区的主要范围,与程村镇、塘口镇、新墟镇位于城乡联动发展轴。沙扒镇、儒洞镇、新墟镇组成西部农旅融合发展带,沙扒镇、上洋镇、溪头镇组成滨海产业发展轴,织篢镇、溪头镇组成东部融合发展带。从城市建设发展的角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考虑靠近城市发展主轴、土地利用价值相对289、较低的位置,可考虑结合城乡联动发展轴、西部农旅融合发展带进行布局。2.服务范围贴近建筑垃圾排放源头服务范围贴近建筑垃圾排放源头 根据前文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可知,在三类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排放中,拆除垃圾是除县城之外其他各镇的主要建筑垃圾类别;县城由于开发建设强度大于其他乡镇,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均是其主要类别。因此在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方面,优先考虑县城区域以及“三旧“改造需求较大的区域,包括织篢镇、和村镇、沙扒镇、儒洞镇、溪头镇。3.服务半径合理服务半径合理 本规划中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服务范围按约 25km 以内运距考虑,结合实际情况,运输距离可以进一步优化。儒洞镇至新墟镇、290、儒洞镇至沙扒镇运距分别为14km、15km;织篢镇至塘口镇、织篢镇至程村镇、织篢镇至上洋镇的运距分别为 12km、19km、18km。以上运距是较为合理的。4.片区划分片区划分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本规划中对阳西县各区域进行片区划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具体如下:(1)中部片区:织篢镇、塘口镇、程村镇、上洋镇(2)西部片区:儒洞镇、沙扒镇、新墟镇(3)东南片区:溪头镇 5.4.4.3 中部片区设施布局 中部片区目前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结合实际需要,中部片区近期规划新建 1 座 4 万 t/a 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服务范围包括织篢镇、291、塘口镇、程村镇、上洋镇,选址区域暂定为织篢镇。112 表5-4 中部片区设施布局 序号 选址 规划阶段 处理规模(万 t/a)服务范围 1 织篢镇 近期(2030)4(新增)织篢镇、塘口镇、程村镇、上洋镇 远期(2035)4(保有,不新增)5.4.4.4 西部片区设施布局 中部片区目前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结合实际需要,西部片区近期规划新建 1 座 4 万 t/a 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服务范围包括儒洞镇、沙扒镇、新墟镇,选址区域暂定为儒洞镇。表5-5 西部片区设施布局 序号 选址 规划阶段 处理规模(万 t/a)服务范围 1 儒洞镇 近期(2030)292、4(新增)儒洞镇、沙扒镇、新墟镇 远期(2035)4(保有,不新增)5.4.4.5 东南片区设施布局 东南部片区目前暂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结合实际需要,东南部片区远期规划新建1座2万t/a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服务范围包括溪头镇,选址区域暂定为溪头镇。表5-6 西部片区设施布局 序号 选址 规划阶段 处理规模(万 t/a)服务范围 1 溪头镇 近期(2030)0(不新增)溪头镇 远期(2035)2(新增)5.5 消纳场设施规划 结合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情况,及资源化利用规模得出消纳需求。在资源化利用及综合利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规划近期 25%的建筑垃圾、293、规划远期 10%的建筑垃圾需要进行消纳。结合前文处理缺口的计算,规划近期消纳缺口为 7.65 万t/a,远期为 2.70 万 t/a。即近期 2026-2030 年总消纳量 38.25 万 t,按 1.5t/m3折合 113 库容需求为 25.5 万 m3;远期 2031-2035 年总消纳量 13.5 万 t,按 1.5t/m3折合库容需求为 9.0 万 m3。因此,规划期内消纳库容总需求为 34.5 万 m3。结合建筑垃圾排放分布情况,规划建议消纳场选址为织箦镇,至西部片区运距约 26km,至东南片区运距约 22km。表5-7 消纳场布局 序号 选址 规划阶段 处理规模(万 t/a)服务范294、围 1 织篢镇 近期(2030)34.5(新增)全县 远期(2035)34.5(保有,不新增)114 第第6章章 环境污染防治与安全卫生防护环境污染防治与安全卫生防护 6.1“双碳”分析“双碳”,即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简称。中国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战略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有利于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提高产业和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建筑行业是我国的“碳排放大户”。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去年底发布的 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2021)显示,2019 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 49.97 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 50295、.6%。我国整个建筑行业体现三个特点: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自“双碳”目标提出后,一年多以来,我国“双碳”政策体系建设呈现出多角度、全方位推进局面,为深化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双碳”实践积累政策基础。“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等基本原则,提出了“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等目标,以及“推广绿色建造方式”等任务。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产生安全隐患。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296、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首选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直接造成对土壤、水质、空气等的污染,同时也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297、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垃圾 115 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淋滤液渗入含水层,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渗入补给含水层造成水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建筑垃圾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沥青等释放出的多环芳烃构化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如过滤、吸附、沉淀,或为植物根系吸298、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区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建筑垃圾的处置应避免露天堆置、随意掩埋等简单方式处置,使得大量土地资源遭到侵占,同时建筑废材中有害化学物质的释放造成土壤、空气以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与我国的绿色发展理念相违背。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有利于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阳西县加快城市化进程、发展绿色生态城区的需求,因此加强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四化”处理,将建筑垃圾变为新型再生建材等,尽力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已势在必行。6.2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6.2.1 工程渣土污染防控措施(1)工程渣土收集299、运输污染防控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的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不同土质性状和用途,按照工程渣土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和排水、废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方可出场。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核准文件装载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将工程渣土运送至核准文件要求的场所。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不得车轮带泥、车体 116 挂泥上路行驶;运输单位船舱应当保持密闭覆盖,不得沿途抛撒;施工单位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运输工程渣土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污染环境。施工现场和中转300、调配设施工程渣土的堆放应满足地基承载要求,且高度不宜超过 3m;当超过 3m 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的稳定性验算。(2)工程渣土消纳设施和场所污染防控措施 设施、场所投入使用前应编制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监测项目应包括环境噪声、大气扬尘污染、地下水水质。应开展土壤性质调查,设施消纳场所接收的工程渣土,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运营过程中做好环境噪声、扬尘治理、堆体稳定性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工作。非作业区域宜采取临时覆盖、绿化或喷洒生物抑尘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污水排放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工程渣土堆填消纳场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非建筑301、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业,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封场复绿;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指挥,引导其有序进场、倾卸以及出场;根据设计在填埋堆体内设置排水设施,并根据作业情况完善防洪排涝工程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堆体和坝体沉降、位移、含水量等指标监测,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堆体和坝体稳定性评估;场地出入口、进场道路及填埋作业区等区域应当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防治措施,裸露区域应当覆盖防尘网或者进行绿化。6.2.2 工程泥浆污染防控措施(1)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或密闭容器收集、存放、未经处理的工程泥浆不得就地或随意排放。(2)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302、处理工艺,减少建设工程垃圾的排放。(3)施工单位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运输工程泥浆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污染环境。117(4)废弃泥浆集中处置时,应配备成套的泥浆处置设备,处置过程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5)废弃泥浆处置后形成的泥饼,应进行对应用途的有害物质检测。检测合格或无害化处理后予以再生利用。6.2.3 工程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垃圾存放点,并应设置分类存放标识牌,应制作围挡设施或封闭建造,并采取防泄漏、防飞扬、消防应急安全等措施。(2)工地现场工程垃圾处置需满足噪声、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工程垃圾堆场应设置雨、污分流设施,并采303、取有效措施防止堆场地表水污染周边环境。6.2.4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收集运输污染防控措施 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分类袋装或者捆装后投放至指定的装修垃圾收集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运输单位应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保持车辆车况良好,车身整洁,不得超限超载运输;离开装车点前保持地面整洁、干净;车辆保持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2)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 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应优先选用噪声值低处理设备,封闭车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设置绿化和围墙,利304、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在出口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方可出场,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防控措施,保持出入口、通行道路以及附属设施等周边环境整洁。堆放场地需硬化处理。无法利用部分应当实施无害化处置。其中,有毒有害物品应交由有资质处 118 理单位处置。6.3 环境保护规划 6.3.1 环境保护原则 1、遵循可持续发展、环境与发展宏观综合决策原则,合理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切实预防和控制建筑垃圾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造成的污染,为城镇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2、坚持“减量化”原则,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其减量。严格控制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和305、排放,使各环境功能区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地方各项环境质量标准。3、坚持“资源化”原则,综合治理,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坚持建设“三同步”,达到效益“三统一”,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4、坚持“谁产出谁处置,谁污染谁负责”和“守法者奖,污染者罚”的原则,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科学防控。5、坚持“科学选址,安全建设”原则。6.3.2 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规定,提出以下环境保护要求。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建设项目的选址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方面,要求306、各类环境要素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资源利用方面,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必不可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方面,涉及的设施设备不应属于国家、广东省产业导向的负面清单,建设过 119 程中不得选取落后工艺和设备。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应确保不引起水、气和307、噪声的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在建设前应进行水、气、声等的本底测定,运营后应进行相应的定期污染监视。各项指标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6.3.3 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规定,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在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三个阶段应采取以下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执行相关规定;(2)涉及建筑垃圾排放的施工场所应严格落实“六个 100%”扬尘防治措施,即严格落实现场 100%围蔽、砂土 100%覆盖、路面 100%硬地化、现场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 10308、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 100%绿化等扬尘管控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围蔽降噪功能,确保文明施工;(3)在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开挖、回填土方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按照手续严格执行;(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运营应符合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 132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运行规范(TCAS 415)、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要求;(5)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运营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15-118)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运行规范(309、TCAS 415)、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要求;(6)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废气排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 27)规定执行。2、在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处理三个阶段应采取以下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2)施工主管部门宜按照建筑施工不同阶段,按照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及时监测检查建筑 120 施工现场场界环境噪声,督促落实防治措310、施;(3)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应选取低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应符合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要求;(4)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 5132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相关文件规定,宜通过建立缓冲带、设置噪声屏障或在车间建筑内墙附加吸声材料等方式控制中转设施、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噪声。3、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应采取以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 51322)建311、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和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15-118)相关要求,不应设在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洪泛区和泄洪道;(2)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1918)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相关要求,加强水质检测,保证污水达标排放。4、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应采取以下土壤环境保护措施:(1)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 5132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余泥312、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方应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6.4 安全风险评估 6.4.1 风险评估主要工作 定期对已建设投产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及辨识风险源、消除安全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针对消纳场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如下:121(1)建筑垃圾消纳场 评估周期至少为每年 1 次,主要313、评估内容:周边敏感点(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等)、已消纳垃圾量、堆体测量、边坡稳定性、地表水导排措施、机械作业及人员操作规范性、应急及防护装备设备、场地标识、围挡围闭、信息记录、上岗培训等。安全评估不代替日常运营的安全生产检查。采用填埋处置的消纳场,还应对地下水、地表水等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具体以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为准。(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评估周期至少为每年 1 次,安全评估不代替日常运营的安全生产检查。主要评估主要对象:周边敏感点(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高边坡等)、有限空间、物料堆场、物料仓库仓储、变配电、消防、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应急及防护装备设备、场地标识、围挡围闭、日常作业规范性、314、信息记录、上岗培训等。6.4.2 风险评估流程及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包括风险评估准备工作、风险评估单元划分及各单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122 表6-1 风险评估单元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评估准备工作一、风险评估准备工作 组织架构组织架构 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以确保单位风险评估的全面性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 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之前对风险评估小组成员进行风险评估工作专项培训 资料准备资料准备 查看被评估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记录、台账,收集相关文献资料、法规标准 二、风险评估单元二、风险评估单元 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划分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划分为 13 个315、风险评估单元:个风险评估单元:消纳填埋区评估单元、建成区评估单元、挡土坝设施评估单元、排水设施评估单元、场区道路评估单元、变配电区评估单元、有限空间评估单元、办公场所评估单元、生活区评估单元、柴油储存区评估单元、切割焊接区评估单元、临时构筑物评估单元、周边环境评估单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三、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单元风险单元 主要危险源主要危险源 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影响因素 事故类型事故类型 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 填填埋埋作作业业区区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堆填体 消纳的建筑废弃物形成的堆填体 堆填体坡度、压实度、监测系统等设置不合理或失效 滑坡、坍塌 1、堆填方案的编制审核以及设计图绘制审查应符合建设316、工程程序要求;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堆填料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类别与质量进行受纳;3、设置监管员,签认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电子联单;4、按设计要求落实检测与监测,堆填过程中定期对压厚度与压实度进行检测;5、堆填作业前落实安全监测单位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并制定监测方案,内容包括监测设施、观测频率、观测精度、巡视检查等;6、按要求设置自动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堆体及坝体沉降、位移、含水量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组织人工监测复核、巡查;7、填埋作业区与建筑物及设施间应保持安全距离或设置挡墙等保护措施,防止物料、机械伤害建筑物及设施;8、场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填埋作业区周边应设置防护围挡或警戒317、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9、道路和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等警示标志齐全;10、制定滑坡、机械伤害、防汛等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23 作业车辆 装载机、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 装载机、运输车辆违规载人;机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车辆故障 车辆伤害 1、定期对项目车辆进行维护保养;2、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场区入口及道路显眼位置按照 GB4387 规定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超速行驶;4、加强现场管理,划定运输线路及作业区域,避免交叉作业,禁止车辆超载;5、车辆存在故障或在作业过程中遇到恶劣天气等不得继续作业;6、制订场内交通318、疏解方案;7、制定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8、配备安全指挥人员,指挥人员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等个体防护用品。建建成成区区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堆填区及边坡 堆填区域边坡失稳、监测不到位或失效 滑坡、坍塌 1、竣工验收前进行整体稳定性勘察及评价,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进行加固处理;2、堆场的日常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堆填体、挡土坝是否存在沉降、裂缝、是否有兽穴蚁洞等,暴雨前后增加巡查频次;3、定期检查堆填区的裸露面保护、绿化、地表水截(排)水沟等设施,如有缺失损坏应及时修复;4、定期检查道路和配套工程、排水系统、边坡等部位警示标志是否齐全;5、实行围合管理,设置防护围挡等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禁止319、无关人员进入;6、制定滑坡、防汛、森林火灾等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7、场内工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等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紧急通讯设备。挡挡土土坝坝设设施施评评估估单单 挡土坝及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挡土坝压厚度、压实度等基础设置不符合规范或失效 滑坡、坍塌、车辆伤害 1、挡土坝的设计应进行坝体、坝体与堆体共同作用的稳定性分析计算;2、应按设计要求对坝体水平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测斜、坝体裂缝、坝基水平位移等设置监测项目,并进行监测;3、加强现场施工、堆填作业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在挡土坝侧逗留;4、挡土坝地基基础、挡土坝等警示标志齐全,临边防护等符合设计规范要求;5、台风320、暴雨前增加巡查频次;6、制定暴雨、台风等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24 元元 排排水水设设施施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管(涵)口、沉沙池(沉淀池)排水设施等设置不合理或失效、排水系统清淤清理作业失误 坍塌、淹溺、窒息 1、排水系统应有专项设计图纸、方案;2、堆填体底部按设计设置集水排水设施;3、按水土保持专项方案,设置堆体内集水排水设施及堆填区地表水临时排水设施;4、管(涵)口、沉淀池等周边设置警示标志,沉沙池(沉淀池)等周边按要求设置安全护栏;5、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6、制定暴雨、台风、有限空间作业等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场场区区道道路路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运输321、车辆 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车辆故障;场区道路过窄;人流物流出入口未分开设置;道路有障碍物;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车辆伤害 1、场区内划线规划人行通道;2、场区内运输道路可兼作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全厂贯通无障碍;3、场区内主要人流出入口与物流出入口分开设置;4、场区内运输道路应当按照 GB4387 的规定设置限速标识,道路急转弯及转弯盲区应当设置凸面球镜和反光标识;5、下坡路段、行人道口应设置减速带,长下坡路段设置紧急避险车道;6、办公区、生活区、人员作业区与道路之间设置缓冲区;7、安排人员负责厂内车辆交通指挥;8、制定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变变配配电电区区322、 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变压器 配电房内设备状况不良,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短路;劳动防护用品损坏、过触电、火灾 1、聘请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电气防火检测,并出具电气防火检测报告;2、安装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3、电源线应采用不燃硬质塑料套管或线槽敷设;4、所有配电箱必须安装屏护板,配电柜前铺设绝缘胶垫;5、电力安全工具按材质、用途分类存放,防止挤压和尖锐物品碰撞,避免阳光直射,同时 125 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期、未定期试验;配电房内挡鼠板破损或未正确设置,配电房内孔洞未封堵;保证存放环境干净整洁,场所通风良好,远离油、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物质323、;6、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及小动物进入网罩;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应采取防止雨水飘入的措施;7、制定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8、电工必须持电工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9、配电房张贴安全警示标志;10、配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制定触电、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有限限空空间间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沉沙池(沉淀池)、排水管(涵)、化粪池、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污水井、雨水井、检查井和其他密闭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通风、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过高或氧气含量过低;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专人监护 火灾、爆324、炸、中毒和窒息、淹溺 1、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2、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有限空间作业前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行作业,通风时间和检测频率按照安监总局令第 59 号的规定进行,作业过程中采取连续通风和连续检测措施;4、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5、应急救援物资配备齐全;6、加强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制定有325、限空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的类型,制定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有限空间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办办公公场场所所评评估估 电气线路、可燃物 电源插座、开关安放不规范,线路私拉乱接;办公室电气线路老化、破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触电、火灾 1、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测,配备消防器;2、电气线路设置过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电源线应采用不燃硬质塑料套管或线槽敷设;4、开展日常用电安全培训教育;5、巡查人员每日进行安全、消防巡查;6、疏散门、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疏散门严禁上锁;7、制定火灾、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26 单单元元 生生活活326、区区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宿舍 电气线路、可燃物 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电源插座、开关安放不规范,线路私拉乱接等;电气火花引燃可燃物;宿舍违规使用明火;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停放电动车 触电、火灾 1、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测、测试;2、电气线路设置过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电源线应采用不燃硬质塑料套管或线槽铺设;4、宿舍安装用电保护装置,实现使用大功率电器自动切断电源,仅设置 USB 插口供电;5、宿舍疏散门、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宿舍疏散门严禁上锁;6、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7、每日进行防火巡查;8、制定火灾、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9、应在室外指定区域,设置电动327、车充电区,电动车或电池禁止进入宿舍。食堂 电气线路及设备、厨房刀具及机械、燃气及灶具、食品安全 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电气设备漏电;燃气泄漏;厨房刀具及机械伤害;食物中毒 触电、火灾、爆炸、机械伤害、食物中毒 1、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测;2、电气线路、用电设备设置过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电源线应采用不燃硬质塑料套管或线槽铺设;4、厨房刀具置于安全位置;5、燃气管道、燃气灶具每月定期检查,做到无泄漏现象;6、燃气瓶储存区、厨房燃气使用区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7、开展厨房安全操作培训;8、每日进行防火巡查;9、确保食品的采购渠道正规,有记录、有验收;10、制定火灾、触电事故、食物中毒等现328、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柴柴油油储储 柴油 柴油超量储存,遇到明火、静电发生爆炸 火灾、其他爆炸 1、储存区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出口门采用甲级防火门;2、柴油储存应使用钢制或铁制容器,采取避免暴晒、高温的措施;3、储存设备设置通气管,柴油储存量不宜超过 2 吨,储存区禁止明火作业;4、制定柴油储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127 存存区区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5、设置静电接地装置,设置防泄漏装置,设置通风设施;6、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7、配置灭火器材,并每月检查;8、制定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切割割焊焊接接区区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气瓶 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等气瓶 气329、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无防震圈、瓶帽;氧气、乙炔瓶与明火距离过近或靠近热源 火灾、其他爆炸、其他伤害 1、气瓶设置防倾倒措施;2、气瓶设置瓶帽和防震圈;3、乙炔瓶应配置回火防止器;4、不应将气瓶靠近热源。安放气瓶的地点周围,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距离应符合 GB/34525 的规定(高空作业时,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5、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应符合GB26164.1 的规定;6、实瓶、空瓶分开存放,配备消防设施器材;7、制定火灾、爆炸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割、焊接设备 切割、焊接设备 切割、焊接作业产生火花飞溅;切割、330、焊接设备电源线老化、破损;切割、焊接设备末端未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火灾、触电、灼烫 1、在切割或焊接区域设置不燃隔板,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2、切割、焊接设备电源线绝缘、完好;3、切割、焊接设备末端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4、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5、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6、作业人员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等个体防护用品;7、制定火灾、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8、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临临时时 铁皮棚、岗亭、活动板房 铁皮棚、岗亭、活动板房锈蚀、破损,结构稳定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1、严禁使用泡沫夹心板材搭建临时建筑;2、定期对331、铁皮棚、活动板房进行维护、加固,并进行结构稳定性检测;3、采光瓦下方设置防护网;128 建建构构筑筑物物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性不足(极端天气下易发生坍塌事故)电、火灾 4、所有电源线套管敷设安装;5、电气设施安装接地保护装置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6、仓库存放可燃物时,严格按照仓库“五距”要求存放物品;7、对铁皮棚、活动板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8、进行极端天气前的安全检查;9、制定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周周边边环环境境评评估估单单元元 埋地或架空管线、管廊,临建或在建工地,周边居民区,周边排水设施,周边山体边坡 埋地或架空管线、管廊损坏332、临建或在建工地车辆、起重设备、周边排水不畅发生事故,周边边坡坍塌、遭遇台风、暴雨天气 坍塌、高处作业、物体打击、触电、火灾、淹溺 1、定期检查周边山体边坡,发现滑坡、坍塌迹象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台风、暴雨期间加密巡查;2、与周边临建或在建工地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双方起重设备、机械设备、车辆不得影响对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3、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场所;4、定期检查周边埋地及架空管线、管廊损坏、塌陷现象,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5、保持单位内部排水设施和与周边市政排水设施畅通,有限空间单元,现场存在等,定期对盲管、检查井、周边排水设施检查,发现堵塞、漏水现象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333、6、发现周边电源线、电源设备有安全隐患时,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7、极端天气前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8、加强周边与场内森林火灾防范巡查,进入场内人员不带火种,并设置防火的禁止与警示标志标识;9、制定滑坡、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森林火灾、边坡坍塌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定期检查。129 6.5 安全生产预防 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作业过程的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有关规定,并应结合作业特点采取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措施。(2)从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业培训。(3)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应按规定配置作业机械、劳动工具与职业病防护用品。(4)应在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现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