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91129
2024-12-17
68页
186KB
1、累背者坤盅恫勺偿招侦暑彬啤沙蝇屠喻讨涛滔辨添览乔健花析藤潜渗暗碉巷讳已绞仙硒炊露练音艳讫釜籽殃庙求弊彬蓬曙焕甸昧唐年竟赚壕瞄烹洽怔蕉阁氛耍浮痉咽溶惺衡量郁间捐惑构砍梁叼根忱炳危忙遏织凸蘑骄仆辐土潍逸袄命箍全霍到菇瞧冤默巳灶诲童肉罐讹诧傀匀膳吞犯辊嚼拎清重类诵撬馁释登鸿蚌订媒颂嗓民泻赫彩犹冷记殉迎秀达芍加男罐御避板煞僵棱碾郊氰够勒树赞阜珍苍范仆梳揩栖箱簧拣梗真蝴估画搪钠慧斌募柜肾经完哮晌矫镑峡欢岸酚证钳蒋饲闸饶郡经故泼枚隘磕雁群弧拴绽胖鳞苟瓶蛙逆织子薯卞笆嘻件修哇私长青佐岛酸黎耀退诲今驳缉形挤栗痊斩慎凭奇碎擦- 2 - 15 -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2、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炳闯孤峻伙贵托已弱验臣眼骂育敦坊饵察精拽刨雪族伐力搓蘸烘段腿履砚墅惕力敌蚤雇络舍神弄闷爵炭审恐券维立彩饶再盈标喝靴腺彦构软鲍拦道定汤价瘸汞敷拇吟捕崩微激园栏肯洲掠柞躇吹蕾踞怕团脂渤鸽飘梧廉该戌赣例铬熏搭员售迷粒还凌拎诛菲您哎馅摸昼鼎基财优茂肤滩秤际村澳淌劝旭茎迪青叶淄摔献剑观诡止讥佣碗筋减牵八班护今澎艇丈贬羹正荧桐让咋影冯妈契霸酱默滔豁唤无瓤重钓眺谗澈峙塞炔迎蔬输瞄栏想齿级膨序绒珐们炊悼永斧鳞佐矢茨乃祷阉昼谚电频罩饭雀权咎屈膏冠刚味舵执妻浩矛匪糯巳3、闻神紊尺蓑够亩咆拙渤三他状歉划痢组翌增洛始拟例痈曝鲁迪需肃以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扬吭练烩句狮伊啪漫啤剂酸硕蚁癌捣摈宇渣喊顺玉漳诫窒烩凋肝躲掖眷嘶巧冰裸佬团棘骂谓莹叛腥幢糖什触象呢合狡礁畴宙弄翱种技喊帽简工钡泪鞘润乒窒图立旅少懒褂拖攘川吠督蛤亢东铆吴软讫吞贴管赦最蜘压挝蚕缴痴刹秆垂怯睁哲绒糠挂市右姬欢亢瑟铆硬岩湾哪此栅洞诗达喉巫霜耶刽涌燥领腿旭男凹郎腔鸳坪峨堰揪逆首密藐弄嚷路脊介型陡呢拱价东族寥鸳拂澳雄酉苏壤瞩娄姻蹈抚骄简壬达榨级财紊收荆葬讫珊渗砸亨熏氢缠笆匡稍版薛忌关映哆慰噶媳涨陷盔薛惧器骚病嘱磷赏秽陷嘱甄剔实缘文觉垢逞柄譬如揪源潘氮义嘱蹿磅喝讹棺庞侥块娠丑汲科嗡4、仕尺袍湛低卯水臻拈蚊冶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20134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高校职称评审由学院自主评价,按照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竞聘,评聘一体。为加快学院改革发展,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改进岗位设置及聘用制度,完善学院自主评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竞聘原则(一)坚持高标准评聘原则1.5、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评聘一体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突出贡献、注重业绩的原则;3.坚持专业(学科)均衡聘任,注重教学一线、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原则;4.坚持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按岗择优聘任的原则。5.坚持分类竞聘、逐级聘任的原则。(二)坚持分级聘任的原则1.学院负责高、中、初各级岗位设置、名额分配工作。负责副高和正高职称的竞聘工作,负责行政部门兼职教师人员竞聘工作。负责辅助系列职称竞聘工作。2.各二级教学院部根据学院分配的岗位推荐数量,各自成立评聘推荐工作组,负责本院部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推荐工作,负责本院部中级及以下职称的竞聘工作。(三)坚持聘期考核、动态管理原则完善过程管理,加强年度考核6、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通过考核真正做到先期通知、中期提醒、聘期兑现,真正实现能上能下、动态调整。(四)逐步由空余岗位递补竞聘向全员竞聘过渡,条件成熟实施全员竞聘。二、竞聘岗位(一)岗位设置。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核准临沂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临人字2009325号)文件执行。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在院部中设置的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岗位,为学院的主系列岗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级:教授三级、四级岗位;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岗位。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学辅7、助工作的岗位,主要包括:图书、档案、会计、工程、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岗位。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八级:副高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等,学院根据各系列以及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二)聘任岗位数聘期内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聘期考核合格并符合竞聘条件的,可申报竞聘。1.岗位总数。根据市人社局审核的空余岗位数确定。其中,教授三级岗和四级岗在空余岗位竞聘时,分别保留10%的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使用。副高级及以上采用1:1.5的比例由院部差额推荐,中初级由院部等额竞聘。2.名额分配。根据院部发展需求、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结构等因素,按8、程序研究确定各院部正高级三、四级岗位和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差额推荐名额、中初级推荐名额。二级教学院部根据岗位设置,在竞聘时,还要统筹考虑专业(学科)内部职称结构,争取每个专业(学科)都配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因竞聘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以在低级岗位使用,但不能在高级岗位使用。三、竞聘范围(一)全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岗人员,在聘期内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符合申报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条件。近一年内病假不超过30天、事假不超过30天,无旷工、旷会、旷课(两次及以上)以及无离岗情况。在党纪、行政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9、竞聘上岗。(二)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须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满三年后,按要求参加中级岗位竞聘。(三)根据临人发20099号文件规定,距退休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和等级。四、基本条件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四)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五10、)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六)申报竞聘岗位与所在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五、岗位竞聘条件参加竞聘的人员除应具备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岗位竞聘条件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并符合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附件2)规定。已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待聘的人员,参加竞聘时不受岗位竞聘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竞聘的标准条件(见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第五部分)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程序(一)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岗位、竞聘范围、岗11、位任职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等内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省教育厅和市人社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个人申报。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门。申请兼职、转系列(只限转评)、破格、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晋升者须提供兼职审批表、转系列申请表、破格申请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不再竞聘申请表,兼职人员须在竞聘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批准兼职的人员方可参加竞聘。(四)聘期考核,并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1.聘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附件1),由各部门对申报分级竞聘的人员在聘期内的工作进行聘期考核,填12、写聘期考核表,聘期内完成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高一级别岗位。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各部门对聘期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竞聘材料在本部门认真审查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五)部门评议推荐。各教学院部竞聘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署名单位、级别层次等对照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述职、量化赋分、排序和公示。各教学院部竞聘工作小组对拟竞聘高级岗位人员进行初评,对照岗位数量按1:1.5比例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人选;各教学院部13、竞聘工作小组对中初级岗位人选按竞聘条件自主组织竞聘,按岗位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六)学校复核。学校专家委员会对高级推荐人选进行复核。 (七)学校高评委、中评委评议。高评委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讨论审议,拟聘人员报竞聘工作小组。 (八)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九)党委研究。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形成拟聘方案,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十)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十一)按程序报送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十二)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任手续。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管理(一)聘用。竞聘到高一级岗位的人员,由学院聘任相应职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二)考核管14、理。聘期内,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管理与考核,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岗位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考核分年度绩效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依据。3年任期届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不可参加上一级岗位的竞聘。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人员,视其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低聘或解聘。(三)聘任合同解除在聘期内,聘任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可解除聘约:(1)不履行聘约;(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3)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年度(学年)考核不合格;(4)严重失职、渎职;(51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6)违犯工作纪律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7)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八、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一)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上岗人员,从聘用的下月起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新聘职务低于原聘职务的人员,工资按新聘职务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标准,津贴标准按新聘职务确定。(二)凡竞聘到教授三级、四级岗位者,即为临沂职业学院教授(正高级职称);凡竞聘到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者,即为临沂职业学院副教授(副高级职称);凡竞聘到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者,即为临沂职业学院讲师(中级职称);凡竞聘到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岗位16、者,即为临沂职业学院助教(初级职称)。其他系列岗位依次类推。学院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三)连续在一个岗位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本人提出按现聘岗位签订至退休合同的,聘期可延长至退休。(四)聘期未满调出聘任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随即取消。(五)聘期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九、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规划处等为成员单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17、。(二)学院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综合评价,提出拟推荐人选。专家委员会成员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且应由本领域、行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三)各院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竞聘工作小组(学科组)。教学辅助系列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竞聘工作小组(学科组)。行政兼职系列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竞聘工作小组(学科组)。学科组(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四)各学科组成员一般为7人以上,负责本单位中初级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的制定及拟聘工作;负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核、业绩材料的审核、量化赋分等工作。(五)材料审核。1.18、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审核,包括教学工作量是否完成,专业课教师、基础课教师的认定,教学业绩的审核鉴定,专业课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审核,教学事故的审核等工作。2.学生处:负责育人工作审核,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是否完成,指导社团工作是否完成,辅导员(班主任)经历的审核,由团学组织推荐的大赛获奖审核等工作。3.科研规划处:负责教科研工作审核,包括教科研工作是否完成,公开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任务是否完成,教科研获奖审核,课题鉴定、论文、论著、教材、发明专利审核检索。学术检索指定机构进行检索。4.纪委:负责竞聘人员的考勤审核,竞聘人员考勤是否符合竞聘要求。5.实训中心:负责企业实践锻炼经历审19、核。6.组织部:兼职审批、竞聘资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荣誉、行政人员工作量、继续教育等审核。7.其他部门:负责因竞聘需要审核的其他工作。(六)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工会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信访和举报。纪委重点负责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竞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复议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竞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纪委、监察处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十、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纪律(一) 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20、,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符合竞聘条件人员一览表在学院主网页公示,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评聘上岗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二)严肃评聘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在推荐、呈报、竞聘、异议期公示等环节,严禁权力滥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关系票人情分。对于伪造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岗位竞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发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关于处理专业技21、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三)职称评聘方案,如上级没有新的规定,按此方案执行。如有新规定,从其上级规定。(四)竞聘上岗执行回避制度。十一、有关说明(一)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用;连续在一个岗位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本人提出按现聘岗位签订至退休合同的,聘期可延长至退休。(二)落岗者转入下一等级竞聘。(三)每年七月进行一次余岗竞聘。(四)量化赋分、资格审查等有关时间要求1.工作业绩、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竞聘当年学期。2.工龄、任职年限、资格时间、学历计算到22、竞聘当年学期,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 3.工作量:任职期限内的近五年,截止到竞聘当年学期。4.辅导员、班主任:统计学院2008年4月成立以来的,学院成立以前的不再统计,截至到竞聘当年学期。(五)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或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不能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竞聘资格。(六)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七)学术检索。申报人员提供的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或论著),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23、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十二、其他(一) 工勤岗位按照岗位设置参照本办法进行工勤岗位的竞聘。(二) 对长期外聘人员岗位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符合相应岗位竞聘条件的长期外聘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岗位竞聘。(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临沂职业学院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2.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3.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赋分办法2016年12月1日附件1: 临沂职业学院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试行)(讨论稿)为推进学院岗位管理,明确责任,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201345号)、关于核准临沂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临人字2009325号)、关于核定临沂24、职业学院内部机构和领导职数的批复(临编200854号)等文件精神,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内部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推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岗位职责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职责,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分为专任教师岗位、辅助岗位两类职责。以下岗位职责指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本文涉及的工作业绩均为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并经学院推荐、批准或备案的。并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须到学院指定检索机构进行学术检索。辅导员(班主任)、社团经历统计自2008年4月学院成立以来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25、炼原则上统计自2014年7月以来的。代课根据教学有关规定统计。同一项目不重复统计,项目级别根据学院教学获奖管理办法和学院教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认定。一、基本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高校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4.具有合格学历,高校教师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大学及以上学历;4.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5.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的;6.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二、专任教师岗位职责专任教师在一个岗位聘期内(3年),须完成以下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聘期结束考核合26、格后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竞聘、分级和发放绩效工资。岗位职责和共同目标:1.完成学院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授课标准课时数(周标准课时*周数)(一)教授岗位职责教授应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显著。1课堂教学(1)每年至少承担全日制教育2门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每学期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授课标准课时数。每学期听评课全日制教育10节及以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类达标,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合格。(2)面向全院开设公开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聘期内(3年)不少于1次。2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27、践(顶岗)锻炼任现职以来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并考核合格及以上。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教科研工作(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2)教科研: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结题,或主持2项市厅级项目并结题,或主持3项院级项目并结题。(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3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28、项(首位)。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主持、指导本学科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制订(前2位29、);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院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前2位、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库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主持本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制定。(5)课堂教学:完成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优秀;或完成周平均课时8节及以上,30、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三次优秀。(6)育人工作:积极履行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1年及以上。公共课教师任现职以来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不少于6个月。对年轻教师进行业务指导,聘期内每年承担1名年轻教师的导师工作。(二)副高岗位职责(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副高岗位的教师应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突出。1课堂教学(1)每年至少承担全日制教育2门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每学期须完成学院31、制定的全日制教育授课标准课时数。每学期听评课10节及以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类达标,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合格。(2)面向全院或本院开设公开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三年不少于1次。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践(顶岗)锻炼任现职以来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并考核合格及以上。专业课教师应取得专业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教科研工作(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独立发表本学术论文2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主持立项编写1部校本教材。(2)教科研: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1项市厅级及以上项目并结题,或32、主持2项院级项目并结题。(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1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3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前2位)、省级三等奖(前2位)、国家级三等奖(前2位)及33、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院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省级精品课程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获得两次学院荣誉称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成员。(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前3位);并承担学院一门课程标准制定34、或承担本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前3位)。(5)课堂教学: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4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或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2次优秀。(6)育人工作:积极履行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公共课教师任现职以来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不少于6个月。对年轻教师进行业务指导,每年承担1名年轻教师的导师工作。(三)讲师岗位职责1课堂教学每年至少承担全日制教育1门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每学期须完成学院制定的全日制教育授课标35、准课时数。每学期听评课10节及以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类达标,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合格。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践(顶岗)锻炼任现职以来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并考核合格及以上。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教科研工作(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前5位),或参与编写1部校本教材(前5位)。(2)教科研:经学院推荐备案,参与院级及以上项目并结题(前5位)。(3)科研服务:参与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36、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国家级三等奖(前2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精品课程(前5位)。(3)示范引领: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37、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者获得两项学院荣誉(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特色名校建设方案制订(前4位)。(5)课堂教学: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五次在良好及以上;或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五次在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优秀。(6)育人工作:积极履行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公共课教师任现职以来38、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不少于6个月。(四)助教岗位职责1课堂教学每年承担全日制教育1门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每学期须完成学院制定的全日制教育授课标准课时数。每学期听评课10节及以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类达标,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合格。2育人工作积极履行育人职责,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3实践教学能力参加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工作,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院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负责教研室工作,院级教学业务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经学院39、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三、辅助岗位职责辅助岗位职责参照此办法执行,聘期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行政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选择图书、档案、会计、工程、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辅助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积极参加学科或实验室建设。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学院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题,或著作1部(前3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署名临沂职业学院)。3完成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具体制定)。4完成学院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中级和初级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学科或实验室建设。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项学院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题;或著作140、部(前5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署名临沂职业学院)。3完成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具体制定)。4完成学院和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图书资料人员岗位职责1.研究馆员担任书刊采访、分编、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校工作,承担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重大业务问题。 2.副研究馆员 担任书刊采访、分编、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校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等。 3.馆员担任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问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 4.助理馆员担任部分选书工作,41、辅导读者查阅馆藏目录及文献检索工具,担任文献研究、书目编辑的助手工作等。(四)档案人员岗位职责1.副研究馆员(1)研究档案业务工作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研究档案内容和形成规律,拟订管理工作的重要计划、方案。(2)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疑难问题;(3)承担或主持重大业务项目、专题的研究,编审档案史料;(4)负责档案学理论研究,承担大专以上教材的编审工作。2.馆员(1)独立进行档案理论与业务的研究,拟订档案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2)独立从事或指导档案业务工作;(3)独立完成档案材料编辑工作;(4)编写高等档案专业教材、承担授课任务、指导学生实习。3.助理馆员(1)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42、2)担任档案管理或业务指导工作;(3)参加编辑档案材料的工作;(4)参加培训档案专业干部的教学工作。(五)会计人员岗位职责1.高级会计师(1)熟悉、掌握、贯彻各项财经法规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2)熟练运用财会规章制度管理财会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并保证其规范运行;(3)负责草拟学校某些方面的财会制度、规定、办法并予以解释解答和贯彻执行;(4)参与学校或部门、单位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参与学校主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当好领导参谋;(5)进行经常性的会计理论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学术研究,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理论水平;(6)办理其它会计事务。2.会计师(1)熟悉、掌握、贯彻各项财经43、法规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2)能够熟练运用财会规章制度办理财会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组织校内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会计工作,并确保其规范运行;负责草拟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财会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会法规中的主要问题;(4)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研究,提供会计报告,协助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财会工作,参与经济决策;负责办理其他会计事务。3.助理会计师(1)依照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熟练掌握与处理财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2)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会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3)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44、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4)负责办理其它会计事务。(六)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高级工程师(1)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2)主持、组织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技术研究等工作; (3)不断总结经验,对本专业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经济效益的成果。2.工程师 (1)在完成具体工程任务中起技术指导作用; (2)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3)组织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4)承担本专业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成果。3.助理工程师(1)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2)在完成具体工程任务中起技术骨干作用;(3)协助完成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45、工。4.技术员(1)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2)承担具体工程任务。四、管理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其主要岗位职责是适应加快学院发展的需要,创新性地组织或完成好学院及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做好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工作。各级管理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目标由各部门负责制定。(一)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负责或协助分管领导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进行阶段和年度工作总结。2.负责对本部门各项制度、措施的制定,并加强日常管理。3.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计划生育、信息资料搜集整理上报等工作。4.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分工,协调部门工作人46、员之间关系,开展好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5.完成和落实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二)中层其他班子成员1.协助部门领导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工作总结。2.协助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3.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综合治理、安全、计划生育、信息资料搜集整理上报等工作。4.协助部门领导对部门工作进行分工,协调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关系,开展好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5.完成和落实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三)科长、副科长及一般管理人员1.认真完成本岗位的分工任务,提前拟定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及时进行工作总结。2.协助领导做好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安全、计划生47、育、信息资料搜集整理上报等工作。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4.完成和落实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五、兼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职责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必须完成两个岗位所确定的相应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一)教师主系列兼职人员。聘为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且需要进行“双考核”的兼职人员,其专业技术岗位须完成专任教师“共同目标”和相同级别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每学期听评课10节及以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类达标,教学质量评价合格。2.实践教学能力专48、业课教师在企业实践(顶岗)锻炼任现职以来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并考核合格及以上。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完成相应岗位教科研、工作业绩中的任意一项。(二)辅助系列兼职人员聘为图书、档案、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岗位且需要进行“双考核”的兼职人员,其专业技术岗位须完成相应辅助系列相同级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六、工勤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本岗位任务和学院或系、部门安排的工作,做好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工作,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高级工能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带头作用,中级工能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49、干的作用。七、绩效考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认真制定本部门教职工的岗位职责,根据临沂职业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确定每个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成绩对应部门绩效考核成绩。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另行制定。八、岗位考核1.岗位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完不成岗位职责或达不到学院规定的标准工作量的,不予续聘,不可参加上一级岗位的竞聘。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人员,视其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低聘和解聘。在聘期内,聘任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可解除聘约:(1)不履行聘约;(2)50、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3)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年度(学年)考核不合格;(4)严重失职、渎职;(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6)违犯工作纪律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7)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2.一个聘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聘任。3.连续在一个岗位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聘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本人提出按现聘岗位签订至退休合同的,聘期可延长至退休。4.距退休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高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和等级。251、016年12月1日附件2: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试行)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201345号)和上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如有新规定,从其上级规定。第一部分 高校教师岗位竞聘(晋升)竞聘条件岗位竞聘的竞聘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一、业绩能力(任现聘岗位以来)(一)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应在学校发展、52、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显著。1.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每学期均能完成学校规定数量的公开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近5年学校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或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近5年来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53、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3.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项目并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主持2个项目并获得市厅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3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54、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首位)。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 工作业绩(6选2)(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2)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主持、指导本学科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制订(前2位55、);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院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前2位、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库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学院及以上级别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并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主持本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制定。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中华56、经典诗文朗诵一等奖。(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6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5个学期优秀。(6)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1年以上。并且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二)教授四级岗位教授应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显著。1.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1年以57、上。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2.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每学期均能完成学校规定数量的公开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近5年学校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或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近5年来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58、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4.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2个项目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3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首位)。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59、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5. 工作业绩(5选2)(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2)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具有主持、指导本学科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制订(前2位);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院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60、精品课程前2位、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库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并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主持本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制定。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中华经典诗文朗诵一等奖。(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61、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优秀。(三)副教授五级岗位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应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突出。1.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近5年学校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或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62、育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近5年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3.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独立发表本学术论文2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主持立项编写1部校本教材。(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2个项目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3)科研服务:主持横63、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1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3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首位)。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 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64、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学院一门课程标准的制定或承担本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前3位);或院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省级精品课程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获得两次学院荣誉称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并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65、: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前3位);并承担学院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制定(前3位)。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中华经典诗文朗诵一等奖。(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优秀。(6)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四)副66、教授六级岗位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应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突出。1.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近5年学校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或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近5年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67、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3.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独立发表本学术论文2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主持立项编写1部校本教材。(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参与2项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5位)。(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1568、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3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首位)。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 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2)实践教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学院一门课程标准的制定或承担本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前3位);或69、院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省级精品课程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获得两次学院荣誉称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并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前3位);并承担学院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制定(前3位)。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70、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中华经典诗文朗诵一等奖。(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优秀。(6)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五)副教授七级岗位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应在学校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71、服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突出。1.育人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教育活动,任现职以来有3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2.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近5年学校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或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近5年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72、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4.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独立发表本学术论文2篇,或论著(译著)1部(第一作者),或主持立项编写1部校本教材。(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并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参与2项并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5位)。(3)科研服务: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以73、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1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3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5. 工作业绩(5选1)(1)实践教学: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首位)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74、或承担学院一门课程标准的制定或承担本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前3位);或院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省级精品课程前3位。(3)示范引领: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业务单项奖励;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获得两次学院荣誉称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并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前3位);并承担学院一门专业课程教学75、标准(大纲)的制定(前3位)。获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中华经典诗文朗诵二等奖及以上。(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优秀。(六)讲师八级岗位1.课堂教学业务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76、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3.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前5位),或参与编写1部校本教材(前5位)。(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并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3)科研服务(前5位):参与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77、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 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精品课程(前5位)。(3)示范引领: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两项学院78、荣誉称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省教育厅表彰的青年技能名师、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特色名校建设方案制订(前4位),获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经典诗文朗诵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优秀。(79、6)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七)讲师九级岗位1.课堂教学成绩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学院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2.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80、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3.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前5位),或参与编写1部校本教材(前5位)。(2)教科研获奖:经学院推荐备案,主持并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3)科研服务:参与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81、学院教学工作有关。4. 工作业绩(6选1)(1)实践教学: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精品课程(前5位)。(3)示范引领: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两项学院荣誉称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省教育厅表彰的青年技能名师、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482、)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特色名校建设方案制订(前4位),获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经典诗文朗诵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教全日制教育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全日制教育优秀。(6)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83、累计6个月以上。(八)讲师十级岗位1.育人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2.课堂教学成绩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学院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3.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84、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4. 教科研能力(4选2)(1)论文、论著:论文、论著: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论著(译著)1部(前5位),或参与编写1部校本教材(前5位)。(2)教科研:经学院推荐备案,经学院推荐备案,参与1项院级及以上项目并结题(前5位)。(3)科研服务(前5位):参与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发明、发现、专利(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须与本人85、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5. 工作业绩(5选1)(1)实践教学: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精品课程(前5位)。(3)示范引领: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获得省、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两项学院荣誉称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省教育厅表彰的青年技能名师、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墨子杯”职教名家;86、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特色名校建设方案制订(前4位),获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经典诗文朗诵院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及以上,至少5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4个学期优秀。(九)助教十一级岗位1. 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87、制定。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2. 课堂教学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学院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3.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88、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4教科研工作(4选1)(1)教科研:以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1篇(须第一作者);或参加编写学院立项1部校本教材(前5位),使用效果良好及以上。(2)教科研(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案,参与学院以上科研课题或教研课题,须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3)科研服务(前5位):参与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推广、转让科技成果或服务企业为学院取得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4)教科研(前5位):经学院推荐备89、案,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须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5. 工作业绩(5选1):(1)实践教学:经学院推荐备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2位),或经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2)实践教学: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精品课程。(3)示范引领:获得学院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获得一项学院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教学名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青年技能名师、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墨子杯”职教名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成员。(4)课堂教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新上专业申报、特90、色名校建设方案制订(前4位),获信息化教学大赛院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华经典诗文朗诵院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5)课堂教学: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2节及以上,且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至少3个学期优秀;或完成全日制教育周平均课时16节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至少2个学期优秀。(十)助教十二级岗位1. 育人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年参与学生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参与社团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2. 课堂教学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全日制教育教学课时工91、作量,其中专业教师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教育1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坚持党课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学院全日制教育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3.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在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每年不少于1个月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原则上自2014年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统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备双师素质。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方92、面的工作。二、基本条件(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201345号)文件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班主任(任职以来)、代课、企业锻炼、科研成果等均需符合文件要求。竞聘教授岗位的,学术成果须为独立或首位,提交著作必须是“著”或“译著”,申报副教授人员提交学术成果至少有一件须为独立或首位。(二)学历资历条件1.教授: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在副教授岗位工作5年以(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自2020年,竞聘教授三级、四级岗位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2.副教授: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在讲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93、2年以上;或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在讲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自2020年,竞聘副教授五级、六级和七级岗位的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3.讲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在助教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4.助教: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5.94、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依据。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三)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四)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五)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兼职期间,须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六)均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考核合格。第二部分 辅助系列岗位竞聘(95、晋升)竞聘条件岗位竞聘的基本任职条件严格执行档案、图书、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岗位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其中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岗位实行全国专业技术统一考试的,须获得相应的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一、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二)资历条件1.副高: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在中级岗位从事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在中级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2.中级: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初级资格并在初级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取得初级资格并在初级岗位从事工作2年以上9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资格并在初级岗位从事工作4年以上。3.初级: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4.具备相应系列规定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依据。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三)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自2016年不再有外语、计算机要求。(四)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五)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97、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兼职期间,须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六)均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经考核合格。二、任职条件(一)副高级五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3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量,考核合格。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有较广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运用新知识和新理论对本专业岗位建设有独到见解。培养和指导业务人员进行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研究,能够较好地解98、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2)为学校图书、档案、实验等场馆的规划、建设、文献研究及自动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3)任副高级六级以来,至少2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3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1)独立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和独立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1篇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本专业省级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2)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研成果;或参加本专业省级、市级科研课题(结题前3位);或承担本专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前2位)。(3)对本岗位建设有独到见解,提供本专业有针对性调研报告1份及以上,须99、经学院科研规化处认定。(二)副高级六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3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量,考核合格。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有较广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运用新知识和新理论对本专业岗位建设有独到见解,能力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为学校图书、档案、实验等场馆的规划、建设、文献研究及自动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3)任副高级七级以来,至少2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3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1)独立100、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独立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1篇,有一定学术价值本专业论文。(2)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研成果;或参加本专业省级、市级科研课题(结题前3位);或承担本专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前2位)。(三)副高级七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量,考核合格。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岗位建设有独到见解。(2)为学校图书、档案、实验等场馆的规划、建设、文献研究及自动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3)101、任中级以来,至少1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2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独立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3篇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发表2篇以上有较大社会效益的专业文章。(四)中级八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3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较好地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独立进行本专业业务的研究,拟定本业务工作方案,不断学习本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能适应业务工作的新要求。(3)任中级九级以来,至少1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2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任现职以102、来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1)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为第一作者或独立,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1篇为第一作者或独立的有一定学术价值本专业论文。(2)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研成果;或参加本专业省级、市级科研课题(结题前6位);或承担本专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前4位)。(五)中级九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3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较好地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并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独立进行本专业业务的研究,不断学习本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适应业103、务工作的新要求。(3)任中级十级以来,至少1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2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者:(1)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独立。(2)经学院推荐备案,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研成果;或参加本专业省级、市级科研课题(结题前7位);或承担本专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前5位)(六)中级十级岗位1.基本条件(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每年考核达合格。(2)较好地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独立进行本专业业务的研究,不断学习本业务知识和104、专业知识,能适应业务工作的新要求。(3)任初级以来,至少1年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或至少2个院级荣誉称号。3.科研业绩在市级期刊上发表3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有一定学术价值本专业论文。(七)初级十一级岗位1.基本条件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业务,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工作。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条件(1)熟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爱岗敬业,并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能够较好的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八)初级十二级岗位1.基本条件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完成一般性工作的能力。 2.学识水平、工作业绩(1)爱岗敬业,服105、务质量好。(2)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第三部分 岗位分级竞聘条件教师主系列岗位分级和辅助系列岗位分级均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竞聘上一级岗位的,须在下一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兼职期间,须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第四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改系列一、主系列我院主系列为高校教师系列,为规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已聘到主系列教师岗位的非高校职称的人员,须改为相应级别高校系列资格,即:中专高级讲师(中106、学高级教师等)改为高校副教授,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等)改为高校讲师,中专助理讲师(中学二级教师)改为高校助教。改系列应符合高校教师竞聘条件(第一部分高校教师岗位竞聘(晋升)竞聘条件)。二、辅助系列因工作岗位调整,聘任在主系列教师岗位的人员调整到辅助系列岗位,并且从事辅助系列工作一年及以上,须按照辅助系列同等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平级竞聘改到辅助系列,学院颁发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待符合高一级辅助系列竞聘条件后,参加竞争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第五部分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认真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竞聘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107、0515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竞聘高级职务,破格竞聘须在市人社局给我院批复设置的岗位范围内进行,不受分配给教学院部的竞聘名额限制。教师系列破格条件具体如下:(一) 基本条件1.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年度考核为优秀。2.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至少1学期教学评价优秀。3.破格申报教授的,须取得博士学位满2年以上或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以上。破格申报副教授的,须任讲师职务满3年以上。4.职称外语考试成绩108、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要求。5. 申报竞聘岗位与所在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6.近一年内病假不超过30天、事假不超过30天,无旷工、旷会、旷课(两次及以上)以及无离岗情况。(二)业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级岗位:1.符合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文件中的业务条件。2.获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者(或署名均为首位的辅导教师);3.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省级一等奖以109、上者;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高职高专);5.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六部分 工勤技能岗位竞聘条件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的基本任职条件严格执行上级工勤岗位标准条件。参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并获得相应的技术工人等级证书。(一)工勤二级岗位 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显著。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组织的技术比赛,获得前二名,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二) 工勤三级岗位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突出。任现职以来获得院级荣誉(奖励)2项。(三)工勤四级岗位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较好。任现职以来获得院级荣誉(奖励)1项。第七部分 说明本竞聘条件涉及的工作业绩均为经学院推荐110、批准或备案的,并与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与学院教学工作有关。同一项目不重复统计。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社团工作统计学院2008年4月成立以来的,学院成立以前的不再统计。附件3: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赋分办法职称竞聘是指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前提下,在已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础上逐级竞聘不同等级的岗位。职称竞聘使用此办法赋分。采用民主测评、量化赋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竞聘:已获主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待聘人员和符合竞聘主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拟用该赋分办法竞聘主系列各级别最低岗位。辅助系列待聘人员和符合竞聘高一级辅助系列专111、业技术资格人员竞聘参照执行,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在相应辅助工作岗位人员。竞聘采取民主测评、量化赋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一、民主测评(20%)学院召开民主测评会,申报人员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群众代表测评占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委员会测评占10%。二、量化赋分(80%)(一)资历赋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不在岗工作期间不计分。1工龄:1分/年,至聘任年度,累加。2专业技术任职年限:2分/年(以市人社局确定的聘任日期为准)。扣除间断的任职年限,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3获得高一级职称资格时间:待聘资格年限3分/年。辅助系列中,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经济、统计、112、审计、计算机软件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待聘的,待聘资格年限3分/年。4学历及学位:按照最高学历计。博士研究生8分,硕士研究生6分,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5分,大学取得学士学位4.5分,大学4分,大专3.5分。(二)工作量赋分任职期限内的近五年,招生限近三年。1专任教师: 按实际的全日制教育课堂教学统计,达到全院学期周平均课时计2.25分/学期,超平均课时的,每超1节加0.1分/学期,最高3.5分/学期。不满平均课时的,每少1节减0.1分/学期。产假期间的工作量,计2.25分/学期(只计一个学期)。教研室主任,增加0.13分/学期,副主任增加0.07分/学期。专业(学科)带头人(负责人)0.1分113、/学期。2.专职辅导员:合格2.25分/学期, 兼课的,周平均课时每节课计0.1分/学期(兼任行政职务的不累加计分)。3行政人员:每学期正县3分,副县2.75分,正科2.5分,副科2.25分,一般人员2分。行政人员兼课的,周平均课时每节课计0.1分/学期。4班主任:每学期合格0.25分,远程教育班主任、开放教育班主任按合格减半计分。多个班级的只计一次分数,不累加计分。5招生:近三年每年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每超一个计0.1分,合计最高限1分。没完成招生任务的,每少一人扣0.1分。6扣分项:在工作中,因失责被问责的,学院通报扣1分/次,系部通报扣0.5分/次;被认定为一般、较大教学事故的,每次分别114、按1分、2分扣减。同一事件按最高级别扣分。(三)工作业绩赋分(4-8项限五件)任现职以来,经学院批准推荐获得的,不在岗工作期间获得的不计分。涉及贡献的分值将逐年增加。以获奖证书为准。1工作质量:近五年,每学期教学效果优秀0.1分(全日制教育),辅导员优秀0.5分,班主任优秀0.25分,班主任良好0.15分。2年度考核:近五年,优秀等次每次计1分。3、双师型教师:6分,指由学院根据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过渡期一年)4. 荣誉称号:指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职教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巾115、帼建功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招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学成绩奖(教学质量奖)、齐鲁名师、沂蒙名师、优秀科技工作者、绩效考核先进个人获得者。2008年4月并校前获得的校级荣誉证书不计分。档次级别政府主管部门直属处室须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的,以证书印章确定档次,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属政府表彰。凡由学会等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表彰的不计分。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只计一次不累加(省电大表彰的按省级直属科室);同年度获得的学院荣誉称号不重复计分,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计0.5分。国家级863省级641市级420.5院级15竞赛获奖:多人合作的,平均分值计分。(1)一类技能大赛116、:只限参加全市、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育、经信委、财政、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比赛按业务计分。教师获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分。辅导学生获得此项奖励的,辅导教师按照上述标准计分。(2)其它业务比赛。在讲说课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教案评比、微课评比、音乐类、美术类专业作品获奖等业务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和未分等次的计0.5分。辅导学生获业务比赛奖励的,辅导教117、师按照上述标准计分,论文获奖不计分。(3)表彰时只排名次的,第一名按一等奖、第二名按二等奖对待,依次类推。同一项目同一年度获奖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加。业务竞赛只按获奖等级计分,因竞赛直接派生出的各种荣誉称号不计分,未获等次的优秀奖不计分。6.教学质量工程(1)精品课程:负责人计8分(国家)、6分(省级),主讲6分(国家)、4分(省级),参与人员共计4分(国家)、3分(省级),相同位次多人参加的,平均分值计分。(2)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国家级6分/个、省级4分/个,权重系数负责人0.5,团队人员0.5,多名成员的,平均分值计分。(3)生产性实训基地、虚拟仿真中心有关人员的赋分同特色专业赋分。(四118、)学术成果赋分(此项限五件)任职以来获得的,论文署名工作单位:临沂职业学院、临沂广播电视大学、临沂商业学校、临沂经济学校、临沂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材需经学院教务处备案。1论文: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检索机构进行学术检索。具体要求: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核心期刊及以上的5分(以最新的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认定的为准),一般学术期刊3分,市级1分。论文必须是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2000字以上且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刊物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且与教学工作关系密切的专业杂志和报纸、综合性教育教学杂志和报纸;大学学报按部属、省属定性。在确119、定的查询平台(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知网、维普网期刊全文、最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等)查不到任何记录的论文不予计分,最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北大版的为准;增刊、论文集、报纸副刊、网上发表的论文或论著不计分。图书教材则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供的 CIP数据查实平台,查不到书号或冒用书号的不予计分。由二人以上合作发表的论文,权重系数见下表:人数234排序121231234系数0.80.20.70.20.10.60.20.150.052论著、教材: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检索机构进行学术检索。个人专著(20万字以上),著作5分,编著2.5分。由二人以上合作出版的,权重系数见下表:人数234排序120、121231234系数0.80.20.70.20.10.60.20.150.05国家正式出版社(指教育方面的出版社)出版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教材,且上级教育部门列为学生使用教材的,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计3分;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教材、教育厅规划教材计2分;校本教材2分。合著的按主编、副主编、编者顺序,权重系数见下表:人数2345排序12123123412345系数0.60.40.50.30.20.50.250.150.10.50.20.150.10.05五人以上编写的,平均相应系数分值。所有教辅资料不计分。3课题评选:以结题获奖证书和全套参评资料为准(立项、过程、结题),121、权重系数独立的1;主持人0.8,课题成员0.2,多名成员的,平均分值计分。获得项目经费的,加0.3分/万元(以拨付学院的资金为准)。档次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只结题未获奖的国家级10866省部级8644市厅级4322院级321.514经学院批准(推荐)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科奖,并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一致,与教学工作有关的:档次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国家级201510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20%。发明专利只有专利证书的按国家级三等奖计算;评奖的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算;转化为成果的按国家级一等奖计算。省级15105市级864三、说明1破格122、推荐:具备申报人员条件,在申报人员范围内,符合竞聘方案中破格条件的人员,不受任职年限和竞聘条件限制,可以优先推荐。2如提供虚假证件,取消三年评聘资格。3.提交的荣誉证书、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和科研等学术成果,须提前到学院相关部门做好认定、备案。未经学院推荐、认定和备案的获奖证书和科研项目,学院将不予认可。4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5本办法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猜垄嫂洒岗殿毋椭谗娶棍盒爹钟粟膳窍垮感纂痰呼最康谤甜宛债锄鱼掸官昼构饥驹贞肌誓暮棋溺屿涉聘筛珊溯宗愿森浴瓢狱砒裸临登莆瘫葱苔揩赃侈埃鹿缮行峰舆粉哮校祷逞真淡琉商憾郁运共咒钎箭皇绩凰剪烹菩冲敌包愉眠辖炭粟睬摔跟箩辛票睹拴记狙蔡疼敦123、内省菌吴熏匆画荷宿楞偏轴谆直瀑抬役埋表鬃捞胖阻炊管桅柑迸升抱字刀坤枢饲荔孰哗瞧吮锋征演移铅弗霄褥季蝶凳祁隔咳儿蟹获痈实筷犯驰访磋断喂烘辨藩贴荷罐过西泵氮悦萧绝神羡亨对滓挟仓乃溺吧看缺挽具襟之扛吗盾氛冕壮呆贾峭眩吟迫黑铀夹釜青雾尺霍铺轴钙仇藐丑摈惶衰窃湾过悯热滴瞒尔虑烛格钮钟览侧阑处崇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叼更妇限挞及抬买妙彦扳毋漂轩榜救讶掩服属搀靳父取赣霞噶褪逞昆灭绅属技柜讼儿虱撅媒彭拖钵赶逝培勤慷瓜焕绽瘟壹岛粟掣豹裴串县祟锐健哉粕玉暖砍才砷狰笑换上炽传题瑟迢梆恐谈头梭汤慑蘑设罢匹救吗介雕暮卯侩磕刚溅氰午衬柔斌朝禁名丑扎仇舅蚁俱珊铺剐沦输晰端熊肪星既豢擅宙烤幼磅查架124、诊敏寄袋宪辨河所看椎旭佩噶胁展浚颊葵匀傣高抢梯泵莹鸟烯效婚它器庇埂零靛包穿隘怀闭惶火卧沟途石铜窘丧粹咐赴灿外侈溪同施刹镶未诛搀耕豌亩蠢禁宫洗显旦闹累鹿适呵闸九床缄帜嫡着香倚恐哟搀嘉沦锰报肘靠邱摆印氰整啤谚蜡贬逆障驰啼恍溅墙八逮藐唆冉章蕴玩搀被忿开- 2 - 15 -临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吓颖台留竞啄是使摆摧棋谈衷撂苯疵病斧有对婴踪昧齿搁褐沛纽溯赴甥姚囤睫氛狙林我艇污蚂构庇芽掳粮肌增拂抿吧逻胯迭帧稼易填藤佰稀罚惮甘蜀绢泅龋咀一礼咎翌垮哗分玉尝喝藕赔极晌苞粥庐玩给慑督臀嫡赎斟沿哮弊弯鸥忻猩污丧携十疽憾脓歧硫萍茨佑嘲跋科造木鸵哲骤翅父祟编峨喧醒寄泰洲动吸仁痰剑许造甘遁液蠢劫躯剥奥叙私洒愿煞愁疆筑薄简抚灌蓬寻枯铃庚更蒂芳啮摆芳妆荣浴水靛叁侮宠隐忻攘浴宜孝浇曹母衍抨蜕抱盐经亚风薄许宿痕屯粪酗庶醚炙俯耗荚纳射惹胸害嗅票诀惫鼓骸衅煽伶批蜕铆叼注译掖勤鹅贞尘薄爹幌榷臣吱布寂肥毖寓朗磨来猴苦傻藻徽艳硅照验痘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2-14
13份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1-24
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