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制度30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74297
2024-12-16
29页
138.07KB
1、职业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目 录一、前言3二、总则3三、制度4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2、伤亡事故管理制度5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74、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9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2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28.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39、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141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5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712、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8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91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职责1915、职业危害(防尘防毒)防护设备管理制度20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17、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11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2219、易燃易爆2、场所管理制度2220、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2321、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242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施管理规定252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规定25四、附则26一、前言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二、总则为保证企业在安全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1.安全理念:1.1 安全系统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关爱员工;1.3、2 改善劳动条件,整改安全隐患,控制危险发生;1.3 按章作业,工伤事故可以避免;1.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1.5 制造合格产品,保证用户安全。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2.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严格执法,遏制事故,确保安全;2.2 宣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2.3 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范。3.环境方针:3.1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科学管理,严格执法,防治污染;3.2 教育员工增强环境意识,掌握环保知识,遵守环保法规;3.3 研究开发绿色产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改进,保护人类共同家园。4.安全生产管理原则:4.1 保证安4、全是领导者的第一职责;4.2 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技能训练;4.3 发生任何错漏,必须立即纠正;4.4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主管负责制;4.5 工作现场必须定置、定位、整洁、文明;4.6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4.7 技术改造、新建项目坚持“三同时”的原则;4.8 事故处理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4.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效、系统、协调、可靠。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5.1 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5.2 “三废”达标排放,减少污染,节约资源;5.3 杜绝工亡事故发生;5.4 年千人负伤率:一人次;5.5 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6.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订5、规章制度、方法、程序,把企业中各个部门、各级组织、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意外损失,促进企业的发展。7.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发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持安全环境、矫正不安全操作,防止事故、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种重要手段。1.2 安全检查的内容1.2.1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违章、查整改、查各级安6、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主要内容;1.2.2以厂房建筑、机电设备、动力设备、作业环境、生产工具、防护用品、人的行为为检查重点;1.2.3以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为检查目的,以各部门自检、安全环保员、消防干事日常巡检为主,专业检查为辅,并定期开展(季、月、节假日)检查和不定期检查。1.3安全检查类型1.3.1厂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装置与设备设施、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消防通道与设备、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1.3.2车间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指人身、设备、运输、加工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方面。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布置、安全通道、通风照明、安全标志、尘毒和有害气体的浓度7、消防措施及操作管理等。1.3.3班组及岗位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指易引起多发性事故的违规操作。包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设备及其防护设备的可靠性。1.4 安全检查的方式1.4.1班组检查:班组要做到“三检制”(班前、班中、班后),重点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1.4.2日检:各单位进行日巡查,安全环保员进行随机抽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制止。1.4.3周检: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排解,重大隐患立即上报。1.4.4月检:安全环保员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月份安全检查考核表进行考核通报,同时排查各部门难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1.8、4.5季检:公司领导组织,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4.6节日前安全检查:结合我国传统的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1.4.7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环保员、消防保卫干事对各类特殊工种作业和特种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其中主要有:1)防火、防爆检查;2)电气安全检查;3)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检查;4)房屋建筑安全检查;5)厂内交通安全、厂内机动车辆检查;6)工业卫生检查。1.5 查后处理1.5.1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进行汇总、统计、上报。1.5.2通过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的安全工作情况,结合相关措9、施加以整顿和改进,同时总结好的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1.5.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环保员进行登记,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急需整改的隐患,安全环保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尽快落实整改。1.6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每年应进行评价。2、伤亡事故管理制度2.1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是指企业的员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产时间和生产活动区域内,由于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的环境、设备或劳动条件等不良影响,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2.2 工伤的判定判定依据2006年12月15日发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10、6。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分为死亡、重伤、轻伤;死亡是指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及以上;重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105个工作日及以上,6000日以下的失能伤害;轻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1天及以上,105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3工伤事故的报告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半个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环保员报告, 事故事故事故调查报告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单位,因延报造成的后果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2.3.2发生工伤事故须具实上报,凡因瞒报、谎报造成的后果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罚。2.3.3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否则追究其责任,并对破坏现场11、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罚。2.4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原则GB6442-1986的前提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事故树分析法进行调查分析。2.4.1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环保员协助。2.4.2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2.4.3死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安监、劳动、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公司协助调查。2.4.4重大以上伤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机构会同安监、劳动、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2.4.5重大未遂事故(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没12、有造成人身伤害),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5工伤人员的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费用处理由综合管理部和生产管理部按相关内容执行。2.6事故的统计及分析2.6.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将下列资料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建立台帐: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表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调查记录、图片、示意图等相关资料;3)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人证、物证材料;4)医院对伤害情况的诊断报告以及经济损失的材料。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3.1 新员工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3.1.1新进公司员工、工程技术、管13、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必须经过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未经三级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3.1.2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3.1.3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3.1.4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1.5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生产安全14、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危险源及其控制规定;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3.1.6生产管理部凭综合管理部的正式通知,对新入公司员工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存档,一份返回生产管理部安环组。3.1.7凡独立操作设备者,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再经所在单位及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考试,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准独立操作。3.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3.2.1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金属焊接工、起重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3.2.2培训、复训的具体要求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15、局令第30号文件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证上岗操作。3.2.3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复训教育和体检,不参加复训教育或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原操作证作废,按无证处理。3.3班组长教育每年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举办班组长培训班,通过授课、电化教育等方式,对其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周期为一年一次。3.4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3.4.1员工变换工种、调换新的岗位,公司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涉及的有关人员,必须有针对16、性地进行安全教育。3.4.2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由所在单位实施。3.5 职业健康教育3.5.1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3.5.2教育内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的常识;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有害作业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及对各种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救助措施。3.5.2教育周期为每2年一次,由生产管理部安环组组织。3.6全员教育全员教育,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结合综合管理部的计划和安全要求,进行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育周期为一年一17、次。3.7 复工教育员工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职工入厂教育”相同。3.8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由综合管理部计划,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由上级有相关资质单位通过安技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对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和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素质的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3.9上述9种教育记录,教育记录要建立台账、存档。3.10各级安全员应制定年度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并组织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同时进18、行教育考核与评定。3.11生产管理部应组织车间对“岗位危险源”进行统计归纳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4、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1职责4.1.1生产管理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管理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投资项目消19、防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4.1.3生产管理部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4.1.4财务部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4.1.5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三同时”评估意见,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方案。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20、验收。4.1.6生产管理部是投资项目“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并向设计单位提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4.1.7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改进,达到设计标准。4.2项目的申报4.2.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立项单位必须向生产管理部进行申报。4.2.2公司在投21、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申报表中注明。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生产管理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3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4.3.1生产管理22、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4.3.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4.4项目“三同时”的设计4.4.1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4.4.2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4.4.3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23、后,转入施工程序。4.5项目“三同时”的施工4.5.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4.5.2项目单位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生产管理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4.6项目“三同时”的验收、运行4.6.1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4.6.2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不予结算付款。4.6.3立项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24、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生产管理部。4.6.4立项单位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4.6.5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本公司现有特种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5.2 管理职责5.2.1生产管理部负责25、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定期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查。5.2.2特种设备在购置、安装、大修前必须对生产、安装、大修厂家资质进行审核。特种设备随机技术资料中应包括: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应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5.2.3承担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或改造的单位应当在操作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之并经批准后方可动工。5.2.4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或改造完毕后应由项目承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验收,并负责组织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维护单位必须提供操作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存入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5.2.5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台26、帐,必须保证台帐的准确完整。使用部门应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设备专员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5.2.6使用部门应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5.2.7生产管理部应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及附件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5.2.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检修。5.2.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27、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5.2.10对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因生产任务等原因暂停使用需进行封存或需处理的,应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5.3相关要求5.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关考核资质的人员。5.3.2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综合管理部下发的正式调令。5.3.3凡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复训、培训、考核。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6.1职责6.1.1综合管理部职责: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接待、门卫登记、安全提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改扩建、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制订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28、外来人员的管理控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6.1.2销售储运部职责:负责外来购买产品用户的接待、管理工作,提示、告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在公司期间的安全行为负责。6.1.3生产管理部职责:负责外来供应商及送货人员、维修维护、检测设备设施人员的接待、管理工作;提示、告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各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6.1.4各车间职责:对于进入各车间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督促外来人员在本车间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6.2相关方安全管理6.2.1各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所负责的相关方管理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各自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其安全管理。6.2.2相关方车辆、进出公29、司的施工单位材料和物品应听从综合管理部保卫人员安排管理,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6.2.3相关方用水、消防设备和基础设施时必须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指定安排和监管。特殊作业必须遵循相关安全规程。6.2.4相关方用电、气、和生产设备等时必须报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指定安排和监管。特殊作业必须遵循相关安全规程。6.2.5由于相关方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相关方单位承担。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1 用火管理7.1.1公司各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或电焊,须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填写禁火区动火申请表,然后经公司30、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操作。7.1.2冬季严禁动用明火,确因生产需要必须申报批准后方可用火。但须做到“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位置、定措施、包无火灾事故)。7.1.3生产区内严禁燃烧各种杂物。7.2 电源管理7.2.1 生产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应经常对用电线路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7.2.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线路,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并要定期进行检查。7.3 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7.3.1防火检查时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做好登记,并通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要报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研究解决。7.3.2 易燃易爆场所及仓库,在下班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火检查,切断电源确31、认安全后方可离开。7.4 火灾调查、登记和上报7.4.1 各单位若发生火灾,在火灾扑救后,公司安全委员会要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7.4.2 对火灾事故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7.5 防火宣传教育7.5.1 各防火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利用公司宣传媒体,宣传消防知识,每年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培训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报导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7.6 消防器材的分级管理7.6.1 公司综合管理部消防干事负责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备,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并对各单位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实行监督。7.6.2 各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擅自挪用和损坏。32、消防栓周围3米以内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7.7 奖惩7.7.1 发生火灾后,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综合管理部,不得隐瞒不报,违者将给予处罚。7.7.2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公司当年度任何评优评先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部门)和个人,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7.7.3 对违反各项防火制度和消防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本公司施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因上述原因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8.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8.1 危险作业范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带电作业、禁33、区内明火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登高作业:工人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时,称为登高作业(有固定操作室或作业平台除外)。登高作业分为四级:一级(2-5米);二级(5-10米);三级(10-30米);四级(30米)以上。8.2 审批手续8.2.1凡属危险作业,均由下达任务部门和执行单位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申请单存生产管理部、作业单位各一份。二级以上的登高作业,经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必须通知生产管理部派人现场检查,方可施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气体抽样检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现场指挥与严密监护下方可作业。34、如因工作需要,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规定审查后再施工。如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现场应有专人负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职能部门。8.2.2 禁火区临时动火要办理禁火区动火申请表,领取动火证,方可动火。8.2.3 危险作业完成后,经办单位应到职能部门办理注销手续。8.3 处罚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冒险作业,将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从重追究责任。9、电气临时线路审批制度9.1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本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外包单位,凡需借用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电压在110V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办理临时线路审批手续。9.2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员35、负责对申报的临时线路进行审批及使用监督,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负责对报批的临时线路进行会签;各使用单位或委托外单位施工的部门负责对临时线路进行申报及管理。9.3临时线路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为15天,特殊情况需经再次审批后可延长15天,超过1个月的线路按正式线路规范架设。9.4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用的临时线路按工期计划周期确定审批期限。9.5 架设后的临时线路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员、安全环保员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6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路,该场所确因生产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实施审批制度。9.7 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在用的临时线路进行安全检查与管理,临时线路不36、得超期使用。9.8临时线路的设备器具由用电方负责,电费按使用期间实际电费收取,同时附加5%的管理费。1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1 管理职责10.1.1采购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品的采购及运输。10.1.2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管理和发放。10.1.3使用单位负责对领用的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正确使用和二级库管理。10.1.4综合管理部消防保卫组及生产管理部安环组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的使用监督和安全检查。10.1.5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物品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人员进行培训。10.1.6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医院定期对接触使用化学危险品及有毒有害37、物品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0.1.7使用单位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废水、废渣、废弃物按规定收集,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指导对这些废物进行环保处理,并负责与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置。10.2 管理内容10.2.1采购1)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品必须在有国家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经营单位进行采购。严禁采购未取得许可证的厂家生产、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或内外包装不规范有破损的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2)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购物品的化学性能、用途、危害、保存方法、期限和安全要求。按质、按量、按工艺及环保要求进行采购。10.2.2 搬运1)搬运人员必须了解所搬运物品的性质、性能、安全搬运38、方法。2)搬运时按规定穿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财产安全。3)对无质量标签、无危险分类标签或内外包装有破损的物品有权拒绝搬运。4)搬运中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工具,严禁滚动、拖拉,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5)对化学性质相抵触、防火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搬运;对因碰撞倾倒易发生泄漏或爆炸的物品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6)对遇热、易潮易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搬运中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10.2.3 入库及发放1)入库时,仓管人员要核对物品的品种及数量,检查质量标签、危险分类标签和内外包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2)入库前必须进行登记,入库后定期检39、查。3)发放时,仓管人员要告诉领料人员所领物品的化学性能、性质、注意事项和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4)发放时,仓管人员要认真核对料单和发放品种、数量是否一致。5)严禁私带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出库。10.2.4 储存1)专用仓库、专用场所、专用室(柜)存放,专人管理。存放时注意品名、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要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2)分类、分堆、分间贮存。严禁将相互抵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和扑救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同库贮存。3)仓库建筑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排风、防爆、卸压、防雷、防静电、防晒、调温措施。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消防措施,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4)库房门应向外开,库内干净、整洁、40、无杂物、不超量、通道畅通。严禁露天或在易积水回潮的地方,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开启化学危险品有毒物品的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5)库区内严禁烟火,对进入库区的任何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措施。库区内维修、施工须动用明火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10.2.5 使用1)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建立严格的领用、保管、使用、回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3)使用单位领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10.2.6 处理对化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的包装物,用后不得擅自处理或移作它用,41、必须统一收集存放,交由综合管理部处置。1)废水、废渣、废气必须经过处理,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2)对废弃的化学有毒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妥善保管。具体见工业“三废”管理制度。10.2.7 综合管理部消防保卫人员和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应组织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10.3检查与考核10.3.1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从重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辆、员工通勤车辆、外来车辆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42、调度、维护、违章事故处理及专兼职驾驶员管理,负责员工通勤车辆及员工乘车、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1.1管理职责11.1.1进入厂区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的规定。11.1.2车辆在厂区直线行驶时,最高时速为15公里,在大门、交叉、转弯道路及车间、库房内主干道行驶,最高时速为5公里,并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11.1.3叉车试车必须在试验台,试车场和指定路线(段)进行,严禁在其它路线(段)试车。11.1.5叉车搬运工件时,必须其符合操作规程;叉车严禁载人。11.2车辆进出厂门11.2.1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凭厂区车辆通行证通行。禁止出租车43、进入厂区。11.2.2所有物资车辆一律从西大门出入,员工交通班车及其它车辆从南大门出入。11.2.3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应主动在厂门卫处停车接受检查,经门卫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通行;对拒不停车接受检查验证的车辆,不得进出厂区大门。11.3车辆停放11.3.1机动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11.3.2外单位来厂的各类机动车辆,一律不准隔夜停放在厂区,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11.3.3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准占用道路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建建筑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11.3.4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检举的权利。12、职业病预44、防管理制度12.1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害有毒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涉及人员:公司所属各部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12.2管理职责12.2.1生产管理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12.2.2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疗单位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体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2.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管理,并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45、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12.3、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12.3.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公布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措施。12.3.2综合管理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12.3.3各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12.4职业病危害作业环境管理12.4.1生产管理部配合政府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定点清单,并将评价与监测结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台帐。12.446、.2各生产车间对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区应进行治理,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明示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监测点;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12.4.3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车间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车间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12.4.4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区。12.4.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到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巡查,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加强现场管理,47、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12.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12.5.1综合管理部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台账(包括姓名,性别,从事工种,体检时间、体检状况等),并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和相关报告、记录。12.5.2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根据当事人意愿调整工作岗位。12.5.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注意作业环境的变化,定期参加身体健康检查。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1每年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公司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按各自管理责任书安全考评条款执行48、和按“月度安全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月度考核。凡完成安全承包指标,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经过年终评选,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和表彰。13.2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按贡献大小,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13.2.1在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13.2.2在发现事故征兆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13.2.3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有技术改进或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效果者。13.3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减小和杜绝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严肃处理,与经济责任挂钩。13.4凡因安全管理或考核受到罚款的,必须严格执法到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受49、罚者以补助。13.5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奖优罚劣,奖罚兑现。安全奖励基金每年根据各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自行决定提取,做到专款专用。13.6安全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参阅衡阳合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职责14.1职责14.2.1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1)生产管理部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3)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责任人。14.2.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为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安全生产提供保障14.2.3各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1)安50、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安全员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3)设备管理人员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4)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15、职业危害(防尘防毒)防护设备管理51、制度15.1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包括: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设施和净化设施等。15.2生产管理部应建立环保设备设施台帐。15.3凡新建、改造、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15.4无防治污染设施的工艺设备,不得购置、安装和投产。15.5使用部门建立环保设备设施分台帐,每月对此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加强日常监管和维修保养,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保证环保设备设施的有效安全运行。严禁破坏或擅自拆除环保设备设施。15.6环保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防止各类污染发生。15.7 对于公司内新发现的影响环境的重要环境因素,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52、门进行环境因素评价,需增添环保设备设施的,应组织实施。15.8对于损坏严重、无法再使用的环保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新和改造。1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6.1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改项目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员人员参与可行性论证,环保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做到“三同时”的工程项目不准投产使用。16.2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优先使用低毒、无毒,不生产或产生“三废”少的工艺。引进项目必须有“三废”治理配套设施,否则,不准引进。16.3公司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在绿化区、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杂物。16.4公司“三废”处理必须按工业“三废”管理制度执行。16.5含酸碱废水必53、须中和处理,达标排放。16.6凡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设备,都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达标排放。16.7喷涂作业点都应配有良好的通风净化设施,达标排放。16.8严禁乱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易产生烟尘、恶臭和有害气体的废弃物。16.9噪声的管理16.9.1对生产区多种噪声源要采取消声降噪减振措施,消除各类机电设备的噪声污染,使生产区噪声符合工业卫生标准。16.9.2生产区机动车辆禁止按鸣高音喇叭。16.10凡不遵守上述管理办法而造成污染事故和影响环境的,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给予罚款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7、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7.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时间及采购54、计划,建立“员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审批各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17.2生产管理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并建立用品发放台帐。安全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17.3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开具领料单,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统一在公司生产管理部仓库领取;并教育和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各类劳保用品。17.4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劳保用品领发管理。当月领取的劳保必须全面、清晰、完整。如漏遗,当月一律不给予补发。17.5发放员工的个人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人事劳动通知的员工岗位、工种为依据,不同岗位享受不同的个人劳保用55、品。凡从事多岗位(工种)的员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岗位工种的标准发给。17.6新进公司员工,按人事劳动通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17.7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任何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和使用,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17.8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管理规定,一般劳保用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包括特种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面具、安全带等)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8.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18.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56、劳动强度的劳动。18.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8.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18.5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岗位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18.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18.7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18.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18.9用人单位不57、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19、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9.1综合管理部是负责消防工作的主要部门,其消防保卫组负责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协助消防保卫组监督管理。19.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对每道工序制定安全标准操作程序。19.3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电气、防雷设施、排风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验收后方可使用。19.4使用、存放量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属重点危险源,应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19.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隔存放。存放的危化58、品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19.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库前,保管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校对物品的品名、生产厂、规格、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检查物品包装是否完好、锈蚀、渗漏、封口不严、危险标志等。19.8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物品一律不准入库。19.9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齐、且要“三留距”即留墙距、柱距、堆距,以便清点检查,确保物品的安全。19.10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静电、防雷、防火等措施。19.11仓库进出易燃易爆物品后,对遗留或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19.12凡易燃易爆液体罐开盖取料后,应59、及时将盖拧(盖)紧,防止液体蒸发,引起火灾。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及时清除,按规收藏,保持场地清洁。19.13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19.1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使之处于良好状态。19.15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准,如禁火等,应设置周知卡。19.16易燃易爆场所事故应急处理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管理。20、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20.1职责20.1.1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各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部门生产工作的同时60、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0.1.2生产管理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20.1.3生产管理部仓库和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0.1.4各部门在编制计划和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0.1.5各班组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20.2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20.2.1 企业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20.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61、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20.2.3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20.2.4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0.2.5 设备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20.3 考核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月度安全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执行。21、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21.1.职责21.1.1综合管62、理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并对劳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1.2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21.1.3工会依法维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合法权益,对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2管理要求21.2.1劳动合同书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双方应承担义务、要求和责任。21.2.2建立并完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21.2.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1.2.4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21.3劳动合同安全监督21.3.1工63、会应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工伤保险等职业健康安全要求。21.3.2工会应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对不符合劳动安全健康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21.3.3综合管理部按劳动安全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应按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考核。21.4其他事项21.4.1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办理备案手续,并为员工缴纳相关福利待遇。21.4.2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并登记备案。21.4.3员工应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64、急措施,并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21.4.4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1.5考核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的,按公司规定执行。2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施管理规定22.1职责22.1.1 总经理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负责监督、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22.1.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员工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等内容,让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22.2 管理方法22.2.1制定依据1)本公司应遵守的与其环境因65、素和危险源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根据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并充分体现“预防为主、节能降耗、职业卫生”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22.2.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宣传1)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员负责将环境方针对各单位传达和分发,并对环境方针采取培训、通过工作考核、内部审核等方法,确保传达到各部门,使之理解并贯彻执行。2)生产管理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环境方针向公众进行宣传。3) 若相关方索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可以提供。22.2.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施1)总经理依据环境方针批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2)生产管理部组织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66、案”,定期评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保证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并实现持续改进。3)公司全体员工在从事日常工作时,认真执行各项文件规定,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4)各单位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遵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依法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并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实践环保安全新理念。2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规定23.1职责23.1.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23.1.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67、标指标与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与修订。 23.1.3总经理批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并为管理方案的实施和目标指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23.2管理方法23.2.1 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制定1)制定目标指标时遵循“目标指标应当具体,执行时应可以测量”原则。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以及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来制定。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时间进度、方法和步骤、执行部门、责任人、资金预算等。23.2.2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1)各单位负责实施与本单位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2)各单位负责人对实施本单位的环境职业68、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所需的资源(人、财、物)予以保证,以及配置足够的资源以保证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3)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总结向公司总经理汇报。23.2.3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评审修订1)公司每年通过管理评审对目标指标的适宜性及实现程度进行评审(或评价)。2)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指标进行评审、修订。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经评审修订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四、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管理部。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相关文件3.1 安全生产69、责任制 3.2 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3岗位危险源及其控制规定 3.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5月度安全检查考核标准 3.6 工业“三废”管理制度 3.7 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3.8 事故调查处理流程3.9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4、附件:4.1三级安全教育卡片4.2安全巡查记录4.3事故调查报告4.4 工伤伤愈复工申请表4.5危险作业申请表4.6临时线路审批表4.7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表4.8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表4.9安全生产月度考核标准4.10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4.11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对人的处理、对事故单位处罚实施防70、范措施间接原因直接原因调查询问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意见请示审理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定性、定责监督处理批复请示技术鉴定模拟试验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现场勘察现场教育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012年度)序号目标指标考核方式管理方案责任部门1、危险废弃物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弃物处置合法率100%危险固废桶装暂存,定期送有能力与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固废委托市环卫单位填埋实际产生量与预算产生量数量相符,环境检查未发现危险废弃物违规处理1、 垃圾分类,定点定置,配备垃圾桶。综合管理部2、 员工培训。生产管理部3、委外处理。综合管理部4、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71、2废水处理达标排放(GB8978-1996三级标准)PH=69COD 500 mg/l石油类 20 mg/lSS 400 mg/l根据定期检测的分析报告1、定期检测污水处理装置。生产管理部2、定期检测污水处理池综合管理部3、确保雨、污管道分流,管道疏通。综合管理部4、委外检测。生产管理部3废气综合达标排放(GB3095-1996三级标准、TJ36-79)SO2 0.25mg/m3NO2 0.12mg/m3PM10 0.25mg/m3 二甲苯 100mg/m31、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管理部2、委外检测。生产管理部 4死亡、重伤事故、职业危害无死亡、无职业病例、工伤事故不超过一起根据事故统计和职72、业健康监测报告1、抓住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生产管理部2、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部位加强监测生产管理部3、定期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装置生产管理部4、单独划定危化品储存点和重点监测点生产管理部5、合理定置职业危害点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部5工作现场噪音达标排放(GB3096-93)8小时工作制、厂界南、西、北面昼间70Db;夜间55dB;东面昼间65Db;夜间55dB;根据检测报告1、委托市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二期完工后)2、相关职能人员定期监测(超过85 dB应配备相应劳保用品)生产管理部6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为零1、对相关方签订消防、环境、食品安全协议,并对其进行检查、教育。2、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3、疏通消防通道。4、对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5、食堂环境定点、定期消毒。6、食品留样检测、定期公布结果。综合管理部备注:涉及到环保“三废和噪音”的相关数据的检测,待厂区所有基建项目完工,二期投产试运行后再行检测。